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仆射门下侍郎王圭追封三代并妻制 其四 祖母丘氏追封魏国太夫人 北宋 · 曾巩
敕:夫其先之畜德也厚,则其裔之蒙泽也长。故宠禄在其子孙,则褒荣施其祖祢。奖功录善,必揆所由,所以劝天下之成其家也。具官某祖母某氏,身蹈纯行,嫔于令人。教行闺门,自隐而显。惟予哲辅,实尔慈孙。质厥所原,宜有嘉命。全魏大国,从夫之尊。服此宠章,尚绥尔后。可。
其五 父准追封汉国公
敕:朕敷求哲人,以共大政。隆名宠禄,既俾集于厥躬;褒大推崇,则又施其祢庙。所以遂吾大臣欲显其亲之志,而开示在位予一人尊奖近辅之心。具官某父某,材通世用,行蹈天常,德畜不施,泽流及远。惟时有子,为国宗臣,参听万机,人望惟允。庆所自出,朕惟汝嘉。屏蔽四方,汉为最大。受兹封土,永裕尔家。可。
其六 母薛氏追封汉国太夫人
敕:位有贵贱升降之等,故礼有隆杀损益之差。今辅予听断万机之臣,在师长百官之任。盖列于廊庙,名秩既殊;故追荣其亲,命数亦异。兹惟故事,其可易哉?具官某母某氏,妇道以顺,母仪以慈,言为壸彝,动应图法,能教其子,为时宗工,股肱朕躬,王室是赖。褒崇之典,既启名城,汉惟大邦,改进封号。尚宜宠渥,永祚厥家。可。
其七 妻郑氏追封楚国夫人
敕:诗人之义,君之夫人有委蛇之行,河山之德,然后在尊位,备盛服,从其夫荣,可以为称。施于世教,所以始人伦而出治道也。具官某妻某氏,淑茂柔明,生于令族,动静以礼,协于经言,相予宗臣,慎其内行。曾不偕老,永绥厥家。汤沐之田,既受方国,有加追宠,宜易新封。尚其光灵,服我休命。可。
中大夫尚书左丞蒲宗孟追封三代并进封妻制 其一 曾祖颖士赠太子少保 北宋 · 曾巩
敕:朕稽于古,以正百官。惟尚书政本,而左辖纲纪之司,延登哲人,俾祗厥叙。悯有加宠,逮其重祖,所以隆崇大臣,国之典也。具官某曾祖某,潜德西南,在约弥励,流光锡祚,集其后昆,总典中台,实辅予治。东朝二品,是用命尔。尚维幽漠,服此茂恩。可。
其二 曾祖母鲜于氏追封大宁郡太夫人
敕:宗庙之数,诸侯以五,盖任弥重者礼弥盛,贵贱之节然也。今吾大臣追命及其三世,与夫庙制,岂异意哉?具官某曾祖母某氏,作德于内,以宜厥家,启相后人,预蔽国论。按图考地,俾定尔封,其尚有知,服兹宠号。可。
其三 祖伸赠太子少傅
敕:人本乎祖,故吾加恩近辅,褒荣其先,至于累世,岂不缘人之情而制为命数哉?具官某祖某,内含纯明,外蹈规矩,流泽也远,有孙而贤,进于中台,总国纲辖。善有所自,朕惟汝嘉。东朝之孤,傅位为宠。用贲幽宅,尚其钦承。可。
其四 祖母陈氏追封蜀郡太夫人
敕:世德之积者久,则发于其后者长。故朕隆崇近辅,而褒荣其先,非一二世而止,所以劝天下之善,岂非博哉?具官某祖母某氏,淑慎恭俭,化行闺门,启其元孙,持国纲要。蜀惟尔土,以定新封。尚其如存,膺此茂渥。可。
其五 继祖母朱氏封阆中郡太夫人
敕:夫位以德升,礼以位叙。不失其称,兹为义荣。今吾崇进大臣,而图其先烈,内外命秩,亦惟其宜。所以使上下之间,公论惟允。具官某继祖母某氏,婉嫕冲静,行孚于家,祚尔之孙,兴以辅朕。西南上郡,悯有褒封。垂声赞书,尚其不殁。可。
其六 父师道赠太子少师
敕:吾之大臣,由聪明材谞以有爵禄之荣。予有命书悯赠,贲其考庙,所以称其显亲之心,慰其霜露之感。位不次授,厥惟故常。具官某父某,忠笃纯明,德履惟茂,壮谋循政,声烈在人。积厚庆隆,及子而显,时予左辖,司国纪纲。惟流有源,开迹自尔。宫师之贰,名宠秩尊,以告幽扃,尚其祗服。可。
其七 母陈氏追封颍川郡太夫人
敕:人子之于其父母,莫不有显扬褒大之心。惟任重秩尊,得尽其志。此隆名宠禄,所以劝天下也。具官某母某氏,经德履善,宜有家室,锡羡流祉,在尔后人,时予宗工,任国纲辖。陪京望郡,俾定新封,服我命书,尚其不泯。可。
其八 妻陈氏封河东郡夫人
敕:朕拔用天下之材,以为共政之臣。就位之初,恩数礼秩,所以尊荣光大之者,上施其祖祢,而旁及于闺门。盖任属之者重,则褒隆之者其可以不异哉?具官某妻某氏,言容功德,柔闲懿恭,嫔于令人,休有华问。惟时哲辅,进秉国成,相助之勤,尔效弥显。改择嘉郡,登崇号名,尚宜厥家,永绥宠禄。可。
陆佃兼侍讲蔡卞兼崇政殿说书制 北宋 · 曾巩
敕:朕于书无所不学,于天下之事无所不考,而不敢自以为足。故设置讲解之官,使以先王之六艺日陈于前。朕于求多闻以建事之心,可谓勤矣。具官某,好古知经,宜在此位。夫尊其所闻,以懋于厥职。兹为尔守,其尚起哉。可。
按:蔡卞改「讲解」作「诵说」。
徐禧给事中制 北宋 · 曾巩
敕:有事殿内之臣,职在于平奏述,详命令,纠其违者而止之,覆其是者而行之。至于决狱官人,条陈法式之事,莫不当考察焉。其任可谓重矣。具官某,以材进拔,典执邦宪,兹用推择,俾践厥位。惟精敏不懈,可以周阅读;惟忠实不挠,可以司论驳。朕方观尔之效,尔尚慎于厥修。可。
钟浚将作少监制 北宋 · 曾巩
敕具官某:缮修兴造、程工督作之任,不可不属之其人。位视九卿,礼秩甚宠,正名之始,考择惟慎。尔以材选,往贰厥官,尚其祗承,以允收拔。可。
蔡燡河东运判制 北宋 · 曾巩
敕具官某:分部而使,虽以将漕为名,然实在于总庶务之予夺,察群吏之能否。参予任属,选授其艰,以尔为能,俾承厥序。夫均通货食,使物有羡赢;审核幽明,使人知劝畏。兹为尔守,其往懋哉。可。
供备库副使董琰等十一人转官制 北宋 · 曾巩
敕具官某等:西南之蛮,恃阻且远,跳踉溪谷,负谊干诛。王师鼓行,举其巢穴,斩获摧陷,尔预奏功。第赏有差,尚惟祗服。可。
待制王尧臣知单州制 北宋 · 曾巩
敕:提将之符,颛制一道,使纪律明于士众,忠实纪于朝廷,然后为国藩垣,能称其位。具官某,统治晋阳,宜知其任,而西伐之卒,比有逋亡,继形奏陈,皆以疾告。无直绳肃下之谊,有浮言罔上之迹。虽付之刺督,考验甚明,而既更诏恩,法当贷尔。俾仍近职,往守偏州。尚自省循,兹为薄责。可。
邓忠臣母周氏封县太君制 北宋 · 曾巩
敕具官某母某氏:尔子忠臣,有劳应赏,愿更宠典,以启尔封。俾锡命书,兹为异数,尚惟祗服,以称茂恩。可。
杜常兵部郎中制 北宋 · 曾巩
敕具官某:朕为保伍之法,寓战阵之教,欲使兵与农合,庶几先王之迹。夏官之属,实参典领,以材擢尔,往祗厥叙。夫能奖诱服田之人,悦趋讲武之政,驯致有渐,而弥纶不疏。惟无废尔之勤,可以承朕之志。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