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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厚之南宋 1131 — 1204
香山刻石 南宋 · 王厚之
七言绝句
山琢青瑶水染蓝,莺声促我醉双柑。
十年准备抽身去,记取镌诗在石龛(清朱绪曾《金陵诗徵》卷七)
递铺事奏(淳熙十三年二月) 南宋 · 王厚之
诸路铺兵请给为急,凡是州支去处,往往齐整,其就县支者多是拖欠,或高价折支。
今乞申明州支指挥,仍立支给次序,先禁军,次铺兵、厢军。
却责通判捡察有无拖欠缴铺兵领状,每月结罪保明,申转运司。
如有伪妄,坐以报上不实之罪。
其去州太远、水路不通铺兵,愿便就便者,州郡缴愿状,申转运司,正名钱米内易于催理者借拨,专委县丞支给,检察有无拖欠,缴领状于通判厅,类申转运司,并同通判法。
一、递铺旧法三等,曰急脚,曰马递,曰步递,并十八里或二十里一铺。
今总谓之省铺。
建炎三年初立斥堠,绍兴三十年又创摆铺,立九里或十里一铺,止许承传军期紧切文字。
近来摆、斥堠、省递混而为一,共分食钱,通同递传,所以多有违限。
今乞行下诸路转运司,日下分别诸铺名额,就择少壮有行止人充摆铺,依元来指挥。
内外军期急速文字专入摆铺,常行文字并入斥堠;
其元无摆铺处,军期亦入斥堠。
常行并入省递。
庶几诸铺不致混殽,且免濡滞。
一、铺兵作弊,皆是界首时日不接,无处契勘。
近年创立稽察使臣,请给分在交界二州。
欲乞委令逐日取责两抵界铺传过文字单状,稽查时刻,须令相接。
每旬类申两路所请俸处通判厅,庶可究实。
一、自来界首积弊,前铺往来不将脚历与后铺批凿,后铺一例不肯批还,以至传到日时无所稽考。
乞将前界不批脚历,后界不肯批还者,其曹司巡辖并从徒罪立法。
仍许监司州县越界拘辖。
交界一铺,其交界处曹司巡辖批凿情弊,两界皆可按劾科断。
庶几文书有所稽考。
按:《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一之三一。第八册第七五一五页
乞根究稽察递角官周絪作弊申状(淳熙十三年六月) 南宋 · 王厚之
浙西、江东界首点检稽察递角官周絪过数差铺兵当直贩粜,及根刷交界簿历,并皆不在。
乞指挥根究施行。
诸家藏兰亭叙帖跋 南宋 · 王厚之
定武之说不一,有李学究所藏,见《春渚记闻》;
有孟水清所献,见姚氏《丛语》。
又《集古》所录四本,其得于王文公家者与定武民间两本分毫不异,当时自有数本明矣。
今所见之种或阙或完,而完本又有肥瘦之异,世皆以定武目之,笔法相去不远,皆是旧刻。
而薛氏所摹易偶是阙本,或者遂以完缺辨先后,而谓薛氏镵去五字以自别,未为至论。
然校三本之优劣,则肥而完者最得运笔意。
薛道祖签题为唐古本,乃此帖也,尤为可宝。
王厚之,淳熙戊戌五月甲寅。
长兴施氏兰亭叙帖跋 南宋 · 王厚之
定武《兰亭叙》,熙宁中薛师正为帅,其子绍彭窃归洛阳,斲损「湍流带右天」数字以惑人。
宣和间归御府。
建炎初宗泽送之维扬,金骑焚维扬,方不知所在。
此本未斲损,乃旧日定武所拓,尤可贵重。
黄太史谓「肥不剩肉,瘦不露骨」,谓此帖也。
临川王厚之。
定武兰亭帖跋 南宋 · 王厚之
《修禊序》,唐人所摹,最有典型者。
李学究得此石,携以游四方,而终于定武。
宋景文为帅,取而龛之郡斋,遂以定武本著名于世。
熙宁中,薛师正之子道祖摹刻伪本,易取归洛阳,掩其迹,而于携去之石,镵损「湍」、「流」、「带」、「右」、「天」数字以为异。
其迹终不可掩。
宣和间竟归天上。
其始末大略如此。
其独冠于他本者,山谷所谓「肥不剩肉,瘦不露骨」,盖其彷佛矣。
此纸乃未归薛氏时所摹,尤为可贵。
王厚之书。
庆元丁巳下元日。
高续古本兰亭帖跋 南宋 · 王厚之
《修禊序》乃留定武未归薛氏本,承平日已不易得,况今日乎?
临川王厚之。
徐仁叔藏乐毅论帖跋 南宋 · 王厚之
《乐毅论》,淳熙癸卯岁徐仁叔持以见遗,云此即周越《法书苑》所记高绅学士得于秣陵井中者也。
绅之子安世死于吴,其家以石质钱,没入州民钱氏。
钱氏遗火石焚,裂为数片,虽未甚损缺,素厌州县索取,因绐以不存。
熙宁间,吴中大饥疫,始出碎石求售。
赵子立捐黄金数十两得之,铁掬匣藏,躬自濡纸,以绵帛渍墨浥取,所传于人盖寡。
子立死,以授徐平甫,徐氏二世秘藏,不以语人。
虽极加爱护,亦日就剥落。
今则石面尽脱,初见若不复有字,侧目细视,仅存髣髴。
拓取稍不谨,石屑随纸而起,想不复能传远矣。
子立名竦,泉南人,曾漕两浙,为都水使者。
二女,无子。
徐平甫讳康直,实子立长婿。
仁叔名寿卿,平甫孙也。
因以其说考之。
欧阳公《集古录》云:「高绅死,其子弟以石质钱于富人,富人失火,遂焚其石,今无复有本矣」。
赵德甫《金石录》云:「《集古》云非也。
元祜閒予侍亲官徐州,时故郎官赵竦被旨开吕梁洪,挈此石随行,已断裂,用木匣贮之。
竦甚珍惜,亲旧有求墨本者,必手模以遗之。
竦殁,今遂不知所在」。
盖欧公为质钱所绐,而赵德甫不知后归徐氏也。
按褚遂良《右军书目》,《乐毅论》四十四行,而高绅旧本存二十九行,又缺一角,损者九行,而最后二行止有一字,至「海」字止,字之全者三百五十七。
今伯仁所摹可见者一百八十九字,又内二十二字不全,疏瘦仅存字骨,不复见运笔势矣。
予先得旧本,校欧阳氏所藏文忠公本,分毫不异。
今又得此,遂附其后。
可以见物之变迁,虽金石之坚,亦就泯灭也。
临川王厚之。
书石鼓文后 南宋 · 王厚之
右《石鼓文》,周宣王之猎碣也。
唐自贞观以来,苏勖、李嗣真、张怀瓘、窦暨、窦蒙、徐浩咸以为史籀笔迹,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皆有墨妙之称。
杜甫《八分小篆歌》叙历代书,亦厕之仓颉、李斯之间。
其后韦应物、韩愈称述为尤详。
至本朝,欧阳修作《集古录》,始设三疑,以韦、韩之说为无所考据。
后人因其疑而增广之。
南渡之后,有郑樵者作《释音》,且为之序,乃摘「丞」丞、「殹」也二字,以为见于秦斤、秦权,而指以为秦鼓。
伪刘词臣马定国以宇文泰尝蒐岐阳,而指以为后周物。
呜呼,二子固不足为石鼓重轻,然近人稍有惑其说者,故予不得不辨。
《集古》之一疑曰:汉桓、灵碑大书深刻,磨灭十八九。
自宣王至今为尤远,鼓文细而刻浅,理岂得存?
予谓碑刻之存亡,系石质之美恶,摹拓之多寡,水火风雨之及与不及,不可以年祀久近论也。
且如《诅楚文》刻于秦惠文王时,去宣王为未远,而文细刻浅过于石鼓远甚,由始出至近岁,戕害所不及,至无一字磨灭者。
颜真卿《干禄》字刻于大历九年,显暴于世,工人以为衣食业,摹拓为多,至开成四年才六十六载,而遽已讹阙。
由是言之,年祀久近不足推其存亡,无可疑者。
二疑以谓自汉以来博古之士略而不道;
三疑以谓隋氏藏书最多,独无此刻。
予谓金石遗文溷于瓦砾,历代湮没,而后世始显者为多。
三代彝器或得于近岁,其制度精妙,有马融、郑玄所不知者。
又《诅楚文》笔迹高妙,世人无复异论,而历秦汉以来数千百年,湮沉泉壤,近岁始出于人间,不可谓不称于前人,不录于隋氏,而指为近世伪物也。
予意此鼓之刻虽载于传记,而经历代乱,离散落草莽。
至唐之初,文物稍盛,好事者始加采录,乃复显于世。
及观苏勖叙记,尤喜予言之为得也,则夫隋氏之不录,又无足疑者。
况唐之文籍,视今为甚备,而历秦不敢为臆说。
自贞观以来,诸公之说若出一人,固不特起于韦、韩也。
而韦应物又以为文王之鼓,宣王刻诗,言之如是之详,当时无一人非之,传记必有可考者矣。
小篆之作本于大篆,「丞」、「殹」二字见于秦器,固无害。
况「丞」字从山,取山高奉丞之义,著在《说文》,字体宜然,非始于秦也。
唐初去宇文周为甚近,事语尚在于长老耳,使文帝镌功勒成,以告万世,岂细事哉?
宜时人共知之。
况苏勖之祖邳公绰用事于周,文物号令悉出其手,岂得其贤子孙乃不知其祖之所作者乎?
呜呼,三代石刻存于世者,坛山,「吉日癸巳」刻与此耳,而「吉日癸巳」无所考据,独此鼓昔人称说如是之详。
观其字画奇古,足以追想三代遗风,而学者因可以知篆隶之所自出,好异者又附会异说而诋訾之,亦已甚矣。
其鼓有十,因其石之自然粗有鼓形,字刻于其旁。
石质坚顽,类今人为碓硙者。
其初散在陈仓野中,韩吏部为博士时,请于祭酒,欲以数橐驼舆致太学,不从。
郑馀庆始迁之凤翔孔子庙,经五代之乱,又复散失。
本朝司马池知凤翔,复辇至于府学之门庑下,而亡其一。
皇祐四年,向传师搜访而足之。
大观中归于京师,诏以金填其文,以示贵重,且绝摹拓之患。
初致之辟廱,后移入保和殿。
靖康之末,保和珍异北去,或传济河遇大风,重不可致者,弃之中流。
今其存亡特未可知,则拓本留于世者,宜与法书并藏,讵可轻议也哉!
绍兴己卯岁,予得此本于上庠,喜而不寐,手自装治成帙。
因取薛尚功、郑樵二音,参校同异,并考覈宇书而是正之,书于帙之后。
其不知者,姑两存之,以俟博洽君子而质焉。
书诅楚文后 南宋 · 王厚之
《诅楚文》有三,《告巫咸文》在凤翔东坡,《凤翔八观诗》尝纪其事。
旧在府廨,徵归御府。
述秦穆公与楚成王相好,及熊相倍十八世诅盟之罪。
以《史记》世家、年表考之,秦自穆公十八世至惠文王,与楚怀王同时,此诅为怀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