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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六一先生丁忧居颍帖(一) 南宋 · 周必大
右六一先生丁母忧居颍时两帖。
故人宋芜湖似知予方刻先生遗墨,特以相寄。
按苏子容丞相传为南京留守推官,欧阳修以府政委之,曰:「子处事精审,一经阅览,修不复省矣」。
则前帖遗苏无疑,后帖与知县寺丞,不可考也。
先生母夫人实归祔吉州永丰县泷冈阡,颍西之地未尝用云。
淳熙己亥十月十四日。
题六一先生丁忧居颍帖(二)(1180年2月24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欧阳文忠公丁母忧居颍时二帖。
文忠尝留守南京,苏丞相实为推官。
予初得前帖,固疑遗苏公者。
会苏公曾孙玭相过,见而叹曰:「吾家青毡耶!
尚有《秋寒帖》,事词与此相贯」。
他日并二跋携以示予,然副墨耳,不若予有此真迹也。
因录置卷尾,以著夫宾主之贤焉。
乐安者,文忠所封郡也。
后一帖与知县寺丞,不知何人。
按文忠母夫人归祔吉州永丰县泷冈阡,其言颍西地,盖未尝用也。
淳熙七年岁在庚子二月二十四日,周某子充题于摛文堂。
题六一先生九帖(1181年3月5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文忠公九帖,皆与其姻戚者。
宣和后,简板盛行,日趋简便,亲旧往来之帖遂少。
使前辈时已如此,安得翰墨流传百世耶!
淳熙辛丑季春五日,周某题。
题六一先生与王深甫帖(一) 南宋 · 周必大
右同年史志道送欧阳公帖一纸。
深甫,必王回也。
淳熙庚子二月二十九日,周某子充。
题六一先生与王深甫帖(二) 南宋 · 周必大
淳熙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观旧题,转烛八年,而史志道墓木已拱,太息久之。
题六一先生五代史稿(1183年2月5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欧阳文忠公《五代·梁史》断稿九页,其玄孙契欲以相遗。
予曰:「陈遵,侠徒也,其书人犹藏弆,况文忠翰墨乎?
虽然,在子孙则为手泽,世当宝之,他人得传玩足矣」。
契曰:「契无子,群从又多流落,谋食之不暇,且已揉坏如此,终当弃之耳」。
既悲其言,为加缉治而题其后。
淳熙十年二月五日,周某书。
跋六一先生诗文稿 南宋 · 周必大
右六一先生诗文稿二副,其玄孙休自四明携以相遗。
休寻卧病旅邸,予赆之使归,至家而殁。
此帖遂留予家。
题六一先生夜宿中书东阁诗(1185年春) 南宋 · 周必大
右欧阳公嘉祐八年冬末诗。
按昭陵以是年春晏驾,十月复土。
时厚陵再属疾,两宫情意未通,故有「攀髯路断,忧国心危」之句云。
淳熙乙巳春,某谨记。
题录神宗出阁指挥(1185年春) 南宋 · 周必大
右两行原在欧阳诗稿之阴,殆中书所录指挥。
盖神宗以是年九月封淮阳郡王,改赐今名,十二月乙亥出阁,正当时事也。
淳熙乙巳春,某谨记。
题六一先生家书纸背猪肉帖(1185年10月11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熙宁三年春欧阳文忠公家书一通,盖其仲子下第时也。
前二年,公方自亳帅青,故戒以勿令入城。
所谓黎君,即州学教授,公集中尝赠答三诗者。
曹不知何人,其旧吏或邦人之贤者与?
纸背乃寿光邑官光颖谢书,偶无其姓。
寿光,青属邑。
公职带观文,官为兵书,属吏舍职呼官,又不称在朝前衔,当时大率不以为简也。
所送才猪肉斤馀,非上丁分胙则例册如此。
前虽剪去,度不过尊酒之类,岂敢如近岁公违甲令,上下以货泉为礼耶!
以状易牒,盖自元丰四年十一月改行公式,士大夫亦改之云(见司马氏《书仪》第一卷注。)
淳熙十二年十月十一日。
题六一先生慰富文忠公书稿(1188年3月29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欧阳公书稿,必是与富文忠公者。
富公嘉祐六年三月丁忧,欧公方为副枢,是年闰八月迁参政,至明年正月则入东府,恰半年,与书词正相应。
或疑京洛密迩,何为经岁方遣慰疏。
盖仁宗本虚首相起富公,公恳辞甚力,闰月方许终丧。
韩忠献公遂拜昭文,而欧公亦递迁,又数月然后发此书尔。
淳熙戊申三月二十九日,某题。
题吕吉甫帖(1183年11月) 南宋 · 周必大
白乐天持心忠厚,安肯幸时宰之祸?
识者读诗便知真伪,不待考岁月先后也。
吕吉甫幸灾乃尔,于温文正公何损,直自骂耳,其视乐天可分颜、蹠。
表而出之,使观者略窥其心术。
淳熙丙申上巳。
后七年岁次癸卯十一月,太史李仁父见此帖,命其子𡌴题其后,考證极为精详。
谓温公误国者,陈莹中矫枉之言也。
某重书。
跋十贤相帖(1176年4月3日) 南宋 · 周必大
十贤相帖,或手书,或口占,合为一帙,思人爱嘉木之义也。
淳熙三年四月三日重装。
大父秦公考试耀州倡酬诗卷(1186年8月15日) 南宋 · 周必大
政和乙未,大父知鄜之洛交县,与邵、封二公同考贡士于耀州,此当时倡酬也。
二公又与族伯同以大观三年登第,故邵诗及之。
后十馀年,岁在己酉,大父既薨,家寓庐陵。
会金寇掠地,避难于安福县杨梅村,书箧悉寄王秀才家,乱定化为乌有。
五十年间,虽声迹相迩,然不复致诘矣。
淳熙初,某备位于朝,王氏子携之远来,乃泣而识之。
丁酉中秋日,某重装。
淳熙丙午中秋日,某再观于西府。
王氏子名之纪。
题干禄字书(1178年7月21日) 南宋 · 周必大
予读开成四年湖州刺史杨汉公跋颜鲁公《干禄书碑》云:「工人用为衣食业,昼夜不息,刓缺遂多。
亲侄颙顷牧天台,欲移他石,资用且乏,不能克终。
汉公谬憩棠阴,得以馀俸成之」。
乃知唐时不敢妄用公钱如此。
近世若止刊刻文字,乃是伯夷、公仪休,其他以公帑为私帑可胜计哉!
淳熙戊戌七月二十一日夜偶书。
题王荆公家书(1180年3月1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王荆公与和甫二书。
前一幅嘉祐五年为江东提刑时,后一幅当在熙宁末或元丰初也。
卷首十字乃亡弟子柔遗迹,展读陨涕。
淳熙七年三月一日,周某子充题。
题苏文定公批答二稿(1180年3月23日) 南宋 · 周必大
右元祐四年,苏文定公撰丞相以下批章二稿。
首尾以「省览」、「允许」为两宫之别,盖定制也。
家藏久矣,比贰夏官,适公曾孙谔为同舍郎,出以示之,乃谓公子迟代书。
熟视信然,盖字画太真谨尔。
淳熙庚子三月乙亥讲筵退,置酒学士院,与侍读史少傅、侍讲王尚书、说书崔著作同观。
某题。
跋韩魏王与包孝肃公帖(1181年) 南宋 · 周必大
右魏忠献王与包孝肃公帖。
王庆历八年知定州,在镇五载,孝肃皇祐四年方自谏院出为河北都转运使,当是此时也。
稻子细事,省费重农,委曲尚尔,则凡兴利除害、实惠及民者,固应不遗馀力。
挝鼓立祠,岂偶然哉!
淳熙八年。
题山谷书太白诗(1184年11月17日) 南宋 · 周必大
乾道庚寅寓直翰苑,尝录山谷草书李太白诗,使开卷者不至惝恍。
淳熙甲辰十一月十七日,复题于西府,俯仰之间已十五年矣。
题东坡与佛印元师二帖(1186年1月15日) 南宋 · 周必大
圜极老僧彦岑年八十坐亡于湖州道场山,留手书并以坡字寄予为诀,时淳熙乙巳腊月二十七日也。
昔佛印元师两住金山,东坡往来数见之,尝以玉带衲裙相倡和,计平时书问甚多,此二帖殆元祐中所作耶。
明年正月十五日,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