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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伯固
小学记(嘉定三年) 宋 · 黄伯固
国朝遍天下州县皆立学,自庆历始;
由州县学舍选至京师,自崇宁始。
既而舍选法寝,州专置博士课试生徒,犹岁时不废。
县令佐职兼学事,大率汩没于狱讼钱谷之间,于庠序之事大半未遑也,矧童子与闻乎!
嘉定三年春,新昌主簿事段君虑囚于邑,竣事际问劳,因曰:「涖职踰时,邑多秀民良子弟,患无以养成性质,遂创立小学庠,一方孺子可教者,月书季考,以究其义,而底于有成。
且愿有记焉」。
噫嘻!
惟人之初,无有不善,因其天赋之秉彝,为之品节开导,以全其善,则亦惟在其初而已。
古人之为教,自其初,使之从事于洒扫应对之间,而服习乎进退礼逊之节。
行有馀力,则优游涵咏于弦歌礼乐,固其肌肤,束其筋骸,涵养其性情,而兴发于义理。
日引月长,虽欲不趋于善,不可得已。
故由十岁出就外傅,学乐诵诗,与夫歌舞射御,皆有序而不紊。
自一年离经辨志,亲师取友,远而至于九年知类强立,必期乎大成而后已。
后世于蒙养之道皆失其正,不当其时之可,而求速成。
生子未胜衣,始强之诵,漫不辩其句读。
继教之对属,揣字声之高下为子母,四六相俪偶以为能。
稍长,则缉语言以为文,藻绘以为工,雕篆以为奇,而古人所谓礼乐弦诵、孝弟忠信之实,彼皆有所未考也。
自童而习,至于白首,耳目之所濡染,大率皆以有为,而忘其所谓贵于己者。
学校虽设,人材风俗反因俗学而失其本性。
是其循习者久,未易一旦回也。
今段君所以教诸生者虽未能舍俗学以诱其本,然要其终,必渐有以变其气质,而进之以修身穷理之事。
有如《内则》、《学记》之所谓教学者,坦然可举而行。
藉曰未能一律以古,近世朱氏小学之书,使能率人人口诵而身体之,俾其趣日深,其行益笃,则其德成行修,措之天下之理,将无难者。
凡俗学之所谓文艺功名之事者,其本已在是矣。
伯固不敏,平时窃有意于是,而行于己也犹歉,何足以推告于人?
辞不获命,强为之书,宜丰二三子勉旃!
段君名大有,开封人,裨赞邑政甚有功,此尤见其识治体之本末。
按:同治《新昌县志》卷二八,同治十一年活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