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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大受北宋 ? — 1160
措置盐课事奏(绍兴三十年二月) 北宋 · 邵大受
淮、浙买纳亭户盐本,系支盐仓收到客纳掯留等钱。
缘私盐盛行,侵夺客贩,致积压官盐,支发不行,因致拖欠亭户本钱浩瀚。
又诸场公然违法,省则外大搭斤重,暗亏课息。
今措置下项:一、拖欠亭户本钱,除依绍兴二十九年三月五日指挥,已后秤买亭户盐就秤下支还外,其已拖欠旧钱,虽已有指挥分限带还,今欲乞朝廷特降指挥,权将客人每袋合纳通货钱五贯文内掯留三百文,就盐仓送纳,专一桩充带还旧欠本钱。
一、盐课所入,资助朝廷大计,全藉所属屏禁私贩,则课入自然增广。
今比较得浙东一路产盐州军,如绍兴府最系人烟繁盛去处,在城并倚郭两县,一岁住卖盐止及十六万馀斤。
其不产盐处,且以衢州并倚郭县每岁买及三百馀万斤,婺州并倚郭及东阳县每岁买及五百万斤,比绍兴府多三四十倍,灼见绍兴人户尽食私盐。
提举司坐视,略无措置。
乞下浙东帅臣,同提举官公共相度措置,申取朝廷指挥。
一、已降指挥,许逐路提盐司互相纠察,将大搭斤重盐袋收买在官,关申原支发场分。
今承都省批下浙西提盐司申,去年客人入纳秀州盐钞亏少,支发迟细,遂委平江府都税务监官买到客人一引盐三袋,系绍兴二十七年二十料一字号通州盐仓支发,内二袋各多七十九斤,一袋多六十七斤。
本部乞将本州当职官吏重作行遣,庶几有以惩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