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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程正思 南宋 · 朱熹
所示策甚佳,然词气之间亦觉尚欠平和处,岂有所不能平于中耶?
陈正己之论,何足深辨?
杲老尝说少时见张天觉,或告之曰:「蔡元长说相公极正当,只是少些机数」。
张应之曰:「蔡京斫头破肚汉,我若有机数,却与你一般也。
若待它说伊川用处不周,即伊川与你一般矣」。
此可付一笑也。
《通书》注说善恶分明作两节,何为尚疑无先善后恶之意耶?
「性」字之说亦无可疑,然得贤者如此发明,亦有助也。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又见《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五九、学行典卷九九。
答汪子文 南宋 · 朱熹
似闻比来急于进取,遂为神怪所惑,殊骇闻听。
于此等处把捉不定,则所讲闻于简册者将以何用耶?
自此切须安常守正,以为进学之地,不宜复徇前失,以陷于邪妄之域也。
答汪圣可 南宋 · 朱熹
示喻读书励行之意,甚善甚善。
然更愿反躬务实,以充其言,使无浮行之愧,则区区之深望也。
答周舜弼(谟) 南宋 · 朱熹
熹适承枉顾,示以长笺,称道过实,决非浅陋所敢当,不敢自辨数也。
至谓程氏二书出于记录之馀,不能无误,诚如所论。
向来所以各因本篇而存其姓号以相别者,正谓是尔。
然言有似是而实非者,有似非而实是者,非好之笃、玩之深而辨之明者,或未能无误也。
暇日见过,得面叩其一二,幸甚幸甚!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临行所说务实一事,途中曾致思否?
观之今日学者不能进步,病痛全在此处。
但就实做工夫,自然有得,未须遽责效验也。
仁字想别后所见尤亲切,或有议论,因来不妨见寄。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葬事不易,便能了办,丧礼尽诚,不徇流俗,此尤所难。
更宜深念闵、卜二子除丧而见之意,以终礼制,区区之望也。
彼中朋友用功为学次第如何?
便中喻及。
向时每说持敬、穷理二事,今日所见,亦只是如此。
但觉得先后缓急之序愈分明亲切,直是先要于持守上著力,方有进步处也。
《孟子》说性善及求放心处,最宜深玩之。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前此所示别纸条目虽多,然其大概只是不曾实持得敬,不曾实穷得理,不曾实信得性善,不曾实求得放心,而乃缘文生义,虚费说词,其说愈长,其失愈远。
此是莫大之病。
只以其间所论曲折及后段克伐怨欲、乡原思学、瞻忽前后之类观之,便自可见。
若果是实曾下得工夫,即此等处自无可疑。
纵有商量,亦须有著实病痛,不应如此泛泛矣。
曾子一段文意虽说得行,然似亦未是真见。
似此等处,且须虚心涵泳,未要生说,却且就日用间实下持敬工夫,求取放心,然后却看自家本性元是善与不善,自家与尧舜元是同与不同。
若信得及,意思自然开明,持守亦不费力矣。
「君子而时中」,却是《集注》失于太简,令人生疑,今已削去。
只见存文义已自分明,若不为此句所牵,则亦无可疑矣。
恐枉费思索,故并及之。
然其切要功夫,无如前件所说。
千万留意也。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所论「仁」字殊未亲切,而语意丛杂,尤觉有病。
须知所谓心之德者,即程先生谷种之说。
所谓爱之理者,则正所谓仁是未发之爱,爱是已发之仁耳。
只以此意推之,更不须外边添入道理,反混杂得无分晓处。
若于此处认得仁字,即不妨与天地万物同体。
若不会得,而便将天地万物同体为仁,却转见无交涉矣。
仁、义、礼、智,便是性之大目,皆是形而上者,不可分为两事。
颜子之勇,只以曾子所称数事体之于身,非大勇者,其孰能之?
克己之说未为不是,但如此言语上理会,恐无益耳。
其他数条似皆未切。
大抵前后见舜弼讲论多是不切己而止于文字上捏合,所以无意味,不得力。
须更就此斡转,方有实地功夫也。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示及疑问,且当如此涵泳,甚善。
致知工夫,亦只是且据所已知者玩索推广将去,具于心者本自无不足也。
敬子远来不易,其志甚勇,而功夫未密,更宜相与切磋,更令精细平稳乃佳耳。
观其病痛与长孺颇相似,所以做处一般,不知吾人所学且要切身,正不以此等为高也。
若亲养未便,亦须委曲商量,不须如此躁迫也。
伊川告词如此,是亦绍兴初年议论,未免一褒一贬之杂也。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所谕敬字工夫于应事处用力为难,此亦常理。
但看圣贤说「行笃敬」、「执事敬」,则敬字本不为默然无为时设,须向难处力加持守,庶几动静如一耳。
克己亦别无巧法,譬如孤军猝遇彊敌,只得尽力舍死向前而已,尚何问哉?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示喻为学之意,大概不过如此。
更在日用之间实用其力,念念相续,勿令间断。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来喻所云,皆学者不能无疑之处。
然读书则实究其理,行己则实践其迹,念念乡前,不轻自恕,则在我者虽甚孤高,然与他人元无干预,亦何必私忧过计而陷于同流合污之地耶?
答周舜弼 南宋 · 朱熹
讲学持守不懈益勤,深慰所望。
又闻颇有朋友之助,当此岁寒,不改其操,尤不易得也。
更愿相与磨厉,以造其极,毋使徒得虚名以取实祸,乃为佳耳。
前书絜矩之说大概得之。
二字文义,盖谓度之以矩而取其方耳。
今所示数条,各以鄙意附于其后,却以封还,幸试思之。
来说大概明白详细,但且于此更加反复,虚心静虑,密切玩味,久之须自见得更有精微处,不但如此而已也。
承欲见访,固愿一见,但远来费力,不若如前所说,著实下功。
果自得之,则与合堂同席亦无以异也。
乡来蔡君今安在?
能不受变于俗否耶?
《大学》之道,莫切于致知,莫难于诚意。
意有未诚,必当随事即物,求其所以当然之理。
然观天下之事,其几甚微,善恶邪正、是非得失未有不相揉杂乎芒芴之间者。
静而察之者精,则动而行之者善。
圣贤之学必以践履为言者,亦曰见诸行事皆平日之所素定者耳。
今先生之教必曰知之者切而后意无不诚,盖若泛论知至,如诸家所谓极尽而无馀,则遂与上文所谓致知者为无别。
况必待尽知万物之理而后别求诚意之功,则此意何时而可诚耶?
此正学者紧切用功之地,而先生训释精明,诚有以发圣贤未发之蕴。
窃尝体之于心,事物之来,必精察乎善恶之两端,如是而为善,则确守而不违;
如是而为恶,则深绝而勿近(先生勾去此并上二句。),亦庶几不苟于致知,而所知者非复泛然无切于事理;
不苟于诚意,而好善恶恶,直欲无一毫自欺之意。
敬守此心,无敢怠忽,课功计效,则不敢以为意焉。
如此用力,不知如何?
知至只是致知到处,非别有一事也。
但见得本来合当如此之正理,自然发见透彻,则所知自切,不须更说确守深绝而意自无不诚矣。
传之二章释「自新新民」而结之以「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者,言皆欲止于至善也。
盖自致知以至修身,无非所以自新也。
自齐家以至平天下,无非所以新民也。
凡此八者,诚《大学》之条目。
然必曰止于至善者,深言择善不可以不精耳。
夫善一也,有至善则有未善(先生改云:「善而未至。」),所以言择善之难如此,过则失中,不及则亦未至于中。
宜其应事接物之际,固有欲为公而反遂其私,欲为义而乃徇乎利,厚薄轻重,泛然而应,不得其当。
是皆知之有未切也。
补亡之章谓用力之久而一旦廓然贯通焉,则理之表里精粗无不尽,而心之分别取舍无不切。
是必加之以积习之功,庶乎廓然贯通,然后可以言止于至善之事乎。
苟未至此,则分别取舍于心当如何?
一事自有一事之至善,如仁敬孝慈之类。
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人之所不能无者。
然有一于此,则心不得其正。
何哉?
盖此心不可以顷刻而不存,苟喜怒忧惧一萌于中,则心有系累,不特不能帅乎气,而气反得以动其心矣。
故当忿懥之时,唯有忿懥而已。
既以忿懥为主,尚何心之可存?
恐惧之类,莫不皆然。
圣人于此深欲学者常存此心,无少间断,喜怒哀惧犹不可有,而况于旷荡外驰,邪辟妄念以为此心之累者乎?
故曰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矣。
以此意体之如何?
有喜怒忧惧,则四者之发不得其正;
无喜怒忧惧,则四者之发何不正之有?
絜矩之道,推己度物而求所以处之之方。
故于上下、左右、前后之际,皆不以己之所不欲者施诸彼而已矣。
然皆以敬老、事长、恤孤之三者推之,以见民心之同然。
故下文极言好恶不可以异乎人,而财利不可以擅乎己,苟惟不然,皆取恶之道也。
是则一章之意无非发明「恕」之一字。
上章既言所藏乎身,不恕则不能喻诸人矣,于此复推广之,以极其所不通之意。
恕之为用,其大如此,求其指归,则不过孝、弟、慈三者。
行乎一家,推而至于治国平天下,同一机而已。
孝、弟、慈,非恕也。
自身而家,自家而国,自国而天下,推之者近,施之者广,必与人同其欲而不拂乎人之性,兹其所以为恕。
以此观之,是否?
此段说得条畅。
「致中和」注云:「自戒谨恐惧而守之,以至于无一息之不存,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
自必谨其独而察之,以至于无一行之不慊,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矣」。
夫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戒谨恐惧,所以守之于未发之时,故无一息之不存而能极其中。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必谨其独,所以察之于既发之际,故无一行之不慊而能极其和。
天地之所以位者不违乎中,万物之所以育者不失乎和,致中和而天地自位、万物自育者盖如此。
学者于此静而不失其所操,动而不乖其所发,亦庶几乎中和之在我而已。
天地万物之所以位且育焉,则不敢易而言之。
未识是否?
其说只如此,不难晓,但用力为不易耳。
勉旃勉旃。
「凡事豫则立」一节,言与事、行与道皆欲先定于其初,则不跲不困、不疚不穷斯有必然之验。
故下文自不获乎上、不信乎朋友、不顺乎亲而推之,皆始于不诚乎身而已。
然则先立乎诚为此章之要旨,而不明乎善则不可以诚乎身也。
今欲进乎明善之功,要必格物以穷其理,致知以处其义,夫然后真知善之为可好而好之,则如好好色;
真知恶之为可恶而恶之,则如恶恶臭。
明善如此,夫安得而不诚哉!
以是观之,则《中庸》所谓明善,即《大学》致知之事;
《中庸》之所谓诚身,即《大学》意诚之功。
要其指归,其理则一而已。
是否?
得之。
「费而隐」章,引鸢飞鱼跃之诗以明其旨。
程夫子以为子思吃紧为人,与必有事焉而勿正之意同,活泼泼地。
窃以为子思之言无非实理,而程夫子之说亦皆真见。
今又得先生窜定此章,反复开晓,昭然义见。
耽玩久之,心融意释。
夫形而下者,道之用矣,必有形而上者为之体。
其用广,夫安得而不费?
其体微,又安得而不隐?
体用显微,初无间绝。
人惟睹其用之显而不见其体之微也,是以终身由之而不知。
子思于是托鸢鱼以明此理之昭著,而其所以然之故,则亦可知其隐然为难见也。
夫见于鸢鱼者尚尔,而况自夫妇隐微之间极而至于天地广博之际,化育流行,洪纤高下,莫不皆然?
此理固非偶然者,而亦孰与之哉?
子思之言精密峻洁,而程子之论无纤毫凝滞倚著之意,非先生其孰知之?
大意如何?
只是如此,更宜详味。
二十七章始言道之体极于至大而无外,道之用入于至小而无间。
非至德之人,不足以疑之。
中言至道之凝,非大小精粗举而并行,则不足以凝是道也。
末言所处之无不宜,所以极言至道之凝其效如此。
然大小精粗之旨,诸家所论不同。
张子逐句为义,吕氏因之,以一句自相反覆为说,游氏以逐句相承接为说,杨氏以逐句上一节承上节、下一节承下节为说,却以温故知新为道问学之事,敦厚崇礼为道中庸之事。
兼而读之,亦足以发明大旨。
然分比精密,条理该贯,终不若以尊德性为存心之本,而极乎道体之大;
以道问学为致知之本,而尽乎道体之细。
遂以广大高明、温故敦厚为存心之属,以精微中庸、知新崇礼为致知之属,于是犁然各当于人心,使学者有用力之地而不悖乎名义之纷纭也。
窃尝玩索所谓不以一毫私意自蔽者,指致广大而言也;
不以一毫私欲而自累者,指极高明而言也。
乍读两句,似若一意相同。
然试体之,一以私意自蔽,则心不洪放而狭隘迫窄,何以致广大乎?
一以私欲自累,则此心沉溺而昏暗卑陋,何以极高明乎?
此二句若相似而实不同者,妄意如此。
是否?
得之。
末章八引《诗》,前五条论始学至成德疏密浅深之序,后三条皆所以赞不显之德,前此盖未有发明斯义若此昭著明白也。
今观「尚絅」一条,则知为己之学不可以徇名,而入德之方皆由乎己而已。
进而至于「亦孔之昭」,则谨独之行已著。
又进而至于「不愧屋漏」,则谨独之效益彰。
其曰「奏假无言」,所以言其德之已成。
又曰「不显惟德」,所以言其德之至盛。
故先之以不赏不怒而民自畏劝,终之以笃恭而天下平也。
夫自下学谨独之事积而至于笃恭而天下平,则其存心也愈谨而进德也弥盛。
复三引《诗》,以叹咏不显之德固不在乎声色之末,亦非「德輶如毛」之可比。
极论其妙,不若「无声无臭」之诗为可以形容其不显之至耳。
窃尝谓此章之旨正与首章相应。
首章论道体之大端,故以性、命、教之三者言之于始。
然必戒谨恐惧而存其未发之中,必谨其独而保其既发之和。
中和之至,所以能位天地、育万物者,盖其德之盛同乎天而然也。
《中庸》之书所以始于是者,其旨深哉。
有志于学者,可不知天德之在圣人者为如何?
于此宜尽心焉尔。
未审是否?
「亦孔之昭」是谨独意,「不愧屋陋」是戒谨恐惧意。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不但终食之间而已也,虽造次必于是。
不但造次而已也,虽颠沛必于是。
盖欲此心无顷刻须臾之间断也。
及称颜子,则曰「三月不违」,于众人则曰「日月至焉」而已。
今学者于日月至焉且茫然不知其所谓,况其上者乎?
克己工夫要当自日月至焉推而上之,至终食之间,以至造次,至颠沛,一节密一节去,庶几持养纯熟,而三月不违可学而至。
不学则已,欲学圣人,则纯亦不已,此其进步之阶欤?
下学之功诚当如此。
其资质之高明者,自应不在此限,但我未之见耳。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贫与富交,彊则忮,弱则求。
人惟中无所养,而后饥渴得以害其心也。
故不能自安于贫,而有慕乎彼之富。
此心一动,物欲行焉,故虽可已而不已。
孟子所谓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类,盖有不可胜穷之私。
由是以失其本心,而忌嫉忮害生焉。
否则谄曲以求之,而不自知其为卑污浅陋之甚也。
子路之志不牵乎外物之诱,夫子称之,欲以进其德。
惜乎不能充此而上之,至有终身诵之之蔽。
不然,箪瓢陋巷之乐当与颜子同之。
日用功夫信乎不可遽已也!
是如是。
答董叔重(铢) 南宋 · 朱熹
示喻日用功夫,更于收拾持守之中,就思虑萌处察其孰是天理,孰是人欲,取此舍彼,以致敬义夹持之功为佳。
读书亦是如此,先自看大指,却究诸说,一一就自己分上体当出来,庶几得力耳。
易字之说,前累奉报,鄙意但不欲学者切切于此不急之外务耳。
必欲与名相称,则以「叔重」易之,盖取《通书》「其重无加焉耳」之义。
如何如何?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所论心之存亡得之。
前日得正思书,说得终未明了。
适答之云:「此心有正而无邪,故存则正,不存则邪」。
不知渠看得复如何也。
但来喻所谓深体大原而涵养之,则又不必如此。
正惟操则自存,动静始终,不越敬之一字而已。
近方见得伊洛拈出此字,真是圣学真的要妙功夫。
学者只于此处著实用功,则不患不至圣贤之域矣。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书中所喻两义,比皆改定。
《大学》在德粹处,《孟子》似已写去矣。
但所疑搜寻急迫之病,恐是用心太过使然。
所云发见之端,只平日省觉提撕处便是。
只要人就此接续向下推究,令其开阔,即不曾说等待寻讨将来做功夫也。
今所改者,亦其词有未莹,或重复处耳。
大意只是如此也。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所喻数说甚善,更宜加意涵养于日用动静之间为佳。
不然徒为空言,无益而有害也。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君子务本」一章,《集注》云:「本犹根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根本既立,其道自生。
如孝弟则是行仁之本,不务乎此,则仁道无自而生也」。
铢窃妄谓仁固孝弟之本,有仁而后有孝弟(伊川曰仁是性,孝弟是用。),然仁道生也生莫先于孝弟。
盖其油然内发,至精实而无伪,自然不可已者,莫如爱亲从兄之心。
故伊川曰,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
爱则仁之施,仁则爱之理也。
仁者爱之理,而爱莫大于爱亲,故推行仁道,自孝弟始。
是乃行仁之根本也。
根本既立,则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至于廓然大公,无所不爱,而有以全尽其仁道之大,则皆由此本既立而自生生,有不可遏者耳。
此所谓本立而道自生也。
生者,生生不穷之意,伊川所谓其道充大是也,非无本而渐生之谓。
犹之木焉,根本既立,则枝叶生茂而不可已。
苟无其本,枝叶安自而生哉?
又程子曰,尽得孝弟便是仁,恐在「尽」字上是圣人人伦之至之意
或人谓由孝弟可以至仁,则孝弟与仁是二本矣。
妄意揣度如此,乞赐逐一垂诲。
大概且用此意涵泳,久之自见得失。
后皆放此。
程子曰:「循物无违谓信」。
窃谓物者,事物之物。
有是事则循是事而无所违,无是事则不凿空而为之说,此与「以实之谓信」意相似。
或者谓物者,理也。
实循是理而无所违,有反身而诚之意,盖孟子「有诸己」之说。
不知是否?
又程子所谓「尽物之谓信」者,铢所未喻。
岂尽己之谓忠者,处于己者无不尽,尽物之谓信者,施于物者必以实欤?
则必以实施于物者亦无不尽矣。
其所谓表里内外者,盖惟其存于己者必尽,则其施于物也必实。
在己自尽之谓忠,推是忠而行之之谓信。
虽然,曾子之三省必亦各致其功,未必恃此而责彼也。
乞赐逐一垂诲。
或者之说非是。
程子曰:「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
铢昔尝问此语于先生,先生曰,体犹体物之体,犹《易》所谓干事。
其意若谓人之生具此形,即有此性,有此性则有此理,与生俱生,完具无欠。
只为蔽于私,所以不行。
若能公,则此理便自周流充足,不假于外(此理即所谓仁也,仁者爱之理。)
故程子曰:「仁之道,只消道一公字」。
然伊川又恐人将公便唤作仁,故曰「公须以人体之」。
体犹主也。
铢当时虽省记先生是此意,恐记得差误,乞赐垂诲。
此下数说大概皆近之,更宜涵泳而实履之,不可只如此说过,无益于事也。
「贤贤易色」一章,窃谓上蔡所谓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天下之诚意无以加此。
好德如好色,亦可谓好德之至也,此语似甚精。
而或者乃谓不若张子韶曰「学所以明人伦也,好德不好色,则夫妇之伦正」。
似恐不必推说至此。
然上蔡之说与伊川所谓见贤则变易颜色,愈加恭敬,好善而诚也,二说孰精?
又子夏之意以谓人能如此,则虽人以为未尝学,子夏必以为已学也。
玩其语意,则子夏未尝不欲人学,然其语不无病,不若夫子所谓「行有馀力则可以学文」者为有本末先后。
故《集注》特著吴氏之说,所以垂训者精矣。
乞赐垂诲。
当从谢氏说。
「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一章,窃谓程子之意固已明白,谢氏曰:「学者观于圣人威仪之间,亦可以进德矣」,此语似甚精。
而或者乃谓不若张子韶曰「温良恭俭让固不可以不学,要当学圣人之道,以求其自然发见者。
若乃矫伪其行,粉饰其容,此又圣门所诛也」。
铢窃谓夫子德容至于如是,固有德盛仁熟而其自然之光辉著见于外。
学者之学圣人,固不当矫情饰貌,徒见其外而不养其中也。
然容色辞气之间,亦学者所当用功之地而致知力行之原。
今不于此等处存养涵蓄,学圣人气象,不知复于何者为学圣人之道乎?
窃谓学者内外交相养之功,正当熟玩此等,气象自别。
不知是否?
又俭,节制也,节制莫是自然有法度绳约之意否?
温、良、让有和易气象,恭、俭有俨恪气象,谢氏所谓「泰然如春,俨然如秋」是也。
并乞逐一垂诲。
如张氏说,则《乡党》篇可废矣。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一章,铢自幼年,则见先生与程先生反复论此一段,当时固莫能晓。
近来思之,窃谓程子所谓孝子居丧志存守父在之道,不必主事而言者,颇为的当。
请试言其所思而得之者以求教。
志者,志趣,其心之所趣者是也。
行者,行实,行其志而有成也。
父在子不得专于行事,而其志之趣向可知,故观其志。
父没则子可以行其志矣,其行实暴白,故观其行。
然三年之间,疾痛哀慕,其心方皇皇然,望望然,若父之存而庶几于亲之复见,岂忍以为可以得行己志而遽改以从己志哉?
存得此心,则于事有不得不改者,吾迫于公议,不得已而改之,亦无害其为孝矣。
若夫其心自幸,以为于是可以行己之志,而于前事不如己意者则遂遽改以从己之志,则不孝亦大矣,岂复论其改之当与不当哉?
盖孝子处心,亲虽有存没之间,而其心一如父在,不敢自专。
况谓之父道,则亦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
三年之间,如白驹过隙,此心尚不能存,而一不如志,率然而改,则孝子之心安在哉?
故夫子直指孝子之心,推见至隐,而言不必主事言也。
若乃外迫公议,内怀欲改,而方且隐忍迁就,以俟三年而后改焉,则但不失经文而已,大非圣人之意矣。
妄论如此,不知稍不畔否?
乞赐垂诲。
此说得之。
然前辈已尝有此意矣,更须子细体认,不可只如此说过。
「君子不重则不威」一章,程子曰:「人安重则学坚固」。
范氏、游氏推明其说精矣,然味其经文,窃谓恐不若吕氏曰:「学则知类通达,故不至于蔽固」。
盖若作一事说,则曷不曰「君子不重则不威而学不固」乎?
不重则不威,有笃敬意;
学则不固,有致知意
「主忠信」,窃谓忠信盖诚实之意。
盖自理而言,则谓之诚实;
自人所行而言,则谓之忠信,其实一也。
故伊川曰忠信者,以人言之,要之则实理也。
「无友不如己者」,程先生以谓上蔡云「与不胜己者友,钝滞了人」,此语诚是。
然人之求友,固不可无此心,而亦不可必也。
必欲求胜己者而后友,则胜己者亦不与我友矣。
圣人用心不如是。
子夏教其门人以择交之道曰「可者与之,其不可者拒之」,此未为过也。
而子张犹以为不可,则不胜己者不与之友,圣人气象恐不如是。
杨氏所谓「如己者,合志同方而已,不必胜己也」,似以此言为当。
铢尝问之曰:「恐如此其弊或至于无责善辅仁之益」。
先生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然铢思之,终恐未安。
盖味圣人语意,正谓人好与不己若者处,故为此言以戒之。
「无」与「毋」通,禁止之辞。
闻之李氏曰:「人皆求胜己者友,则愚与鲁几于无友矣。
然世人知与贤己处者常少,而轧己者常多,此学所以不进。
有志于学,则不如己者宜非所友」。
此意不知近是否?
乞赐垂诲。
学则不固,程、范、游说是。
毋友不如己者,李说是。
「颜子不改其乐」章,程子尝曰:「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仲尼、颜子乐处所乐何事」。
铢岂当躐等妄论及此?
但近见一朋友讲论次说及此,觉得说入玄妙,且又拘牵于鲜于侁之问,使「颜子乐道则不为颜子」之说说入空寂去,因试妄意揣度,以谓圣贤所以皇皇汲汲者,正谓欲求得本心而已。
苟得其本心以制万事,则天下之乐何以加此?
区区贫窭,岂足以累其心?
颜子在陋巷,人不堪忧,而颜子独乐者,正乐此而已。
此与「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之意近似。
孟子曰:「君子所性,虽大行不加,穷居不损」。
所性,谓所得于性者。
君子所得于性分之内,虽大行穷居不为加损,乐莫大焉。
不知如此揣度,不至大段碍理否?
乞赐垂诲。
此等处不可彊说。
且只看颜子如何做功夫,若学得它功夫,便见得它乐处,非思虑之所能及也。
《书·金縢》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一段,按马、郑氏皆音「辟」为「避」,其意盖谓管、蔡流言,成王既疑周公,公乃避居东都二年之久,以待成王之察。
及成王遭风雷之变,启金縢之书,迎公来返,乃摄政,方始东征。
所谓「罪人斯得」者,成王得其流言之罪人也。
陈少南、吴才老从之,而诋先儒诛辟之说。
铢窃谓周公之诛管、蔡与伊尹之放太甲,皆圣人之变。
唯二公至诚无愧,正大明白,故行之不疑,未可以浅俗之心窥之也。
此「辟」字与《蔡仲之命》所谓「致辟」之「辟」同,安得以「辟」为「避」?
且使周公委政而去二年之久,不幸成王终不悟,而小人得以乘间而入,则周家之祸可胜言哉!
周公是时不知何以告我先王也。
观公之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其言正大明白,至诚恻怛,则区区嫌疑有所不敢避矣。
惟有此心无愧而先王可告也,自洁其身而为匹夫之谅,周公岂为之哉!
妄意如此,乞赐垂诲。
「辟」字当从古注说。
《微子》篇曰「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一段,铢于三仁之去就死生,未知其所以当留、当去、当死之切当不可易处。
尝读《微子》书,见其所以深忧宗国之将亡,至于成疾为狂,聩耄无所置身,其心切矣。
然终不言于纣,以庶几万一感悟,而遽为之去,是必有深意者。
东坡则曰,箕子在帝乙时,以微子长且贤,欲立之,而帝乙不可,卒立纣。
纣忌此两人,故箕子曰:「子之出,固其道也。
我旧所云者害子,子若不出,则我与子皆危矣」。
微子之告箕子,若欲与之俱去,然箕子曰「吾三人者各行其志,自用其心之所安者而已,人各自以其意贡于先王」。
微子去之,以续先王之国;
箕子为之奴,以全先王之祀;
比干以谏而死,为不负先王也。
而林少颖亦从其说,以为二人处危疑之地,身居嫌隙,不可彊谏,徒死又无益,故微子虽欲谋于箕子以救纣之颠隮,然箕子以谓「我兴受其败(犹言我起而谏,则受其祸。)」,不可以复谏,又不可居位,故微子遁逃以避祸,而箕子隐晦以自存。
惟比干不处嫌疑,故彊谏而死。
三人所处之势不同,故各行其志,以自达于先王而已。
审如是说,则微子、箕子皆未尝谏,无乃屑屑然避嫌远祸以苟存乎?
唐孔氏曰:「『我兴受其败』者,我适起而受其祸败,不可逃免。
然殷灭之后,我不事异姓,不能与人为臣仆,示必欲以死谏纣。
但箕子之谏,适值纣怒未甚,故得不死耳。
微子告二人而独箕子答者,比干与箕子意同,经省文也」。
窃谓孔氏去古未远(唐孔氏盖推本安国之意。),其言必有所据。
盖尝因是妄谓微子以宗国将亡,不胜其忧愁无聊之心,而谋出处于箕子、比干,故箕子为言「我兴受其败」,不可逃免,当与宗国俱为存亡。
故虽商祀或至沦亡,我亦誓不臣属他人。
盖将谏纣,纣不听,亦不敢苟全逃死。
而比干无一言者,孔氏所谓心同,不复重言是也。
其后比干果以谏死,而箕子乃不死者,比干初心岂欲徒死以沽名哉,所以谏者,庶几吾言得行而纣改焉耳。
纣既不改而言益切,故纣遂杀之,则比干亦不得而逃死耳。
箕子初心,亦岂欲隐晦自存,苟全其生哉?
亦犹比干之谏,冀吾言得行而纣改焉耳。
纣既不改而囚之,偶不死耳。
纣囚之而不置之死,则箕子岂固欲自经于沟渎而为匹夫之谅哉!
故因遂徉狂而为奴,盖亦未欲即死,庶几弥缝其失,而冀其万有一开悟耳。
盖谏行而纣改过者,二子之本心也。
谏不行而或死或囚者,二子所遇之不同尔。
使纣而囚比干,意比干亦未敢即死也。
使纣而杀箕子,箕子敢求全哉?
二子易地,则皆然矣。
至于箕子为微子之计,则其意岂不以谓吾二人者皆宗国之臣,利害休戚,事体一同,皆当与社稷俱为存亡,不可复顾明哲保身之义?
然而微子,国之元子也。
往者纣未立,吾尝言于帝乙而立子,帝乙不从而立纣,是以纣卒疑吾两人。
故吾旧所云者足以害于子,若起谏纣,则纣益生疑,非惟不从,害必先及子而并我危矣。
死,分也,不足惜,而未有毫发益于纣,而遽死可惜也。
东莱所谓人先有疑心,则虽尽忠与言,而未必不疑。
盖疑心先入而为之主是也。
故微子不可留,但当遁逃而出,乃合于道。
又况我与比干既留谏以事纣,则存亡未可知。
万一不死,罔为人臣仆,此心已坚定,则亦不可使成汤以来庙不血食。
况汝为元子,又居危疑之地,义当逃去,万有一全宗祀可也。
此三子者其制行不同,各出于至诚恻怛之心,无所为而为之,故孔子并称三仁,或以此欤?
妄意如此,乞赐谆切垂诲。
此说得之,《史记》亦说箕子谏而被囚也。
「咸有一德」,窃谓一者,其纯一而不杂。
德至于纯一不杂,所谓至德也。
所谓纯一不杂者,盖归于至当无二之地,无纤毫私意人欲间杂之,犹《易》之常,《中庸》之诚也。
说者多以「咸有一德」为君臣同德,「咸有一德」固有同德意,而一非同也,言君臣皆有此一德而已。
苏氏曰:「圣人如天,时杀时生;
君子如水,因物赋形。
天不违仁,水不失平。
惟一故新,惟新故一。
一故不流,新故无斁」。
此语似是,不知可以作如此看否?
乞赐垂诲。
此篇先言常德、庸德,后言一德,则一者,常一之谓。
终始惟一,时乃日新。
苏氏说未的当,可更退步,就实做工夫处看。
《盘庚》言其先王与其群臣之祖父,若有真物在其上,降灾降罚,与之周旋从事于日用之间者。
铢窃谓此亦大概言理之所在,质诸鬼神而无疑尔。
而殷俗尚鬼,故以其深信者导之,夫岂亦真有一物耶?
乞赐垂诲。
鬼神之理,圣人盖难言之。
谓真有一物固不可,谓非真有一物亦不可。
若未能晓然见得,且阙之可也。
铢窃谓《书序》之作,出于圣人无疑。
学者观《书》,得其序则思过半矣。
班固言《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时,上断于尧,下讫于周,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
而林少颖乃谓《书序》乃历代史官转相授受,以《书》为之总目者,非孔子所作。
今玩其语意,非圣人,其孰能与于此哉?
《书序》言「成汤既没,太甲元年」,玩其语意,则是成汤没而太甲立。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则是太甲服汤之丧,既不明,伊尹遂使居于汤之墓庐,三年而克终允德也。
或者乃曰,《孟子》曰:「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
汤没六年而太甲立,太甲服仲壬之丧」。
夫服仲壬之丧而庐于乃祖之墓,恐非人情。
伊川谓太丁未立而死,外丙方二岁,仲壬方四岁,乃立太丁之子太甲。
而或者又谓商人以甲乙为兄弟之名,则丙当为兄而壬当为弟。
岂有兄二岁,弟乃四岁乎?
按《皇极经世图》纪年之次,则太甲实继成汤而立无疑。
不知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之说当作如何训释?
乞赐垂诲。
《书序》恐只是经师所作,然亦无證可考,但决非夫子之言耳。
成汤、太甲年次,尤不可考,不必妄为之说。
读书且求义理,以为反身自修之具,此等殊非所急也。
西伯戡黎,旧说多指文王,惟陈少南、吕伯恭、薛季隆以为武王。
吴才老亦曰:「乘黎,恐是伐纣时事(武王未称王,亦只称西伯而已。)」。
铢按《书序》言「殷始咎周,周人乘黎」,则殷自此以前未尝恶周也。
殷始有恶周之心,而周又乘袭戡胜近畿之黎国,迫于王都,且见征伐,此祖伊所以恐而奔告于受曰:「天既讫我殷命」。
曰「恐」,曰「奔告」,曰「讫我殷命」,则其事势亦且迫矣,恐非文王时事也。
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纣,而孔子亦称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为至德,所谓「有事君之小心」者,正文王之事,孔子所以谓之至德也。
当时征伐虽或有之,未必迫于畿甸。
然《史记》又谓文王伐犬戎、密须,败耆国。
耆即黎也。
《史记》文王得专征伐,故伐之。
二说未知孰是?
乞赐垂诲。
此等无證据,可且阙之。
服父母之丧而祭祀祖先,当衣何服?
与居母丧而见父、居父母丧而见祖父母,其朔旦岁节,上寿为礼,各衣何服?
父母在而遭所生丧(谓非出母),不知合衣何服?
合与不合设几筵、出声哭?
舅姑俱存,而子妇丁其父母忧,虽合奔丧,然卒哭后必当复归,恐三年之服自不可改。
遇节序变迁,不审可以发哀出声否?
见舅姑及从舅姑以祭,不知所易当何服?
乞赐垂诲。
古者居丧,三年不祭(见《曾子问》)
其见祖父母之属,古人亦有节文,不尽记。
然上寿之礼自不合与所生母丧,礼律亦有明文,更宜详考。
亦当稍避尊者,乃为安耳。
如女已适人,为父母服期,礼律亦甚明。
若有舅姑,难以发哀,于其侧从祭,但略去华盛之服可也。
孟子曰:「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恐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之意;
「强恕而行,求仁莫近」,恐有「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之意。
盖反求诸身而实有此理,如仁义忠孝、应事接物之理,皆实有之,非出于勉强伪为,到此地位,则是以己及物,不待推矣。
未至于此,则须强恕以去己私,求得天理之公,所谓推己及物也。
未知是否?
此说非是。
⑴ 盖孝弟亦通上下而言,犹忠恕之为道也。
⑵ 学固兼知与行而言,而夫子言之于此,则学又自有专说知意。
⑶ 黎在汉上党郡壶关。纣都朝歌,上党在朝歌之西。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人心之体,虚明知觉而已。
但知觉从义理上去则为道心,知觉从利欲上去则为人心,此人心、道心之别也。
所谓利欲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之类,非遽不好,但不从义理上去,则堕于人欲而不自知矣。
亦是。
「中庸」之「中」字,本是指「时中」之「中」而言。
然所以能时中者,以其有是不偏倚者为本,故「中庸」之「中」实兼二义,非如「中和」之「中」专指性也。
致中者,如立乎天地四方之中,未感者无一息之不然;
致和者,如处一堂一室之中,随处得宜,无少乖戾,无时而不然也。
或者有疑于「中庸」、「中和」二「中」字不同,故妄论如此,不知于《章句》意无大悖否?
「无一息之不然」当改云「无一息之少差」。
曾点言志,气象固是从容洒落,然其所以至此,则亦必尝有所用力矣。
知其所用力处,则知尧舜事业点优为之。
然尧舜事业亦非一事,要必如点用力,则不难为。
但道理自有浅深,所至亦有高下。
点资质高,合下见得圣人大本如此,故其平日用力之妙必有超乎事物之外而为应事物之本者。
其视三子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固有间矣。
然一事一物亦各有一事一物之理,学者大本功夫固当笃至,亦必循下学上达之序,逐件逐事理会到底,乃能内外缜密,亲切不差。
点言志甚高而行不掩焉,观其舍瑟倚门,亦可见矣。
盖道理无纤毫空阙不周满处,外面才有罅漏,则于道体为有亏矣。
或谓曾点只是天资见得大头脑如此,元不曾用力,又谓点已见到如此,天下万事皆无不了者,恐皆一偏之论也。
未知是否?
此条大概近似,而语意不密。
且看它见得道理分明、触处通贯处是个甚底可也。
答董叔重 南宋 · 朱熹
或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数五十,何也」?
铢窃谓天地之所以为数,不过五而已。
五者,数之祖也。
盖参天两地,三阳而二阴,三、二各阴阳错而数之,所以为数五也。
是故三其三、三其二而为老阳、老阴之数,两其三、一其二而为少阴之数,两其二、一其三而为少阳之数,皆五数也。
《河图》自天一至地十,积数凡五十有五,而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后得。
故五虚中,若无所为,而实乃五十之所以为五十也
《洛书》自一五行至九五福,积数凡四十有五,而其四十者,亦皆因五而后得。
故五亦虚中,若无所为,而实乃四十之所以为四十也
即是观之,《河图》、《洛书》皆五居中而为数宗祖。
大衍之数五十者,即此五数衍而乘之,各极其十,则合为五十也。
是故五数散布于外为五十而为《河图》之数,散布于外为四十而为《洛书》之数,衍而极之为五十而为大衍之数,皆自此五数始耳。
是以于五行为土,于五常为信。
水、火、木、金不得土不能各成一气,仁、义、礼、智不实有之,亦不能各为一德。
此所以为数之宗,而揲蓍之法必衍而极于五十,以见于用也。
不知是否?
此说是。
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尽。
盖化无痕迹而变有头面。
逐渐消缩以至于无者,化也。
阳化为阴,刚化为柔,暖化为寒是也。
其势浸长,突然改换者,变也。
阴变为阳,柔变为刚,寒变为暖是也。
阳化为阴,是进极而回,故为退。
阴变为阳,则退极而上,故为进。
故曰变化者,进退之象也。
阳化为阴,阴变为阳者,变化也。
所以变化者,道也。
道者,本然之妙,变化者所乘之机。
故阴变阳化而道无不在,两在故不测。
故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不审可作如此看否?
亦得之。
阴阳若以推行言之,不过一气之运而已。
所谓一动一静,互为其根也。
以阖辟言之,则有两物。
所谓分阴分阳,两仪立焉也。
既曰阴阳,又曰柔刚者,阴阳以气言,刚柔则有形质矣。
此犹四象之有老少,亦如以子、午、卯、酉分言阴阳也。
不知是否?
阖辟与动静无异,《易》中以对待言者自多,不必引此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变化非因形象而后有也,变化流行非形象则无以见,故因形象而变化之迹可见也。
日月星辰,象也;
山川动植,形也。
象,阳气所为;
形,阴气所为。
然阳中有阴,则日星阳也,月辰阴也。
阴中有阳,则山阴而川阳。
然阴阳又未尝不相错而各自为阴阳,细推之可见矣。
不知是否?
亦是。
「乾以易知」与「易则易知」之「知」字不同。
「乾以易知」,「知」犹主也,「知」如知郡县之「知」。
盖乾健不息,惟主于生物,如瓶施水,无他艰阻,故以易知太始也。
「易则易知」,言人体乾之易,故白直无艰阻而人易知之也。
文义亦得之。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
不知可作如此看否?
此说分得好。
中和者,性情之德也。
寂感者,此心之体用也。
此心存,则寂然时皆未发之中,感通时皆中节之和。
心有不存,则寂然者木石而已,大本有所不立也;
感通者驰肆而已,达道有所不行也。
故夫动静一主于敬,戒谨恐惧而谨之于独焉,则此心存而所寂感无非性情之德也。
不知是否?
亦是。
「极」之为言究竟至极,不可有加之谓,以状此理之名义,则举天下无以加此之称也。
故常在物之中,为物之的,物无之则无以为根主而不能以有立。
故以为在中之义则可,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
以有形者论之,则如屋之有脊栋,囷廪之有通天柱,常在此物之中央,四面八方望之以取正,千条万别本之以有生。
《礼》所谓「民极」,《诗》所谓「四方之极」,其义一也。
未知推说如此是否?
是。
近见一书,名《广川家学》,盖董逌彦远所为。
所论亦稍正,不知有传授否?
其为人如何?
如曰:「心者,性之所寓也。
所贵于养心者,以性之在心也」。
又曰:「形之灵者曰魄,气之神者曰魂。
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
附形之灵者,谓初生时耳、目、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为灵也。
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魂在魄先,附魄以神」。
此等说得亦无甚病否?
既生魄,阳曰魂,谓才有魄便有魂,自初受胞胎时已具足矣,不可言渐有所知,然后为魂也。
董氏有《诗解》,自谓其论《关雎》之义暗与程先生合。
但其它文涩难晓。
《集传》中论京师之属,颇祖其说。
又据黄端明行状说,围城中作祭酒,尝以伪楚之命慰谕诸生。
它事不能尽知也。
近见曾彦和论彭蠡既潴,引《汉志》豫章九水合于湖汉,东至彭泽入江;
《禹贡》汉水入江而湖汉九水见遏于江北,于是自汇为彭蠡,则彭蠡之水本受湖汉之水,欲入江而为江汉所遏,因却而自潴。
盖汉水未入江之前,则彭蠡未潴,故曰东汇泽为彭蠡,此说自当。
但又有曰彭蠡之潴以受其江汉,而不能绌苏氏味别之说,则非也。
又言九江即是洞庭,引《汉志》沅水、渐水、元水、底水、叙水、酉水、澧水、湘水、资水皆合洞庭中,东入于江,江则过之而已,九水合于洞庭泽,故洞庭亦可名九江。
若谓江分九道,则经当曰「九江既道」而不曰「孔殷」,当曰「播为九江」而不曰「过九江」矣。
然林少颖辨其不然,不知洞庭之泽果是受此水之入否?
然彭蠡自有源,而非受江汉而成,九江为洞庭,而不在浔阳南,则无可疑矣。
若彦和之于《禹贡》,虽未尽善,亦考索精详,胜它人也。
曾彦和说《书》精博,旧看得不子细,不知其已有此说。
但《汉志》不知湖汉即是彭蠡,而曰源出雩都,至彭蠡入江,此为大谬,恐彦和亦不能正也。
九江之说,今亦只可大概而言。
恐当时地入三苗,禹亦不能细考。
若论小水,则湖南尚有蒸潇之属,况兼湖北诸水上流,其数不止于九。
若实计入湖之水,只是湘、沅、澧之属三四而已,又不能及九也。
汉水未入江之前,彭蠡未潴,此亦未是。
江流甚大,汉水入之,未必能有所增益也。
大率今人不敢说经文有误,故如此多方回互耳。
《孟子集注》「古公亶甫」下注云:「太王,公刘九世孙」。
「五世而斩」下注云:「父子相继为一世」。
按《史记》自公刘至古公凡十世,今谓九世,岂不数古公己身耶?
然按《豳诗》《集传》云:「公刘复修后稷之业,十世而太王徙居岐山之阳」。
则疑《孟子集注》或错「九」字否?
又按《明道行状》云:「先生五世而上居中山之博野,高祖始赐第京师」,则高祖,五世祖也,「而上」即为六世,是通己身数矣。
伏乞垂诲。
通数即计己身为数,曰祖,曰孙,则不当计己身。
盖谓之祖孙,则是指它人而言矣。
史传及今人文字以高祖之父为五世祖甚多,无可疑也。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一。又见《永乐大典》卷五五一,《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四、学行典卷一○。
⑴ 一得五而成六,二得五而成七,三得五而成八,四得五而成九,五得五而成十。无此定数,则五十者何自来耶?
⑵ 一六共宗而为太阳之位数,二七共朋而为少阴之位数,三八成友而为少阳之位数,四九同道而为太阴之位数。不得此五数,何以成此四十耶?
⑶ 此「性」字专指气而言,如「性相近」之「性」。
⑷ 此「命」字兼理与气而言,如「贫贱之安分,富贵之有节」是也。
⑸ 此「命」字专指气而言,所遇应不应,所造有浅深厚薄清浊之分,皆系乎气禀也。
⑹ 此「性」字专指理而言,如「天地之性」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