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申省状 南宋 · 王炎
照对炎昨閒废七年,蒙恩差知湖州,以开禧三年冬十二月十三日交割职事,至今年十二月十三日已书一考。
缘炎命薄数奇,晚途颠沛,加以私门多难,齿发早衰,诸子夭折,今止有男恕一人,为绍兴府酒官,身伴并无子弟,起居饮食失节,日觉憔悴。
兼炎现年已七十有一,方炎少壮之时犹且无用,今已衰颓,徒耗廪禄,无补公家。
而况湖州事又繁剧,尤非炎衰病不才所当窃处。
欲望朝廷矜怜,特为敷奏,许炎守本官致仕,保全末节,归老林下,须至申闻者。
申雷知院状 南宋 · 王炎
炎孤冷之踪,起废试郡,近在修门之外,日依帡幪,幸书下考,未至旷败,皆大庇所及也。
然炎命薄数奇,立朝则以罪斥,试郡又以罪罢,念复玷阙之艰难,黾勉一出,欲竭力自效,庶可湔涤宿垢。
然吴兴事繁财匮,甚非疏拙不才所堪。
兼炎平生多难,有子七人,其六短折,今惟恕一子,又在绍兴官所。
炎茕然一身,独在郡斋,衣食起居将摄失宜,衰病交攻。
若更不去,非特郡事废弛,羸老之身亦恐不能自保。
古语有云「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炎再得罪,投閒八年,东隅之失多矣。
今又年过七十,更不丐归,或至毁璧,则终身不免玷阙。
见具状申尚书省,乞守本官致仕。
欲望钧慈矜念向来缀名龙虎榜尾,察其衰迟无用,而悯其憔悴多艰,特赐敷奏,俯从所请。
譬如山鹿野麋,放之栊槛,纵之林薮,则未先朝露填沟壑,皆门下之大造也。
喋喋有请,无非真实之情。
干冒威尊,下情震恐。
申楼同知状(1208年12月) 南宋 · 王炎
炎备员近郡,幸书一考,未以罪罢,皆赖万间帡幪之庇。
自顾孤远,不敢数贡竿牍,若其感德慕谊,一饭不置。
今有肺腑真情,不得不一干钧听。
炎一介书生,少犹无用,况已衰迟。
向者再负罪戾,家贫不能忘禄,不免一出。
而湖州号称繁剧,本非炎之所堪,而又岁计阙乏,一切趣办,又非炎之所能,勉强在此,日忧旷败。
且平生悔吝已多,今仰干造化之地,求解郡归老山林。
盖炎进退狼狈,有不可不休致者三说,请试言之。
古语云「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桑榆之收虽晚,尚或可救东隅之失。
炎才疏智短,不能自卫其身。
昔在东都以罪罢,继得郡楚东,又以罪罢,东隅之失多矣。
今在此凛凛,恐不免百谪,及早收身,尚或可全晚节。
此炎所以乞休致者一也。
又缘命薄数奇,晚岁多艰,昨在中都,连丧二子,及归山间,又丧荆妇。
平生七男,六人夭折,今在者唯恕一子尔。
念其壮年初得一官,不欲留在身伴。
恕秋间当赴官,迟迟不行,炎强之去也,于十月间到官。
炎茕茕一身,独在官所,既无壮成子弟,又无可用臧获,饮食起居色色失节。
夫以郡事之繁,日夕忧虑,而衣服饮食又自失节,更迟迟不去,未免丧生。
每窃自怜,中夜感叹。
此炎所以求休致者二也。
夫才德系朝廷重轻者,年至耆艾或不得谢事,盖国家之所倚赖,盖君父之所眷顾,资其谋猷,仗其忠力,则不可以翻然引去。
如炎者一介散才,譬如九牛一毛,有之何益,无之何损?
兼以多难之馀,气衰胆薄,稍有忧虑,便觉头目昏瞆,心志怔悸。
若更不求引去,郡事未免废弛。
纵使为贫恋禄,岂可贪得不止?
此炎所以求休致者三也。
炎旧因陈舍人英仲、刘郎中硕夫获登门墙,瞻拜不过一再。
及流落去国之后,亦不曾一贡记府之问,其迹若疏。
然蒙钧慈顾念,异于他人,所以肺腑有怀,辄敢罄竭言之。
炎又伏念若其不能揣分,有所希求,则不可以仰渎钧听。
今欲归老山林,全晚节,保残喘,度相公必然矜念,是以言之不厌其详也。
泽雉野麋,放之笼槛,纵之林薮,仁人君子不使一物不得其性。
若蒙大造,获从所请,即未填沟壑之日,皆门下生死肉骨之恩也。
冒犯威尊,下情震恐。
申三省枢密院状 南宋 · 王炎
照对本州于六月十五日未时承受两浙西路安抚司牒,备准江淮制置大使牒,备准三省枢密院劄子,津遣泗州人北还,炎即合遵从发遣。
但于四月三日准三省枢密院劄付湖州守臣,分明该说虽系事目中指名之人,如不愿行者只作刷会回报。
自馀元无姓名官吏兵民等凡不愿行者皆不欲强遣,将所管北来人按时支给钱米,常加抚存照管,毋令疑惧。
炎遵从劄内事理,倍加抚存,于今月初二日准安抚司牒,出给文榜晓谕,如愿归北人前来自陈,仰守臣躬亲抚谕,支给盘缠津发。
续于初十日准江淮制置使司给下镂榜,如有愿归北人,许知委自陈,守臣躬亲抚谕,申取朝廷指挥,当议支给盘缠津发。
本州先出榜晓谕三日,无人自陈,再展两日,又无人自陈。
及承制置使司镂榜,挂在市曹,亦无人自陈,遂申安抚司称本州无愿北还之人。
今来却准安抚使司牒,备准制置大使牒,准发回与先来有愿北归之人,令守臣开具人数姓名,以申取朝廷指挥,前后施行不同。
兼此事颇系利害,守臣不可轻率。
本州先来存恤泗州人不行发遣,系承受宰相执政公劄行下,令本州遵守。
今来发遣泗州人北行,本州既无自陈之人可以申取朝廷指挥,又不曾被受朝省指挥津发。
若欲不行津遣,即违制置司指挥,于事不便;
若欲即行津遣,则元来抚存不遣系有省劄行下本州,今来一旦津遣,本州却不曾有省劄执守,于理不安,须至申闻者。
右谨具申三省枢密院,伏乞庙堂筹度,开坐行下,以凭遵守施行,不敢违戾。
伏候指挥。
〔小贴子〕大口四百四十一名,小口一百九十一名。
共支银一千七十三两,市价每两四贯二百文官会,计程共约支钱二千四百七十贯文。
米约用三百一十九石有○,见在市价每斗四百五文官会,总计一千二百九十一贯九百五十文。
已上总约钱八千二百六十八贯五百五十文,雇钱差人夫在外不算。
本州无钱可以那代,欲乞朝旨或于桩管钱内拨支,或于月桩钱内截支。
乞赐行下,以凭遵守,支用津发。
伏候指挥。
申省状(一) 南宋 · 王炎
照对本州先准省劄,存恤泗州人不令疑惧。
继于六月十五日准安抚司牒,备准制置使司牒,津遣泗州人北还。
于六月初十日,又准制置司镂榜行下,令泗州人欲得北归,具状自陈,为申朝省,支给钱物发还。
牒与榜内事理不同,兼本州又不曾承受朝廷指挥,将泗州人津遣北还,于六月十六日具申三省枢密院,乞省劄行下,以凭遵守。
寻准省劄,令询问泗州人愿还者支给钱物遣还,部送至镇江府都统司交管,不愿还者不得强遣。
仍关会平江、嘉兴府、江阴军,先次遣还讫,湖州次第遣行。
炎今遵守上件省劄指挥,子细访问泗州人,有愿还者令入状,优加津遣,有不愿还者从应月给钱米,不敢强其北去。
仍续行关会平江、嘉兴府、江阴军发遣,已有次第,本州方当准朝旨发行。
炎又窃详此事急迫则易扰,宽缓则无变,此亦不在匆匆,除已遵禀省劄指挥外,须至申闻者。
申省状(二) 南宋 · 王炎
昨准省劄行下,令本州候平江、嘉兴府、江阴军津发泗州人北还,本州续后发遣。
今来本州知嘉兴府等州军见行发遣,今不敢稽缓,又恐运河人多,舟船拥并,宿食亦不便。
今先将有官人李谦等一十户共计大小五十五口,次日将阎本等四十九户共计大小二百四十三口,日下雇船津遣外,有郭珍等七十四户再三询问,称归与不归不敢自必,乞本州申取朝廷指挥。
又外有官人董进一户并郑二等三十九户,愿在本州,不愿北归。
所有愿北归李谦等支给盘缠,不愿北归董进等依旧月给钱米;
所有乞本州申取朝廷指挥郭珍等七十四户候朝廷指挥行下,或津遣,或留住,当遵守指挥施行。
所有夹姓名人数,候津遣定续次申闻,须至申闻者。
〔小贴子〕郭珍等七十二户、僧两人,其意欲住本州,又不敢自必,所以状申,乞朝廷指挥。
欲乞钧慈详酌,若欲存留,或欲津遣,早赐行下。
候得指挥,或留或遣,本州即当遵守施行。
申省状(三) 南宋 · 王炎
照对本州准朝旨津遣泗州人北还,去留随其情愿。
内有愿北还人李谦等五十九户,已于七月十五日巳时支给钱银津遣前去讫,有愿留董进等四十户,已遵朝旨存留,依旧月支钱米外,却有郭珍等七十二户、僧二人,再三询问,坚称发遣与不发遣乞申朝省,听候指挥。
炎于今月十二日已具申讫,欲乞早赐行下。
若朝廷矜恤此曹,欲行存留,即当遵禀存留;
朝廷欲行发遣,即乞明降指挥,即当遵从津遣前去。
恐泗州人多已北去,独有此郭珍等七十二户、僧二人不当更津发迟滞,须至申闻者。
论请岳麓书院堂长劄子 南宋 · 王炎
契勘炎承台旨发下士人周愚陈劄,乞充书院堂长。
炎前此闻其人颇能为诗,至于学问之浅深、行义之优劣,炎实未能知之,不敢轻于所议。
但怪其人薄有生理,久处山林,不宜一旦自荐,求为职事。
既而面承诲谕,谓其人文采可观,但陈劄有请,未甚稳当,令炎更退而商度可否。
夫差一职事,在使府径自行下,岂有不可?
又使炎退而议焉,不惟见其重于许与,盖虚中待下之德,今之君子所未有也。
窃谓书院得名,由山长周式以行义闻于真庙之朝。
今日湘中九郡惟一书院,书院惟一堂长,先生以命世儒宗,主盟吾道,士之一经品题者声价便重,视他人所谓差充职事事体似不同也。
士之制行固非一端,而去就进退之间亦可以观其大略。
如周愚果堪充上件职事,酌之乡论,出自使府,招之使来,人谁间言?
如或不然,前书院堂长物故,其肉未寒,遽然有请,诸生颇以为疑。
今若使居其职,闻者只谓其求而得之,未能厌服士心也。
顾惟不肖获出于先生之门,不敢稍有隐情,乞照炎前状所申参酌施行。
按:《双溪类稿》卷二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龙图阁学士赠特进程公大昌覆谥文简议 南宋 · 王炎
朝请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皇弟吴兴郡王府教授、兼考功郎官王炎覆谥议曰:君子所以著见于世者,其道有三:德以成己,才以集事,言以垂训。
于斯三者苟有一焉,皆足以不朽。
周公旦之谥「文」,才德备也。
晋士燮、赵武之谥「文」,才德各有所长也。
鲁臧孙辰之谥「文」,其言立也。
「文」之谥一,意旨所该括者富矣。
后世士大夫学识浅陋,言辞卑弱,寖不逮古。
于是名公钜卿,间有以文章议论奋立于一时诸儒之上者,缙绅目为斯文之宗,其殁也,遂以「文」易名。
如唐权德舆、韩愈、李翱,本朝杨亿之流是也。
今特进程公,其学富赡而不杂,其识精密而渊深,其发为文章,则根底六经,与韩退之、柳子厚相依仿,而驰骋笔力,骎骎上薄西汉,续作者之流派,立后学之准的。
太常谥之曰「文」,谁敢异议?
然「文」无以见其行己莅官立朝之大致,故又附之以「简」。
按谥法,「简」有数议:一德不懈曰简,平易不訾曰简,正直无邪曰简。
一德不懈,太常议之详矣。
然公才高而气劲,疑若不可附近,而接引后进,谆谆诱训不倦焉,苟有一善,亹亹称道不厌焉。
故在学校为师儒,诸生敬之;
在州里为乡先生,乡之子弟慕之。
是非平易不訾欤?
起于布衣,自致达官,当官而行,惟义是徇,虽无崖异,不肯瓦合,未尝毁誉更其守也。
太上龙潜,公为宫僚,及登大位,公方闲退,杜门谢事,恬淡无求,未尝以进退动其心也。
是非正直无邪欤?
夫学问文章,彰彻如彼,德成行立,超卓如此,合「文简」议以定谥,名不浮于其实也。
请如太常所议,谥以「文简」。
谨议。
上张南轩书 南宋 · 王炎
炎闻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有愿见之心,不可有亟见之意。
外不失人,内不失己,然后其道两尽,是故学者谨之。
三揖而进,一辞而退,古人于去就之际,有义以权之、礼以节之也。
炎幼而学,学而仕,非为道也,而出于为贫,是故浮沉于下位,不敢求当世君子之知。
而敷文刘公惠然顾之众人之中,引而进之。
炎之所以事刘公者有公事而无私请,刘公亦察其粗能安于分义也,而以其不肖之名闻于下执事。
执事者以刘公之言为信,以炎为可教也,亦引而进之。
炎于是踊跃一来,其意以为学问,而非敢以他求也。
炎尝闻学圣人之道,若颜子、曾子则见而知之,若孟子则闻而知之。
孟子之后,道之正统绝而不传。
由汉以来,士非不学,而所以学者不以章句,而以言语文章。
章句之学胶于陈言,而不知古人之用心;
其以言语文章为重者,亦未能入圣人之门而窥见其奥也。
今世论道学所传,学者往往曰自孟子之后汉有扬氏,唐有韩氏。
然扬子以言语求道,韩子以文章求道。
惟以言语求道,故为《法言》,曰「吾以拟《论语》也」;
为《太玄》,曰「吾以准《易》也」。
无西子之美而效其颦,亦增其丑而已矣。
惟以文章求道,故为之说曰:「《易》奇而《诗》葩,《盘诰》聱牙而《春秋》谨严」。
与庄骚、太史一槩而论之,而六经之旨晦矣。
且言语非不可以求道,而道则非言;
文章非不可以求道,而道则非文。
何者?
不落其华,不探其实也。
炎之所谓学者,不过举子事业云尔,言语之辨也,文章之工也,而其技极矣,道则未之有见也。
夫《易》始于伏羲,明于文王,《书》始于尧舜,《诗》始于商周,而《春秋》笔削于夫子。
方其未有《易》、《书》、《诗》、《春秋》也,而禹、皋陶、伊、周之徒其学何从得之?
数君子者为圣为贤,静而正心诚意,动而开物成务,天下之故不能眩其所见之明,成败死生不能摇其所立之固也,则其学固有超乎言语文章之外,而得之心传默授者。
炎返而求之心,索之思,茫然其未有得也,故愿见先生而请益焉。
炎以为学道者其始必有所传,而其终有以自得之。
有所传者学之方,而自得之者其至也。
孟子之学传于子思,子思传之曾子,曾子则亲见圣人而师之。
「一贯」之妙,夫子不以语门弟子,虽赐之达不与也,而独以告曾子。
曾子曰「唯」,一「唯」之外,曾不容声,而门人问焉,乃以「忠恕」语之。
忠恕非一也,非一则曷为语之,忠恕非一而可以入道故也。
子思之所传者忠恕尔,曰「中庸」,曰「至诚」,子思有以自得之。
孟子之所传者中庸尔,曰「尽心」,曰「养性」,孟子有以自得之。
故曰自得之则居之安、资之深,取之左右逢其原。
而自得实难,其入有门,则其初不可无传也。
盖自孟子之后,道之正统绝而不传,二程先生鸣道于伊洛之间,则道之正统绝而复传。
今世语伊洛之学者非无其人,然其下者不见于践履,其高者未免于差也。
夫不见于践履,则言远而旨近,似达而实蔽;
而不免于差,则将以明道,适以害道而已矣。
先生之学,其传之也得其宗,其行也力,其守也笃,其自信也坚,此今世学者之指南也。
《语》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
夫学者于其所见,毫釐有所必计,惧其差也,故必即有道者正之。
况未有所见者,而可无以发其聩聩乎!
炎为举子时,迫于伏腊之不给、甘旨之无以奉亲也,而假馆于他人之门,得学之功十三。
及出而为吏,虽不敢一日舍学而嬉,然有公家之事,食其食,亦不敢苟也,而得学之功十一。
今将挈其孥以归,杜门却扫于歙山之阳,早作夜寐,以求增益其所未能,策励其所不逮,是故愿一见先生以发药其愚。
夫檃括多枉木,不然则不直;
良医多病夫,不然则不瘳。
圣贤之门,来者无绝法也。
先生以为可教而教之则幸矣。
论十篇以为贽,固以占其是非也。
诗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先生之道,四海学者之所尊仰也。
诗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先生肯赐之教诲之言,炎不敢不奉以周旋也。
干冒台严,不胜战惧。
上林鄂州(子中) 南宋 · 王炎
炎闻物无必贵,亦无必贱。
荆山之玉,天下之至贵也,而方其未有所遇也,献之者三刖其足;
不龟手之药,天下之至贱也,而及其有所遇也,用之者裂地而封。
物之贵贱无定如此,炎推求其故,而为之太息以悲。
夫天下之士,谁肯甘心于无闻,然不幸而无所遇,则困于布衣,沈于下寮,卒与草木俱腐者不可胜计。
幸而有所遇,则策足于青云之上,取富贵立功名者,千百人之中不能一二也。
嗟夫!
士欲有闻于当世,诚可谓至难也已。
炎生十五年而学为文,三十有二年而仅登进士之科,犬马之齿四十而蹭蹬于九品之贱,激昂之气已衰,飞腾之念已绝矣。
天假之幸,获趍走于明公之门,不惟奉令承教可以免罪,又辱矜怜而奖提之。
炎之始望,本不及此。
夫木落故荣,水涸故溢,月亏故生,虫蛰故伸,天下之理,得失相乘,穷通相因,损益相权也。
炎之不才,自揆无以求知于当世之君子,于无所侥倖觊觎之中而独遇明公,人所贱而肯贵之,人所弃而肯收之。
岂不龟手之药,或可以裂地而不止于洴澼絖耶?
贵贱在炎之终身,而可否在明公之片言只字,炎不敢不言,亦不敢渎也。
雁之不鸣则不才,而金之踊跃自言则不祥。
不言则是不鸣也,言之之渎则是踊跃也,明公必有以处此矣。
杂文一编,因以为贽,非敢以为文也。
干冒台严,不胜恐慄。
上林鄂州书 南宋 · 王炎
炎一介书生,始出而从仕,获居属吏之末,无半面之识,无游谈之援,无葭莩之奥助,无左右之先容。
明公察其临事不苟而信其廉谨无他,取其寸长而略其所短,降辞色以待之,无以异于哲父察兄之爱其子弟,古人所谓知己者不过是也。
虽然,士之遇知己也固难,而不负知己者尤难。
炎退而深思熟虑,求可以献其区区之诚者,而未有以藉口。
今有所闻于道路之言,亦不敢默。
抑尝闻之,不可以言而言谓之妄,可以言而不言谓之隐。
妄非也,隐亦非也。
何者?
有所隐则不忠也。
炎荷明公知而爱之,岂可不忠于下执事?
事有利害关于民而出于明公之所专行者,不揆愚戆,辄有所言,不识明公肯恕其狂而听之乎?
且天下之事不过利害两端而已矣,有利则行,有害则止,天下莫不知其然,惟利害之相半者不可不审也。
自绍兴中经界之法一行,而江浙闽蜀之地寸量尺度,无有隐漏。
惟湖右之田屡经兵火,荡为瓦砾之场,鞠为草莱荆棘之墟,狐狸所居,豺狼所嗥,人烟几绝,故经界之法不行焉。
比年以来,朝廷宽恤,州县招诱,四方之流移者稍稍聚集,而疆畎渐修。
然民之占田者往往广作四至,侵耕冒佃,故租赋不均而争讼不息。
明公盖忧民之不能无扰也,故以请之于朝,立为三月之期,而使民自陈。
占田之多而不自陈,与自陈而不实不尽,则告者得田;
浮浪之人而告焉,不得田而得赏。
炎以为明公之意本以利民而求息词讼,然词讼未必遽息也。
窃闻闾巷诽谤之议,皆曰:使民违期而不陈,彼且以不陈告之;
先期而自陈,彼且以不实不尽告之。
夫民虽自陈而有不实不尽者,盖湖右之地既未尝方量,凡佃田者只以十分纽计为亩。
炎未知明公欲民自陈之实之尽者必以六十步为角,四角为亩欤?
抑亦只纽计分数,多增苗役欤?
夫苟止于纽计分数多增苗役,则凡自陈者若用亩角打量,隐漏尤多,告讦者得藉以为辞,官吏亦无由可绝其辞也。
若必积步为角,积角为亩,则去年户部看定叶承议所请,已曾行下,谓方量之法恐至括责搔扰,不可施行。
今欲遽用步角打量民田,则与行经界之法何异哉!
必不得已,使民依方量之例,有十亩之田必以十亩自陈,有百亩之田必以百亩自陈,而后欲告者无所容其喙,窃恐民有所甚不堪也。
夫田野之利病,惟出入于田野者能知其详。
且今占田之广,大抵其初斩荆棘剪草莱而耕之,固有以数十亩为一亩者。
虽接次自陈,然犹以数亩为一亩。
本欲诱民使耕,故宁捐閒地以予之,而不欲校赋役之多寡。
然每亩所输于官者,役钱以四百八十文为率,苗米以一斗为率(崇阳如此,他邑恐多寡不齐。)
而计其所得于田者,膏胜之田一亩收谷三斛,下等之田一亩二斛。
若有田不能自耕,佃客税而耕之者,每亩所得一斛二斗而已
且以三斛计之,秋熟之时粜谷一斛,得钱二百五十文,是二斛之谷方能办一亩役钱,馀有一斛用以输米一斗,凡诸色费用皆取办于是。
若以四角为亩,每亩所收尽以输纳犹不能足,况下等之田所收不多,佃客耕之者其入尤少,民何以堪其责哉?
大抵湖右之田与江浙闽中不同,虽有陆地,不桑不蚕,不麻不绩,而卒岁之计惟仰给于田。
缘其地广人稀,故耕之不力,种之不时,已种而不耘,已耘而不粪,稊稗苗稼杂然并生,故所艺者广而所收者薄,丰年乐岁仅可以给,一或不登,民且狼顾,非江浙闽中之比也。
今江浙闽中之田每亩所纳役钱不过三四十文,所纳苗米不过二三升而已,未有纳役钱五百、苗米一斗者。
则湖右之民占田虽广,亦一亩供数亩之税矣。
或曰:「江浙闽中苗役虽轻,然有夏秋税绢与折帛茶租银钱及豆草之属,至于丝绵䌷布,随其土产之所有者各有所输,其数不鲜也」。
是则然矣,然江浙闽中能耕之人多,可耕之地狭,率皆竭力于农,每亩所收者大率倍于湖右之田。
又其秋熟而收,新陈之交而粜,所得缗钱较之湖右则又数倍矣。
兼其人既勤于本业,必蚕必绩,故所输虽多,而民力可办,是未可以一律齐也。
然炎世家于徽,江东之人也,窃见比年中产之家困于输赋之难,举债鬻产以应县官之期限者,十室而五。
在彼犹有所不堪,则此土之人不少有以优之不可也。
夫御久安之民者其法犹可严,抚新集之众者其令不可急。
何者?
宽之则聚,而急之则散故也。
向也惟患地之不辟、民之不集,故诱之使至。
今也耕垦犹未能遍,则责其占田之多而开告讦之门,民其能无觖望乎?
夫浮浪之人游手而不事生业,无赖而喜讼,平时惟恐无以挟持良民之短长,今明告之曰:「我许尔告人占田之多者,尔能告,吾以赏与尔」。
又明告之曰:「所得之赏凡百缗」。
夫讦人之罪而己获厚利,彼何惮而不告哉!
是官之所得者不多,而民被其扰有不胜言者矣。
或者必曰:「使民有田者自陈以实,虽喜讼之徒亦不能告也」。
是不然。
今使人有百亩之田,必以百亩自陈而后实,以九十有九亩自陈,谓之不实不尽可也,则可告者连墙接屋矣。
如尽其实以自陈,民力不堪,逃者必众。
自陈必实,因人之告籍其田而归之于官,苗役既重,谁复承佃?
已垦之田一二年又复荒而不耕。
则是自陈不实,所以长告讦之风;
自陈必实,又以致逃移之患,二者均有害也。
炎以谓若欲优厚于民,则往年李显谟所请之说为善。
准乾德四年诏书,诱民开耕,已耕之田,更不通检。
夫宁使官之所入者少,而不使民弃田而不耕,故曰此优厚于民之说也。
若欲斟酌其中而处之,则去年户部看定胡知军所请之说为善。
凡民田之荒者立限一年,如一年之外犹荒而不耕,许人陈请,仍不许请已耕熟田。
夫熟田虽多而不问,荒田不荒而可夺,故曰此斟酌其中之说也。
若欲尽其详,则莫若尽行方量,而以分数从轻起税。
夫方量则均,均则词讼可息;
以分数从轻起税,则民不告病,民不告病则安其业而不至于流移。
故曰此尽其详之说也。
虽然,前之二说在明公既不可以复行,而后之一说在明公亦未可以遽议。
幸而明公之敷奏欲民自陈亩角而未曾该税打量。
炎有二策,敢以为献:其一,欲乞明出榜文,行下诸县,详谕民以自陈之说。
凡隐匿之多者,则十亩之田使之再增十亩,百亩之田使之再增百亩;
如隐匿之少者,则十亩之田使之再增五亩,百亩之田使之再增五十亩
所陈已及此数,虽有告者却而不受,则民有所恃赖矣。
其一,欲使民自计在户之田所收之数若干,田邻保明,同共罪罚,自陈于官。
令佐总其一县之大数,以均敷其租,于旧额之外而倍增之。
则公家固有所益矣,不必待奸民之告讦也。
然增田之策不能无欺,其事简而易行;
均税之策可以无偏,其事繁而难举,更在明公择而用其一说。
不然,宽其期限,兼是二说以喻民,使之各从其便而行焉则可矣;
舍是,非特长告讦之风,致流移之患也。
以崇阳一县言之,又有甚可虑者。
闻之土人,曩者人烟断绝,荆棘弥望,暴客啸呼出没于其间,白昼操戈杀人,掠取财物。
县之官吏非特熟视而不敢谁何,且惴惴然不能自保。
绍兴末有郑提干者来治是邑,始置鎗手防护,数与贼斗,无虑杀数十人,自是盗贼之踪稍绝。
然所谓鎗手者,多流徙而至者也。
今一旦窘于赋役,且散而他之,则道涂乡落不能无枹鼓之警也。
炎之愚何足以谋事,然荷明公知而爱之,是以驰心于门下,怀不能已,辄有所言。
不然,以属吏之卑望专城之重,兢兢焉奉令承教犹恐有咎,岂敢若是喋喋哉!
干犯台严,无所逃罪(《双溪集》卷一。)
人:原无,据四库本补。
⑴ 有牛具粮种者,主客以四六分,得一斛二斗。若无牛具粮种者,又减一分。
⑵ 崇阳、通城、蒲圻大率如此,他县可增益者不能尽知。
上刘司业文潜书 南宋 · 王炎
炎闻为下能缓于求知,为上能急于求士,则疏贱者必不见遗,而所谓贤且才者皆可以有闻于当世。
自夫上之求士也略,而下之求知也重,夫然后贵贱之交始离而不合,而士之湮没老死而无闻者始众。
盖当今之世,爵位通显而号为当路之贵人者,其自处甚高;
而微官小吏之事之者趍走于门庑之下,伛偻而升堂,屏息拱手而却立,其势若不可聆其謦欬之音而冀其一顾。
间有预使令、蒙荐宠者,问其所自,则宦学之旧也,姻党之私也,权要之请求也。
苟无是,其见遗也必矣。
故夫布衣寒士孤立而无援者学而仕,仕而求达也实难。
幸其自知之明、自信之坚,则宁不达而止尔,而不肯挠而为非;
自知之不明、自信之不坚,则相率而为躁竞,苟可以媒身者无所不为,而恬静刚介有守之士不以为僻,则以为拙矣。
家有拱璧,其直千金,韫椟而藏之;
扣人之门而愿鬻,则其物必贱。
士诚顾其中而稍有所挟,岂其果于自轻其身,不知进退去就之有义、穷通之有命也,而逐逐焉舍己以徇人,则其人之贤否不问可知矣。
炎新安之贱士也,流落湖外,于今二年。
其仕不居人之先,其齿不居人之后,固不敢谓自知之明、自信之坚者。
第惟其至愚不肖,无以求知于当世,是故进则不敢有侥倖之心,退处其贱而安焉。
明公持节鼎来,未踰时也,而道路往来者之言曰,今之君子是是而非非,见恶必怒,闻善必喜,未有如明公之别白无疑也。
炎方以未得进见于堂下为恨,继又闻之,太守林侯、通守赵侯忘炎之亡用,而以其姓名闻于执事。
明公不待识其面目,而以二侯之言为信,遂有意于收录之。
甚矣,明公急于求士,殆不啻在下者急于求知也。
然炎于此有所甚喜,而继之以惧。
夫明公居今之世,不徇今之俗,其学足以明天下之至正,其气足以全天下之至刚,其节足以守天下之至直,后进之士尊而仰之,如太山乔岳,惟恐不获附托于门墙。
炎独何为者,未及拱揖拜伏于前,明公乃欲一举手而振之泥涂之中,此天下之至幸也。
岂特炎以为喜,僚友交游实为炎喜之。
虽然,明公以部使者之尊廉访一路,此天子耳目之寄也。
有所可否好恶,所以示天下之公,岂其于一介无闻之士,独私喜之而私与之,其与之也则必有以望之也。
而炎也为贫而仕,携其孥以就斗升之粟,其计本以糊口,而其愚且不肖无所堪用也。
明公有以望之,而炎无以应,固惧夫见与之亟,其不免于见弃之骤矣。
虽然,此小人之过计也。
君子之于人也,待之以恕而不严;
苟严矣,其望之者厚而责之者重。
人始病乎为善之难而至于自弃。
君子惜其自弃也,故待之者恕,则望之者轻而责之者不详,其可用也则用之,其未可用而可教也姑教之。
炎以为士之自立于世而著见于不朽者有三,其上以德,其次以功,又其次以言。
有德,贤者之事也;
有功,才者之事也。
既不能贤,又不能才,其身未寒,其名先没矣。
故尝毕力于区区之空言,而其文之鄙陋,近不可以行于今,远不可以传于后者,则无师法之病也。
孟子曰「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
是故奔走而来,斋心而有请也,幸明公授以规矩而使之守之。
非明公之不遗微贱,则炎随群而进、逐队而趋而已矣,不敢若是渎也。
干冒威严,无所逃罪,惟执事者贷之。
上刘司业书 南宋 · 王炎
炎尝闻富贵则安荣,贫贱则困苦,其势然也。
人情不甚相远,谁不欲释其所困苦者而趋其所安荣者?
然自一命之士等而上之,以至于天子之宰辅,其为富贵始极。
而天子之宰辅,天下之人岂可尽躐等而进居其位?
圣贤以为使人仰视其上之富贵而不以为过,俯顾其身之贫贱而不以为歉,不可无以节其情之逐逐也,故明义命之说以示天下曰:「可则求,不可则止」。
量己而已,无侥倖以争其所欲者,义也。
求之有道矣,而得与不得特未定也;
得与不得未定,虽智力无所施焉者,命也。
士诚安于义命,则其未达也亦徐徐云尔,于中无躁心;
其卒于不达,亦悠悠云尔,于中无怨心。
自夫义命之说不明于天下,而后士之羞贫贱而苟富贵者不可复禁。
甚矣夫,风俗之弊也!
今世之士自其为学之初,取古人纸上之陈言,手抄而口诵,其身之所营,其心之所思,无非为利达计尔。
试于有司,幸而在选,则其求进之心愈亟。
今朝廷之法必用举主三人而后许其关升;
既关升矣,又用举主五人而后许其改官;
自改官而上,其阶秩始可以岁月积久而得之。
则夫未脱于选人者,固以举主为重也。
所重在此,则所急在此,患其求之不得也。
于是有谀辞谄说以为说,遇事诡随以为容,求诸公贵人之书以为之推挽。
谈义命于今日,人不掩口而笑其迂者几希,而圣贤之教刍狗矣。
且夫荐举之法,本以搜罗天下淹滞之才;
及其既弊,士不安于义命而惟苟得之为贵,故其姓名之登于奏牍者,固杂出于贤不肖能鄙之间也。
必贤者、能者得之,则人无觊觎。
自夫杂出于贤不肖能鄙之间,有所谓寻常庸流者亦幸而获进,无惑乎士之不安于义命而亟于有求也。
士诚居山林,事枯槁,长往高蹈而不返,其亦可以无求矣。
一出而从仕,欲少伸其所怀,则不能袖手缄口而无求。
此炎所以犹有望于明公也。
且炎之不才,容貌不足以动人,而言语不足以自文,其甘心于贫贱久矣。
天假之幸,明公不弃其不才而许其趍走于冯茵之侧,瞻望颜色,粹然以温,听教诲之言,清明和缓而不怒,则炎之有求诚未可以不安义命自疑也。
明公阅人,见其眉睫而知其肺肝,炎之可取而不弃与夫可弃而无取,无以逃执事者之照察矣。
然非饰其不腆之辞,则无以自见其区区之情。
惟明公不以为不安于义命而矜之,幸甚。
干冒台严,不寒而慄。
上苏郎中书(一) 南宋 · 王炎
炎尝谓学而欲仕,仕而欲达,天下之情一也。
然达者常少,不达者常众,则亦有由矣。
韩淮阴,国士也,不遇萧相国,则终身一都尉尔;
张柬之,奇才也,不遇狄梁公,则终身一司马尔。
士之浮沉于下寮者,虽当世之豪杰且不能自奋,况碌碌而无奇者乎!
故扫门以见相君,执御以事先达,非躁且谀也,刮磨涤濯,借之声光,其势固有待也。
郎中用心之公如权衡,用智之明如止水,士非贤且才者,虽有竿牍之荐、葭莩之援、牙颊之助,未始一举手引之,则固严于所取矣。
虽然,郎中家世之光融、人物之俊伟,后进者望之以为龙门,此炎之不肖所以亦起扫门执辔之念也。
且炎新安贱士也,挹英风,闻高谊,愿自托者有日矣。
备员侯泮,而王节之光实照临之,此天畀以幸会也。
然炎承乏垂及一年,方其始至,望郎中之颜色渊然而静,辞气肃然而简,退而思之曰:「是上下之情未通也」。
欲有请焉而未可。
既数月,颜色凛然而严,辞气愀然而厉,退而思之曰:「惟其不才而取弃也」。
欲有请焉,而不敢。
比者望郎中颜色盎然以和,辞气雍然以乐,退而自喜曰:「是可以言其私矣,失今不言,是自弃也」。
抑又闻之,龙泉太阿之剑天下之利器也,方其埋于牢屋之下,曾顽铁之不若也。
一旦雷、张二人者知之,则腾而为紫气,变而为蛟龙,世皆惊焉。
人之有所遇,犹夫物之有所遭也。
郎中其进之欤,则炎命之通也;
其弃之欤,则炎命之穷也。
通穷之占决于今日,不言则无以自见,多言则渎矣。
干冒威严,不胜恐惧。
上苏郎中书(二) 南宋 · 王炎
炎闻仕于州县者虽微官小吏,莫不各有其职,不称其职而居其位,窃位也,而食其禄,窃禄也。
郡文学不听狱讼,不治金谷,仕者类曰:是其职简静而易为。
而其才不足以趣办一切者亦乐于居之,人往往指目之曰:是职大抵不才者之委也。
然自大体观之,朝廷开设学校,所以养人才,厚风俗,将于是乎在。
人才之不成,风俗之不美,为教官者则亦有罪矣。
炎不肖,备员庠序,方其始至,不能有所建明、有所更革,是则犹有可诿者,曰:「当路之人未能通也,诸生之能鄙贤不肖未能辨也,是以姑徐徐云尔」。
今将一年矣,犹默默在此,视学校之弊,不能举手一有所为,启口一有所言,不谓之窃位窃禄,可乎?
故其职有不可不为、不可不言者,请试陈之,惟郎中听焉。
其一曰:本学聚生员溢于百人,所恃以为倡率者,其大则正、录、直学、经谕,其小则斋长、谕也。
而法度不立,升黜不正,为大职事者多以请托经营而得之,其人非有行义可观、文学可取,足以为诸生之法者也。
而诸生之中,因春秋二补而入学者又不能无假手之弊,故虽市井庸流或得以窜名寄籍于其间,聚而食者贤者常少,不肖者滋多。
欲以法度绳之则谤议起矣,不然则牒愬兴矣。
玩习为常,恬不知怪,而士风扫地无遗。
故父老之爱其子弟,与夫乡曲之善士自爱其身者,视学校望望然去之,招之且不肯来,况欲其以补试而住学破供乎?
今者秋试之后,请告而归者十且六七。
炎以为于此时招致士类之贤者而使充大小职事之阙员,以倡率诸生,则庶几喧躁浮竞鄙薄之风可以一变。
今采诸公论而得之者无虑二十馀人,或志气坚正,或操守淳笃,或闻识淹博,或文采秀丽。
虽不能尽识其面目,然公论所与,则与夫请托经营以求为职事者固万万不侔矣。
此事在炎虽可以专行,然有所甄别,黑白分明,则不肖者有所不乐。
必台府主张其说,不为浮议所摇,而后士人修洁博习者可以使之朋来矣。
其二曰:仕之在官者、士之在学者,凡有禄必有职也;
无职而有禄,不可以与而与之,伤惠矣;
不可以取而取之,伤廉矣。
今潭之学,有学宾者二三人,在外而请俸者也;
有养老者十人,无职事而得俸者也。
夫此十馀人者,率之以事,则曰吾老者也,不当以事相浼;
裁之以规矩,则曰吾老者也,不得以法相绳。
甚者倨傲简诞,无所不至。
而月取俸钱三缗,总而计之,月费近四十缗。
使一学之财用有馀,捐此四十缗以与之,犹可以不计;
今财用已竭矣,以生徒百员为率,则俸雇供给之类月俸四百馀缗,岁度用五千馀缗,而杂有支费不与焉,而所得于府者与所歛于白地者近三千缗尔,其馀则取给于所收之米。
旧米之可粜者仓廪既空,而此十数人者无职事而月取俸焉,如执券以责偿,莫敢少缓其期。
此诚不可不削也。
虽然,是十数人者或孤老可怜,或利吻可畏,或险薄可猜,若决于削去其俸,则谤詈不旋踵而腾踊矣,此诚不可以遽削也。
然朝廷近旨,凡职事在学令所无者皆罢焉。
学宾、养老俱非著于学令者也,苟隐默而不言,台府廉而知之,炎则有不奉条令之罪矣。
且以职事论之,直学掌一学之出入,经谕分一斋之讲说,而月得两缗;
斋长、谕主一斋之事务,而月得一缗。
彼十馀人者为其老而优之,许其住学破供,是岂不可,乃月以三缗与之,虽直学、经谕反有所不若,不已过乎?
况又有年未七十,实未尝老,粗有生理,实未尝贫,而因缘在学,规图三缗之获,则尤鲜廉寡耻矣。
是又不可不削者也。
夫予之则喜,夺之则怒则怨,人情大抵然也。
今一旦削其俸给,则此数老者之怨怒萃焉,炎固不敢避也。
事无细大,使人人俱欲避怨而市恩,则侥倖之门不窒矣。
惟台府主炎此议,断在必行,则庶几节冗食、减虚费,可以少宽一学财用之急矣。
其三曰:本学自湘西迁于郡城者逾四十馀年,而殿堂门庑至于斋舍往往损弊,不可不修。
使学之钱谷有馀,犹难于兴工,况匮乏乎?
故熟视其弊,无如之何。
夫道宫佛庐金碧相映,而先圣之殿、御书之閤、书生之室颓敝不支,此炎所以有感也。
然计其用度,欲略葺之,非千缗不可;
少加工焉,其费又再倍于是。
此炎所以不得不有所请而难于遽言也。
曩者侍郎李公在此,炎乘间一言之,李公曰:「方修郡治,复修贡闱,俟二役既毕,则次修郡庠」。
炎由是不敢再有所请。
在今日则不可以复默也。
炎寒乡之晚出也,家世中衰,为贫而仕,非敢激昂奋发,趋赴事功。
然汩汩随俗,备员素餐,心亦耻之。
近者望见郎中之颜色温然以和,侍坐听言又谆谆然不倦,是亦可以有言矣。
故其事目具之公牍,而其情曲折见于此书,惟少垂顷刻之暇,俯赐采览,察其区区之怀,而不拒其僭渎之罪,不胜幸甚。
干冒威严,无任战慄。
上王右司书 南宋 · 王炎
炎闻六经载事之简严而用法之精密者,莫过于《春秋》。
《春秋》于城一邑、筑一台一囿、作一观、新一厩,无不谨而书之。
僖公贤君也,在位三十二年,虽新作南门,亦笔之以示贬,以为有国者当惜民力、节财用也。
至于泮宫敝而修之,《春秋》无见焉,则无讥乎尔矣。
不惟无讥,《鲁颂》四篇皆美僖公,而《泮宫》之诗居一焉。
非不役民力、费财用也,无讥于《春秋》而有美于《颂》,何也?
天子之学曰辟雍,群天下之士而教之。
诸侯之学曰泮宫,群一国之士而教之。
故学校者人才所从出,风俗所从始也。
学校之废,则无以养人才、厚风俗,故《青衿》之讥见于《郑风》,而《泮宫》之美著于《鲁颂》。
今之州郡,古诸侯国也;
郡有校宫,即侯国之泮宫也。
潭,衡湘会府也,使节帅符莅焉,其学校宜崇丽显敞,始足以称价藩之体。
今为屋数百楹,养士溢百人,而先圣之殿、御书之阁、师生之庐寖以颓剥,炎以为此台府所宜垂意也。
或曰:「今之学校文具尔,非实能养人才厚风俗也。
方州县用度告乏,而欲用工于学校,其事缓而不切,其言亦迂而不足知时变矣」。
炎窃以为未然。
夫因其敝而修之,其为费尚轻也;
少缓岁月,俟其大坏,则必当更造。
大坏而不更造,以会府之学校而鞠为荆榛不可也;
必更造之,其费视今数倍矣。
此不可不修者一也。
道宫佛屋,其徒竭力为之,丹碧相照,而先圣之居熟视其敝,不过而问焉,可乎?
且先圣所为尊于万世者,固不在乎屋宇之闳丽,然上漏下湿,生徒肄业者无以庇风雨焉,则青衿散矣。
此不可不修者二也。
夫告朔之礼虽废,而饩羊不可不存;
教养之法虽坏,而学宫岂得听其自坏哉?
郡文学未必人人不能训导也,诸生未必人人不能率教也,葺屋庐以待之,则养人才、厚风俗者其意尚存。
此不可不修者三也。
且所修之费尝试计之矣,略葺之,度用千缗,加工焉,其费当倍于是。
台府有意为之,其事亦无甚难者。
炎寒乡晚出,家世中衰,为贫而仕,默默在此且一年矣。
右司持节鼎来,炎旅进退于属吏之中,辱降辞色眷予之,是以敢有所请。
惟少垂顷刻之暇,察其区区之怀,而恕其喋喋之罪,不胜幸甚。
干冒威严,流汗无地。
与潘徽猷书 南宋 · 王炎
炎尝谓贵贱之际位貌有间,则其情意隔绝不通,此今世士大夫之公患也。
炎近者一再侍坐,仰见先生存心清明洞达,不乐人之徇己,而喜闻人之尽言,今之君子不能及也。
然炎获附于门墙之日犹浅,是以有所怀而未敢吐露。
先生受新命往镇海邦,炎也一官拘系于此,遥睇茵凭,繇是有云山修阻之间矣。
有所怀而一言之,兹其时也。
虽然,愚者言之,智者听焉,顾何所益,第曰犹愈于不言云尔。
炎之所欲言者,其一曰:治世者以人材为急,而荐举,取材之门也。
今之在上位,其为关升、改官,举主岁有定数。
剡削之际,不徇于私昵,不夺于权要,有如先生者,炎未之多见也,况望其于尺度绳墨之外,振淹滞、拔寒畯乎!
夫十步之内必有茂草,岂有一路之远,连城十数,而无一士可荐者?
近者留帅尚书之在蜀,赵帅侍郎之在闽,盖尝荐数士矣,谓闽蜀有才而他路皆无有,可乎?
士之名过其实、行负其言、自媒以进者,诚不足举,其有所挟者沈静自守,穷则独善其身,而达则有益于国,是不可不举也。
先生用心之公,耳目闻见之长,苟有才者,不患不知。
今日州县间善类消汩而不振,择其尤者振而起之,使之靡然风动,而作其功名之心,则将美才辈出,所补于公家不细矣。
其二曰:外任之重者大有会府,次有职司,皆得以按其属部之吏,所以禁贪浊、惩不职也。
昔汉部刺史以六条察州,五条以察二千石,而一条以察大姓强宗,墨绶以下不与焉,非固严于其大而略于其小也,以为大吏有所畏忌,则其小者不治而自肃也。
今外之台府与内之台谏均,则有所奏劾。
炎窃谓台谏不论贵近而论庶僚,台府不按郡守而按小吏,则人情不服而法不行。
炎昔在荆州,闻南轩先生之言曰:「帅桂四年,但按四郡守。
微如簿尉,纵有奸赃,为害也小,不若先治其大者」。
此至论也。
若郡守歛饬,则郡自郡丞、县自县宰以下,谁敢复肆为不善哉?
其三曰:天下之事公则平,私则偏。
狱讼之曲直多失其实者,起于典狱之吏之私也。
然彼岂能遽行其私哉,上之人喜自用其聪明,而先示其下以予夺可否之意;
下之人设为游辞,钩以上之微意,以上下其手而阴济其私,上所欲宽则出之,所欲重则入之。
躁者假是以求知,贪者假是以求利,而幽枉之情无告矣。
事既付之有司,此不以问,彼不以告,使之无所观望,平其心而推究焉;
案牍既备,情法既正,然后从而察之,平其心而予夺焉,则庶几乎曲直之各得其情也。
夫人之情不为利诱,不为害怵,惟卓然有守者能之,中庸之人鲜不有所移夺。
是故示人以予夺可否之意者,最决狱之大弊也。
其四曰:凡事无全利,立法者惟其害少而利多,则可以行之久远矣。
二广盐法,或官鬻,或商贩,其法屡变而不定。
近日许商贩而禁官鬻,其意非不善,其名非不美,然利归于商贾,不惟民食贵盐,而州县经费无所从出。
盖闻诸道路之言,谓广西州县之吏有累月不得俸给者。
夫千里宦游,深入瘴雨蛮烟之间,而其妻孥乃有号寒啼饥之患,若是而责以廉勤,其可哉?
朝廷近日下都省集议,盖亦知其法之未便矣。
广东煮海而广西贩鬻,其事势固相关也。
苟有便于民,有益于公家,从而议其因革之宜,毋徒曰此提转之职也,则惠之所及者远矣。
其五曰:才有短长,职有剧易,对移之法使之两易其职而各尽其才,此美意也。
今则反是,为牧守监司者怒一令则对移以一丞,怒一丞则对移以一簿尉,怒一簿尉则对移以一监当官。
所使之对移者间有不曾识其面目,况能悉其材之短长乎!
所谓因材任职者,姑以行牧守监司喜怒之私而已矣。
辨其职之剧易,察其材之短长,而不参以己之喜怒之私焉,则法行而意存,人各尽其材,材各称其事,不患其有不举之职也。
夫炎之所言者书生之常谈,无高论也。
然使平平之说得以达于司听,先生受而不拒焉,士之闻风而起,愿自效于门下者必众矣。
九九之术,齐侯设庭燎之礼以待之者,用此意也。
干冒威严,不胜战慄。
上卢岳州书 南宋 · 王炎
炎近蒙使府差人索前官任内旧欠钱物,自惟下邑属吏升沉去留,有福有祸,皆在判府之颐旨,岂敢不敬以承命!
惟其穷乏之甚,无所从出,是以详悉申禀,乞赐蠲除。
方惧以螳螂之臂抗隆车之辙,得罪无疑,乃蒙颁赐诲劄,封示使牒,仰见薰慈待遇之厚,然尚未赐蠲免。
炎是以不惧再三冒渎之罪,犹欲有所开陈,更乞少霁威严,以终其说。
炎窃谓州府财用必取之邑,邑之财用必取之民,上有所取,下所不可辞也。
然临湘财用则无所从出,何也?
夏秋租税,县下所谓常赋也,而临湘不然,夏科有钱,秋科有米,一文一粒以上并赴使州交纳,无常赋可催,无奇○可取,无羡馀可得,无渗漏可察,财用无所从出一也。
酒榷正税,县下所谓生财之源也,而临湘不然,一市百家,无十金之肆,一乡千户,无百钟之藏,既无交易,商旅不来。
况又阻以团山、窖港二渡,客旅出于管下者东自鸭栏,西自道仁矶,取捷以行,不入县门,所收税钱每日不过数百至一缗极矣。
榷酒之利,除米曲柴水之外,每日不过得数缗之息尔,则财用无所从出者二也。
除此二者既无所从出,其他如鱼湖之利,可以供版帐之定数,此则华容之所有而临湘之所无者也;
如茶山之利,可以补经总制钱之失额,此则平江之所有而临湘之所无者也。
不免因词讼乞丐钱物以充月解,而临湘民讼又且至少,固有终日坐于庭而无一纸牒诉者。
偶然有之,分决曲直,遂乞钱物,身为长吏,官号亲民,职当抚字,而自蚤至夕汲汲然惟以乞觅钱物为事,此何等举措哉?
上有戾于法,下有愧于民,中有歉于心,炎所以亟欲求去者盖为此也。
况入四月以后,江水泛涨,商旅不行,农桑之务,民在田野,县市寂然,谓之荒月。
于匮乏之中,又最匮乏之时。
而责其补解旧欠,则其势尤难。
幸遇判府万间之庇,汗颜苟禄,其罪多矣。
月解见在无欠,炎也何能,皆判府覆护之赐也。
然究心趣办,亦已不遗馀力矣。
而责以前官之旧欠,若之何而承命哉!
譬如尪羸之人荷担而趣,方以颠沛陨穫为忧,而又曰其力未尽也,必使之身负百钧,日趋百里,则拆骨绝筋而死矣。
且据使府行下所欠者千缗,更除豁权官任内所支俸钱,所欠亦止五六百缗尔。
在使府得此未必大有所益,在陋邑办此则不翅如挟山超海之难也;
在使府蠲此未必甚有所损,在陋邑免此则不翅尪羸之人一旦获释重负也。
再三违使府之命,当受诛谴。
然苟且承命,他日决无以应,则亦终不免于得罪。
是以首鼠于依违之间,卒一吐其情而告也。
且县库之钱公家之物也,分文以上悉留以申解归府,为长吏者第视簿书守管钥焉尔。
若其有馀不肯申解,即其意谓何?
今方旦夕忧虑,以不足为患,非有馀而贮蓄之也。
夫顺之则喜、违之则怒者,世俗之情也;
顺之不喜、违之不怒,惟其是而已矣,此大贤君子之心也。
炎是以无畏惧而一言之。
如蒙大造,特赐蠲免,非特炎之幸,亦一邑之幸也。
况判府之入觐有期矣,敷奏之间必及荆湖之利害,为圣天子极言之,使无名之科敷或如江陵一州派之人户,或如鄂渚一州责之酒税,而科罚献助之说不行焉,岂惟临湘一邑之幸,乃一州四邑无穷之福也。
干犯威严,罪不可恕,不胜战慄。
上刘岳州书 南宋 · 王炎
炎尝谓君子畏义,中人畏法,小人犯法而趋利。
天下之君子常少,小人常多,故为国者不可废法,所以禁其趣利而道其畏义。
君相立法者也,内则御史,外则监司,行法者也。
郡守奉法以治其属县,县令奉法以抚其民。
民微矣,与令最亲,去郡守远,去监司又远,去朝廷则又大远。
令贤欤,则法存而民安,是为国培护其根本也;
不贤欤,则法废而民扰,是为国戕其根本也。
天下之为令者不能皆贤,然违法不顾,惟岳州四县为甚;
就四县言之,惟临湘尤甚。
和籴上供米实无价钱,湖北一路皆然,无议焉可也。
词状到官则买印纸,耕牛倒死则纳纲解钱,此特其小小者尔,无议焉可也。
其他违法者殆不可累数:词讼已毕,献助版帐钱,一也;
报役已满,献助版账钱,二也;
牙侩里正揽户给价直之半,岁买圣节银,三也;
公吏里正揽户僧寺岁敷煮酒钱,四也;
僧寺师巫月纳醋钱,五也;
屠户科买圣节猪羊,给价直之半,六也;
四时祭祀猪羊,亦给价直之半,七也;
冬至节仪不给价钱,猎户名下科敷麂鹿,八也;
知通以下公用里正名下科绢,工匠名下科漆,九也;
塑画春牛,里正名下科敷工匠雇钱,十也;
上供煮酒,里正名下科敷米本,十一也;
马纲经过,大小保名下科敷谷斛,十二也;
上供绢于正税外又于上户名下白行科敷,十三也;
役人雇钱,钱会中半支出,暗行尅落,十四也;
铺兵添支,马纲批支,县仓无米,折支官钱,其钱又无窠名,每升折钱十文,十五也。
夫岂他处之为令者皆廉洁,而临湘之令皆贪污;
他处之为令者皆长厚,而临湘之令皆刻薄?
其弊则固有由矣。
县有二税不得受纳,归之于州;
鱼湖之利不得移用,归之于州;
营田之麦不得移用,归之于州。
州专有名之财,而县应无名之求:一曰马草钱,派之于县;
二曰招军钱,派之于县;
三曰捕盗钱,派之于县;
四曰陈设钱,派之于县;
五曰拣汰使臣钱,派之于县;
六曰供给钱,派之于县;
七曰遥领官钱,派之于县;
八曰醋息供给钱,派之于县;
九曰上供绢,派之于县。
夫此九项初无名色,财非天降,非鬼输,不取诸民,于何取之?
本州又立在版帐,书之青册,立定期限,断不可违。
违法之罪大而缓,欠钱之祸小而速,为县令者宁避小祸而不顾大罪,循习至今,凡数十年。
临湘之令,其难甚矣!
临湘之民,其穷久矣!
今者奉朝廷之德意,承外台之约束,曰马草钱,则漕台为县蠲之;
曰招军钱、曰捕盗钱、曰陈设钱,则宪台为县蠲之。
而县之不以法取者惟上供绢,无钱可支;
不以法给者惟铺兵马纲,无米可支;
其他则一文以上不敢违法。
而使州之于县奉承德音,于县则未有所减放,此炎所以不能无言也。
曰拣汰使臣钱、曰煮酒钱,州以上供为名,此隶于总所,本州未可减免。
至于供给钱五十贯文,州之公库有之,遥领官钱十贯文,州之公库有之,其取之也于上供无益,其免之也于上供无损,不审判府能为县免之可乎?
况惟圣旨丁宁,明诏守臣节浮费以宽阙乏之县,今此两项钱贯以供公库之用,不审判府裁节所费以宽属县可乎?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损上益下,其卦谓之《益》;
损下益上,其卦谓之《损》。
判府于公库之用薄有所损,然上以推广朝廷之德意,下以宽属县之匮乏,又其下以慰斯民之愿望,一举而三善焉,不审判府能听愚直之言乎?
夫出言软美,虽刚直之士初恶之,终或喜之,季布之于曹丘生是也。
尽言切直,虽公正之士初喜之,终或怒之,司马温公之于苏子瞻是也。
夫为人如司马温公可谓贤矣,犹不能虚心以受尽言,然则尽言者固无有听之者欤。
前辈谓李文靖淡然无欲,王沂公屹然不动,其人品在温公上。
使世而有斯人,则尽言者可以容其喙矣。
然则,炎之言固以二公望于门下者也,不审判府能容而无怒乎?
且炎为外县小吏,本州财计不能知也,二税之所入几何,鱼湖之所入几何,榷酤之利得无有亏折否,征商之利得无所渗漏否,炎皆不得而知之。
但供给、遥领官钱每月共六十贯文,本县不可妄取,则其办之也难;
公库裁节所费,则其捐之也轻。
故不避诛谴,敢有所言。
盖以君子之好义,固判府之所优为,而中人之畏法,炎不敢不自儆也。
恭读今月二十三日诏书到县曰:「奉法遵令,无或不虔,倘有违戾,当置重典」。
天威不违颜咫尺,敢不戒哉,敢不惧哉!
惟其言之狂妄,罪不可逃,俯伏待命,不胜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