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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良朋南宋 1116 — 1185
奉旨措置出铜坑冶事奏(乾道二年六月三日) 南宋 · 薛良朋
奉旨,诸坑冶出铜去处,令臣措置,要见所收数目。
今条画下项:一、契勘铸钱司祖额一百六十一万七千九百三十五贯八百文,内除六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五贯三百九十九文充铜本钱,实合发钱九十四万三百八十贯四百一文,后来鼓铸不数承降旨,权以五十万贯为额,每年尽行分拨起赴内左藏库。
臣拖照旧案并关会户部,见得绍兴十一年提点铸钱官韩球曾陈乞支降茶引一十五万贯作铜本钱。
又绍兴十六年支降江西茶引三万贯,又绍兴二十七年支降八万贯,系于近便州军经总制钱通融取拨,委是支降本钱分明。
欲从朝廷支降八万贯,仍以江西、江东茶引并一并见钱于近便州军上供钱内拨下铸钱司,以铜额多寡均拨诸州,将茶引转变,同见钱逐时责付诸州给还坑户铜本,庶可督责铜额。
一、契勘州县拘纳坑户铜宝,就使依官估支给价钱,尚自不酬实直,今既不支钱,又令将所采铜宝尽行送纳官司,其坑户一无所得,参之人情,实不可行。
臣今措置,且以坑户采铜十斤为率,内只许本县收买七分,所有三分许令坑户经本县出给文引,备坐斤数,从便卖与他处官司,即不得私下交易。
如数外擅卖,许人陈告,依本司约束赏罚施行。
一、契勘坑冶兴发人户欲行告发,多畏立额,恐将来取采年深,矿苗细微,官司不为减额,不敢告发。
今相度应人户告发铜铅锡铁坑冶,更不立额,但据采炼到数赴官中卖,即时支还价钱,庶使坑户放心告发。
一、诸路坑场现今所产铜铅锡铁系铸钱司二分抽收,八分榷买。
今来措置兴复坑冶场务要课利增重,理宜优恤。
今相度应见催趁并人户踏发新旧坑冶,所趁铜免抽收支还十分价钱,优润坑户。
一、参照昨指挥,坑炉户每一名一年内中卖到铜五千斤,免差役一次,一万五千斤,免差役两次,卖及三万斤以上,免差役三次,庶使加意趁办。
一、勘会已降绍兴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一日指挥,坑户自备钱本,采炼宝货,卖纳入官,从绍兴格特与减一半数目,依全格推赏补官。
契勘折减一半数目推赏,尚虑太多,难得预赏之人。
今相度欲于所减一半数目上,以三分为率,再减一分,依全格推赏补官,庶使人户用心趁办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