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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庐等州各置教授一员诏(元祐元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哲宗
齐、庐、宿、常、虔、颍、同、怀州各置教授一员。
以进士吴师仁为越州司法参军,充杭州州学教授,尹材为虢州司户参军,田述古为襄州司法参军,苏炳为邠州司户参军,并除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