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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瑎宋 1063 — 1138
慕容彦逢墓志铭(宣和元年) 宋 · 蒋瑎
政和七年夏五月,通议大夫、刑部尚书慕容公疾病,拜疏上还印绶,天子闵以职事勤公,诏以通奉大夫、刑部尚书致仕。
是月壬子薨于寝,享年五十有一。
上闻震悼,制赠银青光禄大夫,赗赙加等,又以御府钱二百万赐其家。
宣和元年二月甲申葬于常州宜兴县筱岭之原。
公讳某,某字,其先曹魏时建国,为率义王,历晋、隋、唐,世有显人。
五代时开州刺史、赠太保某于公为四世祖。
太保二子,长曰某,国初以功封河南王;
季曰某,为磁州刺史,生右卫将军讳某,家于滏阳,随子官宜兴,卒葬焉,故今为宜兴人。
右卫生少师讳某,于公为考。
少师三娶,周氏、沈氏、蒋氏,累赠崇荣、嘉国太夫人。
公,沈出也。
幼卓伟不群,六岁丧母,哀毁如成人,默识彊记,读书一再过辄不忘,常有异人语。
少师曰:「是儿手有从理,足有二黑子,他日必贵」。
视之信然,初未之见也。
少长,锐志于学,痛自砥砺,穷经缀文,不少懈。
出与诸儒试,常为魁首。
弱冠登元祐三年进士第,调主池州铜陵簿。
比少师捐馆舍,公承讣号绝,哀感行路。
卒丧,调主婺州金华簿,改瀛州防禦推官,知鄂崇阳县。
会朝廷初设宏词科,以罗天下文学之士,公从试,中之,迁淮南节度推官、越州州学教授。
推所以教诸生,孜孜不倦,南方士喟然兴于学。
益缮治黉舍,刊印三史,雠校精审,遂为善书,四方士大夫购求之,鬻以养士,迨今蒙利焉。
元符元年,改宣德郎,擢主国子监簿,迁太学博士。
崇宁初元,赐对便殿,敷纳明辨。
方秋试进士,公建言以为迩来学者程文,往往尚浮靡,畔经术,愿诏有司,凡选择务先理致,后文采,诡僻不醇者黜之。
诏从其请。
除秘书省校书郎,未几擢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
燕见一再,上益才之。
除左正言,迁左司谏,章数十上,大抵以拾遗补阙、辅教化、慎命令为先。
劾按权近,无所回挠。
后言执政以某事当去,上亟为罢之。
论议坚正,风望隐然。
除起居舍人,踰月召试制诰,擢中书舍人,预编修《哲宗皇帝御集》。
三年春,罹嘉国夫人忧。
初,夫人寝疾,公忧见颜间,扶承左右,殆废寝食。
及执丧毁瘠踰制,三年不居于内,芝草产庐次,乡里歌颂之。
服阙,荐拜中书舍人。
大观元年春,权翰林学士,岁中除尚书兵部侍郎,数月改吏部。
建请编次差拟近比为书,以窒欺谩,下诸郡审覈圭田有无多寡之实簿正之。
又为荐举都簿,具注荐士之章,毋得隐漏典选。
凡三年,条教张设,钳柅吏奸,缙绅大悦便之。
进兼侍读,又兼议礼、武选详议官。
前所论执政复登用,言官希意诬公以他事,朝论不以为然,上亦察其无他,趣令视职。
而公力请补外,遂出知汝州。
布宣德意,加以廉平,民有犯法,必求所以宽之,罪疑者从轻,故下德其赐,至相约不犯公令,既去而思之不忘。
寻加集贤殿修撰。
政和元年,复以吏部侍郎召,兼侍讲并议礼局。
二年冬,擢拜刑部尚书。
公平日以文学进,法律非所习,人或难之,公曰:「三尺安出哉?
顾患不留意尔」。
凡有参决,必本于法令,而缘饰以儒雅,故爰书论报,当于理,合人心。
建请开封府捕盗官与缉事使臣,敢捕系无罪人诣吏者,并比附政和法,县以杖笞;
及无罪人为徒以上罪,送州杖一百。
自是吏知畏惮,不敢妄捕系人。
又论命官负罪,除名为重,追官为轻。
而刑部《叙法》,除名人初犯私坐,乃除一官叙,公坐尽叙旧官,而追官者皆除所追官叙,轻重不伦,愿诏有司详定。
复请下大理,取熙宁以来四方奏谳情法疑悯决事比,颁之天下,庶几远方知所遵用。
诏皆从之。
每决四方疑狱,必从轻比,多所末宥,故奏牍之上司寇者屡以罄绝,称庆于朝。
兼详定高丽入贡法。
六年,复知贡举。
公自崇宁以来,五司文衡,一时俊杰,多出其门。
进兼太子宾客。
上初建储贰,以重国本,东宫寮寀,极当时之选,公以宿德钜儒,与今丞相白公偕被差择,朝野称得人。
既职调护,五日一见皇太子,必力陈父子、君臣之道,如是而为孝,如是而为忠,惓惓辅道,开益居多。
岁中频摄翰林学士。
自居从官,凡翰苑缺员,辄被旨兼领。
所草内制,自成一集。
公久服迩联,誉望隆洽,忠谊谋谟,上所深知,天下士指日以冀柄任,而平时盛气扬休,未尝有疾。
七年仲夏,侍祠方泽。
适隆暑,礼成而退,体中觉疲勚,犹力于朝。
谒告才数日,遂不起。
病不登三事,远图弗究,岂命也夫!
将归葬,诏以季弟、开封府刑曹掾彦季通判常州,典护终事。
长弟彦许自开封府刑曹、仲弟彦傅自太常寺丞亦皆请外,同护丧而归。
从官举故事,赋歛赙送,合数十百万。
公子攀棺号恸,曰「义不伤先人名」,卒辞不受。
公孝友盖天性,非彊勉致然。
事继母尽礼,既处显矣,致养怡谨,如布衣时。
友爱三弟,所以抚育教诲之甚,至稍长,进之于学,讲习琢磨,以身率之。
其后群处太学,皆荦荦为名进士。
延赏不先与子,必遍逮同气,吹嘘汲引,例被除擢,当时贵之。
其论撰集贤也,法得任子,不许及旁。
其时仲弟未命,公慨然曰:「吾子可先吾弟官乎」?
乃以至诚祈恳,朝廷多公义,特从之。
自贫约时,与诸弟饮食、衣服必均,绝甘分少,迨贵犹然。
每休沐朝直,退必相与论文义,或把酒燕衎,穷日夜无厌斁,暂不见,即惘惘若有所失。
彦许初除天府刑曹,公以职事对,因辞谢,上存慰勤至,问及兄弟之数,且曰:「卿之孝友,朕固知之」。
聚族千指,调胹辑睦,中外无间言。
京城无宅以居,僦舍卑陋,处之裕如也。
幼女与孤甥女,皆择命士之贤者归之,赍装周渥,不异己子。
居家不问有无,禄赐所得不给于用,妻子衣食,才足而已。
既殁,家无馀赀,天子亦知之,故能赉赐,特厚及葬。
状公之行治上太常,太常议曰:《谥法》「德美才修曰文,能善兄弟曰友」,今其状应法,乃谥曰「文友」。
公之节惠,可以无愧矣。
为人敦大静重,启处有常,不妄笑语,虽家人子弟,不见其喜愠。
御下以宽,不与物忤,人犯之不校也。
言官诬公者既死,其犹子坐杀人,州以具狱上刑部,人为危之。
公平心论决,卒傅生议,论者伏公能损怨。
起家单平,被遇明主,列于侍从,十有五年,初无左右之助,小心兢畏,以义命自安,无所附丽。
非公事未尝请对,天子思见,公至被命,乃敢请问。
自幼嗜学问,晚节益笃,藏书数万卷,朝夕翻阅不去手,自经史诸子百家之言,靡不洽通。
故其所蓄,浑雄深博,发为词章,雅丽简古,无世俗气。
尤长于辞令,典严温厚,褒贬无溢言。
诏命或丛委,操笔立成,初若不经意,而轻重适当,文采粲然,每一篇出,多士口传以熟。
上尤爱公文,以为有古风,进见往往摘训辞之善者称赏之。
有文集二十卷,外制二十卷,内制十卷,奏议五卷,讲解五卷,藏于家。
公官阶自宣德郎十四迁至通奉大夫,开国自河南县男至伯,食邑自三百户至九百户。
娶葛氏,故赠少保某之女,封卫国太夫人。
贤明淑贞,治家有法度。
二男:邦佐,承议郎、行太府寺丞,有美才,所居官能举其职;
邦用,承事郎。
三女,长归余之子宁祖,季归余之子及祖,仲适朝散郎、尚书户部侍郎贾安宅。
孙男九人:曰纲,承事郎;
曰绍,曰绹,皆通仕郎;
曰纶,曰约,曰绘,曰綖,曰绛,曰纯,皆将仕郎。
孙女四人,长适文林郎贾巽,次适从政郎任仲恕,馀尚幼。
既葬,邦佐以门人之状与太常之议见示,泣且言曰:「先人葬,宜有铭,愿以累公」。
余与公居同乡,进同年,仕同寮,有游从之好,有姻娅之契,知公为详,义不得辞也。
乃为之铭曰:
棘成之裔,世雄朔鄙。
魏征海邦,率义始王。
国初建功,亦享王封。
乃及其胄,右卫之崇。
维祖维考,埋光弗耀。
是生河南,盛德之报。
道隆以广,学博而奥。
逢时之休,横厉远趠。
骞于禁密,以职华要。
笔舌之峻,调护之尊。
岂曰不贵,公志未伸。
胡弗寿考,俾秉国均。
维皇是悼,丧我良臣。
有蕴弗摅,亦焘后昆。
谥以易名,万世是信。
筱岭峨峨,荆水沄沄。
既固既安,曰公之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