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处约祠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尔尝为御史,持论不阿;出守方州,稍迁使任。序功增秩,邦法有常。往懋厥修,以须进选!可。
孙抗孙琳祠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人等:都水之官废久矣,朕修之,而用尔为丞。尔维才能,懋建厥事,有司论课,当以时迁。进序名曹,往祗无斁!可。
提点福建路诸州刑狱公事王陶祠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朕选置使者清明于诸路,所以待之非轻也。尔践更众矣,才美有称,备在远方,能修其职。进迁位等,往愈懋哉!可。
权提点广南西路刑狱杜千能祠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朕初即位,群臣朝者,皆增位一等。有功当迁,又皆得以序进。尔材谞行治,见称于众,奉使于外,治声流闻。会课进官,往其祗服!可。
三司户部副使张焘兵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考绩三岁,进官一等,先帝所以励群臣也。具官某,秉哲迪义,有声于时,能励厥修,以宜官政。序功增位,其往钦承!可。
苗振职方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尚书郎中,序列五品,其于朝廷之位,亦已显矣。尔用选擢,尝更任使,积功久次,得在此位。所居三岁,宜进一官,至今而后得迁,乃以尔尝有谪。朕于黜陟,岂苟然哉?自尔取之而已。往思自勉,以称褒升。可。
王举元刑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荐非其人,而与其罚,古之道也。尔久以才实,外更任使,风绩之邵,靡人不称。而任举有失,法当坐免。虽更教令,犹褫一官,以惩上报之稽,而塞人言之众。膺践厥服,往其勉哉!可。
侍御史知杂事判都水监王绰刑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御史皆吾耳目之官,而折百工以法刑之中者也。考其功状,在法当迁,则吾岂可以忘哉?以尔具官某,忠厚谅直,有称于世,践更众职,皆以能闻。故寘之台中,位次执法。名实之善,允于人言,姑酬积功,序进一等。位亦显矣,往其勉哉!可。
胡况都官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尔以才行,自昭于时,外分将符,内序郎位,致勤厥职,三岁于兹。稽状有司,法当增位。进迁一等,其往懋哉!可。
周燮都官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善录勤,邦有常法。尔以才能行义,登显朝廷,序正郎位,三年于此矣。进迁一等,以懋厥勤。励治我民,乃其能称。可。
宋孝孙比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功录善,邦法有常。尔共厥官,服采惟谨,久于郎选,会课当迁。愈其勉哉,以称新命!可。
监在京都盐院钱暄比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古者官有职而命有数,非有职不足以序群才,非有数不足以差众功。今官有品,犹古之命数也。命之数,自一推而上之至于九;官之品,自九推而上之至于一。大略盖无以异,而其详如此不同。唯其欲得贤者之在位,则古今一也。尔以才能行治,进序于朝,年除岁授,既得列于五品,久于职事,法又当迁,其亦可谓宠荣光显矣。其思自勉,以称吾欲得贤者在位之意哉!可。
三司户部判官充秘阁校理王绎工部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三司理财之吏与馆阁校文之官,皆朝廷俊乂之选也,其于进秩,有异数焉。尔以艺文世家,而祗慎谨饬,久在此位,有劳当迁。序于名曹,其往思称!可。
李章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善录勤,朝廷之政。尔才能行治,比见推称,会考绩之法,当增位序。进迁一等,其往懋哉!可。
周延俊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郎中五品,而司田以待艺文之士。尔大臣之子,强学赡辞,出典一州,序功当进。往祗厥位,其克懋哉!可。
职方员外郎窦纲可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汉明不以郎官假贵戚,以出宰百里为不可以非其人。今之郎选,其重非汉比也,而郎中序于五品,其授岂可以轻哉?尔以文艺起家,以吏能从政,序迁此位,嘉宠尔劳。往服训辞,勉求报称!可。
职方员外郎卜伸可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郎中序列三等,其品皆为第五,非积功久次,则不得至焉。尔以文艺入官,而济之谨洁,久于任使,当得进迁。兹维尔阶,其往祗服!可。
职方员外郎朱从道可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尚书郎选,于今为重,而郎中列于五品。尔精敏强果,号为才臣,积功累勤,以致此位。往共厥服,其愈懋哉!可。
晁仲绰郑随可屯田郎中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郎中序列五品,非久于任使,有劳而无罚,则罕得至焉。尔以文艺起家,以才能为吏,称功累善,当得进迁。往其懋哉,思称新命!可。
太常博士权御史台推官杜䜣可屯田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尚书郎位,吾所重也,尔名臣之子,行义修饬,才能有誉,而职事无过,审官稽状,当以时迁。新命维休,往其祗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