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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忠公行状(开禧元年十二月)(1205年12月) 南宋 · 李壁
公讳必大,字子充,初字洪道,世为郑州管城人。
宣和中朝散公通判吉州,因家焉。
曾祖衎,故任朝奉郎,累赠太师秦国公,妣潘氏、李氏、张氏俱累赠秦国夫人。
考利建,早游成均,冠释褐选,终左宣教郎、太学博士,累赠太师秦国公;
妣王氏,赠秦国夫人,给事中靓之女;
母卫国夫人宋氏,元宪公之孙、庞庄敏公之甥也。
靖康丙午,外祖给事守平江,公以是年七月十五日生于郡治。
公幼孤,母夫人课公读书,每至夜分,闻汴人陈持之贤,使公从之。
公敏慧夙成,刻苦自砺,出语缀文,见者惊异。
登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授徽州司户参军,改差监行在和剂局门。
与运属王其姓者共席屋数椽,王不戒于火,延烧及公家。
官知火自王氏,以其连姻台察不敢问,执公苍头,抑使伏辜,公坐是免去。
朝士劝公直之,公不校也。
二十七年,中博学宏词科,授建康府府学教授。
三十年,除太学录,召试馆职,奏篇上,高宗称其文,谕丞相云:「他日可令掌制」。
除秘书省正字。
明年,兼国史院编修官。
三十二年五月,除监察御史。
六月,孝宗即位。
八月除起居郎,直前奏事。
上曰:「朕数年前见卿文,有近作可多进来」。
属初御经筵,公奏:「祖宗置经筵非为分章析句,正欲人主从容访问,以裨圣德,究治体,惟陛下留意」。
兼编类圣政,以正得失。
时暂权给事中,兼权中书舍人,讲筵留身,论边事,上曰:「淮南不足忧,所忧者蜀耳」。
公奏:「蜀民久困征求,愿降诏抚谕,许以事定宽其力」。
先是,左右史不常置,而记注多阙书,公奏:「乞断自今年六月十一日以后,先次修纂,每月投进,其积压未修者依旧疾速带修,庶几陛下始初清明,言动必书,足以示后」。
婉容翟氏位官吏转行有碍正法者,公言:「上皇扈从之赏,陛下登极之恩,事体至重,然法当回授者未尝转行,岂容掖廷奉事之人独越此例」?
上曰:「朕初以卿止能文,不谓刚正如此」。
公奏:「近日前报政侍从,并依赦复职名,其间亦有不合人望当缴者」。
上曰:「固然,卿论事但令适中,朕无不从也」。
崇国正夫人位手分罢去,差钱塘县贴书填其阙,公奏四方闻知,谓敕差贴书,无乃伤国体乎?
蔡仍复官,公具奏蔡卞阴贼险狠,远出京右,使其子得以赦原,亟簉郎选,则宿奸巨蠹之后,皆可并缘以进,失政刑矣。
有诏求言,公奏:「名器轻假,无甚此时。
陛下试命有司,取毕仲衍中书备对,以熙宁官吏之数板今日之籍,遂项比类,修写图则,多寡盖可见矣」。
又云:「祖宗朝甚重诸路总管、钤辖、将、副将差遣,或待有功之士,或储将帅之才。
乞下枢密院,自今进拟,先取本人脚色联粘于敕黄之前,照祖宗旧法,毋使背戾。
虽有内降,亦须依此」。
又云:「朝廷知外虞之当先,而忘诸道之无备,愿于湖南、二广、福建量屯军马数百,控扼要害。
遴诸州都监之选,而稍重其权,使禁军渐知阶级」。
时金人来索旧礼,上命从臣条对,公奏:「太上皇向以祐陵未卜、慈宁未返,一旦以讲好之故,宁亲宁神,两遂所欲,礼虽屈而志则伸矣。
今彼以数寸之檄邀我厚礼,而遽听之,安知不谓我怯而继以难从之请乎?
今使之行,臣愿再以敌国之礼尝之。
彼纳吾使,吾又何求?
如必俟旧而后受,则告之曰:『太上皇帝前日之屈为亲也,今通好于用兵之后,主上欲以何名而屈,北朝欲以何名而受?
愿以为请』。
彼虽贪利无厌,亦将思所处矣」。
论者韪之。
隆兴元年,有旨押行门张宏特与支破遥郡请给,公奏:「臣检照事因,既非御笔,又非宝批,止用一白劄子,臣不知此命何自而出?
幸付三省,尚可进呈。
设若指授百司亦用方寸之纸,奉行则难辨真伪,不行则轻损命令。
况宏一班直之长耳,去秋已尝特支全分请给,户部执奏而止。
今才数月,乃复紊烦天听,不可以无惩」。
经筵取三月十一日开讲,公奏:「国朝之制,春以二月上旬,今乃远用三月。
陛下收召英髦,并直经幄,彼皆日夜望赐清閒之燕,致缉熙之助,若缓其所当急,而使讲艺论道之风稍阙于初政,甚未可」。
又奏:「邵宏渊能还军中冒滥之恩,并录战功,而除正任观察使,此信赏也。
郭振仅一对内殿,既无旧劳,又无新功,亦以观察使与之则重矣。
陆廉以贪黩配流,此必罚也;
张耘贼杀士卒,盗没军资,有司当以殊死,而亦与廉同罪,则轻矣。
臣愿陛下大明赏罚,赏罚明则名实辨,名实辨则政事修,而夷狄可攘矣」。
枢密副都承旨龙大渊、带御器械曾觌除知閤门事,公与给事中金安节缴奏曰:「臣等于大渊、觌功过能否,初不详知。
近闻皆以台谏论列,故有此除。
陛下自即位以来,凡台谏有所弹奏,虽两府大将、侍从要官,欲罢则罢,欲贬则贬,一付公论。
独于二人,乃为迁就,殆非帝尧舍己从人之义也。
臣等若奉明诏,则臣等负中外之谤;
大臣若不开陈,则大臣来中外之责;
陛下若不俯从,则深恐中外纷纷未止也」。
依奏,龙大渊别与差遣,曾觌仍旧带御器械。
翌日,公又奏入云:「适蒙宰相宣示御札,谓臣等为人扇动,议论群起,且以在太上时小事不敢如此,则是臣等不以事太上皇帝者事陛下,专徇流俗,轻渎圣明,死有馀责。
臣等见归家待罪」。
有旨无罪可待。
上从容语公曰:「朕察卿务举职,但朕欲破朋党振纪纲耳」。
未几二相道上意,再除两知閤,公曰:「命令反复尤不可」。
遂留除命不下,上章乞祠,差台州崇道观。
乾道四年,除权发遣南剑州,未赴。
六年,改福建提点刑狱。
入对,论:「人才平居选择则易,缓急求之实难,愿深诏执事杂举中外文武之才,区别所能,总为一籍,藏之禁中,副在二府,无事之日预加审覈,或有任使,按图而取」。
上然之。
除秘书少监、直学士院、兼国史院编修官,公奏:「陛下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使臣下知所趋向。
臣观西汉所谓社稷臣者,乃在乎周勃之鄙朴、汲黯之少文、霍光之不学,至于服儒衣冠,持禄保位,则公孙弘、蔡义、韦贤辈实为之,故宣帝谓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
然使宣帝知求真儒而用之,何至杂霸哉?
臣愿陛下平心而察之,不可有轻儒生之名」。
兼实录院检讨官。
加上德寿徽号,公以高宗万寿而册文称嗣皇帝为嫌,因阅建炎以后遇节朔遥拜徽宗表本止称皇帝,按唐宪宗上顺宗尊号册文亦止称皇帝,议遂定。
七年,兼权兵部侍郎,奏四事:曰重侍从以储将相,曰增台谏以广耳目,曰择监司郡守以补员郎之阙,曰久任监司郡守。
上曰:「皆今日要务也」。
上问:「越谋吴甚难,何也」?
奏曰:「越已为吴所残,勾践男为吴臣,女为吴妾,以小复大,以弱报强,此其所以甚难。
然观其与范蠡谋吴,固有先后之序,非如后世规模不定,侥倖战胜」。
上曰:「卿议论甚当朕心,朝夕除卿侍从」。
退即有旨,除权礼部侍郎,仍兼直学士院,升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
公奏:「陛下练兵以图恢复,而用将之道或未尽,择人以守郡国,而责实之方或未至。
且如江州一军,自陛下即位始付苗定,其后戚方继之,甫一年而定复至,又数年王明继之,才半年而皇甫倜又继之。
池州一军,始付时俊,其后王琪继之,甫半年而秦琪继之,才十月而吴总继之。
数易如此,平居犹虑其乏事,何暇议进取哉?
诸州长吏倏来忽去,且以二浙言之,婺州四年之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之间易守者四,又其甚则秀州一年而四易守。
用度何为而不窘,吏奸何为而不滋,民瘼何由而可苏」?
上旋召公谓曰:「卿近所论甚善。
朕方力革二者之弊」。
公奏:「人主无职事,惟在察臣下邪正,凡轻于任事速于求售,他日必误国。
愿陛下察之」。
公又言:「江湖大旱,嗣岁尚远,而诸州赈济之策已尽,须朝廷于南库支拨一二十万缗代民租。
臣非不知大农匮阙,然艰食则盗起,盗起则调兵,当是时能惜费乎」?
上曰:「闻所未闻」。
公再拜谢曰:「臣惟以不欺事陛下」。
上曰:「正赖卿裨补不逮耳」。
兼侍讲,公奏台端绳纠中外,一日不可阙官,今乃五十日不除,上曰:「未有人故也」。
公曰:「御史台令殿中阙具察官姓名,取旨差权」。
上惊曰:「朕不知此,宰执亦不言,盖避嫌耳」。
公曰:「臣尝为察官,是以知之,宰执未必知也」。
上谓都承旨叶衡:「周某奏御史台旧法,卿可谕宰相具来」。
八年,兼中书舍人,公奏:「中兴以来,驻跸两浙踰四十年,盖今日根本之地,而赋税供亿反重于他路。
如近日越、婺诸郡以隐落为名,增无实之税是也」。
上曰:「此胡坚常之谬」。
奏曰:「陛下既知,何不改正」?
上曰:「当令理会」。
公屡请免兼西掖,有旨从之。
张说再除签书枢密院事,与王之奇赐出身并命,公时在翰苑,适当答诏,入奏云:「昨除张说签枢,举朝皆曰不可,陛下旋即改命。
曾未周岁,复有此除。
若谓西府当间以武臣,则愿于大将中择有威望者畀之。
去年群臣争论之际,传闻圣谕兹事诚误。
以此观之,用说非陛下意明矣。
所有二人辞免不允诏书,未敢具草」。
草上,批王曮疾速撰入,公与在外宫观,日下出门。
九年,除知建宁府,三请祠,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淳熙元年,除右文殿修撰,未几召赴行在。
二年,除敷文阁待制,兼侍讲,兼直学士院,上曰:「朕知卿文学固久,今卿不迎合,无附丽,朕所倚重」。
除兵部侍郎,仍兼侍讲。
公言:「储材当于閒暇,太祖、太宗搜览豪杰,恢张四维,凡作成之方,无所不用其至。
及真宗、仁宗之世,名卿大夫磊落相望,是其效也。
仁宗尤以涵养士类为急,故自治平至元祐,悉获其用。
厥后章、蔡相继,沮士气以坏风俗,奖谗慝以植党与,卒致裔夷之祸。
绍兴初将相卿士得人为多,既而秦桧以患失之心济忌刻之性,同己者用,异己者逐,人才衰落,贻患至今」。
上皆嘉纳。
上谕公:「卿所进太上尊号诏草,温纯典雅,更无一字可议」。
公奏:「向者庚寅之诏,亦臣所草,流落累年,再尘翰苑」。
上愕然曰:「前诏亦卿草耶」?
公曰:「臣幸甚,方绍兴末太上初上尊号,臣已为察官,预此议。
当时不以表请,私切非之,其后适在翰苑,遂援古谊改正此礼」。
兼太子詹事。
三年,公奏:「前年冬江西地震,赣州天狗星坠,既而茶寇入境。
今闻十二月及正月福州地再震,亦有天狗之变,其事不可不虑」。
上曰:「防微杜渐固然」。
公曰:「天人相去甚迩,愿陛下毋忽」。
又奏:「昨闻殿前司进羡馀二十万贯,此何从得哉」?
上曰:「朕已不受,闻军中有百馀万矣」。
公曰:「虽不受,当思其所自来」。
上曰:「军中财赋自有源流,盖统制官不治财赋,统领却治财赋,可以相关防,更无渗漏。
岁月既久,蓄积浸多」。
公奏:「主将须令得统制欢心,统制须令得统领欢心,今因小利却使互为猜嫌,戚戚然相伺察,情何由通,缓急何由得其死力」?
他日公奏:「臣闻陛下日御毬场,固知不忘阅武。
然太祖二百年之天下,属在圣躬,愿为社稷自爱」。
上作色曰:「卿言甚忠,得非忧衔橛之变乎?
朕每次须再三审视前后,兼南方无好马,非西北比。
正缘雠耻未雪,不欲自逸耳」。
升兼侍读,除吏部侍郎。
四年,除翰林学士,依旧兼职。
公奏:「臣观自唐至本朝,优待词臣,异乎他官,谓其居近侍之职,无簿书之冗,可以朝夕论思,日月献纳,或有补于治道也。
臣所慕者陆贽、欧阳修而已」。
十月久雨,公上言:「阴雨已踰两旬,甚妨收刈。
伏闻太祖朝以久雨谓左右曰:『后宫止三百馀人,当更放数十人』。
今禁中给使虽少,不知可用太祖故事否。
浙中诸郡积欠颇多,不知可降旨少宽期限否。
其馀更有宽恤事件,望令三省及户部日下条具取旨」。
内直宣引,公奏:「臣在翰苑,无有司之职,所以久不敢请对」。
上曰:「学士宴见无时,最为亲近」。
公因论时事,遂及「陛下当委任大臣,而使台谏给舍各举其职,自无过举。
今风俗委靡,士大夫以簿书期会为能,不思其职,久而不已,其害将不可胜言。
愿陛下早正其偏」。
又奏:「九月间天文不顺,且闻金星近前星」。
上曰:「止是略近,已戒太子勿近外人」。
奏曰:「天道高远,当论人事。
武士击毬,太子亦与,臣甚危之」。
上曰:「卿可语太子」。
奏曰:「太子人子也,陛下命使驰驱,臣安敢劝以违命?
陛下勿命之可也」。
上曰:「近日察官甚举职」。
奏曰:「人臣肯不避怨谤论事,陛下当听而主张之。
且六察止有二员,若更除一员,则每员可分两察,亦所以示开广言路之意」。
他日,公问上:「太上何所苦?
前日陛下不及整舆卫而出,人情疑惧」。
上曰:「太上于饮食小失节,当日朕甚仓皇」。
因奏德寿宫相去太远非便,上曰:「前日已曾及此,太上坚不肯迁,如殿前司却多地步,待更力请」。
又奏:「人主外寄耳目于监司,臣愿明诏部刺史,或月或季,各以部内所当罢行之事,仿成周小行人,所谓万民之利害,政事教治刑政之逆顺,与夫作慝犯令、丰凶和乐之书,条具以闻,毋得用薄物细故塞责。
如此,则不惟陛下坐而周知天下之故,亦可于是稽其人之才否,而诏黜陟矣」。
公屡乞去,上勿许,且奏:「陛下用臣太过,位序浸高,未免招致人言。
且苏轼在此官,犹请郡至八九,臣实何人,敢不知惧」?
上曰:「待召人令与卿分力」。
因问吕祖谦能文,公奏祖谦不但能文,极知典故,翰苑须常用有学问之人,乃为有补。
五年十二月,除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公奏:「臣窃见本朝昭宪皇后诞生太祖、太宗,圣子神孙,垂裕万世。
宜择其子孙愿恪有才能者一二人,加之以一命之宠,畀以祠庙之禄,世世勿绝。
仍就行在赐屋,使聚族以居,与国无穷,庶几慰在天之灵,报垂裕之德」。
六年,诏礼官详议明堂典礼,公奏:「祀帝祀天以祖宗配,此本朝已行之制。
但世俗诵《孝经》之语,未尝深考其义,致以今日为疑。
故前郊李焘申请,虽经群臣集议,寻为异说所夺。
今既明降旨挥,即与臣下启请不同。
若或中辍,理为未安」。
由是圆丘、合宫始互举云。
讲筵留身,论本朝立国专以仁,兵非不用也,而以禁暴安人为本,上曰:「本朝兵势大抵似弱」。
公奏:「仁故似弱,其实非弱,社稷灵长,职此之由」。
上曰:「所以并无祸乱」。
公曰:「本朝似周,彼秦虽强,秪以自蹙」。
上论前代人物,公奏:「陛下万几之暇,潜心圣贤,不为嗜好所惑」。
上曰:「自昔人君,不知道只为不学」。
公奏:「尧、舜、禹之稽古,高宗之监成宪,故措诸事业,后世莫及。
今陛下留意于学,真积力久,此心清明如止水明鉴,物之过者,妍丑真伪,灼然可见。
以此应天下之务,安有一事失其当哉」!
十一月,除吏部尚书,兼翰林承旨。
公奏近日裁减宗室恩数事,上曰:「太滥」。
公曰:「若择服属疏者许其一依士人应举取放,既可密减入流,又待之厚,彼自无怨」。
上称善。
又奏:「自昔治少乱多,未有数十年常晏然者,今中外幸小康,岂可不防患于未乱」?
上曰:「无怠无荒,四夷来王」。
公奏云:「明王谨德,四夷咸宾,皆是道也」。
又云:「虞舜无为,非皆无为也,但不为簿书期会之屑屑耳」。
七年五月,除参知政事,上曰:「朕近见卿理会一二事,殊不依违,执政之于宰相,事任非远,贵在和而不同,有所见言之,勿以为嫌」。
公对愿尽力。
上尝密遣人往昌化觇视箭谷,回云六十年前有此,上以示丞相赵公雄,雄言:「上再三及此,恐合宣示外廷」。
公曰:「宣和间有此,岂是休證」?
乃不果言。
上谓公曰:「只为养兵,不免皆取之民」。
公因极陈民困之由,上问:「各有名色,何故困民」?
公曰:「且以平江府论之,绍兴以前归正添差等官岁用五万缗,后来乃用二十馀万缗,则是岁添三倍以上。
既无所从出,遂于支移折变中暗增钱数,如苗米一石其耗三斗,州府受纳,则令折科,增三斗为五斗,增五斗为七斗。
如此则有田之家无不被害,安得不困?
此特一端耳,他皆类此」。
上为之怅然。
八年八月,以久旱降亲笔付三省求直言,丞相回奏谓熟多旱少,今此诏一下,所在皆有赈济之请,何以应之,约公通签进入,公言:「上明目达聪,欲通下情,而吾侪阻隔不行,万一上自行之,且以此奏示人,岂不获罪」?
公论相亟从之。
上尝以枢密非古官,欲罢之,公奏:「枢密本唐傅导之官,五代始置崇政院,分宰相之权。
庆历间张方平固尝以为非,而神宗亦有废并之意。
今圣谕可谓尽善,但二百年官制,一旦骤改,良亦未易。
不若且令二府互领」。
又及求直言事,公奏:「陛下圣德日跻,而星变旱灾如此,殆由臣等所致」。
上曰:「若封事言及大臣,朕须留中」。
公曰:「付出何害?
欲人不知,莫若勿为。
未闻有过而人不知也」。
有介宫闱之援而求为郎者,上令公谕给舍缴駮,公奏:「台谏给舍与三省相维持,岂可谕意?
不从失体,从则坏法。
命下之日,臣等自当执奏」。
上喜曰:「卿等肯如此任怨,甚善」。
公奏:「不与其所当与,谓之任怨;
不与其所不当与,何怨之有」?
上曰:「此所谓任责,非任怨也」。
公尝言用人之道,因及著作郎、佐各二人,绍兴以来未尝官备,盖以职任清高,实为左右史之储。
近岁习俗奔竞,迁进太速,今在馆多非久次,望姑养其器业,以厚士风。
九年九月,除知枢密院事,上谓公曰:「每见宰相所不能处之事,卿以数语决之,三省本未可辍卿也」。
他日,上谓公:「如统制官之类,当时与之接以观其才」。
公奏:「昨雷世贤相见,说淮南地形缓急,欲守滁。
臣谓不然,滁有山林之阻,可守而不可禦敌。
若庐、和婴敌冲,此则当备禦」。
山阳旧屯军八千,雷世贤方请止差镇江一军五千人,上欲许之,公奏:「山阳控扼清河口,绍兴初韩世忠尝屯重兵于彼,若无故减戍,他时旋增,必致敌疑。
今扬州武锋军有众八千,本屯山阳,若岁拨三千人同镇江一全军往戍,似为两便」。
十年御带林忆年丁忧,中官除此阙者数人,公奏:「阉官徒借是以希升转,近用王实,今又用王毅,虽是德寿宫人,给舍不知,多来问臣。
臣虽具以陛下奉亲之意晓之,终非美事」。
上曰:「也是,都要转遥郡」。
公奏:「不得已,且令给据亦可」。
公又言:「近者白气自西南亘天,宜为兵备」。
上曰:「日脚之气,冬常有之」。
公言:「此太史局相宽之词,抑天道固不可知,有备乃无患」。
吴挺申交州蕃部劫汉人二名及牛畜而去,挺以事细,止乞照会,公奏:「今欲降旨挥,督其根治,庶几知朝廷每事留意,不敢忽略。
国家日有万几,若不察之于微,其弊将有不可胜救者」。
上曰:「几者动之微,自古多缘不能防微杜渐,驯致祸乱」。
温州军士因教阅喧悖,郡守汪义端将为首者决配,宪臣张诏欲先定义端减尅衣粮之罪,然后将军士明正纪律,公奏:「此风不可长,若稍行遣义端,则今后骄兵茍有所求,必为劫持计矣」。
郭果请移江陵兵万二千人并家属永屯襄阳,公言:「江陵兵一万八千人,自来半戍襄阳,今果谓襄阳极边,为门户之要,殊不知江陵亦在江北,为吴楚喉衿。
或金以数万人缀襄阳之师,自随、郢直走荆南,则奈何」?
上曰:「正为军士家属在荆南,恐或捣虚,牵连士卒心」。
公奏:「如此,则江陵遂弃之乎」?
争甚力,上乃许果万人而留八千于江陵。
盱眙报金酋今岁避暑寿安宫,所徙器用倍常时,且分诸子出镇,上谓公此必有避位意,公奏:「当预为之备,如淮上万弩手近密令州郡置籍,而诸路民兵阙于教阅,内外诸军亦久无升进,欲并拟一指挥,令择精习武艺者解发赴行在。
宰执三衙亲行阅试,高者补一两资,馀第支赏给,亦所以示不忘武备之意」。
上曰:「便是,恐人谓放下」。
公尝奏:「祖宗时大臣奏事榻前,互相可否。
今陛下虚心无我,有所未至,惟恐臣下不言,岂容人臣却护短自是?
夫惟小事不敢于榻前有隐,则大事无由欺蔽矣」。
上深以为然。
公言:「近探报敌酋却欲至东京,秋冬议过上京,乞密下诸将究实,且降亲劄付蜀中三大帅,令条具攻守之策以闻」。
公奏事次,上独命留身,宣谕云:「金酋既过上京,秋间或传位兴兵,卿留心军政,甚副朕擢用之意」。
公奏:「臣本以文墨荷圣知,戎务本非所习,误蒙任使,不敢辞耳。
今彼恫疑虚喝,正恐我或先动,所当镇之以静。
惟边将不可不精择,山阳最为重地,正当金粮道。
今正与寻常州郡一等用人,缓急窃恐误事」。
淮西延玺申,泗州归正朱现已补承信郎,不曾与告,上曰:「何不与之」?
公曰:「元来誓书不得招纳叛亡,恐却过北界,引惹边事。
今欲令王希吕更加优恤」。
上奖谕再三,曰:「卿处事甚当」。
十一年六月,除枢密使,上曰:「卿在西府,备殚忠劳,若有边事,宣抚使惟卿可,他人不能也」。
公奏:「诸军升差置籍,今已一季,合行点召,虽不专以此取人,亦因以察其能否,使之不测,则主帅自不敢行私」。
诏令赴密院审察。
王希吕乞增兵守庐,上欲令郭钧、雷世贤共分数千人与之,又云:「万弩手、民兵自可为用,若添得一藩篱,甚好」。
公曰:「希吕欲二万人,少犹半之,盖须以正军为主,则帅司可立。
帅司既立,则沿淮归正山水寨、民兵、万弩手等皆为我用矣」。
十二年,留正申西兵已免起二年,今次取听朝廷指挥,上令发来,公奏:「襄阳兵少,阎世雄欲得此项人」。
上曰:「三衙不可阙」。
公言:「顷金不得志于四川,又尝送死于两淮,深恐睥睨荆襄,向来犹调他处官军,不比三衙在近,临时可以措置」。
上悟曰:「与应付一年」。
金州阙帅,公奏欲令侍从管军荐举,上云:「大帅自合朝廷除授,卿等且更求人」。
公曰:「舜用九官,并咨四岳。
用否在上,何嫌之有?
与其暗荐,不若明扬。
仁宗用台臣,至于列所荐人姓名,已乃考实,谁敢妄举」?
上言:「王蔺论事颇偏」。
公奏:「蔺议论虽时有过当,然人主左右岂可无数人尽言不顾身者?
若上下相蒙,合而为一,殆非国家之福」。
盱眙奏报达实林牙领兵犯金国,金下宿、泗等州堤备,御笔赐公等曰:「达实契丹欲兴兵,不如所传则已,有之则在我岂得漠然?
他日我径举兵则违誓约,若因衅则将何以为辞」?
公奏:「敌中多诈,彼一方小警,何至移文近边?
若果有衅,临时不患无辞,所急在于间探精审耳」。
明年,上又谕公以吴挺约结夏国事,公奏:「陛下念世雠之未报,思境土之未复,规摹宏远,夙夜不忘。
臣备位于兹,无以少副使令,每切惭负。
但夏人自来翻覆,乾道中王炎尝因任令公用帛书通好,随即密送金人,范成大奉使日雍遂出以示之。
其难保如此,结约似未可轻。
若雍易世,亲离众叛,天相圣明,决有机会」。
广东帅潘畤以擅斩犯法军士自劾待罪,上批「无罪可待」,公奏:「帅无便宜之文,不经录问详覆而斩四人,虽意在除恶,然人命至重,若如此施行,恐开妄杀。
只如洪迈诛婺州唱乱六兵,亦止是放罪,后不妨旌赏」。
池州李思学自陈本军正将二人不能开弓,窃恐被点唤,乞与罢任,上曰:「此法甚好,皆枢密使措置之效」。
楚州报金中呼鲁大王占据上京,上批问公曰:「金若中分其国,宜预画计策」。
公奏:「兹事体大,譬如奕棋,须随著应之,若遂先举,恐贻后忧」。
他日上谕公:「近北使到阙,询问其三节人,皆云呼鲁年已六十馀,因于僧舍,前所报达实林牙亦是妄传,枢使可谓先见之明」。
十四年二月,拜右丞相,公奏:「臣不才备位,初无设施,惟奉行成算。
今陛下勤政,内外宁谧,二十馀年,此正可惧之时,当思经远之计。
臣欲具要务,取自圣裁,若其可行,当与王淮等协济,亦不敢纷更欲速」。
上曰:「锐则易怠,国家无事时,正宜修明政理」。
公奏:「大臣朝夕纳诲,非如台谏给舍救之已然」。
上曰:「朕有过失,卿宜尽言」。
上欲下吏部将知县有荐举人先与通判阙,公奏:「莫若籍记与堂除通判,免滋搀夺之风,且坏铨法」。
公以旱求退,不允,因奏及民实惠惟宽减夏税,而施德自近始。
如会稽和买诡避极多,今乞权免一年,后当差官釐正。
秀州申,乞权减大军总制钱二万馀缗,吏拟勘当,公曰:「此岂勘当时耶」?
奏蠲之。
高宗上仙,朝廷欲用显仁例,遣三使如敌中,公固执不可,谓今昔事体不同,不当畏人而曲徇。
金国贺生辰使人到阙,上在丧次,议欲宣谕俾归。
公奏贺礼固不可行,但彼远来,止是馆伴发遣,朝廷更无一辞,于理未安。
遂口占数语,令使者归,附奏,中外咸谓得体。
十一月,手诏讨论皇太子参决庶务典礼以闻,上欲从天禧旧制,止就资善堂,公奏:「其时太子尚幼,初见辅臣,恐难尊用。
昔晋有宣猷堂,今作议事堂,亦可」。
十五年,太上山陵,公奏当如祖宗旧法,置使五人。
首相意不欲,礼官又引绍兴显仁例。
公言:「今陛下既用七月之制,又行三年之丧,山陵岂可不用大臣?
永熙陵差吕端摄太傅,是时一相尚且亲往。
昭慈在会稽,仓卒间犹命枢臣为总护使,又差执政张守监掩攒宫。
旧章著明,昭然可证。
臣备位宰司,当行」。
乃以公摄太傅,如端故事。
明堂加恩,进封济国公,公奏:「久尘政路,自思陵归即欲求去,缘京镗使北,争执礼文,屡蒙宣谕,恐彼中因贺生辰却求报复,令臣任责,是以迁延少待。
今人使已行,求去无嫌,愿乞骸骨归山林」。
上奖劳再三,曰:「朕比年殊觉病倦,欲传位太子,卿须且留数年」。
公奏:「陛下圣体方康彊,只缘哀毁太过,何遽及此」?
上曰:「礼莫大于事宗庙,而病不能自力,每直孟享,往往分诣;
孝莫大于宁亲,而德寿宫隔远,不得日至,欲不退休,得乎?
朕方以此委卿」。
公泣而退。
十二月壬申,上密付绍兴三十二年太上传位亲札,公奏:「陛下躬行舜禹之事,臣愿释政,以内祠事陛下于别宫」。
上曰:「丞相得无欲用钱端礼例邪」?
上命公草诏,宜以侍几筵奉东朝为意。
十六年正月,拜特进、左丞相,进封许国公。
二月壬戌内禅,公奏:「陛下圣寿康宁,巽位与子,古今盛典,再见本朝,中外同庆。
臣等辅政无状,自此不得日侍天颜,无任依恋之至」。
哽噎几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赖卿等协赞新君」。
光宗即位,公奏:「陛下初政,用人求言为急,如前宰执侍从首合咨访」。
后三日御笔批出降诏,从公请也。
三月,升少保、益国公。
累奏乞回授,上不许,降诏面谕至三四。
公在位稍久,士之有求而不获者多望公,公为是惧,求去甚力,上不许。
既而谏官有言,公请益坚,诏以观文殿大学士判潭州。
言者不已,遂以少保奉祠而归。
孝宗遣中使赐公金器,劳问有加。
绍熙改元,判隆兴府,辞不赴。
除观文殿学士,判潭州。
郡有倍税牙契钱,岁约二十万缗,公亟罢之。
明年六月,复大观文。
七月坐举官不实,降授荥阳郡公。
又明年八月,复益国公,改判隆兴。
复再入奏祈免,除醴泉观使。
今上即位,诏求直言,公奏陈四事:曰圣孝,曰敬天,曰崇俭,曰久任。
且欲仿靖康时谭世绩主管龙德宫,寿皇时命钱端礼为德寿宫使故事,遴选太上旧臣一二人,使侍燕閒、从游幸,以广陛下之孝。
本朝提举司天监,皆委近臣,如神宗初年用司马光,元丰间用王安礼,今莫若择侍从之忠直者提举太史局。
此诚格天之一端。
上特遣使赐公少傅告,公一再辞,寻许回授。
庆元元年三上表告老,诏以少傅致仕。
嘉泰元年,有以布衣上书及公姓名者,言者论公,降一官,次年复少傅。
四年十月一日薨,年七十有九。
讣闻,上辍朝两日,赠太师,赙银千两、绢千疋。
公娶王氏,益国夫人,监察御史葆之女,先公一年薨,葬于庐陵县斗冈之原。
十二月八日,奉公柩合焉。
子纶,朝请大夫、行大理司直;
孙颢,宣议郎、新监饶州浮梁县景德镇,兼烟火公事。
孙女五人:长适承事郎、监嘉兴府籴纳仓萧彖,馀未行。
公英亮宏达,得于天资,研精覃思,博极书传,少有大志,常以古人自期。
登进士第,继擢词科,当官涖事,虑周而识敏,内秉刚方而外和易,人不见其圭角。
高宗一见其文,奇之,由台阁登侍从,标望屹然,凡所献替,前代之典章、国朝之故实,援引考證,辞婉意切,悉中事宜。
在两制,除拜有非其人者,据正争执,前后两以祠去,士大夫莫不高其风,而孝宗于是益敬公矣。
暨再还朝,旋践二府,政事之外,尤究心武备,选将练兵,常如敌至,慨然以规恢大义为不可已,而务存审重。
孝宗亦自谓往时以文章知公为不尽,而始有大用之意矣。
既正宰席,以身任天下之重,进尽忠益,退省阙遗,辅赞弥缝,靡不用其极。
每与同列奏事上前,有惎公者,公一不顾,反覆辩论,归于是而已。
公于人才务合异同,不主一偏,惟贤是用,尤不乐矫激近名者。
其规模建置,大抵本于仁厚,每以爱养民力、久任牧守为急,于祖宗故事遵守不敢轻易。
孝宗将内禅,讨论典礼,草定诏册,一出公手,他人莫与。
光宗以公甘盘旧学,眷礼尤笃,于是侧目者众。
公竟以论去,閒居十五年,自号平园老叟,筑堂名曰「玉和」,公自序云:「四气和谓之玉烛,方今贤和于朝,物和于野,遂使皤然一叟,得侠老于和气之内」。
则知公虽从容绿野,坐远世氛,而其心未尝一日不在朝廷也。
顾常谓《易》六十四卦,惟《谦》六爻皆吉,又诵「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矣乎」,故平生处己以谦,待物以恕,出于自然,无所矫饰。
公之为文温纯雅正,不厉声色,自足如意,近代建言得体,无出公右。
晚笔力益遒,四方碑板多以属公。
公自奉甚约,义所当予,略无所靳。
亲旧贫不能自给者,廪之终身。
事从兄甚严,视其颜色以为戚欣,抚族姻曲有恩意,官同姓者六、异姓者五。
公虽贵,遇朋友如贫贱时,澹于声色,独嗜书如饥渴。
已老,手校《文苑英华》一千卷,又与同志取欧阳公集反复是正之,遂为善本。
公有《省斋文藁》四十卷,《平园续藁》四十卷,《省斋别藁》十卷,《词科旧稿》三卷,《掖垣丛稿》七卷,《玉堂类藁》二十卷,《政府应制稿》一卷,《历官表奏》十二卷,《奏议》十二卷,《奉诏录》七卷,《承明集》十卷,《辛巳亲征录》一卷,《壬午龙飞录》一卷,《癸未日记》一卷,《閒居录》一卷,《丁亥游山录》三卷,《庚寅奏事录》一卷,《壬辰南归录》一卷,《思陵录》二卷,《玉堂杂记》三卷,《二老堂诗话》二卷,《二老堂杂志》五卷,《玉蕊辨證》一卷,《乐府》一卷,书稿十五卷。
壁之先君文简辱交于公,同德比谊,独相知心。
仲兄著作、季兄贤良皆从公游,蒙待以国士,而壁自幼亦荷公期予甚过。
追惟三十年间死生离合,感慨增系,自顾驽下,学不加进,有负奖知。
今公既葬矣,纶以行述来请,用不敢辞,序始终大略如右,以俟志公之墓者,且以备奉常太史氏之采择云。
开禧元年十二月辛未,朝议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直学士院、兼枢密都承旨李壁谨状。
乞进筑灰家觜及修复安疆寨奏(元祐七年六月) 北宋 · 章楶
检准元祐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劄子节文,勘会陕西沿边,见各有紧切控扼贼马道路。
以自来夏国讲和,未曾修筑堡寨。
今既绝彼贡奉,可以乘时踏逐地基修筑。
奉圣旨,令环庆路经略司疾速选官,带领合用人马亲诣汉界,及并汉地生界内,选择形势要害堪作守禦寨基去处,先据汉蕃地内紧要处选定两处,约度每处城围地步大小,并去见今城寨四至远近珠旺去处,及多少月日可以毕工,子细画图,开说闻奏。
仍先行计置一处,合用楼橹材植物料等百色名件,应于支费钱粮候见实数,具状闻奏。
所有兴工下手先后月日,即听朝廷别降指挥。
续准当月二十日枢密院劄子节文,窃虑诸路所遣官不量事势,缘此深入贼境,却致落彼设伏奸便。
奉圣旨令,逐路经略司除汉界寨基,依前降指挥外,止作本司意度,严紧约束,所遣官如入生界踏逐,仰只于并汉界侧近去处相度地利,按视选择,即不得轻易深入。
本司自承准续降指挥后来,观望贼势,未敢建议,迁延以至今日。
又累探得西贼七月已后便欲点集,揣度奸计,未有归顺之心。
若不先事开陈,窃恐有失机会,遂于环庆州界合踏逐到可以修建城寨利便去处,寻选差权本司干当公事种建中计会。
皇城使、权第二将折可适,宫苑使、本路兵马都监、第三将张诚亲诣逐处,相度形势利害,堪与不堪守禦。
今据逐官申逐处形势并系要害,堪作守禦城寨。
及约度到逐处城围地步大小,并去见今城寨四至远近珠旺去处,及约度到逐处合用楼橹材植物料等百色名件、支费钱粮下项一处。
环州洪德寨西北白马川地名灰家觜,在边壕内系汉界生地,南至见今守坐白鱼峰四里,东至洪德寨二十里,西北去界壕不远。
依山据险,两面皆是天堑,正当青岗峡口。
控扼得青岗峡、相济乾川、同家川三处贼马来路。
若于此修建城寨,则四面良田约计可得千顷以来,足以招置汉蕃弓箭手以为篱落。
不惟扼贼喉矜,至于平时,贼马常由中原贺子原犯归德州,并自牛圈入帕克巴原侵扰,日恣剽掠,一带蕃部皆可以照应。
兼直北去西界清远军沟井水窗,自来西界屯集人马处,止是八十馀里,去中路牛圈有水草处四十馀里,委是要害阻固之地,可以修建城寨一处。
庆州大顺城北安疆寨,东至保安军德靖寨七十馀里,西至庆州东谷寨五十里,南至庆州大顺城三十五里,北至西界白豹镇三十五里。
虽是已给赐城寨,缘城形最为利便。
我得之,则柔远寨、大顺城、荔原堡一带边面尽在腹里。
控金汤白豹贼马来路,自隆云一带部族不敢宁处。
贼得之,则金汤白豹尽能障蔽。
自欢乐烽下窥汉川,不踰十里,卒然寇至,脱莫能支。
贼马据此以为家计,而数出轻骑以扰吾边,则柔远、大顺、荔原门不敢昼开。
是以熙宁中贼筑垒于此,本路三塞枕戈而寝,万一贼复来占据,将见庆州东北百里便是贼巢,不可不虑也。
其废安疆寨两面亦是大涧,因险起城,费工极少,城中故井犹在,四面良田仅二千顷。
往年未废以前,赡养汉蕃弓箭手千人尚有馀地。
其故地虽已废毁,大率版筑处不多,且顺则与之,违则取之,自于朝廷无所不可。
右谨件如前。
勘会版筑之兴,贵于神速,须当预行措置,物料具备,其楼橹城门仓库舍屋合用材料,并须成就。
只令以检计庆州大顺城、荔原、柔远、环州洪德、肃远、乌兰官舍楼橹为名,津送至逐塞,然后探伺贼中点集人马,侵犯别路,则量事势大小,分遣将兵作牵制,次第出界。
或三五十里,或百里内驻劄,一面版筑,约半月日可毕工。
比至贼人知觉,城垒已就。
今来所请事理,或城灰家觜,或复安疆寨,并委本司相度事势、贼寇所聚集远近,择利兴工,使其首尾不相及,候工毕日,许令一面招募沿边百姓,并近里弓箭手,投换分配,住佃四面田土,以为藩篱。
仍且以一将兵马分番防戍,候城垒坚全可以固守,渐次抽那。
其合铺巡防、远硬探人马亦只于近里递相趱那出外,委无妨阙。
伏乞朝廷更赐详酌,如可施行,即乞于三五月前密降指挥,所贵不失计置。
今画到图子二本,连黏在前。
〔黄贴子〕勘会灰家觜虽是创行修筑,亦不须大段添屯兵马防守。
止乞从本司相度,临时于诸将下及城寨那移本路土兵六百人,更权那移东兵三百人相兼防守。
仍乞候招刺汉蕃弓箭手及六七百人,即渐次减那东兵三百人,却归元差去处,其费颇省,为利甚大。
又勘会废安疆寨,若复兴筑,则边面东西始与鄜延德靖寨、本路东谷寨相照齐一,旧日弓箭手见今散在荔原堡、大顺城、柔远寨等处,其安疆四面原隰饶衍,人所乐居,只可令复旧业,有不存者,量加招募,易为安辑。
其战守人兵,亦依旧权那移第三将副一员,带领旧日所定人马驻劄,那移东兵三百人充守禦。
其那移东兵,候边事息日,却那差土兵抵替归营。
盖今日所使防戍正兵及弓箭手,多是曾经在彼之人,地利土风,皆所便习,与创置之处利害相远。
又所遣将兵防拓支费须观贼马近远事势,今且以六将人马为率,若贼势不至重厚,只销三将人马,其城寨了日,合贮钱粮,只是近里趱出人马,更不计会。
议钱法轻重大小奏元符二年七月 北宋 · 章楶
勘会陕西钱法,本无轻重,只仁宗朝宝元、庆历之间,边事初兴,增添戍卒将佐等,经费滋多,财用匮乏,有献计者创铸大钱,其文曰「重宝」。
每一大钱折十小钱,盗铸之奸,自此得利。
官司所获无几,而重宝已布满民间,岁断重辟,不知其几何。
朝廷患之,以折十钱杀为折五,盗铸不已,又杀为折三,所获之利犹博,刑辟尚多,不得已而以一大钱折二小钱,盗铸稍息。
其后山泽产铜颇少,遂以铁代铜。
当时大钱鼓铸精巧,磨炉皆有楞郭,一一如法,民间虽欲仿效,计其获利,不能酬人工物料之费,则铁钱铜钱市价无二。
至和已后,官司鼓铸不精之弊起于率分钱,所谓率分者,每工所限日铸之数外,有增益者,酌给众工财利。
所司所贪者钱多,监临之官又以额外铸钱增数为课,则折二大钱不复精巧如法矣,盗铸遂复擅利于下。
当时官司不治其本,乃欲救其末,滥钱寖皆输于官矣,而豪宗富室争蓄大小铜钱与旧铸大铁钱,故在市买卖,细分六等,以小铜钱为一等,旧铸至和铁钱为一等,新铸折二铁钱为一等,私铸楞郭全备钱为一等,私铸轻阙怯薄钱为一等。
凡仓库所出者,皆大小铜钱,新旧官铸大铁钱。
所纳处既不复多,得铜钱所输于官者,皆新旧折二铁钱及私铸钱耳。
然其弊亦未甚为害。
治平四年因臣僚建议,朝廷有指挥,不能全记其文,大概以为除阙薄漏贯、字样不明、不成楞郭外,馀并令官司受纳,库务辄有退换,仍立刑名,自此滥钱荡然无禁。
熙宁间得朝旨,将官库钱拣选不堪行用者改铸,其后复遣官再选官司已拣之钱,复使行用。
官私之钱既无所分,势难止绝,则铁钱之轻自然之理也。
昔日豪宗富室所蓄大小铜钱、旧铸铁钱岁月寖久,其铜钱或散入夷狄,或迁而输邻路,盖所获利博,岂肯蓄藏于家。
前日朝廷遣官就陕西,更欲铸铜钱,不惟不足以救官司之急,而所铸虽多,亦恐不能如陕西流行也。
所准指挥,合如何措置,可以称提铁钱稍重,物价稍轻,盖无术可救。
为今之计,莫若指挥官司精加鼓铸,无贪厚利,令制造精密,与物相权,盗铸之家获利既薄,岂肯冒重法以自取死亡?
勘会两川有见行铁钱、有交子可以赍擎远行,今若精选有心力可倚办官,依仿西川体式,推行交子之法,庶几少有补焉。
至于商旅所贩百物,如丝绵匹帛金银之类到陕西贩卖,陕西却无物货贾回,如此物价倍贵,无如之何,亦别无可措置。
〔黄贴子〕钱轻物重,不独因铁钱而已,自军兴以来,添屯兵马戍边,盖所急者粮草。
今且以渭州言之,昔日米麦每斗不过百钱,今日每斗三百文已上,新边城寨收籴有至五六百文者。
钱轻之弊,盖又有因也。
又泾原一路来他路界远,换易铜钱甚少,不如朝廷今来坐致之数,惟闻同华陕府如此,乞赐照会。
又熙宁已来,铜铁钱相换岁月寖久,无由根究。
今据渭州通判李百禄申,勘会到自元祐年已来至今,铜铁钱相换每贯分数如前。
兼据小贴子称,虽勘会到铁钱每一贯六百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即日民间亦无铜钱可换。
伏乞照会元祐三年内,每铁钱一贯二十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
元祐六年内,铁钱一贯二百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
绍圣元年内,铁钱一贯二百五十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
绍圣四年内,铁钱一贯四百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
元符二年正月一日至今,铁钱一贯六百文足换铜钱一贯文足。
请于碱隈川筑寨奏元符二年七月 北宋 · 章楶
于碱隈川择地进筑为寨,本处附近有盐池,周围约及十里,所产红白盐二色。
应诏发遣兵将赴熙河奏(元符二年十一月二日) 北宋 · 章楶
一、本路差发人马往应他路之急,固是臣所愿为,但传闻即是熙河事宜不小,虽未知的实次第,然苗履、姚雄等统兵在邈川等处已至五十日,兵士暴露,未有解严之期。
如李宗杰之子李世恭,知河州种朴,皆已陷殁,其他所闻甚多,未敢以为信,远近之人,甚以为忧。
今又差发本路及环庆路兵马前去,深恐更有疏虞,复为两路之患,重贻陛下宵旰之忧,臣不得不详悉奏闻圣听,各具逐项开说。
一、臣今月初一日,入内内侍省递具密疏上奏,略言传闻苗履、姚雄手下人马暴露日久,寅夜寒冻,呻吟之声,所不忍闻。
此等事外,臣更有所闻,缘难为全信,不敢具录奏知陛下。
今又准朝旨,差发本路及环庆人马,即是熙河事宜未得宁贴,恐实有如臣传所闻事,臣若不言,深虑陛下不知详悉。
一、臣闻熙河经略司即今措置,似已计穷,别无擘画,只是赶趁催督将士向前,入贼境,不度事势难易,地里远近,兵马彊弱,堪用与不堪用。
以寡敌众,亦有事机。
今乃一切不恤,措置如此,深恐日后愈致败事。
一、臣闻青唐人结连夏国兵马作过,大军若到,贼兵例各窜伏山林川谷隐暗间,官军搜索掩捕,则不知藏匿之处,坐费粮食,皆无所得,不免却归城郭,或野寨驻劄,贼众随而据险隘断截粮道,钞掠官军。
如此虽更尽发诸路兵马前去救援,必恐无益于事。
须是改图,可望早得宁贴。
若不改图,可惜一路生灵被害,不惟害及一路,若将别路人马驱迫向前,必又大段伤折,若不大段折伤,亦恐青唐事宜猝未宁贴,别路人马猝无还归之期。
更乞圣慈详察。
一、臣伏闻熙河事前后不一,至如运粮人夫头口,目前多被杀掠劫夺,如借雇回鹘橐驼千馀头,皆陷没无回者,其他孳畜人口可知。
亦虑生事,专务弥缝盖藏,致陛下无由尽知。
乞详臣今月初一日所奏事理,速差亲信之人往彼体问,必见子细,审如臣所奏事理,即乞圣慈,断自宸衷,别以讲究措置青唐边事。
一、臣不知熙河共有若干兵马?
但闻多是蕃兵,若只据本处旧日及新展城寨约度,以本路人马分布防拓,已是阙少,今来更置鄯、湟等州及城砦诸处,未委用甚处人马,经久防守,或且辍熙河新旧城寨人马往彼,又缘会州、兰州、通远军皆是接连夏国边面,防守之人既少,夏贼岂不窥伺,别启奸心?
则新旧城寨久远未可保守。
一、臣闻青唐道路山谷险峻,或言有至险处为栈道通行。
自河州去青唐约四五百里,此后屯戍兵马既多,不知用何人搬运粮草应副,可以足得岁计?
愿陛下诏有司约计彼处合用屯戍人马数目,并计道路远近,般运合用脚乘雇赁钱物,及如何措置经营般运,并岁计合用若干钱帛粮斛,指甚处所有应副,见今有备与未有备,每年朝廷合添赐若干钱帛与本路转运使,计置方得足备。
一、乞陛下询问主议大臣,假令鄯、湟州事宜便得定夺,可以保全城郭,即不委新造之州邻近是何国土,合与不合更置边寨堡子烽台,通贯血脉,捍禦贼寇,又合添多少戍兵人马及官员数目?
设若新郡所邻国土,其间有未知朝廷收复建置之意,万一倔强时来扰边,即合如何措置?
一、议者谓既收复青唐之后,来春便可种青窠大麦,足以赡军。
陛下闻此言乎?
此乃欺陛下之说。
臣不敢远引他事为證,只乞陛下试询问左右亲信之人,昔年先帝初诏熙河招置弓箭手,假钱粮牛具,几年后方获耕种之利?
便见此言是非。
一、今来自关以西,以至沿边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运值夏秋不熟,斛斗不收,价比旧日三四倍高贵,人民饥饿,不免流移,渐有遗弃儿女,道路之间,往往有之。
虽有常平仓斛斗,又缘军粮乏绝,须趁急且兑那支遣,以此多不得全充赈济之用。
今更开拓疆境,用兵不已,臣窃为陛下忧之。
一、臣昨赴泾原,朝辞登对之日,亲闻陛下圣语戒臣谨重,言至数次,则知陛下谨于用兵,爱惜财用,凡遣师征讨,实不得已而为之也。
伏见兴师以来,陕西府库仓廪储蓄内外一空,前后那内藏库金帛不知其几千万数。
而陕西目今处处无不阙乏粮草,转运司计亦无所出,惟是行移公文指空画空,郡县差衙前往指定处般运,多是空回。
臣窃恐内藏库金帛数亦有限,茍迁延岁月,亦虑支那将尽。
今日收复青唐等处,大兴工役,缮全城郭,恐非陛下本意,必有大臣误陛下者。
况诸路进兵攻讨,建筑城寨,弥满于夏贼境中,贼心恐惧,款塞请和。
臣窃观祖宗以来能制远方之命,使之束手破胆,未有如今日,则陛下圣功神德可以誇示万世。
今来正是休兵息民清心省事之时,惟望陛下深察愚臣之言,断自宸衷,裁决此事。
若更询问主议大臣,窃恐却将朝夕已在陛下前讲论策画,专务兴师不已之说,遂非掩过,上误圣聪。
愿陛下深察。
一、自绍圣四年以后,诸路兴兵进讨更出迭入,修筑城寨,未尝休息。
臣不能尽知他路事体,且以本路今年言之。
开春即经营进筑,三月末调发兵马,四月初筑西安州天都、临羌等寨,至五月半间分屯,六月又调发兵马进筑定戎寨,七月初下手工役未了间,又移兵应副进筑会州,至八月二十间方回。
其间空阙月日,又修置正原等处堡子,及日近添筑烽台,移置堡铺,拍立界候。
连绵兴役,未尝休息,今又差发五千人赴熙河救援。
臣勘会每一出师,士卒病患死损及将带衣甲逃走数目不少。
此事臣身为将帅,实难言之,然其间目击边防安危利害,愿陛下深察。
〔黄贴子〕臣状内所陈,每一出师,士卒患病死损及逃走数目不少,且如京西第三将下,因屯戍回日,勘会到军前带器甲逃走共一百八十二人,其因病死损及逃亡已获之人不在此数。
又如本路第一将且只会到在渭州四指挥逃走及死亡共一百一人,第二将只会到在渭州三指挥逃走及死亡共二百七十五人,以此可见因逐次兴举,死伤损失人数甚多。
今若连绵兴举不已,更恐逃亡死损加倍于日前。
伏望圣慈矜察。
一、本路新展边面西安州北近黄河,东据葫芦河,深入贼境者可百馀里。
窃思西贼畏威请命,皆陛下圣德所致,若谓夏人与本路便能解释仇怨,无乘间窥隙之心,臣不敢知也。
其势自当寅夜设防严备,杜绝其奸心,乃为上策。
今本路诸将之兵通正兵及弓箭手共七万馀人,其间下番正兵又有在永兴及奉天县者,其馀并分布在泾、渭、西安州、镇戎、德顺军,并新旧城寨、沿边守禦堡子共七十九处巡防、守把、屯戍,以此可见分擘得沿边戍守之兵甚少。
今差发马步军五千人往熙河,除第一将一千二百人在近里州军勾抽前去外,其馀诸将人马,并是于沿边城寨选择抽摘差发。
虽名五千人数,又各差亲兵火头等人自是五千六七百人往熙河,万一西贼张声欲击鄯湟,却来本路作过,臣晓夕窃忧之,亦望陛下体念。
本路新开边面愈远,与贼结怨最多,特赐主张,非臣一身之幸,实一路之幸,实朝廷之幸。
臣衰老愚戆,始终荷陛下恩奖,又得指挥致仕,来春取旨。
犬马之愚,未尽之年,辄思补报万一。
是以自忘触冒天威之罪,缕缕开陈。
长寿县太君魏氏墓志铭治平元年七月 北宋 · 沈遘
长寿县太君魏氏,三司使、尚书礼部侍郎、赠太尉羽之女也。
母曰南阳郡太君程氏。
魏氏世新安人。
太尉公当太宗时为三司使十八年,有功于国家,一时名臣。
其族既大而显,爱其女,为择所归,而得张公。
公少孤,奉其母安吉县太君章氏居京师。
有姊为杨文公夫人,号南阳郡太君。
夫人既归张氏,事安吉、南阳钧用妇礼,孝爱恭惠,未尝有懈。
文公贤之,常曰:「魏氏有女,张氏有妇」。
张公以材能进位于朝,出入任事,夙夜在公,不顾其家,家事一出于夫人。
而张氏,故大家也。
夫人内治其室以法度,外接亲党以恩意,内外莫不服而归之。
张公中废,下迁流落者十馀年,夫人处之如平时,故张公益自信,不以为戚。
张公平生廉,不治生业。
及以孝归,居于吴,而资养或不足。
夫人薄衣约食,不以其不足累于张公。
盖夫人学浮屠,通其书之说,故其于穷达之际,能泊然安于命,而不以外物动其心。
此士君子有所不及,而夫人能之,贤矣!
初,夫人与张公恩义甚笃,公既卒,夫人感慕哭泣,遂被疾,不可治。
积五年,年七十三,治平元年五月甲子卒于杭州。
七月甲申,归祔于张公之墓。
张公讳沔,其葬有翰林侍读学士刘君之铭可考也。
夫人三子:讽,国子博士;
诜,尚书都官员外郎;
诲,杭州观察推官。
五女:长嫁国子博士刁维,次随州节度推官章中正,次嫁进士陈玘,次嫁驾部员外郎边球,次嫁太常寺太祝胡湘、再嫁屯田郎中石元之。
孙男十四人:长元忠,扬州广陵主簿;
次元方,试将作监主簿。
女十二人:长嫁进士沈辽,次嫁湖州司户参军苏液。
曾孙三人。
夫人兄瓘,尚书吏部侍郎;
弟琰,光禄卿。
夫人初封长安、寿昌,及今长寿,凡三邑也。
始余佐金陵,为张公属官,而与三子游,其后又为婚姻通家。
及是,则少子为余州从事,迎夫人居官。
长子通判湖州,未行。
次子通判越州,时时以公事来省其亲。
三子皆纯孝,诸妇循睦,孙、曾满前,闺门熙熙,足以为夫人乐。
然夫人已老而疾痼,遂不起。
乌乎!
吾所知夫人之贤可谓信,而铭之以传于后无愧矣。
铭曰:
显显魏氏,于国有功,我之宗兮。
晏晏张公,善人之师,我所归兮。
孝睦慈惠,秉心渊塞,攸好德兮。
维讽、诜、诲,克绍厥美,宜其子兮。
寿有馀龄,养有馀禄,终多福兮。
穹隆之阳,从公斯宅,视双石兮。
先大夫薛公圹铭景定元年七月 南宋 · 薛阐
先君朝散大夫、新通判扬州军州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赐绯,姓薛,讳师曾,字与参,世为明之鄞人,明今升庆元府。
曾祖讳朋龟,朝奉大夫、知衡州,赠正议大夫;
妣王氏,硕人。
祖讳居实,朝请大夫、直秘阁、淮东安抚、知扬州,赠中大夫;
妣朱氏,太令人。
考讳扬祖,朝奉大夫、刑部郎中、赠中奉大夫;
妣蒋氏、汪氏,并恭人。
先君生于庆元丙辰三月十二日酉时。
嘉定十三年以刑郎致仕恩补将仕郎;
十五年中吏部铨,调绍兴府上虞县尉;
十六年循修职郎;
十七年,今上登极恩,循从事郎。
宝庆二年,循文林郎;
三年循儒林郎,调处州录事参军。
丁内艰,服阕,调徽州岩寺镇。
绍定三年循承直郎。
端平改元,监行在榷货务门。
淳祐元年,特差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三年,以考举及格改通直郎、知常州无锡县;
五年,封奉议郎;
八年,监行在左藏西库;
十年,转承议郎,六月,转朝奉郎;
十一年,通判台州,改平江、镇江、九江,皆不赴;
十二年,封朝散郎。
宝祐改元,充行在点检酒所主管文字;
二年,转朝请郎;
三年,主管建康府崇禧观;
四年,转朝奉大夫;
五年,通判扬州;
六年,封朝散大夫,及瓜,而以病告,至九月十九日酉时卒于正寝,享年六十有三。
呜呼痛哉!
娶同里厉氏,封宜人,先五年殁,葬于奉化县忠义乡双谷山之原。
子男二:阐,将仕郎;
次岩,幼为先伯父儒林后。
女一,顺之,适外甥太学待省进士杨应翔。
孙男二:登秀,辰秀。
孙女一,谦之。
阐不孝,将以景定庚申七月壬辰奉柩合宜人厉氏之兆,方请铭当世大手笔。
葬日薄,先摭世系、历官岁月,臧诸圹。
孤哀子阐泣血谨识。
表弟大中大夫、集英殿修撰、知太平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营田事、节制屯戍军马、鄞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高衡孙填讳,陈洪刊。
铸钱司议绍兴二十九年七月 南宋 · 洪遵
泉货之行于世,如谷帛水火之适于用,自古所不可阙,故必张官置吏以董之。
在周之九府,汉之钟官令丞,唐之铸钱使是也。
国朝或以漕臣兼领,或分道置使,或釐为二司。
自中兴以来,置都大提点,事权太重,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
但当随时之宜,为救弊之计。
间者亟行废罢,事出仓卒,初未尝下有司讨论。
既罢之后,又无一定之论。
初委转运使,又委提点刑狱,又委郡守贰,号令纷纷不一,鼓铸益少,乃命版曹提领。
虽以侍从临之,然官守不专,势难逾度。
而属官有干办公事,又有措置官,间一差出,州县承迎,甚于使命,则使权视前日又重矣。
罢提点一人,官属十馀人,而总以侍从,置在京官属四员,下至胥吏之类,额虽减而月给数倍,则官属视前日又不少矣。
异时提点坑冶以一职名官,犹惧不济,而况版曹钱谷之司,远在数千里外,符檄往来,安能办治?
属官之出,不过毛举细事以塞责耳。
今何溥请乞复铸钱司,遵等切以为复置便。
今参照祖宗旧制及今日利害,画一下项。
一、景祐元年,置江淮、荆浙、福建、广南等路都大提点银铜铅锡坑冶铸钱公事一员。
元丰二年分置两司,在饶州曰提点淮南福建江南东路坑冶铸钱事,在虔州曰提点荆湖广南西路坑冶铸钱事。
政和七年,提点铸钱官两员,轮年于饶、虔州守任。
绍兴六年,赵伯瑜乞依嘉祐著令衔内添都大二字,与提刑序官,事权太重。
今欲参酌祖宗旧制,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系衔,与转运判官序官,依旧于饶、赣二州置司,轮年守任,专以措置坑冶、督责鼓铸为职。
如州县于坑冶弛慢不职,许从本司按劾。
其逐岁荐举所部官,并依未罢司以前员数施行。
一、主管文字、干办公事旧各一员,检踏官九员,秤铜官、催纲官各二员。
官属既多,往往非理干扰州县。
今欲于饶州置管文字一员,赣州置干办公事官一员,请给人从序位,并依转运使主管文事、干办公事例。
韶州、建州各置检踏官一员,并依准备差遣例。
别置秤铜官、催纲官各一员,专差武臣。
如系暂阙,不许辄差文臣权摄。
属官请给,于逐州支破兵给,不得过数。
逐州知通县令佐,依旧以提点主管入衔,属官只许于本司本路差出及赴本司禀议,不得辄往别路。
一、提点司手分、贴司、军典,旧额二十二名,今欲以手分十名、贴司二名、军典一名为额,属官下手分、军司旧系十六名,今欲逐官下各破手分一名,请受依旧铸钱司则例。
一、提点司浅纲船专一装载铜铁铅锡,本司多是差借,外人才至装纲,却于州县差船,实为骚扰。
今后浅纲船不得差借,如有违戾,令监司觉察按劾。
一、诸监兵匠并依见在人数,不得抑勒州郡虚桩阙额钱粮及科取率分工钱。
一、监兵间有技艺工匠,常是占留私役或借事官员。
仰指挥到日,委自提点司量行拣选。
如系诸色工匠,不许存留,别行招刺。
今后辄差监兵借事,并以违制论。
一、钱监官有两员去处,如一员缺,不许差见任及寄居官权。
如并阙,许差本司属官或见任官一人,时暂兼权。
一、昨拘收到铸钱司什物,见桩管激赏库。
选人改官法议绍兴二十九年七月 南宋 · 洪遵
臣等窃详选人改官之法,自祖宗以来,行之二百年,法令章程,粲然备具。
至于今日不能无备者,非法之不善也,患在士大夫之私情汩之耳。
夫自一命以上,仕于州县之间,虽有真贤实廉,势不能以自达于上,故为之立监司郡守荐举之法。
必使之历任六考,所以迟其岁月而责其赴功;
必使之举官五员,所以多其保任而必于可用。
奸赃臣蠹者,既有按治之科,而龌龊冗懦之辈,既无材可以被荐,又无过可以斥逐,宁予之幕职曹掾之禄,使足以代耕,至于没齿而不敢望致身于京官。
所以分别材否,可谓至矣。
举之而非其人,有材而不见举,是则监司郡守之罪。
所谓失举之罚,必行之可也。
今臣僚所建,欲以历任十考,举主不及格者,与降等改官。
揆之人情,虽为至公,然恐此法一开,则有力者唯图见阙,无材者苟冀终更,率不过出官十馀年,可坐以待京秩,此其不可一也。
今欲约每岁改官之员,减其分数,以待无举削者,则当被举之人必有失职淹滞之叹,此其不可二也。
京官易得,驯至即位任子之恩愈不可减,非所以救入流之弊,此其不可三也。
祖宗法度非有大害,不易轻议。
今一但欲以二百年之成法举而易之,此其不可四也。
有四不可,事理著明,难以如臣僚所请,窃谓如故便。
溪洞夷人首领龚万尧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充宁远州溪洞巡检制 南宋 · 洪遵
尔世笃恭勤,惠绥种落,父死子继,厥有旧章。
峻升崇禄之阶,分畀五溪之寄。
益肩忠孝,永保光荣(《永乐大典》卷一三五○七。)
题后附有一段文字,今移于此:「枢密院奏:兵部申,夔州路钤辖安抚司奏,黔州申相阳寨管下溪洞夷人首领龚万尧状,故父龚士稀系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武骑尉、充宁远州溪洞巡检,身故,乞承袭。
寻行下勘会,龚士稀于绍兴二十四年七月身故,龚万尧系第二亲男,合该承袭」。
朝中措 其九 (1127年) 宋 · 朱敦儒
登临何处自销忧。
直北看扬州。
朱雀桥边晚市,石头城下新秋

昔人何在,悲凉故国,寂寞潮头。
个是一场春梦,长江不住东流。
泉志序1149年7月 南宋 · 洪遵
泉之兴,盖自燧人氏以轻重为天下。
太古杳邈,其详叵得而记。
至黄帝、成周,其法寖具。
秦汉而降,制作相踵。
岁益久,类多湮没无传。
梁顾烜始为之书,凡历代造立之原,一大小重轻之度,皆有伦序,使后乎此者可以槩见。
唐封演辈从而广之。
国朝金光袭、李孝美、董逌之徒,纂录蜂出,然述事援据,颇有疏略。
余尝得古泉百有馀品,则又旁考传记,下逮稗官所纪,捃摭大备,分汇推移,釐为十五卷,号曰《泉志》。
呜呼!
泉用于世旧矣。
其始作之艰且劳者也,不幸则为水之所溺,火之所燔,土之所蚀,又不幸则为金工所铄,童孺所铝,夷航蛮舶之所负,其不耗也危乎殆哉!
幸其犹有存者,而世或未之见,余窃惜之,此《泉志》之所为作也。
绍兴十有九年秋七月晦日,鄱阳洪遵序。
按:《泉志》卷首,丛书集成初编本。
如梦令 其一 宋 · 朱敦儒
一夜新秋风雨。
客恨客愁无数。
我是卧云人,悔到红尘深处。
难住。
难住。
拂袖青山归去。
校官记咸淳二年七月 南宋 · 解南翔
理宗皇帝之三十六年,改元景定,越三年,县立之师曰主学。
壬戌之秋,南翔昉由部选,调县学掾。
嵊,古邑也,今丰沛邑也。
山川人物之秀异,为天下最。
南翔不敢不职其职,以对扬休命。
三年满将代,进诸生,语之曰:「《春秋》法,始事必书,可无以告来者」?
诸生曰:「何居」?
曰:「在学言学,吾明告之:古者大道为公,自王宫国都以至比闾,莫不有学。
春秋以前,县大郡小,当时一县不知几闾也,姑以一闾言之,二十五家之中,坐左右塾,有两师焉,则是一县又不知有几师也。
战国而后,郡大县小,塾教法废而兼并起。
汉、唐举法密,教法疏,郡国之贡不存,闾塾之教不复,思古君子未尝不痛恨也。
国朝跨汉轶唐,追三代而从之。
郡国之学,自庆历始。
县置主学,自景定始。
呜呼盛哉!
我仁祖四十二年之治,先皇帝四十一年之治,与三代同风,其以是夫。
南翔忝创员之首,深惧旷瘝,上以负天子,下以负所学,汲汲然不敢怠。
讲说惟精,考课惟公,非周孔颜孟之说不敢言。
以薰以陶,骎骎邹鲁。
规模立矣,廨宇创矣,讲会说矣,先贤之祠宇建矣,继廪继庖,亦足以养廉矣。
由此而菁莪以育之,采芑以新之,棫朴以官之,人才其不三代乎。
今天子聪明仁圣,师道立而善人多,三代之盛,诸生身亲见之」。
咸淳二年丙寅七月记。
按:民国《嵊县志》卷二六,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乞罢平章军国重事奏德祐元年七月 南宋 · 王爚
事无重于兵,今二相并建都督,庙算指授,臣不得而知。
比者,六月出师,诸将无统。
臣岂不知吴门距京不远,而必为此请者,盖大敌在境,非陛下自将则大臣开督。
今世杰以诸将心力不一而败,不知国家尚堪几败邪?
臣既不得其职,又不得其言,乞罢免。
论果于用善断于去恶奏熙宁元年七月1068年7月 北宋 · 孙觉
臣闻《易》《否》、《泰》之辞曰:「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内阳而外阴,内君子而外小人」,则为泰。
泰者,通而治也。
「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内阴而外阳,内小人而外君子」,则为否。
否者,闭而乱也。
《易》之意谓天道不能无阴阳,人道不能无小人、君子。
若阳气盛长,万汇通达,则群刚用事,而阴伏于外矣;
圣人在上,贤人道亨,则君子用事于内,小人在外矣。
君子、小人,迭相消长,迭相胜负,譬圆方之不相入,冰炭之不同器。
然圣人在上,则贤人出见于世,将以有为,此其气类感通自然之应也。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
圣人作而万物睹。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臣又闻《传》曰:「舜有大功二十,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舜之治天下,功德多矣,《传》不言其他,而以八元、八凯之进于朝,鲧、共工、驩兜之流于外以为功,谓舜能辨群臣之正邪,处君子小人而当于内外,则朝廷清明,天下大治。
万务虽众,何以加于此哉!
臣又闻《管子》曰:「齐桓公之郭,问其父老『郭何以亡』?
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
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
父老曰:『不然。
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
然则人主有善善恶恶之心,于用舍之际迟疑而不忍,及其久,邪臣进而正臣退,小人得志而君子洁身以去,则其不亡者希矣。
臣又闻《书》曰:「尔无昵于憸人,充耳目之官,迪上以非先王之典」。
谓人主所任以为耳目者,必皆正人吉士,则其行笃实,其言忠信,所以道上者皆先王之法言也。
人主之患,莫大于昵近小人。
小人之言,人主不必尽用,万一见听,害政大矣。
古之人君,亦有知其小人,而用数以役之者,初则爱其才,藉其力,谓可以驾驭而用之;
及其既久,狎熟惯习,先意承旨,卜射人主所好恶之事焉。
人主忽不自觉,其说茍得行,则正人相引去,而乱败随之矣。
故曰:「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知其臭也」。
臣窃惟陛下以尧、舜之质,浚明不世出之才,即位未几,进退大臣,如数白黑,四海九州,莫不注心,拭目以望太平。
而朝廷之上,忠邪混淆,君子齰舌而不敢言,正人徊徨而欲去,岁且再期,而功绪落落,未有治安之渐。
以陛下之明,判此无难者。
然优游牵制,有所不忍,恐其有以得于陛下,而陛下惑犹未解也。
若尔,则臣知陛下之计误矣,陛下幸少垂意臣言,法《否》《泰》之象,使君子小人各得内外之常处,以成虞舜进贤去佞之大功。
果于用善,断于去恶,不为郭父老所忧,一清耳目之路,使先王之典,日陈于前,臣知天下不足治,太平不难成也。
论谏官贬秩不当再举其职奏熙宁元年七月1068年7月 北宋 · 孙觉
臣近准敕命降授前件官、同知谏院。
臣已祗受讫,于二十二日正衙,二十三日门谢,并毕。
臣窃以告臣之辞云:「荐引公卿,措置职任,此而轻肆,宜有惩责」。
臣受命已来,夙夜惟思,若以臣畎亩无状,学问〇落,不足以拾遗左右,论大臣能否,则已矣;
若以臣所论,不当于理,则臣所学于古者如此,敢违臣所学以徇世乎?
然敕命已下,不敢遽有论列,既乞补外,而三状闻奏,未蒙报可。
臣欲勉强就职,则臣方以言忤旨,得罪夺官。
《传》曰:「人臣不见察于君,不敢立于朝」。
臣虽闇愚,敢忘斯义?
臣谨上考圣人,旁稽传记,反覆一二,为陛下言之,非以避臣之罪也,将以明君臣之义也。
陛下幸赦其罪,使得毕陈。
臣闻孔子所谓谏臣七人者,三公四辅也。
天子与此七人者处,而绳愆纠缪,格君心之非,群臣之贤不肖,相与谋议而进退之,泯然不见其辨争之迹,而治化已成于天下。
后世七人者,不任其责,始以小官与人主论辩天下之万事,故谏官虽微,而与谋于王体,与闻于国论。
宰相与人主进退贤不肖于庙堂之上,谏官与人主别白贤不肖于造膝之间,其所从来久矣。
孔子曰:「君子之任,行其义也」。
又曰「勿欺也而犯之」。
故臣之事陛下也,情不敢隐,而每犯颜焉,义之所在,则言之不疑。
又闻孔子曰:「君子之事君也,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晏子曰:「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而成其可;
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而去其否」。
若如告辞所谓,则人臣之义有匡救而无将顺,有献否而无成可,始得事君之义,而无隐情也。
或者乃谓谏臣小官,不当与人主进退大臣之事;
又或云谏臣虽可以论大臣之贤不肖,然不当云「以某代某」。
臣又以为不然。
卫大夫史䲡以蘧伯玉贤而不用,弥子瑕不肖而任事,数以谏而君不听,死且不懈,至以尸谏。
卫公卒退弥子瑕,而用蘧伯玉。
成帝时,御史大夫缺,谷永荐薛宣,成帝用之。
鲍宣以谏大夫上言,请黜汝昌侯傅商、方阳侯孙宠、宜凌侯息夫躬,而召用故大司马傅喜、故大司空何武、师丹、故丞相孔光、故左将军彭宣。
明年,上遂召孔光,免孙宠、息夫躬,又召何武、彭宣,复为三公。
杜诗以南阳太守上疏,称「伏湛柱石之臣,宜居辅弼」;
郎顗言「黄琼、李固可任时政,伊尹、傅说不足为比」。
此数人者,皆位下言轻,或劝人主进退大臣,或欲以某代某,当时或用或不用焉,未尝以为非也。
唐之盛在太宗,太宗之臣莫如魏徵。
时有言徵阿党亲戚者,太宗使温彦博按之,又使彦博责徵不得不存形迹。
他日,徵入奏曰:「臣闻君臣叶契,义同一体,未闻不存公道,唯事形迹。
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丧,或未可知」。
太宗改容曰:「吾已悔之」。
若徵之言,可谓深得治体矣。
使太宗以形迹待群臣,群臣以形迹事太宗,嫌疑猜阻,上下之情不通,则与秦之末世何异,岂能成贞观之治哉!
今使言者论群臣之非而不言其是,论群臣之恶而不言其美,称其人不得言堪某职,述其才不得言堪某任,其为形迹,岂不甚哉?
臣虽非魏徵之贤,实欲陛下复太宗之治也。
故臣之事陛下也,知尽臣之义,而无隐情,上不见三公之尊,下不知九品之贱,愚智忠邪,茍知其详者,悉以献于左右。
《传》曰:「为人臣者,无以有己」。
明委质以事君,则身非己有,生杀予夺,唯上所令。
《传》曰「匹夫不可夺志」。
岂谓可杀可生者身也,可予可夺,而志不可以夺欤?
以臣贱微,言论不合,放废窜逐,何伤于治。
圣恩博大,才夺两官,或周章震扰,丧其所图,遂于陛下怀不尽之意,则罪莫大焉。
况臣自供谏职,才及两月,得对至于五六,而章十馀上,臣之本末,计亦粗简圣心。
然臣所言,无一见效。
臣论枢密院使邵亢在位无状,而陛下疑之;
论御史中丞滕甫奸邪,而陛下不信。
则是臣行犹可疑,而言不足听也。
陛下置左右耳目之官,而取言行无足采者,不知将何补于治?
臣所以区区求去者,非徒不得其言,亦以深为陛下谋耳。
伏望圣慈特赐检臣前后三状,罢臣言职,除一外官。
臣见居家待罪,所有实录院检讨、同知谏院、管干国子监,臣并不敢供职。
乞收还给事中新命且在谏职奏(元祐元年闰二月)(1086年2月) 北宋 · 孙觉
臣窃闻有旨除臣给事中,圣恩深厚,所不敢当。
然臣伏见前后执政大臣,每台谏臣寮言有及之者,多迁官以宠之,使罢言职,寻即令人剔抉微细过差,逐之使去,以报其私忿。
言事官不顾大臣威势,斥言其罪,乞行黜免者,所以报主上之恩,行言守之责也。
何至言未绝于口,而身已摈于外?
不惟人主威福移于大臣之家,又使上为朝廷不顾忌讳、直节敢言之士慄慄危惧,不保其身,岂可不为朝廷惜哉?
臣近因见御史翟思在神宗朝论韩缜受人私馈马,先朝不为施行。
翟思为国子司业,进《神宗挽词》误落韵,亦小过耳,言者及之,谪守临江军。
御史黄绛言缜为相非才,即迁绛国子司业,罢其言职。
臣见仁宗朝言事臣寮为国尽忠,于大臣无所避忌者,仁宗终始保全之,故言者敢肆直言,以报国恩,一时名臣多由此出。
如臣微眇,流落于外十有五年,神宗晚岁始赐召还。
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政之始,首蒙擢寘经筵,去年七月中始供谏职。
如臣愚贱,前后言事不合圣意者不可胜数,宜在斥逐之日久矣。
今者蒙恩迁给事中,于臣之私极为荣幸,然臣前后论缜未蒙施行,一日去职,使缜得挟怨中伤,臣实未知死所。
今日在得言之地,尚可布露本末,为陛下言之;
一日去职,怨嫌已成,如翟思、黄绛,有希缜意旨中臣者,臣虽欲自辩,不可得也。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收还给事中新命,使臣且在谏职。
他日韩缜去位之后,别有差遣,臣不敢辞。
差补郊庙监祭事奏元丰四年七月1081年7月 北宋 · 孙觉
今后遇阙监祭,令预牒太常博士。
如有妨阙,即申尚书吏部,差曾任台谏并馆职清资官。
又阙,差知州资序人。
其太祝,并差进士出身人。
陈副使诗跋元丰四年七月1081年7月 北宋 · 孙觉
陈公固所尝闻,然不及见也。
今公之孙以公诗为阙读之,亦足想见其风采矣。
元丰四年七月一日,高邮孙觉题。
按:《珊瑚木难》卷三,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