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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墨卿
诸司库务监官事奏(政和三年闰四月) 宋 · 傅墨卿
臣窃比者朝廷选官按视诸司库务,数日之间,蠹弊振举。
既命六曹寺监条具措置事件,其繁难处又至岁终取旨,差官点检,革弊靡之习,收总覈之效,诚大利也。
然监临之官,所以奉行成法,必得其人,乃能胜任。
今有自朝廷除授者,有所辖奏差者,有吏部拟注者。
朝廷除授与所辖奏差固可以得人矣,至于吏部拟注,虽有迁格,或非其才,遽委之以繁难,臣愚恐未能责其不废弛也。
伏望睿旨,应诸司库务场、监局所繁难处,其监官元系吏部差者,尽行堂除,庶几百司皆得其人,修举其职,仰副陛下使能责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