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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卿分司南京陈公神道碑(嘉祐七年十二月) 北宋 · 王安石
司农卿分司南京陈公,既以嘉祐七年九月某甲子葬开封府之祥符县西韩村皇考魏公之茔,至十二月,公子世范等乃来求铭,以作公碑。
盖公昆弟皆从先人游,而某又尝得识公父子,故为序其实而系以铭。
序曰:公讳某,字良器。
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卫国公讳嵩者为曾祖,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燕国公讳光嗣者为祖,而尚书左丞、集贤院学士讳恕之子也。
左丞当真宗时参知政事,后以其子岐公之贵,而赠至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
公,岐公之弟也,而于魏公为少子,年六十八,以嘉祐七年六月得疾分司,而以乙巳弃世于陈州。
阶至朝散大夫,勋至上柱国,爵至颍川郡开国子,食邑至六百户,赐紫金鱼袋。
官终于司农卿,而所更者:秘书省正字,太常寺太祝,大理评事,光禄、大理寺丞,太子中舍,殿中丞,国子博士,尚书虞部比部驾部员外郎、郎中,司农、光禄少卿,少府监。
任终于知陈州,而所历者:监楚州、衡州酒税,知衢州江山县,知南恩州,通判江、扬、洪、庐、潭州,知衡州,监江宁府粮料院,知兴化军,知均州,判登闻鼓院,知曹州,判殿中省,知郢州、郑州。
其通判扬州、庐州,皆有所避不赴,知郢州则未赴而徙。
凡仕四十三年,盖其行事可记者众矣。
而公子所能记者,在江州,人大饥且疫,公为具饘粥医药,不足则取庐山诸佛寺馀财以续之,所活以万数。
有盗刈人之禾而伤其主者,当死。
公曰:「古之荒政所以恤人者尽矣,然尚缓刑,况今哉」?
即奏贷其死。
洪州大水,城之不灭者十五,水得城窦以入,举城惶扰,不知所为,公豫具薪稿,不终日以塞。
州人德之曰:「无陈公,吾属如何矣」!
衡州之南,山广袤百馀里,与夷接境,大木蒙密。
中国人逋逃其中,冒称夷人,数出寇常宁诸邑。
其酋有挟左道者,人传以为能致风雨,官军尤惮之。
公诱以恩信,则率众数百来自占。
已而与其甥亡去,又将为寇,州人皆恐,公设方略,以一日捕得杀之。
天子赐诏书奖谕,公因图上山川形势攻取之策,以为「贼今不除,党附日众,夷人谓中国无能为,必出助之。
可须农隙发千人,使操斧斤,随以强弩,斩木除道,则贼失所恃,不攻而自穷。
又出其材,可以佐经用」。
奏未报,转运使害其事,劾公擅击断,不听用佐吏,又尝称病,不自祭炎帝,公坐此罢。
州人乞留不得,而贼果侵寻不制,朝廷出使,发兵击之,数年然后定。
兴化多进士,就乡举者常八九百人,而学舍弊小无文籍。
公至则新而大之,为之购书,而国子之所有者皆具。
均州汉上舟子,数溺商旅取货财,而以险为解,公捕案置法,因取近滩数家除其徭,使表水险,涉者因此得不死。
曹州多盗,亡命之尤凶强者七十馀人,公集重购,得之几尽。
又修律令五家为保之法,故盗往往逃去之它境。
盖公施于政者能如此。
公尝为书十二篇上之,曰《国政要事》,其说多听用,而中书欲迁职事以奖之。
公乃自言:「外祖王氏葬扬州,无主后,愿除淮南所当得之一官,以往视其丘墓而已」。
岐公之葬也,天子自曹州召公归襄事,特诏许公升殿。
公谢岐公遭遇始终恩礼之厚,因乞御篆岐公之碑首。
上为动容,赐其首曰「褒忠之碑」,而公终无一言自及。
既分司,无田园,僦官屋以居,自为棺歛葬埋之制,趣于俭而已。
少长好书,以至于老,于篆籀尤善。
有集二十卷,其文能世其家者也。
夫人冯氏,江南李氏时宰相延己之孙。
子男五人:世范,前商州洛南县尉;
世安,前广州新会县令;
世修,大理寺丞;
世永,将作监主簿;
世弈,太常寺太祝。
女四人:长适大理评事柳安期,次适右班殿直王允懿,次尚幼也。
陈氏,汉太丘长讳寔之后,故其望在颍川,而世居洪州之南昌县,当唐末五代之乱无仕者。
魏公布衣起闾巷,明敏谅直称天下,仍父子执国柄,而至岐公尤盛。
公于仕尝龃龉,然尚至九卿,以荣禄自终。
盖太丘之仁,隐阨于一时,而纪、谌、群、泰贵显者数世,岂魏公之先,遭世不治,亦有潜德晦行如太丘者乎?
不然,何其后世之兴如此?
是故不可以无铭也。
铭曰:
虞宾夏商,其后为陈。
屡绝复封,以承圣人。
至汉太丘,弃时就德。
诒禄魏、晋,子孙世食。
既又困穷,乃生魏公。
魏公之出,魁名硕实。
有公有卿,馈祀其室。
公则盛矣,天子所思。
绳绳维卿,亦显于时。
治官牧民,入出具宜。
胡公之虚,太丘之里。
两有州国,绍荣本始。
归葬浚郊,皇考在前。
峙此铭诗,为告新阡。
虞部郎中赠卫尉卿李公神道碑(嘉祐八年六月) 北宋 · 王安石
嘉祐八年六月某甲子,制曰:「朕初即位,大赉群臣升朝者及其父母。
具官某父具官某,率德蹈义,不躬荣禄,能教厥子,并为才臣。
加赐名命,序诸卿位,所以劝天下之为人父者,岂特以慰孝子之心哉!
可特赠卫尉卿」。
翌日某甲子,中书下其书告第,又副其书赐宽等,以待墓焚。
宽等受书,焚其副墓上。
乃撰次卫尉官世行治始卒,来请曰:「先人赖天子庆施,赐之官三品矣,而墓碑未刻。
惟德善可以有辞于后世者,夫子实闻知」。
某曰:「然,卫尉公墓隧,宜得铭久矣」。
于是为序而铭焉。
序曰:公姓李氏,故陇西人。
七世祖讳某,始迁于光山。
五世祖讳某,以其郡人王闽,从之,始为建安人。
曾祖讳某,祖讳某,皆不仕。
考讳某,尝仕江南李氏,稍显矣。
江南国除,又举进士中等,以殿中丞致仕。
有学行,名能知人,赠其父大理评事,而己亦以子贵,赠至吏部尚书。
游豫章,乐其湖山,曰:「吾必终于此」。
于是又始为豫章人。
尚书之子,伯曰虚己,官至尚书工部侍郎,以才能闻天下。
其季则公也。
公讳某,字公济。
少笃学,读书兼昼夜不息。
一以进士举,不中,即以兄荫为郊社斋郎。
再选福州闽清、洪州靖安县尉,有能名。
迁饶州馀干县令,至则毁淫祠,取其材以为孔子庙,率县人之秀者兴于学。
豪宗大姓,歛手不敢犯法。
州将、部使者奏乞与京官,移之剧县,不报,而坐不觉狱卒杀人以免。
当是时,侍郎方以分司就第,公曰:「吾兄老矣,我得朝夕从之游,以洒扫先人庐冢,尚何求而仕」?
遂止,不复言仕。
侍郎之卒也,天子以公试秘书省校书郎,知江州德安县事,辞不就。
后尝一至京师,大臣交口劝说,欲官之,终以其不可强也,而晏元献公为公请,乃除太子洗马致仕。
初,尚书未老,弃其官以归。
至侍郎及公之退也,亦皆未老。
自尚书至公,再世皆有子,而皆以严治其家如吏治。
江西士大夫慕其世德,称其家法。
盖近世士多外自藩饰为声名,而内实罕能治其家。
及老,往往顾利冒耻,不知休息。
公独父子兄弟能如此。
呜呼,其可谓贤于人也已!
公事亲孝,比遭大丧,庐墓六年然后已。
事兄与其寡姊,衣食药物,必躬亲之。
及公老矣,二子就养,如公之为子弟也。
宽尝为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坑冶,又尝提点江南西路刑狱。
定亦再为洪州官,不去左右者十二年。
皆以才能,为世闻人。
以恩迁公官至尚书虞部郎中,阶至朝奉郎,勋至护军。
以嘉祐四年七月某甲子,卒于豫章之第室,年八十九。
夫人长寿县君赵氏,先公卒八年,既葬矣。
五年某月某甲子,以公葬于夫人之墓左,曰雷冈,在新建县之桃花乡新里。
夫人故衢州人,某官湘之女。
湘有文行,尚书与为友,故为公娶其女。
子三人:宽、定、寔,寔守秘书省正字,早世。
于公之葬也,宽为尚书司勋员外郎,定为尚书库部员外郎。
女子二人,已嫁。
孙二十有一人,曾孙十有五人,皆率公教无违者。
公既葬,而二子以恩赠公卫尉卿云。
铭曰:
李世大家,陇西其先。
于唐之季,再世光山。
移遁于闽,岭海之间。
乃生尚书,节行有伟。
始来江南,考室章水。
绳绳二子,隐显兼荣。
孰多后禄,其季维卿。
幼壮躬孝,唯君之践。
能不尽用,止于一县。
退以德义,釐身于家。
外内肃雍,人不疵嗟。
亦有二子,维天子使。
父曰往矣,致而臣身。
子曰归哉,以宁吾亲。
以率其妇,左右恂恂。
以官就侍,天子之仁。
既具祉福,考终大耄。
追荣于幽,乃赐卿号。
伐石西山,作为螭龟
营之墓上,勒此铭诗。
广西转运使孙君墓碑(皇祐三年十二月) 北宋 · 王安石
君少学问勤苦,寄食浮屠山中,步行借书数百里,升楼诵之而去其阶。
盖数年而具众经,后遂博极天下之书。
属文,操笔布纸,谓为方思,而数百千言已就。
以天圣五年,同学究出身,补滁州来安县主簿、洪州右司理。
再举进士甲科,迁大理寺丞,知常州晋陵县,移知浔州。
浔当是时,人未趣学,乃改作庙学,召吏民子弟之秀者,亲为据案讲说,诱劝以文艺。
居未几,旁州士皆来学,学者由此遂多。
以选,通判耀州。
兵士有讼财而不直者,安抚使以为直,君争之不得,乃奏决于大理。
大理以君所争为是,而用君议编于敕。
庆历二年,擢为监察御史里行。
于是弹奏狄武襄公不当沮败刘沪水洛城事。
又因日食言阴盛,以后宫为戒。
仁宗大猎于城南,卫士不及整而归以夜。
明日将复出,有雉陨于殿中。
君奏疏,即是夜有诏止猎。
蛮唐和寇湖南,以君安抚,奏事有所不合,因自劾,乃知复州。
又通判金州,知汉阳军吉州,稍迁至尚书都官员外郎、提点江南西路刑狱。
有言常平岁凶当稍贵其粟以利籴本者,诏从之。
君言此非常平本意也,诏又从之。
侬智高反,君即出兵二千于岭,以助英、韶。
会除广西转运使,驰至所部,而智高方煽,天子出大臣部诸将兵数万击之。
君驱散亡残败之吏民,转刍米于惶扰卒急之间,又以馀力,督守吏治城堑,修器械。
属州多完,而师饱以有功,君劳居多。
以劳迁尚书司封员外郎。
初,君请斩大将之北者,发骑军以讨贼,及后,贼所以破灭,皆如君计策。
军罢而人重困,方恃君绥抚,君乘险阻,冒瘴毒,经理出入,启居无时,以皇祐三年三月初七日卒于治所,年五十四。
官至尚书工部郎中,散官至朝奉郎,勋至上骑都尉。
君所为州,整齐其大体,阔略其细故。
与宾客谈说,弦歌饮酒,往往终日。
而能听用佐属尽其力,事以不废。
在御史言事,计曲直利害如何,不顾望大臣,以此无助。
所为文,自少及终,以类集之,至百卷。
天德、地业、人事之治,掇拾贯穿,无所不言,而诗为多。
君讳抗,字和叔,姓孙氏,得姓于卫,得望于富春。
其在黟县,自君之高祖弃广陵以避孙儒之乱。
而至君曾大父讳师睦,善治生以致富。
岁饥,贱出米谷,以斗升付籴者,得欢心于乡里。
大父讳旦,始尽弃其产,而能招士以教子。
父讳遂良,当终时,君始十馀岁。
后以君故,赠尚书职方员外郎。
君初娶张氏,又娶吴氏,又娶舒氏,封太康县君。
五男子:适、邈、迪、适、遘。
适尝从予游,年十四,论议著书,足以惊人,终永州军事推官。
邈今潞州上党县令,亦好学能文。
状君行以求铭者,邈也。
君之卒也,天子以适试秘书省校书郎。
二女子,一嫁太庙斋郎李简夫,一嫁进士郑安平。
君以其卒之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葬黟县怀远乡上林村。
歙之为州,在山岭涧谷崎岖之中。
自去五代之乱百年,名士大夫亦往往而出,然不能多也。
黟尤僻陋,中州能人贤士之所罕至。
君孤童子,徒步宦学,终以就立,为朝廷显用。
论次终始,作为铭诗,岂特以显孙氏而慰其子孙,乃亦以诒其乡里。
铭曰:
在仁宗世,蛮跳不制。
馈师牧民,实有肤使。
践艰乘危,条变画奇。
瘴毒既除,膏熨以治。
方迁既陨,哀暨山夷。
维此肤使,文优以仕。
禄则不殖,其书满笥。
书藏于家,铭在墓前。
以告黟人,孙氏之阡。
故赠左屯卫大将军李公神道碑铭(1061年11月) 北宋 · 王安石
宋故赠左屯卫大将军李公墓,在河中府河东县陶邑乡仙观里紫金山北。
初,咸平二年,公以东班殿侍随彰国军节度使康保裔部军于高阳关。
契丹内侵,真宗狩于魏,大将恃城,千里闭逃。
保裔以其属出,公提少卒,所战辄破。
寇搏我疾,孤坚弗支,举军陷焉,乃以义死。
当是时,十二月五日也,公年四十六。
有诏赙恤,录公子枢以为西班殿侍。
盖六十九年而枢以行治劳烈,积官至皇城使、贺州团练使,而尝一再辞赏,以求追荣其父母。
天子亦数推恩以及朝士大夫之亲,而公九赠官,自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至左监门卫大将军,逮今上即位,则再至三品。
而公夫人朱氏亦封钱塘、仙游、永安县太君。
太君有美志纯行,年六十三,以天圣七年六月六日卒于其子之官舍,而以嘉祐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与公合葬。
公幼而愿恭,长而敏武,涉书喜谋,将有以为,而卒不克,盖知者伤焉。
唯忠壮不屈,以诒禄于其后世,而团练君实能力承以大厥家。
噫,其可铭也哉!
李氏世家郑之原武。
公讳兴,字仲举。
曾祖讳颙,祖讳光,父讳元超,皆弗仕。
公生一男二女,二女皆早死。
孙六人,其二人早死,棻今为尚书都官郎中,馀皆以父荫仕,昌龄终三班差使,蕖今为右班殿直,𦾵今为左班殿直。
铭曰:
李姓之始,聃周隐史。
厥家郑邦,代晦其光。
公奋自田,启迹班行。
匪熊匪罴,彼万其旅。
帝徂伐之,孰致予武?
操戈以先,所遇毙逃。
曰敌可尽,其来滔滔。
终沉于戎,唯义之济。
闵有传禄,追荣以暨。
谁无孙子,锡命在幽。
我以吾功,克称无羞。
铭诗后观,有石道周。
故淮南江浙荆湖南北等路制置茶盐矾酒税兼都大发运副使赠尚书工部侍郎萧公神道碑 北宋 · 王安石
萧氏,故长沙人也。
去马氏乱,迁江南,又为庐陵人。
公曾祖讳霁,仕李氏,终洪州武宁县令。
祖讳焕,考讳良辅,皆不仕。
公讳定基,字守一。
用天禧三年进士,补岳州军事推官,以母夫人陈氏丧罢。
后除虔州观察推官。
人饥,说州将以便宜粜仓米,秋籴偿之,所救活甚多。
监纳潭州茶米,举者十八人,迁大理寺丞,知临江军新喻县,移监成都府市买务。
蜀引二江溉诸县田,多少有约。
李顺为乱时,成都大豪樊氏盗约,改一昼夜为六,由此他县岁赂樊氏县,乃得其馀水。
讼二十年不决,转运使以属公。
公曰:「约所以为均,即不均,约不可恃也」。
乃亲决水,视一昼夜,而樊氏县水有馀,樊氏即伏罪,诸县得水如故约。
转运使以为能,举知黎州。
州近蛮,出善马,异时势人多以托守,公一拒绝,蛮大喜。
于是累迁至太常博士,以博士召兼监察御史里行。
成都王鬷请铸小铁钱为大钱,当十。
铸十得三,是废十得三十也。
公疏以为不便,而鬷议诎。
中贵人妄告两浙转运使罪,以公往治,直之。
蕲州王蒙正恃势赂横猾,诬属县长罪死,又以公往治,告随吏曰:「蒙正赂汝,受之,以告我」。
蒙正果赂吏直三百万,公因以正其狱。
仁宗欲官公一子,公乃以让其随吏,除开封府判官。
于是自监察再迁至侍御史,除江西水陆计度转运使,奏事称上意,赐三品服。
三司税赋雕鹙羽,民入一尺,费馀百钱,奏以鹅鹳代之。
宜州蛮为寇,乃移广西,兼安抚,公驰至,问所以反,曰:「吾知之矣」!
乃蒐诸州澄海忠敢士万人,守要害。
戒诸将,贼至乃击,归则已。
蛮不复动。
明年,邕州甲洞与永平寨将秦珏争银冶,杀珏反,边大扰,公曰:「蛮何敢?
是必珏有以致之」。
问之果然。
乃废银冶,诛道贼熟户数十人。
又移交州,讨杀珏者,而边遂定。
仁宗曰:「边吏好生事,萧某如此,可召用」。
三司度支判官王琪使江、淮、浙,议盐酒事,请公俱往,乃除三司盐铁判官,与琪俱使江、淮、浙,议盐酒事。
至吉州,除江淮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
以官卒于家,享年五十四,实庆历二年五月十四日。
以其年九月二十日,葬庐陵儒行乡故舍之原。
公宽厚寡欲,内行孝友,称于乡里。
尤知为吏,在所皆有声绩。
夫人河阳县君毛氏。
五男子:汝砺、汝谐、汝器、汝士、汝奭,皆进士。
汝砺终太常博士,汝器终殿中丞,汝谐今为尚书屯田员外郎,汝士今为永州祈阳县令,故累赠至尚书工部侍郎。
而墓碑未刻,汝谐请曰:「先人于王氏有故,子铭士大夫多矣」。
某曰:「然,是宜以属我」。
乃铭曰:
萧氏食酂,汉功之冠。
卒成齐、梁,以戾于唐。
人不绝史,与唐终始。
厥迁庐陵,来自长沙。
使乎御史,于宋初家。
折狱禦戎,有声无哗。
禄则世继,而年不遐。
扬诗墓石,以相哀嗟。
尚书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狄公神道碑(治平元年) 北宋 · 王安石
狄氏故并人,唐武后时,有以谅直至宰相者,有功中宗以及社稷,是为梁公。
公,梁公之十四世孙也。
讳棐,字辅之。
曾祖曰崇谦,连州桂阳县令。
祖曰文蔚,全州清湘县令。
考曰希颜,徐州录事参军。
及公贵,赠录事君至兵部尚书,而公母李氏封陇西郡太君。
盖梁公之后,有兼谟者,亦有名迹,至大官。
其后禄仕不终,然寖微弗显。
及公,乃以行能为时用,出使入侍,终尚书工部侍郎、直枢密为学士,天下称为善人长者。
公少孤力学,中咸平三年进士甲科。
其官,自大理评事,历大理寺丞、殿中丞、太常博士、尚书屯田都官、职方员外郎、祠部刑部郎中、太常少卿、右谏议大夫、给事中。
其职,自直昭文馆,历龙图阁直学士。
其初任知袁州分宜县,后尝知开封府司录,通判邓州、成都府,为开封府判官,使京西、成都府路转运,又使制置江淮荆浙,再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官院,知壁、广、滑、魏、随、陕、郑、同、扬九州,河中、河南二府。
其知陕州河中府,以赵元昊反,择西方守吏。
其知随州,则坐在魏时军事有骄不逊者不即治。
其知扬州,则不及赴,而卒于京师。
庆历三年二月十七日也,享年六十七。
公惇厚笃实,未尝妄言笑,虽有喜愠,未尝见色,终身不言人过恶。
罢南海,所赍无南物。
在陕中,贵人有力者言,将援公于上,公为不闻,接以它语,退而叹曰:「吾束发至此,得爵禄皆以义,可以老而自污邪」!
盖其廉如此。
其治民,出于宽仁不忍,虽以此尝得罪,然自若,弗悔也。
当时士大夫闻其死,多叹惜。
累阶至中散大夫,勋至上柱国,爵至山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一百户,食实封四百户。
夫人武城县君路氏,左司谏、知制诰振之女。
初,公以布衣见路公,路公即誉公文学行治,妻以其子。
生六男子:遵道、遵度、遵礼、遵悫、遵路、遵彝。
遵度当天圣初,善为古文,志义甚高,尝为襄州襄阳县主簿,不幸早死,君子莫不伤之。
遵路为太常寺奉礼郎,与遵道、遵悫、遵彝,亦皆早死。
遵礼今为尚书虞部员外郎。
六女子:嫁卫尉卿王罕,卫尉卿魏琰,枢密直学士何中立,尚书驾部郎中王信民,二人早死。
狄氏当五代之乱,占潭之湘潭,至公始葬武城君于许州阳翟县张涧里,故以公合葬。
葬以庆历五年。
既葬二十年,而遵礼来求铭文,刻之墓碑。
铭曰:
维狄先公,开号于梁。
扶国举帝,仁柔义刚。
施垂子孙,禄不旷仕。
历世十四,公为循吏。
内行振振,恕以与人。
无恚无忌,考终厥身。
阳翟古墟,有幽新里。
铭诗不磨,彼石之视。
尚书屯田员外郎赠刑部尚书李公神道碑(熙宁元年十月)(1068年) 北宋 · 王安石
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杭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赠刑部尚书李公,讳陟,字元升。
少以进士举太学,众推才高,不妄交游,独与故相张文节公友善。
淳化中,用甲科补河南府渑池县尉,群盗阻殽以略行人,朝廷出中贵人传捕,公率其属捕杀之尽,以故为转运使所奏,留再任。
方赏,遭父丧去。
而契丹犯河北,率亡命相聚为寇,所居内黄大扰,令、尉初不自保,公为设方略擒灭,县赖以无事。
改除贝州司理参军。
州将边公肃知公能,有难辄以属公。
逐剧贼,用一日驰百里,悉缚取以归。
于是州及转运使为论功。
驿召见,除大理寺丞、知汉州什邡县,改殿中丞、知秀州嘉兴县。
真宗东封,改太常博士,通判通利军。
又以祀汾阴,改尚书屯田员外郎。
河决,夺一官,监真州盐仓。
杭州言浙江堤坏不可治,诏江、淮、荆、浙发运使,举可用者,以公通判杭州。
堤成,度用财力甚省,而完且可久,乃复得故官,留再任。
当是时,吕文靖公提点刑狱,尤知公,极论荐以为材,且召除御史矣,会母夫人死。
公行内脩,事母尤以孝闻,所收恤亲属多,贫不能北归,留治丧南京。
哀戚毁甚,未及服除而卒,年五十三,天禧三年六月八日也。
留守王沂公赙助之,乃能具棺殡。
凡五娶:贾氏、高氏、张氏、耿氏,最后边氏,封太康县君,今皆赠郡太君。
边氏则贝州边公女也。
边公彊明,少所可,知公而好之,故女以其子。
太康有贤行,盖见于国史。
公二男四女,男曰中庸,守大理寺丞致仕;
曰中师,给事中、天章阁待制、西京留守。
女嫁太子中舍聂复,贝州漳南县令葛初平,尚书比部员外郎张参,其一早死。
公初以文艺自进,然喜吏事,所至强果辨治,终以爱利为人所思。
嘉祐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葬于卫州新乡县贵德乡戒海里。
至熙宁元年十月,乃始作铭刻之墓碑。
李氏故博平人,后徙内黄,曾祖讳祚,弗仕。
祖讳守澄,开封府襄邑县尉。
考讳珣,殿中丞。
铭曰:
矫矫李公,升自辞科。
启迹渑池,终功浙河。
课文曰治,武奏厥多。
毁于大丧,曾不及皤。
素琴未御,虞殡遂歌。
垂延在后,宠禄有那。
兆卫西南,彼坟陂陁。
追秩荣矣,哀如之何!
赠礼部尚书安惠周公神道碑 北宋 · 王安石
公讳某,字某,姓周氏。
为人俶傥有大节,敏于文学,达于政事。
真宗初即位,以进士甲科除将作监丞,通判齐州,即有能名。
召还为著作郎、直史馆、提点开封府诸县镇公事,历三司户部度支判官,又皆有能名。
遂以右正言知制诰,判吏部流内铨。
数进见奏事,真宗以为材。
其后置登闻鼓院,纠察在京刑狱,及考进士以糊名誊录之法,真宗皆自选主者,而辄以属公。
居纠察未几,遂以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听断明审,无留事。
真宗滋以为材,至尝幸其府问劳,赋诗乐饮然后去。
以公更外事未久,故不即大用,而以公知河中府。
又以知永兴,移天雄军,所至辄有声绩,数赐诏书奖谕。
于是真宗知公果可付以政,即召还,除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
既而又以为尚书礼部侍郎、枢密副使。
真宗得疾,几不寤,丁晋公用事,逐去寇莱公,而以公为党,亦逐去之。
以尚书户部侍郎知青州,既而又以为太常少卿,知光州。
仁宗即位,稍迁秘书监,知杭、扬二州。
晋公得罪去,还公礼部侍郎,留守南京。
召见之,将复用,公病矣,乃请知颍州。
自颍徙陈,自陈徙汝,至汝若干年,以某年某月某甲子卒,春秋五十九。
讣闻,天子为震悼,赠礼部尚书,赙赐录其子孙加等,谥曰安惠。
初,公奋白衣,数年遂知制诰,特为真宗所礼,禁中事大臣所不得闻者,往往为公道之。
公亦慷慨为上言事,无所挠,而其言秘,世莫得尽闻。
东封还,公卿大夫皆献文章颂功德,公独上书进戒。
及在枢密,进止侃侃,不以丁晋公方盛为之诎节,故为所逐。
公好收挽后进士,得一善,汲汲如世之夸者为己进取。
未尝问家人生产。
好读书,善为文,有文集二十卷,独奏事诸草,则公既焚之矣,无在者。
爱其弟越甚笃,与越皆以能书为世所称,每书辄为人取去。
积阶至金紫光禄大夫,勋至上柱国,爵至汝南郡开国公,食邑至四千一百户,食实封至九百户。
尝为东京留守判官、东封考制度副使,亦皆真宗所自选也。
周氏世为淄州邹平人,公曾祖考讳某,祖考讳某,皆儒者,以学行知名山东。
考讳某,仕历御史,终尚书都官员外郎。
及公贵,赠曾祖考某官,祖考某官,考某官。
公夫人王氏,北海郡夫人,先公一年卒。
于公之卒也,公子延荷为大理寺丞;
延让为太常寺太祝;
延寿为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
延俊为大理评事。
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公郑州新郑县平康乡之北原,而以王氏祔。
其后若干年,公子延俊为尚书都官郎中,累赠公至某官,始追序公世次、阀阅、行治来请曰:「先人名位功德尝显矣,而墓碑无刻,诸孤独延俊为后死,微夫子许我,则无以诒永久」。
嗟乎!
公之事远矣,盖虽公子有所不及知,故所次止于如此。
然观公所以进,而公之材可见;
视公所以逐,而公之行可知。
懔懔乎一世之名臣矣!
所次如此,不为略也。
铭曰:
群献俣俣,御于帝所。
出入百年,将相文武。
有如周公,左右真宗。
自初筮仕,以至谋国。
晦显险夷,考终一德。
公去州郡,无民不思。
公来朝廷,天子所知。
发论造功,每成无隳。
谁私党雠,用国威福。
间上不豫,乃谗乃逐。
既投有罪,而以公归。
退施一州,遂陨于腓。
美矣邦士,公之季子。
铭诗墓门,载以龟趾。
宝文阁待制常公墓表(1077年2月28日) 北宋 · 王安石
右正言、宝文阁待制、特赠右谏议大夫汝阴常公,以熙宁十年二月己酉卒,以五月壬申葬。
临川王某志其墓曰:公学不期言也,正其行而已;
行不期闻也,信其义而已。
所不取也,可使贪者矜焉,而非彫斲以为廉;
所不为也,可使弱者立焉,而非矫抗以为勇。
官之而不事,召之而不赴,或曰:「必退者也,终此而已矣」。
及为今天子所礼,则出而应焉。
于是天子悦其至,虚己而问焉。
使莅谏职,以观其迪己也;
使董学政,以观其造士也。
公所言乎上者无传,然皆知其忠而不阿;
所施乎下者无助,然皆见其正而不茍。
《诗》曰「胡不万年」,惜乎既病而归死也!
自周道隐,观学者所取舍,大抵时所好也。
违俗而适己,独行而特起,呜呼,公贤远矣!
传载公久,莫如以石。
石可磨也,亦可泐也,谓公且朽,不可得也。
太常博士郑君墓表(1059年) 北宋 · 王安石
德安郑湜书其父太常博士讳诒字正臣之行治、伐阅、世次,因其妹婿广陵朱介之以来请曰:「郑氏故家荥阳,有善果者,卒于唐江州刺史,而子孙为德安人。
自善果至胵七世,生裔,为乐清县令,君之大父也。
裔生柬,君之父也,以诗书教授乡里而终不仕。
君以景祐四年进士为洪州都昌县主簿,于是令老矣,事皆决于君,而都昌至今称以为能。
又为庐州合淝县尉,盗发辄得,故其后无敢为盗者。
又为同州朝邑县令,当陕西兵事起,案簿书,度民力所堪以均赋役,而人不困。
又掌集庆军书记,岁旱,转运使不欲除民租,以属其守,而使君出视,君以实除民租如法。
又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南康军南康县,移知梧州。
方是时,侬智高为乱,吏多避匿即不往,君独亟往,治城堑,集吏民以守,而州无事。
经略使举君以知宾州,再迁至太常博士而归为陵台令。
召见,言事称旨,赐绯衣银鱼。
未赴,以嘉祐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卒,年六十。
君前夫人张氏,后夫人吴氏。
子男三人:其长则湜也,次沿,次深。
女四人,其三人已嫁矣,董振、何贽、朱介之,其婿也。
君为人孝友谅直,得人一善若己出,能振穷急,而自养尤俭约,自宾州归,所赍无南方一物,其平生所为如此。
今既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君德安之永泰乡谷步里,而未有以碣诸墓也,敢因介之以告」。
介之于余为外姻,而其妻能道君之实,将惧泯没而无闻,数涕泣属其夫,求得余之一言以表之墓上。
盖余尝奉使江东,溯九江,上庐山,爱其山川,而问其州人士大夫之贤而可与游者,莫能言也。
今湜能言其父之贤如此,问其州人之游仕于此者,乃以为良然。
嗟乎,郑君诚如此,岂特一乡之善士欤!
而其子男与女子又能如此,故为序次其说,使表之墓上。
贵池主簿沈君墓表 北宋 · 王安石
予先君女子三人,其季嫁沈子也。
他日,有问予先君之婿,而予告以沈子。
其知沈子之家者,必曰是其父能文学。
他日,从沈子于铜陵而游观其县,县人得沈子,必曰是其父能政事。
已而予求其父所为书于沈子,沈子曰:「先君卒于逆旅,其书悉为人取去,无在者」。
又问其政事,曰:「吾尝闻于祖母矣,先君为池州贵池县主簿,令不能,而县大治者先君之力也。
尝摄铜陵县事,县人有兄弟争财者,先君能为辨其曲直,而卒使之感寤让财,相与同居。
其去也,两县人追送涕泣,远焉而后去。
其施设之方,则吾不得其详也」。
沈子遂言曰:「先君事生严,丧死哀,自族人至于婚友,无所不尽其心。
终身好书,未尝一日不读,而于酣乐嫚戏,未尝豫也。
循道守官,以不谄其上而几至于殆者数矣,故其仕尝有去志,而无留心。
唯不得寿考富贵,以卒其学问,究其施设,故其文章不多见而独为士友所知,其行义不博闻而独为亲党所称,其政事不大传而独为邑人所记。
日月行矣,不即论次,惧将卒于无传也,吾愿以此属子矣」。
予应曰:「然,子之先君固贤,而又有贤子,其后世将必大,不可使无考也」。
于是为之论次曰:君讳某,字某,再世家于杭州之钱塘,而其先湖州之武康人也。
武康之族显久矣,至唐有既济者,为尚书礼部员外郎。
生传师,为尚书吏部侍郎,赠吏部尚书。
尚书生询,为潞州刺史、昭义军节度使。
自昭义以上三世,皆有名迹,列于国史。
昭义生丹,为舒州团练判官。
舒州生牢,江南李氏时为饶州刺史。
饶州生廷蘋,为濠州军事推官。
濠州生承诲,大宋为明州定海县主簿,累赠光禄卿。
光禄生玉,尚书屯田郎中,知真州军州事。
君真州之子,天圣二年,以进士起家楚州司法参军,再调为池州贵池县主簿,年三十六,疾卒于京师之逆旅。
夫人元氏,生男子伯庄、季长、叔通,皆为进士,而季长则予先君之婿也。
君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城北之原。
盖其行义、文学、政事,皆如其子之言云。
建昌王君墓表(1065年) 北宋 · 王安石
君建昌南城人,姓王氏,讳某,字君玉。
少则贫窭,事亲尽力,未尝佚游慢戏以弃一日,亦未尝屈志变节以辱于一人。
故虽食蔬水饮而父母有欢愉之心,徒步蓝缕而乡人有畏难之色。
及其有子,则尽其方以教子,于是乡人之子弟皆归之,君随少长所能以教,又尽其力。
盖娶邑里周氏女,有贤行,能助君所为。
生四子,无忌、无咎、无隐、无悔,皆进士。
无忌早卒,而无咎独中第,为扬州江都县尉,率君之教,博学能文,笃行不怠。
然人以为君能长者,以有是子,而非特其教之力也。
君亦尝举进士,不中。
某年,年六十五,以某月日卒于江都其子之官舍。
明年三月二十四日,葬所居县里屯之原。
葬久矣,无咎始求予文,以表君墓。
当时无咎弃台州天台县令,教授于常州,其学弥勤,其行弥厉,其志盖非有求于兹世而止,能使君显闻于后世,庶其在此。
以予不肖而言之不美也,安能有所重以称君子孝子耶?
亦论次之如此。
处士征君墓表 北宋 · 王安石
淮之南,有善士三人,皆居于真州之扬子。
杜君者,寓于医,无贫富贵贱,请之辄往。
与之财,非义辄谢而不受。
时时穷空,几不能以自存,而未尝有不足之色。
盖善言性命之理,而其心旷然无累于物。
而予尝与之语,久之而不厌也。
徐君,忠信笃实,遇人至谨,虽疾病召筮,不正衣巾不见。
寓于筮,日得百数十钱则止,不更筮也。
能为诗,亦好属文,有集若干卷。
两人者,以医筮故,多为贤士大夫所知,而征君独不闻于世。
征君者,讳某,字某,事其母夫人至孝。
居乡里,恂恂恭谨,乐赈人之穷急,而未尝与人校曲直。
好蓄书,能为诗。
有子五人,而教其三人为进士。
某今为某官,某今为某官,某亦再贡于乡。
征君与两人者相为友,至欢而莫逆也。
两人者,皆先征君以死,而征君以某年某月某甲子终于家,年七十七。
噫!
古者一乡之善士必有以贵于一乡,一国之善士必有以贵于一国,此道亡也久矣。
余独私爱夫三人者,而乐为好事者道之,而征君之子又以请,于是书以遗之,使之镵诸墓上。
杜君讳婴,字大和,徐君讳仲坚,字某。
鄱阳李夫人墓表 北宋 · 王安石
鄱阳处士赠大理评事黄君讳某之妻,太平县君鄱阳李氏者,今太常博士巽之母也。
年若干,以嘉祐五年十一月乙酉终,而以后年十一月丙子从其夫葬鄱阳长顺里之西原。
葬若干年,而太君之子所与游者临川王某表其墓曰:太君之为女子,以善事父母闻于乡里。
及嫁,移所以事父于舅,而致其礼有加焉,凡在舅党者,无不礼也。
移所以事母于姑,而致其爱无损焉,凡在姑党者,无不爱也。
相其夫以正而顺,诲其子以义而慈。
处士君尝娶而有子矣,盖视遇之无异于己子。
其后太君之子以进士起为闻人,而州之士大夫皆曰:「是母非独能教,亦其为善也宜有子」。
初,其子为尉于宣州之太平,又参虔州录事,皆欲迎太君以往。
太君曰:「吾助汝父享祠春秋于此,义终不得独往」。
及为南剑州顺昌县令,知洪州新建县事,而处士君已不幸,乃曰:「吾老矣,今而后可以从子」。
故其终在新建其子之官寝。
太君生一男二女,男即博士,女皆已嫁,其幼蚤卒,其长者少丧其配,事姑以孝闻而不嫁。
州之士大夫又皆曰:「是母能教,非独施于其一男而已,盖其女子亦母之力也」。
呜呼,岂不贤哉!
外祖母黄夫人墓表(1045年) 北宋 · 王安石
外祖夫人黄氏,生二十二年归吴氏,归五十年而卒,卒三月而葬,康定二年十二月也。
夫人渊静裕和,不彊而安,事舅、姑、夫,抚子,皆顺适。
吴氏内外族甚大,朝夕相与居,岁时以辞币酒食相缀接,卒夫人之世,戚疏愚良,一无间言。
又喜书史,晓大致,往往引以辅导处士,信厚闻于乡。
子为士,无亏行,繄夫人之助。
夫人资寡言笑,声若不能出,虽族人亦不知其晓书史也。
某,外孙也,故得之详。
明道中,过舅家,夫人春秋高矣,视其礼,犹若女妇然;
视其色,不知其有喜愠也。
病且革,以薄葬命子亿,其可谓以正始终也已!
舅藩既志其葬四年,某还自扬州,复其墓,复表曰:圣人之教必繇闺门始。
后世志于教者,亦未之勤而已,天下相重以戾,相荡以侈,疣然斁矣。
自公卿大夫无完德,岂或女妇然。
或者女妇居不识厅屏,笑言不闻邻里,是识然也,置则悖矣。
然其死也,闻人传焉以美之,是亦教之熄也,人人之不能然也,传焉以美之,宜也。
矧如夫人者,有不可表耶?
于戏!
翁源县令杨府君墓表 北宋 · 王安石
君讳某,字某,故华阴杨氏,其为临江军之清江人,盖亦已久矣。
曾皇祖曰某,仕江南李氏为大理评事。
皇祖曰某。
皇考曰某,真宗时以行义闻,尝召之,不起。
初,宰相王随少时与友善,仁宗即位,随知杭州,谋以皇考奉章入贺,既至,度不可屈,乃已。
后终推子弟一官,以与其子,得太庙斋郎,君是也。
初任袁州萍乡县尉,会令免,独当一县,豪猾吏民以君少,共为十馀狱尝之,君立断治,大服。
又选饶州德兴县主簿,举馀干县令。
大水,民乏食,有死者,君以便宜出常平米,计口贱粜,又诱富人发钱米,所活人盖数万。
县人蘧琏捕笞盗,父因杀子诬琏以求赂,君治服,语琏曰:「汝归以米百石餔贫民,所以谢我」。
至州,州吏疑琏大姓持赂。
当是时,范文正公为将,问琏汝来时长官何言。
琏道君语。
公曰:「杨某治此不自嫌,可以无疑也」。
琏卒得雪归,餔民如君语。
盖君为文正公所信如此,而能得民乐输,多此类。
又除韶州翁源县令,转运使举监广州市舶司。
至一月卒,年四十二,某年某月某日也。
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县某乡某里。
君事后母孝至。
然谨于人丧,或大寒,脱衣买棺以赴之。
平生如此不一,既已,未尝为人道。
死之日,家所有独其父书十馀箧。
举者甚众,然仕终不遂,其可惜也已。
娶陈氏,子曰遽,漳州军事判官;
曰通,池州建德县尉,皆时所谓才士也。
天所以报施,盖将在于是。
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志铭(嘉祐八年四月) 北宋 · 王安石
田氏故京兆人,后迁信都。
晋乱,公皇祖太傅入于契丹。
景德初,契丹寇澶州,略得数百人,以属皇考太师。
太师哀怜之,悉纵去,因自脱归中国,天子以为廷臣,积官至太子率府率以终。
为人沉悍笃实,不茍为笑语。
生八男子,多知名,而公为长子。
公少卓荦有大志,好读书,书未尝去手,无所不读,盖亦无所不记。
其为文章,得纸笔立成,而闳博辨丽称天下。
初举进士,赐同学究出身,不就。
后数年,遂中甲科,补江宁府观察推官,以母英国太夫人丧,罢去。
除丧,补楚州团练判官,用举者监转般仓,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又对贤良方正策为第一,迁太常丞,通判江宁府。
数上书言事,召还,将以为谏官。
方是时,赵元昊反,夏英公、范文正公经略陕西,言:「臣等才力薄,使事恐不能独办,请得田某自佐」。
以公为其判官,直集贤院,参都总管军事。
自真宗弭兵,至是且四十年,诸老将尽死,为吏者不知兵法,师数陷败,士民震恐。
二公随事镇抚,其为世所善,多公计策。
大将有欲悉数路兵出击贼者,朝廷许之矣,公极言其不可,乃止。
又言所以治边者十四事,多听用。
还为右正言,判三司理欠、凭由司,权修起居注,遂知制诰,判国子监。
于是陕西用兵未已,人大困,以公副今宰相、枢密副使韩公宣抚。
自宣抚归,判三班院,而河北告兵食阙,又以公往视。
而保州兵士杀通判,闭城为乱,又以公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成德军、真定府、定州安抚使,往执杀之。
论功迁起居舍人,又移秦凤路都总管、经略安抚使,知秦州。
遭太师丧,辞起复者久之,上使中贵人手敕趣公,公不得已,则乞归葬然后起。
既葬,托边事求见上,曰:「陛下以孝治天下,方边鄙无事,朝廷不为无人,而区区犬马之心,尚不得自从,臣即死知不暝矣」。
因泫然泣数行下。
上视其貌甚瘠,又闻其言,悲之,乃听终丧。
盖帅臣得终丧,自公始。
服除,以枢密直学士为泾原路兵马都总管、经略安抚使,知渭州。
遂自尚书礼部郎中迁右谏议大夫,知成都府,充蜀、梓、利、夔路兵马钤辖。
西南夷侵边,公严兵惮之,而诱以恩信,即皆稽颡。
蜀自王均、李顺再乱,遂号为易动,往者得便宜决事,而多擅杀以为威,至虽小罪,犹并妻子迁出之蜀,流离颠顿,有以故死者。
公拊循教诲,儿女子畜其人,至有甚恶,然后绳以法。
蜀人爱公,以继张忠定,而谓公所断治为未尝有误。
岁大凶,宽赋减徭,发廪以救之,而无饿者。
事闻,赐书奖谕,迁给事中,以守御史中丞充理检使召焉。
未至,以为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既而又以为龙图阁学士、翰林学士,又迁尚书礼部侍郎,正其使号。
自景德会计,至公始复钩考财赋,尽知其出入。
于是入多景德矣,岁所出乃或多于入,公以谓:「厚敛疾费如此,不可以持久。
然欲有所扫除变更,兴起法度,使百姓得完其蓄积而县官亦以有馀,在上与执政所为,而主计者不能独任也」。
故为《皇祐会计录》上之,论其故,冀以寤上。
上固恃公,欲以为大臣,居顷之,遂以为枢密副使,又以检校太傅充枢密使。
公自常选,数年遂任事于时,及在枢密为之使,又超其正,天下皆以为宜,顾尚有恨公得之晚者。
公行内修,于诸弟尤笃,为人宽厚长者,与人语款款若恐不得当其意,至其有所守,人亦不能移也。
自江宁归,宰相私使人招之,公谢不往。
及为谏官,于小事近功有所不言,独常从容为上言为治大方而已。
范文正公等皆士大夫所望以为公卿,而其位未副,公得间,辄为上言之,故文正公等未几皆见用。
当是时,上数以天下事责大臣,慨然欲有所为,盖其志多自公发。
公所设施,事趣可,功期成,因能任善,不必己出,不为独行异言,以峙声名。
故功利之在人者多,而事迹可记者止于如此。
嘉祐三年十二月,暴得疾,不能兴,上闻悼骇,敕中贵人、太医问视,疾加损辄以闻。
公即辞谢,求去位,奏至十四五,犹不许,而公求之不已,乃以为尚书右丞、观文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提举景灵宫事。
而公求去位终不已,于是遂以太子少傅致仕。
致仕凡五年,疾遂笃,以八年二月乙酉薨于第,享年五十九。
号推诚保德功臣,阶特进,勋上柱国。
爵开国京兆郡公,食邑三千五百户,实封八百户,诏赠太子太傅,而赙赐之甚厚。
公讳况,字元均。
皇曾祖讳祐,赠太保。
皇祖讳行周,赠太傅。
皇考讳延昭,赠太师。
妻富氏,封永嘉郡夫人,今宰相河南公之女弟也。
无男子,以弟之子至安为主后,女子一人,尚幼。
田氏自太师始占其家开封,而葬阳翟,故今以公从太师葬阳翟之三封乡西吴里。
于是公弟右赞善大夫洵来曰:「卜葬公利四月甲午,请所以志其圹者」。
盖公自佐江宁以至守蜀,在所辄兴学,数亲临之,以进诸生。
某少也与公弟游,而公所进以为可教者也,知公为审。
铭曰:
田室于姜,卒如龟祥。
后其孙子,旷不世史。
于宋继显,自公攸始。
奋其华蕤,配实之美。
乃发帝业,深宏卓炜。
乃兴佐时,宰饪调聏。
文驯武克,内外随施。
亦有厚仕,孰无众毁。
公独使彼,若荣豫己。
维昔皇考,敢于活人。
传祉在公,不集其身。
公又多誉,公宜难老。
胡此殆疾,不终寿考。
掩诗于幽,为告永久。
给事中赠尚书工部侍郎孔公墓志铭(嘉祐七年十月) 北宋 · 王安石
宋故朝请大夫,给事中、知郓州军州事兼管内河堤劝农、同群牧使、上护军、鲁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六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孔公者,尚书工部侍郎、赠尚书吏部侍郎讳勖之子,兖州曲阜县令、袭封文宣公、赠兵部尚书讳仁玉之孙,兖州泗水县主簿讳光嗣之曾孙,而孔子之四十五世孙也。
其仕当今天子天圣、宝元之间,以刚毅谅直名闻天下。
尝知谏院矣,上书请明肃太后归政天子,而廷奏枢密使曹利用、尚御药罗崇勋罪状。
当是时,崇勋操权利,与士大夫为市,而利用悍彊不逊,内外惮之。
尝为御史中丞矣,皇后郭氏废,引谏官、御史伏閤以争,又求见上,皆不许,而固争之,得罪然后已。
盖公事君之大节如此。
此其所以名闻天下,而士大夫多以公不终于大位为天下惜者也。
公讳道辅,字原鲁。
初以进士释褐,补宁州军事推官,年少耳,然断狱议事,已能使老吏惮惊。
遂迁大理寺丞,知兖州仙源县事,又有能名。
其后尝直史馆,待制龙图阁,判三司理欠凭由司、登闻检院、吏部流内铨,纠察在京刑狱,知许、徐、兖、郓、泰五州,留守南京。
而兖、郓、御史中丞皆再至。
所至官治,数以争职不阿,或绌或迁,而公持一节以终身,盖未尝自诎也。
其在兖州也,近臣有献诗百篇者,执政请除龙图阁直学士。
上曰:「是诗虽多,不如孔道辅一言」。
乃以公为龙图阁直学士。
于是人度公为上所思,且不久于外矣。
未几,果复召,以为中丞。
而宰相使人说公稍折节以待迁,公乃告以不能。
于是人又度公且不得久居中,而公果出。
初,开封府吏冯士元坐狱,语连大臣数人,故移其狱御史。
御史劾士元罪止于杖,又多更赦。
公见上,上固怪士元以小吏与大臣交私,污朝廷,而所坐如此,而执政又以谓公为大臣道地,故出知郓州。
公以宝元二年如郓,道得疾,以十二月壬申卒于滑州之韦城驿,享年五十四。
其后诏追复郭皇后位号,而近臣有为上言公明肃太后时事者,上亦记公平生所为,故特赠公尚书工部侍郎。
公夫人金城郡君尚氏,尚书都官员外郎讳宾之女。
生二男子:曰淘,今为尚书屯田员外郎,曰宗翰,今为太常博士,皆有行治,世其家。
累赠公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兵部侍郎,而以嘉祐七年十月壬寅葬公孔子墓之西南百步。
公廉于财,乐振施,遇故人子恩厚尤笃。
而尤不好鬼神禨祥事。
在宁州,道士治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数出近人,人传以为神。
州将欲视验以闻,故率其属往拜之,而蛇果出。
公即举笏击蛇杀之,自州将以下皆大惊,已而又皆大服。
公由此始知名。
然余观公数处朝廷大议,视祸福无所择,其智勇有过人者,胜一蛇之妖,何足道哉!
世多以此称公者,故余亦不得而略也。
铭曰:
展也孔公,维志之求。
行有险夷,不改其辀。
权彊所忌,谗谄所雠。
考终厥位,宠禄优优
维皇好直,是锡公休。
序行纳铭,为识诸幽。
司封员外郎秘阁校理丁君墓志铭(熙宁元年二月)(1067年7月) 北宋 · 王安石
朝奉郎、尚书司封员外郎、充秘阁校理、新差通判永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上轻车都尉赐绯鱼袋晋陵丁君卒。
王某曰:「噫!
吾僚也,方吾少时,辅我以仁义者」。
乃发哭吊其孤,祭焉而许以铭。
越三月,君婿以状至,乃叙铭赴其葬。
叙曰:君讳宝臣,字元珍。
少与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称乡里,号为「二丁」,景祐中,皆以进士起家。
君为峡州军事判官,与庐陵欧阳公游,相好也。
又为淮南节度掌书记。
或诬富人以博,州将,贵人也,猜而专,吏莫敢议,君独力争正其狱。
又为杭州观察判官,用举者兼州学教授。
又用举者迁太子中允,知越州剡县。
盖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县遂治,卒除弊兴利甚众,人至今言之。
于是再迁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
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
君出战,能有所捕斩,然卒不胜,乃与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黄州。
会恩除太常丞,监湖州酒。
又以大臣有解举者,迁博士,就差知越州诸暨县。
其治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为循吏也。
英宗即位,以尚书屯田员外郎,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质直自守,接上下以恕。
虽贫困,未尝言利。
于朋友故旧,无所不尽。
故其不幸废退,则人莫不怜;
少进也,则皆为之喜。
居无何,御史论君尝废矣,不当复用,遂出通判永州。
世皆以咎言者,谓为不宜。
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
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
有文集四十卷。
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进县怀德北乡郭庄之原。
君曾祖讳辉,祖讳谅,皆弗仕。
考讳柬之,赠尚书工部侍郎。
夫人饶氏,封晋陵县君,前死。
子男隅,太庙斋郎,除、隮为进士,其季恩儿尚幼。
女嫁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县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
铭曰:
文于辞为达,行于德为充。
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
呜呼已矣!
卜此新宫。
王平甫墓志(元丰三年四月)(1080年4月27日) 北宋 · 王安石
君临川王氏,讳安国,字平甫。
赠太师、中书令讳明之曾孙,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讳用之之孙,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康国公讳益之子。
丱角未尝从人受学,操笔为戏,文皆成理。
年十二,出其所为铭、诗、赋、论数十篇,观者惊焉。
自是遂以文学为一时贤士大夫誉叹
盖于书无所不该,于词无所不工,然数举进士不售,举茂材异等,有司考其所献《序言》第一,又以母丧不试。
君孝友,养母尽力。
丧三年,常在墓侧,出血和墨,书佛经甚众。
州上其行义,不报。
今上即位,近臣共荐君材行卓越,宜特见招选,为缮书其《序言》以献,大臣亦多称之。
手诏褒异,召试,赐进士及第,除武昌军节度推官,教授西京国子。
未几,校书崇文院,特改著作佐郎、秘阁校理。
士皆以谓君且显矣,然卒不偶,官止于大理寺丞,年止于四十七。
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越元丰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葬江宁府钟山母楚国太夫人墓左百有十六步。
有文集六十卷。
妻曾氏,子旊、斿,女婿叶涛,处者四女。
涛有学行,知名,旊、斿亦皆嶷嶷有立,君祉所施,庶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