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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诜
两浙州县饥疫奏(庆元元年六月七日) 宋 · 沈诜
窃见两浙州县亦多饥疫,自近及远,德意不可不均。
一、浙西如湖、秀、常、润,浙东如庆元、绍兴,自今疾疫颇盛,其他州县亦多有之。
穷下之民率无粥药,坐以待毙。
乞从朝廷给降度牒五百道,下本司或提举司变转,随州县饥疫轻重拨下,逐州委官分任其事。
事毕考验区磨,以全活人数多寡旌别闻奏,优与推赏。
一、州县合选委明脉医官各分坊巷乡保医治,其合用药材,于所委官从实支给,仍日支食钱五百文。
其有全家疾患无人煎煮者,选募僧行管干,每日亦支食钱三百文,并各置历抄记全活人数。
事毕,保明旌赏。
州县济粜,行且结局,其不育蚕种麦者,仍旧艰食,老弱孤独残患流离道路,皆当矜恤。
乞许令州县别委官踏逐空闲屋宇寺院收养。
其间遗弃小儿,募人养之。
官为记号,月一呈验,以给其费。
今来米价已高,若罢赈粜,窃虑翔踊。
惟是在市之米辐凑,庶几其直日平。
探闻商贩之家多有积米藏寄碓坊、质当库户,犹欲待价。
欲乞指挥尽令出粜。
如有藏匿,许人陈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