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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单公堤记(嘉定六年二月) 南宋 · 任逢
古者州牧刺史必求斯民利病而罢行之,日夜以思,思之审则为之也勇。
若徒弊精疲神于簿书期会之间,抑末矣。
余至郡之三日,延见吏民,仰视屋梁,水旧痕倍寻,盖不特半扉。
而几席未暖之明日,临流修可,以久虚好生之德不可以不推广;
生齿阜繁,不可以坐视;
九重万里,位卑职下,又未易叫号直叩,则急以驰告大制阃安公。
公勋名昭冠一世,前此裒凶,蜀六十州至今咸有仰父俯子之安。
尚汲汲民事,首捐缗钱,风厉诸台来助。
因周视江上,考厥兴废之由。
治平四年,单堤初成,吾州程公之才令石照实与斯役。
之才即不媚时宰之意,能与东坡相欢如初者,其风节可以想见也。
绍兴十四年,杨侯师锡增修,近亦得其记载年月于泥沙埋没之中。
自治平至绍兴,绍兴至今,凡一百四十馀年,甫再修筑,宜其废坏鏬隙,狐兔窟穴,惊湍怒涛乘其激之暴涨不测之为民病也。
杨亦眉人,于是邦人合辞,以为凡三兴筑,皆吾州之仕于此者为之,兴废岂偶然哉。
遂隔江伐石,平正方直,其长于尺以数计者万五千六百有奇,土运杵筑,以人力计者七万九千八百有奇,增卑为崇,培下为高,象𪤨落成,犬牙相制,巍然增级,而又堤身缦回,半空虹贯,延袤七十丈有奇。
始事于冬之十月,竣事于次春之三月。
工徒廪食悉视私役,分命同官日劝旬劳,至有不由率而欣然以酒殽来饷者。
不夺农时,虽劳不怨。
禳水故事命黄冠奉香火,笺天惟谨,佗郡之不讲行者,兹始创见。
又明日,凫鹜行,抱案直前,鸠集津渡。
操舟之人曰:某舟载库,某舟载寮属,至内而浮家泛宅,外而兵仗之属,亦各预籍定名姓,俾水至毕会,惴惴动色。
余曰:「吁!
此特事之常者也。
自其变者而观之,一旦暴涨,彼稍稽于从令,则瞬息俄顷利害立判。
而况涪汉合流,州因以名。
宕渠水冲射,直齧城下,其势奔猛,莫可禁止。
仓皇缓急,顾何以为国?
不此之务而谁务?
按图夙戒舟楫,自谋则善矣,而一城生聚悉弃置不恤,岂弟为民父母之意安在」?
自是寝惊梦愕,日访防捍备禦之策。
则治平间有单公者,以光禄卿来为州,于汉水上流筑斜堤,至今名单公堤。
岁月荒老,颓垣断址出没于荒烟野草之间,是以未及二百年,而水频灌城市,辄或巨浸,累日渊渟,公私狼狈,流荡徙避。
前为州者一再奏请,乞降祠牒。
朝旨屡下,措置支费,夺于他事,而艰为力,辄相顾因循中辍。
虽然,江、河、淮、济皆水也,河患最酷,乍决乍塞。
汉沉白马玉璧,菑石搴茭,而王尊欲以身填金堤,止宿庐居,水波稍却。
江为四渎之首,涪汉虽大川,其视河固有间矣,而独不可致力乎?
宵旰勤恤,幽隐之意不怨,余亦未尝不爱其山川姿态之美,而轻车小舫杂于渔蓬樵屩之间,往来巡视也。
近之君子凡所兴作,必欲自己出,多以循前人轨辙为陈迹可耻。
使后之来者亦犹余之视治平、绍兴,间岁于夏秋霖潦之馀,伺其稍有亏缺,随即补治,则可保永久而长存。
倘待其极败大坏而后加意,则前行而掣其后,左动而右不应,束手无策,岂不重有愧于斯民欤。
继者勉之!
单公名犯泰陵嫌讳,故不书。
嘉定六年二月吉日,朝请郎、权知合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借紫眉山任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