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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与之南宋 1158 — 1239
欧阳氏山坟记(嘉熙三年七月) 南宋 · 崔与之
绍兴年閒,经官买到番禺县管下永泰里,地名马家园、金液、池岗地三段,纽计三顷七十五亩五步,逐年送纳地基钱四百二十九文。
今具所葬坟于后。
祖妣欧阳夫人(十四娘。馀祖不具。)
外祖欧阳二助教,外祖妣(二十五娘。馀祖不具。)
祖妣、外祖坟山营葬九十馀年矣。
请买之初,有松拱把,今皆合抱,此山之故址也。
宗族皆葬其旁。
自后嗣续无人,寻致荒圮,有力之家从而攘占侵犯,此亦势之所必至也。
与之幼孤而贫,居于外邑,入仕之后,始往营焉。
创造庭宇,增种松杉,招地客村户上塘守护,灵祇以安。
大抵有盛则有衰,有废则有兴,物理之常也。
谨书以镵诸石,庶后来者有考焉。
嘉熙三年七月一日,孙观文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南海郡开国公、食邑三千八百户、食实封六百户崔与之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