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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方正父家藏书翰林画白芍药予来领郡事因获一见感叹久之题二十八字景祐元年十月七日(1034年10月7日) 北宋 · 范仲淹
七言绝句
治乱兴衰甚可嗟,徒怜水调诉荣华。
开元盛事今何在,尚有霓裳寄此花(元鲜于枢《困学斋杂录》)
睦州谢上表(1034年4月15日) 北宋 · 范仲淹
臣某言:臣昨奉敕差知睦州军州事,已到任交割勾当者。
献言罪大,辄效命于鸿毛;
宥过恩宽,迥回光于白日。
事君无远,为郡甚荣。
臣某(中谢。)恭惟皇帝陛下,天德清明,海度渊默。
抚群龙而宅吉,念六马而怀惊。
临轩以来,仄席不暇。
思启心沃心之道,奖危言危行之臣。
万宇咸欢,九门无壅。
臣腐儒多昧,立诚本孤。
谓古人之道可行,谓明主之恩必报。
而况首膺圣选,擢预谏司,时招折足之忧,介立犯颜之地。
当念补过,岂堪循默!
昨闻中宫摇动,外议喧腾。
以禁庭德教之尊,非小故可废;
以宗庙祭祀之主,非大过不移。
初传入道之言,则臣遽上封章,乞寝诞告
次闻降妃之说,则臣相率伏閤,冀回上心。
议方变更,言亦翻覆。
臣非不知逆龙鳞者掇齑粉之患,忤天威者负雷霆之诛,理或当言,死无所避。
盖以前古废后之朝,未尝致福。
汉武帝以巫蛊事起,遽废陈后,宫中杀戮三百馀人。
后及巫蛊之灾,延及储贰。
至宣帝时,有霍光妻者,杀许后而立其女,霍氏之衅,遽为赤族。
又成帝废许后咒诅之罪,乃立飞燕,飞燕姊妹妒甚于前,六宫嗣息,尽为屠害。
至哀帝时理之,即皆自杀。
西汉之祚,由此倾微。
魏文帝宠立郭妃,谮杀甄后,被发塞口而葬,终有反报之殃。
后周以虏庭不典,累后为尼,危辱之朝,不复可法。
唐高宗以王皇后无子而废,武昭仪有子而立,既而摧毁宗室,成窃号之妖。
是皆宠衰则易摇,宠深则易立。
后来之祸,一一不差。
臣虑及几微,词乃切直。
乞存皇后位号,安于别宫,暂绝朝请。
选有年德夫人数员,朝夕劝导,左右辅翼,俟其迁悔,复于宫闱。
杜中外觊望之心,全圣明终始之德。
且黔首亿万,戴陛下如天;
皇族千百,倚陛下如山。
莫不虽休勿休,日慎一日。
外采纳于五谏,内弥缝于万机。
而况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庭诤,国朝之盛。
有阙即补,何用不臧!
然后上下同心,致君亲如尧舜;
中外有道,跻民俗于羲黄。
将安可久之基,必杜未然之衅。
上方虚受,下敢曲从?
既竭一心,岂逃三黜。
伏蒙陛下皇明委照,洪覆兼包,赎以严诛,授以优寄。
郡部虽小,风土未殊。
静临水木之华,甘处江湖之上。
但以肺疾绵旧,药术鲜功。
喘息奔冲,精意牢落。
惟赖高明之鉴,不投遐远之方。
抱疾于兹,为医尚可。
茍天命之勿损,实圣造之无穷。
乐道忘忧,雅对江山之助;
含忠履洁,敢移金石之心。
仰戴生成,臣无任云云。
移苏州谢两府启(1034年6月15日) 北宋 · 范仲淹
罪布四方,大不可掩。
宠分千骑,得之若惊。
仰雷霆之霁威,加霖雨而蒙润。
报君何道,杀身有宜。
窃念某生于唐虞,学于邹鲁。
一箪之乐,素伏于丘园;
四库之游,滥升于台阁。
而自践扬谏列,对越清光,允出遭逢,诚当感慨。
事君无隐,必罄狂夫之言;
涉道未深,终乖智者之虑。
俟窜居于楚泽,尚假守于桐庐。
风俗未殊,足张条教;
江山为助,宁慕笑歌。
鹤在阴而亦鸣,鱼相忘而还乐。
优游吏隐,谢绝人伦。
岂谓蒙而克亨,幽而致显。
屡改剧藩之寄,莫非名部之行。
宗族相荣,󲦤绅改观。
此盖相公仁钧大播,量泽兼包。
噩噩之公朝,存坦坦之言路。
道兹优渥,屈彼典彝。
茂扬天子之休,纯被幽人之吉。
某敢不黾勉王事,寤寐政经。
佩黄裳之文,庶扬于《易》教;
朱绳之直,无忝于诗人。
上酬乃圣之知,旁答具瞻之造。
过此以往,不知所裁。
与邵餗先生书(1034年10月) 北宋 · 范仲淹
十月日,右司谏、秘阁校理、知苏州范某,谨奉短书于先生邵公足下。
某今春与张侍御过丹阳,约诣先生,见维舟水边,闻先生归山。
所谓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惘然愧薄宦之不高矣。
暨抵桐庐郡,郡有严陵钓台,思其人,咏其风,毅然知肥遁之可尚矣。
能使贪夫廉,懦夫立,则是有大功于名教也。
搆堂而祠之,又为之记,聊以辨严子之心,决千古之疑。
又念非托之以奇人,则不足传之后世。
今先生篆高四海,或能枉神笔于片石,则严子之风复千百年未泯,其高尚之为教也,亦大矣哉!
谨遣郡校奉此,恭俟雅命。
与王状元书(1034年4月) 北宋 · 范仲淹
某再拜状元正言学士:邮中得来教,喜可知也。
某四月半到郡,重江乱山,目不可际,怀想朋戚,宁莫依依。
而水石琴书,日有雅味;
时得佳客,相与咏歌。
古人谓道可乐者,今始信然!
惟阁下居丧食贫,聚数百指,前望高远,宜无动怀?
善爱善爱!
与曹都官书(1034年9月) 北宋 · 范仲淹
某再拜。
伏念天涯之远,声应自接,使介一至,手笔烂然,金石其辞,雪霜见志,斯足以使吾道拳拳矣。
其后进之狂者,无明哲以保身,交游之恩,尚不为轻,况君父之知,死而当报。
暨守桐庐郡,大为拙者之福,朝廷念其无他,移守姑苏。
以祖祢之邦,别乞一郡,乃得四明。
以计司言,苏有水灾,俄命仍旧。
鄙陋之才,未饱世务,惟日夜谨事,与众协力,庶几万一可济耳。
愿兄归阙,道出此郡,按旧□,又所得将多,至望!
惟以道自爱,慰此善颂(《范文正公尺牍》卷下。)
其:疑当作「某」。
宋故镇东军节度推官毛君墓志铭(景祐二年九月) 北宋 · 余靖
景祐元年十一月戊辰,故镇东军从事毛君卒于家,明年九月壬午,葬于庐陵吉水之仁寿乡南华原先府君之茔次。
君之兄遣使持书走京师,谓其友余某曰:「渐之弟才未尽施,抱恨入土,恐其名之易漫灭也,请铭而久之」。
某于君游最厚,熟其行,故得书而无让焉。
君讳洵,字子仁。
世居吉水,业儒,为冠族。
曾祖讳休,侍御史;
祖讳澄,赠大理评事;
考讳应佺,国子博士;
母曰寿春县君高氏。
君器度方正,动自修尚,幼精敏,能属辞,及冠,举进士,试秘书省校书郎。
性笃于孝,视荣利泊如也,凡守四官,再以亲解。
初,补抚州司法参军,先府君适知窦州,窦在南海南千里,遣人问起居者死于道,信不得通。
君喟然叹曰:「恶能以担石禄割亲之爱,经时阒然,不知息耗而自安」?
乃因郡邮言状,不待报,弃官去。
暨府君归朝,君再调洪之新建簿。
以书判拔萃,天子御便殿试之,所对入等,改试大理评事、迁镇东军节度推官、知宣州宣城县事,政有绳墨,民咸宜之。
未逾岁,江淮制置使器其能,奏监扬州榷盐仓。
诏既下,留侍亲疾,不就职。
执药调膳,尝而后进,积三月不之寝室。
亡何,府君暨母夫人相继卒,君与兄渐奉丧归葬,持畚荷土,手胝面黔,亲友不能识。
茔外松柏,皆所自树,遂结庐墓所而居之。
居忧凡二十一月,朝夕哭踊如初丧之仪,所食才脱粟,不加姜桂。
同闬诸生数十人日凑庐旁,执弟子之礼,请君敷辩经义,君对之流涕,未尝言文庐中。
非号泣时,则写佛书、读丧礼而已。
自庐次得疾,归家数日卒,享年三十二。
郡以孝行闻,诏赐其家粟帛百以旌显之。
君二昆:伯曰渐,太庙斋郎;
仲曰溥,先以毁卒。
夫人生一男一女,皆夭夫人前。
君卒别葬,不祔。
其铭曰:
文行俱,家世儒。
力孝弟,恬进趋。
再弃官,为亲谋。
失怙恃,返丘墟。
饭脱粟,居倚庐。
不终丧,陨厥躯。
位未充,材有馀。
祔无妇,哭无孤。
善罔报,天何如。
故中大夫守太子宾客分司西京上柱国陈留县开国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谢公行状(景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尹洙
曾祖廷徵,国子司业、越州观察判官。
祖懿文,秘书郎、杭州盐官县令。
父崇礼,泰宁军节度掌书记、检校左散骑常侍,累赠户部侍郎。
本贯杭州富阳县章岩乡赤松里。
谢涛,字济之,年七十四。
谢氏系谱,自公七代祖已下,官讳具存。
始居河南之缑氏,至四代祖终衢州刺史,葬嘉兴,因家江东。
及盐官葬富阳县,遂为富阳人。
当钱氏制吴越,故散骑而上,三世不为朝廷官。
公始十一岁,尝与父客谈,散骑私观之,见其辨对有成人风,大为叹异。
学舍有说《左氏春秋》,公十四岁,从之学。
归,辄与同辈伸其义,必尽其师之所传。
既冠,寓居吴郡。
会汾、晋平,郡国当表贺,吴士为奏者文体弱,更数人,皆不能如郡将意。
公私草之,为人持去,郡将大称惬,吴中先生亦自愧不及。
故王黄州、罗拾遗处约并为吴之属县长,公与其游。
罗尝与王书云:「济之扬榷天人,盖吾曹之敌」。
其为名流推重如此。
淳化三年举进士上第,除梓州榷盐院判官。
明年,盗发益部,公以梓近益,为大郡,畏益强逼,且利以自资,攻之必亟,盍大为守?
且时近郊多林木,乃白郡守悉取之,以完棚橹,且为薪蒸之备。
既而被围百日,樵采路绝,城中赖焉。
公参陈谋议,分护堑壁,及围解,于僚吏为最力,就迁梓州观察推官。
明年,权知益州之华阳。
蜀民流散之后,田庐荒废。
诏书:「凡入租占田,有能倍入者,断以新籍」。
于是豪右广射上田,贯民归者,多亡其素产。
公曰:「此权时之制,驱民欲就业耳。
若利其倍租,而使下民失业,岂经制哉」?
乃命尽还旧主,所施行与诏书异。
至道二年,召归,授著作佐郎。
太宗面谕,令通判大藩,即通判寿州,迁秘书丞。
又通判筠州,知兴国军。
真宗考籍,有五年无过者特迁,得改太常博士。
一日,内中出朝士治绩著者凡二十四人名,付中书门下,令召见。
即以景德二年冬对长春殿,赐五品服,令通事舍人焦守节送学士院试。
试之明日,会边奏警急,降诏北征。
是时,曹、濮盗起,又虏势分趋齐、郓,东土颇骚,朝廷慎择郡守。
真宗面谕宰相:「昨日京东奏,曹州阙人,谢涛可转官知曹州」。
遂除屯田员外郎。
曹之征赋,旧分送睢阳仓。
公至郡,会霖潦,民军在道者不克进。
公曰:「自曹及宋,陆行数百里,平岁致之不为易,今泥淖,益困吾民。
且江、淮漕运,日至睢阳城下。
曹有广济漕,亦通京师。
使曹赋得增送京师,睢阳自取江、淮米以直曹赋,岂非便耶」?
乃开廪,尽收属县赋,且上其利状,遂与转运使交奏。
朝廷从公奏,降诏褒美。
未几,召还,奉诏祈雨嵩岳,祠毕雨澍。
因言岳渎有请祷而无报谢,义或为阙,真宗是之,因诏自今修报如礼。
是年,西南有大星见,占在蜀分。
诏公巡抚益州西路。
入别,受诏与益州张公咏同议铸大铁钱利害。
于是考铁价,与旧钱更相均准,故下不得盗用,而物价长平,蜀人至今便之。
使回,举三十馀人,宰府疑其多,公面陈诸吏干状,愿署连坐,以冀必行。
奉使举吏连坐自此始。
后所举多践台省,不调者犹为郡守。
四年,授三司度支判官。
大中祥符初,出知秦州,又知歙州,改度支、司封员外郎。
坐三司判官日举榷茶官被罪,夺司封。
五年,复为度支,通判河南府。
冯魏公罢居守,荐公于朝,召试,授兵部员外郎、直史馆、判三司理欠凭由司,出为两浙转运使,赐金紫。
迁礼部郎中,判司农寺。
天禧五年,兼侍御史知杂事。
乾兴元年,迁户部郎中。
永定陵驾将发,少府治明器象物甚侈大,山陵使奉诏,自京至陵,凡城门民舍,卑隘者坏之。
公上章言:「先帝封祀,仪大物备,尚不闻废坏所过城舍。
今遗制务俭薄,反以象物坏民居,非先帝意,愿下有司裁损」。
章寝不报,物议是之。
是年,以疾求东归,除吏部郎中、直昭文馆、知越州。
天圣中,代还,迁太常少卿,判太府寺、登闻检院。
以步履艰蹇,求西京留司御史台。
逾年,改秘书监。
台任满,就求分司。
明道元年,转太子宾客。
景祐元年十月三十日以疾薨。
二年八月,嗣子兵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绛,奉公之丧,自京西归葬于富阳。
公生平不恤家事,然友爱甚笃,宗门有孤者,收养嫁娶如己子。
在朝廷,见贵势无所降屈;
士子进见,虽少贱,对之肃然。
及交言,则开怀无少隐。
故人皆惮其高,而爱其诚。
凡治郡,部吏有一善,必孜孜称荐;
或犯法,虽甚恶之,直其罪而已,未尝有过刑,故终身无一嫌怨者。
雅善品藻文章,江夏黄叔才尝作《杨允恭墓铭》,甚负其文,顾公曰:「能损益一字者,我当辨之」。
公削去二十一字,叔才叹服不已。
西京被疾,人有贽文者,必读之终篇,或摘其词之工者称道之,其爱奖士类如此。
初,两浙转运使还,朝议将以掌诰命,会得疾逾旬,不能兴事,遂寝。
素好修炼药术,喜与方士谈,视荣利泊如也。
本朝图书之府,惟昭文、史馆、集贤、秘阁,公与兵部同时分帖四职,太府等实父子相代,缙绅荣之,见于《衣冠盛事录》。
母夫人崔氏,追封博陵郡太君。
夫人许氏,封晋陵郡君。
初,散骑五子,皆以五行定名,公次弟炎,有文称,终公安令;
锴,今为天台令;
果,从方外教,号安隐师;
坦,左侍禁。
子三人:长即兵部;
次约,将作监主簿,少以才敏知名;
季绮,太庙斋郎。
约、绮皆早亡。
女四人:长适同出身周盛,次适德兴令梅尧臣,次适延陵尉傅莹,次适吴县尉杨士彦。
孙三人:景初,将作监主簿;
景温,太庙室长;
景平,试校书郎。
女孙四人,并幼。
公才位德美,当列国史,敢直纪行实,以备史官之录,谨状。
景祐元年十一月日,山南东道节度掌书记、朝奉郎、试大理评事兼察院御史、充馆阁校勘尹某状。
中秋与希深别后月下寄(1034年8月15日) 北宋 · 梅尧臣
五言律诗
薄雾生寒水,寥寥舣画船。
人伤千里别,桂吐十分圆。
把酒非前夕,追欢忆去年。
南楼足佳兴,好在谢林(夏校:当为临)川。
及第后与同年宴李丞相宅(1034年3月) 北宋 · 苏舜钦
十年苦学文,出语背时向。
力不自知,艺围辄掉鞅。
薄技遭休明,一第君所唱。
拔身泥滓底,飘迹云霞上。
气和朝言甘,梦好夕魂王。
轩眉失旧敛,举意有新况。
爽如秋后鹰,荣若凯旋将。
台府张宴集,吾辈纵谑浪。
花梢血点乾,酒面玉纹涨。
狂歌互喧传,醉舞迭阆伉。
兹时实无营,此乐亦以壮。
去去登显涂,幸无隳素尚。
⑴ 原作荣,四库本作劳,据李本改
⑵ 原作斯,据黄本、陈本、李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