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论明堂劄子(淳熙六年三月,不曾上)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观明诏,令礼官详议明堂典礼,见条具奏闻外,臣窃惟祀帝如祀天,皆以祖宗配食,此仁宗已行之制,深合于礼。
况明堂不专严父,具存神宗圣训、司马光等正论。
但世俗不能遍知典故,只诵《孝经》之文,未尝深考其义,致以今日为疑。
故前郊李焘申请,虽经群臣集议,寻为异说所夺。
今既明降指挥,即与臣下起请不同,若复中辍,理或未安。
臣愚欲望圣慈旦夕作一宛转达知太上皇帝,仍候将来降御劄日详载古谊,庶几杜绝不知者之说,实为允当。
臣先事妄言,伏候罪谴。
取进止。
礼部太常寺议明堂大礼状(淳熙六年三月初九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等窃观传载黄帝郊祀上帝于明堂,唐虞祀五帝于五府。
历时既久,其详莫得而闻。
至《礼记》始载《明堂位》一篇,言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内之公侯伯子男,外之蛮夷戎狄,以序而立,故曰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
孟子亦曰:「明堂者,王者之堂也」。
《周礼·大司乐》有冬至圜丘之乐,夏至方泽之乐,宗庙九变之乐。
三者皆大祭祀,惟不及明堂。
岂非明堂者,布政会朝之地,周成王时尝于此歌《我将》之颂,宗祀其祖文王乎!
后暨汉唐,虽有沿革,至于祀帝而配以祖宗,多由义起,未始执一。
本朝仁宗皇祐中破诸儒异同之论,即大庆殿行亲享之礼,并侑祖宗,从以百神。
前期朝献景灵宫、享太庙,一如郊祀之制。
太上皇帝中兴,斟酌家法,举行于绍兴之初,亦在殿庭,盖得圣经之遗意。
且国家大祀有四:春祈谷,夏雩祀,秋明堂,冬郊祀是也。
陛下即位以来,固尝一讲祈谷,四躬冬祀,惟合宫雩坛之礼犹未亲行。
今若特举秋享,于义为允。
臣等谨据已行典礼,及将仁宗时名儒李泰伯《明堂严祖说》,并治平中吕诲、司马光等集议、近岁李焘奏劄具录在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安定郡王袭封劄子(淳熙六年四月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安定郡王阙封已久,近据从议郎子逊经礼部陈状云:令字号今别无人,当用子字。
子逊见年七十八岁,合行承袭,有司抑遏不为施行。
臣窃谓子逊年齿已高,又投牒自诉,则其人谅亦无取,欲望圣慈(下阙)
论湖南利害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上缺)今朝廷调兵遣将于鄂,又命潭帅王佐节制本路将兵,其势盖不难于殄灭。
然臣愚者之虑,敢陈二说。
官军列阵而战是其所长,土军深入险阻是其所习。
窃虑两项人马争欲立功,或舍所长用所短,则鼠辈将跳梁以乘其后。
一也。
潭、鄂将帅若能公心协力,善不可加;
万一议论异同,必将谋己之胜而幸人之不胜,利害尤大。
二也。
伏望圣慈严降旨挥叮咛戒约,勿使蹈二者之弊。
取进止。
按:《周文忠公奏议》卷九,傅增湘校本。
论黜陟郡守劄子(淳熙六年五月二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立国必有制度。
如三代之时,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子孙守之,皆历数百年。
虽举偏补弊,有所不免,而规模一定,未尝易也。
恭惟本朝圣圣相授,至于陛下厚德加乎民,至治高于古,其间政事设施虽时有损益,至于立国之要则专在乎仁。
故兵未尝不用也,而以禁暴安人为本;
刑未尝轻贷也,而以迁善远罪为意。
此所以上天佑之,下民归之,亿万斯年方兴而未艾也。
臣久侍左右,窃仰陛下发于言者无非仁言,施于政者无非仁政。
苟有利于人,事虽难而必为;
苟未便于物,令纵下而必改。
推是以往,增光祖宗,混一夷夏,盖可指期以俟矣。
虽然,人主至尊,万民至卑;
九重至深,四海至远。
陛下有是言也,非贤守令则无以宣之于外;
有是政也,非贤守令则无以达之于民。
县令众矣,势难遍择,盍亦注意于郡守乎?
自陛下即位以来,凡除守臣必延见访问,间有疲癃病疾鄙拙庸谬者,往往改授他官,不可谓不注意矣。
然臣尚以为言者,盖诸道以簿书期会为能者多,知有教化者少;
便文自营欺谩为课者多,实惠及民者少。
是以圣心焦劳于上,而黎庶未康于下,抑有由也。
臣愿陛下法虞舜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之遗意,询事考言,取郡守治效著闻者,峻擢三二人以风晓四方,又取治状不进者,显黜三二人以策励其馀,自然恺弟之咏可继于成周,循良之盛不减于西汉。
此似迂而实切,似缓而实急,惟圣明裁择。
取进止。
论详议明堂赦书劄子(淳熙六年五月十八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仰惟仁宗皇帝在御之二十八年,肇行宗祀之礼。
当时所降赦书恩意特厚,又别为手诏辟至公之路,杜私谒之蹊,以新庶政,载在史册,垂之无穷。
今陛下临政愿治十有八载,德日新而又新,治既进而加进,其视祖武无间然者。
是以发德音,下明诏,卜以季秋宗祀上帝,盖盛举也。
惟是自来赦令多因诸部条具而去取之,文词虽繁,卓然可行者少,故州县亦视为常程,未免徒挂墙壁。
臣愚欲望今兹出自圣意,密谕三省枢密院,就此三两月间详议政事施设之大者,用仁宗故实,敷为诏旨,与赦俱下。
至如诸路刑狱有观望淹延累岁不能决者,州县赋税有轻重不均若登带积欠名存实亡者,版曹宪部皆有稽考并非作访闻,或贷或蠲,一新斯民之耳目,此实人主殊常之恩,而非有司所能及也,故愿陛下与大臣预图之。
又诸州太守到任便民五事,其间亦有言一方大利大害,寻常例付曹部勘当宣问施行。
臣亦乞命大臣表而出之,敢旨行下,使四方万里之远知陛下上承天心,下恤人隐,欢欣感戴,溢为和气,华夷来同,福禄无疆,不其韪欤!
取进止。
论郊赉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见陛下约于奉己,丰于驭下,中外臣民具知之,不待赞也。
南渡以来,郊赉比旧格例裁三之二。
陛下其仁如天,自乾道中特令全支,盖三郊于此矣。
今季秋宗祀,群臣既免蒙犯风霜,又无郊野骏奔之劳。
若使复受全给,殆非体国之义矣。
臣愿预诏攸司,除诸军赏给一切依前郊支散外,其群臣赐予姑仍旧制支三之一,不特使执事之臣受之也安,其于足国裕民之政不为无补。
昔司马光、王安石在翰苑尝议此事,人皆以光论为当,臣之僭言盖本于此。
取进止。
论宗室同名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谓事有所该者广,而涉于簿书期会,则虽良法美意未免以吏奸而生弊,如措置宗室同名是也。
盖吏志于利而已,乘文书浩繁,取会不一,必为害于其间,以去岁正月台劾大宗正司人吏刘景及进奏官高忠信乞觅善溍钱物观之,概可见矣。
大抵祖宗时宗室既少,又皆聚居宫院,自然立名各殊。
神宗熙宁以来日益蕃衍,于是稍许其补外。
至哲宗始因宗正寺丞宋景年之请,凡别祖无服亲,若非连名许用本字,势使之然,非固略也。
至于今又八十馀年矣,宗支愈盛,往往散居四方,必欲骤改,宜戛戛乎其难也。
故淳熙元年,初令川广限一年,馀路半之,限满无立名公据,有官人不许参选,无官人住支请给。
至二年八月则展一年矣,三年六月又展半年矣,四年四月又展半年,且有更不再展之文矣,其势终不能行。
五年正月,遂降更不立限指挥,而所谓不许参部者转而为先次参部,不许支给者转而为未放请给。
今又岁馀,迁延如故。
祗如临安,近在辇毂,为通判者善仁也,为转运司干官者亦善仁也,而未尝改焉,况远外者乎!
臣谓宗室之有官者,告敕印纸一一可验,名虽偶同,三代未尝同也。
今舍其平生付身,而凭宗正吏一纸之公据,轻重盖相远矣。
臣又见外路保明乞改名之人例具三二十字,大宗正司或以为可用,而宗正寺丞则以为不可,其说但云依旧重叠,而不肯明言与某王官何人位何人同名,然则虽不重叠而谓之重叠,岂易察耶!
臣愚欲望圣慈特降睿旨,应宗室参部及赴任之人,不候立名公据,且依旧法,却一面行移取会其诸路定到所改未当之字,须令大宗正寺丞分明检照声说与三祖下某王官某人位某人同名,即不得泛言重叠,庶几稍柅吏奸,仰副陛下睦族之本意。
取进止。
乞广西二事入赦劄子(1179年7—8月) 南宋 · 周必大
臣八月十六日尝奏陈广西二事,乞于明堂赦文内傋宣德意,后来未知李接已遂平殄否。
今大礼在近,须至奏陈者:
一、臣久闻广西官吏奉行盐法未善,致李接扇惑愚民起为盗贼。
今欲乞于赦文内一项云:勘会广西贾盐专以裕民,访闻官司奉行不虔,或抑勒民户过数请买,或拖欠盐丁本钱不支,除已节次行下本路措置施行外,如州县尚敢违戾,即仰监司案劾。
监司失于觉察,御史台纠劾以闻。
一、臣昨见今年五月九日圣旨,郴州宜章、桂阳军临武、道州江华县并其他盗贼经由去处,今年夏秋二税并未得催科,听候指挥蠲放。
近闻湖南漕臣陈孺已体访到二千五百九十八户,总计夏秋税钱四千三百四十五贯,银二百三十六两,米三千三百石有零。
八月十八日降旨并特与蠲放,圣泽如春,孰不感叹!
今来广西被扰州县似稍阔远,欲乞于赦文一项云:勘会广西州县有曾经盗贼蹂践及经由去处,仰帅臣监司疾速取见指实开具以闻,当议蠲放税赋。
右,臣伏料圣明已有处分,若得付之赦递,风动海隅,自然破草窃之心,解愚民之惑。
臣妄陈己见,未必中节,或是朝廷见已施行,伏望圣明特赐宽宥。
伏取进止。
论明堂太庙拜跪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近者才睹宗祀展日指挥,旋闻一切如旧,仰见陛下诚心感格,天步轻安,臣子之情不胜忭蹈。
惟是十五日太庙逐室行礼,奠币酌献,升降至再,拜跪颇多。
按《乐记》云:「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郑氏注云:「若于清庙大飨然」。
又《礼器》载季氏逮闇而祭,日不足继之以烛。
他日子路预焉,质明行事,晏朝而退,孔子许其知礼。
夫君臣之制虽殊,祭祀之恭一也。
臣愿陛下密谕大臣前期节文斯礼,使有定论,协于简易之言,免令有司临祭疑惧。
若陛下奉先思孝宁过乎礼,自不以此为劳,则固无可议者。
臣不胜蝼蚁拳拳之诚,谨具手劄奏闻。
伏乞睿照。
乞因明堂晴霁誓戒劄子(淳熙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宗祀将受誓戒,陛下初虑拜跪稍妨,欲令改用季辛。
既而圣虑默与天通,玉趾勿药而愈。
暨景灵宫朝献,陛下又不以冒雨为惮,成礼而返。
才至太庙,诏彻仪卫,却车辂,用示贬损之意。
曾未旋踵,遂即晴霁。
明堂行礼之夕,气象清肃,星月灿烂,谓天难谌乃尔易见,谓天盖高乃尔易回,不待执圭币陈牺牲,而景贶固已骈臻矣。
臣闻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勿届」。
又曰:「至诚感神,矧兹有苗」。
陛下前之一念,实有得乎此。
臣愿益充是心,见诸日用,自然国家日益安宁,福祚日益绵永。
蠢彼夷狄,亦将因干羽而来格。
此舜禹已试之效,非臣之私言也,取进止。
论依字劄子(淳熙六年十月十一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臣下凡有奏议,或自内批降,或三省批旨,其可从者皆谓之依。
是以唐穆宗为太子,每书依字辄去人,曰:「上以此可,天下事乌得全书」?
宪宗闻而嘉之。
夫全书犹在所避,则有司临文与决之际不可一律用此字明矣。
臣窃见六部文案凡所施行,逐曹郎官随事欲笔于前,长贰例皆判依于后,相承已久,无敢改易,揆之事理,深为未安。
臣愚欲乞明降指挥,日后六部所判文案并以行字代依字,庶几稍严上下之制。
取进止。
论差宗室作教官试官劄子(淳熙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熙宁二年始诏祖宗袒免亲将军已下愿出官者听,愿换文官者与,试衔知县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选。
今岁月已久,往往争自淬励,才华议论殆与寒士齐驱,则其任用之际不宜薄也。
昨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十二日曾降指挥,宗室及第人今后不许乞教授官差遣,吏部亦不许注授。
至乾道八年五月七日,因第一甲及第人师烜自陈,方许集注教官,其第二甲以下依旧不许。
又外路差解试官之际亦多不及宗室。
且锁应既依外官,则注授考试何可独为限隔?
得非以其取之之易,故疑其学术之未至耶!
窃见近降十一月初七日指挥,宗室有官锁应,无官应举,省试每十人取一人,比之诸路得解进士分数已不相远。
今若一用省额取放,却将考试注授及朝廷擢用之类并令与庶姓登科人一同,则取之既精,待之益厚,俊才如歆、向,将复见于今日。
如合圣意,乞付有司施行。
取进止(《周文忠公奏议》卷一○。)
此篇前原标「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隐岫对劄子四首」。
论战功王照误超转两资劄子(1179年11月27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向有条令,自武翼郎至武经大夫,凡磨勘及赏典并超一资
惟有战功人即超两资
至武略大夫以上,其秩序已高,故在法凡磨勘及非次转官止合超过一资。
今有武义大夫王照曾立战功,本部用例拟超两资,遂跨武经、武略大夫,直转武节大夫。
臣谓武略既是止超一资之官,不应犹蓦二级,只当超武经一资而转武略大夫,事理明甚。
只缘自乾道、淳熙以来,武义大夫刘兴、刘仪、杜平、焦櫎等皆承例误超两资,若不奏陈,恐王照却疑有司今日之误。
臣愚欲望圣慈特赐详酌,自今并令改正。
取进止。
⑴ 谓如武翼郎超过武义郎直转武经郎之类。
⑵ 谓如武翼郎超过武义郎、武经郎直转武略郎之类。
乞修架阁库劄子(1179年11月27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先于淳熙二年十月内曾奏陈六部架阁库文书浩繁,屋宇损敝,乞照绍兴十五年置库指挥,使严加整比,及令有司早行修葺。
当时曾奉圣旨依奏,其库屋令临安府检计修葺。
经今又已四年,近日轮郎官点检,则所谓屋者,仰视乃与天通,傍观殆无壁落。
两月前曾有人舣舟于岸,偷窃吏部案卷、敕黄之类,欲载往外州作故纸出卖。
既觉察擒捕,即投弃水中。
慢藏诲盗,必至于此。
臣愚欲望圣慈谕有司日下计料修整,毋若往岁视为闲慢官司,虚降指挥。
兼六部架阁主管官共四员,自来临安府应副居止,若就库侧兑换廨舍,使其朝夕便于检校,免致疏失,亦关防之要术也。
所有臣元劄子并录在前,今取进止。
论刑寺截会奏荐人用片纸回报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文武臣陈乞荫补,合就刑寺截会平生有无赃私罪犯,候到即凭以上抄。
自来例是本寺当行人用片纸节略元文批报,更不经由官吏签书,深虑漏落差舛,无以稽考。
欲望特降指挥,凡遇截会荫补之人,并令吏部专一符下刑寺,刑寺以公状录所犯全文,签书寺官用印回申,庶可凭信,革绝奸弊。
取进止。
论刘洪道赠官劄子(淳熙七年正月二十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近见静江府申,奉议郎刘良弼乞依明堂赦封赠父母。
臣契勘本人父刘洪道在建炎间身履军锋,保全青社,指麾将帅,期复旧疆。
厥后四明断桥虽未尽善,然仓猝排难,有劳可书,累经太上擢用,遂至宝文阁学士、左通奉大夫。
绍兴十一年,秦桧欲诛岳飞,以洪道尝与共事,讽言者弹击,累数百言,皆指飞也。
身没之后,子孙流落不振,未经牵复。
今若止同士庶赠承事郎,不惟人情有所未安,兼在法父曾任待制以上职应赠官者,官虽卑并赠大中大夫。
本人系曾任待制以上,止缘带责降官,有司未敢引用上条。
又法诸曾任宰执责降而因子赠官者,准执政官法。
以此推之,侍从责降恐亦可以比拟。
欲望圣慈以臣所陈降付三省,或令敕令所详议施行。
取进止。
乞指定亲民官职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见淳熙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通用令,诸曾除名公罪,或元犯枉法及监主自盗赃罪者,永不得入亲民。
又有因臣僚论列,特降指挥永不得与亲民差遣之文,前后甚多。
及到部差注之际,除右选立定知县、军使、县尉、知城堡寨主系是亲民外,自来左选例以知州、知县为亲民,其馀通判、签判之类并无明文可以依据。
侍郎左选,虽于绍兴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因申明破格,检法官带幕职官、录参、判司丞簿尉皆是亲民,亦不曾明降指挥。
注拟之际,往往疑误不一,利害非轻。
今来欲望圣慈降付三省,下敕令所参照条法,将通判、签判职官下至曹掾、丞簿等逐一指定某职系亲民,某职不系亲民,庶几铨部有以执守,免致差注异同,别生奸弊。
其考功令所载监当亲民,自谓资任立文,即与差注不同。
伏取进止。
乞考初元之政劄子(淳熙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见玉牒所修仁宗皇帝宝元、庆历十年事迹成书,前期告于祖宗,至日陛下御前殿而受之,事体加重如此,臣知陛下非专以纂述宝藏为恭也,正欲考前规而允蹈之也。
当是时,仁宗在位已二十年,西夏再盟,中国无事,方且幸龙图、天章閤,手诏辅臣历言时政,其大略谓公私匮乏,仕进多门,牧宰罕闻奏最,将帅艰于称职,制度未立,简擢靡臻,虏态难常,献言少实,各俾条画,用备不虞。
又诏翰林学士、三司使、御史中丞、知开封府陈上躬之阙失,左右之朋邪,中外险诈,郡县暴虐,以至法令之未便,朝廷之几事,皆附于篇,以备采择。
又御迎阳门,召知制诰、待制、台谏官等询朝政得失,兵农要务,边防备豫,将帅能否,财赋利害,钱法是非,与夫谗人害政,奸盗乱俗,及防微杜渐之策,悉对于篇。
夫以光明盛大之朝,而凛凛然常若危乱在朝夕者何也?
盖以自古人主在位既久则怠惰或生,天下已安则侈骄易至。
故以唐太宗身履百战肇基王业,马周犹告之曰:「陛下必欲为久长之谋,不必远求上古,但如贞观初则天下幸甚」。
而太宗亦自问魏徵曰:「朕政事何如往年」?
徵旋有「十渐」之疏。
夫太宗既圣矣,犹待臣下随事正救乃克无悔,岂若吾仁宗德盛而愈谦,世治而愈勖,枚举政要,遍询近臣,此庆历之盛所以远迈贞观而垂裕万年,所以远过有唐也。
仰惟陛下聪明文武本乎天纵,克勤于邦则分阴在所惜,克俭于家则一毫无妄费,奖拔贤能不间幽远,听用规谏每容疏直,上畏天命,下恤民隐。
凡帝王有一于此,足以致治,况陛下兼而有之乎?
虽然,行健不已者,天之道也;
不息则久者,人之诚也。
陛下日谨一日将二十年,仁宗庆历维其时矣。
臣愿因玉牒之书以远绳祖武,考初元之政以益新盛德,使马周、魏徵无以伸其喙,而贞观事业不足进于今,则四海何患不一统,太平何患不立致?
陛下留神而已,臣不胜拳拳。
取进止
此篇前原标「讲筵留身劄子一首」。
⑴ 《周文忠公奏议》卷一○。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九。
论措置营运劄子(淳熙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今早三省枢密院同进呈两浙转运司诸路总领所任营运已及一年,合依元降指挥再行措置。
圣意深以扰民为虑,且谓金陵芦荻之价顿增两倍,其馀可知,他日须别得一项指拟之钱,庶免营运。
臣有以见陛下既念诸军之累重,又思民力之宽裕,盛德盖与天通矣。
惟是岁给有常,岂容中辍?
臣退而密计淳熙七年已支之数,每半岁共合用钱十六万三千有馀贯
今日据江西提刑司申,拘籍到抚州停贼人黄藏器等家金银田产共计一十四万五千馀贯。
只此一项自可充淳熙八年上半年贴支之数。
若令总领、转运措置,将朝廷所降本钱依常平法随置司及屯军处各开抵当库一两所,专收息钱应副诸军,则不惟明年下半年便有指准,兼事体正当,久远可行,又免侵州郡税额,夺商贾之利。
其间不乐者不过富民有质库之家耳,然不足恤也。
臣以众中不敢开陈,辄具劄子奏禀。
如或可采,乞作圣意宣谕三省、密院措置施行,或且令再将上取旨。
盖目今方是六月,少缓数日似未为晚。
臣受恩深厚,苟有所见,不敢不言。
若无可采,即乞恕臣谬妄之罪,伏取进止。
臣早来又闻圣谕广德军雨水事,偶得本军广德县丞周梓书内有小帖子,谨同进呈,伏乞睿照。
⑴ 两浙运司应付殿前司水军三万八千五百六十一贯六百文,淮西总领所应副马军行司、建康池州都统司三万三千贯文,淮东总领所应副镇江都统司二万五千贯文,湖广总领所应副鄂州、江陵府、江州都统司四万三千贯文,四川总领所应副兴州、兴元府、金州都统司二万四千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