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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员外郎陈安道可都官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士夫奉法循理以共厥服,至于三岁而无咎罚,其可无进迁之法以慰勉之哉?
尔艺文起家,而行义脩饬,比更器使,实以才称。
往服宠章,愈其思勉!
可。
屯田员外郎晁仲约可都官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善录勤,朝廷之政。
尔清明敏达,士类所称,典治一州,风政弥劭。
有司序绩,当得进迁。
往服宠章,愈其思勉!
可。
屯田员外郎唐諲可都官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尔艺文行治,进有可称,为郎尚书,三年于此矣。
职事之最,法当进迁。
愈其懋功,以对新命!
可。
屯田员外郎林大年可都官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士之有为者,岂必庆赏而后劝哉?
然黜陟者励世之通法,而为天下者所不能废也。
尔被文蓄德,从政有声,会课当迁,序官一列。
往其励勉,膺此宠荣!
可。
太常博士胥元衡可屯田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仕于朝廷者,有劳而无罪,至于三岁,则迁位一等,所以明有劝也。
尔名臣之子,行义脩饬,以才自奋,从政有称。
往服宠章,愈其思勉!
可。
太常博士李处厚可屯田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尔政事之材,艺文之学,洁身慎行,皆以有称。
试请利权,是亦烦使。
序功录最,当得进迁。
列职南宫,往其祗服!
可。
比部员外郎吕元规可驾部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善录勤,邦有常法。
尔护军籴,将边漕,悉心营职,才谞见称。
会课序迁,往其祗服!
可。
吴充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士之好德乐善而无求,则爵赏有不足以劝焉,而爵赏固不废乎无求之士。
尔文章行义政事之实,士友之所服,朝廷之所称。
然方试尔于外,以观尔为,而审官上尔岁月之劳,法当迁位一等。
此虽不足以为尔劝,而天下至公之法不可以废者也。
往其懋承之哉!
可。
刘敞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褒善录最,朝廷至公,况吾迩臣,在法当陟!
具官某,文章博美,政事详敏,心通道德之意,躬率仁义之行。
久于侍从,实允询谋;
付以方维,又能镇抚。
甄序乃绩,进迁厥官。
朕命惟休,往其祗服!
可。
刘觉等转员外郎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官所以制禄位之等,职所以叙才分之宜,视职之废举与行之失得而下上其官,此吾为天下立法以废置赏诛之大体也。
尔持其行而无失,修其职而无废,三年于此矣,不可以徒置也,宜有赏焉。
序进一官,往钦乃服!
可。
王伯恭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方今仕于朝廷者,率三岁而一迁,论者患其不足以劝功。
然日月久矣,能祗慎不怠,免于罪悔,则亦宜有以褒嘉,此朕所以使尔得迁之意也。
士之为义,盖有常心,何必利焉,然后知劝?
可。
王允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尔能诵先王之言,以得禄位,施于有政,又以才称,丞于殿中,岁月久矣。
博士之选,儒者所宜,以为尔官,其往祗载!
可。
李正臣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书》曰:「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此吾所以建审刑之职;
而择取智能之士以为详议之官。
尔以艺文起家,又能明习法令,靖共厥位,有伐当迁。
姑使序于太常,而仍其覆谳之事。
往为审克,以称钦恤之意。
可。
刘叔宝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士之修身慎行,宣力四方,岂皆以取爵禄之报哉?
盖其志有以谓义当如此。
然而爵禄必稽行治劳烈而加焉。
今吾序进尔官,以有积功之实,义不可以无报也。
在尔自为,则欲知夫义当如此,而无志乎宠利,然后可以事君。
往其勉哉,尚有终誉!
可。
枢密院编修周革转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语》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今吾枢密之府,自祖宗以至于今,不啻百年。
捍患持危应变之大计,与夫将相论议之臣密谋要策有补于世者,皆具在此。
而文书贸乱淆杂而无纪,亦何以待后事乎?
故择能臣,使序次焉。
而尔以才称,实当其任,今迁尔位,唯是勉哉!
可。
屯田员外郎任迥等加勋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等:朕获休享于神,而嘉与在位同其福禄。
尔等并由材选,列在郎位,相时釐事,能励厥勤。
甄序有差,往其祗服!
可。
张慎修等改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等:士之选于吏部者多矣,以貌以言而取,吾皆不足以得之。
此吾所以推耳目之任而付之刺举之臣,使各察其所部,而以贤才告上。
今尔等从政于外,而为刺举者所称,故吾召见于庭,而秩以省寺之官。
往其勉思所以事君,无使称尔者受不任之咎!
可。
徐师回等改官制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等:《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盖吏能夙夜不懈于其职事以无过失,然后民得以服勤,而有劝功乐业之意。
吾所以制为禄位以待天下之吏,以时论其功状而进退之,凡以民也。
尔等并列于朝,而久于其职。
序迁尔位,惟是勉哉!
磨勘转官制(一)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等:有司考尔等之伐阅,而扬尔等于朝廷,朕亲览焉皆应迁法。
夫命官赋禄之事,朕非轻之也,维以章有德,序有功。
名在审官,则三岁而一迁,亦维以闵夫职事之劳,而勉之尽力。
尔等勿谓名器之可计日以自取也,而无报上之意焉。
可。
磨勘转官制(二) 北宋 · 王安石
敕某:虞以九载黜陟庶官,周以三岁诛赏群吏,其为法异,而劝沮之意同。
尔之积功,实应迁法,序进厥位,维以劝能。
《书》不云乎:「德懋懋官,功懋懋赏」。
尔则善也,朕何爱焉!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