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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丙南宋 1121 — 1194
乞均一礼部四川免解比例奏(淳熙十年三月) 南宋 · 郑丙
绍兴以来,礼部贡院与四川类试,并以十四人取一名。
隆兴元年,礼部免解人多率一十七人取一名,自后遂为定例,惟四川类试仍旧。
以数校之,礼部为窄,四川差优,二者要当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