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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赠归正人萧中一及妻妾男妇制 其一 故归正人奉国上将军武胜军节度使兼邓州管内观察使威略军都总管护军萧中一赠节度使 南宋 · 周必大
敕:春秋爵潞子,汉兴封弓高,盖嘉其能慕诸夏则进之,念其出于世胄则侯之,古之道也。
况夫举族来归,不遂厥志,追褒之宠,其可限乎常法哉?
具官某北方之贵种,南阳之守将。
战争之际,逆顺未分。
而能遏兵锋,保城邑,仁也;
尊中国,背夷狄,忠也。
有是二美,而天命不佑,中道殒越,朕甚伤之。
惟拥旄受钺以待勋绩之殊绝者,今以禭尔,兹为异恩。
魂而有知,服予一人之嘉命。
可。
其二 萧中一妻耶律氏封郡夫人
敕:契丹事我朝百有馀年,欢盟之笃古未有也。
中罹荡析,其遗民男女宁无厌虏虐、思前好者乎?
具封某氏君长之胄,归于名王,怀我大德,勉夫款塞。
今其嫠矣,何以锡之?
重锦鱼轩,易其毡毳。
昔太祖谓孟昶之母曰:「俟平太原,当送母归故乡」。
今朕方以殄虏为期,他日亦将归尔于燕蓟。
姑服新命,无戚戚焉。
可。
其三 小妻耶律氏封安人
敕某氏:远人慕义,越境来归。
朕嘉其怀忠而闵其非命,故推恩渥,遍逮家人。
祗服美名,安于其室。
可。
按:妾路氏同词。
其四 男武翼大夫颖妻耶律氏封安人
敕某氏:惟尔先舅,功在南阳,心向王化,不幸踣于道路,闻之恻然。
朕方优恤厥家,以劝来者。
仰事俯育,繄尔夫是赖。
兹用列尔命妇,贲其闺门。
尚服宠光,知朕招携怀远之意。
可。
雷化州运判邓酢赠一官直秘阁制 南宋 · 周必大
敕具官某:尔自为布衣,已知慷慨论事,及宰百里,又尝踊跃用兵,亦可谓有志于事功者矣。
付以交广之节,盖将试而用焉。
果能奋其智谋,殄灭群盗。
方畴伐阅,遽叹沦亡。
追锡文阶,升华册府,非徒慰夫死者,亦尚贲尔子孙。
可。
郑思廉赠拱卫大夫遥郡团练使制(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五日)(1163年2月25日)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武显大夫、御前军同统制军马郑思廉,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六日解围原州阵亡,特赠六官,与六资恩泽,合赠拱卫大夫、遥郡团练使。
敕:春秋贵偏战,初不以成败计也,况能捐躯殉国,而可无褒乎?
具官某久在兵间,见称胆略。
原州之役,视死如归。
朕惟厩焚犹恐伤人,忠厚思及行苇。
今闻尔讣,痛悼可知。
尽录孤儿,峻加勇爵。
魂兮如在,尚识我心。
可。
赵晟刘瑜各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二月二日)(1162年2月2日)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保义郎、蒋州期思县尉赵晟,部领进义校尉刘瑜,与群贼黄军二等斗敌身亡。
晟赠两官,与一资恩泽。
瑜赠承信郎,与一子进义副尉。
敕具官等:盗发期思,汝能死职。
进官录后,少慰忠魂。
可。
窦彬李权吴知新各赠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阵亡人窦彬特赠两官,与一资恩泽。
李权特赠一官,与一资恩泽。
吴知新特赠一官,与一子父职名。
敕某人等:盗起海滨,兴师讨击。
汝曹死难,鼠辈生擒。
功既当酬,忠尤可闵。
追迁厥秩,仍录其孤。
庶几有知,服我休命。
可。
清河口皂角林立功官兵转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成闵保奏,刘锜下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十三日楚州淮阴县清河口及十八里河口与金贼见阵立功官兵,又于十月二十六日扬州皂角林立功官兵,右武大夫、蕲州防禦使宋宁等转官。
宋宁、贾和仲、薛恩并三官,吴超、刘全、刘端、李进、张俊、田进、王佐、王宣、邢福、孟遇并两官,韩贵四官,韩章、宋弁、李平、刘平、李浚并一官,于阶官、遥郡上分转。
敕:贼亮十年谋我,一旦扫国入寇,惟尔帅锜抑其锋于清河,败其众于皂林。
勋虽未究,而用力至矣。
具官某等咸负绝人之勇,尝摅敌忾之忠,岂以锜亡而遗汝赏?
递加爵秩,宠锡赞书。
闻鼙鼓之声,犹思锜绩;
申河山之誓,用答汝功。
尚勉之哉,毋忘予报。
可。
瓜州及皂角林阵亡官兵赠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成闵保奏,瓜州及皂角林阵亡官兵,武功至武翼大夫郭进、张千、张进、王玘、张仙、李荣、王昱、张宥、杨和、朱洪等一十人,各赠六官,与六资恩泽,系于横行、遥郡上分赠。
敕:先日单于自将,送死广陵,王师一战于皂林,再战于瓜州,虽稍挫其锋,而吾士马亦少耗矣。
具官某等皆斗将也,奋其智勇,力捍大敌,身膏野草,朕用闵伤。
横班遥寄,追锡休命,且诏有司,悉录其孤。
呜呼!
死者不可复生,姑致吾悼念而已。
可。
和州阵亡官兵韦永寿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九日)(1162年6月9日)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和州阵亡官兵,左武大夫韦永寿赠八官,与八资恩泽,于横行、遥郡上分赠,合赠中卫大夫、遥郡观察使。
敕:贼亮既踣,穷寇翱翔,历阳且归矣。
而王师遏之,虽匹马觭轮欲其无返,然兵法之所难也。
具官某奋熊罴之力,忘蜂虿之毒。
反令送死之虏,归尔如生之元。
厚进厥官,貤恩称是。
少纾痛悼,尚克享之。
可。
霍千吕直阵亡赠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镇江军都统制张子盖下探事人进义校尉霍千、进武副尉吕直,并在淄州淄县阵亡,各特赠承节郎,与一子父职名,更与一名进武副尉。
敕某人等:谍而遇敌,能格斗以死,斯亦忠矣。
追荣录后,尚克享之。
可。
汝州阵亡赵吉等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七月)(1162年7月)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归明人忠武校尉、云骑尉赵吉同女婿车全、刘福去年十二月汝州阵亡,赵吉与换从义郎上赠三官,与恩泽三资,车全、刘福并白身,合赠承节郎,各与一子进勇副尉。
敕某人等:汝甥舅慕义,自拔来归,而锐于立功,至同时以死,达于予听,为之恻然。
追命录孤,尚其知享。
可。
故武翼大夫泰州兵马都监赵辐特赠两官与致仕恩泽制 南宋 · 周必大
敕具官某:虏犯海陵,尔捐躯命。
名编死事,家被赏延。
庶几有知,歆我恤典。
可。
杨林渡阵亡王匀等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八月六日)(1162年8月6日)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李显忠保明淮西杨林渡阵亡王匀等一千三百七十五人。
内武显大夫董宝、武翼大夫王匀各赠六官,于横行、遥郡上分赠,各与六资恩泽。
敕:杨林之役,杀伤相当。
朕一听鼙声,未尝不思当时死事之将也。
具官某勇于敌忾,忠不顾身,马革裹尸,卒成素志。
泰山如砺,莫副我心。
遥寄横阶,举为悯典。
录孤与幼,多至六人。
生者既已有归,殁者庶无憾矣。
可。
蔡州功申立元广赠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鄂州吴拱申,武略郎申立、成忠郎元广,今年正月内四次蔡州立奇功,卒患身死,系合转八官之人。
九月二十四日圣旨,与赠八官,申立合赠右武大夫、遥郡刺史,元广赠武经郎。
敕:生而资其力,死而废其功,非人情也。
具官某素推拳勇,屡战蔡城。
方趣定封,遽悲薄命。
峻升横列,仍刺大州,庶几有知,服我休命!
可。
按:元广同词,但改云:「进阶八等,时乃异恩。九原有知,尚或能享。」 《掖垣类稿》卷五。
港口阵亡翁喜第赠官制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沿海制置使下进勇副尉、多桨船部将翁喜第,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港口阵亡,特赠承节郎,与一子父职名,更与一名进勇副尉。
敕某人:向者海道之役,人皆凯还,而尔独亡;
人皆策勋,而尔无及。
录孤进爵,尚慰忠魂。
蔡州阵亡李贵等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162年10月28日) 南宋 · 周必大
原标:蔡州阵亡有家属承节郎李贵赠三官,与两资恩泽,进义校尉宋琪赠承节郎,与一子进勇副尉。
敕某人等:昔者下襄汉之甲,底定蔡方。
虽师直为壮,人百其勇,而不能救尔于锋镝之下,吾是以知兵之为凶器,战之为危事也,悲夫!
宜诏司勋进官而录其后。
忠魂未泯,歆我闵章。
可。
蔡州阵亡官兵无家属李云等一十有九人各赠承节郎制(绍兴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162年10月28日) 南宋 · 周必大
敕某人等:尔等既为国而捐其躯,又无家以续其祀,可谓重不幸也已。
进官何及,尚慰九泉。
哀哉!
可。
海州劫寨身死长行翁颜赠承信郎与一子守阙进勇副尉制(绍兴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162年10月28日) 南宋 · 周必大
敕某人:尔顷以乘边,勇于摩垒。
被伤而死,深所哀矜。
进秩录孤,尚歆恤典。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