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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忠观碑(1077年) 北宋 · 苏轼
熙宁十年十月戊子,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杭州军州事臣抃言:「故吴越国王钱氏坟庙及其父祖妃夫人子孙之坟,在钱塘者二十有六,在临安者十有一,皆芜废不治,父老过之,有流涕者。
谨按故武肃王镠,始以乡兵破走黄巢,名闻江淮。
复以八都兵讨刘汉宏,并越州,以奉董昌,而自居于杭。
及昌以越叛,则诛昌而并越,尽有浙东西之地。
传其子文穆王元瓘。
至其孙忠献王仁佐,遂破李景兵,取福州。
而仁佐之弟忠懿王俶,又大出兵攻景,以迎周世宗之师。
其后卒以国入觐。
三世四王,与五代相终始。
天下大乱,豪杰蜂起,方是时,以数州之地盗名字者,不可胜数。
既覆其族,延及于无辜之民,罔有孑遗。
而吴越地方千里,带甲十万,铸山煮海象犀珠玉之富,甲于天下,然终不失臣节,贡献相望于道。
是以其民至于老死不识兵革,四时嬉游歌鼓之声相闻,至于今不废,其有德于斯民甚厚。
皇宋受命,四方僭乱以次削平。
而蜀、江南负其崄远,兵至城下,力屈势穷,然后束手
而河东刘氏,百战守死以抗王师,积骸为城,酾血为池,竭天下之力,仅乃克之。
独吴越不待告命,封府库,籍郡县,请吏于朝。
视去其国,如去传舍,其有功于朝廷甚大。
昔窦融以河西归汉,光武诏右扶风脩理其父祖坟茔,祠以太牢。
今钱氏功德,殆过于融,而未及百年,坟庙不治,行道伤嗟,甚非所以劝奖忠臣慰答民心之义也。
臣愿以龙山废佛祠曰妙因院者为观,使钱氏之孙为道士曰自然者居之。
凡坟庙之在钱塘者以付自然,其在临安者以付其县之净土寺僧曰道微,岁各度其徒一人,使世掌之。
籍其地之所入,以时脩其祠宇,封殖其草木,有不治者,县令丞察之,甚者易其人,庶几永终不坠,以称朝廷待钱氏之意。
臣抃昧死以闻」。
制曰:「可。
其妙因院改赐名曰表忠观」。
铭曰:
天目之山,苕水出焉。
龙飞凤舞,萃于临安。
笃生异人,绝类离群
奋挺大呼,从者如云。
仰天誓江,月星晦蒙。
强弩射潮,江海为东。
杀宏诛昌,奄有吴越。
金券玉册,虎符龙节。
大城其居,包络山川。
左江右湖,控引岛蛮。
岁时归休,以燕父老。
晔如神人,玉带毬马。
四十一年,寅畏小心。
厥篚相望,大贝南金。
五朝昏乱,罔堪托国。
三王相承,以待有德。
既获所归,弗谋弗咨。
先王之志,我维行之。
天胙忠孝,世有爵邑。
允文允武,子孙千亿。
帝谓守臣,治其祠坟。
毋俾樵牧,愧其后昆。
龙山之阳,岿焉新宫。
匪私于钱,唯以劝忠。
非忠无君,非孝无亲。
凡百有位,视此刻文。
赵清献公神道碑(1077年) 北宋 · 苏轼
故太子少师清献赵公,既薨之三年,其子屼除丧来告于朝曰:「先臣既葬,而墓隧之碑无名与文,无以昭示来世,敢以请」。
天子曰:「嘻,兹予先正,以惠术扰民如郑子产,以忠言摩上如晋叔向」。
乃以爱直名其碑,而又命臣轼为之文。
臣轼逮事仁宗皇帝。
盖尝窃观天地之盛德,而窥日月之末光矣。
未尝行也,而万事莫不毕举;
未尝视也,而万物莫不毕见。
非有他术也,善于用人而已。
惟清献公擢自御史。
是时将用谏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学术才行备具为一世所高者不与。
用之至重,故言行计从,有不十年而为近臣者;
言不当,有不旋踵而黜者。
是非明辨,而赏罚必信,故士居其官者少妄,而天子穆然无为,坐视其成,奸宄消亡,而忠良全安。
此则清献公与其僚之功也。
公讳抃,字阅道。
其先京兆奉天人。
唐德宗世,植为岭南节度使。
植生隐,为中书侍郎。
隐生光逢、光裔,并掌内外制,皆为唐闻人。
五代之乱,徙家于越。
公则植之十世从孙也。
曾祖讳昙,深州司户参军。
祖讳湘,庐州庐江尉,始家于衢,遂为西安人。
考讳亚才,广州南海主簿。
公既贵,赠曾祖太子太保,妣陈氏安国太夫人;
祖司徒,妣袁氏崇国太夫人,俞氏光国太夫人;
考,开府仪同三司,封荣国公,妣徐氏魏国太夫人,徐氏越国太夫人。
公少孤且贫,刻意力学,中景祐元年进士乙科。
为武安军节度推官。
民有伪造印者,吏皆以为当死。
公独曰:「造在赦前,而用在赦后。
赦前不用,赦后不造,法皆不死」。
遂以疑谳之,卒免死。
一府皆服。
阅岁,举监潭之粮料。
岁满,改著作佐郎,知建州崇安县,徙通判宜州。
卒有杀人当死者,方系狱,病痈,未溃,公使医疗之,得不瘐死,会赦以免。
公爱人之周,类如此。
未几以越国丧,庐于墓三年,不宿于家。
县榜其所居里为孝弟,处士孙处为作孝子传。
终丧,起知泰州海陵,复知蜀州江原,还,通判泗州。
泗守昏不事事,监司欲罢遣之,公独左右其政,而晦其所以然,使若权不己出者,守得以善去。
濠守以廪赐不如法,士卒谋欲为变,或以告,守恐怖,日未夕,辄闭门不出。
转运使徙公治濠。
公至,从容如平日,濠以无事。
曾公亮为翰林学士,未识公,而以台官荐,召为殿中侍御史。
弹劾不避权幸,京师号公铁面御史。
其言常欲朝廷别白君子小人。
以谓小人虽小过,当力排而绝之,后乃无患;
君子不幸而有诖误,当保持爱惜,以成就其德。
故言事虽切,而人不厌。
温成皇后方葬,始命参知政事刘沆监护其役,及沆为相而领事如故。
公论其当罢,以全国体。
复言宰相陈执中不学无术,且多过失,章十二上,执中卒罢去。
王拱辰奉使契丹,还,为宣徽使。
公言拱辰平生所为及奉使不如法事,命遂寝。
复言枢密使王德用、翰林学士李淑不称职,皆罢去。
是时邵必为开封推官,以前任常州失入徒罪自举遇赦而犹罢,监邵武酒税。
吴充、鞠真卿发礼院吏代书事,吏以赎论,而充、真卿皆出知军。
吕景初、马遵、吴中复弹奏梁适,适以罢相,而景初等随亦被逐。
冯京言吴充、鞠真卿、刁约不当以无罪黜,而京亦夺脩起居注。
公皆力言其非是。
必以复职知军,充、真卿、约、景初、遵皆召还京中,复皆许补故阙。
先是吕溱出守徐,蔡襄守泉,吴奎守寿,韩绛守河阳。
已而欧阳脩乞蔡,贾黯乞荆南。
公即上言:「近日正人贤士,纷纷引去,忧国之士,为之寒心。
侍从之贤,如脩辈无几。
今皆欲请郡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谄事权要,伤之者众耳」。
脩等由此不去,一时名臣赖之以安。
仁宗晚岁不豫,而太子未定,中外恟惧。
及上既康复,公请择宗室贤子弟教育于宫中,封建任使,以示天下大本。
已而求郡,得睦。
睦岁为杭市羊,公为移文却之。
民籍有茶税,而无茶地,公为奏蠲之,民至今称焉。
移充梓州路转运使,未几移益。
两蜀地远而民弱,吏恣为不法,州郡以酒食相馈饷,衙前治厨传,破家相属也。
公身帅以俭,不从者请以违制坐之,蜀风为之一变。
穷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识使者,公行部,无所不至,父老惊喜相慰,奸吏亦竦。
以右司谏召,论事不折如前。
入内副都知邓保信引退兵董吉以烧鍊出入禁中,公言:「汉文成、五利,唐普思、静能、李训、郑注,多依宦官以结主,假药术以市奸者也,其渐不可启」。
宋庠为枢密使,选用武臣,多不如旧法,至有诉于上前者。
公陈其不可。
陈升之除枢密副使,公与唐介、吕诲、范师道同言升之交结宦官,进不以道,章二十馀,上不省,即居家待罪。
诏强起之,乃乞补外,二人皆相次去位,公与言者亦罢。
公得虔州,地远而民好讼,人谓公不乐。
公欣然过家上冢而去。
既至,遇吏民简易,严而不苛,悉召诸县令告之,为令当自任事,勿以事诿郡,茍事办而民悦,吾一无所问。
令皆喜,争尽力,虔事为少,狱以屡空
改脩盐法,疏凿赣石,民赖其利。
虔当二广之冲,行者常自虔易舟而北。
公间取馀材,造舟得百艘,移二广诸郡,曰:「仕宦之家,有父兄没而不能归者,皆移文以遣,当具舟载之」。
至者既悉授以舟,复量给公使物,归者相继于道。
朝廷闻公治有馀力,召知御史杂事,不阅月为度支副使。
英宗即位,奉使契丹,还,未至,除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
时贾昌朝以使相判大名府。
公欲按视府库,昌朝遣其属来告,曰:「前此,监司未有按视吾事者。
公虽欲举职,恐事有不应法,柰何」?
公曰:「舍大名,则列郡不服矣」。
即往视之,昌朝初不说也。
前此有诏,募义勇,过期不足者徒二年,州郡不时办,官吏当坐者八百馀人。
公被旨督其事,奏言:「河朔频岁丰熟,故募不如数,请宽其罪,以俟农隙」。
从之。
坐者得免,而募亦随足。
昌朝乃愧服曰:「名不虚得矣」。
旋除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
公以宽治蜀,蜀人安之。
初,公为转运使,言蜀人有以妖祀聚众为不法者,其首既死,其为从者宜特黥配。
及为成都,适有此狱,其人皆惧,意公必尽用法。
公察其无它,曰:「是特坐樽酒至此耳」。
刑其为首者,馀皆释去。
蜀人愈爱之。
会荣諲除转运使,陛辞,上面谕曰:「赵某为成都,中和之政也」。
神宗即位,召知谏院。
故事,近臣自成都还,将大用,必更省府,不为谏官。
大臣为言。
上曰:「用赵某为谏官,赖其言耳。
茍欲用之,何伤」!
及谢,上谓曰:「闻卿匹马入蜀,以一琴一龟自随,为政简易,亦称是耶」?
公知上意将用其言,即上疏论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瞻、赵鼎、马默皆骨鲠敢言,久谴不复,无以慰缙绅之望。
上纳其说。
郭逵除签书枢密院事,公议不允。
公力言之,即罢。
居三月,擢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感激思奋,面议政事,有不尽者,辄密启闻。
上手诏嘉之。
公与富弼、曾公亮、唐介同心辅政,率以公议为主。
会王安石用事,议论不协,既而司马光辞枢密副使,台谏侍从,多以言事求去。
公言:「朝廷事有轻重,体有大小,财利于事为轻,而民心得失为重,青苗使者于体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今不罢财利而轻失民心,不罢青苗使者而轻弃禁近耳目,去重而取轻,失大而得小,非宗庙社稷之福,臣恐天下自此不安矣」。
言入,即求去,四上章,不许。
熙宁三年四月,复五上章,除资政殿学士、知杭州。
公素号宽厚,杭之无赖子弟以此逆公,皆骈聚为恶。
公知其意,择重犯者率黥配他州,恶党相帅遁去。
未几徙青州。
因其俗朴厚,临以清净。
时山东旱蝗,青独多麦,蝗自淄齐来,及境遇风,退飞堕水而尽。
五年,成都以戍卒为忧,朝廷择遣大臣为蜀人所爱信者,皆莫如公,遂以大学士知成都。
然意公必辞,及见,上曰:「近岁无自政府复往者,卿能为我行乎」?
公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岂顾有例哉」!
上大喜。
公乞以便宜行事,即日辞去。
至蜀,默为经略,而燕劳閒暇如他日,兵民晏然。
一日,坐堂上,有卒长在堂下。
公好谕之曰:「吾与汝,年相若也,吾以一身入蜀,为天子抚一方,汝亦宜清慎畏戢以帅众,比戍还,得馀赀,持归为室家计可也」。
人知公有善意,转相告语,莫敢复为非者。
剑州民李孝忠集众二百馀人,私造符牒,度人为僧。
或以谋逆告,狱具。
公不畀法吏,以意决之,处孝忠以私造度牒,馀皆得不死。
喧传京师,谓公脱逆党。
朝廷取具狱阅之,卒无以易也。
茂州蕃部鹿明玉等蜂聚境上,肆为剽掠。
公亟遣部将帅兵讨之,夷人惊溃乞降,愿杀婢以盟。
公使喻之,曰:「人不可用,用三牲可也」。
使至,已絷婢引弓,将射心取血。
闻公命,欢呼以听。
事讫,不杀一人。
居二岁,乞守东南,为归老计,得越州。
吴越大饥,民死者过半,公尽所以救荒之术,发廪劝分,而以家赀先之,民乐从焉。
生者得食,病者得药,死者得藏。
下令修城,使民食其力。
故越人虽饥而不怨。
复徙治杭。
杭旱与越等,其民尤病。
既而朝廷议欲筑其城。
公曰:「民未可劳也」。
罢之。
钱氏纳国,未及百年,而坟庙堙圮,杭人哀之。
公奏因其所在,岁度僧、道士各一人,收其田租,为岁时献享营缮之费。
从之,且改妙因院为表忠观。
公年未七十,告老于朝,不许。
请之不已,元丰二年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时年七十二矣。
退居干衢,有溪石松竹之胜,东南高士多从之游。
朝廷有事郊庙,再起公侍祠,不至。
屼通判温州,从公游天台、雁荡,吴越间荣之。
屼代还,得见。
上顾问公,甚厚。
以屼提举浙东常平,以便其养。
屼复侍公游杭。
始,公自杭致仕,杭人留公不得行。
公曰:「六年当复来」。
至是适六岁矣。
杭人德公,逆者如见父母。
以疾还衢,有大星陨焉。
二日而公薨,实七年八月癸巳也。
讣闻,天子辍视朝一日,赠太子少师。
十二月乙酉,葬于西安莲华山,谥曰清献。
公娶徐氏,东头供奉官度之女,封东平郡夫人,先公十年卒。
子二人,长曰岏,终杭州于潜县令;
次即屼也,今为尚书考功员外郎。
公平生不治产业,嫁兄弟之女以十数,皆如己女。
在官,为人嫁孤女二十馀人。
居乡,葬暴骨及贫无以敛且葬者,施棺给薪,不知其数。
少育于长兄振,振既没,思报其德。
将迁侍御史,乞不迁,以赠振大理评事。
公为人,和易温厚,周旋曲密,谨绳墨,蹈规矩,与人言,如恐伤之。
平生不畜声伎,晚岁习为养气安心之术,翛然有高举意。
将薨,晨起如平时,屼侍侧,公与之诀,词色不乱,安坐而终。
不知者以为无意于世也。
然至论朝廷事,分别邪正,慨然不可夺。
宰相韩琦尝称赵公真世人标表,盖以为不可及也。
公为吏,诚心爱人,所至崇学校,礼师儒,民有可与与之,狱有可出出之。
治虔与成都,尤为世所称道。
神宗凡拟二郡守,必曰:「昔赵某治此,最得其术」。
冯京相继守成都,事循其旧,亦曰:「赵公所为,不可改也」。
要之以惠利为本。
然至于治杭,诛锄强恶,奸民屏迹不敢犯。
盖其学道清心遇物,而应有过人者矣。
铭曰:
萧望之为太傅,近古社稷臣,其为冯翊,民未有闻。
黄霸为颍川,治行第一,其为丞相,名不迨昔。
孰如清献公,无适不宜。
邦之司直,民之父师。
其在官守,不专于宽,时出猛政,严而不残。
其在言责,不专于直,为国爱人,掩其疵疾。
盖东郭顺子之清、孟献子之贤、郑子产之政、晋叔向之言,公兼而有之,不几于全乎!
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代张文定公作)(1092年) 北宋 · 苏轼
神宗英文烈武圣孝皇帝初临海内,厉精为治,旁求天下,以出异人,得英伟大度之士。
滕公元发始见知于英祖,而未及用,书其姓名藏于禁中,帝以是知之。
既见公,姿度雄爽,问天下所以治乱。
不思而对曰:「治乱之道,如黑白东西,所以变色易位者,朋党乱之也」。
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
公曰:「君子无党。
譬之草木,绸缪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
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不然,虽上圣不治」。
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以右正言知制诰,谏院,开封府,拜御史中丞、翰林学士,且大用矣。
而公性疏达不疑,在帝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鬲。
帝知其诚尽,事无钜细,人无亲疏,辄以问公。
或中夜降手诏,使者旁午,公随事解答,不自嫌外。
而执政方立新法,天下汹汹,恐公有言而帝信之,故相与造事谤公。
帝虽不疑,然亦出公于外。
以翰林侍读学士知郓州,移定与青,留守南都,徙齐、邓二州,用公之意盖未衰也。
而公之妻党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挤公,必欲杀之。
帝知其无罪,落职,知池州。
徙蔡,未行,改安州。
既罢,入朝,未对。
而左右不悦者,又中以飞语,复贬筠州。
士大夫为公危慄,或以为且有后命。
谈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忧哉」!
乃上书自明,帝览之,释然,即以为湖州。
方且复用,而帝升遐。
公读遗诏,僵仆顿绝。
久之乃苏,曰:「已矣,吾无所自尽矣」。
今上即位,徙公为苏、扬二州,除公龙图阁直学士,复以为郓州,徙真定、河东。
治边凛然,威行西北,号称名将。
而宦官为走马者,诬公病不任职,诏徙许州。
御史论公守边奇伟之状,且言其不病,诏复留河东,而公已老,盖年七十有一矣。
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以龙图阁学士、知扬州,未至而薨。
盖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历事三宗,逮与天圣、景祐间贤公卿游。
公虽为晚进,而开济之资,迈往之气,盖有前人风度。
以先帝神武英断,知公如此,而终不大用。
每进,小人辄谗之。
公尝上章自讼,有曰:「乐羊无功,谤书满箧。
即墨何罪,毁言日闻」。
天下闻而悲之。
呜呼,命也夫。
公讳甫,字元发。
其后避高鲁王讳,以字为名,而字达道。
东阳人也。
滕氏出周文公之子错,封于滕,所谓滕叔绣者。
十一代祖令琮为唐国子司业,令琮生太常博士翼,翼生赠户部侍郎伉,伉生赠礼部侍郎盖,盖生户部侍郎赠右仆射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迈,迈生越州观察推官𦂿,𦂿生祠部郎中文规,文规生公之曾祖讳仁俊,为温州永嘉令。
祖讳鉴,不仕。
皇考讳高,赠中大夫。
曾祖母、祖母皆范氏,继祖母陈氏。
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公之夕,梦虎行月中而堕其室。
九岁能赋,敏捷过人。
范希文,皇考舅也,见公而奇之,教以为文。
希文为苏州,而安定胡先生瑗居于苏,公往从之,门人以千数,第其文,公常为首。
尝举进士,试于庭。
宋子京奇其文,擢为第三人,而以声韵不中法,罢之。
其后八年,复中第第三,授大理评事。
通判湖州。
时孙元规守钱塘,一见公曰:「名臣也,后当为贤将」。
授以治剧守边之要。
召试学士院,充集贤校理,判吏部南曹,除开封府推官,三司盐铁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判户部勾院。
公在馆阁,未尝就第见执政,故宰相不悦,不迁者十年。
既遇知神宗,为谏官,知无不言。
然御史中丞王陶论宰相不押班为跋扈,上以问公。
公曰:「宰相固有罪,然以为跋扈,则臣为欺天陷人矣」。
为开封府。
三狱皆满,公视事之日,理出数百人,决遣殆尽,京师翕然称之。
为御史中丞。
中书、密院议边事,多不合。
赵明与西人战,中书赏功,而密院降约束;
郭逵修堡,枢密院方诘之,而中书已下褒诏矣。
公言:「战守大事也,安危所寄,今中书欲战,密院欲守,何以令天下!
愿敕大臣,凡战守除帅,议同而后下」。
上善之。
谏官杨桧言宰相不当以其子判鼓院。
上曰:「绘不习朝廷事,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
公曰:「人有诉宰相者,使其子传达之可乎?
且天下见宰相子在是,岂敢复诉事」?
上悟,为罢之。
种谔擅筑绥州,且与薛向发诸路兵,环、庆、保安皆出剽掠,西人复诱杀将官杨定。
公上疏,极言亮祚已纳欸,不当失信,边隙一开,兵连民疲,必为内忧。
京师郡国地震,公三上疏指陈致灾之由。
大臣不悦,出公知秦州。
上面谓曰:「秦州非朕意也」。
留不遣。
诏馆伴契丹使。
前此馆伴非其人,使者议神塔子事,往复纷然。
是岁,契丹遣萧林牙、杨兴公来聘,朝廷忧之。
公见兴公,开怀与语,问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详尽。
兴公惊且喜,不复论去岁事。
将去,与公马上泣别。
林牙谓兴公曰:「君与滕公善,岂将留此乎」?
上闻之大喜。
因公奏事殿中,叹曰:「朕欲擢卿执政。
卿逾月不对,而大臣力荐用唐介矣」。
公曰:「臣恨未有死所报陛下知遇,岂爱官职者」。
唐淑问、孙觉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公,所以慰劳公者甚厚。
公顿首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涌沙出水,坏城池庐舍,命公为安抚使。
官吏皆幄寝,居民恐惧,弃家而茇舍。
公独卧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
民始归,安其室。
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河朔遂安。
使还,大臣将除公并州,上复留公开封府。
民有王颍者,为邻妇隐其金,阅数尹不能辨,颍愤闷至病伛,杖而诉于公。
公呼邻妇,一问得其情,取金还颍。
颍奋身仰谢,失伛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骇。
除翰林学士。
夏国主秉常被篡,公言:「继迁死时,李氏几不立矣,当时大臣不能分建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为患。
今秉常失位,诸将争权,天以此遗陛下。
若再失此时,悔将无及。
请择一贤将,假以重权,使经营分裂之,可不劳而定,百年之计也」。
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以公为三司使,力辞,已而除公瀛洲安抚使。
公入,顿首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昔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皆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
上为改容。
公以皇考讳,辞高阳关,乃除郓州。
治盗有方,不独用威猛,时有所纵舍,盗为屏息。
移定州,许入觐,力言新法之害。
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
今为郡守,亲见其害民者」。
具道所以然之状。
至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报契丹入寇,边民来逃者,将吏大骇,请起治兵。
公笑曰:「非尔所知也」。
益置酒作乐。
遣人谕逃者曰:「吾在此,虏不敢动」。
使各归业。
明日问之,果妄。
诸将以是服公。
韩忠彦使契丹,杨兴公迎劳,问公所在,且曰:「滕公可谓开口见心矣」。
忠彦归奏,上喜,进公礼部侍郎,使再任。
诏曰:「宽严有体,边人安焉」。
公因作堂,以「安边」名之。
公去国既久,而心在王室,著书五篇,一曰尊主势,二曰本圣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党,五曰赞治道,上之。
其略曰:「陛下圣神文武,自足以斡运六合,譬之青天白日,不必点缀,自然清明」。
识者韪其言。
天下大旱,诏求直言。
公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诏,应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罢,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
富彦国之守青州也,尝置教阅马步军九指挥,彦国既去,军稍缺不补。
公至青,复完之,至溢额数千。
其后朝廷屡发诸路兵,或丧失不还,惟青州兵至今为盛。
其谪守池、安,皆以静治闻,饮酒赋诗,未尝有迁谪意。
侍郎韩丕,旅殡于安五十年矣;
学士郑獬,安人也,既没十年,贫不克葬。
公皆葬之。
著作佐郎木炎居丧以毁卒,公既助其葬,又为买田赒之。
敕使谢諲市物于安,因缘为奸,民被其毒,公密疏奸状,上为罢黜諲。
自安定先生之亡,公常割俸以赒其子,及为湖州,祭其墓,哭之恸,东南之士归心焉。
自扬徙郓,岁方饥,乞淮南米二十万石为备。
郓有剧贼数人,公悉知其所舍,遣吏掩捕皆获,吏民不知所出。
郡学生食不给,民有争公田二十年不决者,公曰:「学无食,而以良田饱顽民乎」!
乃请以为学田,遂绝其讼。
学者作《新田诗》以美之。
时淮南、京东皆大饥,公独有所乞米为备,召城中富民与约曰:「流民且至,无以处之,则疾疫起,并及汝矣。
吾得城外废营地,欲为席屋以待之」。
民曰:「诺」。
为屋二千五百间,一夕而成。
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
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壮者樵,妇女汲,老者休,民至如归。
上遣工部郎中王古按视之,庐舍道巷,引绳棋布,肃然如营阵。
古大惊,图上其事,有诏褒美。
盖活五万人云。
徙真定,乞以便宜除盗,许之。
然讫公之去,无一人死法外者。
秋大熟,积饥之民,方赖以生,而有司争籴,谷贵,公奏边廪有馀,请罢籴二年,从之。
徙知太原府。
河东兵劳民贫,而土豪将吏皆利于有警,故喜作边事,民不堪命。
公始至,蕃族来贺,令曰:「谨斥候,无开边隙,有寇而失备,与无寇而生事者,皆斩」。
自军司马沿边安抚以下,皆勒以军法。
西人猎境上,河外请益兵。
公曰:「寇来则死之,吾不出一兵也」。
河东十二将,其四以备北,其八以备西,八将更休,为上下番。
是岁八月,边郡称有警,请八将皆上,谓之防秋。
公曰:「贼若并兵犯我,虽八将不敌也。
若其不来,四将足矣」。
卒遣更休。
而将吏惧甚,扣閤争之。
公指其颈曰:「吾已舍此矣,颈可断,兵不可出」。
卒无寇,省刍粟十五万。
河东之所患者,盐与和籴也。
公稍更其法,明著税额,而通盐商,配率粮草视物力高下,而不以占田多少为差,民以为便。
阳曲县旧治城西,汾决,徙城中,县废为荒田。
公奏还之,使县治堤防如黄河,民复成市。
诸将驻列城者,长吏或不欲,捃诬以事,有至死者。
公奏立法,将有罪,徙他郡讯验。
诸将闻之,喜曰:「公保吾生,当报以死」。
西夏请复故地,诏赐以四寨,而葭芦隶河东。
公曰:「取城易,弃城难。
昔弃啰凡,西人袭我不备,丧金帛不赀,且为夷狄笑」。
乃命部将訾虎、萧士元以兵护迁,号令严整,寇不能近,无一瓦之失。
将赐寨,公请先画界而后弃,不从。
西人已得地,则请凡画界以绥德城为法,从之。
公曰:「若法绥德,以二十里为界,则吴堡去葭芦百二十里,为失百里矣。
兵家以进退尺寸为强弱,今一举而失百里,不可」。
力争之。
已而谍者得西人之谋曰:「吾将出劲兵于义、吴二寨之间,劫汉使不得出兵,则二寨亦弃矣」。
公遂复前议,章九上,至数万言。
议者谓近世名将无及公者。
公为文与诗,英发妙丽,每出一篇,学者争诵之。
笃于行义,事父母,抚诸弟,以孝友闻。
临大事,决大义,毅然不计死生。
至于己私,则小心庄栗,惟恐有过。
其事上及与人交,驭将吏,待妻子奴婢,一以至诚。
仕自大理评事至右光禄大夫,职至龙图阁学士,勋至上柱国,爵至南阳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户,实封至八百户,赠银青光禄大夫。
有文集二十卷。
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栖筠之后,晋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先公卒,赠永宁郡君
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裕尚幼。
女五人,长适朝请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适宣德郎秘书省正字王炳,早卒,次适宣德郎太学博士王涣之,次复适王炳,季适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
孙男六人。
将以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于苏州长洲县彭华乡阳山之栗坞。
铭曰:
天之降材,千夫一人。
人之逢时,千载一君。
生之既难,得之岂易。
而彼谗人,曾不少置。
昔在帝尧,甚畏巧言。
谗说震惊,虽尧亦然。
伟哉滕公,廊庙之具。
帝欲用公,将起辄仆。
赖帝之明,虽仆复兴。
小试于边,戎狄是膺。
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老成云亡,吾谁与处。
若古有训,无竞维人。
公之治边,折冲精神。
猛虎在山,藜藿茂遂。
及其既亡,樵牧所易。
公官三品,以寿考终。
我铭之悲,夫岂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