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吴伸南宋
全宋文·卷四○四八
吴伸,黄州(治今湖北黄冈)人。绍兴二年以布衣上书,切言时弊,诏赴都堂审察,补将仕郎。迁右迪功郎、监广州寘口场盐税。复上书言张浚非辜,乞讨刘豫,收复中原及攻关西五路。未获大用,即以所上书刻成《吐金集》传世。十九年为大理司直,继添差保宁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通判临安府。二十七年,以汤鹏举论其因权臣得官,责监郴州酒税。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一、七二、一三二、一五九、一六五、一六八、一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