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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辞胥学士启 北宋 · 欧阳修
某闻驽蹇之材虽谢,终恋于故轩;
颉颃之羽方归,尚怀于广厦。
何则?
物由时制,质以愿违,瞻后来以不遑,岂卑飞而自适。
矧在最灵之品,优叨再造之仁。
拘文宪以难踰,舍藩墙而轻去。
翩如秋蒂,临一水以将归;
䨴若晨霞,与孤舟而遂往。
恩渥山积,感绪丝棼。
窃念某材实懦庸,识惟黭浅,谬偷生于人壤,获遘幸于王涂。
弓冶传家,耒耜遵业,尝畏圈牢之诮,乐闻《诗》《礼》之言。
逮过弱龄,粗坚苦节。
且亲闱就养,宦路随方,西走巴賨,南浮江澨。
登稽山而访古,学谢前良;
历剑阪以刊铭,文惭往哲。
何尝不跂清徽于朝闼,咏鸿藻于圣门。
丈席是依,寸晷惟竞,仅偕童刻之技,终无老成之风。
性既愚而不移,齿及壮而自惕。
幸遘当阳求士,上哲持衡,勉趋翰墨之场,滥齿孝廉之举。
袍纷纷而若雪,志凛凛以怀霜。
鉴本无私,敢逃于蚩鄙;
材非有备,遽荷于甄收。
玷妙简以惟精,抚微生而保幸。
洎春闱之较艺,叨云陛以策名。
山本呈材,自选抡而为器;
冶金效用,荷镕造以成功。
进匪时来,幸由恩假。
自此从风宦牒,授任选台,俾外掌于司刑,寻参荣于军幕。
幸涖熙熙之壤,姑随冉冉之趋。
若乃民命所矜,在一成而致慎;
宪条具设,知五听之惟难。
允非干明,曷副钦恤?
而某身专吏局,世匪法家。
象斗之制斯严,肇闻甲令;
磔鼠之能素寡,举乏片言。
矧乎人有刻木之嫌,口擅铄金之利,或行如黠虏,或巧过腾猿。
居多纳履之防,愿奉酌泉之戒。
事机匪一,识局难周,惟旷弛之是忧,在宪章而可惧。
弱羽未沈于泥滓,福星聚列于珠躔。
幸遇某官,京辅移辕,军牙涖政。
金鳌虚署,久稽上笏之荣;
银兔分符,寔重专车之任。
抚治纲之大振,使讼牒以寖销,茂草鞠扉,甘棠蔽坐。
不谓斗筲之役,载依旌棨之门,荣立府庭,恪奉条教。
卿云之荫虽广,润及于纤荆;
冬日之爱至高,惠先于一物。
降包荒之大体,示含垢之深仁,赐以雍容,优其颜色。
尝与言于尘柄,许献技于铃斋,曲矜蹇蹇之躯,过损循循之诱。
重念某襟灵不爽,道艺非优,自窃吹于秀科,颇空食于官舍。
尝欲温故于案几之暇,励力于岁月之馀,冀少益于颛愚,庶上裨于亨遇。
而寡闻自任,捍格奚胜?
学圃遂荒,整一经而不治;
文绪难绎,惧弥日而无成。
露狂狷以居多,黩聪明而为甚。
断无他技,动乏所长,徒祗事于麾旄,固无施于尘露。
岂谓伏蒙某官恢山薮之量,纳菲葑之言,回掩疵瑕,若加题品。
褒采一介,靡遗五管之微;
甄拔下流,有过众人之遇。
举空疏之器,爰定品于优长;
饰闇弱之姿,将类能于开敏。
矜其拙效,嘉乃妄庸,上辱哲明,曲形表荐。
且俾预官联于毂下,参器使于民间,茍检操之有渝,引简书而共守。
所念名编桂籍,已尘玷于大猷;
迹厕金台,复叨居于始赏。
恩踰素望,理迈常均。
永怀肉骨之私,宁止捐躯之报!
方幸辉光末运,使节少留。
愿旅翮之有依,适谐栖集;
何飞蓬之易转,遽至飘离。
俄及戍期,倏辞藩岳,结课蔑闻于最赋,省躬幸免于常刑。
初履有光,优慈是赖。
而自解曹符而退处,终岁律以寓居。
荷眷待以特殊,沐沾濡之至泽,越后筵之礼分,接右席之宾仪。
置酒梁园,几逢于美景;
观容相圃,屡奉于清欢。
给舳舻以备行,假舆台而补乏,士林增耀,民巷改观。
今则已揆良辰,将还旧荜,建乐郊而去德,恋大幕以销魂。
行当闻优诏于涂中,候归艎于日下。
瀛洲秘局,式瞻侍从之班;
温树近司,永托陶镕之造。
愿趋槐府,获效蓬心,揽涕叙诚,陨首誓报。
卑情无任。
与赵康靖公书(九 熙宁四年) 北宋 · 欧阳修
某启:自退居杜门,人事几绝,养成疏慵,稍阔拜问。
涂中忽辱书,顿慰岑寂,兼审经寒尊候万福。
某衰病如昨,目、足尤苦,殊不少损,兹亦老年常态尔。
闲居之乐,无待于外,而自足处多,惟朋旧相从为难得。
自安道得请南台,窃思二公物外得朋之乐,不胜羡慕。
所承宠谕,春首命驾见访。
此自山阴访戴之后,数百年间,未有此盛事。
一日公能发于乘兴,遂振高风,使衰病翁因得附托,垂名后世,以继前贤,其幸其荣,可胜道哉!
在公勉强而成之尔。
馀具别纸。
集古录目序(1062年冬) 北宋 · 欧阳修
物常聚于所好,而常得于有力之彊。
有力而不好,好之而无力,虽近且易,有不能致之。
象犀虎豹,蛮夷山海杀人之兽,然其齿角皮革,可聚而有也。
玉出昆崙流沙万里之外,经十馀译乃至乎中国。
珠出南海,常生深渊,采者腰絙而入水,形色非人,往往不出,则下饱蛟鱼。
金矿于山,凿深而穴远,篝火糇粮而后进,其崖崩窟塞,则遂葬于其中者,率常数十百人。
其远且难而又多死祸,常如此。
然而金玉珠玑,世常兼聚而有也。
凡物好之而有力,则无不至也。
汤盘,孔鼎,岐阳之鼓,岱山、邹峄、会稽之刻石,与夫汉、魏已来圣君贤士桓碑、彝器、铭诗、序记,下至古文、籀篆、分隶诸家之字书,皆三代以来至宝,怪奇伟丽、工妙可喜之物。
其去人不远,其取之无祸。
然而风霜兵火,湮沦磨灭,散弃于山崖墟莽之间未尝收拾者,由世之好者少也。
幸而有好之者,又其力或不足,故仅得其一二,而不能使其聚也。
夫力莫如好,好莫如一。
予性颛而嗜古,凡世人之所贪者,皆无欲于其间,故得一其所好于斯。
好之已笃,则力虽未足,犹能致之。
故上自周穆王以来,下更秦、汉、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泽,穷崖绝谷,荒林破冢,神仙鬼物,诡怪所传,莫不皆有,以为《集古录》。
以谓转写失真,故因其石本,轴而藏之。
有卷帙次第而无时世之先后,盖其取多而未已,故随其所得而录之。
又以谓聚多而终必散,乃撮其大要,别为录目,因并载夫可与史传正其阙谬者,以传后学,庶益于多闻。
或讥予曰:「物多则其势难聚,聚久而无不散,何必区区于是哉」?
予对曰:「足吾所好,玩而老焉可也。
象犀金玉之聚,其能果不散乎?
予固未能以此而易彼也」。
庐陵欧阳修序。
按:《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一。又见《六一题跋》卷首,《集古录》卷首,《皇朝文鉴》卷八六,《圣宋文选》卷二,《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一三,《群书考索》前集卷四六,《新增格古要论》卷四,《三续古文奇赏》卷一七,《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一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二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七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四七五、字学典卷七八。
后汉衡方碑跋(1064年6月3日) 北宋 · 欧阳修
右汉《衡方碑》,云:「府君讳方,字兴祖。
其先伊尹在殷,号称阿衡,因而氏焉」。
又曰:「州举孝廉,除郎中、即丘侯相、胶东令。
州举尤异,迁会稽东部都尉,又拜议郎、北平太守,迁颍川太守」。
又曰:「拜步兵校尉。
年六十有三,建宁元年二月五日癸丑卒。
于是海内门生、故吏,采嘉石,树灵碑,镌茂伐,秘将来」。
此其始终之大略,其馀历历可见,而时亦磨灭。
以其文多不备录也。
治平元年六月三日书。
吴国山碑跋(1068年7月19日) 北宋 · 欧阳修
右吴《国山碑》者,孙皓天册元年禅于国山,改元天玺,因纪其所获瑞物,刊石于山阴。
是岁晋咸宁元年,后五年晋遂灭吴。
以皓昏虐,其国将亡,而众瑞并出,不可胜数。
后世之言祥瑞者,可以鉴矣。
熙宁元年中元后一日书。
晋兰亭修禊序跋(〔永和九年〕) 北宋 · 欧阳修
右《兰亭修禊序》,世所传本尤多,而皆不同。
盖唐数家所临也,其转相传模,失真弥远,然时时犹有可喜处,岂其笔法或得其一二邪?
想其真迹,宜如何也哉!
世言真本葬在昭陵,唐末之乱,昭陵为温韬所发,其所藏书画,皆剔取其装轴金玉而弃之。
于是魏、晋以来诸贤墨迹,遂复流落于人间。
太宗皇帝时购募所得,集以为十卷,俾模传之,数以分赐近臣,今公卿家所有法帖是也。
然独《兰亭》真本亡矣,故不得列于法帖以传。
今予所得皆人家旧所藏者,虽笔画不同,聊并列之,以见其各有所得。
至于真伪优劣,览者当自择焉。
其前本流俗所传,不记其所得。
其二得于殿中丞王广渊,其三得于故相王沂公家。
又有别本在定州民家,二家各自有石,较其本纤毫不异,故不复录。
其四得于三司蔡给事君谟。
世所传本不出乎此,其或尚有所未传,更俟博采。
唐裴公纪德碣铭跋(1063年10月30日) 北宋 · 欧阳修
右《裴公纪德碣铭》,唐越州刺史王密撰,国子监丞、集贤院学士李阳冰篆。
裴公儆为明州刺史,密代之,为作此文。
其文云:皇唐御神器一百四十二年,天下大康,海隅小寇,结乱瓯越。
因言明州当出兵之冲,民物残弊,儆抚绥有惠爱,而人思之尔。
按唐自戊寅武德元年受命,至己亥乾元二年,乃一百四十二年。
是时肃宗新起灵武,上皇自蜀初还,史思明僭号于河北。
是岁洛阳、汝、郑等州皆陷于贼,不得云「天下大康」而「海隅小寇」也。
考于史传,又不见其事。
惟台州贼袁晁攻陷浙东州郡,乃宝应元年,当云一百四十五年。
又据密代儆为明州刺史,至大历十四年移湖州,则儆、密相继为刺史,宜在代宗时。
然密当时人,推次唐年,不应有失。
余友王回深父曰:「唐自武德至大历八年,实一百五十六年,中间除则天称周十四年,则正得一百四十二年。
是时天下粗定,文人著辞以为大康,理亦可通。
是岁广州哥舒晃作乱,『海隅小寇』岂谓此欤」?
余以谓晃之乱,唐命江西路嗣恭讨平之,不当自明州出兵。
深父曰:「然兵家出奇,明州海道,去广不远,亦或然也」。
故并著之。
唐禹庙碑跋(〔大历三年段季展书〕)(1065年1月15日) 北宋 · 欧阳修
崔巨文传于今者绝少,皆不及此碑。
季展他所书亦不伟于此。
治平二年上元日书。
唐法华寺诗跋(〔大和八年〕) 北宋 · 欧阳修
右《法华寺诗》,唐越州刺史李绅撰。
其后自序题云「大和甲寅岁游寺,刻诗于壁」,详自序所言,似绅自书。
然以《端州题名》较之,字体殊不类。
甲寅,大和八年也。
浮槎山水记(嘉祐三年) 北宋 · 欧阳修
浮槎山在慎县南三十五里,或曰浮阇山,或曰浮巢山。
其事出于浮图、老子之徒荒怪诞幻之说。
其上有泉,自前世论水者皆弗道。
余尝读《茶经》,爱陆羽善言水。
后得张又新《水记》,载刘伯刍、李季卿所列水次第,以为得之于羽,然以《茶经》考之,皆不合。
又新,妄狂险谲之士,其言难信,颇非羽之说。
及得浮槎山水,然后益以羽为知水者。
浮槎与龙池山,皆在庐州界中,较其水味,不及浮槎远甚。
而又新所记,以龙池为第十,浮槎之水弃而不录,以此知其所失多矣。
羽则不然,其论曰:「山水上,江次之,井为下。
山水,乳泉石池漫流者上」。
其言虽简,而于论水尽矣。
浮槎之水,发自李侯。
嘉祐二年,李侯以镇东军留后出守庐州,因游金陵,登蒋山,饮其水。
既又登浮槎,至其山,上有石池,涓涓可爱,盖羽所谓乳泉漫流者也。
饮之而甘,乃考图记,问于故老,得其事迹。
因以其水遗余于京师。
予报之曰:李侯可谓贤矣。
夫穷天下之物无不得其欲者,富贵者之乐也。
至于荫长松,藉丰草,听山溜之潺湲,饮石泉之滴沥,此山林者之乐也。
而山林之士视天下之乐,不一动其心。
或有欲于心,顾力不可得而止者,乃能退而获乐于斯。
彼富贵者之能致物矣,而其不可兼者,惟山林之乐尔。
惟富贵者而不得兼,然后贫贱之士有以自足而高世。
其不能两得,亦其理与势之然欤!
今李侯生长富贵,厌于耳目,又知山林之为乐,至于攀缘上下,幽隐穷绝,人所不及者皆能得之,其兼取于物者可谓多矣。
李侯折节好学,喜交贤士,敏于为政,所至有能名。
凡物不能自见而待人以彰者有矣,其物未必可贵而因人以重者亦有矣。
故予为志其事,俾世知斯泉发自李侯始也。
三年二月二十有四日,庐陵欧阳修记。
按:《欧阳文忠公集》卷四○。又见《续文章正宗》卷一四,《古今游名山记》卷三,《名山胜概记》卷五,《文编》卷五七,《南畿志》卷三九,雍正《江南通志》卷一七,康熙《景陵县志》卷一二,《古今图书集成》坤舆典卷二七、职方典卷八二五。
欧阳氏谱图 其一 欧阳氏谱图序 北宋 · 欧阳修
欧阳氏之先,本出于夏禹之苗裔。
自帝少康封其庶子于会稽,使守禹祀,历夏、商、周,以世相传。
至于允常,子曰句践,是为越王。
越王句践传五世,至王无疆,为楚威王所灭。
其诸族子分散争立,皆受封于楚。
而无疆之子蹄,封于乌程欧馀山之阳,为欧阳亭侯,其后子孙,遂以为氏。
当汉之初,有仕为涿郡太守者,子孙遂居于北,或居青州之千乘,或居冀州之渤海。
千乘之显者曰生,字和伯,为汉博士,以经名家,所谓《欧阳尚书》者是也。
渤海之显者曰建,字坚石,所谓渤海赫赫欧阳坚石者是也。
建遇赵王伦之乱见杀,其兄子质,以其族南奔,居于长沙。
其七世孙曰景达,仕于齐,不显。
至其孙頠,頠子纥,仕于陈。
纥子询,询子通,仕于唐,四世有闻,遂显。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子孙因家于吉州。
自琮八世生万,又为吉州安福令。
其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或居吉水。
而修之皇祖始居沙溪,至和二年,分吉水置永丰县,而沙溪分属永丰,今谱虽著庐陵,而实为吉州永丰人也。
盖自亭侯蹄因封命氏,自别于越,其后子孙散亡,不可悉纪。
其可纪者,千乘、渤海而已。
千乘之族,自生传八世至歙,子复无后,世绝,经不传家。
其他子孙,亦皆微弱,遂不复见。
而渤海之后独见于今,然中间失其世次者再。
盖自质奔长沙,至于景达,七世而始见。
自琮至于安福府君,又八世而始见。
其后遂不绝,安福府君之九世孙曰修,当皇祐、至和之间,以其家之旧谱问于族人,各得其所藏诸本,以考正其同异,列其世次,为《谱图》一篇,自景达以后,始得其次叙。
其三 欧阳氏谱图序
吉州庐陵县儒林乡欧阳里。
欧阳氏之先本出于夏禹之苗裔。
自帝少康封其庶子于会稽,使守禹祀,传二十馀世至于允常。
允常之子曰句践,是为越王。
越王句践卒,子王鼫与立。
自鼫与传五世,至王无疆,为楚威王所灭。
其诸族子分散争立,滨于江南海上,皆受封于楚。
有封于欧阳亭者,为欧阳亭侯。
欧阳亭在今湖州乌程欧馀山之阳。
其后子孙遂以为氏。
汉高祖灭秦,得无疆之七世孙摇,复以为越王,使奉越后。
而欧阳亭侯之后有仕汉为涿郡太守者,子孙遂居于北。
一居冀州之渤海,一居青州之千乘。
其居千乘者曰和伯,仕于汉,世为博士,以经名家,所谓《欧阳尚书》者是也。
其居渤海者,仕于晋,最显曰建,字坚石,所谓渤海赫赫欧阳坚石者是也。
建遇赵王伦之乱见杀。
其兄子质以其族奔于长沙,由是子孙复于南。
仕于陈者曰頠,威名著于南海。
頠之孙曰询,询之子通,仕于唐尤显,皆为名臣,其世居长沙,犹以渤海为封望
自通三世生琮,琮为吉州刺史,子孙因家焉,今为吉州吉水人也。
自琮八世生万,万为安福县令。
万生某,某生雅,雅生效,效生托,托生皇高祖府君。
府君生子八人,于世次为曾祖。
今图所列子孙,皆出于八祖。
自安福府君以来,遭唐末五代之乱,江南陷于僭伪,欧阳氏遂不显,然世为庐陵大族,而皇祖府君以儒学知名当世,至今名其所居乡曰儒林云。
及宋兴,天下一,八祖之子孙稍复出而仕宦。
然自宋兴三十年,而吾先君、伯父、叔父始以进士登于科者四人。
后又三十年,某与其兄之子乾、曜又登于科。
今又殆将三十年矣,以进士仕者又才二人。
盖自八祖以来,传六世百年,或绝或微,分散扶疏,而其达于仕进者,何其迟而又少也!
今某获承祖考之馀休,列官于朝,叨窃荣宠,过其涯分,而才卑能薄,泯然遂将老死于无闻。
夫无德而禄辱也,适足以为身之愧,尚敢以为亲之显哉!
呜呼,自通而上,其行事见于史,自安福府君而下,遭世故而无所施焉。
某不幸幼孤,不得备闻祖考之遗德,然传于其家者,以忠事君,以孝事亲,以廉为吏,以学立身。
吾先君诸父之所以行于其躬、教于其子弟者,获承其一二矣。
某又尝闻长老言,当黄巢攻破江西州县时,吉州尤被其毒,欧阳氏率乡人捍贼,赖而保全者千馀家。
子孙宜有被其阴德者,顾某不肖,何足以当之?
传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今八祖之子孙甚众,茍吾先君诸父之行于其躬、教于其子孙者守而不失,其必有当之者矣。
故图其世次,传于族人,又志于其石以待。
自八祖以来,迁徙婚嫁,官封名谥,与其行事,则具于谱。
洛阳牡丹记 其一 花品序第一 北宋 · 欧阳修
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
洛阳所谓丹州花、延州红、青州红者,皆彼土之尤杰者,然来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列第不出三已下,不能独立与洛花敌。
而越之花以远罕识,不见齿,然虽越人,亦不敢自誉,以与洛阳争高下。
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
洛阳亦有黄芍药、绯桃、瑞莲、千叶李、红郁李之类,皆不减他出者,而洛阳人不甚惜,谓之果子花,曰某花、某花。
至牡丹,则不名,直曰花,其意谓天下真花独牡丹,其名之著,不假曰牡丹而可知也。
其爱重之如此。
说者多言洛阳于三河间,古善地,昔周公以尺寸考日出没,测知寒暑风雨乖与顺于此,此盖天地之中,草木之华得中气之和者多,故独与他方异。
予甚以为不然。
夫洛阳于周所有之土,四方入贡,道里均,乃九州之中;
在天地昆崙旁薄之间,未必中也。
又况天地之和气,宜遍被四方上下,不宜限其中以自私。
夫中与和者,有常之气,其推于物也,亦宜为有常之形,物之常者,不甚美亦不甚恶。
及元气之病也,美恶鬲并而不相和入,故物有极美与极恶者,皆得于气之偏也。
花之钟其美,与夫瘿木拥肿之钟其恶,丑好虽异,而得分气之偏病则均。
洛阳城圆数十里,而诸县之花莫及城中者,出其境则不可植焉,岂又偏气之美者独聚此数十里之地乎?
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
凡物不常有而为害乎人者曰灾,不常有而徒可怪骇不为害者曰妖,语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
此亦草木之妖而万物之一怪也。
然比夫瘿木拥肿者,窃独钟其美而见幸于人焉。
余在洛阳,四见春。
天圣九年三月,始至洛,其至也晚,见其晚者。
明年,会与友人梅圣俞游嵩山少室、缑氏岭、石唐山、紫云洞,既还,不及见。
又明年,有悼亡之戚,不暇见。
又明年,以留守推官岁满解去,只见其蚤者。
是未尝见其极盛时,然目之所瞩,已不胜其丽焉。
余居府中时,尝谒钱思公于双桂楼下,见一小屏立坐后,细书字满其上。
思公指之曰:「欲作花品,此是牡丹名,凡九十馀种」。
余时不暇读之,然余所经见而今人多称者才三十许种,不知思公何从而得之多也。
计其馀,虽有名而不著,未必佳也。
故今所录,但取其特著者而次第之:
姚黄。
魏花/细叶寿安。
鞓红亦曰青州红/牛家黄。
潜溪绯/左花。
献来红/叶底紫。
鹤翎红/添色红。
倒晕檀心/朱砂红。
九蕊真珠/延州红。
多叶紫/粗叶寿安。
丹州红/莲花萼。
一百五/鹿胎花。
甘草黄/一擪红。
玉板白/
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铭(1054年) 北宋 · 欧阳修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于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于河南尹樊里之万安山下。
公讳仲淹,字希文。
五代之际,世家苏州,事吴越。
太宗皇帝时,吴越献其地,公之皇考从钱俶朝京师,后为武宁军掌书记以卒。
公生二岁而孤,母夫人贫无依,再适长山朱氏。
既长,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
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
居五年,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
祥符八年,举进士,礼部选第一,遂中乙科,为广德军司理参军,始归迎其母以养。
及公既贵,天子赠公曾祖苏州粮料判官讳梦龄为太保,祖秘书监讳赞时为太傅,考讳墉为太师,妣谢氏为吴国夫人。
公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
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趋舍。
其所有为,必尽其方,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有不在我者,虽圣贤不能必,吾岂茍哉」!
天圣中,晏丞相荐公文学,以大理寺丞为秘阁校理。
以言事忤章献太后旨,通判河中府、陈州。
久之,上记其忠,召拜右司谏。
当太后临朝听政时,以至日大会前殿,上将率百官为寿。
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无北面,且开后世弱人主以彊母后之渐,其事遂已。
又上书请还政天子,不报。
及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后时事,欲深治之。
公独以谓太后受托先帝,保佑圣躬,始终十年,未见过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
初,太后有遗命,立杨太妃代为太后。
公谏曰:「太后,母号也,自古无代立者」。
由是罢其册命。
是岁,大旱蝗,奉使安抚东南。
使还,会郭皇后废,率谏官、御史伏閤争,不能得,贬知睦州,又徙苏州。
岁馀,即拜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召还,益论时政阙失,而大臣权倖多忌恶之。
居数月,以公知开封府,开封素号难治,公治有声,事日益简。
暇则益取古今治乱安危为上开说,又为《百官图》以献,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职修,尧、舜之治不过此也」。
因指其迁进迟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为公,可以为私,亦不可以不察」。
由是吕丞相怒,至交论上前,公求对,辨语切,坐落职,知饶州。
明年,吕公亦罢。
公徙润州,又徙越州。
而赵元昊反河西,上复召相吕公。
乃以公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迁龙图阁直学士。
是时,新失大将,延州危。
公请自守鄜延捍贼,乃知延州。
元昊遣人遗书以求和,公以谓无事请和,难信,且书有僭号,不可以闻,乃自为书,告以逆顺成败之说,甚辩。
坐擅复书,夺一官,知耀州。
未逾月,徙知庆州。
既而四路置帅,以公为环庆路经略安抚招讨使、兵马都部署,累迁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
公为将,务持重,不急近功小利。
于延州筑青涧城,垦营田,复承平、永平废寨,熟羌归业者数万户。
于庆州城大顺以据要害,又城细腰、胡芦,于是明珠、灭臧等大族,皆去贼为中国用。
自边制久隳,至兵与将常不相识。
公始分延州兵为六将,训练齐整,谐路皆用以为法。
公之所在,贼不敢犯。
人或疑公见敌应变为如何,至其城大顺也,一旦引兵出,诸将不知所向,军至柔远,始号令告其地处,使往筑城。
至于版筑之用,大小毕具,而军中初不知。
贼以骑三万来争,公戒诸将:「战而贼走,追勿过河」。
已而贼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
贼失计,乃引去。
于是诸将皆服公为不可及。
公待将吏,必使畏法而爱己。
所得赐赉,皆以上意分赐诸将,使自为谢。
诸蕃质子,纵其出入,无一人逃者。
蕃酋来见,召之卧内,屏人彻卫,与语不疑。
公居三岁,士勇边实,恩信大洽,乃决策谋取横山,复灵武,而元昊数遣使称臣请和,上亦召公归矣。
初,西人籍为乡兵者十数万,既而黥以为军,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罢,独得复为民。
其于两路,既得熟羌为用,使以守边,因徙屯兵就食内地,而纾西人馈挽之劳。
其所设施,去而人德之,与守其法不敢变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吕公贬,群士大夫各持二公曲直,吕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为党,或坐窜逐。
及吕公复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驩然相约戮力平贼。
天下之士皆以此多二公,然朋党之论遂起而不能止。
上既贤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议而用之。
庆历三年春,召为枢密副使,五让不许,乃就道。
既至数月,以为参知政事,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
公叹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后,而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也」。
既而上再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
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
其诏天下兴学,取士先德行不专文辞,革磨勘例迁以别能否,减任子之数而除滥官,用农桑、考课、守宰等事。
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侥倖之人皆不便,因相与腾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为之佐佑。
会边奏有警,公即请行,乃以公为河东、陕西宣抚使。
至则上书愿复守边,即拜资政殿学士、知睦州,兼陕西四路安抚使。
其知政事,才一岁而罢,有司悉奏罢公前所施行而复其故。
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赖上察其忠,不听。
是时,夏人已称臣,公因以疾请邓州。
守邓三岁,求知杭州,又徙青州。
公益病,又求知颍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
方公之病,上赐药存问。
既薨,辍朝一日,以其遗表无所请,使就问其家所欲,赠以兵部尚书,所以哀恤之甚厚。
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
丧其母时尚贫,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临财好施,意豁如也。
及退而视其私,妻子仅给衣食。
其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
其行己临事,自山林处士、里闾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乐道其事者甚众。
及其世次、官爵,志于墓、谱于家、藏于有司者,皆不论著,著其系天下国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欤!
铭曰:
范于吴越,世实陪臣。
俶纳山川,及其士民。
范始来北,中间几息。
公奋自躬,与时偕逢。
事有罪功,言有违从。
岂公必能,天子用公。
其艰其劳,一其初终。
夏童跳边,乘吏怠安
帝命公往,问彼骄顽。
有不听顺,锄其穴根。
公居三年,怯勇隳完。
儿怜兽扰,卒俾来臣。
夏人在廷,其事方议。
帝趣公来,以就予治。
公拜稽首,兹惟难哉!
初匪其难,在其终之。
群言营营,卒坏于成。
匪恶其成,惟公是倾。
不倾不危,天子之明。
存有显荣,殁有赠谥。
藏其子孙,宠及后世。
惟百有位,可劝无怠。
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1046年夏) 北宋 · 欧阳修
公讳致尧,字某,抚州南丰人也。
少知名江南,当李氏时,不就乡里之举。
李氏亡,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及第,为符离主簿,累迁光禄寺丞、监越州酒税。
数上书言事,献文章。
太宗奇之,召拜著作佐郎、直史馆,使行视汴河漕运,称旨,迁秘书丞,为两浙转运使。
谏议大夫魏庠知苏州,恃旧恩,多不法,吏莫敢近,公劾其状以闻。
太宗惊曰:「是敢治魏庠,可畏也」!
卒为公罢庠。
洛苑使杨允恭以言事见幸,无不听,事有下公,常厝不行。
允恭以诉,太宗遣使问公,公具言其不可,事卒不行。
公既绳其大而人所难者,至其小易,则务为宽简。
岁终,其课为最,徙知寿州。
寿近京师,诸豪大商交结权贵,恃其声势,号为难治。
公居岁馀,诸豪歛手,莫敢犯公法,人亦莫见其以何术而然也。
夫敢以法加诸豪,乃彊吏之所能尔。
使诸豪不敢干其法,此为法之本意,而人之难也。
故公于寿,尤有惠爱。
既去,寿人遮留数日,以一骑从二卒逃去,过他州,寿人犹有追之者。
再迁主客员外郎、判三司盐铁勾院。
是时,李继捧以银、夏五州归朝廷,其弟继迁亡入碛中为寇。
太宗遽遣继捧往招之,至则诱其兄以阴合,卒复图而囚之。
自陕以西,既苦兵矣。
真宗初即位,益欲来以恩德,许还其地,使听约束。
公独以谓继迁反覆,不可予。
继迁已得五州,后二年,果叛,围灵武。
议者又欲予之,公益争以为不可。
言虽不从,真宗知其材,将召以知制诰,而大臣有不可者,乃已,出为京西转运使。
王均伏诛,奉使安抚西川,误留诏书于家。
其副潘惟吉教公上言「渡吉柏江,舟破亡之」,以自解。
公曰:「为臣而欺其君,吾不能为也」。
乃上书自劾,释不问。
其后惟吉入见禁中,道蜀事,具言公所自劾者,真宗嗟叹久之。
继迁兵既久不解,丞相张齐贤经略环、庆以西,署公判官以从。
公曰:「西兵十万,皆属王超。
超材既不可专任,而兵多势重,非易可指麾。
若不得节度诸将,事必不集」。
真宗难其言,为诏陕西听经略使得自发兵而已。
公度言终不合,乃辞行。
会召赐金紫,公谢曰:「臣尝言丞相某,事未效,不敢受赐」。
由是贬黄州团练副使。
公已贬,而王超兵败,继迁破清远军,朝廷卒亦弃灵州。
公贬逾年,复为户部员外郎,知泰州。
丁母忧,服除,拜吏部员外郎,知泉州,徙知苏州,又徙知扬州。
上疏论事,语斥大臣尤切,当时皆不悦,又徙知鄂州。
坐知扬州误入添支俸多一月,虽尝自言,犹贬监江宁府酒税。
用封禅恩,累迁户部郎中。
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某日,卒于官,享年六十有六。
遗戒无以佛污我,家人如其言。
公之曾祖讳某,某官。
曾祖妣某氏,某县君。
祖讳某,某官。
祖妣某氏,某县君。
考讳某,某官。
妣某氏,某县君。
子男七人,曰某。
女若干人。
用其子易占恩,再迁右谏议大夫。
初葬南丰之东园,水坏其墓,某年月日,改葬龙池乡之源头。
庆历六年夏,其孙巩称其父命以来请曰:「愿有述」。
遂为之述,曰:维曾氏始出于鄫,鄫为姒姓之国,微不知其始封。
春秋之际,莒灭鄫,而子孙散亡,其在鲁者,自别为曾氏。
盖自鄫远出于禹,历商、周千有馀岁,常微不显。
及为曾氏,而蒧、参、元、西始有闻于后世,而其后又晦,复千有馀岁而至于公。
夫晦显常相反覆,而世德之积者久,则其发也,宜非一二世而止,矧公之有,不得尽施,而有以遗其后世乎?
是固不宜无铭者已。
公当太宗、真宗时,言事屡见听用,自言西事不合而出,遂以卒于外。
然在外所言,如在朝廷而任言责者,至其难言,则人有所不敢言者。
予于其论议,既不能尽载,而亦有所不得载也,取其初不见用、久而益可思者,特详焉,所以见公之志也。
铭曰:
公于事明,由学而知。
先知逆决,有若蓍龟。
告而不欺,不顾从违。
初虽不信,后必如之。
公所论议,敢人之难。
古称君子,有德有言。
德畜不施,言犹可闻。
铭而不朽,公也长存。
集贤校理丁君墓表(1068年春) 北宋 · 欧阳修
君讳宝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晋陵人也。
景祐元年,举进士及第,为峡州军事判官,淮南节度掌书记,杭州观察判官。
改太子中允、知剡县,徙知端州,迁太常丞、博士。
坐海贼侬智高陷城失守,夺一官,徙置黄州。
久之,复得太常丞、监湖州酒税,又复博士、知诸暨县,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为人外和怡而内谨立,望其容貌进趋,知其君子人也。
居乡里,以文行称。
少孤,与其兄笃于友悌。
兄亡,服丧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亲,兄吾父也」。
庆历中,诏天下大兴学校,东南多学者,而湖、杭尤盛。
君居杭学,为教授,以其素所学问而自修于乡里者教其徒,久而学者多所成就。
其后天子患馆阁职废,特置编校八员,其选甚精,乃自诸暨召居秘阁。
君治州县,听决精明,赋役有法,民畏信而便安之。
其始治剡也如此,后治诸暨,剡邻邑也,其民闻其来,欢曰:「此剡人爱而思之,谓不可复得者也。
今吾民乃幸而得之」。
而君亦以治剡者治之,由是所至有声。
及居阁下,淡然不以势利动其心,未尝走谒公卿,与诸学士群居恂恂,人皆爱亲之。
盖其召自诸暨也,以材行选,及在馆阁,久而朝廷益知其贤,英宗每论人物,屡称之。
国家自削除僭伪,东南遂无事,偃兵弛备者六十馀年矣,而岭外尤甚。
其山海荒阔,列郡数十,皆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县视之,故其守无城,其戍无兵。
一日智高乘不备,陷邕州,杀将吏,有众万馀人,顺流而下,浔、梧、封、康诸小州,所过如破竹。
吏民皆望而散走,独君犹率羸卒百馀拒战,杀六七人,既败,亦走。
初,贼未至,君语其下曰:「幸得兵数千人,伏小湘峡,扼至险,以击骄兵,可必胜也」。
乃请兵于广州,凡九请,不报。
又尝得贼觇者一人,斩之。
贼既平,议者谓君文学,宜居台阁备侍从以承顾问,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提百十饥羸之卒当万人卒至之贼,可谓不幸。
而天子亦以谓县官不素设备,而责守吏不以空手捍贼,宜原其情。
故一切轻其法,而君以尝请兵不得,又能拒战杀贼,则又轻之。
故他失守者皆夺两官,而君夺一官。
已而知其贤,复召用。
后十馀年,御史知杂苏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请复治君前事,夺其职而黜之。
天子知君贤,不可以一眚废,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轻之矣,又数更大赦,且罪无再坐,然犹以御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伤之也。
乃用其校理岁满所当得者,即以君通判永州。
方待阙于晋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风眩,一夕卒,享年五十有八。
累官至尚书司封员外郎,阶朝奉郎,勋上轻车都尉。
曾祖讳某,祖讳某,皆不仕。
父讳某,赠尚书工部侍郎。
母张氏,仙游县太君。
君娶饶氏,封晋陵县君,先卒。
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隮,皆举进士;
曰恩儿,才一岁。
女一人,适著作佐郎、集贤校理胡宗愈。
君既卒,天子悯然推恩,录其子隅为太庙斋郎。
君之平生,履忧患而遭困阨,处之安焉,未尝见戚戚之色。
其于穷达、寿夭,知有命,固无憾于其心。
然知君之贤,哀其志而惜其命止于斯者,不能无恨也。
于是相与论著君之大节,伐石纪辞,以表见于后世,庶几以慰其思焉。
熙宁元年六月十四日,庐陵欧阳修述。
太子太师致仕杜祁公墓志铭(1057年10月) 北宋 · 欧阳修
故太子太师致仕、祁国公、赠司徒兼侍中杜公讳衍,字世昌,越州山阴人也。
其先本出于尧之后,历三代,常为诸侯,后徙其封于杜,而子孙散适他国者,以杜为氏。
自杜赫为秦将军,后三世,御史大夫周及其子建平侯延年,仍显于汉。
又九世,当阳侯预显于晋。
又十有四世,岐国公佑显于唐。
又九世而至于祁公。
其为家有法,其吉凶祭祀,斋戒日时,币祝从事,一用其家书。
自唐灭,士丧其旧礼而一切苟简,独杜氏守其家法,不迁于世俗。
盖自春秋诸侯之子孙,历秦、汉千有馀岁,得不绝其世谱,而唐之盛时,公卿家法存于今者惟杜氏。
公自曾、高以来,以恭俭孝谨称乡里。
至公为人,尤洁廉自尅。
其为大臣,事其上以不欺为忠,推于人以行己取信。
故其动静纤悉,谨而有法。
至考其大节,伟如也。
公享年八十,官至尚书左丞。
方其六十有九,岁且尽,即上书告老。
明年,以太子少师致仕,累迁太子太保、太傅、太师,封祁国公于其家。
天子祀明堂,遣使者召公陪祠,将有所问,以疾不至,而岁时存问、劳赐不绝。
公少举进士高第,为扬州观察推官,知平遥县,通判晋州,知乾州,迁河东、京西路提点刑狱,知扬州,河东、陕西路转运使。
入为三司户部副使,拜天章阁待制、知荆南府。
未行,以为河北路都转运使,遂知天雄军。
召为御史中丞,判流内铨,知审官院,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
徙知并州,迁龙图阁学士,复知永兴军,权知开封府。
康定元年,以刑部侍郎同知枢密院事,即拜副使。
庆历三年,迁吏部侍郎、枢密使。
明年,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治吏事,如其为人。
其听狱讼,虽明敏而审覈愈精,故屡决疑狱,人以为神。
其簿书出纳,推析毫发,终日无倦色,至为条目,必使吏不得为奸而已。
及其施于民者,则简而易行。
始居平遥,尝以吏事适他州,而县民争讼者皆不肯决,以待公归。
知乾州未满岁,安抚使察其治行,以公权知凤翔府。
二邦之民争于界上:一曰「此我公也,汝夺之」;
一曰「今我公也,汝何有焉」。
夏人初叛命,天下苦于兵,而自陕以西尤甚,吏缘侵渔,调发督迫,至民破产不能足,往往自经投水以死。
于是时,公在永兴,语其人曰:「吾不能免汝,然可使汝不劳尔」。
乃为之区处计较,量物有无贵贱、道里远近,宽其期会,使以次输送,由是物不踊贵,车牛刍秣,宿食来往如平时,而吏束手无所施,民比他州费省十六七,至于缮治城郭器械,民皆不知。
开封治京师,常挠于权要,有干其法而能不为之屈者,世皆以为难,至公能使权要不敢有所干。
凡其为治,以听断盗讼为能否尔,独公始有馀力省其民事,如治他州,而畿赤诸县之民皆被其惠。
开封比比出能吏,而兼于民政者,惟公一人。
吏部审官,主天下吏员,而居职者类以不久迁去,故吏得为奸。
公始视铨事,一日,选者三人争某阙。
公以问吏,吏受丙赇,对曰:「当与甲」。
乙不能争,遂授他阙。
居数日,吏教丙讼甲负某事,不当得。
公悟,召乙问之,乙谢曰:「业已得他阙,不愿争」。
公不得已,与丙而笑曰:「此非吏罪,乃吾未知铨法尔」。
因命诸曹各具格式科条以白,问曰:「尽乎」?
曰:「尽矣」。
明日,敕诸吏无得升堂,使坐曹听行文书而已,由是吏不得与铨事,与夺一出于公。
居月馀,翕然声动京师。
其在审官,有以贿求官者,吏谢不受,曰:「我公有贤名,不久见用去矣,姑少待之」。
庆历之初,上厌西兵之久出而民弊,亟用今丞相富公、枢密韩公及范文正公,而三人者遂欲尽革众事以修纪纲,而小人权倖皆不悦,独公与相佐佑
而公尤抑绝侥倖,凡内降与恩泽者,一切不与,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或诘责其人,至惭恨涕泣而去。
上尝谓谏官欧阳修曰:「外人知杜某封还内降邪?
吾居禁中,有求恩泽者,每以杜某不可告之而止者,多于所封还也。
其助我多矣,此外人及杜某皆不知也」。
然公与三人者,卒皆以此罢去。
公多知本朝故实,善决大事。
初,边将议欲大举以击夏人,虽韩公亦以为可举,公争以为不可,大臣至有欲以沮军罪公者,然兵后果不得出。
契丹与夏人争银瓮族,大战黄河外,而雁门、麟府皆警,范文正公安抚河东,欲以兵从。
公以为契丹必不来,兵不可妄出。
范公怒,至以语侵公,公不为恨。
后契丹卒不来。
二公皆世俗指公与为朋党者,其论议之际盖如此。
及三人者将罢去,公独以为不可,遂亦罢,以尚书左丞知兖州。
岁馀,乃致仕。
公自布衣至为相,衣服饮食无所加,虽妻子亦有常节。
家故饶财,诸父分产,公以所得悉与昆弟之贫者。
俸禄所入,分给宗族,赒人急难。
至其归老,无屋以居,寓于南京驿舍者久之。
自少好学,工书画,喜为诗,读书虽老不倦。
推奖后进,今世知名士多出其门。
居家见宾客必问时事,闻有善,喜若己出;
至有所不可,忧见于色,或夜不能寐,如任其责者。
凡公所以行之终身者,有能履其一,君子以为人之所难,而公自谓不足以名后世,遗戒子孙,无得纪述。
呜呼!
岂所谓任重道远,而为善惟日不足者欤!
曾祖太子少保讳某,赠太师。
祖鸿胪卿讳叔詹,追封吴国公。
父尚书度支员外郎讳遂良,追封韩国公。
皆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
娶相里氏,封晋国夫人。
子男曰诜,大理评事;
䜣,太常博士;
讷,将作监主簿;
诒,秘书省正字。
三子早卒。
女,长适集贤校理苏舜钦,次适秘阁校理李綖,次适单州团练推官张遵道。
公以嘉祐二年二月五日卒于家。
其子䜣以其年十月十八日,葬公于应天府宋城县之仁孝原。
铭曰:
翼翼祁公,率履自躬。
一其初终,惟德之恭。
公在于位,士知贪廉。
退老于家,四方之瞻。
岂惟士夫,天子曰咨。
尔曲尔直,绳之墨之。
正尔方圆,有矩有规。
人莫之踰,公无尔欺。
予左予右,惟公是毗。
公虽告休,受宠不已。
宫臣国公,即命于第。
奕奕明堂,万邦从祀。
岂无臣工,为予执法,何以召之,惟公旧德。
公不能来,予其往锡。
君子恺悌,民之父母。
公虽百龄,人以为少。
不俾黄耇,丧予元老。
宠禄之隆,则有止期。
惟其不已,既去而思。
铭昭于远,万世之诒。
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赠吏部尚书正肃吴公墓志铭(1059年1月) 北宋 · 欧阳修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丞、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国、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赠吏部尚书、谥曰正肃吴公,葬于郑州新郑县崇义乡朝村之原。
吴氏世为建安人,自高、曾以来皆葬建州之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于新郑。
公讳育,字春卿。
为人明敏劲果,彊学博辩。
能自忖度,不可,守不发,已发莫能屈夺。
天圣中,与其弟京、方俱举进士,试礼部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
当第时,吴氏兄弟名闻天下。
公初以大理评事知临安、诸暨二县,迁本寺丞知襄城县。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入三等。
迁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同知太常礼院,三司户部、度支二判官,知谏院,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太常、大理二寺,吏部流内铨,史馆修撰。
累迁起居舍人,为翰林学士。
久之,迁礼部郎中,以学士知开封府。
公为政简严,所至,民乐其不扰,去虽久,愈思之。
初,秦悼王葬汝州界中,其后子孙当从葬者,与其岁时上冢者不绝,故宗室、宦官常往来为州县患。
公在襄城,每裁折之。
宗室、宦官怒,或夜半叩县门,索牛驾车以动之,公辄不应,及旦,徐告曰:「牛不可得也」。
由是宗室、宦官曰:「此不可为也」。
凡过其县者,不敢以鹰犬犯民田,至他境矣,然后敢纵猎。
其治开封,尤先豪猾,曰:「吾何有以及斯人?
去其为害者而已」。
居数日,发大奸吏一人,流于岭外,一府股栗。
又得巨盗积赃万九千缗,狱具而辄再变,众疑以为冤。
天子为遣他吏按之,卒伏法。
由是京师肃清。
方元昊叛河西,契丹亦乘间隳盟,朝廷多故,公数言事,献计画。
自元昊初遣使上书,有不顺语,朝廷亟命将出师,而群臣争言竖子即可诛灭。
独公以谓元昊虽名藩臣,而实夷狄,其服叛荒忽不常,宜示以不足责,外置之。
且其已僭名号,誇其人,势必不能自削,以取羞种落,第可因之赐号若国主者,且故事也,彼得其欲,宜不肯妄动。
然时方锐意于必讨,故皆以公言为不然。
其后师久无功,而元昊亦归过自新,天子为除其罪,卒以为夏国主。
由是议者始悔不用公言而虚弊中国。
公在开封,数以职事辨争,或有不得,则辄请引去,天子惜之。
庆历五年正月,以为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三月,拜参知政事。
与贾丞相争事上前,上之左右与殿中人皆恐色变,公论辩不已,既而曰:「臣所争者,职也。
顾力不能胜矣,愿罢臣职,不敢争」。
上顾公直,乃复以为枢密副使。
居岁馀,大旱,贾丞相罢去。
御史中丞高若讷用《洪范》言大臣廷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
因并罢公,以给事中知许州,又知蔡州。
州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
京师有告妖贼千人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
使者欲得兵自往取之,公曰:「使者欲藉兵立威?
欲得妖人以还报也」?
使者曰:「欲得妖人尔」。
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
使信有之,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
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尔,一弓手召之,可致也」。
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者,皆至,送京师,告者果伏辜。
拜资政殿学士,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陕府。
迁礼部侍郎,徙永兴军。
丁父忧,去官。
起复,恳请终丧。
服除,加拜翰林侍读学士,且召之。
公辞以疾,上恻然,遣使者存问,赐以名药,遂以知汝州。
居久之,又辞以疾,即以为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
疾少间,复知陕府,加拜资政殿大学士。
自公罢去,上数为大臣言吴某刚正可用,每召之,辄以疾不至,于是召还,始侍讲禁中,判通进银台司、尚书都省。
明年,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庞丞相经略河东,与夏人争麟州界,亟筑栅于白草。
公以谓约不先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东,移书庞公,且奏疏论之,皆不报。
已而夏人果犯边,杀骁将郭恩,而庞丞相与其将校十数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
既而公复以疾辞不任边事,且求解宣徽使,乃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遂徙河南。
公前在河南,踰月而去,河南人思之,闻其复来,皆欢呼逆于路,惟恐后。
其卒也,皆聚哭。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诏辍朝一日。
曾祖讳进忠,赠太师;
妣陈氏,吴国太夫人。
祖讳谅,赠中书令;
妣葛氏,越国太夫人。
父讳待问,官至礼部侍郎,赠太保;
妣李氏,楚国太夫人。
娶王氏,太原郡夫人。
子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
安常,大理评事;
安正、安本、安序,皆秘书省正字;
安厚,太常寺奉礼郎;
安宪、安节未仕。
女三人:长适集贤校理韩宗彦,次适著作佐郎庞元英,皆早卒;
次适光禄寺丞任逸。
公在二府时,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请,父子在廷,士大夫以为荣。
而公踧踖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顾不敢以人子私,乱朝廷之制,愿得罢去,不听。
天子数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远者,至公之卒,子孙未官者七人。
有文集五十卷,尤长于论议。
铭曰:
显允吴公,有家于闽。
自公皇考,卜兹新原。
厚壤深泉,乐其宽闲。
今公其从,公志之安。
公昔尚少,始来京师。
挟其二季,名发声驰。
乃赐之策,以承帝问。
语惊于廷,有伟其论。
乃登侍从,乃任大臣。
出入险夷,周旋屈伸。
公所策事,先其利害。
初有不从,后无不悔。
公于临政,简以便人。
人失而思,愈久弥新。
帝曰廷臣,汝刚而直。
来汝予用,断余不惑。
公曰臣愚。
负薪之忧。
帝为咨嗟,公其少休。
优以本邦,宠其秩禄。
尚冀公来,公卒不复。
史臣考德,作铭幽宅。
尚书工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许公墓志铭(1045年秋) 北宋 · 欧阳修
公讳元,字子春,姓许氏,宣州宣城人也。
许氏世以孝谨称乡里。
其父亡,一子当官,兄弟相让,久之,曰:「吾弟材,后必庇吾宗」。
乃以公补郊社斋郎。
徙居海陵,力耕以养其母。
调明州定海、剑州顺昌县尉,泰州军事推官。
戍兵千人自海上亡归,州守闻变,不知所为。
公为诘其所以来,二三人出,前对。
公叱左右执之,曰:「惑众者此尔,其馀何罪」?
劳其徒而遣之。
迁镇东军节度推官、知润州丹阳县。
县有练湖,决水一寸,为漕渠一尺,故法:盗决湖者,罪比杀人。
会岁大旱,公请借湖水溉民田,不待报,决之。
州守遣吏按问,公曰:「便民,罪令可也」。
竟不能诘。
由是溉民田万馀顷,岁乃大丰。
再迁太子中舍、监扬州博盐和籴仓,知泰州如皋县,所至民爱思之。
公为吏喜修废坏,其术长于治财。
自元昊叛河西,兵出久无功,而天下劳弊,三司使言公材,以主榷货。
公言先时贾人入粟塞下,京师钱不足以偿,故钱偿愈不足,则粟入愈少而价愈高,是谓内外俱困。
请高塞粟之价,下南盐以偿之,使东南去滞积,而西北之粟盈,曰:「此轻重之术也」。
行之果便。
是时京师粟少,而江淮岁漕不给,三司使惧,大臣以为忧,参知政事范仲淹谓公独可办,乃以公为江淮、两浙、荆湖发运判官。
公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
至则治千艘,浮江而上,所过州县留三月食,其馀悉发,而州县之廪远近以次相补,由是不数月,京师足食。
既而叹曰:「此可为于乏时,然岁漕不给者,有司之职废也」。
乃考故事,明约信令,发歛转徙,至于风波远近、迟速赏罚,皆有法。
凡江湖数千里外,谈笑治之,不扰不劳,而用以足。
公初以殿中丞为判官,已而为副,为使,每岁终,会计来朝,天子必加恩礼。
特赐进士出身,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凡在职十有三年。
已而曰:「臣惫矣,愿乞臣一州」。
天子顾代公者难其人,其请至八九,久之,察其实病且老矣,乃以知扬州。
居岁馀,徙知越州。
公益病,又徙泰州。
至州,未视事,以嘉祐二年四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九。
曾祖讳稠,池州录事参军。
祖讳规,赠大理评事。
父讳逖,尚书司封员外郎,赠工部侍郎。
公娶冯氏,封崇德县君,先公卒。
子男二人:长曰宗旦,真州杨子县主簿;
次曰宗孟,守将作监主簿。
女一人,适太常寺太祝滕希雅。
先是江淮岁漕京师者,常六百万石,其后十馀岁,岁益不充。
至公为之,岁必六百万,而常馀百万以备非常。
方其去职,有劝公进为羡馀者,公曰:「吾岂聚歛者哉,敢用此以希宠」?
公为人善谈论,与人交,久而益笃。
于其家尤孝悌,所得俸禄分给宗族,无亲疏之异。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真州杨子县甘露乡之某原。
其所与游庐陵欧阳修志于其墓曰:呜呼!
为天下者,固常养材于无事之时,盖必有事,然后材臣出。
自宝元、庆历以来,兵动一方,奔走从事于其间者,皆号称天下豪杰,其智者出谋,材者献力,讫不得少如其志。
而公遭此时,用其所长,且久于其官,故得卒就其业而成此名,此其可以书矣。
乃为之铭曰:
材难矣,有蕴而不得其时;
时逢矣,有用而不尽其施。
功难成而易毁,虽明哲或不能以自知。
公材之敏兮,用适其宜。
志方甚壮兮,力则先衰。
行著于家,而劳施于国。
永幽其閟兮,铭以哀之。
渤海县太君高氏墓碣(1056年) 北宋 · 欧阳修
故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知邓州军州事阳夏公之夫人,姓高氏,宣州宣城人也。
父讳惠连,官至兵部郎中。
母曰广陵县君句氏。
阳夏公讳绛,姓谢氏。
夫人有子曰景初、景温、景平、景回。
女一早卒,次适上虞县令王存,次适大理寺丞李处厚,次若干人,未嫁。
宝元二年,阳夏公卒于邓州,以其年八月某日,葬于某所。
后若干年,夫人随其子某官于某州,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官舍,遂以某年某月某日合葬于公之墓。
夫人初以夫封文安县君,后以其子封渤海县太君。
谢氏世为名族,而阳夏公尤显闻于时。
初,公与予俱官于洛阳,而公之父太子宾客讳涛尚无恙。
其子景初、景温方为童儿,景平始生,二三女子皆幼。
予日至其家,进拜宾客,见其鬓发垂白,衣冠肃洁,貌厚而气清,寿考君子也。
退而与阳夏公游,见其年壮志盛,伟然方为一时名臣。
而诸儿女子戏嬉樽席之间者,皆颖发而秀好。
于是时,夫人以孝力事其舅为贤妇,以柔顺事其夫为贤妻,以恭俭均一教育其子为贤母。
后二三年,宾客薨于京师。
又五六年,阳夏公卒于邓。
又十馀年,景初、景温、景平皆以进士及第,景初为某官,景温某官,景平某官。
夫人于其舅与夫,为妇之礼备;
于其子,立家之道成。
享年若干以卒。
呜呼!
予始铭宾客,又铭阳夏公,今又书夫人之事于碣,殆见谢氏更一世矣。
其为之书也,宜得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