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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洽南宋 1161 — 1237
缴春秋集传等申临江军使衙状(端平二年七月) 南宋 · 张洽
照会洽昨承临江军牒,备准省劄,访闻洽有著成书,有裨治道,可备乙览,劄下本军询访件目,差人赍纸札誊写,并缴申尚书省,以凭投进者。
伏念洽自幼贫苦,且复蚤孤,于他艺能无所通晓,遂发愤积思于文学。
窃以为《春秋》之书,圣笔所刊,皆因时君之行事;
断以是非之公,示之万世,而生人之大伦,致治之大法,所赖以不泯者也。
尝从师友传习讲论,凡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与汉、唐以来诸儒之议论,莫不考覈研究,会其异同,而参其中否。
积年既久,似有得于毫发之益,过不自度,取其足以发明圣人之意者,附于每事之左,以为之传,名曰《春秋集传》。
既又因此书之粗备,复仿先师文公《语》、《孟》之书,会其精意,诠次其说,以为《集注》,而间有一得之愚,则亦窃自附于诸贤之说之后。
虽平生心思粹在此书,然智识昏耗,学殖弗深,岂敢自谓尽得圣人笔削之大指。
至于《地理》一书,则以封域分合之参差,古今名号之因革,此同彼异,骤改忽更,散在群书,莫能统会。
盖自诵习之初,已病其然,乃博稽载籍,重加参究。
窃规司马迁十《表》之模范,述为一编,以今之郡县为经,而纬以上下数千年异同之故,庶几案图而考,百世可知。
然而私家文籍,所有几何,郡邑图志,未阅千一,虽纲条粗立,而其间遗阙,尚多有之。
故凡后来之升降,诸书之所未载,闻见之所未详,大抵皆仍其旧而已。
抵捂舛谬,不敢自保。
始盖期于馀力休暇之时,尚求它书增而备之。
而自登仕版,心志专于所职,不复能有所是正。
间当甲申待次、庚寅奉祠以来,仅能整次《集注》之书,粗成编次,犹冀未遂首丘之日,凡有一闻一见,悉皆刊定,使就条理,未尝敢以为成书也。
载惟草野愚儒,章句末学,岂应妄有著述。
所以犯是不韪者,不过因前贤已成之说,略加编刬,统会群言,掊击伪辩,以私便观览而已。
敢图公朝俯加访问,称其有补治道,给札取将,且欲以上备乙夜之览。
殊命下临,不胜惊惧。
然在疏远贱士,匿不以闻,祇益为罪。
但惟此书实未得为全备,故自闻命之后,虽复益加修润,而自顾芜陋,何所取材,踧踖累月,不敢以进。
而终以方命为惧,是以卒忘其冒昧,而径以上陈。
其《春秋集传》二十六卷,《春秋集注》一十一卷,并《纲领》一卷,《历代郡县地理沿革表》二十七卷,并目录二卷,已送临江军缮写装褙了毕,敢因申发之次,具此申控情愫。
欲望朝廷先赐看详,如其书无所发明,迂阔于事,即乞免行奏御,尘渎睿览。
若犹采其葑菲,遂以投进,伏乞敷奏前件所陈,冀逃有隐之诛。
洽下情无任惶惧俟命之至,须至申闻者。
右谨具申临江军使衙,伏望指挥施行。
端平二年七月日,朝奉郎、直秘阁、主管建康府崇禧观、赐绯张洽状。
〔小贴子〕洽照得绍兴间侍读、给事胡公被旨纂修所著《春秋传》,书内本文及己见、援引它书,应有犯渊圣御名及本朝庙讳,并不改易本字,但缺点画,为字不成,覆以黄纸。
今来洽所缴申三件书内,有与前项事理一同,虽昨来不曾申明,辄敢冒昧遵用绍兴已降指挥体例,并依本字修写,覆以黄纸,以彰圣朝尊经术、开不讳之盛德。
所是洽冒昧僭越之罪,伏候朝廷指挥。
按:《春秋集传》卷首,通志堂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