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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守令图表(二)(1088年2月18日) 北宋 · 沈括
笼络简编,仅收驳技;
辨离星土,蔑有异闻。
臣某(中谢。)窃以载籍以还,图牒猥杂,人秉异说,制不相沿。
务博洽者,广著难考之要荒;
趋简约者,漫弃备存之县道。
未尽奠方之名实,何补建邦之讲求?
今考旧文,参传新意。
凡守令之所职,咸具讨论;
在声教所未加,姑从疑阙。
稽经于四库之广藏,抵隙于九土之方言,岁星一周,抱残编而自力;
更书五易,惊烂简之复收。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德被无疆,化覃有截。
执玉帛之国,迹已掩于涂山;
受大小之球,功并隆于商后。
亘幽陵蟠木之境,兼五戎九貉之区。
挈国子来,普天砥厉。
尽日月之所照,岂缣素之可形。
考古验今,徒效刍荛之献;
挂一漏万,无裨海岳之藏。
乞分两浙路为两路奏(熙宁七年四月) 北宋 · 沈括
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
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远民无所赴愬,近郡困于将迎。
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
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于越州,提点刑狱于温州。
宋故桐庐县尉杜君墓志铭(熙宁四年二月) 北宋 · 沈括
某往时借居苏州,辰朝天雨甚,有大夫入门径升堂,语揖轩然,儒者也。
苍头奴携一樽酒置榻上,出大杯引酌,淋漓满前。
时起,以杯属予。
予不能酒,默对之坐,语落落可听。
俄醉烂然,自引去,莫知其谁。
后尝以问人,曰:「此必杜君昌期也」。
其后二十年,某过苏州,外昆弟方奇袖出一卷书,曰:「奇之友杜桐庐有才不遇,卒。
兄为我铭其墓,使不复悲其死,死且有传也」。
某发卷,识其名,曰:「嘻,吾故人也!
持来与子铭」。
君字信臣,越州山阴人,大理寺丞汇征之曾孙,太常奉礼郎克慧之孙,于潜令虚己之子。
少孤,无以养其母。
从祖父丞相岐国正献公表以为太庙斋郎,出补剑浦、东阳、乌江三县尉,或久或不久,皆有能名。
末为桐庐尉,未行,卒于家。
君自补吏,益不饮酒,敦节行,好赋诗。
未尝娶妻,而有子未仕,有女未嫁。
君卒一年,子孝孙举其考之丧葬于苏州,原曰射清,乡曰彭华,县曰长洲。
日月熙宁四年二月甲子也。
铭曰:
少也似不羁,壮也能思。
去之二十年,三仕而三归。
延不延命也,呜呼杜君,可以无悲。
宗室故深州防禦使饶阳侯克己妻长宁县君武氏墓志铭(奉敕撰 熙宁八年十月) 北宋 · 沈括
夫人,故宗室深州防禦使、饶阳侯克己之妻,姓武氏,封长宁县君。
饶阳侯好学,早卒。
于是夫人之齿尚少,敛其夫之遗稿,櫜之以告其子曰:「此汝父以遗汝者,使儿曹为善人,吾可以无憾矣」。
久之,子叔韶、叔裒皆以经术词业试有司优第,越迁环卫帅,领宗室,以为荣。
未几,诸子相继即世。
夫人皆老矣,抚诸孙劬然有恩。
以熙宁八年二月乙丑卒于家,年七十有二。
冬十月己酉归葬于汝州梁县秦悼王之兆。
夫人性刚严。
其归也,其夫以为宜,而舅姑以为有礼。
子男四人,曰叔韶,赠镇东军节度观察留后、会稽郡公;
叔旷,赠右监门卫大将军;
叔裒,赠天平军节度观察留后、东平郡公;
其一子早卒。
女五人,其婿曰右班殿直郑从冀,供备库副使李应之,右班殿直白永清,内殿承制王禹锡,右侍禁王伯玉。
诸孙男子七,曰化之,右内率府率;
命之,赠右屯卫大将军,皆早卒;
检之,右武卫大将军、宾州刺史;
深之,右监门卫大将军;
膍之,右千牛卫将军;
致之,右千牛卫将军;
肃之,右班殿直。
曾孙男子六,曰公邵,右千牛卫将军;
公餗,右内率府副率;
公卨,右监门率府率;
公缅,右内率府副率;
公著、公彦皆三班奉职。
铭曰:
华晔晔者,其本丸丸。
善于何观,观子则然。
孰匪尔有,既臧以寿。
作于新宫,以燕尔后。
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使持节同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知青州兼管内堤堰桥道劝农使充京东东路安抚使兼本州兵马都总管上柱国河间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赠侍中向公墓志铭(熙宁九年七月) 北宋 · 沈括
向为邑于夏商之世。
国于东方者,太岳之后,群姜世为诸侯,踰济而南,邑于龙亢之墟。
别而宋游者,其子孙为向氏。
公讳经,字审理,世居京师。
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曹国公瑀之曾孙,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唐国文简公敏中之孙,驾部员外郎、赠尚书令传亮之子,而今皇后之父。
母晋国夫人吴氏,燕国长公主之子。
景祐二年,以晋国请,补试秘书省校书郎。
后八年,魏国大长公主表授秘书省正字,八迁为虞部员外。
治平三年,上在藩,纳后于颍宫,越迁庄宅使。
晋国夫人丧去官。
服除,即旧官,拜嘉州团练使,改光州,迁潍州防禦使、明州观察使。
侍祠南郊,拜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累加光禄大夫、上柱国,食河间侯千一百户,实封二百户。
历监在京都茶库、布库、京南榷货务,知越州山阴、青州千乘县。
时晋国已老,青州负海,霾雨晴泾,变发不常,而县令常出按事,不便于养,求还京师。
诏听解千乘还。
岁馀,复起勾当在京抽税、竹木务。
熙宁元年,提举集禧观。
明年出知陈州。
始到,亲阅系囚,察其间有冤者,取其械著他囚,曰:「此宜死而吏乃欲慢,谩杀无罪乎」。
立改系穷治,冤者狱申而使者自以为无恨。
未数月,狱已具,死得傅生议者三人。
西华令掠囚死累中,后数更验治,皆信,以为无他。
公一见,得其诈,敕吏收令,一府皆缩气,莫敢欺。
是时,朝廷方新法度,以事责吏,而吏或不称。
公以谓京师法令之所出,而三辅肘腋相维持,首宜行天下法,不可以他郡自比,率其僚属日夜攻讲考论,凡诏令至州者,即推明施下。
民便公之令,而州以大治。
岁大雪,公将弛公私僦钱以宽贫民,有司持文以为不可。
公曰:「是固吾责也。
然上使我守陈,陈之民穷且死,独非我责欤!
顾事有后先缓急,守自为之,不尔累也」。
故事,方镇别给库钱飨军,不隶州府,自以亲吏领之,岁杪上计,则入其馀。
公斥库钱付之主藏,给州府之费有馀,则归之有司。
至还,不持一钱归。
罢陈,更蔡州,又易河阳。
时旱蝗,人多饿而州粟少,不足遍饷。
公乃自出俸田,得其租数百斛以饲饿者。
于是民争出粟佐公施,人不加歛,而有馀之粟益出。
未几移徐州。
上以公久处外,不欲复劳以事,召还,提举景灵宫,新昌里开大第以赐之。
人以公出入朝廷,名誉贵重,视天下之事弃之其心,不啻若毛毫之轻。
而公方且惕然自歉,曰:「方朝廷有为时,大夫茍患无智能,于此时不能有所操任以报天子,乃欲自宁耶」?
连表请外。
会薛中有大狱,岁饥,青、齐间盗数发,于是以公知青州。
辞对便殿,赐坐语甚久。
既行,使尚宫燕,遣有司供帐都东门,三宫使者皆在,观者墙立。
又发都坊车徒以给其行。
青人见公来,欢曰:「我识之矣。
是往千乘君,今复将德吾州乎」!
公亦以州事自任,考阅百职,抚摩调柔,钩樀刬革,殆无馀力矣。
于是且病,寝食为废,或莫知恤也。
久之而病且革,尤力起视事。
或谓之曰:「公病矣,无以州事与人乎」?
公曰:「上遇我厚,顾不能自力,忍敢畏死」!
他日病间,趣召还阙,乃始以印授使者,遂行。
熙宁九年二月乙未次淄州,卧遂不起,年五十有四。
上闻震悼,朝不御者三日,命侍持诏迎公之丧于淄,中宫出哭于新昌第。
二月丙辰,公之丧至自淄,天子遣使临奠。
庆寿、宝慈宫交遣谒者,吊馂道中,鞭靮相望,中宫亲临其丧于国门之外。
戊午,以侍中告其第。
以右正言、宝文阁待制常秩摄鸿胪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苏利涉典护穿复,给太常卤簿。
以七月辛酉襄事于开封府开封县丰台村,即祖茔以葬。
夫人李氏,魏国长公主从子、赠右领军卫将军文旦之子,封齐国夫人。
继室张氏,兵部郎中中庸之子,封商国夫人。
皆先公捐其家。
女一人,坤宁殿也。
子男五人:宗愈,早世;
宗回、宗良,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其二殇也。
女子未嫁者三,卒于室者二。
诸孙子男四。
公庄厚孝谨,居晋国丧,饘粥踰月,尝刺血写佛书,菜食以终丧。
居处质约,不以贵势近戚自异。
常奉祠太祖皇帝别庙,坤宁殿召见行宫,勉公以忠恪尽节,而公亦以善事三宫为劝,卒皆不及其家。
公以吏事自喜,至以贵显,事无大小,故自省决。
虽有司出纳课罚细事,大吏常所藐者,公必自为之。
以谓事或藏于其间,而变故之生常在于所忽。
故所至,事以不废,而民爱之,行则遮门请留,去而见思,可谓有恩矣。
至其寿夭报施,凡所谓有命者,岂公之所憾者?
铭曰:
大岳之姜,昔荒东嵎。
支睽而南,厥启向墟。
偾邦族离,氏别为向。
中世有闻,自宋而降。
或蹶或骞,宅无常土。
肆生唐公,始大厥绪。
汸汸其原,衍衍其流。
后谁申之,公有令猷。
皓皓其流,其原驿驿。
帝嘉有子,乃俪天极。
公仕之初,靡职不宜。
有兹士民,益艰初时。
公之云来,莫公瑕疵。
逮其既去,无时公思。
周流藩翰,四旟有翩。
入侍帝宸,都俞燕言。
劳贤宠隆,孰与比蕃。
公去青州,先君之从。
乐仪具将,哀荣初终。
丰台维宇,浚丘在户。
我裒其阻,久山如舞。
松柏莓莓,颐丘之岿。
匪艰伊施,有燕孙子。
故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公事畿内劝农使上护军清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张公墓志铭 北宋 · 沈括
公讳刍,字圣民。
大王父隋,濮州鄄人也。
王父皓,始仕于朝廷,为东头供奉官。
父牧,赠职方郎中。
公少贫,能轩然自持于困中,力学为文章。
起家应乡举,为州第一人。
覆试礼部,公名复第一。
由是声誉翕然。
吏部补江州司户参军,迁馀杭令。
县初无学宫,公为开堂庐,盛劝迎之礼,率其子弟日讲诵其间,自是邑多学者。
县依山,多未发之土,公为导泽浸之利,趣时劝耕,田以广饶。
州岁遣大校治赋于诸邑者,令常与之为傧介,敛取于民,属厌而后去。
有州校至馀杭,簿督令以不责赇于伉胥。
公钩得其奸,杖而械送之州。
于是路使者以下伟其才,为之荐籍甚厚,改著作佐郎、知大名府永济县事。
时贝州军乱,丞相潞公宣抚河北,表公从军,得豫军议。
贝州平,迁国子监直讲。
潞公监修国史,以公为史馆检讨。
未几,同知太常礼院。
是时,太常方议温成后园寝。
公论不合,夺职监潭州酒务。
潭州西接五溪诸猺,属县益阳、梅山久为猺人所据,招合亡命,时出为盗湘中,吏不能禁。
是时,天章阁待制刘元瑜安抚湖北,公依其幕下。
始议欲通梅山,以说于元瑜,使士人杨谓即其庐告之以逆顺祸福,得其豪与俱,出见元瑜,坐之堂下,饮劳终日,皆呼蹈曰:「使君幸贳我罪,使得伍民籍,愿保边奉约束」。
自是湖湘之间盗亦方稀,朝廷安平无事,不务边略。
以杨谓补州县官,馀一切不报。
至熙宁中,梅山竟复为县,而公未尝以言也。
岁馀,徙通判扬州。
久之,除秘阁校理、判登闻鼓院、吏部南曹、知登州,召为群牧判官、开封府推官。
廷事迎解,曹无留讼,都人称之。
迁三司户部判官,丁亲丧去。
终禫,起为淮南转运使,至部数月,抑扬称职。
不累月,除荆湖江浙淮南制置发运副使。
发运司岁漕粟六百二十万斛,筑敖仓于淮南,以受诸路转运之粟。
粟至淮南仓,然后隶发运司,发运司以饷京师。
岁久,江湖见舟益少,粟至不以时,而发运之舟久系,运卒皆羸饿,私发所载以食,抵死徒者无虚狱。
有司胶旧法,无为变者。
公至部,始请下发运舟以补诸路之缺。
舟既出,而民盐稍得至于湖湘之间。
公乃为之谨盐政,峻治吏禁弗称者。
久之,奸盐不出,而岁漕大至,几七百万斛。
朝廷以为能,再迁刑部郎,复将漕。
踰四年,除三司盐铁副使。
既而以集贤殿修撰知越州。
州远,不便养亲,改密州。
少时,复移沧州。
沧州居北边,为重镇。
公常以远亲为戚戚,丐还者数。
上以知陈州。
入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公每自按治漕事,多所操勒,其下为之敛手。
时有善承伺当路者,公尝面斥其人。
既而以贿败,同辈多挂吏,而公独以此显名。
俄拜谏议大夫,安抚京师南路。
知邓州,士之方廉者莫不自喜。
至州踰岁,复以亲辞,徙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公事。
元丰三年九月丙戌暴疾,终于官,年六十有六。
公性仁厚,无逆于物。
与公游,终始无可与间者。
人有一善,必倾心爱之。
乐推后学,凡所汲引,其后多至公卿。
事继母仁寿君过其所生。
陈留有第舍,花木甚盛,仁寿爱之,不忍去。
公数欲解官以徇亲之乐。
既不果,去而择官无美恶,惟以近陈留为乐,而竟卒于南京。
士无疏戚,闻公丧,皆怅然哀之。
公端修无所附离,不为訾诈危行。
为集贤修撰凡十年,上察其退廉,擢寘侍从。
某治平中参扬州军事,是时公为本道转运使,某以官见公。
公一见,坐语终日。
时有诏,路使者人得荐所部官一人。
公即以某当诏书。
后数岁,某不幸失笾豆之助,遂婿公门下。
每见公之所以治身为家,推财乐施,天性纯茂。
与昆弟亲友相从,笑歌欢怡,始终如一。
呜呼,古所谓善人君子者,其公也哉!
公少好读《易》,老而弥邵。
所为文章凡四十卷,其好学笃志又如此。
夫人魏氏,兵部郎中兼之女,今为昌元郡君。
子九男子。
公履,太子中舍、知开封府太康县事。
公贲,濮州司法参军。
公巽、公临、公济皆承务郎。
一稚未名。
其三人早世,曰公益,太庙斋郎,公震,将作主簿,公晋。
公之始仕,屡为进士第一人,而公之子公益复为别头第一人,士人荣之。
女子嫁国子博士章元方、陕西转运使李稷、江宁府溧阳县丞钱丞、朝奉郎王九龄,其一未行,与某之室凡六人。
诸孙男女九。
公堋有日,诸孤谋铭其墟者,使人走延以告。
时当有军事,就所能言者如是。
呜呼!
铭曰:
孰㽎匪善,蹈善惟艰。
实公少修,不强所安。
弗轹弗依,逮于白首。
从容令都,乐不蕲忸。
先耄中零,不淑谓何?
仁则公与,岂曰不那?
巉巉新藏,有穹大原。
匪谷焉依,神实公藩。
既安斯狙,丕用尔后。
匪龟则谋,公作伊兆。
丘有则颠,石有则磨。
公无泯夷,以直匪它。
故天章阁待制沈兴宗墓志铭(元祐四年十一月) 北宋 · 沈括
沈氏之先以国命,三代之前为帝少昊、玄冥之后,国绝于商周之间。
周武王以封其季弟𨚗季。
盖其后有沈子嘉,见灭于楚,楚以为县,使公子王为沈王。
其子孙时时见于《春秋》经传,而叶公诸梁最显于楚。
凡沈国三绝,其子孙有出于茅姓者。
自汉以后,居武康者为大族。
齐郡、丹阳、下邳皆沈望,其人微不足称,自以其望卑,稍折而入于武康,故武康之沈亦不坚知其所出。
自公之六世祖陵仕吴越府为奉国军镇遏使,复为鄞人。
公之曾祖敬。
其子干,始赠屯田郎中。
孙兼,太子中舍,赠刑部侍郎,公之考也。
公讳起,字兴宗,少笃学,有闻州闾。
州举进士第一人,复以高第调滁州军事推官。
发运使表监真州转般仓。
刑部病,公委官守归侍,少时以丧免。
有司坐公擅去以法。
丧除,为天平军节度推官。
荐公者数十人,皆名辈显人,格当迁,以前坐报罢。
廷议以亲疾得罪,既以绳法,而又不与其进,无以劝天下为子者,乃特迁大理寺丞、知通州海门县。
海门负海土卑,间一二岁潮一至,辄冒人庐舍。
民逃徙以避之,至相奴隶以自给。
公为设防障水,为堤百里以长,引江水以灌其中,田益辟,民相招携以归。
僮仆其民者感公义,亦折券归之,户口大息。
公抚纳休劳,民以阜饶。
人德公,相与筑祠以报之。
长吏欲表上其事,公力止之,曰:「此令职也,安可以为利」?
秩满,迁殿中丞、知饶州鄱阳县。
饶,剧郡,鄱阳,州所治,令少称职者,公特于此得誉。
御史缺,中丞包拯未尝识面,骤引公自辅,除监察御史,公亦慨然喜于得言。
其所指摘弹劾,无所假借。
每论朝廷大体,如吏部格选焉,吏以私挂法,无重轻终身不迁。
公以为人才难得,一挂文则废其终身为已甚,可限岁年,使得自新。
立县令考课法,设河渠司领诸道水政。
用汉故事,择卿大夫子弟入宿卫,选贤良文学高第给事宫省,不宜专任宦人。
书数十上,会兴国军铁官补吏法下从官御史议,皆谓法已弊,不可无议,独公抗议以从旧便。
论不合,出为太常博士、通判越州。
御史中丞韩康公以公议是,亦请去,而补吏法竟不便。
岁馀知蕲州,迁屯田员外郎。
亲祠明堂,改都官,赐绯衣、银鱼袋,去知楚州。
齐鲁间岁饥,盗数发,州县不能禁,以公提点京东路刑狱公事,督捕盗贼。
公至部,开首赎法,使其党自相图。
不二三月,盗皆睽疑,转相束缚,唯恐在后且虏,海岱间悉平。
移广南西路转运使,进司封员外郎,改工部郎中、开封府判官。
出为荆湖南路转运使,赐三品服。
凡山林川泽所出,毛羽筋革舟楫竹箭之材,皆资于荆部,发取于民者,岁以不赀。
吏相囊橐为奸,户率计亩以取盈,费或倍蓰,而州县或莫之省。
公计实用,所省十六七。
官自与商估交易,民无所预,而簿入有馀。
召为三司盐铁副使兼直舍人院。
熙宁三年,出师宁夏,韩康公以宰相宣抚陕西五路,首制军食,亟荐公可以倚办。
除集贤殿修撰、陕西路都转运使。
公驰至部,发诸郡藁粟大集塞下。
会环庆军政不戢,丞相去位,公亦罢知江宁府。
才三月,入提举在京诸司库务、知吏部流内铨、三司度支副使。
尝奉使契丹,至王廷,其著位乃与党项使人班。
公立争,以谓党项陪臣,不当辈王人,辞不就位。
久之,乃黜夏人。
自后根此以为法。
五年,除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广南西路经略使兼知桂州。
明年,坐边议罢,以都官员外郎、直史馆刘彝代领广西。
未几,复起公知潭州。
再阅月,移知杭州,进爵为男,食长兴县三百户。
熙宁八年,安南作叛,攻陷钦、廉、邕三州,乃免彝官,徙涪陵。
公亦坐谪为郢州团练副使。
会赦移秀州,又移温州。
元祐初,彝复用为都水丞。
人谓公且复起,不幸以疾终于苏州,年若干,盖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也。
公乐善,好奖拔人物,敦尚风义。
一与人从容,不问其浮沈,终身不少替,弊弊出其天性。
公之通判越州,自御史出佐大府,未为谪也,乃深自刻砺为善。
所居有堂,易名曰「志省」,自为之记,以谓:「人患自谓不当免者寡,一不得意,则郁屈见于色;
不然,仿慢略以为放达,二者皆失。
士之处退,当退省自修,资朋友以攻其过。
虽一堂奥之安,不敢以为泰,而必志吾思焉」。
某贤公之志,而未知其自进者果何如。
及公放弃十馀年,而畏整严慎,口未尝议人过,言不及官府间事,惟以经史著述自修,乃始见公处忧能自刻,信「志省」不为徒言。
方公出使湖湘,对延和,乞令宗子袒免亲出外,汰冗卒,而复府兵屯田法,后皆施行。
公生平喜言兵,尝以《兵说》干范文正公。
文正器其才,期有所施用,公乃著《吴武子》三篇以自见。
有文集二十馀卷藏于其家。
夫人雷氏,长安县君。
子男九人。
二女子,嫁承议郎王松年、宣德郎晏宜孙。
诸孙二十有三人。
以元祐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卜苏州吴县之长山乡五顾原以葬。
某与公同远祖,乡闾相邻,以晚时辈见公。
公不以先生长者自居,与之伉酬推引,白首不移。
识公三十年,见公门下人皆终始如儿女子,知公为天性,非勉强所能也。
诸孤来求铭以葬,某在罪谴,不当评品人物,生平与公厚,其可以无铭?
铭曰:
自其邦人,少也与公。
至于易箦,一辙始终。
不宁其居,揭揭自励。
谓无尔艰,中道以踬。
愈退益修,此公自期。
寿夭得丧,付莫我知。
狄胥之坟,原田莓莓。
公宫之图,宜莫此材。
下幽既墟,纳此信刻。
不骞不崩,逮石斯勒(《长兴集》卷三○。)
「使公子」句:疑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