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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藻
汉兵制(策问) 宋 · 陈藻
汉初之制有三军:内曰北军,卫尉主之,以屯卫宫门者也;
外曰南军,中尉主之,以屯京师十二城门及散居三辅者也;
又其外曰东骑、材官,则非布之以郡国,而领之以都尉者乎?
内外虽殊,番上而移属,不知其孰为轻、孰为重。
于斯时也,羽林、期门、八校之属皆未之前闻,郎卫昉于前乎?
前此矣,宫掖门户,光禄勋之所掌也。
汉光禄勋即向者郎中令,正《周官》宫伯之职,宫伯掌王宫士庶子之版。
汉公卿二千石子弟入主执戟,更直宿卫,出充车骑,则谓之郎卫,而属之光禄勋,是由卫尉而内又有郎卫兵也,汉初之军不止三矣。
武帝置兵千人从事游猎,汉于是乎作期门,期门比之郎卫也。
自时厥后,有七百人者在期门之次,汉于是乎作羽林,羽林者建章营卫骑之更名也。
武帝欲养死事者之子孙,汉于是乎作孤儿。
凡此皆天子之亲兵也。
又有所为佽飞者,皆无调发之劳,与前所谓南北军以郡国之车骑、材官番移而迭上者绝异,是则重内轻外矣。
又有八校者,属之卫尉,乃以分屯外县,不专在长安诸邑。
将南北军渐坏,而后置此诸军以补之欤?
抑南北之外增置之,而俾益多欤?
八校隶之卫尉,则是曰北军矣,或又以为八校者盖包南北军言之,何欤?
或又以为汉初止于京城置兵,而长安城内六百里未有兵,武帝始置之,果然欤?
羽林之补,必以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之良家子,无乃拘欤?
关中居天下三分之一,卒然一隅有警,则内足以制外,汉人所置内兵之制诚善矣。
虽然,外而有变,内兵盖不轻调也。
陇西诸郡专备西羌,巴蜀等郡专备西南夷,辽东燕齐等郡专备朝鲜,会稽等郡专备两粤。
或步、或车骑、或水,而楼船各随其方以禦侮。
兵无远调,粮无远饷,外而郡国之兵制,汉人亦善处之矣。
宣帝之御天下,百为精致者也。
况兵戎国家之大事,汉家善制每辄变之,何欤?
观其征西羌也,发佽飞、羽林、同官徒、弛刑诣金城,既失武帝重内兵之意;
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去金城几何里,而亦调发之;
西伐乌孙,乃至调及关东之轻车锐卒,其于汉人处外兵之意又失焉。
宣帝之调兵如此,而威行外国,抑乃过于前人,又何欤?
是果军旅之事未之学,不害其为兴治禦暴之术欤?
诸君试与我论兵,毋以俎豆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