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熹始计不审,误为此来,交事之后,忧恐万端。旋复奉讳,哀殒之馀,惴慄尤甚。寝惊梦愕,便觉斩头穴胸已在面前矣,以此百事不敢措意。前月半后宣布霈恩,始有复生之望。方欲修召魂魄,为所欲为,则召命忽来,不复可措手矣。礼书又失此机会,良可叹息。奈何奈何!今此之行,亦且归家俟祠请之报,未知如何。万一须出,自度亦岂能有补于时?空得屑屑往来之讥耳。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久不闻问,数因庐陵亲旧问讯,得吴漕书,乃云已到而暂归,深以为念。今承专使惠书,得闻详实,殊以为慰也。来书去住似未定,而来人却云已卜近日迎侍之官,如此则亦甚便。不知定以几时到官也?杨子直为守,吕子约、刘季章、许景阳皆可与游。纠掾程允夫官亦未满,尚得从容,亦可乐也。熹今夏一病几死,今幸少安。然目苦内障,左已不复见物,右亦渐昏,度更数月,即不复可观书矣。辞职告老未得请,而向来尝议𣪁陵,今闻议相先后者皆已行遣,势不容已。前月末间已上章自劾,宽恩容可逭责,言路决不相容。旬日间,当有所处。但因此得遂镌削,便是得请,他不敢有所与矣。南卿、子耕见爱殊厚,然告老乃向来病中危殆,只从本州保明陈乞,意谓朝廷意其已死,必便依例降敕。不谓乃尔再乞不遂,今且休矣。论事之传,却未敢发。然亦臣子职分所当为,自愧见义不明,临事无勇耳。近报复尔,计旬月间又须有一番行遣,岭海之间,不落寞矣。老拙或不免随众经由,当得款会也。《孟子》误字,俟更点勘改定。近得正父书,问《告子》上篇「此天之所与我者」,旧官本皆作「比」字,注中「此乃」亦作「比方」,检看信然,不知此又何也。诸疑义略为条析,心目俱昏,不能精审。有未安处,更反覆之为佳。《大学》、《中庸》近看得一过,旧说亦多草草,恨未得面论也。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熹恳避经年,今乃得请,私义少安,皆朋友之助也。但目愈昏,不复可观书为挠耳。中间报去数条,看得如何?此间亦有十数朋友往来讲学,前此多是看得文字不子细,往往都不曾入心记得,所以不见曲折意味,久之遂至一时忘却。今不免且令熟看,若到一一记得牢固分明,则反覆诵数之间,已粗得其意味矣。更能就此玩绎不置,不患不精熟也。入城曾见吕子约、程允夫、许、刘诸人否?有所讲论否?此庐陵刘丞去,必便有的便回来。幸附数字,详及近况与为学次第,讲论异同,慰此驰想也。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所示三条悉已疏去,它未尽者,后便幸续寄示。旋得尤佳,多则拥并,恐看得草草也。正淳因书为致意,不知渠后来所进如何?此间朋友亦未见有颖脱不群者,而又外有他虞,恐不能久相聚也。所望于伯丰者不浅,更望于本原上益加涵养收敛之功耳。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熹老大亡状,自致人言,为朋友之羞。尚赖宽恩,得安田里。然闻议者经营未已,未知终安所税驾也。示及疑义未及奉报,但念上蔡先生有言,富贵利达,今人少见出脱得者,非是小事。迩来学者何足道?能言真如鹦鹉,此言深可畏耳。伯丰讲学精详,议论明决,朋游少见其比。区区期望之意不浅,愿更于此加意。须是此处立得脚定,然后博文约礼之工有所施耳。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孟子集解》序说引《史记》列传,以为《孟子》之书孟子自作。韩子曰:「轲之书非自著」。先生谓二说不同,《史记》近是。而于《滕文公》首章(道性善处)注则曰:「门人不能尽记其词」,又于第四章(决汝汉处)注曰:「记者之误」,不知如何?
前说是,后两处失之。熟读七篇,观其笔势如镕铸而成,非缀缉所就也。《论语》便是记录缀缉所为,非一笔文字矣。
《梁惠王上》第三章,杨氏谓自「不违农时」至「丧死无憾」,仁心仁闻而已,未及为政,故为王道之始。必大谓使民无憾决非但有其心、无其政者之所能致也,恐当如《集注》云「为治之初,法制未备」耳。
此说是。
「仁者无敌」,杨氏曰:「仁者与物无对,自不见其有犯我者,更谁与校?如孟子言仁者无敌,亦是此理」。必大谓杨说盖自论仁及之,非正解此章之指。杨氏盖言仁之理如此,孟子乃即事以言夫行仁之效,与杨氏说小不同。
亦是。
《梁惠王下》第三章,尹氏曰:「仁者之心至公也,智者之心用谋也。以小事大则狭隘而私于一国」。必大谓二者所遇不同,而应之皆出于理之所当然。其规模固有广狭,然其智者私于一国,则非畏天之旨矣。仁、智之辨,当别有说。
仁者自然合理,智者知理之当然而敬以循之,其大概是如此。若细分之,则太王、勾践意思自不同也。
第四章范氏曰:「若行王政,虽明堂可以勿毁,何况于雪宫」?必大谓若如范氏之说,是明堂反不若雪宫之当存也,恐未安。
明堂非诸侯所宜有,故范说如此。
《公孙丑》第二章,程子评横渠之言曰:「由明以至诚,此句却是由诚以至明,则不然,诚即明也。孟子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只『我知言』一句已尽。横渠之言不能无失类如此」。必大谓程子意盖谓即诚之体而明之用已著,不待由此以至之也。只「我知言」一句已尽者,谓于天下之言既能尽识之,则其心之无蔽者可不言而喻矣,此诚即明之谓也。
程子意是如此,但所引《孟子》之意不可晓,姑阙之可也。
明道曰:「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必大谓自上天之载至脩道之教,皆一理也。言气者,盖又于此理之中,即人之运用勇决者言之。此气一出正大之理,即上天之载因人而著见者也。
此说得之。
伊川曰:「气则只是气,更说甚充塞?如化育则只是化育,更说甚赞?赞与充塞又早却别是一件事也」。此言天人一体,凡人之所为皆天也。如子之干蛊,乃以父母之体为之,岂得谓之吾有助于父母耶?故曰凡言充塞云,只是指而示之云耳。
亦得之。
明道曰:「道有冲漠气象」,此「道」字与「义」字相对,盖指其体而未及于用也。冲漠云者,盖无朕可见之意。
同上。
伊川曰:「集众义而生浩然之气,非义外袭我而取之也」。必大谓非偶合一义,遂可掩取其气而有之也。伊川之说,疑当云「非以义袭于外而取之」。集义,「有事」与「勿忘」也;义袭,「正」之与「助长」也。集义所生,非特知气之不可卒取,而义内非外亦瞭然矣。若夫义袭,真告子之见也。
同上。
横渠曰:「诐辞徇难,近于并耕为我;淫辞放侈,近于兼爱齐物;邪辞离正,近于隘与不恭;遁辞无守,近于揣摩说难」。吕氏以申、韩为诐,马迁之类为淫,杨、墨、夷、惠为邪,庄周、浮屠为遁。南轩以告子为诐,杨、墨为邪,庄、列为淫、遁。今《集注》则以四者为相因而无所分属,是异端必兼此四者而有之。必大谓浮屠之言则诐、淫、邪、遁之尤者,然吕氏以夷、惠为邪,恐未为当。
横渠论释氏其言流遁失守,穷大则淫,推行则诐,致曲则邪,此语胜其他分析之说。然未详其相因之序而错言之,亦未尽善也。
第五章,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
此等制度皆不可详。大抵邑居者必有廛税,市区亦应有之耳。
第六章,伊川曰「心生道也」,此谓天地之心而人得以为心者,盖天地只是以生为道也。「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谓有理而后有气也。「恻隐之心,人之生道」,此即所谓满腔子是恻隐之心者也。
得之。
明道见显道记问甚博,曰:「贤可谓玩物丧志」。谢不觉身汗面赤。先生曰:「只此便是恻隐之心」。据谢之愧赧,谓之羞恶可也,而以为恻隐,何哉?盖此虽为羞恶之事,而所以能为羞恶者,乃自夫心之德、爱之理发之,此恻隐所以包四端。
同上。
明道曰:「四端不言信,信本无。在《易》则是至理,在《孟子》则是气」。必大谓信者,实有此仁、义、礼、智而已。至理,元、亨、利、贞也。至于孟子所谓气,既曰配义与道,则是气也似有体段形器之可言,恐不与信之理同。未知是否?
信是义理之全体本质不可得而分析者,故明道之言如此。
《公孙丑下》第二章,杨曰:「先王之时,天下定于一,则士于其时无适而非君也。则君命召,不俟驾而行礼也。周衰,诸侯各擅其土地,士非一国所能专制也,故有不为臣之义」。必大谓「不俟驾」,孟子盖谓当仕有官职者。其有不为臣之义者,士之未尝仕者也。然亦有往役之义,则亦无非臣也。若如杨说,则天下为一之时,士不复可遂其高;而周衰,列国之臣无委质之节矣。
此论得之。近者程沙随深诋王蠋「忠臣不事两君」之言,窃疑其言之失,将启万世不忠之弊。夫出疆载质,乃士之不得已,曾谓以是为常耶?楚、汉之间,陈平犹得多心之诮,况平世乎?
《滕文公上》第三章,「周人百亩而彻」,《集注》云:「一夫授田百亩,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则通力而作,收则计亩而分」。必大谓井田与沟洫之制不同,而近时永嘉诸公及余正父皆谓乡遂、都鄙初无二制,不知何以考之也?
此亦不可详知,但因洛阳议论中通彻而耕之说推之耳。或但耕则通力而耕,收则各得其亩,亦未可知也。乡遂、都鄙田制不同,《周礼》分明。如近年新说,只教画在纸上亦画不成,如何行得?且若如此,则有田之家一处受田,一处应役,彼此交互,难相统一。官司既难稽考,民间易生弊病,公私烦扰,不可胜言。圣人立法必不如此也。
《滕文公下》第九章,问退之《读墨篇》如何,伊川曰:「此篇意甚好,但言不谨严,便有不是处」。又曰:「退之乐取人善之心可谓忠恕,然持教不知谨严,故失之。至若言孔子尚同兼爱与墨子同,则甚不可也」。
未论孔、墨之同异,只此大小便不相敌,不可以对待言也。以此而论,则退之全未知孔子所以为孔子者。
伊川曰:「不能克己则为杨氏为我,不能复礼则为墨氏兼爱」。必大尝闻克己者乃所以复礼也,伊川此言乃分为二事,何耶?
此等或有为而言,如以事上接下而言忠恕也。要之有病,不可便以为通论也。
横渠言:「孟子不得已而用潜龙也,颜子潜龙勿用者也」。必大观横渠尝曰:「学者贵乎识时,颜子陋巷自乐,以孔子在焉。若孟子时既无人,岂可不以道自任」?以此论之,则在孟子非当潜者矣。而此乃以为不得已而用者,岂横渠犹以孟子为行未成者欤?
孟子以时言之,固不当潜,然以学言之,则恐犹有且合向里进步处。横渠此言极有味也(伊川《上仁宗皇帝书》有此意。)。
《离娄上》第二章,程子曰:「仁则一,不仁则二」。必大疑此语犹所谓「公则一,私则万殊」之意。
此说是。
第十三章,横渠曰:「太公、伯夷避纣,皆不徒然。及归文王,亦不徒然。一佐武王伐纣,一谏武王伐纣,皆不徒然」。必大谓二人之归文王,特以闻其善养老而已,窃恐不为此而出也。
亦是。
第二十三章:「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若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可谓能格心者。然其效乃迟之于三年之后,是其初亦未遽格也。孔、孟于齐、梁、鲁、卫之君终不能改于其德,后世若子房、魏徵亦近能格君者,盖亦幸遇二君之好谋能听耳。必大谓孟子之言理则然矣,而未见其人也。
虽有万金良药,必病者肯服,然后可责其效。若拒而不信,或吐而不纳,固难责其已病之功矣。张良之于汉祖,乃智术相投;魏徵之于唐宗,亦利害相制耳。大人格心之道,恐非二子所及也。
二十七章,仁之实、义之实,有子以孝弟为仁之本,孟子以事亲为仁,事兄为义,何也?盖孔门论仁举体以该用,即所谓专言之仁也。孟子言仁必以其配,即所谓偏言之者也。事亲主乎爱而已,义则爱之宜者也。推其事亲者以事其长而得其宜,则仁之道行焉。此弟之所以为义之实也。
此说是。
第十二章,横渠曰:「不失其赤子之心,求归于婴儿也」。此只是还淳反朴之意。
横渠此说恐非孟子本意。
第十四章,明道曰:「既得后须放开,不然却只是守」。必大观颜子之学具体而微矣,然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勿失,守之固也如此。不知明道放开之说抑何谓耶?上蔡亦曰:「学者须是胸怀摆脱得开始得」。必大窃谓固滞狭隘固不足以适道,然不勉学者以存养践行之实而遽以此为务,此曾点之学,非颜子之学也。
明道之语亦上蔡所记,或恐「须」字是必然之意。言既得则自有此验,不但如此拘拘耳,非谓须要放开也。曾点之胸怀洒落,亦是自然如此,未必有意摆脱使开也。有意摆脱,则亦不能得开,而非所以为曾点矣。上蔡说恐不缜密,生病痛也。
第十五章,横渠曰:「约者天下至精至微之理也」。然曰学者必先守其至约,又曰不必待博学而后至于约,其先固守于约也。必大谓精微之理必问辨攻索而后得之,决不容以径造。横渠之说,恐别有谓。
未博学而先守约,即程子「未有致知而不在敬」之意,亦切要之言也。
范氏于扬雄之说取舍不同,恐扬氏之说为当。
杨说是。
第十九章,《集注》云:「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则仁义已根于心,而所行皆从此出」。「已」字恐未莹。
「已」字只作「本」字为佳。
第二十章,程子曰:「文王望至治之道而未之见,若曰民,虽使至治,止由之而已,安知圣人」?上云「文王望治而未之见」,下却云「民由夫治而不知」,何也?
望治之说恐不然。
又曰:「泄迩忘远,谓远迩之人之事也」。而横渠以祭祀当之,又以不泄迩为取纣之事,乃有罪不敢赦之义,恐牵合,不如程子说。
此通人与事而言,「泄」字兼有亲信、狎侮、忽略之意。
横渠云:「汤放桀,惟有惭德而不敢赦,执中之难如是」。又曰:「帝臣不蔽执中也」,又曰:「执中者,不为退让过越之事也」。其意盖曰汤之事既未尝越,亦无所退让,以大公之心而行其所当然,此其所以为执中尔。
横渠之意应是如此,孟子之意则未必然也。
又曰:「不泄迩,不忘远,敬事也」。是不敢忽易之意否?
是无所不用其敬之意。
程、张皆以望道为望治,《集注》谓文王求道之切如此。必大谓博施济众,修己以安百姓,尧舜犹以为病,文王之心即此心也。不知是否?
「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是文王望道如未见之事。
二十三章「可以取」,必大谓取之伤廉,不难于择矣。若可与不可与、可死不可死之间,不幸择之不精者,与其吝啬,宁过与?与其苟生,宁就死?在学者则当平日极其穷理之功,庶于取舍死生之际不难于精择也。
此意极好,但孟子之意即是恐人过予而轻死也。
王彦辅曰:「死生之际,惟义所在,则义可以对死者也」。明道曰:「不然,义无对」。
义不当偏与死对,而可别与不义为对。
二十六章杨氏之说自相牴牾。
杨氏类多如此,疑其见之未明,而精力亦有不逮处耳。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必大乡因杨氏谓舜自怨其不能尽孝以感动父母,而以孟子所以论《小弁》者辨之,伏蒙批诲云:「程子亦以舜之怨与《小弁》不同,更思之」。必大已悉尊意,及以《孟子》二章读之,其叙舜之事与辨《小弁》之说其为不同甚明。二「怨」字之义非特不可并观,盖《小弁》犹是人子之常情,而舜之怨则盛德之事,非常情所可及也。
得之。
必大于说中尝疑舜、象忧喜一段与孔子微服过宋事似不相类,未详伊川并举而例言之意。伏蒙批诲:「以《孟子》『莫非命也』一章之意推之,则可见矣」。必大窃谓象虽不能杀舜,然彼既有是心,在舜岂得不为之忧?盖必如是然后谓之尽道,与孔子微服过宋事正相类。苟付之于命而在我者不自尽焉,则与死于桎梏无以异矣。
「莫非命也」,只说得微服过宋等,舜之事乃是虽知其将杀己而不能自已其亲爱之心,亦是并行不悖处,而其类自不同也。
「圣人之于天道」,必大说尝疑此句比上文义例似于倒置。伏蒙批诲云:「上字在我,其下乃所得所施之不同。如此立语,亦不为倒」。必大今试释之曰:仁之所施,厚于父子;义之所施,尽于君臣;礼之所施,恭于宾主之际;智之所施,哲于贤否之辨,圣人之所得全夫天理之粹。若如此解,固未为倒,但似终费注脚斡旋之力。又仁、义、礼、智四字谓之在我可也,若以此例说「圣人」二字,意亦未安。
圣人以身言,岂非在我?天道以理言,岂非所得?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明道曰:「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说人性善是也」。伊川曰:「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极本穷源之性」。
「以上不容说」者,是指天命本体对其禀赋在人者而言。「极本穷源」者,是就人所禀之正理对气质之性为说。此云「继之者善」亦与《通书》所指不同,乃孟子所谓「乃若其情可以为善」之意,四端之正是也。
「仁之于父子」一段,两尝请教,然终有未能安者。近见钱判官文子以仁而施于父子,宜相亲爱;以义而施于君臣,宜相契合。吾既有礼矣,则宾主之际必然见答;吾既有智矣,则贤者之交必然见知。以至德为圣人,则保祐眷顾之休亦天道之所宜昭格者也。而事乃有甚不然者,姑举圣人于天道言之。尧、汤之水旱,孔、孟之困穷是也。夫是以谓之命。然其在吾性所当尽者,初不可以自已。如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之类。故曰「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如此解得「圣人于天道」一句与上四句颇顺,不知尊意以为如何?
前辈有如此说者,与《集注》之说亦不甚异。但所谓命有内外之不同耳。又「智之于贤者」若如此解,即语势倒而不顺,须如横渠之说乃佳。可更详之。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又闻摄事郡幕,想亦随事有以及人。但趋舍之决,是乃舜、蹠之分,不幸至此,只有一刀两段。然须是自家著力,非他人所能预也。录示子约往还书,如所谓血气之盛衰犹足为理义之消长,亦是前辈自有此说。今所援引,乃是举轻以明重,无不可者。不知子约何所疑也?恐是不曾子细看上下文,便只就此两句上论得失。讲论最怕如此,不尽彼此之情而虚为是譊譊也。又如说浩气之体段即道义之流行,此等语殊不可晓。自此以下,一向劳攘。此无他病,只是心地不虚,恋著旧时窠窟,故为此所障而正理不得见前耳。近日看得读书别无他法,只是除却自家私意,而逐字逐句只依圣贤所说白直晓会,不敢妄乱添一句闲杂言语,则久久自然有得。凡所悟解,一一皆是圣贤真实意思。如其不然,纵使说得宝花乱坠,亦只是自家杜撰见识也⑴。编礼直卿必已详道曲折,《祭礼》向来亦已略定篇目,今具别纸。幸与宝之商量,依此下手编定,寻的便旋寄来,容略看过⑵,却送去附入音疏,便成全书也。直卿所寄来《丧礼》用工甚勤,但不合以王侯之礼杂于士礼之中,全然不成片段。又久不送来,至十分都了方寄到,故不免从头再整顿过一番,方略成文字。此可以为戒也。
《祭礼》/《庙制》一/《⑶特牲》二⑷《/少牢》三(同上。)《/有司》四(同上。)《/祭义》五⑸《/九献》六⑹如禘祫之义,则《春秋纂例》中赵伯循说亦当收载。
《郊社》七⑺如《皇王大纪》中论郊社处亦当收入注疏后。
《祭统》八/⑻或别立《祭祀》一篇,凡统言祭礼,如《王制》篇内一段,《周礼》《大宗伯》祀天神、祭地只、享人鬼之目,及今《礼记》《祭法》篇(但除去篇目数句入《祭统》。),凡似此类者,冠于《庙制》之前,不注,而逐篇本文再出者乃附注疏。如何?
《王制》乃通有夏、商之法,当为首。《周礼》次之,《礼记》燔柴以下又次之。此为总括祭祀之礼,而《庙制》以下各随事为篇,由贱以及贵,前数类皆然也。
⑴ 且道《孟子》里还曾有一字说浩气之体段即是道义之流行否?
⑵ 须得旋寄旋看乃佳,盖看多恐不子细,又免已成复改,费工夫也。
⑶ 以《王制》、《祭法》等篇为首,说庙制处凡若此类者皆附之,自为一篇,以补经文之阙。
⑷ 依《冠》、《昏》礼附《记》及它书亲切可證者。
⑸ 以本篇言士大夫之祭者为主,诸篇似此者皆附之。本篇中间有言天子诸侯礼处,却移入《祭统》。
⑹ 以《大宗伯》篇首掌先王之目为主,而以《礼运》「礼之大成」一章附之。《周礼》及《礼记》中如此类者皆附其后,如《周礼》《笾人》、《醢人》、《司尊彝》之属,正与《礼运》相表里。《礼运》篇已写去,在直卿处,可更考之,依此编定。
⑺ 以《大宗伯》祀天神、祭地祇之目为主,而诸篇中言此类者皆附之。
⑻ 以本篇言诸侯天子之禘者为主,凡诸篇言郊庙祀飨之义者皆附其后。篇内言士大夫之礼处却移在《祭义》篇内。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熹前日奉书说《祭礼》篇目,内《郊社》篇中当附见《逸礼·中霤》一条。此文散在《月令》注疏中,今已拆开,不见本文次序。然以《中霤》名篇,必是以此章为首。今亦当以此为首,而户灶门行以次继之。皆以注中所引为经而疏为注,其首章即以《逸礼·中霤》冠之,庶几后人见得古有此书,书有此篇,亦存羊之意也。疏中有其篇名,必是唐初其书尚在,今遂不复见,甚可叹也。
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编礼有绪,深以为喜。或有的便,望早寄来。心力日短,目力日昏,及今得之,尚可用力。但朋友星散,不知竟能得见成书与否,深可叹也。再论浩气语甚的当,切中子约之病。然犹未悟,书来忉怛不已,不可爬梳。虽已竭力告之,恐未必能相信也。伯丰明敏有馀,讲学之际,不患所见之不精。区区属望之意,盖非他人之比。但愿更于所闻深体而力行之,使俯仰之间无所愧怍,而胸中之浩然者真足以配义与道,不但为诵说之空言而已,则区区之愿也。宝之不及别书,编礼想用功不辍,烦为致意也。
答姜叔权(大中) 南宋 · 朱熹
程子言性即理也,而邵子曰性者道之形体,两说正相发明。而叔权所论乃欲有所优劣于其间,则不惟未达邵子之意,而于程子之语亦恐未极其蕴也。方君所谓「道者,天之自然;性者,天之赋予万物,万物禀而受之」,亦皆祖述先儒之旧。盖其实虽非二物,而其名之异则有不可不分者。且其下文有曰:「虽禀而受之于天,然与天之所以为天者初无馀欠」,则固未尝判然以为两截也。但其曰「道体无为,人心有动」,则「性」与「心」字所主不同,不可以此为说耳。如邵子又谓「心者性之郛郭」,乃为近之。但其语意未免太粗,须知心是身之主宰而性是心之道理,乃无病耳。所谓识察此心,乃致知之切近者,此说是也。然亦须知所谓识心,非徒欲识此心之精灵知觉也,乃欲识此心之义理精微耳。欲识其义理之精微,则固当以穷尽天下之理为期。但至于久熟而贯通焉,则不待一一穷之而天下之理固已无一毫之不尽矣。举一而三反,闻一而知十,乃学者用功之深、穷理之熟,然后能融会贯通,以至于此。今先立定限,以为不必尽穷于事事物物之间,而直欲侥倖于三反知十之效,吾恐其莽卤灭裂而终不能有所发明也。
知仁为爱之理,则当知义为宜之理矣。盖二者皆为未发之本体,而爱与宜者乃其用也。今乃曰义者理之宜,则以义为本体之发也,不几于仁内义外之失乎?又以仁为性之全德,则与方君所谓天理之统体者无一字不相似;又以为仁为心体之流行发见,则与方君之流动发生之端绪,皆以仁为已发之用矣,又何足以相讥乎?方君循其本、循其用数语自无病,而亦非之,恐未安也。
答姜叔权 南宋 · 朱熹
所喻益见洒落,甚慰所望,但《西铭》之疑则恐未然。横渠之意,直借此以明彼,以见天地之间随大随小,此理未尝不同耳。其言则固为学者而设,若大贤以上,又岂须说耶?伊川尝言:「若是圣人,则《乾》、《坤》二卦亦不消得」,正谓此也。闻与长孺俱为庐阜之行,甚喜。渠亦以为叔权于此不免过疑,然其为说又似草草,未足以释贤者之所疑也。向来所论方君之说,有未尽者,具于长孺书中,计必见之。更有可论,无惜痛相反覆,彼此有得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
「闻与长孺」以下原缺,据宋浙本补。《考异》所引别本同。
答姜叔权 南宋 · 朱熹
示喻日用工夫,甚善。然若论实下工夫处,却使许多名字不著。须更趋要约而自然不害众理之默契,乃为佳耳。所论《西铭》名虚而理实,此语甚善。盖名虽假借,然其理则未尝有少异也。若本无此理,则又如之何而可彊假耶?方宾王之说,昨日方得答之,今录去。有未安处,却幸喻及。沙随《孟子》已领,文义考證间尚有少疑处,临行冗甚,未暇条析。前途稍暇,当具出,托为宛转求教也。
答姜叔权 南宋 · 朱熹
所云「既真实而又无妄」,鄙意初不如此,只是两下互说,夹持令分明耳。如云「至公无我」,至公即是无我,无我即是至公,岂可言既至公而又无我耶?
答姜叔权 南宋 · 朱熹
示喻曲折,何故全似江西学问气象?顷见其徒自说见处言语意气、次第节拍正是如此,更无少异,恐是用心过当,致得如此张皇。如此不已,恐更有怪异事,甚不便也。长孺所见亦然,但贤者天资慈祥,故于恻隐上发;彼资禀粗厉,故别生一种病痛。大抵其不稳帖而轻肆动荡,则不相远也。正恐须且尽底放下,令胸中平实,无此等奇特意想,方是正当也。
答汪长孺(德辅) 南宋 · 朱熹
「道无方体,性有神灵」,此语略有意思,但「神灵」二字非所以言性耳。告子所谓生之谓性,近世佛者所谓作用是性,其失正堕于此,不可不深究也。性立天下之有,方君之言正得胡子之意。但引之以明邵子之言,则为未当耳。今反讥其不得胡子之意,则误矣。方君所云天地万物以性而有,「性」字盖指天地万物之理而言。是乃所谓太极者,何不可之有?天地虽大,要是有形之物,其与人物之生虽有先后,然以形而上下分之,则方君之言亦未大失也。而长孺亦非之,过矣。大抵长孺之性失于太快,故多不尽彼此之情。而语气粗率,无和平温厚之意,此又非但言语枝叶之小病也。
方君第二说只解《易传》意略有未当处,其他所论首尾相救,表里相资,所得为多。长孺率然攻之,而所以攻之之说乃不能出乎方君之所言者。若因其说还以自攻,则亦不知所以自解矣。且方君之语意温厚详审,而长孺之词气轻易躁率,以此而论,则其得失又有在也。
仁、义、礼、智,性也;恻隐、羞恶、辞逊、是非,性之四端,所谓情也。孟子言之详矣。今曰仁、义、礼、智,性之四端,则性又何物耶?知方君流动发生之端为非,而不自知仁、义、礼、智为四端之失,何其工于知人而拙于察己耶!方君谓仁者天理之统体,其「统体」字固有病,而指仁为性,则无失。今并非之,而又自为之说曰:「若谓发生处即是仁,庶其近于程子之意」,则其失亦不异于流动发生之云,而与程子「发处乃情」之言大相反矣。凡此更当深玩而徐究析之,未可容易轻肆排抵也。其论方君不当以当然之理为义则是,而自谓欲处其当者为义则非;其谓方君不当以见于外者为义则是,而自谓理之始发于心者为仁则又非也。
答汪长孺 南宋 · 朱熹
示喻功夫长进,深所欲闻。但恐只此便是病痛,须他人见得自家长进,自家却只见得欠阙,始是真长进耳。又觉得寻常点检他人颇甚峻刻,略无假借,而未必实中其人之病。此意亦太轻率,不知曾如此觉察否?此两事只是一病,恐须遏捺,见得颜子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不是故意姑且如此,始有进步处耳。
答汪长孺 南宋 · 朱熹
详此二说,长孺所论为近之。然语言之间有未简洁处。大抵明道先生所谓全体此心者,盖谓涵养本原,以为致知格物之地而已。如云「圣贤千言万语,只要人求其放心,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亦此意也。未可说得太深,亦不是教人止于此而已也。叔权引援太广,反汩正意,更宜相与评之。《大学》定静,乃学者所得之次第,本文意自分明,与《太极说》中言圣人事者字虽偶同,然指意迥别,不当引以为證也。
答汪长孺别纸 南宋 · 朱熹
《大学》「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二句,《章句》注解新旧说不同。
若如旧说,则物格之后更无下功夫处,向后许多经传皆为剩语矣。意恐不然,故改之耳。来说得之。
旧说静,以为心不妄动。而今改之者,盖心虽不可妄动,然动之以正者则不能无,而「不妄动」三字包「静」字不过。今曰不外驰,则心常在腔子里而静意可见矣。
得之。
「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显」,天,阳也,气也,所以高也;地,阴也,质也,所以深也。鬼神变化不测,可谓幽矣。然造化流行,昭著上下,岂非显耶?
鬼幽神显。
程子曰:「物必有理,皆所当穷。如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显」。又曰:「如欲为孝,当知所以为孝之道,如何而为奉养之宜,如何而为温凊之节」。先生补经文,乃只说穷其理之所当然而不容已者,是但用后一说耳。不知如何?
见得不容已处,便是所以然。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此合内外之道也。一物之理格即一事之知至,固无在彼在此。
《论语》「谨终追远」注曰:「以此自为,则己之德厚」。德辅恐此章止为化民,不见有自为之意。
谨终追远,自是人所当然,不为化民而后为之也,故己德厚而民德亦归趣之。虽不明言,然味其间隐然有此意也。
「恭近于礼」,先生《或问》曰:「致敬于人,固欲其远耻辱」。德辅以为若如此,则恭敬非其本心之自然矣。又曰:「不合于节文,则或过或不及,皆所自取耻辱」。德辅谓恭而过,则有巽在床下之失而不近于礼;若夫不及,则谓之不恭矣,又乌可责之近于礼哉?
若说为恭者本不求远耻辱,则有子不必如此说,而巽在床下,失礼于人,皆不足计矣。此说偏蔽粗率,非圣贤之意也。又如后说,则有子之意只防其过,不忧其不及,亦是此病。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诗》之言有善恶,而读者足以为劝戒,非谓诗人为劝戒而作也。但其言或显或晦,或偏或全,不若此句之直截而该括无遗耳。
「射不主皮」,杨氏曰:「容节可习而能,力不可强而至」。先生易「容节」二字为「中」字,不知如何?
杨氏大概得之,但云「容节」,则是全不求中,又非射之意也。故因其词而改此二字,以补其阙耳。
「祖考之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祭之可以来格。至于妻及外亲,则不知如何?
但所当祭者,其精神魂魄无不感通。盖本皆从一原中流出,初无间隔。虽天地、山川、鬼神亦然也。
鬼者阴之灵,神者阳之灵。司命、中霤、门行,人之所用有动静作止,故古人祀之。不知然否?
有此物便有此鬼神,盖莫非阴阳之所为也。五祀之神若细分之,则户灶属阳,门行属阴,中霤兼统阴阳。就一祀之中,又自有阴阳也。
「两在故不测」,其义如何?
神无所不在,或阴或阳,故曰两在。
「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注云:「孝、悌、慈者,家之所以齐也。推之于国,则所以事君、事长、使民之道不外乎是。故三行者修于家,则三教者成于国矣」。详经之文与注之意,盖言事父与君之理一也,事兄与长之理一也,慈幼与使众之理一也。能孝于父,则人化其孝而知所以事君;能悌于兄,则人化其悌而知所以事长;能慈其幼,则人化其慈而知所以使众。故曰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又曰三行者修于家,则三教者成于国,盖上行下效,感应之机自然而然也。然经文又引《康诰》「如保赤子」而云云,何也?注曰:「此言慈幼之心非由外得,推以使众亦犹是也」。盖作经者又发明孝、悌、慈人之本心,有是三者,举斯加彼,初无二致。但举慈幼一端以见其理之实同,而非指名齐家之人又推慈幼之心以使众也。今考之《或问》乃有曰:「言此以明在上之人能推保赤子之心以使众,至于教成于国。而凡从政者,皆以是为心焉,民之不得其所非所患矣」。则似以为齐家之人又能推保赤子之心以使众,然后教成于国,与前注三行修于家而三教自成于国之说不同。岂非《或问》自是发明推心之意,不与前注相关,但「教成」二字偶用之耳?不审然否。
此说甚善。旧亦疑所解有未安者,得此甚快。而此间诸朋友说多未合,更俟商确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
「旧说静」至此一问一答原缺,据宋浙本补。《考异》所引别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