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三代制 其八 父遵甫皇任北作坊使特赠检校太傅保信军节度使 北宋 · 王安石
敕:《春秋》书季姜之归,而《传》有褒纪之义,崇宠异姓,其所从来久矣。皇后父某,承世之庆,列官于朝,虽德义有称,而不终荣禄,祚流后世,正位内宫。追命有加,以慰窀穸!可。
其九 母钜鹿郡君曹氏特追封沂国太夫人
敕:国有大赉,凡在廷之士,皆得追褒其父母,而况于异姓之贵哉?皇后母曹氏,胄于名王,归得吉士,率礼蹈义,有称闺门,迎渭之祥,实开厥后。膺此恩典,尚知歆荣!可。
其十 母乐寿县君李氏进封均国夫人
敕:人主之所以风天下者,岂非外戚之助哉?故夫封爵褒厚之礼,其所从来久矣,未尝有改也。皇后母李氏,躬以德义,嫔于令人,能大厥家,比隆任、姒。锡之象服,胙以名邦。往即宠荣,勉绥寿善!可。
宰相富弼三代制 其一 曾祖 北宋 · 王安石
敕:大臣有庆于国,则爵命上施其考祖,所以章贤德、广褒劝也。具官某曾祖某,躬执义善,发身扬名,诒于曾孙,集有福禄,登践枢极,卓为臣宗。申命有加,尚荣幽穸!可。
其二 曾祖母
敕:宗工之选,所以宠俊良;大国之封,所以褒贤淑。具官某曾祖母某氏,顺足以有相,严足以有临,来嫔名家,诒禄厥后,为国元老,仪刑万方。开号全齐,既光大矣。徙之北国,其愈知荣。可。
其三 祖
敕:列爵五等,莫尊于公,必有盛德之士,然后可以膺此号。具官某祖某,秉哲迪义,不躬显荣,祚流闻孙,为世硕辅。追褒之礼,既极宠崇。序爵启封,尚其嘉享!可。
其四 祖母
敕:天子之宰,朕所恃以纲纪四方者也,爵命加其祖妣,岂不宜哉?具官某祖母某氏,蓄德在躬,以成家室,发祥于后,以遗子孙。申锡有邦,盖惟旧典。魏大名也,以是追封。岂特为窀穸之荣,亦所以佑其后世。可。
其五 父
敕:士以有子为荣,子以显亲为孝。宗公元老,世恃以宁,当有追崇之恩,称其致孝之意。具官某父某,惠和敦大,明允忠笃,位不侔德,乃生硕人,寅亮先帝,宠绥四海,方兴就事,佐佑朕躬。申命有章,兼荣幽显。可。
其六 亡母
敕:朕初纂服,登用旧臣,褒厚其亲,率循故事。具官某母某氏,显相吉士,笃生硕人,寿善康宁,考终福禄。追荣新竁,申命大邦。尚其淑灵,膺此休宠!可。
参知政事欧阳修三代制 其一 曾祖郴赠太子少保可赠太子太保 北宋 · 王安石
敕:君子善善之义,下及子孙。况推而上之至其祖考,所以褒美崇宠,岂顾可以不称哉?故先王宗庙之制,视其爵位之高下,以为世数之远近,而本朝追命之礼,亦从其子孙名数之卑尊。具官某曾祖某,潜于丘园,躬有善行,畜积之庆,施于曾孙,为时宗工,名重天下。图任以登于右府,褒嘉当及其前人。东宫之孤,位已显矣。进秩一品,尚其享哉!可。
其二 曾祖母追封延安郡太夫人刘氏可追封荣国太夫人
敕:尊之欲其贵,亲之欲其富,岂特人主有是心哉?推是心以施于人,此人主所以与天下同忧乐之意也。禄有厚薄,故礼有隆杀;位有高下,故施有远近。古之道也,其可忘哉?具官某曾祖母某氏,含德在躬,作嫔令族,积善之庆,覃其后昆。惟时闻孙,实朕良弼,登与政事,人无间言。其疏大邦之封,以报流泽之施。宠灵之极,尚克享哉!可。
其三 祖赠某官
敕:朕惟有天下者得推其祖考上配于天,盖孝子慈孙所以极其尊崇之意。推是心以及夫在位,则其宠禄之厚者,岂不欲以及其所谓尊亲者哉?此朕所以褒宠大臣之先以尊爵贵官,而有至乎三世者也。具官某祖某,积德累善,施于后嗣,为予辅弼,始大厥家。东宫之孤,既以命汝。增荣一品,尚克享哉!可。
其四 祖母
敕:朕疏郡县以君诸臣之母,欲以慰慈孙孝子之心。至于政事之臣,则封国及其王母,所以望其功者厚矣,则慰其心者顾可以薄哉?具官某祖母某氏,来嫔名家,克配君子,积善之福,覃于其孙,左右朕躬,豫图政事。嘉而有后,锡以大邦。维灵在幽,尚克膺此!可。
其五 父
敕:大臣得爵命其先人至乎公师,非古也。然礼者人情而已矣,当于人情而义足以劝士,则何必古之有哉?具官某父某,蓄其德善,不显于世,克生贤佐,为朕股肱。东宫一品,人臣高位,追以命汝,用嘉有子。尚其享此,以称馈祀之盛哉!可。
其六 母
敕:古者子为诸侯大夫而父为士,则其祭以诸侯大夫之礼。朕以谓得享其礼而位号不称,则不足以尽孝子之心,故今有列于朝廷,皆得追崇其考妣,又况于为吾左右辅弼之臣哉?具官某母某氏,妇顺母严,称于天下,能教其子,为时名臣,协于询谋,进断国论。虽禄养不及,而馈享有加。启封大邦,于礼为称。尚其幽穸,知享此荣!可。
枢密使张昪封赠三代制 其一 曾祖某赠某官 北宋 · 王安石
敕:《传》曰:「学士大夫则知尊祖矣」。若夫流泽之施于后世者博矣,则其崇报亦当有以称焉,此予所以隆宠大臣,而追命之礼有至于三世也。具官某曾祖某,以武力充选,以忠劳备使,积善之施,覃及后昆,为时老成,宰制密命。帝傅之位,厥惟尊荣,今予尔嘉,举以追锡。尚其幽穸,知享此哉?可。
其二 曾祖母赠某国太夫人
敕:祖考之富且贵,则其泽流于子孙,而诸妇与荣;子孙有爵禄之宠,则其尊归于祖考,而馈祀之盛,亦及乎其母。古之道也,后世因焉。今朕尊礼大臣,而爵命上施其三世,于经未尝有也,而岂害于先王制礼之意哉?具官某曾祖母某氏,嫔于令人,躬有驯德,积善之施,久而愈彰。至于曾孙,克协朕心,为世元老,执邦之枢。福禄之来,实维尔庆,改封大国,以宠淑灵。尚其有知,享此休命!可。
其三 祖
敕:为吾政事之臣,所以崇宠之者备矣,于其尊大前人之志,亦宜有以称焉。具官某祖某,积行在躬,潜而不耀,畜其善庆,以赖后昆。厥有闻孙,为朕良弼,典司机要,海内所瞻。追命之荣,至于帝傅,进登师位,以极褒嘉。尚其冥灵,膺此休显!可。
其四 祖母
敕:义莫大于尊祖,仁莫高于显亲。今吾追命大臣之考妣以及其祖者,岂有它哉?凡以称其尊祖显亲之心而已。其德博者其施远,其位盛者其报丰。具官某祖母某氏,徽柔静恭,克相宗事。佑启后世,为时元臣,执国之枢,以佐吾治。其施可谓远矣,其报可以薄哉?改锡大邦,以为尔宠。贲于窀穸,尚克知荣!可。
其五 父惠赠太师可赠中书令馀如故
敕:朕有高爵厚禄以礼天下之士而与之共政,又本其流泽之所自而追命以尊官,岂特崇宠大臣,亦所以勉人亲之教子。具官某父某,潜德晦行,荣于丘园,积仁之庆,实在其子,终有成德,为吾宗工,践更二府,执国机要。追褒之命,登尔太师,其迁令于中书,以极褒崇之数。尚其窀穸,享此休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