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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逢吉南宋 1135 — 1199
新修主簿厅记 南宋 · 孙逢吉
主簿之官,所以主诸簿目,近乎会稽之吏也。
初汉之□,与诸曹掾多以本郡人为之,皆令长自调用。
至隋,始置之革选,尽用他郡人。
晋亦有之,其馀史不概见焉。
我朝定鼎,继汉、隋而存其官,要亦因其租税之所入,科歛之所徵,而设是官以任其事也。
龙邑之立是官也曷故?
龙邑,生产之都,肥美之地,负贩往来之区也。
岁之所供、园林之折色也若干,物贡之起征也若干,土壤之定则也若干,行止之货之输于□□也又若干,其指数也杂,其出纳也烦,非有专官,势不得以兼摄,而免混淆之弊也。
然官设而未有居官之所何也?
则以龙邑之旧为龙泉场,于南唐后升为县,官舍公廨,缺焉未备。
何侯迁治于此,次第以兴。
爰及于今,黄公斝始得县治之东而创建之。
斯厅焕然一新,复作退閒之室曰唯是斋,又曰弗告堂,洵一时之盛举也。
予思建邦设都,惟以乱民,古圣之制也。
一官缺而事隳,一职溺而位虚,毋曰是职其不甚重轻乎!
朝廷之任人也,问其才之所就,不问其心之所欲。
君子之素位也,尽吾之所当为,不暇慕乎其外。
与其位浮于才,有负乘之诮,不若才浮于位,无覆餗之虞。
缪彤之被掠,王恂之见短,何尝不降志于小官而被屈乎?
若以为此朝廷所不问,流俗之所轻漫,效李宣之焚烧衣帻以自谢,吾不知其所负若何,而傲然不屑也。
抑思职无一日之可旷,才有异日之可展,金玉之器,几终乱其质而掩其光也哉!
吾愿登斯堂而履其庭者,亦念委吏乘田之惟职是供,而不得任意以从事也。
庶几哉翼若鸾凤之至,姑安枳棘之栖。
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