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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朝奉郎权发遣秀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轻车都尉借紫沈公墓志铭 北宋 · 王安礼
公讳季长,字道原。
曾祖承谅,赠光禄卿;
祖玉,屯田郎中;
父播,赠中大夫。
母元氏,封吴兴郡太君。
其先湖州武康人也,再世家于杭州钱塘,不知其所以徙。
至公皇祖守真州,卒于官,遂家焉,今为真州扬子人也。
公五岁丧父,祖母春秋高,无他子,尊夫人有高节大志,自力以养其姑,而退保诸子。
公性至孝,哀愤感泣,已如成人。
少长,即自奋励,闭门读书,家人有终岁不见其面者。
年十七举进士,荐于乡,辞章典丽已可观。
居数年,乃专取群经,深探而力索之,至忘寝食寒暑,遂又以经术称,学者归之。
转运使上其行义,朝廷赐以粟帛。
中进士甲科,补越州司法参军。
丁母夫人忧,服除,为南京国子监教授。
南京学废久矣,国人多不知学,学者多不知经,公取群经为诸生讲解诲诱之甚力。
方朝廷以经术取士,士之从学于公者通经为最先,故礼部岁所贡士多公弟子,其后亦复稍稍为时显用。
岁满,改莱州掖县丞。
未行,天子召见问劳,命进所著书,因谓公曰:「朝廷方新学校,朕将用卿典教,姑为朕悉心焉」。
除国子监直讲,公出入学舍,与诸生论经,归则谢客,未尝请谒权势。
岁满,迁大理寺丞、权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兼权判尚书礼部。
进讲发明,皆治乱之要。
上命录其说以进,赐五品服,与考开封府进士。
既罢入见,上留公从容问曰:「论不以智治国,谁为此者」?
公曰:「李定所为」。
上曰:「闻定意讥朕」。
公曰:「定事陛下有年,当知其为人邪正。
顷者,御史言定乃人伦所弃,陛下力排群议,而定始得为人如初,继又擢用不次。
陛下之德及定,虽怀利尚当知恩,臣以此敢谓无讥陛下意。
《诗序》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书》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
陛下自视,岂任智者?
不知何自慊疑,乃信此为讥也」?
上曰:「卿言甚善,朕今已释然矣。
卿长者,乃喜为人辩谤」。
公曰:「臣非为人辩谤,乃为陛下辩谮耳」。
后转宝文阁待制,常秩与公不阿,且有大用意。
已而除天章阁侍讲兼集贤校理,管勾国子监公事,假太常少卿,为大辽国接伴使,同修起居注。
上特留公曰:「卿独立少与,朕所自知。
每恨用卿为晚,行且用卿矣」。
间语及前代君臣,因曰:「汉武帝学神仙不死之术,卿原其意否?
此乃贪生以固位耳,故其晚年举措谬戾,祸贻骨肉,几覆宗社。
且人主固位,其祸犹尔,则为人臣而固位者,其患亦何所不至?
故朕每患天下之士能轻爵禄者少」。
公曰:「士而轻爵禄,为士言之则可,为国言之则非福也。
人主有尊德乐道之志,士皆以不得爵禄为耻,宁有轻爵禄者哉?
至于言违谏怫,士有去志,故以爵禄为轻」。
上曰:「诚如卿言」。
异日又留公,因问人物邪正,公曰:「臣介愚,与世少偶,人之邪正多所不知」。
既退,或谓公曰:「事君有犯无隐,此得无近隐乎」?
公曰:「自先王泽竭,善恶既无定论,士之好恶又不以公,吾岂可循好恶不公之士,取善恶无定之语,遂必人之邪正哉」!
直舍人院,权同知元丰二年贡举,迁太常丞。
太学生有犯学制者,自虞屏弃,乃投匦上书,讼讲官受赇。
天子下其书,俾公议所以处,又下其书开封府,置狱推究,无实状,乃移其狱御史府。
御史取赦前及状外事上言,乞一切推治,议遂及公,百计以诬,卒莫能得。
乃坐公不实,而诬谓翰林学士许将尝委监丞王悆请于公,乞为外舍生陈雄升舍。
学制,岁终取诸生试文累上簿者名闻中书,中书考察升舍。
雄初未尝升舍也,才一上簿尔。
有司议法,雄文非优,是为曲法,坐夺两官免。
天下籍籍,皆谓为冤,而公无一语自及。
六年,官制行,复通直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在淮南踰二年,营职不怠,士人谓公能安于义命。
数以政事与在势者忤,而独为民所爱誉,愈久而不忘。
八年,迁奉议郎。
今天子即位,恩迁承议郎,又迁朝奉郎,权发遣南康军。
为政简便不扰,御史上言:「沈某久以清脩,有重望于时,名在谪籍,人皆知其冤,乞以元坐付有司议除其罪」。
下其奏,御史因取太学诸坐罪者条奏,乞除其辜有差。
于是同时之人尽获昭雪,而士皆意公必且复用。
居两月,被召至阙,除少府少监,改权发遣秀州事。
卒于官舍,实元祐二年十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有一。
公和厚静默,出于天性,或有问焉,不茍誉以蕲合。
当熙宁元丰间,神宗自知公,稍显用矣。
忌者毁公异时论以获进,于是众人相与排公而绌之。
以至于今,复得召见,众议谓公当且留朝廷,而谏者又指公为前政之朋附,用古害今,遂斥于外。
然则公之自守而不遇,可知矣。
公视穷达祸福,皆无足以动其心者,行止进退,取舍辞受,必求中理,未尝近名,接人御物泛然若无所不可。
至立朝莅事,则所与必义,不为势屈。
其于亲党交游,内无间言,外无疑行。
好急人之难,有以穷归者,虽甚贫,必多方以赒之。
晚喜佛书,所阅数千卷,纂录其要百馀万言,然未尝为人道也。
文集十五卷、《诗传》二十卷、《论语解》十卷,《对问》五卷。
娶王氏,德安县君。
有贤行,不茹荤十年,后公百六十日无疾而终。
子三人:铢,和州防禦推官,文学行义皆有可称;
锡,读书举进士;
鏻亦孝谨,皆假承务郎。
女四人,婿朝奉郎、通判宿州事章仲山,奉议郎钱青箱,陈州观察推官熊侔,承务郎刘旦。
孙一人耕郎,孙女一人。
以元祐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葬真州北山之原。
公之配,予同产姊也,尤审公行治。
铭曰:
敏识洽闻,居仁蹈义。
在幼有闻,踰壮而仕。
恭信直方,强恕恺悌。
愈绌愈荣,学则为己。
资政殿学士太子少保致仕赠太子少师谥章简元公墓志铭 北宋 · 王安礼
元丰六年七月十二日庚辰,资政殿学士、太子少保致仕、上柱国、魏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一千户元公,讳绛,字厚之,薨于苏州衮绣坊之私第,年七十六。
讣闻,天子震悼,辍视朝一日,赠太子少师,谥曰章简,录其子孙四人。
以八月二十九日丙申葬于杭州百丈凤凰山之原。
公举天圣二年进士,知礼部贡举翰林刘公筠奇其文,擢寘高等。
入试崇政,误用韵,犹赐同学究出身,补楚州淮阴县主簿。
会淮南旱蝗,部使者风郡邑毋得蠲赋,公按行以实免,于是独淮阴人得不殍。
再擢进士第,调江宁府观察推官。
岁饥,境内流庸充斥,官为作饘粥发廪庾,公悉意循拊,谷价卒不能增,全活者数十万,至它旁近郡之民皆赖之。
摄治江宁、上元两邑,破奸摘隐,吏不能欺,民大化服。
县民王氏豪横,吞夺民田。
诱掠人奴婢,有欲告者,或𢦤杀以灭口,乡人至号为王豹。
公擒捕掠治,卒伏法。
钟山民介居南北,被酒相殴击于道。
既归,明日有盗刖其足者,其妻呼邻里,皆意斗者之所为也。
捕至,公语其妻曰:「汝可去,盗已服矣」。
阴使吏随其后,果有浮图迎笑窃语相贺,公既絷浮图庑下,召妻一问伏奸。
众问公曰:「何以得之」?
曰:「吾视其妻哭不哀,泣不下。
又与伤者共床,而血不濡其裾」。
然后皆欢曰:「公神明也」。
范文正公仲淹安抚江南,李康靖公居谷知军府事,交章称荐,召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吉州永新县。
世指以为难,讼诉日数百,公听断如流,至邻邑争不平者诣公决焉。
大姓周整少孤,里人龙聿诱以蒱博,以奸胜上腴田万亩,因胁取其质剂。
整母诉于县,又诉于州、于转运使,至挝登闻鼓,皆不能自白。
公取案牍一阅而察其奸,田卒还周氏,一县骇服。
用举者知通州静海县,江淮制置使言私贩盐至二十斤以上请坐徒徙,公曰:「海旁之民,卤斥不毛,恃盐以生」。
自是,非群贩者止笞罚纵去,众赖以安。
尝奏审官五事,从其议,除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请得知台州。
大水昏垫之馀,公出库钱就民作室数千区,许人自占,与之期三岁偿所费,于是流亡皆复业。
又甓其城,因门为堤,以禦暴涨,至今为利。
权三司度支判官,会甘陵罢兵,河北饥,经费外卒办于县官者尤多,公调度折衷而人不知劳。
出为江南西路转运使,请除籍丁之法以便民,从之。
侬智高反,婴广州城甚急,宿军邕州,岁漕又不足。
上以为直集贤院,就充广南东路转运使,乘遽至部。
建濒江水砦数十以待逋寇,缮治十五城,器械楼堞一皆完给,而军食以有馀,用功迁尚书工部郎中、判三司盐铁勾院。
又除两浙转运使,赐三品服,改河北转运使。
召充三司盐铁副使,拜天章阁待制,知福州。
英宗即位,迁右谏议大夫,又迁给事中、知应天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河北都转运使。
奏事殿中,英宗顾问甚久,谓公曰:「罕有如待制忠者,朕弗忘也」。
今上嗣位,迁尚书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知广州兼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
又知越州,知荆南府,皆兼本路兵马钤辖。
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未至部,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读,知开封府。
已而兼翰林侍读学士,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拜三司使。
三司火灾,落侍读学士。
未几复职,充群牧使,拜参知政事。
后三岁七十,数上章乞骸骨,上遣中贵人封还所上章。
面请者又六七,上遽曰:「闻卿子耆宁孝谨好学,使校书崇文,且留二期」。
公恐惧俯伏,请避贤者路,固不受命,上慰谕久之。
公归,语亲友曰:「上恩如是,吾不知税驾所矣」。
会太学生虞蕃上书讼博士受赇不法,逮系诸生。
公族人伯虎隶太学生,得教谕小学逾半岁,公弗知也。
御史府执耆宁下吏,耆宁素羸疾,自幼事公未尝跬步离膝下。
公大骇愕,即上章愿纳平生职禄,乞许耆宁即讯于外,如事连臣,不敢计是非,一皆引伏。
上诏谕再三,许如奏,而御史格诏,夜立耆宁庭中,遣使蹴迫伏辜。
又谓公使学官孙谔风祭酒,录伯虎以为教谕。
已而,御史至府第薄责公,公不复省视,即取牍书审如所劾。
其后狱辞成,则曰伯虎之得小学,即尝白公,而耆宁乃至逮捕前数日始因伯虎语乃知尔。
是岂公素不使子知之乎?
况谔与公非有旧,公肯私谒耶?
人或惎公自伸,公曰:「吾为大臣也,已尝自陈,不敢不尽,胡乃自负其言?
内无愧耳,又何辩焉」?
出知亳州,陛辞日召对,上迎谓曰:「卿行事朕所自知,一岁即召卿也」。
又欲更以陈、许州,公顿首谢:「臣罪大,陛下贳死为幸,安敢择郡?
使臣得小州如颍足矣」。
上许之,赐坐,使服金带如旧,慰劳备厚。
明年,以资政殿学士知青州,并京东东路安抚使。
过都,朝谒问恤继至,留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
自颍还朝,未踰年乞归老,前后累章十数。
上谓公志力未衰,尚宜在左右,公恳辞曰:「臣老矣,虽衔恩欲彊自勉,馀年无几。
至于癃薾失职而去,为终身羞,幸陛下保全其终始」。
因移疾弥月,上数命中使至第存拊,公力疾入谒,曰:「臣疾惫子羸,诚恐一旦先朝露,则遗骸不得以近先人之邱墓矣」。
上恻然,犹不得请,曰:「朕为卿办治,虽百子何以加」?
公每造朝,诏勿多拜,车驾游幸,听免扈从。
迩英进讲,亟召公,公至,涕泣避位,上敦谕再三乃就席。
又上章面倾悃愊,遂以太子少保致仕。
公由著作积十二迁至侍郎,会更官制,乃除正议大夫。
尝判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纠察在京刑狱,判昭文馆、宗正寺,修玉牒官、权判尚书都省,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同译经润文都大提举,三馆秘阁,践历华要,所至称治,遂登丞弼。
晚以东宫师保就第,始终荣名,士大夫知与不知,咸称慕焉。
公幼敏,五岁已能赋诗,经史过目辄诵。
九岁,知荆州孙冕试以三题,冕荐于朝,贫不能行。
及长,博识彊记,长于议论,落笔为文,醇雅深茂,属辞比事,钩引贯穿,为一时推重。
任翰林,诰命一出,天下莫不倾想鼓动,上每叹曰:「卿文词高妙,近世罕比,足为朝廷光采」。
及在中书,蕃戎书诏多出公手。
景灵宫诸殿成,莫夜传诏俾公草上梁文,迟明以进,都下传写,以后得愧。
有文集四十卷。
既以文学知名,至于临政,尤善为方略得事情,吏淮阴、江宁已有能称,及治闽、广、开封,不略细故,秋毫委曲,务尽其实而平反之。
有《谳狱集》五十五事,为十三卷,传于家。
天性孝友,直谅岂弟,待后进不为边幅。
每以砥砺名节、敦尚风义为先。
唐国有疾,公请命于天,誓以身代,神示其象,唐国亟愈。
及后丁内艰,倚庐三年,哀毁骨立。
公以布衣起家,兄弟六人与其孙、子皆无仕者,公既贵,悉以荫补官,犹月给俸钱购市良田,使之充羡,不为分毫计惜。
推贤与善,惟日不足,荐士千数,后多知名,至辅弼侍从者甚众,卒无一人累己。
与人交际,务出忠信,或用此以为赚,公弗之回也。
及预政,尽忠无私,将顺谏救,慎重不泄,虽耆宁莫得闻省中语。
议上前,惟正之从,不为茍且。
及得谢,上谓公曰:「卿自与政,中立不倚,比有忮害卿者,事往矣,不复道也」。
公谢曰:「臣不肖,待罪近司,无所裨补,陛下含容不诛,其退分也,尚敢以片辞校枉直哉」!
上悯然久之曰:「卿可营居京师,朕资卿金币,且便耆宁仕进」。
公皇恐逊避,曰:「臣有田庐在吴,归可售,即筑室都城,得望属车之尘幸矣,何冀赐耶」?
行次近郊,上遣近侍赐金千两,诏曰:「无事早还京师」。
公既至吴,二子分直洞霄、鸿庆宫,图书盈前,琴瑟在御,扁舟篮舆,湖山自适。
踰年,手奏:「臣垂老多病,朝夕先墓,不克奉诏」。
其辞皆感恋恩遇之语。
既薨,上得公遗奏涕泣,因出示执政曰:「此必元某之文也」。
遽命内珰远拊其孤,馈金百镒,诏其家集平生文章上之。
元氏系出于危,危出姬,后封于新,历秦、汉、晋、唐皆有仕者。
五代时全讽起建昌,为抚州刺史,其仲子倡任信州刺史,为公之曾祖。
与淮南杨渥战北,信州走吴越钱武肃王,因自易元姓。
生德昭,官至尚书左仆射兼侍中,封晋国公,谥正宣,为公之祖。
生九子,皆以父任至显官,独幼子守文举咸平进士擢第,官至大理寺丞,为公之考。
公既贵,赠曾祖太子太保,曾祖妣徐氏郜国、黎氏莒国,并太夫人。
祖太师,祖妣朱氏崇国、姜氏申国,并太夫人。
考太师中书令,六年郊祀,更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崇国公。
妣钱氏燕国、裴氏唐国,并太夫人。
始娶太原王氏,越郡夫人;
继娶蜀郡王氏,魏郡夫人。
子耆宁馆阁校勘,有至行,好学能文,上所褒者。
耆弼承奉郎。
女长适尚书司封郎中李平一,仁和县君;
次蚤卒。
孙延祖、似之,皆早卒,幼曰绍京。
铭曰:
允矣元公,博闻敏识。
奋躬逢辰,显大翕赩。
挟词决科,爰初童羁。
居官出使,名发声驰。
遂参侍从,德严望尊。
于闽于广,维屏维蕃。
乃登翰林,乃尹帝畿。
文国之华,政也吏师。
帝谓公曰,往哉弼予。
易直端亮,一其终初。
公拜稽首,敢有不共。
弗冯弗回,惟正之从。
御史折狱,公不汝违。
期年还公,上所自知。
辞荣遗宠,章十数。
褒嘉问赍,卒老于吴。
天不憖遗,衋伤殄瘁。
令问曷归,传史在谥。
贻谋子孙,忠厚孝恭。
播美邦家,茂实显庸。
诹良卜吉,兆此新阡。
铭以昭之,于千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