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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祭天地祖宗并配宜依皇祐诏书裁损状(绍兴元年三月) 南宋 · 苏迟
恭维主上以艰难之际,清跸东巡,驻于会稽。
岁适当郊,大惧天地百神,祀事弗亲,祈报未尽,乃降诏书,推寅畏之诚心,考皇祐之故事,秋季大飨于路寝,合祭天地,并配祖宗。
圜丘、方泽神位七百有馀,举祀不遗,德意甚美。
然今常御殿东西两庑神位,布设已难,况悉举七百馀位乎?
谨按景祐二年礼官言:「后稷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谓二祧;
高祖为汉之祖,孝文、孝武特崇两庙,皆子孙世世奉承不绝。
我太祖功宜为帝者祖,太宗、真宗德宜为帝者宗,三庙并万世不迁」。
皇祐间,以一祖二宗并配,议出于此。
今若列圣并侑,于礼无据,设以义起,有黜有升,聚讼之争,必不能已。
昔汉章帝宗祀五帝于孝武,所作汶上明堂,以光武配,不拘严父之嫌,一遵显宗之制。
次日更告祀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显宗不遍及也。
其在今日,窃谓宜用皇祐诏书之意,采景祐礼官之请,即常御殿南向西上设昊天上帝皇地祇神位,西向北上设太祖、太宗、真宗神位,于殿之东庑设圜丘第一龛九位,于殿之西庑设方泽第一成一十六位。
庶几诚意可展,仪物可备。
如以不遍及列圣为未足,则大礼前一日有亲诣太庙之文。
今神主在温州,窃恐当命大臣于某处摄行祀事,或遣官恭诣温州神主所祭告,视汉章帝止告二祖六宗,犹为详备;
如以不遍及百神为未足,则请即行在所天庆观,于大享后择日,取祖宗大礼既毕恭谢之文,亦命大臣简其仪物,而悉举以告,亦足以尽祈报之心也。
艰难之际,废礼则慢,遍举则泥,谨因皇祐诏书就加裁损,姑以尽事帝之心。
俟中原稍定,建都有方,别加讨论,以称三年亲祀之礼,以为万世之法,庶尽其当。
用乐工事奏(绍兴元年五月六日) 南宋 · 苏迟
契勘将来明堂大礼,合用乐工应奉,今拘收召募到乐工等,欲比附与支第三等供官,请给每月料钱三贯文、米一石,每日食钱一百五十文。
如拘收原在本寺乐工不足,乞令刬刷旧曾系越州乐工保明,开排姓名,发遣赴寺,试验收留。
如不足,召募收补。
大礼合用竹木器请依例临安府下诸县制造状(绍兴四年四月十九日) 南宋 · 苏迟
勘会近奉圣旨,陶器令绍兴府馀姚县烧造,馀并令文思院制造。
本部契勘昨绍兴元年明堂大礼,其合用礼仪物色,内除祭服并铜器系文思院制作外,有竹木祭器,并是绍兴府制造应副。
今相度欲将祭服、铜鼎令本院制作,其竹木祭器令太常寺画样,依例临安府支破官钱,分下诸县,依样制造,并于大礼前六十日一切足备,赴太常寺送纳。
论明堂大次所费太多可从宜排办状(绍兴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南宋 · 苏迟
窃见仪鸾司定到明堂大次二座,合用绢一千二百八十馀匹、布八百五十馀匹,其他杂物,数目不少,系用东京旧例。
承指挥,工部裁减,本部虽追呼到本司工匠定夺,终是所减不多。
伏见朝廷举行明堂盛礼,诸事务从简素,近日造逍遥子,有司虽知所费之多,不敢陈述,寻奉圣旨减罢。
今来大次在明堂,只为一事,而费用太多,窃恐朝廷自不欲如此。
汉文帝露台之值百金,尚寝而不为,今二次用于顷刻之间,其费何止百金!
在有司言之,惟恐供奉之物有不如仪;
在人君言之,惟恐恭俭之德有愧于古。
兼昨来绍兴元年明堂,不曾设大小次,虽临安殿庑与绍兴不同,犹恐可以从宜排办,庶几不至伤财。
欲乞下太常寺同仪鸾司重别详定,俾俭而足用,乃称今日行礼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