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赵嘉庆南宋
全宋文·卷八○二二
赵嘉庆,字伯美,淳祐七年为开封府推官,十年任给事中,十二年为湖南提刑。宝祐三年为秘书监。为人颇猜忌褊狭,与物多忤,为朱应元所劾,罢职,出任福建提举。见《齐东野语》卷五,雍正《福建通志》卷二一。
主要活动
  • 1255年-1257年,福建路建州建宁府(福建省建瓯市),福建路提举常平茶盐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