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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宝墓志铭 北宋 · 刘安节
永嘉宋君国宝既殁之明年,卜以九月甲申葬于郡西宝塘原。
前期弟某状君行,以书抵辟雍录张煇子充曰:「某不悌,不能恭厥兄,天降之罚,以不畀于我家。
今葬有日,傥不得贤者铭以垂不朽,是重某不悌之罪也。
况兄于今监察御史刘君厚,而执事刘所敬也,若因执事以请,必得铭」。
一日,子充诣余致其言。
且曰:若国宝铭无愧矣。
余既知君,又重违子充之请,遂序而铭之。
君讳之珍,国宝其字也。
先生九岁丧其父,家贫,能自谋学,不为异业夺。
比长,益砥砺为节行,非其义不一以毫挫于人,谨身约用以取给,有馀辄班其兄弟之贫者,居平不妄言笑,不以色假人,人若不可得而亲,至所与交,必倾倒为之尽情,骨清气爽,望之可知其人也。
年三十二,始以进士选为台州司理参军,有告坑户疑其匿官白金者不实,法应杖,吏受赇,欲寘之流。
君曰:在法告不称疑,虽不治可也,而反坐之耶?
固争之,压之势,竟不为变。
狱无小,必躬阅,不专诿胥吏,所平反者甚众。
岁馀丁母忧,徒跣扶柩,旋葬某乡,备极哀瘁,庐于墓者三年。
服除,调应天府谷熟县尉,所部兵获强盗,或请以躬捕为名,可增秩。
君曰:以欺冒赏,不忍为也,勿听。
初君尝上书言事,坐是龃龉不进,故再尉会稽。
越俗,率以春月竞渡,其费用一切,皆官为取之,民岁病其扰,而在位者茍觊娱嬉,方务极奢侈,府丞意喻诸邑,邑例以尉督办,至君独诣府条其不可者三,一府鬨然,皆为君难之。
君不顾,其事讫不行。
大观三年诏削党籍,君曰:吾罪涤矣,庶几伸其志者,明年夏至京师,以五月丙辰卒于逆旅,享年五十二,君性劲,持义不茍,所当为,必挺然以身先,至于不可,介如也,不以贵贱贫富大小众寡二其操。
其居家也,动以法自律,如在官府。
其在官府也,事无细不察,如居家焉。
虽勤瘁不以为病,未尝求知于人,人亦鲜能知君者,卒无愧恨意。
曰:义如是,如是足矣,又何求?
自初任至殁,几至二十年,而官止于此,故其事业不甚著见于世,识者哀之。
曾祖讳某,祖讳某,父讳某。
君娶陈氏,生男四人,曰敦仁、敦义、敦礼、敦信,皆修进士业。
女三人,皆嫁士人,季未行。
其葬也,实从母夫人兆,其年改元政和。
铭曰:
介而通,察而恕,俭而能施,勤而不怨。
在位常患不得若人而用之,而若人者又卒不偶以死,其命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