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胡松年宋 1087 — 1146
幕职州县官磨勘事奏(绍兴四年六月) 宋 · 胡松年
元丰旧条:幕职州县但得循资,未经收使,改官后,依条循一资比减二年,两资比减三年磨勘。
缘绍兴新书却有「被赏」二字,内官员任选人日该覃恩,或恩例循资之人,皆非被赏。
乞依旧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