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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一状(韩公同上。)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等各准中书劄子,奉圣旨,令臣等交割本职公事与郑戬管勾讫,乘递马疾速发来赴阙者。
臣等未立边功,忽承召命,必虑别有进擢,实不遑宁。
伏缘臣等自领经略之任,竭心戒事,其于边上利害,军中情伪,年岁之后,方能谙悉
至若仓卒之际,贼谋百端,熟于见闻,始可料度。
且朝廷举天下之力应副西事,于今累年。
贼气尚骄,屡为边患,是朝廷责臣等立效之秋,臣等尽节报国之日。
况贼界虽来请和,或恐盟约未合,近复却有点集事宜,将来倍须禦备。
今去防秋,只是百馀日间,夙夜经营,犹恐阙漏。
臣等若更离去,或致疏虞,不惟上误朝廷,愈长寇孽,显是臣等自贪宠异,移过后人,虽当万死,何以塞责!
兼近蒙差降中使宣谕臣等,候边事稍宁,用在两地。
臣等寻具奏闻,且乞依旧陈力。
此由衷之请,天鉴可明,即非今来虚有陈让。
伏望圣慈念边事至大,不可差失,特降中旨,允兹至诚,许臣等且在本任,庶竭疲驽,得裨万一。
臣等无任云云。
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二状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等奉圣旨,令疾速赴阙,臣等为边事未宁,防秋在近,已具奏闻,乞且在本任去讫。
窃念臣等自临边鄙,久阻阙廷,入对清光,人臣所愿,忽承召命,岂合稽留!
然事有可忧,须当陈列
伏自西事以来,边上帅臣数有改易,天下知其不便,朝廷每以旷官承乏,不得已而行之。
臣等四年之中,三换边任,不闻成效,固当坐责。
昨以泾原师败之后,朝廷命臣等兼领四路,以禦剧寇。
臣等夙夜议论,思有报效。
奏选将佐,促治城寨,阅习军马,完补器械,为向秋之备。
但西人诣阙,方议纳和,臣等不敢出入塞下,恐涉生事。
然常防虑诈计,未尝懈心。
且西贼前来誓书甚明,以四十年之恩信,一旦翻覆。
况今情伪未知,复有点集之说,此大可忧防之日也。
臣等于此处置,才似谙练,上下之情,方且禀信,节制进退,庶无大衄。
若贪冒宠荣,辄便舍去,则是复有帅臣数易之弊。
如寇患再作,臣等躬亲边事,犹惧不济;
或远料贼情,则多失机会。
且臣等自膺寄任,蒙朝廷推信,日重一日,凡百陈请,如在帷幄,无不施行,是臣等遭遇盛明,尽节立事之时也。
所以感激剖述,愿留岁年。
或寇患必息,则修固边备,为他时之防。
如其未宁,则与将佐合心,持重禦捍,宜无深入之忧。
如贼志倔彊,终难调伏,则臣等选练兵将,于三二年间,仗朝廷威灵,讨服横山界近蕃,以遏外患。
臣等志在分忧,非敢饰让近名,频烦天听,乞圣慈深照。
臣等无任云云。
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三状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等近以边事未宁,忽承召命,两陈奏牍,且乞在任。
诚悫斯至,利害甚明。
尚虑朝廷未垂照悉,谓臣等以礼为让,务取虚名,俟及再三,即当上道。
是以重烦天听,终期得请。
窃以处劳而思逸,重内而轻外,人之常情也。
今臣等勤勤恳恳,且愿竭力塞下,岂置身艰苦,违人情之所乐,以矫时干誉者哉!
诚以经画西陲,于今累岁,虽无毫发之效,上副委遇,其如军中之事,粗已谙详。
况西贼父祖以来,蓄养奸谋。
一旦叛命,乘累胜之气,而遣人纳和,此固包藏祸心,别营凶计。
今防秋急备,都无数月之期。
臣等若贪冒宠荣,便离职任,向去或有侵轶,害及生灵,使朝廷重忧,后人当患,则有识之人,孰不责咎,何施面目,以对威颜!
虽伏显诛,亦无所救。
故臣等披沥肝膈,屡有奏述,且乞在任,以尽疲驽,持重保边,庶少败事。
或且许其盟约,未解防虞,则愿更留岁月之间,补完阙漏。
纵其翻覆,不失枝梧。
万一寸功有立,寇患稍平,则朝廷进用有名,臣等归朝未晚。
愚衷感切,天地可明。
唯君知臣,必当鉴谅。
伏望圣慈开纳,早赐允俞。
臣等无任云云。
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四状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等自承召命,累上封章,乞且留本任。
圣明之照,必察愚衷。
然虑朝廷谓成命已行,不许改易;
或谓三让为礼,未赐允可。
臣等莫遑启处,重烦天聪。
窃念臣等本以书生,昧于兵术,朝廷委兹边事,不获固辞,三数年间,勉心彊力,徒怀忧患,罔敢暇逸。
至于勋绩,绝无称道。
虽天心至仁,尚赐全宥,臣等当自循省,更思报效,岂复舍边陲之患,冒朝廷之宠,以取重悔哉!
所乞且在本任者,非敢自谓必能销殄凶寇,以安西鄙,盖臣等受国重委,久于戎政,或才力不足,终坐重责,是臣等之分也。
若不能毕事,移患后人,而得谓之忠乎?
况自来帅臣初至,则众多之言,争陈利害,于军民蕃部之中,号令处置,频有更改。
是以边塞众情,皆安于习旧,而惮于新规。
又将佐勇怯,未能尽知,仓卒之时,指纵或误,则其害不细。
故未平定间,忌在数易,此朝廷之所明知。
况今国家急务,在于西陲,臣等于此用之,不为不重。
乞圣慈特回天鉴,使得尽臣子之心。
臣等云云。
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五状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等近者忽承诏旨,俾赴阙廷。
继上奏封,且乞在任,未量圣慈果悉愚诚?
夙夜震遑,若无所措。
伏念臣等自西寇猖獗,久当戎事,虽才不逮志,未有成绩,若其裁处军政,审料敌情,既踰岁年,粗亦详练。
故边防忧患之急,臣等去就之分,前奏备列,不敢烦陈。
今所切者,昊贼累次盗边,必先伪达诚欸,伺我少懈,随即奔冲
今又遣人请和,往复迁延,即过夏月,其或盟约未合,必是又图侵轶。
而朝廷当经营防秋之际,动易帅臣,送故迎新,众情自扰。
则于禦捍之事,不无废阙。
贼如乘我不备,适足遂其奸谋,则是朝廷以西事为轻,而以进擢微臣为重。
或因此有误大计,更滋寇孽,则臣等贪冒宠异,情何以安!
臣等所以知远在朝廷,不若亲临疆埸。
盖耳目所接,指纵为便,庶于仓卒,不失事机。
况今干戈未宁,民力渐屈,忠义思奋,圣宸重忧,宜拔非常之才,待以不次之位,使其恢宣贤业,讲求庙算。
臣等自当奔走塞下,奉行胜略。
如此则内资帷幄之议,外期节制之行,用以相须,冀乎必济。
伏望圣慈察臣等忠荩之恳,素有本末,实不以内外之职,轻重于心,早赐允俞,使尽臣子之节。
臣等云云。
陈乞邠州状(1044年12月)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闻臣之事君也,贵先劳而后禄;
朝之命官也,患重内而轻外。
重内轻外,何以收藩翰之功;
先劳后禄,所以励󲦤绅之志。
臣虽无似,辄慕前修。
臣昨在朝日,曾与韩琦同进陕西攻守策。
又睹手诏云,今用何人,镇彼西方。
又去年秋,曾有圣旨,令韩琦与臣互换,往边上照管。
臣遂面奏,乞罢参知政事,知陕西一郡,兼沿边安抚使;
乞不转官,及不带招讨、部署之名。
寻蒙圣恩,差充陕西宣抚使。
又以契丹举兵西征,元昊在河东接近,复差臣兼河东宣抚使。
臣自至河东,体量得边上利害,各已奏陈。
今余靖自北既回,必见契丹无南牧之意。
臣久住州军,亦虑烦扰。
欲过陕西,即又宣抚使所行,诸军须望特支恩泽。
缘南郊均赐之后,陕西府库已虚,或更行特支,又须费十数万贯。
如不往陕西,则前所上攻守之策,复成空言。
伏望圣慈依臣前来面奏,罢参知政事并宣抚使,只差臣于邠、泾间知一州,带沿边安抚使,乞不转官,仍不带招讨、部署之名。
如此,则不销更散特支,自可就近处置边事。
臣此直诚,并守前奏。
俟三二年间,边事宁息,攻守有备,傥圣恩未移,用臣不晚。
庶朝廷无内重外轻之失,臣亦有先劳后禄之效。
进退始终,良得其宜。
臣无任云云。
陈乞邓州状(1045年11月)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闻理之安危,固当殊体;
官之废置,孰可冒居。
窃念臣昨厕台司,日瞻宸扆。
亲承睿诏,俯念边防,思得迩臣,往分重寄。
臣既获闻命,因敢请行,遽将宣慰之恩,来安屯戍之旅。
臣以戎情未测,备预当严,愿领一藩,兼按四路,欲将臣与韩琦所上边策,躬亲施行。
尚蒙朝廷付兹职任。
臣自到豳土,已逾半年,复以前策奏陈,庶逃尸素。
朝廷以彼戎欸顺,方用柔怀,不欲脩威,恐成生事。
臣之所上,必可寝停。
今又睹朝旨,据鄜延路奏,所定疆界,并已了当,仰保安军、镇戎军榷务通行博易者。
事或宁静,理当改更。
其陕西边事,自有逐路经略使处置。
惟此四路安抚司,今后别无事务,欲乞朝廷指挥废罢。
臣则宿患肺疾,每至秋冬发动,若当国有急难之时,臣不敢自求便安,且当勠力。
今朝廷宣示,西事已定。
况邠州元系武臣知州,伏望圣慈恕臣之无功,察臣之多病,许从善地,就访良医,于河中府、同州或京西襄、邓之间就移一知州,取便路赴任,示君亲之至仁,从臣子之所望,实繄圣造,得养天年。
臣无任瞻天仰圣云云。
举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1048年5月14日) 北宋 · 范仲淹
准御史台牒:「准庆历八年五月十四日敕节文:于内外升朝官,曾任通判成资以上人内堪任清要任使者,各同罪保举贰名。
并须历任无公私过犯,及不是见任两府并自己亲情,方得奏举。
或虽公罪,杖以下,情理轻,亦许论荐」者。
右,谨具如前。
臣伏见知绛州、职方员外郎向约,生相辅之家,而能专儒学,谨官业,廉贫苦节,慎静寡过。
臣前知润州日,约为通判,备见操守。
后来累次为郡,皆有理绩,推举甚众,未蒙奖擢。
知光化军、屯田员外郎李宗易,天禧三年进士第九人及第,素负词雅,居常清慎,有静理之才,无躁进之迹。
今在邻属,稔闻治状,人忧其去,吏不敢茍。
此二人者,久于扬历,各有行实,并堪充清要任使。
如朝廷擢用后,犯入己赃,臣甘当同罪。
即不是见任两府并自己亲情,历任并无私罪,内有公罪者,亦系杖已下,情理不重。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举张讽李厚充青州职官状(1051年) 北宋 · 范仲淹
伏奉敕命,就差知青州兼安抚使,已到任讫。
今具合奏辟官二员如后:一、前御史台主簿张讽,文学懿赡,履行纯雅,未升科进,的有才称。
欲乞朝廷采于清议,推以异恩,特赐召试,授一出身,差签署青州观察判官厅公事。
新注下正官王嘉祥即今未到,乞勘会京东路节镇别除一处。
一、邓州南阳县主簿李厚,进士出身,素有文行,涉道且深,到任已成一考,见权邓州职官。
欲乞朝廷特除权青州两使推官,兼管勾安抚司机宜文字。
节度推官近新到任,乞移侧近州郡。
如难得阙,即乞许令安抚司差权见阙官处勾当。
所贵不住俸给,况本路见阙官数员。
右,谨具如前。
臣受国寄任,日忧旷阙,或得此二人助其不逮,庶无败事。
如朝廷擢任后,犯入己赃,及不如举状,臣并甘当同罪。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荐李觏并录进礼论等状(1049年11月20日)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闻古之明王,坐以待旦,旁求俊乂,盖将尽天下之才,成天下之务。
故为臣者以举善为忠,亦将竭知人之明,副待旦之意也。
臣亲逢圣旦,尝忝辅臣,辄慕前修之为,少答非常之遇。
臣伏见建昌军草泽李觏,前应制科,首被召试,有司失之,遂退而隐,竭力养亲,不复干禄,乡曲俊异,从而师之。
善讲论六经,辩博明达,释然见圣人之旨。
著书立言,有孟轲、扬雄之风义,实无愧于天下之士。
而朝廷未赐采收,识者嗟惜,可谓遗逸者矣。
臣窃见往年处州草泽周启明,工于词藻;
又江宁府草泽张元用,及近年益州草泽龙昌期,并老于经术。
此三人者,皆蒙朝廷特除京官,以示奖劝
臣观李觏于经术文章,实能兼富,今草泽中未见其比,非独臣知此人,朝廷士大夫亦多知之。
臣今取到本人所业《礼论》七篇,《明堂定制图序》一篇,《平土书》三篇,《易论》十三篇,共二十四篇,编为十卷,谨缮写上进。
伏望圣慈当乙夜之勤,一赐御览,则知斯人之才之学,非常儒也。
其人以母老,不愿仕宦,伏乞朝廷优赐,就除一官,许令侍养,亦可光其道业,荣于闾里,以明圣人在上,下无遗才。
若不如举状,臣甘重受朝典。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皇祐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进故朱寀所撰春秋文字及乞推恩与弟寘状(1043年)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伏见故秘书丞、集贤校理朱寀,幼有俊材,服膺儒术,研精道训,务究本源。
越自经庠,擢升文馆。
力学方起,美志未伸,不幸夭丧,深可嗟悼。
寀《春秋》之学,为士林所称。
有唐陆淳,始传此义。
学者以为《春秋》之道久隐,而近乃出焉。
寀苦心探赜,多所发挥。
其所著《春秋指归》等若干卷,谨缮写上进,乞下两制详定。
如实可收采,则乞宣付崇文院。
又念其人家道贫窭,妻息孤穷,有亲弟寘,亦习儒业,未登禄仕。
伏望圣慈,特沾一命。
况寀曾任府界提点,偶缘病罢,别无过犯。
中前监察御史梁坚、蔡禀等亡后,亦蒙录用子孙,体例颇同,不为侥倖。
以彰圣朝旌录儒学,使其孤幼不坠丘壑,亦天地之造也。
干冒宸严,臣云云。
陈乞颍亳一郡状(1051年) 北宋 · 范仲淹
右,臣辄陈危悃,上黩高聪,逖仰雷霆,不任渊谷
切念臣涉道至浅,赋材本下,爰从孤宦,首被圣知。
自谓得君,未尝避事,险易一志,周旋四方。
今守东齐,方面亦重,救灾禦寇,敢不尽心。
而年高气衰,日增疾恙,去冬已来,顿成羸老,精神减耗,形体尪弱,事多遗忘,力不支持。
其青州常程公事,已牒通判职官发遣。
其安抚一路九州军兵马公事繁多,至于郡县利害,乡川寇盗,皆禀本司指纵。
自臣抱病,勾管不前。
上无以分宵旰之忧,下无以逃尸素之诮。
惟是奏报文字,臣则竭心勉率,亦多稽缓。
揣己量力,实不自安。
伏望圣慈,于颍、亳二州,就差臣一处。
所贵闲慢少事,可以养疾,庶安朽质,少保残年。
仰祈洪造之私,惟誓丹衷之报。
臣无任云云。
论西京事宜劄子(1036年5月1日) 北宋 · 范仲淹
臣近亲奉德音,以孔道辅曾言迁都西洛,臣谓未可也。
国家太平,岂可有迁都之议?
但西洛帝王之宅,负关河之固,边方不宁,则可退守。
然彼空虚已久,绝无储积,急难之时,将何以备?
宜以将有朝陵之名,渐营廪食
陕西有馀,可运而下,东路有馀,可运而上,数年之间,庶几有备。
太平则居东京通济之地,以便天下;
急难则居西洛险固之宅,以守中原。
《易》曰:「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此之谓也。
先王脩德,以服远人,然安不忘危,故不敢去兵以恃德也。
陛下内惟修德,使天下不闻其过,外亦设险,使四夷不敢生心,此长世之策也。
伏望圣慈,未烦下议,且留圣意,可俟臣口对不备。
谨再具状奏闻。
论复并县劄子(1044年) 北宋 · 范仲淹
臣伏睹赦书节文,西京河阳管界诸县近经并废,颇闻人民不便,并特令依旧。
臣去年秋才入中书,蒙圣慈差中使催臣言事。
臣首陈七事,内一事为天下民困,由吏役烦重。
如西京在后汉时三十七万户,置二十县;
唐会昌中十七万户,置十九县;
今有五万六千户,尚置十九县。
是户口十分去七,而县额如旧,吏役不减,安得百姓不困哉!
后汉光武诏天下,并减四百馀县,此治世之规,可举为法。
臣请先于西京减并县分,以省吏役。
奉圣旨下范雍并本路转运使,密切相度闻奏。
寻据范雍、夏安期等奏,相度西京县邑众多,人户差役频并,今来减县邑为镇,实亦利便。
除山险空迥,地里阔远,及陵寝所安,难为废罢外,乞并作十三县,委得允当,别无妨碍。
寻蒙朝廷依奏降敕施行讫。
约计减役人一千五六百户,已放归农,官员亦已省罢讫。
窃闻后来有臣僚上言,或称县尉检覆地远。
且逐县界分,俱不及百里,如南方县分有三二百里者,亦只一员县尉,以此方之,甚不遥远。
或称却费军人守把。
其守把军人,即非旋有招置,并是本府宣毅兵士,在本府中亦须请受。
或称酒税亏额。
今体问得,逐镇比旧日却有增盈。
其所上言,皆非害民之事,况无实状。
只是坊郭物力之人,恐产业闲慢;
或逐县公人中,有巢穴已成,不愿更改者,因兹妄说不便,扇摇人情,致臣僚误有采闻,形于奏牍。
朝廷未深穷究,便以为然,改已行之命,特作霈恩,而不知一千五六百户免役之家,重加劳扰,殊非霈恩之意。
只是坊郭物力之人,县邑狡猾之吏,遂其志愿,侥倖欢呼,必有作感圣恩道场,以惑朝听者。
其乡川之民,弃农就役,复为愁苦,是害其本而徇其末也。
且光武之朝,诏下并四百县,何号令之行,无敢沮者?
今朝廷止并六县,而号令已出,敢有沮言,是国家命令不行于外,恩泽不逮于民矣。
国政如此,则天下无事可行,皆欲守因循之弊。
弊不可救,乱所由生。
且西京在汉时三十七万户,置二十县;
今五万六千户,置十九县,其吏役劳扰,亦甚明白,非隐昧之事。
臣为近辅请行此令者,盖欲苏息穷民,且非利己。
缘亲奉德音,并降中使,促令论列时事,非臣辄有改易,况典故甚明,非出自胸臆。
如上言不当,乞朝廷直行黜罢,不销重扰生民,而沮此一议。
若转运使等定夺不当,亦乞朝廷駮下不当事件,特行勘问,明示责降,自然利害分别,中外无疑。
臣本上言之人,如不黜罢,其元定夺之官,又不勘问,却将重扰生民之事,作恩宥施行,于体一便。
不知令诸县仍旧,惠及何人?
臣为朝廷惜此一举,使天下无复有省役息民之望。
伏望圣慈指挥西京,未得追扰放役之人,别候朝廷指挥。
更年岁间,利害既明,谤议自息。
所以恳恳上言者,忝为辅臣,知利害不能执守,则国家之惠必不能行,生民之弊亦不能去。
傥朝廷以臣僚上言为是,以臣所言为非,即乞依臣所奏,早加勘劾,速行降黜,臣即方敢伏罪,不复论列。
取进止。
乞修京城劄子(一) 北宋 · 范仲淹
臣危言孤立,久荷圣知。
当此旰昃之忧,岂可循默自守!
虽言而无取,亦以尽臣子之心。
臣先于景祐三年五月初在开封府,曾进劄子,言西洛帝王之宅,绝无储备,乞圣慈以将有朝陵为名,使东道有馀,则运而西上,西道有馀,则运而东下,数年之间,庶几有备。
太平则居东京舟车辐凑之地,以便天下;
急难则守西洛山河之宅,以保中原。
当时臣言西洛可营者,以备急难也。
今北事既动,营洛已晚,臣今别有愚见,请一二以陈之。
臣窃闻修建北京,以禦大敌。
以臣料之,可张虚声,未可为倚。
何哉?
河朔地平,去边千里,胡马豪健,昼夜兼驰,不十数日可及澶渊。
陛下乘舆一动,千乘万骑,非数日可办。
仓卒之间,胡马已近,欲进北京,其可及乎?
此未可一也。
又承平已久,人不知战,闻寇大至,群情忧恐。
陛下引忧恐之师,进涉危地,或有惊溃,在爪牙之臣,谁能制之?
此未可二也。
又北京四面尽平,绝无险扼之地,傥乘舆安然到彼,而胡马旁过,直趋河南,于澶渊四面乘冻而渡,京师无备,将何以支?
宗庙社稷,宫禁府库,皇宗戚里之属,千官百辟之家,六军万民,血属尽在,无金城汤池可倚,无坚甲利兵可禦,陛下行在河朔,心存京师,岂无回顾之大忧乎?
此未可三也。
假使大河未冻,寇不得渡,而直围守澶渊,声言向阙,以割地会盟为请,当此之时,京师无备,胡尘俯逼,陛下能坚守不动,而拒其请乎?
唐明皇时,禄山为乱,旧将哥舒翰引四十万兵屯守潼关,请不出战,且以困贼。
杨国忠促令进讨,一战大败,遂陷长安。
今京师无备,寇或南牧,朝廷必促河朔诸将出兵截战,万一不胜,则有天宝之患,朝廷将安往乎?
昔炀帝盘游淮甸,违远关中,唐祖据之,隋室遂倾。
明皇出幸西蜀,非肃宗立于朔方,天下岂复为唐矣?
德宗欲幸益部,李晟累奏乞且幸山南,以系人心。
乃知朝廷,万邦之根本。
今陕西河北聚天下之重兵,如京师摇动,违远重兵,则奸雄奋飞,祸患四起。
臣闻天有九阍,帝居九重,是王者法天设险,以安万国也。
《易》曰:「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正在今日矣。
臣请陛下速修东京,高城深池,军民百万,足以为九重之备。
乘舆不出,则圣人坐镇四海,而无顺动之劳;
銮舆或出,则大臣居守九重,而无回顾之忧矣。
彼或谋曰:边城坚牢,不可卒攻;
京师坦平,而可深犯。
我若修完京师,使不可犯,则是伐彼之谋,而沮南牧之志矣。
寇入之浅,则边垒已坚;
寇入之深,则都城已固。
彼请割地,我可弗许也;
彼请决战,我可勿出也。
进不能为患,退不能急归,然后困而挠之,返则追之,纵有抄掠,可邀可夺,彼衰我振,未必不大胜也。
此陛下保社稷、安四海之全策矣。
或曰:京师王者之居,高城深池,恐失其体。
臣闻后唐末,契丹以四十万众送石高祖入朝,而京城无备,闵宗遂亡。
石晋时,叛臣张彦泽引契丹犯阙,而京城无备,少主乃陷。
此皆无备而亡,何言其失体哉!
臣但忧国家之患,而不暇顾其失体也。
若以修完城隍为失体,不犹愈于播迁之祸哉!
朝廷大臣百辟必晓此事,但惧议者谓其失体而不敢言。
臣任在西陲,非当清问,而辄言此事,诚罪人也。
然臣子之心,岂敢忘君亲之忧!
况臣素来愚拙,惟知报国,而不知其受谤矣。
昔奉春君负贩之夫,劝高祖都关中,而张良赞之,翌日命驾。
臣叨预近列,而辄建言,比之奉春之僭,未甚为过。
至于西洛帝王之宅,太祖营修,盖意在子孙表里山河,接应东京之事势,连属关陕之形胜。
又河阳据大川之险,当河朔、河东会要,为西洛之北门;
又长安自古兴王之都,天下胜地,皆愿朝廷留意,常委才谋重臣,预为大备,天下幸甚。
干犯圣威,臣无任云云。
乞修京城劄子(二) 北宋 · 范仲淹
臣近睹邸报,有北使到阙,远近称庆。
及见逐处关报事宜,却言西北两界,各大点集。
比疑北使之来,未甚诚实。
以四十年之恩信,无故动摇,恐非有限之货,能足无厌之心。
此可大为之防,盟誓不足倚也。
戎情翻覆,自古非一。
臣窃睹朝廷未修东京,而先修北都,臣谓东京根本也,北都枝叶也。
虽先朝曾有北都之行,当时有宿将旧兵,尝经大敌,然犹上下忧疑,盘桓而进。
今太平已久,人情易动,又无宿将旧兵,不可不过虑也。
臣见边上将佐军旅,耻言不武,争乞效命,及其临敌,十无一勇。
臣恐驾前诸班武士,务誇胆勇,有误陛下。
昔汉樊哙对上曰:「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
季布叱曰:「哙可斩也!
昔匈奴围高帝于平城,汉兵三十二万,哙时为上将军,不能解围,今言以十万横行,是面谩也」。
今陛下自顾左右将军有如樊哙者乎?
臣昨上言,请修京城,宜持重而不动者,盖为此也。
若将巡幸北都,臣谓有可虑之事者五,愿陛下思之。
臣三四年来,闻人所传,契丹造舟安轮,遇陆可载,遇川可济。
如南牧而来,于沧、德之间,先渡黄河,取郓、濮而袭我京城,陛下虚往北京,而寇入东路,此可虑之一也。
又宗庙社稷,皇宫戚里,千官百辟,六军万民之家,尽在京师。
而城池无备,寇或大至,将何保守?
此可虑之二也。
若巡幸北京,六军尽出,回顾京师,亿万之中,或有奸凶窃发为乱,陛下之心能安于外乎?
此可虑之三也。
假使銮舆未出,寇逼澶渊,声言向阙,有割地之请,既京师无备,朝廷能拒其请乎?
此可虑之四也。
又胡马之来,必数十万,其河朔之兵,当须持重。
如京城无备,畏彼深入,必促重兵与之决战,万一有哥舒之败,则社稷为忧。
此可虑之五也。
愿陛下必修京城,可禦大患。
况天子之城,古有九重之号,未闻以不严不固而为国体也。
能严且固,则上自宗庙社稷,下及百万之众,可安堵矣;
陛下乘舆,不烦顺动矣;
虽寇入东路,不得而袭矣;
彼扣澶渊,有割地之请,可拒而弗许矣;
彼求决战,可戒诸将持重而勿出矣;
彼知京师有备,大军持重,则南牧之志不得而纵,足以伐其谋矣。
而复锐则避之,困则扰之,夜则惊之,去则蹑之,因其隙而图焉。
皆须京师大固,然后能行其策。
近代戎狄为京师之祸者数四矣,不可不大为之防。
《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此先圣之训,非臣之所能言也,惟圣鉴裁之。
乞召还王洙及就迁职任事劄子(1047年) 北宋 · 范仲淹
臣闻国家求治,莫先于擢才;
臣之纳忠,无重于举善。
臣窃见工部员外郎、直龙图阁、新差知徐州王洙,文词精赡,学术通博,国朝典故,无不练达,󲦤绅之中,未见其比。
以唐之虞世南、先朝之杜镐方之,不甚过也。
臣在中书日,洙曾求知越州,时章得象以下并言朝廷每有典礼之疑,则问此人,必见本末。
岂当许就外任,遂不行所请?
寻以撰成《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蒙恩进直龙图阁,依旧天章阁侍讲,仍赐金紫,以旌稽古之能也。
后以赴进奏院筵会,乃在京诸司常例,得从一日之休。
徒以横议中伤,例谴居外,三经赦宥,未蒙召还,恐非圣朝弃瑕采善之意。
臣近见此人来知襄州,复能精勤政治,庶务修举,清简和恕,吏民乐康,乃知其才内外可用。
自任工部员外郎,已及六考,不求磨勘。
直龙图阁亦又四年,未曾迁改。
伏望圣慈,不以人之小累而废其大善。
如朝廷采鸿儒硕学以备询访,则斯人之选,为中外所服。
矧有懿文,可以发明议论,润色训谟。
欲乞特赐召还,仪表台阁。
傥朝廷意切生民,重其外补,则乞就迁近职,别领大藩。
使󲦤绅之列,知稽古有劝,为善弗掩,实圣政之端也。
臣尝叨近辅,知无不言,况襄、邓邻封,稔闻善治。
或不如举状,臣受上书诈不实之罪。
如朝廷擢用后犯入己赃,臣甘当同罪。
取进止。
答手诏条陈十事(1043年9月) 北宋 · 范仲淹
伏奉手诏:「今来用韩琦、范仲淹、富弼,皆是中外人望,不次拔擢。
韩琦暂往陕西,范仲淹、富弼皆在两地,所宜尽心为国家,诸事建明,不得顾避;
兼章得象等同心忧国,足得商量。
如有当世急务可以施行者,并须条列闻奏,副朕拔擢之意」者。
臣智不逮人,术不通古,岂足以奉大对。
然臣蒙陛下不次之擢,预闻政事,又诏意丁宁,臣战汗惶怖,曾不获让。
臣闻历代之政,久皆有弊,弊而不救,祸乱必生。
何哉?
纲纪寖隳,制度日削,恩赏不节,赋歛无度,人情惨怨,天祸暴起。
惟尧舜能通其变,使民不倦。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此言天下之理有所穷塞,则思变通之道;
既能变通,则成长久之业。
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然则欲正其末,必端其本;
欲清其流,必澄其源。
臣敢约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采其可行者条奏。
愿陛下顺天下之心,力行此事,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则宗社灵长,天下蒙福。
一曰明黜陟。
臣观《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然则尧舜之朝,建官至少,尚乃九载一迁,必求成绩,而天下大化,百世之后,仰为帝范。
我祖宗朝,文武百官皆无磨勘之例,惟政能可旌者,擢以不次;
无所称者,至老不迁。
故人人自励,以求绩效。
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
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此岂尧舜黜陟幽明之意耶!
假如庶僚中有一贤于众者,理一郡县,领一务局,思兴利去害而有为也,众皆指为生事,必嫉之沮之,非之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
故不肖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也。
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
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
利而不兴则国虚,病而不救则民怨,弊而不去则小人得志,坏而不葺则王者失。
贤不肖混淆,请托侥倖,迁易不已,中外苛且,百事废堕,生民久苦,群盗渐起。
劳陛下旰昃之忧者,岂非官失其正而致其危耶!
至若在京百司,金谷浩瀚,权势子弟长为占据,有虚食禀禄,待阙一二年者。
暨临事局,挟以势力,岂肯恪恭其职?
使祖宗根本之地,纲纪日隳。
故在京官司,有一员阙,则争夺者数人。
其外任京朝官,则有私居待阙,动踰岁时,往往到职之初,便该磨勘,一无勤效,例蒙迁改。
此则人人因循,不复奋励之由也。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地臣僚,有大功大善,则特加爵命;
无大功大善,更不非时进秩。
其理状寻常而出者,祇守本官,不得更带美职。
应京朝官在台省、馆阁职任,及在审刑、大理寺、开封府、两赤县、国子监、诸王府,并因保举及选差监在京重难库务者,并须在任三周年,即与磨勘
若因陈乞,并于中书、审官院愿在京差遣者,与保举选差不同,并须勾当通计及五周年,方得磨勘
如此则权势子弟,肯就外任,各知艰难。
亦有俊明之人,因此树立,可以进用。
如今日已前受在京差遣已勾当者,且依旧日年限磨勘
其未曾交割勾当,却求外任者,并听其外任。
在京朝官到职勾当及三年者与磨勘,内前任勾当年月日及公程日限,并非因陈乞而移任在道月日,及升朝官在京朝请月日,并令通计。
其远官近地,劳逸不同,并在假待阙及公程外住滞,或因公事,非时移替,在道月日委有司别行定夺闻奏。
如任内有私罪并公罪徒以上者,至该磨勘日,具情理轻重,别取进止。
其庶寮中有高才异行,多所荐论,或异略嘉谋,为上信纳者,自有特恩改迁,非磨勘之可滞也。
又外任善政著闻,有补风化;
或累讼之狱,能辨冤沈;
或五次推勘,人无翻讼;
或劝课农桑,大获美利;
或京城库务,能革大弊,惜费钜万者,仰本辖保明闻奏,下尚书省集议。
为众所许,则列状上闻,并与改官,不隔磨勘
或有异同,各以所执取旨,出于圣断。
仍请诏下审官院、流内铨、尚书考功,应京朝官选人逐任得替,明具较定考绩、结罪闻奏。
内有事状猥滥,并老疾愚昧之人,不堪理民者,别取进止。
已上磨勘考绩条件,该说不尽者,有司比类上闻。
如此,则因循者拘考绩之限,特达者加不次之赏,然后天下公家之利必兴,生民之病必救,政事之弊必去,纲纪之坏必葺,人人自劝,天下兴治,则前王之业,祖宗之权,复振于陛下之手矣。
其武臣磨勘年限,委枢密院比附文资定夺闻奏。
二曰抑侥倖。
臣闻先王赏延于世,诸侯有世子袭国,公卿以德而任,有袭爵者,《春秋》讥之。
及汉之公卿,有封爵而殁,立一子为后者,未闻馀子皆有爵命。
其次宠待大臣,赐一子官者有之,未闻每岁有自荐其子弟者。
祖宗之朝,亦不过此。
自真宗皇帝以太平之乐,与臣下共庆,恩意渐广。
大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一子充京官,少卿、监奏一子充试衔。
其正郎、带职员外郎,并诸路提点刑狱以上差遣者,每遇南郊,奏一子充斋郎。
其大两省等官,既奏得子充京官,明异于庶僚,大示区别,复更每岁奏荐,积成冗官。
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
今百姓贫困,冗官至多。
授任既轻,政事不举;
俸禄既广,刻剥不暇。
审官院常患充塞,无阙可补。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府并两省官等,遇大礼许奏一子充京官,如奏弟侄骨肉,即与试衔外,每年圣节更不得陈乞。
如别有勋劳著闻于外,非时赐一子官者,系自圣恩。
其转运使及边任文臣初除授后,合奏得子弟身事者,并候到任二年无遗阙,方许陈乞。
如二年内非次移改者,即许通计三年陈乞。
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少卿、监以上,并同两省,遇大礼各奏荐子孙。
其正郎、带馆职员外郎,并省府推判官、外任提点刑狱以上,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者,须是在任及二周年,方得陈乞。
已上有该说不尽者,委有司比类闻奏。
如此则内外朝臣,各务久于其职,不为茍且之政,兼抑躁动之心;
亦免子弟充塞铨曹,与孤寒争路,轻忽郡县,使生民受弊。
其武臣入边上差遣,并大礼合奏荐子弟者,乞下枢密院详定比类闻奏。
又国家开文馆,延天下英才,使之直秘庭,览群书,以待顾问,以养器业,为大用之备。
今乃登进士高等者,一任才罢,不以能否,例得召试而补之。
两府、两省子弟亲戚,不以贤不肖,辄自陈乞馆阁职事者,亦得进补。
太宗皇帝建崇文院、秘阁,自书碑文,重天下贤才也。
陛下当思祖宗之意,不宜甚轻之。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进士三人内及第者,一任回日,许进于教化经术文字十轴,下两制看详,作五等品第。
中第一第二等者,即赐召试;
试又优等,即补馆阁职事。
两府、两省子弟,并不得陈乞馆阁职事及读书之类。
御史台画时弹劾,并谏院论奏。
如馆阁阙人,即委两地举文有古道、才堪大用之士,进名同举,并两制列署表章,仍上殿称荐,以充其职。
如此,则馆阁职事更不轻授,足以起朝廷之风采,绍祖宗之本意,副陛下慎选矣。
三曰精贡举。
臣谨按《周礼》卿大夫之职,各教其所治,三年一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乃献贤能之书于王(贤为有德行,能为有道艺。)
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天府,太庙之宝藏也。)
盖言王者举贤能,所以上安宗社,故拜受其名,藏于庙中,以重其事也。
卿大夫之职,废既久矣,今诸道学校,如得明师,尚可教人六经,传治国治人之道。
而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
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将何以救?
在乎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
或谓救弊之术无乃后时,臣谓四海尚完,朝谋而夕行,庶乎可济,安得晏然不救,坐俟其乱哉!
臣请诸路州郡有学校处,奏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
其取士之科,即依贾昌朝等起请,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
诸科墨义之外,更通经旨。
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
内欧阳修、蔡襄更乞逐场去留,贵文卷少而考校精。
臣谓尽令逐场去留,则恐旧人捍格,不能创习策论,亦不能旋通经旨,皆忧弃遗,别无进路。
臣请进士旧人三举以上者,先策论而后诗赋。
许将三场文卷通考,互取其长。
两举、初举者,皆是少年,足以进学,请逐场去留。
诸科中有通经旨者,至终场,别问经旨十道,如不能命辞而对,则于知举官员前,讲说七通者为合格。
不会经旨者,三举已上即逐场所对墨义,依自来通粗施行。
两举、初举者,至于终场日,须八通者为合格。
又外郡解发进士、诸科人,本乡举里选之式,必先考其履行,然后取以艺业
今乃不求履行,惟以词藻、墨义取之,加用封弥,不见姓字,实非乡里举选之本意也。
又南省考试举人,一场试诗赋,一场试策,人皆精意,尽其所能。
复考校日久,实少舛谬。
及御试之日,诗赋文论共为一场,既声病所拘,意思不远,或音韵中一字有差,虽生平苦辛,即时摈逐。
如音韵不失,虽末学浅近,俯拾科级。
既乡举之处不考履行,又御试之日更拘声病,以此士之进退,多言命运而不言行业
明君在上,固当使人以行业而进,而乃言命运者,是善恶不辨而归诸天也,岂国家之美事哉!
臣请重定外郡发解条约,须是履行无恶、艺业及等者,方得解荐,更不封弥试卷。
其南省考试之人,已经本乡询考履行,却须封弥试卷,精考艺业,定夺等第,进入御前。
选官覆考,重定等第讫,然后开看南省所定等第,内合同姓名偶有高下者,更不移改。
若等第不同者,人数必少,却加封弥,更宣两地参校,然后御前放榜,此为至当。
内三人已上,即于高等人中选择,圣意宣放。
其考校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
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
已上进士、诸科,并以优等及第者放选注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选限。
自唐以来,及第人皆守选限。
国家以收复诸国,郡邑乏官,其新及第人,权与放选注官。
今来选人壅塞,宜有改革,又足以劝学,使其知圣人治身之道,则国家得人,百姓受赐。
四曰择官长。
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
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
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其人。
故历代盛明之时,必重此任。
今乃不问贤愚,不较能否,累以资考,升为方面。
懦弱者不能检吏,得以蠹民;
强干者惟是近名,率多害物。
邦国之本,由此凋残。
朝廷虽至忧勤,天下何以苏息!
其转运使并提点刑狱按察列城,当得贤于众者。
臣请特降诏书,委中书、枢密院且各选转运使、提点刑狱共十人,大藩知州十人;
委两制共举知州十人;
三司副使、判官同举知州五人;
御史台中丞、知杂、三院共举知州五人;
开封知府、推官共举知州五人;
逐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各同举知州五人,知县、县令共十人;
逐州知州、通判同举知县、县令共二人。
得前件所举之人,举主多者先次差补。
仍指挥审官院、流内铨今日以后所差知州、知县、县令并具合入人历任功过,举主人数闻奏,委中书看详。
委得允当,然后引对。
如此举择,则诸道官吏庶几得人,为陛下爱惜百姓,均其徭役,宽于赋歛,各获安宁,不召祸乱,天下幸甚。
五曰均公田。
臣闻《易》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此言圣人养民之时,必先养贤。
养贤之方,必先厚禄。
厚禄然后可以责廉隅、安职业也。
皇朝之初,承五代乱离之后,民庶凋弊,时物至贱。
暨诸国收复,天下郡县之官少人除补,至有经五七年不替罢者。
或才罢去,便入见阙。
当物价至贱之时,俸禄不辍,士人之家无不自足。
咸平已后,民庶渐繁,时物遂贵。
入仕门多,得官者众。
至有得替守选一二年,又授官待阙一二年者。
在天下物贵之后,而俸禄不继,士人家鲜不穷窘。
男不得婚,女不得嫁,丧不得葬者,比比有之。
复于守选、待阙之日,衣食不足,贷债以茍朝夕。
到官之后,必来见逼。
至有冒法受赃,赊贷度日。
或不耻贾贩,与民争利。
既为负罪之人,不守名节,吏有奸赃而不敢发,民有豪猾而不敢制。
奸吏豪民得以侵暴,于是贫弱百姓理不得直,冤不待诉,徭役不均,刑罚不正,比屋受弊,无可奈何,由乎制禄之方有所未至。
真宗皇帝思深虑远,复前代职田之制,使中常之士自可守节,婚嫁以时,丧葬以礼,皆国恩也。
能守节者,始可制奸赃之吏,镇豪猾之人,法乃不私,民则无枉。
近日屡有臣僚乞罢职田,以其有不均之谤,有侵民之害。
臣谓职田本欲养贤,缘而侵民者有矣,比之衣食不足,坏其名节,不能奉法,以直为枉,以枉为直,众怨思乱而天下受弊,岂止职田之害耶!
又自古常患百官重内而轻外,唐外官月俸尤更丰足,簿尉俸钱尚二十贯。
今窘于财用,未暇增复。
臣请两地同议外官职田,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给者给之,使其衣食得足,婚嫁丧葬之礼不废,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
有不法者,可废可诛。
且使英俊之流,乐于为郡为邑之任,则百姓受赐。
又将来升擢,多得曾经郡县之人,深悉民隐,亦致化之本也。
惟圣慈深察,天下幸甚。
六曰厚农桑。
臣观《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此言圣人之德,惟在善政;
善政之要,惟在养民;
养民之政,必先务农。
农政既修则衣食足,衣食足则爱肤体,爱肤体则畏刑罚,畏刑罚则寇盗自息,祸乱不兴。
是圣人之德,发于善政;
天下之化,起于农亩。
故《诗》有《七月》之篇,陈王业也。
今国家不务农桑,粟帛常贵。
江浙诸路岁籴米六百万石,其所籴之价与辇运之费,每岁共用钱三百馀万贯文。
又贫弱之民,困于赋歛,岁伐桑枣,鬻而为薪。
劝课之方,有名无实。
故粟帛常贵,府库日虚。
此而不谋,将何以济!
臣于天下农利之中,粗举二三以言之。
且如五代群雄争霸之时,本国岁饥,则乞籴于邻国。
故各兴农利,自至丰足。
江南旧有圩田,每一圩方数十里,如大城。
中有河渠,外有门闸。
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
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
旱涝不及,为农美利。
又浙西地卑,常苦水沴。
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而堙之;
虽有堤塘,可以禦患,惟时修固,则无摧坏。
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
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计出米七百馀万石。
东南每岁上供之数六百万石,乃一州所出。
臣询访高年,则云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都,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
于时民间钱五十文籴白米一石。
自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
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太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
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文足,至一贯文省,比于当时,其贵十倍,而民不得不困,国不得不虚矣。
又京东西路有卑湿积潦之地,早年国家特令开决之后,水患大减。
今罢役数年,渐已湮塞,复将为患。
臣请每岁之秋,降敕下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
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陂塘之类,并委本州军选官计定工料,每岁于二月间兴役,半月而罢,仍具功绩闻奏。
如此不绝,数年之间,农利大兴,下少饥岁,上无贵籴,则东南岁籴辇运之费,大可减省。
其劝课之法,宜选官讨论古制,取其简约易从之术,颁赐诸路转运使,及面赐一本,付新授知州、知县、县令等。
此养民之政、富国之本也。
七曰修武备。
臣闻古者天子六军,以宁邦国。
唐初京师置十六将军官属,亦六军之义也。
诸道则开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
每岁三时耕稼,一时习武。
自贞观至于开元,百三十年,戎臣兵伍,无一逆乱。
至开元末,听匪人之言,遂罢府兵。
唐衰,兵伍皆市井之徒,无礼义之教,无忠信之心,骄蹇凶逆,至于丧亡。
我祖宗以来,罢诸侯权,聚兵京师,衣粮赏赐丰足,经八十年矣。
虽已困生灵、虚府库,而难于改作者,所以重京师也。
今西北强梗,边备未足,京师卫兵多远戍,或有仓卒,辇毂无备,此大可忧也。
远戍者防边陲之患,或缓急抽还,则外禦不严,戎狄进奔,便可直趋关辅。
新招者聚市井之辈,而轻嚣易动,或财力一屈,请给不充,则必散为群盗。
今生民已困,无可诛求,或连年凶饥,将何以济!
赡军之策,可不预图?
若因循过时,臣恐急难之际,宗社可忧。
臣请密委两地,以京畿见在军马,同议有无阙数,如六军未整,须议置兵,则请约唐之法,先于畿内并近辅州府,召募强壮之人,充京畿卫士。
得五万人以助正兵,足为强盛。
使三时务农,大省给赡之费;
一时教战,自可防虞外患。
其召募之法,并将校次第,并先密切定夺闻奏。
此实强兵节财之要也。
候京畿近辅召募卫兵,已成次第,然后诸道放此,渐可施行。
惟圣慈留意。
八曰减徭役。
臣闻汉光武建武六年六月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
今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
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
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馀县,天下至治。
臣又观西京图经,唐会昌中,河南府有户一十九万四千七百馀户,置二十县。
今河南府主客户七万五千九百馀户,仍置一十九县。
主户五万七百,客户二万五千二百。
巩县七百户,偃师一千一百户,逐县三等而堪役者,不过百家,而所供役人不下二百数。
新旧循环,非鳏寡孤独,不能无役。
西洛之民,最为穷困。
臣请依后汉故事,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诸邑为十县。
其所废之邑,并改为镇,令本路举文资一员,董榷酤、关征之利兼人烟公事。
所废公人,除归农外,有愿居公门者,送所存之邑,其所在邑中役人却可减省归农,则两不失所。
候西京并省稍成伦序,则行于大名府,然后遣使诸道,依此施行。
仍先指挥诸道防团州已下,有使、州两院者,皆为一院,公人愿去者,各放归农。
职官厅可给本城兵士七人至十人,替人力归农。
其乡村耆保地里近者,亦令并合。
能并一耆保管,亦减役十馀户。
但少徭役,人自耕作,可期富庶。
九曰覃恩信。
臣窃睹国家三年一郊,天子斋戒衮冕,谒见宗庙,乃祀上帝。
大礼既成,还御端门,肆赦天下,曰:赦书日行五百里,敢以赦前事言者,以其罪罪之。
欲其王泽及物之速也如此。
今大赦每降,天下欢呼。
一两月间,钱谷司存督责如旧,桎梏老幼,籍没家产。
至于宽赋歛,减徭役,存恤孤贫,振举滞淹之事,未尝施行,使天子及民之意,尽成空言,有负圣心,损伤和气。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赦书内宣布恩泽,有所施行,而三司、转运司、州县不切遵禀者,并从违制,徒二年断,情重者,当行刺配。
应天禧年以前天下欠负,不问有无侵欺盗用,并与除放;
违者,仰御史台、提点刑狱司常切觉察纠劾,无令壅遏。
臣又闻《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故有巡狩之礼,察诸侯善恶,观风俗厚薄,此圣人顺动之意。
今巡狩之礼不可复行,民隐无穷,天听甚远。
臣请降诏中书,今后每遇南郊赦后,精选臣僚往诸路安抚,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使赦书中及民之事,一一施行。
天下百姓莫不幸甚。
十曰重命令。
臣闻《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
准律文,诸被制书有所施行而违者,徒二年;
失错者,杖一百。
又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十五疋,绞。
盖先王重其法令,使无敢动摇,将以行天下之政也。
今睹国家每降宣敕条贯,烦而无信,轻而弗禀,上失其威,下受其弊。
盖由朝廷采百官起请,率尔颁行,既昧经常,即时更改,此烦而无信之验矣。
又海行条贯,虽是故违,皆从失坐,全乖律意,致坏大法,此轻而弗禀之甚矣。
臣请特降诏书,今后百官起请条贯,令中书、枢密院看详会议,必可经久,方得施行。
如事干刑名者,更于审刑、大理寺勾明会法律官员参详起请之词,删去繁冗,裁为制敕,然后颁行天下,必期道守。
其冲改条贯,并令缴纳,免致错乱,误有施行。
仍望别降敕命,今后逐处当职官吏亲被制书,及到职后所受条贯,敢故违者,不以海行,并从违制,徒二年。
未到职已前所降条贯,失于检用,情非故违者,并从本条失错科断,杖一百。
馀人犯海行条贯,不指定违制刑名者,皆从失坐。
若条贯差失,于事有害,逐处长吏,别见机会,须至便宜而行者,并须具缘由闻奏,委中书、枢密院详察,如合理道,即与放罪。
仍便相度,别从更改。
再进前所陈十事(1043年) 北宋 · 范仲淹
臣前两次所上共十事,曾奉圣旨更进一本,今写录进纳。
一曰明黜陟,为重定文武百官磨勘,将以约滥进,责实效,使天下政事无不举也。
二曰抑侥倖,为重定文武百官奏荫,及不得陈乞馆阁职事,将以革滥赏,省冗官也。
三曰精贡举,为天下举人先取履行,次取艺业,将以正教化之本,育卿士之材也。
四曰择官长,为举转运使、提点刑狱并州县长吏,将以正纲纪,去疾苦,救生民也。
五曰均公田,为天下官吏不廉则曲法曲法则害民,请更赐均给公田,既使丰足,然后可以责士大夫之廉节,庶天下政平,百姓受赐也。
六曰厚农桑,为责诸道沟河并修江南野田及诸路陂塘,仍行劝课之法,将以救水旱,丰稼穑,强国力也。
七曰修武备,为四方无事,京师少备,因循过日,天下可忧,请密定规制,相时而行,以卫宗社,以宁邦国也。
八曰减徭役,为天下徭役至繁,请依汉光武故事,并合县邑,以省徭役,庶宽民力也。
九曰覃恩信,为赦书内宣布恩泽未尝施行,并请放先朝欠负,以感天下之心也。
十曰重命令,为制书忽而行违者,请重其法,以行天子之命也。
臣之所陈,盖欲周悉,故言辞之间,有涉细碎,而于国体甚大。
乞圣慈再加详览,一一行之,则天下之幸,非臣之幸也。
奏乞下审官院等处应官员陈诉定夺进呈(1043年) 北宋 · 范仲淹
臣窃见京朝官、使臣、选人等进状,或理会劳绩,或诉说过犯,或陈乞差遣,其事理分明可行可罢者,则朝廷便有指挥。
内中书、枢密院未见根原文字,及恐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别有条例难便与夺者,多批送逐司;
其逐司为见批送文字,别无与夺,便不施行,号为送煞。
以此官员使臣三五度进状,不能结绝,转成住滞。
臣欲乞特降圣旨,今后京朝官、使臣、选人等进状,理会劳绩,诉雪过犯,陈乞差遣,朝廷未有与夺指挥,只批送审官、三班院、流内铨者,仰逐司主判子细看详。
如内有合施行者,即与勘会,具条例情理定夺进呈,送中书、枢密院再行相度,别取进止。
如不可施行,亦仰逐司告谕本人知悉。
所贵逐司主判各扬其职,事无漏落,亦免官员、使臣、选人等重叠进状,紊烦圣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