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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温公志文异圹之语(1067年) 北宋 · 苏轼
《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
古今之葬皆为一室。
独蜀人为一坟而异藏,其间为通道,高不及肩,广不容人。
生者之室,谓之寿堂,以偶人被甲执戈,谓之寿神以守之,而以石瓮塞其通道
既死而葬则去之。
轼先夫人之葬也,先君为寿室。
其后先君之葬,欧阳公志其墓,而司马君实追为先夫人墓志,故其文曰:「蜀人之祔也,同垄而异圹」。
君实性谦,以为己之文不敢与欧阳公之文同藏也。
东汉寿张侯樊宏,遗令棺柩一藏,不宜复见,如有腐败,伤子孙之心,使与夫人同坟异藏。
光武善之,以书示百官。
盖古亦有是也,然不为通道,又非诗人同穴之义,故蜀人之葬最为得礼也。
书摹本兰亭后(1067年9月15日) 北宋 · 苏轼
「外寄所托」改作「因寄」,「于今所欣」改作「向之」,「岂不哀哉」改作「痛哉」,「良可悲」改作「悲夫」,「有感于斯」改作「斯文」。
凡涂两字,改六字,注四字。
「曾不知老之将至」,误作「僧」,「已为陈迹」,误作「以」,「亦犹今之视昔」,误作「由」。
旧说此文字有重者,皆构别体,而「之」字最多,今此「之」字颇有同者。
又尝见一本,比此微加楷,疑此起草也。
然放旷自得,不及此本远矣。
子由自河朔持归,宝月大师惟简请其本,令左绵僧意祖摹刻于石。
治平四年九月十五日。
题兰亭记(1093年12月) 北宋 · 苏轼
真本已入昭陵,世徒见此而已。
然此本最善,日月愈远,此本当复缺坏,则后生所见,愈微愈疏矣。
题晋人帖(1071年) 北宋 · 苏轼
唐太宗购晋人书,自二王以下,仅千轴。
《兰亭》以玉匣葬昭陵,世无复见。
其馀皆在秘府。
至武后时,为张易之兄弟所窃,后遂流落人间,多在王涯、张延赏家。
涯败,为军人所劫,剥去金玉轴,而弃其书。
余尝于李都尉玮处,见晋人数帖,皆有小印「涯」字,意其为王氏物也。
有谢尚、谢鲲、王衍等帖,皆奇。
而夷甫独超然如群鹤耸翅,欲飞而未起也。
跋褚薛临帖 北宋 · 苏轼
王会稽父子书存于世者,盖一二数。
唐人褚、薛之流,硬黄临放,亦足为贵。
题逸少书(三)(1079年3月3日) 北宋 · 苏轼
兰亭、乐毅、东方先生三帖,皆妙绝,虽摹写屡传,犹有昔人用笔意思,比之《遗教经》,则有间矣。
元丰二年上巳日写。
书黄鲁直画跋后三首 其三 右军斫脍图(1095年1月12日) 北宋 · 苏轼
谢安石人物为江左第一,然其为政,殊未可逸少意,作书讥诮,殆欲痛哭。
此所谓君子爱人以德者。
以纸五十万与桓温,何足道。
此乃史官之陋,而鲁直亦云尔,何哉?
书生见五十万纸,足了一世,举以与人,真异事耳。
本传又云:「兰亭之会,或以比金谷,而以逸少比季伦,逸少闻之甚喜」。
金谷之会,皆望尘之友也。
季伦之于逸少,如鸱鸢之于鸿鹄,尚不堪作奴,而以自比,决是晋、宋间妄语。
史官许敬宗,真人奴也,见季伦金多,以为贤于逸少。
今鲁直又怪画师不能得逸少高韵,岂不难哉!
余在惠州,徐彦和寄此画,求余跋尾,书此以发千里一笑。
绍圣二年正月十二日,东坡居士书。
题陆柬之临摹帖(1085年2月12日) 北宋 · 苏轼
观兰亭五言,江左风流,萧然在目,笔迹古雅,亦近二王,然少杂奇崄,岂陆君所摹耶!
博陵用吉得之卢家阿姑,非大姓故家莫能有此也。
元丰八年二月十二日,眉阳苏轼书。
是年十一月十八日,辙过泗州尝观。
士燮论(1077年) 北宋 · 苏轼
料敌势强弱,而知师之胜负,此将帅之能也。
不求一时之功,爱君以德,而全其宗嗣,此社稷之臣也。
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师而陈。
诸将请从之。
范文子独不欲战,晋卒败楚,楚子伤目,子反殒命。
范文子疑若懦而无谋者矣。
然不及一年,三郤诛,厉公弑,胥童死,栾书、中行偃几不免于祸,晋国大乱。
鄢陵之功,实使之然也。
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功。
非常之功,圣人所甚惧也。
夜光之珠,明月之璧,无因而至前,匹夫犹或按剑,而况非常之功乎!
故圣人必自反曰:此天之所以厚于我乎,抑天之祸余也?
故虽有大功,而不忘戒惧。
中常之主,锐于立事,忽于天戒,日寻干戈而残民以逞,天欲全之,则必折其萌芽,挫其锋芒,使其知所悔。
天欲亡之,以美利诱之以得志,使之有功以骄士,玩于寇雠,而侮其民人,至于亡国杀身而不悟者,天绝之也。
呜呼,小民之家,一朝而获千金,非有大福,必有大咎。
何则?
彼之所获者,终日勤劳,不过数金耳。
所得者微,故所用者狭。
无故而得千金,岂不骄其志而丧其所守哉。
由是言之,有天下者,得之艰难,则失之不易。
得之既易,则失之亦然。
汉高皇帝之得天下,亲冒矢石与秦、楚争,转战五年,未尝得志。
既定天下,复有平城之围。
故终其身不事远略,民亦不劳。
继之文、景不言兵。
唐太宗举晋阳之师,破窦建德,虏王世充,所过者下,易于破竹。
然天下始定,外攘四夷,伐高昌,破突厥,终其身师旅不解,几至于乱者,以其亲见取天下之易也。
故兵之胜负,不足以为国之强弱,而足以为治乱之兆。
盖有战胜而亡,有败而兴者矣。
会稽之栖,而勾践以霸;
黄池之会,而夫差以亡。
有以使之也夫。
昔虢公败戎于桑田,晋卜偃知其必亡,曰:「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
晋果灭虢。
此范文子所以不得不谏。
谏而不纳,而又有功,敢逃其死哉!
使其不死,则厉公逞志,必先图于范氏,赵盾之事可见矣。
赵盾虽免于死,而不免于恶名,则范文子之智,过于赵宣子也远矣
本文开始,郎本卷一三有「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师而阵诸将请从之范文子独不欲战晋卒败楚楚子伤目子反殒命苏子曰」三十八字。
案:「鄢陵」云云,已见文中。方志收此文,多题作《范文子论》。《斜川集》卷六亦收有此文,以南宋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已收此文,从版本角度看当为轼文。
⑴ 《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又见《历代名贤确论》卷一九,《唐宋名贤确论》卷二,《古今人物论》卷三,乾隆《新修曲沃县志》卷三八,乾隆《平阳府志》卷三六,乾隆《直隶绛州志》卷一四,乾隆《绛县志》卷三,乾隆《山西通志》卷二一一。
留侯论(1060年) 北宋 · 苏轼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
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
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
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
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末可乘。
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
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
何者?
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
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倖于不死,此圯上之老人所为深惜者也。
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
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
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
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遂舍之。
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
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
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馀,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
何则?
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
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
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
此子房教之也。
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
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
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论周东迁 北宋 · 苏轼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
其实不然。
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之,居九鼎焉。
而周复都丰、镐。
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
苏子曰: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者也。
自平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
髭王之神圣,诸侯服享,然终以不振。
则东迁之过也。
昔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成王、周公复增营之。
周公既没,盖君陈、毕公更居焉,以重王室而已。
非有意于迁也。
周公欲葬成周,而成王葬之毕,此岂有意于迁哉。
今夫富民之家,所以遗其子孙者,田宅而已,不幸而有败,至于乞假以生可也,然终不敢议田宅。
今平王举文、武、成、康之业,而大弃之,此一败而鬻田宅者也。
夏、商之王,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无以过周,而后王之败,亦不减周幽、厉,然至于桀、纣而后亡。
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东周之名存而实亡也。
是何也?
则不鬻田宅之效也。
盘庚之迁也,复殷之旧也。
古公迁于岐。
方是时,周人如狄人也,逐水草而居,岂所难哉。
卫文公东徙渡河,恃齐而存耳。
齐迁临淄,晋迁于绛、于新田,皆其盛时,非有所畏也。
其馀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
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
春秋之时,楚大饥,群蛮叛之,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
蔿贾曰:「不可。
我能往,寇亦能往」。
于是乎以秦人、巴人灭庸,而楚始大。
苏峻之乱,晋几亡矣,宗庙宫室,尽为灰烬。
温峤欲迁都豫章,三吴之豪欲迁会稽,将从之矣,独王导不可,曰:「金陵,王者之都也。
王者不以丰俭移都。
若弘卫文大帛之冠,何适而不可,不然,虽乐土为墟矣。
且北寇方彊,一旦示弱,窜于蛮越,望实皆丧矣」。
乃不果迁,而晋复安。
贤哉导也,可谓能定大事矣。
嗟夫,平王之初,周虽不如楚之强,顾不愈于东晋之微乎。
使平王有一王导,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势临东诸侯,齐、晋虽强,未敢贰也,而秦何自霸哉!
魏惠王畏秦,迁于大梁。
楚昭王畏吴,迁于岐。
顷襄王畏秦,迁于陈。
考烈王畏秦,迁于寿春。
皆不复振,有亡徵焉。
东汉之末,董卓劫帝迁于长安,汉遂以亡。
近世李景迁于豫章亦亡。
吾故曰: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者也。
论伍子胥 北宋 · 苏轼
楚平王既杀伍奢、伍尚,而伍子胥亡入吴,事吴王阖闾。
及楚平王卒,子昭王立。
后,子胥与孙武兴兵及唐、蔡伐楚,夹汉水而阵,楚大败。
于是吴王乘胜而前,五战遂至郢。
楚昭王出亡。
吴兵入郢。
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五百,以报父兄之雠。
苏子曰:子胥、种、蠡皆人杰,而扬雄曲士也,欲以区区之学,疵瑕此三人者。
以三谏不去,鞭尸籍馆,为子胥之罪。
以不强谏勾践,而栖之会稽,为种、蠡之过。
雄闻古有三谏当去之说,即欲以律天下士,岂不陋哉!
三谏而去,为人臣交浅者言之,如宫之奇、泄冶乃可耳。
至于子胥,吴之宗臣,与国存亡者也,去将安往哉?
百谏不听,继之以死可也。
孔子去鲁,未尝一谏,又安用三。
父受诛,子复雠,礼也。
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
是以昔之君子,皆哀而恕之,雄独非人子乎?
至于籍馆,阖闾与群臣之罪,非子胥意也。
勾践困于会稽,乃能用二子。
若先战而彊谏以死之,则雄又当以子胥之罪罪之矣。
此皆儿童之见,无足论者。
不忍三子之见诬,故为一言。
按:郎本卷一三题作《论子胥》。今参郎本及本卷各文之题,题以「论伍子胥」。此文原与上文《论范蠡》合为一篇,今从郎本、《三苏文粹》卷二○一分为二篇。参《论范蠡》校勘记第一条。
论始皇汉宣李斯 北宋 · 苏轼
秦始皇时,赵高有罪,蒙毅按之当死,始皇赦而用之。
长子扶苏好直谏,上怒,使监蒙恬兵于上郡。
始皇东游会稽,并海走琅琊,少子胡亥、李斯、蒙毅、赵高从。
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及还,上崩。
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苏子曰:始皇制天下轻重之势,使内外相形,以禁奸备乱者,可谓密矣。
蒙恬将三十万人,威震北方,扶苏监其军,而蒙毅侍帷幄为谋臣,虽有大奸贼,敢睥睨其间哉!
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
始皇之遣毅,毅见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
然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
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
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
夫阉尹之祸,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首者也。
自书契以来,惟东汉吕彊、后唐张承业二人,号称良善,岂可望一二于千万,以徼必亡之祸哉。
然世主皆甘心而不悔,如汉桓、灵,唐肃、代,犹不足深怪。
始皇、汉宣皆英主,亦湛于赵高、恭、显之祸。
彼自以为聪明人杰也,奴仆薰腐之馀何能为,及其亡国乱朝,乃与庸主不异。
吾故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
或曰:李斯佐始皇定天下,不可谓不智。
扶苏亲始皇子,秦人戴之久矣。
陈胜假其名,犹足以乱天下,而蒙恬持重兵在外,使二人不即受诛,而复请之,则斯、高无遗类矣。
以斯之智而不虑此,何哉?
苏子曰:呜呼,秦之失道,有自来矣,岂独始皇之罪。
自商鞅变法,以殊死为轻典,以参夷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
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尧舜而驾汤武矣。
及其出亡而无所舍,然后知为法之弊,夫岂独鞅悔之,秦亦悔之矣。
荆轲之变,持兵者熟视始皇环柱而走莫之救者,以秦法重故也。
李斯之立胡亥,不复忌二人者,知法令之素行,而臣子之不敢复请也。
二人之不敢复请,亦知始皇之鸷悍而不可回也。
岂料其伪也哉?
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孔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矣乎」?
夫以忠恕为心,而以平易为政,则上易知而下易达,虽有卖国之奸,无所投其隙,仓卒之变,无自发焉。
然其令行禁止,盖有不及商鞅者矣。
而圣人终不以彼易此。
鞅立信于徙木,立威于弃灰,刑其亲戚师傅,积威信之极。
以至始皇,秦人视其君如雷电鬼神,不可测也。
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寘刑。
今至使人矫杀其太子而不忌,太子亦不敢请,则威信之过也。
故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孙者也。
汉武、始皇,皆果于杀者也。
故其子如扶苏之仁,则宁死而不请,如戾太子之悍,则宁反而不诉。
知诉之必不察也。
戾太子岂欲反者哉,计出于无聊也。
故为二君之子者,有死与反而已。
李斯之智,盖足以知扶苏之必不反也。
吾又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之果于杀者
者:原缺,据郎本补。
⑴ 《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又见《皇朝文鉴》卷九八,《观澜文集》乙集卷八,《文章轨范》卷三,《文章类选》卷一一,《文编》卷二九,《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九五,《名世文宗》卷二六,《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六五。
策略(二) 北宋 · 苏轼
天下无事久矣,以天子之仁圣,其欲有所立以为子孙万世之计至切也。
特以为发而不中节,则天下或受其病,当宁而太息者,几年于此矣。
盖自近岁,始柄用二三大臣,而天下皆洗心涤虑,以听朝廷之所为,然而数年之间,卒未有以大慰天下之望,此其故何也?
二虏之大忧未去,而天下之治,终不可为也。
闻之师曰:「应敌不暇,不可以自完。
自完不暇,不可以有所立」。
自古创业之君,皆有敌国相持之忧,命将出师,兵交于外,而中不失其所以为国。
故其兵可败,而其国不可动;
其力可屈,而其气不可夺。
今天下一家,二虏且未动也,而吾君吾相终日皇皇焉应接之不暇,亦窃为执事者不取也。
昔者大臣之议,不为长久之计,而用最下之策,是以岁出金缯数十百万,以啖二虏,此其既往之咎,不可追之悔也。
而议者方将深课当时之失,而不求后日之计,亦无益矣。
臣虽不肖,窃论当今之弊。
盖古之为国者,不患有所费,而患费之无名,不患费之无名,而患事之不立。
今一岁而费千万,是千万而已。
事之不立,四海且不可保,而奚千万之足云哉!
今者二虏不折一矢,不遗一镞,走一介之使,驰数乘之传,所过骚然,居人为之不宁。
大抵皆有非常之辞,无厌之求,难塞之请,以观吾之所答。
于是朝廷恟然,大臣会议,既而去未数月,边遽且复告至矣。
由此观之,二虏之使未绝,则中国未知息肩之所,而况能有所立哉!
臣故曰:二虏之大忧未去,则天下之治终不可为也。
中书者,王政之所由出,天子之所与宰相论道经邦而不知其他者也。
非至逸无以待天下之劳,非至静无以制天下之动。
是故古之圣人,虽有大兵役、大兴作,百官奔走,各执其职,而中书之务,不至于纷纭。
今者曾不得岁月之暇,则夫礼乐刑政教化之源,所以使天下回心而向道者,何时而议也。
千金之家,久而不治,使贩夫竖子,皆得执券以诛其所负,茍一朝发愤,倾囷倒廪以偿之,然后更为之计,则一簪之资,亦足以富,何遽至于皇皇哉!
臣尝读《吴越世家》,观勾践困于会稽之上,而行成于吴,凡金玉女子所以为赂者,不可胜计。
既反国,而吴之百役无不从者,使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春秋贡献,不绝于吴府。
尝窃怪其以蛮夷之国,承败亡之后,救死扶伤之馀,而赂遗费耗又不可胜计如此,然卒以灭吴,则为国之患,果不在费也。
彼其内外不相扰,是以能有所立。
使范蠡、大夫种二人分国而制之。
范蠡曰:「四封之外,种不如蠡,使蠡主之。
凡四封之外所以待吴者,种不知也。
四封之内,蠡不如种,使种主之。
凡四封之内所以彊国富民者,蠡不知也」。
二人者,各专其能,各致其力,是以不劳而灭吴。
其所以赂遗于吴者,甚厚而有节也,是以财不匮。
其所以听役于吴者,甚劳而有时也,是以本不摇。
然后勾践得以安意肆志焉,而吴国固在其指掌中矣。
今以天下之大,而中书常有蛮夷之忧,宜其内治有不办者,故臣以为治天下不若清中书之务。
中书之务清,则天下之事不足办也。
今夫天下之财,举归之司农,天下之狱,举归之廷尉,天下之兵举归之枢密,而宰相特持其大纲,听其治要而责成焉耳。
夫此三者,岂少于蛮夷哉,诚以为不足以累中书也。
今之所以待二虏者,失在于过重。
古者有行人之官,掌四方宾客之政。
当周之盛时,诸侯四朝,蛮夷戎狄,莫不来享,故行人之官,治其登降揖让之节,牲刍委积之数而已。
至于周衰,诸侯争彊,而行人之职,为难且重。
春秋时,秦聘于晋,叔向命召行人子员。
子朱曰:「朱也当御」。
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秦、晋赖之,不集,三军暴骨」。
其后楚伍员奔吴,为吴行人以谋楚,而卒以入郢。
西刘之兴,有典属国。
故贾谊曰:「陛下试以臣为属国,请必系单于之颈而制其命,伏中行说而笞其背,举匈奴之众,惟上所令」。
今若依仿行人、属国特建一官,重任而厚责之,使宰相于两制之中,举其可用者,而勿夺其权;
使大司农以每岁所以馈于二虏者,限其常数,而豫为之备;
其馀者,朝廷不与知也。
凡吾所以遣使于虏,与吾所以馆其使者,皆得以自择。
而其非常之辞,无厌之求,难塞之请,亦得以自答。
使其议不及于朝廷,而其閒暇,则收罗天下之俊才,治其战攻守禦之策,兼听博采,以周知敌国之虚实,凡事之关于境外者,皆以付之。
如此,则天子与宰相特因其能否,而定其黜陟,其实不亦甚简欤?
今自宰相以下,百官汎汎焉莫任其职,今举一人而授之,使日夜思所以待二虏,宜无不济者。
然后得以安居静虑,求天下之大计,唯所欲为,将无不可者。
南华长老题名记(1101年1月1日) 北宋 · 苏轼
学者以成佛为难乎?
累土画沙,童子戏也,皆足以成佛。
以为易乎?
受记得道,如菩萨大弟子,皆不任问疾。
是义安在?
方其迷乱颠倒流浪苦海之中,一念正真,万法皆具。
及其勤苦功用,为山九仞之后,毫釐差失,千劫不复。
呜呼,道固如是也,岂独佛乎?
子思子曰:「夫归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
孟子则以为圣人之道,始于不为穿窬,而穿窬之恶,成于言不言。
人未有欲为穿窬者,虽穿窬亦不欲也。
自其不欲为之心而求之,则穿窬足以为圣人。
可以言而不言,不可以言而言,虽贤人君子有不能免也。
因其不能免之过而遂之,则贤人君子有时而为盗。
是二法者,相反而相为用。
儒与释皆然。
南华长老明公,其始盖学于子思、孟子者,其后弃家为浮屠氏。
不知者以为逃儒归佛,不知其犹儒也。
南华自六祖大鉴示灭,其传法得眼者,散而之四方。
故南华为律寺。
至吾宋天禧三年,始有诏以智度禅师普遂住持,至今明公盖十一世矣。
明公告东坡居士曰:「宰官行世间法,沙门行出世间法,世间即出世间,等无有二。
今宰官传授,皆有题名壁记,而沙门独无有。
矧吾道场,实补佛祖处,其可不严其传,子为我记之」。
居士曰:「诺」。
乃为论儒释不谋而同者以为记。
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一日记。
书士琴二首 其二 书醉翁操后(1092年4月24日) 北宋 · 苏轼
二水同器,有不相入;
二琴同手,有不相应。
今沈君信手弹琴而与泉合,居士纵笔作诗而与琴会,此必有真同者矣。
本觉法真禅师,沈君之子也,故书以寄之。
愿师宴坐静室,自以为琴,而以学者为琴工,有能不谋而同三令无际者,愿师取之。
元祐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按:《苏文忠公全集》卷七一。又见宛委山堂本《说郛》卷一○○《杂书琴事》,《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七三,《八代文钞》第二九册,《六艺之一录》卷四○五,《宋人八帖》。
楚明(1095年3月23日) 北宋 · 苏轼
净慈楚明长老,自越州来。
始,有旨召小本禅师住法云寺。
杭人忧之,曰:「本去,则净慈众散矣」。
余乃以明嗣事,众不散,加多,益千馀人。
仙姑问答(1082年1月) 北宋 · 苏轼
仆尝问三姑是神耶仙耶。
三姑曰:「曼卿之徒也」。
欲求其事为作传。
三姑曰:「妾本寿阳人,姓何名媚,字丽卿。
父为廛民,教妾曰:『汝生而有异,它日必贵于人』。
遂送妾于州人李志处修学。
不月馀,博通《九经》。
父卒,母遂嫁妾与一伶人,亦不旬日,洞晓五音。
时刺史诬执良人,置之囹圄,遂强取妾为侍妾。
不岁馀,夫人侧目,遂令左右擒妾投于厕中。
幸遇天符使者过,见此事,奏之上帝。
上帝敕送冥司,理直其事。
遂令妾于人间主管人局」。
余问云:「甚时人」?
三姑云:「唐时人」。
又问名甚?
三姑云:「见有一所主,不敢言其名」。
又问:「刺史后为甚官」?
三姑云:「后入相」。
又问:「甚帝代时人」?
姑云:「则天时」。
又问:「上天既为三姑理直其事,夫人后得甚罪」?
三姑云:「罚为下等」。
三姑因以启谢云:「学士刀笔冠天下,文章烂寰宇。
身之品秩,命之本常。
朝野共矜而不能留连,皇王怀念而未尝引拔。
暂居小郡,实屈大贤。
如贱妾者,主之爱而共憎,事之临而无避。
罪于非辜之地,生无有影之门。
赖上天之究情,使微躯之获保。
何期有辱朝从,下降寒门。
罪宜千诛,事在不赦。
维持阴福,以报大恩」。
又问云:「某欲弃仕路,作一黄州百姓,可否」?
三姑戏赠一绝云:「朝廷方欲强搜罗,肯使贤侯此地歌。
只待修成云路稳,皇书一纸下天河」。
又问:「余欲置一庄,不知如何」?
三姑云:「学士功名立身,何患置一庄不得」。
又云:「道路无两头,学士甚处下脚」?
再赠一绝云:「蜀国先生道路长,不曾插手细思量。
枯鱼尚有神仙去,自是凡心未灭亡」。
又《谢腊茶》诗云:「陆羽茶经一品香,当初亲受向明王。
如今复有苏夫子,分我花盆美味尝」。
又《谢张承议惠香》云:「南方宝木出名香,百和修来入供堂。
贱妾固知难负荷,为君祝颂达天皇」。
又《赠世人》云:「赠君一术眇生辰,不用操心向不平。
隐贿隐财终是妄,谩天谩地更关情。
花藏芳蕊春风密,龙卧深潭霹雳惊。
莫向人前誇巧佞,苍天终是有神明」。
又《赠王奉职》云:「平生有幸得良妻,此日同舟共济时。
蜀国乃为君分野,思余自此有前期」。
又为《琴歌》云:「七弦品弄仙人有,留待世人轻插手。
一声欲断万里云,山林鬼魅东西走。
况有离人不忍听,才到商音泪渐倾。
雁柱何须誇郑声,古风自是天地情。
伯牙死后无人知,君侯手下分巧奇。
月明来伴青松阴,露齿笑弹风生衣。
山神不敢隐踪迹,笑向山阴惧伤击。
一曲未终风入松,玉女惊飞来住侧。
劝君休尽指下功,引起相思千万滴」。
论食(1100年) 北宋 · 苏轼
烂蒸同州羊羔,灌以杏酪,食之以匕不以箸;
南都拨心面,作槐芽温淘,渗以襄邑抹猪;
炊共城香粳,荐以蒸子鹅;
吴兴庖人斫松江鲙。
既饱,以庐山康王谷廉泉,烹曾坑斗品茶。
少焉,解衣仰卧,使人诵东坡先生《赤壁前、后赋》,亦足以一笑也。
按:《曲洧旧闻》卷五。又见稗海本《东坡先生志林》卷八,《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八,袁桷《澄怀录》宛委山堂本《说郛》卷二三
陈公弼传(1081年) 北宋 · 苏轼
公讳希亮,字公弼,姓陈氏,眉之青神人。
其先京兆人也,唐广明中始迁于眉。
曾祖延禄,祖琼,父显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学。
年十六,将从师。
其兄难之,使治息钱三十馀万。
公悉召取钱者,焚其券而去。
学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谕使学,遂与俱中天圣八年进士第。
里人表其闾曰三隽坊。
始为长沙县。
浮屠有海印国师者,交通权贵人,肆为奸利,人莫敢正视
公捕寘诸法,一县大耸。
去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狱,以公少年易之。
公视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头出血,愿自新。
公戒而舍之。
会公筑县学,腆以家财助官,悉遣子弟入学,卒为善吏,而子弟有登进士第者。
巫觋岁敛民财祭鬼,谓之春斋,否则有火灾。
民讹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
毁淫祠数百区,勒巫为农者七十馀家。
及罢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绯衣老人复出矣」。
以母老,乞归蜀。
得剑州临津。
以母忧去官。
服除,为开封府司录。
福胜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钱三万万。
公言陕西方用兵,愿以此馈军,诏罢之。
先赵元昊未反,青州民赵禹上书论事,且言元昊必反。
宰相以禹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
禹自建州逃还京师,上书自理。
宰相怒,下禹开封府狱。
公言禹可赏,不可罪,与宰相争不已。
上卒用公言,以禹为徐州推官,且欲以公为御史。
会外戚沈氏子以奸盗杀人事下狱,未服。
公一问得其情,惊仆立死,沈氏诉之。
诏御史劾公及诸掾史。
公曰:「杀此贼者,独我耳」。
遂自引罪坐废。
期年,盗起京西,杀守令,富丞相荐公可用。
起知房州。
州素无兵备,民凛凛欲亡去。
公以牢城卒杂山河户得数百人,日夜部勒,声振山南。
民恃以安,盗不敢入境。
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逐盗至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为暴。
或告有大盗入境且及门,公自勒兵阻水拒之。
身居前行,命士持满无得发。
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动,乃下马拜,请死,曰:「初不知公官军也」。
吏士请斩甲以徇。
公不可,独治为暴者十馀人,劳其馀而遣之,使甲以捕盗自赎。
时剧贼党军子方张,转运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
德赟既失党军子,则以兵围竹山民,贼所尝舍者曰向氏,杀其父子三人,枭首南阳市,曰:「此党军子也」。
公察其冤,下德赟狱。
未服,而党军子获于商州。
诏赐向氏帛,复其家,流德赟通州。
或言华阴人张元走夏州,为元昊谋臣,诏徙其族百馀口于房,讥察出入,饥寒且死。
公曰:「元事虚实不可知。
使诚有之,为国者终不顾家,徒坚其为贼耳。
此又皆其疏属,无罪」。
乃密以闻,诏释之。
老幼哭庭下,曰:「今当还故乡,然柰何去父母乎」?
至今,张氏画像祠焉。
代还,执政欲以为大理少卿。
公曰:「法吏守文非所愿,愿得一郡以自效」。
乃以为宿州。
州跨汴为桥,水与桥争,率常坏舟。
公始作飞桥,无柱,至今沿汴皆飞桥。
移滑州。
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劳之曰:「知卿疾恶,无惩沈氏子事」。
未行,诏提举河北便籴。
都转运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损物价。
已而瓘除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公乞廷辩。
既对,上直公,夺瓘职,知越州。
且欲用公。
公言臣与转运使不和,不得为无罪。
力请还滑。
会河溢鱼池埽且决。
公发禁兵捍之,庐于所当决。
吏民涕泣更谏,公坚卧不动,水亦渐去。
人比之王尊。
是岁盗起宛句,执濮州通判井渊。
上以为忧,问执政谁可用者?
未及对。
上曰:「吾得之矣」。
乃以公为曹州。
不逾月,悉禽其党。
淮南饥,安抚、转运使皆言寿春守王正民不任职,正民坐免。
诏公乘传往代之。
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万石,谓之折役米。
米翔贵,民益饥。
公至则除之,且表其事。
旁郡皆得除。
又言正民无罪,职事办治。
诏复以正民为鄂州,徙知庐州。
虎翼军士屯寿春者以谋反诛,而迁其馀不反者数百人于庐。
士方自疑不安。
一日,有窃入府舍将为不利者。
公笑曰:「此必醉耳」。
贷而流之,尽以其馀给左右使令,且以守仓库。
人为公惧,公益亲信之。
士皆指心,誓为公死。
提点刑狱江东,又移河北,入为开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户部勾院,又兼开拆司。
荣州煮盐凡十八井,岁久澹竭,而有司责课如初。
民破产籍没者三百一十五家。
公为言,还其所籍,岁蠲三十馀万斤。
三司簿书不治,其滞留者,自天禧以来,朱帐六百有四,明道以来,生事二百一十二万。
公日夜课吏,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
会接伴契丹使还,自请补外。
乃以为京西转运使。
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自称周大王,震动汝洛间。
公闻之,即日轻骑出按。
吏请以兵从,公不许。
贼见公轻出,意色闲和,不能测,则相与列诉道周。
公徐问其所苦,命一老兵押之,曰:「以是付叶县,听吾命」。
既至,令曰:「汝已自首,皆无罪。
然必有首谋者」。
众不敢隐,乃斩元以徇,而流军校一人,其馀悉遣赴役如初。
迁京东转运使。
潍州参军王康赴官,道博平。
博平大猾有号截道虎者,驱康及其女几死,吏不敢问。
博平隶河北。
公移捕甚急,卒流之海岛,而劾吏故纵,坐免者数人。
山东群盗,为之屏息。
徐州守陈昭素以酷闻,民不堪命,他使者不敢按。
公发其事,徐人至今德之。
移知凤翔。
仓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败为忧。
岁饥,公发十二万石以贷。
有司忧恐,公以身任之。
是岁大熟,以新易陈,官民皆便之。
于阗使者入朝,过秦州,经略使以客礼享之。
使者骄甚,留月馀,坏传舍什物无数,其徒入市掠饮食,人户昼闭。
公闻之,谓其僚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虏人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
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则虏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乃使教练使持符告译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斩若。
取军令状以还」。
使者亦素闻公威名,至则罗拜庭下,公命坐两廊饮食之,护出诸境,无一人哗者。
始,州郡以酒相饷,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
公以遗游士之贫者,既而曰:「此亦私也」。
以家财偿之。
且上书自劾,求去不已。
坐是分司西京。
未几,致仕卒,享年六十四。
仕至太常少卿,赠工部侍郎。
娶程氏。
子四人:忱,今为度支郎中;
恪,卒于滑州推官;
恂,今为大理寺丞;
慥,未仕。
公善著书,尤长于《易》,有集十卷,《制器尚象论》十二篇,《辨钩隐图》五十四篇。
为人清劲寡欲。
长不逾中人,面瘦黑。
目光如冰,平生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贵人,皆严惮之。
见义勇发,不计祸福,必极其志而后已。
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诛,然实出于仁恕,故严而不残。
以教学养士为急,轻财好施,笃于恩义。
少与蜀人宋辅游,辅卒于京师,母老子少,公养其母终身,而以女妻其孤端平,使与诸子游学,卒与忱同登进士第。
当荫补子弟,辄先其族人,卒不及其子慥。
公于轼之先君子,为丈人行。
而轼官于凤翔,实从公二年。
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言色,已而悔之。
窃尝以为古之遗直,而恨其不甚用,无大功名,独当时士大夫能言其所为。
公没十有四年,故人长老日以衰少,恐遂就湮没,欲私记其行事,而恨不能详,得范景仁所为公墓志,又以所闻见补之,为公传。
轼平生不为行状墓碑,而独为此文,后有君子得以考览焉。
赞曰:闻之诸公长者,陈公弼面目严冷,语言确认,好面折人。
士大夫相与燕游,闻公弼至,则语笑寡味,饮酒不乐,坐人稍稍引去。
其天资如此。
然所立有绝人者。
谏大夫郑昌有言:「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
淮南王谋反,论公孙丞相若发蒙耳,所惮独汲黯。
使公弼端委立于朝,其威折冲于千里之外矣
「冰」原作「水」,据集甲改。
⑴ 《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三。又见《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一,《文章类选》卷七,《三续古文奇赏》卷二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二二一,同治《郧阳府志》卷五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