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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奉大夫尚书工部侍郎曾公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公曾姓,渐其名,字鸿甫,建昌南城人。
曾氏散居江南、闽、浙,仕无不取卿相。
其别自抚州房居南城者,至公曾祖处仁、祖度,始种殖于学,为儒先生。
父发,用累举恩监文思院。
公生未十年,遍读经史,默诵《左氏》,能通举大义,笔下语五六十翁不能为。
踰冠,三上省,以第二人赐及第。
授承事郎,签书南康军判官,政纤巨一佐其守。
值旱饥,沿村劝粜,又决狱问囚,走旁郡,劳苦未尝辞。
诸司赖其亲己,合议荐之。
公逡巡辞曰:「一路当荐有几,不知求,何用我」?
曰:「名孰先于子」?
公曰:「刺举不责功实,而以名取人,纵我急进不爱惜,得无反坠弃之乎」?
固辞而免。
召为国子正,迁博士、秘书郎、实录检讨官。
时论者方以道学为伪,攻讪出一口。
公厌之,求去。
得请矣,有觉其不可者,留于朝。
迁著作佐郎,兼考功郎官。
求去不已,知滁州。
会新立法,不更邑,不守边。
请主管冲佑观,知兴化军。
将行,文思卒。
初,韩侂胄阴执国柄,宰相以下,升黜在手。
公不往见,故御史程松希指罢公。
至是侂胄自为平章军国事,未毕禫而以秘书丞召,改著作郎。
兼兵部郎官,军器少监,秘书少监。
公以骤迁为非,复求去,不许。
方下诏伐虏,直北门者既辞不就,将用公,公曰:「吾初不与议,必用我,即以自所为言者具之」。
诏遂寝。
又将以公检点枢密院机速文字,公复力陈不可,又寝。
连求去,侂胄虽不乐,然极重公。
迁秘书监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官,兼权中书舍人。
自侂胄贵,台谏、给舍供隶役,弹劾、封驳皆具检请命,意所欲者指授行之。
侂胄殊不以望公,有论执,即时止。
右史陈子翀归自泉州,众畏其凶险,公曰:「是尝无故自言为察官者。
今地位已高,必抗颜据要路,肆其噬搏,善人无类矣」。
侂胄不敢违,为改一州使去。
于是女真虽退,而濠州屡扰,小使议和久不决。
虏坚责正隆以前礼赂,持论者各怀苟且。
公推衍大义,载于训词,扶善警奸,得承平奥雅之意。
又为改定誓书,以存旧体。
俄而侂胄死,素抑夺者多收用,而赵彦逾亦在中,公争曰:「彦逾无预世道兴衰,何为于此」!
又将籍故宰相陈自强之家,公又争曰:「国家本忠厚为德,二百馀年矣,岂以自强故薄哉」!
时公已病,于更改向背之际多不合,慨然叹息曰:「天下事止于是邪」!
遂以亲嫌乞免,且以病力祈去。
除权工部侍郎,升史官为同修撰。
病遂不愈,开禧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卒,年四十二。
顾其子曰:「汝虽贫,尚有田宅,谨持门户,无因我死乞怜于人」。
嘉定二年二月十八日,葬于太平乡香山。
夫人汪氏,封恭人。
子曰颖茂,承务郎、监福州水口镇;
曰颖秀,修职郎、新监绍兴府苗米仓;
曰颖敷,早卒。
女之婿曰卫樗,某官;
幼未行。
公孚尹明达,既早慧,长益贯研古今,出其英华,皆有新意。
方得志于科目,不知者以凡人料之,谓其驰逐资富贵,鲜淟相矜伐而已。
而公谦明无傲世之行,简远无近俗之名,未得不愿进,暂进辄求退,处乐而忧,遇变而安。
当庆元、嘉泰间,朝衣负涂炭之羞而以冰玉自洁,青蝇蒙樊棘之诮而与鸿鹄偕逝,合德引类,思深虑长,天下以为贤而宜书,死而宜传,惟公也。
铭曰:
孰司下人,逐死奔生?
有膏其污,不臞其清。
是为鸿甫,正性之闲;
众攫群攘,舒徐其间。
时虽我畀,我不时即;
进怯退勇,先义后得。
终于开禧,始于庆元;
吉士庇国,如珠润渊。
日之所杲,月之所耀;
不可盖藏,可以并照。
香山之冈,云木茫茫;
其年短折,其存永长。
嘉定八年九月□日。
毛积夫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毛子中,字积夫。
髫鬌有杰气。
十七八,游江淮,乱后邸店未复,卧起草中,时时与小寇遇。
行数千里,知形便阸塞,涕泣曰:「管、乐不再生耶」!
夜捕鹿,迷失道。
旦,见楼堞矗然,合肥城也。
值帅方打围,戈甲耀日。
君荐虎皮道旁,燔肉煮葵菜,浩歌纵饮,弗为视。
帅揖语,大惊,延上座。
稍长,亲师友,学习今古,诸生不能言者,尽为言之。
复出沔、鄂,得贤豪名世士识别,相与欢甚,因留门下终身。
所至专席高论,衮衮无对,怒马独出,不施鞍勒,或入酒垆,凭高悲啸,众共怪不敢近。
荒旅穷肆,饭客常满,或闭门袖手,借书危读,经旬月无不通,人畏其博而专也。
然不得骋于科举,礼部尝欲第其文,又议不合而止。
余屡讽君:「年过五十矣,气惰将衰,血燥将臞,宜返耕筑室,以顺天命,无徒取俗子赘疣也」!
君怏怏不自喜,尚行游无忌。
至踰六十,度决不偶矣,始弃去,蔽长松,吟《小山》、《招隐》诸词,哀愤激烈。
作振衣亭,请余记,未毕而病。
嘉定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以书来曰:「某自量不在友朋下,幸赐之铭,抑扬咏叹之,死不恨矣」。
其明日卒。
呜呼!
人之所长,世固不易知;
君之所有,人亦不能察也。
然使其当蹉跎之年而与之以奋迅之日,则必损奇特之行而为平易之趋矣,讵轻测哉!
所居瑞安深谷,号毛家山,以毛姓者二千人。
祖镗,九十三,父骧,八十六,皆笃学好善称于乡。
君自谓寿种,故其规图常宽远若有待,然才六十五。
娶张氏,正而婉。
生四子,允,兑,兖,充。
二女,辑,辅。
再娶康氏,一子,曰应,早夭。
九年某月日,葬瑞峰山广度寺。
允来速铭。
予老愦愦,下笔未数行,耳如附蜩,头眩转不自支,其于抑扬咏叹之意盖微矣,故所述仅如此,然可以观其大略也。
铭曰:
不役志以灭命,不厚生而薄性。
古之人哉!
嘉定八年九月□日。
徐文渊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君名玑,字文渊。
任主建安簿。
麻溪峒民业铸兵鬻盐者,官穷治群捕,因相聚为逆,多杀伤官军。
州恐,以君将而往。
君不用众,但命土人持榜告谕,皆散去,罪止三人。
监造贡茶,其长欲取于数外,君正色曰:「此人主所以荐天地宗庙,非臣下所宜得」。
移永州司理。
兵官大执平民为贼,冀以成赏,君明其无罪,尽释之。
丞龙溪。
县城旁陂,旧称溉万顷,豪党私以为田,陂浸坏。
君既按视,即疏凿如旧规。
移武当令,改长泰令。
未至官,嘉定七年十月二十日卒,年五十三。
初,唐诗废久,君与其友徐照、翁卷、赵师秀议曰:「昔人以浮声切响单字只句计巧拙,盖风骚之至精也。
近世乃连篇累牍,汗漫而无禁,岂能名家哉」!
四人之语遂极其工,而唐诗由此复行矣。
君每为余评诗及他文字,高者迥出,深者寂入,郁流瓒中,神洞形外,余辄俛仰终日,不知所言。
然则所谓专固而狭陋者,殆未足以讥唐人也。
得魏人单炜教书法,心悟所以然,无一食去纸笔。
暮年,书稍近《兰亭》。
余谓君:「当自成体,何必《兰亭》也」。
君曰:「不然。
天下之书,篆籀隶楷皆一法,法备而力到皆一体。
其不能为《兰亭》者,未到尔,非自成体也」。
此论余尤骇之。
君与余游最早,余衰甚,朋曹益落。
君将请于朝,弃长泰终从余,未及而死。
垂绝,忽长叹言争争者数声,其妹抚之曰:「何争」?
张其目视曰:「天争」。
妹又曰:「天何争」?
复力疾大声曰:「争名也」。
遂卒。
嗟夫!
君之志固远于利矣。
岂以名未就而有不足耶!
徐氏自君曾祖逢,祖赠朝议大夫泽,为泉州晋江人,皇考潮州太守定,始为温州永嘉人。
君娶刘氏。
子曰鼎,国子学生;
曰吕。
八年十月十二日,葬建牙乡郭溪。
铭曰:
如是而足以名欤?
则所名何止于此。
如是而不足以名欤?
则古之为名寡矣。
呜呼文渊!
其视斯铭。
余之所传,天亦不争。
嘉定八年九月□日。
故通直郎清流知县何君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何君名瀹,字叔禹,处州龙泉人。
其为南城簿、明州造船场,皆以忧不任事。
后自温州司理、绍兴府比较务六年,而用荐者知清流县。
开禧三年八月十五日,卒于官,年五十六。
先是夫人富氏殁三年矣。
嘉定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合葬于北里山。
子一人,曰处权,转运司发解进士。
女之夫曰张希颜。
君门地贵重,盖太傅、清源郡王执中曾孙,徽猷阁待制志同之孙也。
父佃,官差减,犹奉直大夫。
然君自待如寒人单士,未尝以势加物。
居官明恕,必举职而不为苛暴。
尤恬淡,远于声利,群从多已显,而君故常调,泊如也。
将往清流,值淮北既交兵,众劝无行,君曰:「遇患不避,义也」。
州檄县馈军前,独君能至,全椒、来安不至也。
既而宿、寿两将遁走,溃卒聚滁河无食,噪且乱,君以戍兵粮贷之,得免。
虏决逾淮,吏焚廪弃积而南,或又因以为利,君独携口券马草钱五十馀万归之总司。
守怒,扣空箧,强拘之,总为诮谕,乃已。
虏退,守与郡僚留金陵沙上卖酒,不敢返,君挺身坐黄悦村,招散民种稻,趣刈麦,昼夜暑湿中,遂得疾。
县人赖君方再造,皇恐扶舆医建康,冀其愈,竟不起,哭而去。
悲夫!
自复雠之议出,余固恳恳论奏,谓「须家计牢实,彼必不可以进而后我可以不退。
且盟约久定矣,必彼先破坏而后我徐应之。
不然,前直掩而较后曲,藩墙扰则堂奥摇矣」。
执事者不审,轻动妄发,未几,勇怯俱弊。
使据正守义如君之贤者,劳苦困极而不得以老死。
故其丧归,乡人迎之,无亲疏贵贱皆霣涕雪泣,非特其恩厚素感于人,亦以君仕不逢,失其常所而痛惜之也。
呜呼!
非有述于后,则何以著君之志而塞其子孙之哀!
宜处权请之勤也。
铭曰:
身都子男兮家相门,往而不还兮堕时纷。
故园有茹兮溪有缗,魂乎归徕兮无怨呻!
嘉定八年十一月□日。
夫人陈氏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夫人陈氏,平阳陈营里人。
嫁同县林璞。
二子,善补,善祗。
二女婿,彭表,韩原。
林君田不盈一顷,多莱少熟,父母老,逊其业。
而林君昼夜诵书攻文,高吟啸,绝不知家事,事一关夫人。
夫人能饰无为有,久而若自然,夫之父母安焉。
其后频死丧,岁恶,田且尽,犹力课其子学不怠。
比寡居而病风湿,沈废逾二十年,夫人常顺听,无悲戚。
有劳苦之者,欣笑弥日,得好语而归,人以为难。
当是时,善补经营四方,杰材伟工无不师友,然尚疑信未决,独夫人以其志许之。
已而善补及进士第,教授无为军,兵乱,人相食,俟间辄谒告视夫人。
夫人麾使速去,曰:「汝已出身事君,又反顾乎」!
嘉定五年九月某日卒,年七十四。
盖舅姑夫子不疚其艰而相依以成者,固人之常理;
至于饥羸疾痛不失其善而必与以报者,亦天之常道;
此夫人所以兼得之也。
夫人并家有盐亭山,阿阜深衍,卜者指斗门之北曰,「是宜冢藏」,善补税于官十亩。
初,光孝寺亦佃盐亭山,在斗门之东,由戴家山而北。
僧以官人所择必山之胜也,因内热,冒争之,曰:「此吾赐山也」。
既又曰:「吾山所至也」。
有司索文书验视,不酬。
吏取重货,持不肯决。
僧诅鬼路骂,聚刀槊,期以死竞。
后二年,御史、民曹交相趣,符移总总,常平司定以善补为直,然后十一月初六日,葬夫人于山之原。
呜呼,有是哉!
夫赀不足以买山而葬于官荒之山,此誉士之穷,王政所必矜也;
遁耕织之劳而欲擅山海之富,此异端之横,王法所必诛也。
铭曰:
徂徕躬耕葬百丧,使皆如此讼何当!
蔂梩而掩孰在亡!
夫人之归天与冈。
嘉定八年十一月。
刘靖君墓志铭(1215年1月20日) 南宋 · 叶适
刘靖君,名愚,字必明。
太学释褐,教授江陵府。
外迁安乡令,乞致仕。
嘉定八年正月十二日卒。
明年二月某日,葬城北仁塘原。
君行己恭,与人敬,节坚而志厉。
学必是古,尤邃讲说,能自浅入深,荆人闻者欣朗开达,将校改服以听。
在安乡,慈允得民和。
旁县自占,季年再倍。
夫由果、求艺,皆通方之材,非以儒自局也。
始,君甚幼,家零落,待我而衣食。
父死,伯不吊,疑将祔于祖,一夕舆其柩他山,哀呼僵踣,几不活者数焉,遂羸毁终身。
入太学,凡三中上舍,积岁月,始升名,比脱纻袍,五十馀矣。
忧患之味早,视众所甘,殆若辛螫
余丞相素知君,至是且召用,澧守苏若霍,诸司杨、吕、范又争荐君。
然自谓逾六十矣,发堕齿折,何以驱驰一世,竟舍去不顾。
买宅城南,四无垣堑,萧艾数尺。
尝展卷长哦,醨酒薄羹,盎如也。
垂二十年,至八十三而终。
郡人高其行,无不叹惜。
观文殿学士何公率尝同舍,故学徒共谥曰靖君,明其无竞之德可宗于时,没有以思,存有以劝也。
舍法者,馆学之地也,以经任为限,盖有委心归计于未满之先矣,未有灭迹绝影于既满之后也。
作邑者,要路之储也,以改官为急,盖有因缘属托于破白之初矣,未有逡巡退却于及格之际也。
虽然,道远俗散,而天下无肥遁之士,流风所扇,既莫不然,而君岂异于人哉!
惟尚往于招徕之不豫,故谓之知耻;
迎受于筋力之当衰,故谓之知命。
此君之所以自安于古人,而今人以为不及也。
君之九世祖曰存,以上柱国自建徙衢,为龙游人,号江潭刘。
传绪至君,虽宦未显,而德皆馀于隐矣。
两娶徐氏,又继以留氏。
子曰克,曰几,曰凡。
女嫁进士应弥明。
孙四人,女孙二人。
铭曰:
量人而退,非曰自晦;
量己而止,亦其常理。
有或为之,有或不能。
是名靖君,于后之称。
嘉定八年十月□日。
郑景元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景元,郑氏,名伯英,永嘉人。
隆兴癸未进士甲科。
满秀州判官,调杭州、泉州推官,母老,不忍行,食岳庙禄九年。
终母丧,授宁德县丞,福建提刑司干官,犹不行。
于是六十三矣,遂以绍熙三年四月戊午卒。
十一月壬申,葬西山余家奥原上。
二子,为仁,次求仁,早夭。
女嫁蔡幼学、李复、陈鉴。
世常病景元负气不屈折,故不用,殆豪士哉!
以余考之,景元信道不苟,且宁不用,盖志士欤!
方秦氏以愚擅国,人自识字外,不知有学。
独景元与其兄,推性命微眇,酌今古要会,师友警策,惟统纪不接是忧,今天下以学名者,皆出其后也。
其论议愤发,笔宽墨馀,佞者褫魄,贵者夺色,岂血气为之使哉?
然则志也,非豪也。
故事,第四人与上三人踵蹑以进,累日月皆至卿相,景元耻自言,故甘为选人。
最后,朝廷以干官者拔滞淹之一门也,景元笑曰:「此冗官尔,法当废省,可身践之乎」!
卒以疾辞。
夫思其职不利其禄,然则志也,非豪也。
自其兄及薛士隆、陈君举擅一世臧否,号为方峻。
景元不然。
虽闾巷一介之善,甚或辈行绝数等,未尝不委曲外比,售其声名。
家产无十金,僮傔单特,宾从昼夜集,绝肺烹蛤蚬蔬橡杂陈之。
急难窘助,扁舟径往,夜半扣门,摄衣偕出矣。
景元果豪耶?
不以富贵适己而以贫贱徇人耶?
故曰:「亦志而已矣」。
始,行之游陈、郑间,后婿郑氏。
景元为余言,「参政李泰发之孙委禽焉,吾顾不敢」。
已而中第,今为临海丞。
景元没二十三年,夫人黄氏卒,既合葬。
时行之以龙图阁待制知福州,书来曰:「郑公远矣!
宜于此乎铭」。
夫豪与生尽,志死不灭,立德之本也,孔、孟所尊也,何较远近哉!
铭曰:
陈代尝言,「枉尺直寻」,孟氏所诃,曰有利心。
嗟乎景元,尺何必枉!
既定之荣,矢而不往。
以介责身,以通恕人;
饿于西山,草秋木春。
嘉定八年十一月□日。
东塘处士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昔平阳陈岩,学能造微,为陈君举、徐子宜密授。
不幸早夭,二公哀伤,俾余记其藏。
时余自都返,缭出荆州,茇舍仓卒。
岩弟志崇,踪迹参讯,追及余西山,重戴拜伏。
又逼同婺、越两界,乃得以竁。
志崇词藻精丽,从余久,每语家人,细大辄噤不吐。
余窃怪,诘其故,则长忾泪落曰:「吾兄铭,而吾父踵逝,亦有意于子。
以吾未与士齿也,率三岁迟之。
迟六七而吾老,不堪士矣。
不敢怠,不敢请,即死,无以见吾父」。
嗟夫!
余文无用于地上矣,岂志崇姑欲慰其父兄于地下而然耶!
君名瑾,字国器,由左厢兵马使十世为石床里人。
床方三寻,平如琢,相传古有异人所为饮奕也。
君轩岸沈雄,言动未尝妄。
既苦志不酬,右书左琴以善娱乐。
其行常损己益物,种植甚远,积累而可称纪者众矣,然最著者在东塘。
初,县驿道东北皆行水中,漱淖垫没数十里,晨暝风雨,咫尺断还往。
北塘合一县之力,间乞丐大官,历年多,犹未备。
君独用一家力,栽石取底,东达之海,阅闰而成,坚悍可屐,甚潦不能淫。
人以为君德,更号曰东塘陈氏。
余尝患世之富贵苟自肥,于民无毫发利益。
君虽贫贱,不为身计,特作此塘,利垂无穷,可尚已!
卒年七十。
夫人林氏,先九日卒。
林氏淑而知礼,事姑九十,白首尽敬,闺房咨以为法。
志崇弟曰德崇。
二婿,曰林萃、邵持正。
既葬君于安仁山二十年,而孙男七人皆已长立,孙女三人,其二已嫁,而曾孙男女亦三人。
君尝以志崇得解恩与修职郎,然不足为君道,而君亦讳不肯当也。
故题其墓曰「东塘处士」,而铭之曰:
承于祖而未信,付以子而犹疑。
孙衍曾蕃,东塘岂欺!
嘉定八年十二月□日。
中大夫直敷文阁两浙运副赵公墓志铭(1216年2月) 南宋 · 叶适
公名善悉,字寿卿。
父不尤,知横州。
祖士起,武义大夫。
曾祖仲驯,开府仪同三司。
由仪同至太宗四世。
横州初入宗学,以文占上舍,而有武力。
靖康之难,走相州,与岳飞善,聚兵万人,将迎二圣,雄张河南、北。
巨盗皆避之,曰:「此小使军也」。
高宗立,以众归御营,复从飞武昌。
飞死,秦桧夺其兵,抑守岭外而没。
公孤愤激发,痛横州以投笔自挫,束置袍笏不挂身。
娶妇清江一月,誓之乐清舅家,赁僧房,业举子,夜诵依佛灯,或日昃未爨,履袜穿垢。
如是三年,得京官,往视其妻。
未及境,有萧某官者同宿,漫问:「李通判安耶」?
曰:「嘻!
死矣。
女嫁宗室,流浪,音信绝数年矣」。
公笑,因叙本末,萧惊异。
后公为郎而萧位执政,为上言如此。
知无锡县丞。
初,有印板帐钱,吏茫昧不能理,欠负十七八。
公补旧增新,常多三四以上。
知宁德县,邑小易治,公亦竟岁无所笞罚。
通判临安府,敏绝为一府冠。
孝宗知之,故令以事至殿中者再,瞻相良久,喜动色,擢知秀州。
金字牌忽夜下,上亲札曰:「海盐地高病旱,岂有水利可兴乎」?
河成,至今为腴田。
还朝,命除郎。
黄参政不奉诏,王丞相请与大州,知鄂州,以嫌改江州。
始,有旨射铁帘,公多与金银,鼓舞将士,奏艺为诸军第一。
除度支郎中,侍从夜直。
上论朝士能否,独称公材,前后十数。
内出姓名知临安府,大臣犹难之。
进太府少卿。
于是上既欲骤用公,而轧于外廷,御史遂以为公罪,上怒,涂抹其疏几尽,然亦罢公。
光宗语宰相:「赵某今安在?
寿皇所嘱付也」。
除提点铸钱,谏官疏,复止。
知徽州,库钱满溢,寄于外廊,其归公使者,尽以代诸县赋。
移江西运判,除直秘阁,两浙运判。
虏使张汝方暮发京口,炮车云上,风挟浪成山,且覆且号。
夜乙丙,公择金山隈处,列炬火累百,募人钩其舟,浮筏以济。
国信吏白:「例卷当自正门入」。
公叱曰:「汝欲葬使人鱼腹中乃已耶」!
升直敷文阁,副使。
宪圣后攒宫复土,第劳当迁侍郎,公已病,叹曰:「吾昔遇孝宗,蚤居此矣。
今夕阳之照尔,润家可也,报国乎何有」!
力辞而免。
庆元四年五月朔卒,年五十八。
八月某日,葬明州定海县太丘乡启霞山。
夫人李氏,封齐安郡。
子曰汝铎,承直郎;
汝镕,宣教郎、知浦江县;
汝鄈,从事郎、坑冶司干官;
汝鐀,高州文学;
汝駉,从事郎、临海主簿。
女嫁文林郎钱芄,朝散郎、知宁国府张忠恕。
孙男二人,孙女四人。
公为政,速于赴机,事常集而无迹,期会不迫而信。
治财以宽,民获贷放而官有馀资。
廉俭终身,不用公库物。
在上前,言论率朴透底无枝叶,上亦坦怀欢笑,肝鬲亲厚。
尝谓公曰:「周天下事,每日须过朕心下一遭,留卿相聚,正欲共此,不可远去也」。
盖孝宗之有志于治如此。
用人必亲柬,雅不任宰相,宰相往往惭沮,曰:「此何以得进」?
同类亦耻不预,辄噪曰:「此由某来也」。
虽疑似无实,然卓越被知于人主者,地偪而交疏,孤外反甚矣,故虽一意保持,而不胜百计之排斥。
嗟乎!
方公盛年,使其朋党比周,矫揉以应虚誉,则何惧不用!
而摧残困折,终不能有所为者,岂非伸于上而顾屈于下哉!
其后天子一切恭己,以事任其臣,举雁行鱼贯以听,而公于是时亦始为任事者所知。
然公宁以人主之知受屈于永久,而不以人臣之知求伸于须臾,此余之所以贤公也。
性专介重执,未尝曲己徇物,荐士尤谨。
在两浙,或请荐沈桯,公以桯犯赃,不许。
在江西,荐许中应、李肃,皆善士,时所谓伪学,畏不敢举者也。
在秀州,黄洽为中丞,荐其所亲;
公闻澉浦监镇赵师石之材而未识也,荐而后报,曰:「宜以中丞所亲为后」。
洽大恚,故迄其去,毁公不置。
呜呼!
此又可悲已!
铭曰:
富矣启霞,金碧暾暾
四兽维之,中可一棺。
咸曰天造,树以斯原。
噫余赵公!
旷度逸群;
神往无方,岂是之坟!
懿其遗声,以世厥存。
嘉定九年二月□日。
厉领卫墓志铭(1216年) 南宋 · 叶适
君初名仲详,后名仲方,字约甫。
有厉文才者,婺州东阳人也,仕唐为都督刺史。
文才四世孙玄,为殿中侍御史,其居号御史里乘骢乡。
玄之后至君曾祖凝、祖邦用,皆不仕;
而父邦俊,以君仕赠武义郎。
君中绍熙元年武举,任侍卫步军司计议官,武学谕,閤门舍人,副贺生辰者使于虏。
出知安丰军,复还閤门。
出知和州,王师北讨,赖其能。
就权庐州,俄召授左领卫中郎将。
虏内侵,朝廷忧在江北,令君建康防守。
虏遁归,复还领卫。
用御史疏罢,主仙都观。
又用中司疏,降秩徙邵州。
嘉定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年五十四,卒于邵州。
九年,二孤倬、俣始以柩返。
十二月庚申,葬于仁寿乡鲍庄纸白山。
始,君与余读书,诸生旬沐岁省皆散去,君独闭一室,未尝窥户。
并试两学,示若文有馀者,博蔡镐,见而骇曰:「吾周旋武学,岁月多矣,未省有如此文字」。
余笑曰:「此非子所知也」。
已而及第第一人。
然自后屡举进士,遂不中。
其入閤门,试而后命。
盖天子所以异待武人,比于馆职,被命者以为荣,而领卫尤亲近,君顾不好,特俛仰系縻其间,不欲绝也。
嘉泰中,边事将动,谍妄言「虏衰有證,宜即取」。
君在安丰,尝奏「淮北饥民扣关求救接」,初无意也,柄臣遽从夜半下其议。
议者因共指君为开隙生事,语闻四方,虽其故友朋及为士者亦交尤之。
虏既卒叛盟,而君竟坐贬死。
呜呼
可哀也已!
夫󲦤绅守和亲,介胄言征伐,由汉已然矣。
其不能相合而相非,至于喧忿诋悖而相加以恶,亦其常情,无足怪也。
故季布廷诤欲斩樊将军,而臧宫、马武之请,至烦人主谆悉诏谕而后止,岂非往事之明戒也哉!
君为武人,盖失路误入尔。
人犹以故步期君,其所以责之者,抑所以厚之欤!
然使君致其壹于进士,何患不如武举所得,褒衣大带,掌幄中之论,无冒十死九生之危,夷俟而訾其缺!
则人之所以责我者,而我反以责人矣,不亦又可哀也!
君劝安丰种桑数十万株,垦田数千顷,置历阳军实甚众。
后人用君所造九牛弩,射杀虏骁将于城下,又用战车败之清水镇。
素不识田琳,而知其材,以告余,余为言于朝,使代李爽戍合肥,虏不敢犯。
来建康也,虏屯定山十馀万。
君募石斌贤、夏侯成再破走之。
虏留六合,余趣君解围;
料其当自退,不亟出兵,虏卒去。
其谋效审的多如此。
然世人责君方深,故未暇明其功,虽余亦不敢言也,斯又重可哀也夫!
君娶张氏,先卒。
再娶同甫陈氏。
子四人,曰伦,曰倬,皆太学生;
伦早夭;
曰俣,江西转运司进士;
曰合。
女嫁吴瑾,承信郎吕珣。
孙男一人,曰简。
君母吴夫人,惟一子,自君之贬,常悲思哭泣,比死,哭不绝声,丧还,哭之恸以殁。
噫!
子禄养而不及终,母寿尽而逢其凶,若夫人与君,其又皆可哀也!
铭曰:
呜呼厉君,迪知忱恂;
百家纵横,六籍轮囷。
亦既豹变,刚柔蔚文;
履虎尾,丧其匹群
人喜攻瑕,天独与纯;
回祥复亨,展也子孙。
嘉定九年十一月□日。
赵孺人墓铭 南宋 · 叶适
嘉定九年十二月壬寅,赵汝铎葬其妻楼氏于乐清县永康乡崇福山。
楼氏在四明,累世贵重。
孺人父锷,知鄂州;
从父钥,参知政事:皆以文学名当时。
女兄弟百人,相视以能,相听以巧,功容范节,自然应会,孺人尤谦敬谨约。
始归赵君,少年为材吏,头角暴起。
已而久不合,退居山穷水绝处,慕王霸、梁鸿夫妇,赓《麦秀》、《五噫》之歌,将遁身远迹以自娱佚
而孺人特喜浮屠道,常危坐疏食,食才半掬,滋味甘酸未尝经口,若无饥饱之意,家人以为难,且惧其瘠,然莫能回也。
是年八九月,有上气疾,医每煮药,辄静定寂默,药不果进。
以是病革,索浴洗,换新衣,提青背子白其姑曰:「奴死罪,不应著此下见先舅。
然去路别,人间浮侈之饰无为也」。
己丑,已卒,二女素孝爱,拍肩齧臂,振床哭踊无数。
久之,忽开目曰:「汝不晓事,妨我」。
复起,愈危坐诵佛名,声声相连,气浸劣,命所善更迭诵念不已。
庚寅,向曛黑,大呼曰:「弥陁接引,可去矣」。
遂绝。
弥陁者,释氏所言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者也。
嗟夫!
生固无所来,而死亦焉有往哉!
然自怪奇诞谩之说行于中国,聪明豪杰之士畔而从之,以彼分别影事之心醉梦沈酣于其间。
至于生死之际,变坏逼迫,其不颠沛失据而能全其守者,千百而不一见也,而孺人顾能之,何哉?
岂古人所谓恒德之贞,妇人之吉者,特其学之异而然欤!
传曰:「人死,斯恶之矣。
无能也,斯倍之矣」。
君悲伤既甚,而孺人之死又能卓伟如此,故为记于墓上。
铭曰:
天地氤氲,孰饯而生?
其死则已,孰导而迎?
执妄为神,异说孔殷。
安尔真归,勿堕勿沦!
嘉定九年十二月□日。
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1216年12月) 南宋 · 叶适
公名弼,字直老。
薛氏自晋徙闽者,左补阙令之,在唐有高人之目。
补阙孙怀仁,为温州人。
怀仁九世至公曾祖元礼,而父强立始及第,终江宁府推官。
公政和二年进士,任怀州刑曹,教授杭州。
召对,语不合。
教授沧州。
年饥,赈以学廪,守拒之,公曰:「民饿死,士何忍独饱!
籴不偿,某当坐」。
已而补旧,有赢粮焉。
辟浦江令,时所至告事魔者牢户填溢,县亦诬逮数百人,公一笔放遣。
燕山免夫钱既集,而郡仍别科,公执不下,民自载输官,曰:「宁费钱,毋失令也」。
知桐庐县,清江丞,监左藏东库。
中官王道使奴挟旁视绢美恶,多取之。
公白长贰下奴狱,惊曰:「何敢然」!
亟移病请致仕。
长贰度不可,诡奏「宗室不奉法,纵奴横帑藏」,阴祈道流其仆,且以旨押公就职,乃已。
女真犯京师,李纲定议守禦,众不悦。
公意与纲同,除太仆丞,参其军。
城围解,迁光禄丞。
公尝言「姚平仲不可恃」,未几而败。
纲救太原,又言「虏必再至,宜先事河北,且纲不当去」。
宋伯友提举河防,以点检见在粮草从伯友,为计画甚众,皆不用,乞罢归。
提举三门白波辇运,又上书择代伯友者,既而分委安扶等,李回复守河,公叹曰:「今败矣」。
遂主管明道宫。
六年,高宗帆海,入青奥门,幸水陆寺。
公见吕颐浩言:「岛岸萧条,无以安上躬,不如跸郡廨,增舟取财,皆有定所,民不加敛,扈从休息」。
提举淮东盐,湖南运判。
王𤫉捕扬幺,久无功,更命岳飞。
幺据洞庭,陆耕水战,楼船十馀丈,官军徒仰视,不得近。
飞谋益造大舟,公曰:「若是,则未可以岁月胜矣。
且彼之所长,可避而不可斗也。
幸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购舟首,勿与战逐,筏断江路,稿其上流,使彼之长坐废,而以精骑直捣其垒,则破坏在目前矣」。
飞曰:「善」。
兼旬,积寇尽平。
进直秘阁。
是冬,震电大雪,冰厚尺馀,席益煮粥于市,益去尤甚,白昼剽劫群行,而飞责月桩钱、鄂、鼎运分拨米甚峻。
公具奏天灾民穷,词甚哀切,上恻然动,为捐二十万,出广西常平贷之,潭、永间始复生理。
王彦自荆移襄,迁延不即赴。
彦所将八字军,中原劲卒也。
朝廷疑有变,以公直徽猷阁代之。
问策安出,所从兵少多,公曰:「若志在除彦,某书生也,非所及。
代之,则湖南送吏足矣」。
彦殊不意公至,径入府受将吏谒,大骇。
公曲折譬哓,又大悟。
即日上道,卒赖以全。
除岳飞参谋。
飞母死,遁于庐山,张宗元摄飞事。
飞将张宪因辞疾,下多效之,汹汹生异语。
公强邀宪行军,谓诸将曰:「太尉力乞张公,而诏使随至,岳家军马素齐整,无故忽諠闹,是汝辈累太尉也」。
诸将以告宪,宪佯悟曰:「相公心腹,惟参谋知耶」!
飞寻起复。
时去郦琼才一月,人谓「非公,此军亦乱矣」。
入为户部郎,再知荆南。
桃源伍俊,既招复谋叛,提刑万俟卨不能制。
公许用为靖州,喜曰:「我得据一州,过桃源远矣」。
即出谢,伏发,擒庭中。
收其藏粟,食十馀年新疆
还,进秘阁修撰、陕西都转运使。
以左司郎召,知虔州,主管云台观,复知虔州,修撰集英殿,知福州、广州,待制敷文阁。
绍兴二十年九月二十日,卒于广州,年六十三。
二十二年十二月甲申,葬永嘉县太平山。
自宣和失驭,天下安土乐业之民皆化为盗贼,更起灭千万计,剑槊不能胜,旗榜不能绥,垂二十年。
狙啖势穷,乃稍弭戢,而虔、南雄、南安三州,楚、百粤首尾地,尚凭负巢窟,炽张如故。
公前后讨荡俞三、古五官、朱关索、吴锦等贼,相谓「剥皮殿撰」。
而闽八郡,管天下、伍黑龙、卓和尚、何白旗、邱崇、廖七嫂、满山红之属数十万。
公教奇兵,立左翼军,拔石城人陈敏为统制。
积四年,平豪贼百七十部。
初,闽人依险立砦以守,久则自为贼。
公令有砦者勿葺,寇尽,砦亦空,民返家室,道路夷行。
故绍兴虽忍垢买和,终纳外侮,而内地驯服,纲纪粗伸,由能用公,而闽、楚之功集也。
汀州李谷反,信宿三万人,公急会师断首尾夹击。
浃辰谷败,僚吏不知也。
海寇陈小三载艘六十距境上,给郑广兵三百,与期三日。
求济师,不许。
二日大风,贼不能进退,尽虏以献,请曰:「始以一击十,不自意全,公料三日,何也」?
公曰:「第从吾令,无问所以然」。
盖机速神敏多此类。
而其家所传,则有甚异者,余不得尽记也。
方艰难时,士无贤不肖,皆媮视苟息,惟宗泽未及成,忿郁死,赵立、翟兴不幸丧败。
以功名著者,陈规、胡世将、郑刚中而已。
公常胜无误,不以意气加物,裁割应手,小大各成,殆踰于数公,然初佐李纲,与时论忤;
中从赵、张,事薄;
晚而秦桧擅国深。
桧事天下不乐闻,虽如公者未有以别异,而独乡人夸诵之尔,可叹也!
然桧尝欲引公为户部侍郎,公耻以言利进,不答,颇怒,故止于外藩,将死乃得待制。
则公之为桧用,自其资所喜,而非利之也。
公既为岳飞参谋,飞与其徒妄臣反,冤气贯日月。
独公幸免,其子弟或以咎公。
呜呼!
巨浸大疫,杀人成丘,死者之家不怨免者,知不以己之所遭同于人也。
桧果于杀飞而不忍害公,天诱之也,岳氏何尤焉!
夫人胡氏、刘氏。
子叔渊,福州教授;
叔宣,严州录参;
恂,愉。
婿吴龟年,检正诸房公事;
季升,参议官。
孙洪,朝奉郎;
浩,朝请大夫;
泽,潮州司理;
润,上高主簿。
曾孙师度,池州司户;
师旦,建康榷货务;
师昉,象州录参;
师善,师石,师睿,师山,师道;
师昂,将仕郎;
师昴,师正。
于是后公六十七年,前辈无在者,虽乡人所夸诵,亦渐衰息。
浩未殁,屡请余志其墓不果。
而余又老且死,旦与石皆曰:「若是,曾王父之烈,殆其无传」!
乃叙而铭。
铭曰:
薛由廉村,派于永嘉;
逮公十二,始振厥华。
公学诗书,公本仁义;
天机流行,且勇且智。
宴安之从,士如束蒿;
砺其颈吭,婴以斧刀。
惟公变化,舒惨莫测;
鬼蜮陈前,雷电扫迹。
闽攘楚劫,亿万维群;
恶首既锄,还我良民。
北北南南,再奠枕席;
助成中兴,时公是力。
天下大矣,非材孰理?
建、绍之间,数人而已。
彼或不及,磊落而传;
此实过之,寂寥仅存。
佞碣谀碑,何必遽载!
论久益明,铢两奚贷!
伊柏有孙,伊松有子,爰刻墓门,以示无止。
嘉定九年十二月□日。
故朝奉大夫知峡州宋公墓志铭(1217年2月) 南宋 · 叶适
曾祖表微,知解州;
祖炤,知丰县;
父坦,赠通奉大夫。
公名绍恭,字彦安,历监南岳庙,明州比较务,心丧免。
崇安主簿,丽水县丞,知永嘉县,两浙运司干官,心丧免。
通判江州,知峡州。
嘉定九年十月初九日卒,十年三月初九日,合其配蒋氏葬会稽县五云西乡秦望金山,于是宜人先十年矣。
子曰驹,登进士第,淮西总领所干官;
曰骦,早夭;
曰騋,徽州司户。
女嫁古灵陈杓、知蕲水县唐槫、涑水司马扬,皆已卒。
孙曰永孙,德孙,右孙。
孙婿曰山阴任献可。
公之来永嘉,不以余贱陋,损邑大夫重,坐语常移日。
意所纵夺,微辞抑扬,余默受教。
论承平至渡江公卿行事本末,其人贤不肖,无一差忒,为之悚听跃立,激慕摧省多矣。
而公治县,约期会,缓征役,早计预定,阴化潜弭,视新进后生,乍出智虑,聚沙画墁,欲以立名字、造威福者,力相百,功相十也。
吏民皆称公聪明允恕,易事而难悦,谓后此更十五令无能继者,而其前亦鲜及也。
公既中原故家,见闻所趋,与南士异。
侃乐而中伉简,于其钜儒名人,虽无不敬爱,然犹不自满
至暴兴者无所屈改,素贵者无所假易,然终不示以同异之迹,故世虽不能知公,而亦不能测也。
其为峡州,即自乞不行。
六主冲佑观。
年八十五,惫老不生于色,慢游不设于身。
未卒前八日,亲燎燔奉祭,命驹谒冢下,皆如常礼。
疾作,子孙奔走,医工交错,公笑曰:「吾命有所悬矣」。
戒其干力曰:「晴久省仓燥,官输速了乎」?
初,宋氏赵州平棘县人,而公奉议郎兹丕之子也。
五世祖宣献公佐仁宗,赐其居京师春明坊;
四世祖常山公,遂为开封人。
靖康之难,宋氏奔迸,或在蜀,或在越,事定,解州家竟不知存亡。
秘阁修撰名煇,公之从叔父也,请于奉议,以公后通奉,而以修撰遇郊之恩任之,然后解州始得祀于南方。
余观五胡乱中国三百年,士大夫氏族犹相通,不以南北彼此限断,盖南之号令征伐尚时至于北方故也。
宣献赐第,在守文极盛之时;
常山徙宅,当稽古更法之际;
世臣巨室,入卫都邑,尊隆本朝,岂非重内临外之义当然哉!
甫一再传,天下横流,至于父子兄弟不能相保,飘转数千里外,死生莫辨,疑信不分,特以魂气之所之,歆旧祀尔。
顾平棘今在何许,蜀、越有无一宗,哀哉!
驹博习古今,与余讲夷夏盛衰详矣。
孔子许管仲如其仁,然则非由、赐所能知欤!
铭曰:
继绝于罔象之馀,立家于播流之后。
前轨尚存,旧闻可守。
愤发新功,益振今有。
嘉定十年二月□日。
故运副龙图侍郎孟公墓志铭(1217年) 南宋 · 叶适
良甫名猷,姓孟氏,元祐皇后侄曾孙,信安郡王孙,世家具国史。
以承奉郎监秀州籴纳仓,历临安府楼店务,严州税,丽水县丞,浙东常平干官。
除籍田令,通判婺州,知南安军、信州。
召为都官郎中,改左曹、尚右,出淮东运判。
入为军器监、左司郎中,直宝谟阁,两浙运判副使,太府卿,兼刑部侍郎,主管冲佑观,知婺州,直龙图阁,江东运副,复主冲佑观,于是阶累朝议大夫。
初,余入吴,而良甫兄弟最先至,气敛然滋恭,语退然益卑,齿寒士中不见异,余谓世多贤公子,习使人亲近己,固然尔。
徐而切偲反复,即耳目之近以验事物之远,瞻瞬领彻,贯穿纵横,虽寒士之深于造诣者不能至。
后数年,行加修,名加闻,天下言王公家,无不高良甫之义。
由此更践内外,出夷入险,择而守中,劳而有成,干方举德,而莫有助之者也。
良甫之学,以观省密察为主。
外所涉历,皆切于心;
身所觉知,皆反于性。
凡情伪错陈,横逆忽来,几若无所撄拂,而筋骸之束,肌肤之会,常得由于顺正。
其专悟独了,动用不穷,盖非简策所载,笺训所及。
然余欲其博达伦类,尽究古今之变,以进于昔之所谓知道者,而良甫亦未能也。
道者,天下共由之涂也。
使有人焉,以为我有是物也,将探而取之,而又曰我能得之矣,则其统已离矣。
老聃曰:「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
又曰:「犹兮若冬涉川,豫兮若畏四邻」。
嗟夫!
聃遁世不回者,逊而委诸人可也,乃执而自有之若是之固欤!
良甫立朝,无党与,未尝示人以同异之迹,士大夫敬爱而不敢狎也。
方籍田时,以伪学斥士且尽,独不及良甫,然遂自乞外补。
后稍复收引,而良甫已先入为郎。
及兵议起,即被使出淮东。
至兵罢而罹其祸者众,独良甫为无所预。
将用之矣,然亦竟不欲为容而去。
盖其出处之际可考者如此。
其治民考功,因旧循常,无所改作;
必有更革,尤务靖重;
所至皆安其政令。
然良甫所长,当危疑未定之时,晓畅彼此之情以济国事;
会通翕合之日,协同贤材之类以新治功。
故不以一能一职为称,虽其可称,而亦不足为良甫道之也。
良甫平居严己恕物,不立岸限,后进晚学,幽人野士,有善意者,日满其门。
喜为诗,无风形月状浮劣之语,间出一二,摐然金石,有警于世。
卒年六十一,嘉定九年十二月七日也。
十年五月二日,葬于吴县白羊山。
夫人吕氏。
子继华,舒州观察推官;
继显,丹杨尉,其夭也,先良甫四月。
或谓良甫之疾,由哭继显而然。
然则学道之力,无用于哀乐之间欤!
死生,命也,不以子审矣。
果以子也,东门吴之放,曾不如子夏之褊也。
是良甫之道,非离人群而自逸也。
铭曰:
勿谓道存,迅疾不留;
非智能知,非力能修。
惟余良甫,少成于天;
古有今无,人十己千。
操其一机,以应万有;
竭海糜山,如屈伸肘。
余未及死,子胡遽亡!
视此铭者,淑人之伤。
嘉定十年四月□日。
太孺人唐氏墓志铭(1217年10月) 南宋 · 叶适
临海王棐之母曰唐氏,宁海农女。
初,校书郎王夷仲,廉士,贫甚,其室贾夫人,年已晚,犹身治爨涤。
舅族怜之,为致唐氏。
才十二岁,粗箴细缕,釜甑盘筵,不唯诺而集,由是无以辱事累夫人者。
后十六年,棐生。
生时难,贾夫人亲为厌胜,胞络乃得下。
又三年,夷仲、贾夫人相次卒,家益衰,兄弟析耕,不数斛。
父母迫以嫁,不许,曰:「吾必自断其发」。
然后止。
凡棐幼长师友笔砚,觅举近远,虽费而给,未尝告假
人见谓孤苦有立志,交重棐,既乃知为唐氏力也。
又三十年,棐上舍及第,佐郡府,登朝出守,迎太孺人与俱,无纤粟改常度。
每戒棐,禄料未易消,当谨身报国而已。
又二十年,嘉定七年四月己未,殁于衢州郡舍,年七十八。
七月癸酉,葬临海云溪山。
又三年,棐奉使浙西,书来曰:「棐也惧亲之不获于传,辜负罔极是痛,然未知旧比应铭否」?
盖古今所称,以有容无忌为贤,而美不及子;
以子贵成亲为荣,而义不在母。
若夫擅宠而虐,偏嬖而骄,沦覆于家,近为殷鉴,皆是也。
太孺人始也劳而后食尔。
暨失主单特,空手鞠孩孺,心教意饬,隐然律程,日就岁成,使夷仲之世再显,殆天启其节以庥王氏欤!
乌用旧比也?
铭曰:
江包众流,前派后别;
有洌氿泉,佐江之竭。
行为巨川,止为重陂。
唯心之亨,是以永垂。
嘉定十年十月□日。
故大宗丞兼权度支郎官高公墓志铭(1217年8月20日) 南宋 · 叶适
予妻诸父高公,讳子润,字毕老,主乌程县簿,真州判官。
孝宗知其名,召使赴行在。
公由远地下幕,一日,天子有命昼接,喜过望,亟装欲往。
而母杨夫人忽病,谒医久未损。
既而公亦病,医无术,谩云:「久且不治矣」。
公惊叹曰:「明主思见我,而不幸母子皆属疾,或者天不与吾行耶?
重留君命无益,祗为罪耳」。
遂以情自乞,词悲甚。
孝宗不能夺而怜之,为改通直郎,赐绯衣银鱼致其仕。
当是时,高判官蚤退之节闻于天下。
公既得谢,疾寻愈,因不复预人事。
常穿黄草履,刺白篾艇,往来田间,人罕识其面,垂三十年。
开禧元年,起为大理司直,迁太府丞、大宗丞,兼度支郎官。
初,公在乌程,疏三十二缕达于太湖,复晋、宋旧迹。
在真州,创定城营房五千,费减十五,故孝宗以为材。
比再出,适会讨虏粮乏,仓猝籴二百馀万,珠粲而瓦实,江、淮诸军,涤甑釜待饟至,然后饱食。
朝廷方赖其用,而不悦者谓公「昔固不仕为亢者也,今安得屈而复仕,当返初秩而已」。
公由此坐废,即复具野航,出没圩圱如其故态,不少介吝。
嘉定十年,年七十七,八月二十日,以考卒。
公蒙城人,宣仁后弟士林曾孙也。
公纪两使留后,世赏知閤门事。
父宗之,文吏,官益薄,通判婺州。
高氏来南方,禁省隔绝。
公辛苦自衣食,不祖舅戚馀贵。
学通古今,暗记《左传》、《汉书》,引笔高丽
为人颖迈肃洁,如琅玕玉树,无尘土意。
听其语泠泠然,吴侬楚些之鄙都尽。
而干敏强力,老练世故,审动而果,虑远而成,惜不究其伐而顿抑以穷死。
悲夫!
退固人道之甚重,而止者义理之奥枢也。
在《艮》之《彖》,「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然则我非敢自命,而世亦不以是格物矣。
公之不得遇孝宗,盖时止乎!
然世莫或知而误言之,谓公特自止而已。
及公悟其不可以终止,而上又因而起公,此亦公当行之时也,然世又莫察而文致之,遂谓其既止则终不可以行焉。
夫惜其止而劝其行,人之理也;
因其止而禁其行,岂人之理哉!
故予于公暂出终处为之痛惜,而讣闻之日,哭之至于过期而哀,非以亲旧私之也。
先夫人曰薛氏,后曰刘氏,皆前卒。
子男曰不华、不矜、不谫。
不矜为兄子沐后,不谫为弟子泳后,皆杨氏命也。
公既自衣食,婺州遗业,悉使其弟有之;
其幼弟公尤爱惜,又自辍田以衣食之屡矣。
女子婿曰鲍子明、王田、赵希翱、刘松。
田,朝奉郎、湖北提刑;
希翱,承奉郎、监明州造船场。
孙二人,曰晋彦、宋彦。
公先治湖武康上柏山,豫为冢藏,十二月某日,不华奉公丧以归。
恭惟宣仁后以国为家,以民为身,以贤为命,以仁为术,治成元祐,天所顾飨,与宋无极,万世载之者也。
今其亲外家零落细微馀十数焉。
其仅得列于士,又十数之一二焉,若不华则以庶士守其庙矣。
士不得以诸侯祭,礼也,况士庶哉!
呜呼!
公之折节复仕,为是夫!
铭曰:
冗冗万生兮有翘,森森千丈兮寒标。
噫!
胄出兮宜愈大又不磨,卒摧折以尽兮悲奈何!
舒彦升墓志铭(1217年) 南宋 · 叶适
以铁易铜钱,使常在内地,不流入寇境,执事者所知而必行也。
然而沿汉、淮上下二千里,铜钱在江南不加益而泄于北日甚,此执事者患之而不能救也。
遂其所必行,忽其不能救,予固疑之久矣。
绍熙初,铁钱法弊,商贾顿亏折,所至皆皇惑罢市
余偶为蕲州,被使一路,奉上指尽力安集岁馀方少定。
然自是铜铁钱有倍再之价,淮人贵衣高食,不复易活如往年矣。
于时州县吏,能宽刑审虑以善道佐余者惟舒君名杲字彦升,信州永丰人,余同年进士也。
曾祖锡,祖子诚。
幼自知学,夜读书,设水加木于地,每困寐,足跌有声,辄惊寤复读,以为常,其励志如此。
及第,授宁国尉。
父若德、母徐接死。
主蕲春簿,辟知同安监。
又辟汉阳监,以铁钱相首尾十年。
教其人使择利害避就,有不及不以为罪,教之如初。
所铸轮郭肉好,皆为式于后不可改,故私钱遂绝而官铸流通至今。
嗟夫!
天下固有易行之法,虽不肖蔽昧迷失,犹不大坏也。
不幸而难从,非贤者顺导委曲,而不抵突以败,寡矣。
易行之法不多有,行法之贤不多见。
适得一人如彦升者,相与调护收拾于奔溃汹骇之中,可不谓难乎!
奈何生不尽用,而没又将无闻,宜余之愧叹爱惜而不敢吝夫词也!
彦升既去汉阳,知新昌县,主管江西运司文字,分差镇江府粮料院。
朝廷录其劳,使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迁国子监主簿。
嘉定九年,年六十六矣,其五月十七日,足疾卒。
秩累朝奉郎,赠其父朝请郎,母安人,又赠其先、后室周氏皆安人。
明年八月五日,子俨之、似之、侃之、伸之,婿周梦发,与为兄后者份之,葬彦升于崇善乡大安山。
彦升病酷吏恣威虐而世以为有风采,贪吏横聚敛而世以为有才具,常恳切为天子陈其故。
使行其志,残暴可息。
在蕲春,增陂池九百馀,种稻十万斛;
新昌复已失税数千,而同安、汉阳减工费各半。
使究其材,事功可许。
仕不希进,余与石应之强使就辟,彦升初不愿也。
江西以荐往,竟逡巡诣选而归。
使居其位,躁竞可消。
铭曰:
自上世贵廉方有耻之人,悃愊无华之士,临民而官治,在朝而俗美。
呜呼彦升,其几是矣!
巩仲至墓志铭(1217年11月) 南宋 · 叶适
予友仲至,巩氏,名丰。
时新迪义理之学,草茅士震于见闻,多矜露忲狃,至他文史言论,儒之艺业,又昧陋颠倒,莫知幅程
独仲至抑纵开阖,条流品汇,应变不迫,富若素有。
余本拙疏不能自达,而仲至广导曲引,出幽入眇,盖为之黾勉追逐于荒原断涧之侧数年。
仲至日益有名,不幸不得用,然有以自负,命云侣月,跨越汗漫,浩乎不可浼。
而余畏惧怯劣,常痼留一榻,不敢越户限,然后知人之禀分高下绝殊,固非切磋诱掖所能增长矣。
异日,仲至谓余:「吾登芙蓉上峰,因以过子,将又发药也」。
而不遂,竟死,悲夫!
初,仲至以太学上舍对策高第,教授汉阳军,代还。
旧例皆自学入馆,有不喜者,才授广东提刑司干办公事,母丧免。
人曰不复外补矣,又授浙东。
会改法,本路人不许为监司属官,人又曰再易地而不果,其当径来也,然卒令干办福建帅司公事。
以格知临安县,政尚宽简,吏民信化,刑罚衰息。
人谓「仲至极不应在州县,今蹉跎满秩矣,尚何诿」。
会其所善为学官,仲至劝使拔滞淹士,反坐此食宫观禄。
久之,始提辖左藏库。
于是众意益不厌,遂妄称「旦夕居要职矣」,不知语何所从,仲至亦不自知也,竟复以宫观罢。
士皆失气悒悒曰:「穷至此耶!
今当何为?
其员外通判乎」?
或曰:「不能」。
然则正任而待其阙乎?
犹不与,复授宫观,而仲至死矣。
嘉定十年正月晦也。
其家郓州须城,渡江,即所寓土断,为婺州武义人。
曾祖焘,祖庭芝,皆左承议郎。
庭芝,所谓山堂先生者也。
父法,乡贡进士。
前此科目,相传七世矣。
仲至学敏而早成,自童丱时,前辈源绪,古今音节,事之因革总统,如注水千丈之壑,迎前随后,宿艾骇服,以为积数十年灯火勤力,聚数十家师友讲明,犹不能到也。
其文无险怪华巧,而以理屈人,片词半牍,皆清朗得言外趣。
尤工为诗,多至三千馀首。
自举贤尚德之义废,而进人一出于课试之虚文,茍有其一,则清资显辙,执契而取,仲至不多有乎?
刚者折而不行,柔者流而不止,惟正己不伤物,于用世为宜,仲至不宜乎?
又曰:「颜渊、贾谊短命,惜哉!
非时不子用,子不时待也」。
仲至寿不七十乎?
自上世有金匮石室之藏,或达书命,谕意指,皆选文学博雅之士,下至鸿都翰林,词赋篆刻,犹各专其官。
出内之吝,非不欲参其间,技不两能也。
故苍槐翠竹,必植于庭宇,仲至可为帑吏乎?
凡此皆疑误之难通者也。
质易,无岸谷。
暇日,载一瓢独行田野,不问岐路,抵暮而返。
去家二里,有龙门峡,登眺徘徊,慨然曰:「此可以止矣」!
初,阮夫人卒,殡于大慈寺东坞,是年十一月壬寅,二子积、耕迎而合葬焉。
五女子,婿曰右监门卫大将军善輶、进士高槐、上饶知县张友、常山县尉周维新,幼未嫁也。
孙男曰左,曰弼。
孙女二。
余既为铭,而季氏仲同自温州移使江西,遂持以归,曰:「读于墓而哀吾兄,然十句必九恸,不成声也」。
铭曰:
闻于程子:「天地之生材,甚爱甚惜,必有吝固之心。
蔽贤者,违天地所吝固,使之气沮志夺,怫然而怒,聚为阴阳之罚。
则其人虽大必折,虽炎必扑,荒落而类,圮败而族」。
激哉是言也!
天地虽甚爱于贤材,君子初何心于用舍!
仲至之灵,果上愬于天耶?
吾谓必且为祥风庆云,醴泉甘露,以瑞斯人,使其富贵寿考,蕃永而无极也,何荒类圮族之有?
呜呼!
史进翁墓志铭 南宋 · 叶适
进翁,史氏,讳渐,明州鄞人。
曾祖简,祖诏,赠皆太师,封冀、魏国公。
魏公以行举,子孙位执政宰相。
君父木,为中子,贡于乡者再,号贡元。
虏尝奄至四明,官吏弃城遁,居民不脱死,独贡元能具舟楫,依而免踰二千人。
君幼孤,育王氏。
稍长,还墓行服,哀痛如初丧。
入太学,友吴益恭、石天民。
论事褒贬,侪辈用为准的。
二兄将分异,趣使谒归,谢曰:「笔砚不可废,未及返也」。
约成,授以载书,颔之而已。
间然自念:「少而求仕,壮则行于人;
壮而失仕,老则行于家。
既四十矣,宗伯不以我为材,意者失仕乎!
漂摇旅寄何益」!
始去之。
山居,诲其子于学,既厉以古方册事业。
或今人有善,不知,必录以劝之;
己有不善,不知,必录以惧之。
曰:「汝谨为此,勿为彼也」。
亲党子弟,请并塾同师,有过亦折难无隐,所以广其子之习也。
岁时合近比数十家,燕齿酒三酌,父坐子立,至今行之,所以同其子之敬也。
甥宣缯,始未知学,衣食训诱,与诸子均。
其后两优释褐,为侍从,有名于时。
常叹曰:「非我敢能,吾舅之思」。
盖君八子,弥愿太学生,及弥思早卒,而登进士第者五人,可以为多矣。
然世之多者,徒长傲崇侈,使道愈降,俗益薄,其所以得,非所以教也。
故教以廉,不营利矣;
教以退,不希进矣;
教以让,能下人矣;
教以见危致命,则临大节而不夺其志矣。
非口以率,身化之也。
鞠倅母未葬,不得应书,有戚容,君怜之,割所爱山葬其三丧,棺以外皆助之。
丰时中死,贫甚,族姻欲葬于火。
君曰:「礼欤」?
其子曰:「少迟,铢积而葬可也」。
君曰:「有山则费减十七」。
亦割所爱山,曰:「速矣」。
二子已仕,颇有馀奁,一日,集所亲贫乏者散之皆尽。
初赁宅富人,异时益子舍,富人忌其方兴,竞不许,君不复较,撤舍止役。
其无吝情,无争气,不为机智,屈己伸物,庶几以身化者。
故诸子皆平进自守,无过求,诸孙惟以文字相课督,名第累累不绝。
然则天偶畀之欤?
亦君之所遗宜然也。
卒于绍熙五年八月某日,年七十一。
娶莫氏,无子,先卒。
继室高氏,有家学。
子在母不辍诵,能言授之书。
师之礼币,脱簪珥以质,酒食亲调尝以进,时享必斋。
治丧屏道佛,或以为疑,夫人曰:「先侍郎修厚终礼未尝言,岂非不足于礼乎」?
侍郎,闶也。
然于浮屠空法多悟解。
嘉泰二年四月某日卒,年六十七。
初,莫氏葬凤翔乡上水寺山,至是参焉。
子弥忠,朝奉郎、知吉州;
弥恕;
弥悆,通判江州;
弥巩,教授汀州,为从父溶后;
弥忞,昌化主簿;
弥应,宁海县尉。
女嫁臧杓、陈焘、蒋亢宗。
孙男嵩之、仝之、岿之,皆发解进士;
全之,攸之;
岩之,长兴丞;
巍之,会之,望之,一之,十之。
孙女已嫁者,平江粮料院王县,江淮书写机宜文字李伯木,国子进士臧元坚,里士王兴曾。
君去太学二十馀年,光宗立,诏录旧人,语故同舍:「第勉行,吾老矣」。
再封承奉郎,再赠承议郎,莫氏、高氏安人。
铭曰:
以学立子,以子立家;
森其成材,舒英擢华。
有大之椿,桂也丛生;
荫垂东南,永延厥声。
林德秀墓志铭(1218年) 南宋 · 叶适
林颖,字德秀,生三十一年卒。
自童幼孤苦,无慢情戏色。
居嚣烦之域,未尝不静暇也;
混渔盐之廛,未尝不肃洁也。
入教弟妹,出从友朋,皆有矩法。
其于学,知所谓大者而好之,审所谓疑者而通之,求所谓是者而正之矣。
不幸得热疾,数日死,悲夫!
孔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
秀而不实者有矣夫」!
材者,所赖以生养也,人纪所待以立也,人文所由以明也。
苗而秀,秀而实,则民命常永矣,天也。
虽然,其不秀者,固嘉种,非稂莠也;
其不实者,固良稼,非稊秕也。
败之以水旱而不使至于谷,亦天也。
知二本之皆一,成毁之皆天,则余于君无憾矣。
铭曰:
其寿为伸,其夭为屈。
去来冥冥,理焉攸出!
十一年十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