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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羽北宋
比部黄公墓志(元丰二年二月) 北宋 · 韩羽
公讳宋卿,字公辅。
康定元年,朝廷出征赵元昊,诏知兵者得以边计言,公献十策。
上嘉之,召试舍人院,擢第一,以郊社斋郎调韶州翁源主簿。
既至,会獠蛮唐和叛掠郡邑。
上方修德怀远,不忍毒民以兵,乃命招怀之。
以公尝言西事,有气略,即委宣诏旨。
公毅然无少惧,从十馀骑造其聚落,慷慨反覆谕以天子德意。
贼数千皆悦服,愿属于吏。
由是转升潭州观察判官。
未几,侬智高攻邕营,大兵南征,潭实饷道,太守方以不及为忧,公自请治益阳,以赡其费。
大府欲表其能,固辞乃止。
岁满荐举,得著作郎,知洪州奉新县。
未上,坐小累监淮阳酒税,移知鄂州蒲圻。
初,蒲圻困于茶课,适朝廷遣使者变其法,而使者得以与议,他令畏慑,莫敢可否,公独力争,使者不能屈,遂为减岁输数千缗。
邑人德公而生祠焉。
改太子左赞善,知湖州安吉县。
迁殿中丞,赐五品服,再迁国子博士。
今上即位,迁虞部员外郎,又迁比部员外郎,遂告归。
元丰元年戊午十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七十有一。
曾祖褒,祖胜,俱隐德弗耀。
父振,以公显赠卫尉少卿。
母氏刘,封仁寿县君。
配同邑王氏,先公十一年卒,始封开喜县君,再迁仁和县君。
继杨氏。
子男三:长庾,敕赠大理寺评事;
次充,宣议郎;
次育,广西提刑。
女三:长适卫尉丞魏渊,次适进士张履,三尚幼。
孙男二,孙女二。
以元丰二年二月八日,与王氏合葬于范公乡象辂口项氏之原。
按:光绪《诸暨县志》卷七,宣统二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