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郭杲南宋
措置本司火印出字马奏(绍熙五年二月) 南宋 · 郭杲
本司所管诸军战马内,有齿老双及疾久难医治马,数年例于牧马往回拣选,申朝廷送承旨司,于马右胯火印出字,往年令诸军出卖,将卖到肉𮍄钱纳内藏库。
后来淳熙二年九月指挥,将出字马从本司发两浙东西路安抚司分摊,付逐州军支破草料养喂。
淳熙十六年四月指挥,令三衙别置马院,减半草料看喂。
窃详本司一年两次拣退不下五百馀疋,虚费日支草料,乞从旧解赴承旨司火印出字,发送安抚司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