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奏免保正催科疏 南宋 · 颜师鲁
臣闻天下之利害,必先权其轻重而后言之,不可以一噎而废食也。
臣顷备数浙西仓司,窃见诸县每差一役必词讼不已,盖惧其承帖催租而有破荡之患,故议者或欲民自裒金以助其役,又欲以没官之田而雇承帖之人,其说纷纷,卒未有一定之论。
福建役法之良而执役之家终岁不至,官府以其有耆长以代之也。
臣尝欲放其法施之于浙西,顾其势有所不能。
昨闻福建宪司以耆长在乡之扰或致民讼,申明朝廷,乞罢耆长,而以保正承帖催科,何其不思之甚也!
夫江浙之间,保正则兼耆长,保长则兼户长,其弊已不可言。
今福建一旦欲令保正副兼此二役,其为害岂不灼然?
当时户部勘当,已谓福建役法民以为便,未易轻改。
今变而行之仅及三年,执役之家已不胜其扰矣。
且选募耆长已有绍兴三十年指挥,设或其徒骚扰,又有禁约之令不为不严,为宪者于此不有以处之,乃欲罢去耆长,是犹以噎而废食也。
若不亟行革正,臣恐数年之后,虽欲改之而不可得。
臣愚欲望圣慈特降睿旨行下福建提举司,依旧令诸县选募耆长执役,不得辄差保正副承帖催科,其选募之法并遵绍兴指挥施行,仍以耆长所管乡分之大小,与带家丁一二人,藉以姓名,给以照牌。
如在乡承帖不系所藉之人,许令陈告,重寘诸法,则一路之民幸矣。
臣久在州县,备知役法利害之详,故敢冒昧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