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鲍黉南宋
全宋文·卷四七○五
鲍黉,海州朐山(今江苏连云港西南)人。绍兴二十七年累官右宣教郎、主管官告院。刑部侍郎张礿称其博学有文,优于吏事,召对,不称旨。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