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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令论(上) 北宋 · 华镇
覆载之间,有一物不得其所,则圣人以为耻,而况于民乎?
故施德布政,有先后之伦,若惠泽之所浸被,则内外远近一而已矣。
天下方知万里元元之民,散乎山林川谷中,异趣殊尚,情状万态;
然而利害之端,虽在数千里之外,必闻于上,良法美意,虽出于九重之深严,必达于下者,郡邑之官有其人也。
人情之所难通,德泽之不易及,常在远不在近,在小不在大。
远、小之官,尤人主之所宜慎。
近治而远弗洽,内见德而外有受其弊者,未可以言功业之成也。
千里之命制于一守,百里之事听于一令。
善郡邑之官者,亦善其守令而已。
守令善,则天下之民受其赐矣。
守令之官,得贤者而为之则善,否则旷而不治。
人主易其事而弗慎,汎然与人,而不加择,则贤不肖并进,而莫能尽善。
积资累任,人人可以循致。
世之所谓豪杰茂异之士,取而聚之于中,有不称者,乃以补外,未可以言慎而有择也。
一郡之大,一邑之小,当有弊事遗利,使贤者为之,必将更张兴造,去其所病,而建经久之业。
上下牵制,而不得有为,虽有善者,无所骋其才,无以异于不贤者也。
操成法以从事,进退之权制于上官,宜于民者或戾于法,关于法者或弗当于上官之意,后时而失利者,十常八九,未可以言不牵制而得骋也。
事有速成而功浅,利溥而效迟者。
贤者之所为,宁迟而不欲速,慕溥而践事浅。
数更易而不得久于其事,则事浅者或成,而慕溥者不效。
守令之官,远者不过三岁,近者一再期而已,未可以言久于其事也。
人情劝赏惩罚,诱之以所好,则贤者尽心,而能者尽力;
随之以所恶,则奸憸易虑,而偷堕抗志。
勤弗见异,旷者无害,谁不解体?
公卿有阙,取之台省近侍,不及乎二千石之贤者。
贤牧良宰与断断自守之人同条共贯,疏怯愚堕、憸巧奸欺弗见黜罚,未可以言惩劝也。
任人以事,得其心,笃于所务,则坚致而有成;
心不得,则啙窳偷脱,无所不至。
去来有时,进不待公,人谁尽心?
守令之官,未得者计日而望得,既得者计日而思去,譬如行人之更逆旅传舍尔,非志意之所止,未可以言得其心也。
五者之弊,有一于此,不足以驾驭豪杰,经世而济功,而况兼有之哉!
故法不可不慎。
昔之人以侍从之贤、九卿之贵牧养远民,郎官高第、外吏积功乃得为邑,知不可以非其人也。
子贱去掣肘之法,龚遂奉便宜之诏,知不可以有所牵制也。
汉宣之时,守令有劳则增秩赐金,玺书劳问,未尝辄迁徙,知不可以数更易也。
刺史课最天下,则入为三公,令长政绩尤异,则升为刺史,高者或以治三辅,否则放弃斥逐,不复顾视,知不可以无惩劝也。
守令之官,非以功迁,非以罪废,无辄去之理,不以序进之法诱之,知不可以引其心也。
龚、黄、卓、鲁,非有大过人之才,际会以成其名尔,后世岂无其人哉?
所以驾驭之法异也。
辀之良者,马力虽尽,辀犹能一取焉。
法之于人,无异辀之于马,操良法以驭奇士,所就非直龚、黄、卓、鲁而已,当有可观者焉,不可不勉也。
古王朝之官,尊者止于八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所以重诸侯也。
重诸侯者,为其与天子牧养下民也。
后世与天子牧养下民,如古诸侯者,守令也。
守令之官,亦宜在所尊重乎!
夫督税租,配力役,听词诉,决刑狱,不足以尽牧养之道。
尽牧养之道者,必有宫室户牖以居之,米谷鸡豚以食之,蚕桑麻枲以衣之,百货器用以利之,教化训道以善之,好恶礼法以制之。
使民无冻馁之患,而渐仁义之训,入有父子兄弟之恩,出有君臣上下之义,不冒宪禁,而有耻且格,然后及于租税、力役、词诉、狱讼,乃牧养之功也。
然守令不见尊重,则牧养之功不立。
何则?
不尊者,其势卑;
不重者,其势轻。
守令之官卑而轻之,则吏民不训。
不尊者,人弗荣;
不重者,人弗怀。
为守令者弗荣而怀之,则贤不尽才。
以不尽之才临不训之民,牧养之功无时而立矣,又况非其才者乎?
故守令之官贵尊重。
若计任举以为令,积资考以为守,长才雅望,擢任台阁,列为监司;
循默之徒,分处郡邑,依资补授。
守令高第,未尝褒进;
清要不称,出为外官。
或执政大臣盘渊进退者,悉典上郡。
为小邑者,既以疏浅而废功业;
据名都者,自谓流落而不事事。
中下之郡,上中之邑,因资驯致者,苟简岁月,指日待去,不以吏民为心;
有肯为者,或牵制上官,逼迫迁代,谋不得遂。
制置如彼,风俗若此,皆非所以尊重之也。
夫执政大臣重劳以事者,留之京师,奉朝请可也;
清要之官有不称者,置之散地,示沮劝可也,何必剖符分竹,寄以民事乎?
郡邑长吏,宜一切选才,去资考任举之格。
称职者使久于其事,展尽底蕴。
监司上官,董领大略,勿为苛细,如汉刺史六条之制,使得驰骋,略小节,旌片善。
令长高第,擢补守倅;
郡守尤异,入为公卿。
则守令尊重,而牧养之功立矣。
兹数事者,皆世之可行者也。
不知变守令之法以图治,皇皇然求天下之平,难以言智矣。
夫公输子,工之巧者也,无规矩斧斤,则虽有楩楠豫章,不能成器械;
无目力臂指,则虽有规矩斧斤,不能致其巧。
天下者,人君之楩楠豫章也;
良法善政,天下之规矩斧斤也。
不得良吏奉承而颁宣之,何异公输子而无目力臂指乎?
今之郡守县令,人主之目力臂指矣。
成周之时,以六官之属分治乡遂,中郡之吏犹足以训导千里。
今宫城之外,则尹之职也;
国门之外,则令之任也。
人主岂直正朝廷之上,釐百司之事而已哉,必将协和万邦,使黎民于变时雍也。
天下方制万里,州郡以百数,县邑以千计,星陈棋布,遍于海内,远去京师数千里,近者亦百馀里,川谷异制,风俗异宜。
虽尧舜为君,不能家至户晓而道其善,伊周为相,不能身为人给而致其惠,亦选贤任能,黜陟幽明,振其纲领,要其成效而已。
千里之命,制于一守;
百里之俗,宰于一令。
使贤者为之,则诚心正意,尽公屏私,不以位卑而弗勤,不以地远而弗敬。
识虑明达,周知利害情伪。
事至必断,动无过举,奸黠佥佞,不能营惑。
术业赡富,政事淹练,足以长善惩恶,宣明教化,劝相劳来,抚循吏民。
朝廷有善政良法,则悉心尽力达之于下,虽山谷僻陋之地,海隅荒忽之俗,必使受其赐。
有不便者,请之于朝,不以挠民。
敬君之事,如父之令;
爱君之民,若保赤子。
苟利于国,苟便于民,虽触忌讳,冒威怒,不敢顾望,徇私忘公,以求便安。
如是,则户口滋息,财用赡足,率礼训德,而有耻且格矣。
使不肖之人为之,不肖之人猥琐蒙蔽,浅陋轻脱,已不足以周物之利害,照人之情伪,立政立事,胜残去杀矣。
加以无向公之心,挟徇私之意,不量材,不度德,惟利是嗜,苟得无耻,思虑经营,不及所职。
朝廷虽有良法美意,不能推明宣布于下,具为虚文,使民不被其赐。
有不便者,民虽甚病,顾望畏避,不以上闻,专务以趋和为事。
时务辩治,则肆为惨毒,残剥生齿而不顾;
济以宽厚,则法之所禁者,一切纵弛,败坏纲纪而不问。
以谓不如是,则不足以奉朝廷之意,趋时变之宜。
彼其心非通知治道之理,真有意乎奉朝廷之法也,直奉迎时事,干誉慕进以成其私耳。
所使承流而宣化者若是,而欲使天下之民富庶以善,底于平治,其可得乎?
唐元紫芝为鲁山令,明皇大酺,召郡县声伎,捋较胜负。
时守令人人争饰倡优,为瑰丽之玩,紫芝独将乐工数十人而歌于蔿。
李德裕观察浙西,敬宗命造脂盝妆具,索盘绦缭绫千匹,谏而弗进。
阳城守道州,岁贡矮奴,奏而罢之。
此皆近世守令之贤者,无顾望趋和之心者也。
故当时赖其德,前史载其美。
使为守令者忠于国,爱其民,皆若是三人,何虑不治?
鲁国之政未及于善,子贱为宰,单父之民弹琴而化;
汉宣之治不为无术,龚遂未用,渤海盗贼弥岁不解。
故知人主之吏,惟守令为急。
守令善而郡县治,郡县治则天下无事矣。
世或有谓两汉多循吏者,去古未远,世质民淳,故俗易训而政易成。
此殆不然,试粗论之。
夫民犹水也,水之为物,疏高以注下,则隤崇崖,转巨石,无所不至;
潴之以为渊,则湛然澄寂,寄遗箨、汎脱羽而不运。
是岂水之不同哉,驱制之势异也。
故纣桀在上,百姓鄙夭;
汤武因之,跻于仁寿。
若曰古则淳庞,历世既远,浸以彫丧。
自有生民以来,迄至于兹,不识几千岁矣,天下之人当为魑为魅,诡谲变怪,不可复治;
何今日之好恶趋舍,曾不少异于古之人?
是知民无有不善,亦无有不恶;
世无有不厚,亦无有不薄,视训道者何如耳。
太上示之以德,故淳厚之风立;
季末牖之以刑,故佻薄之俗成。
使今以商周之政治民,虽使为商周之民可也,何但两汉而已哉!
循良之绩,盛于二京,后世守令,鲜或可拟,有自来矣。
昔秦人以烦苛密察,吏民罢瘵,丧其大宝。
刘氏得之,以秦为鉴,矫枉便民,道崇宽大,政尚简易,故虽建守令以分治郡邑,而驾驭维制之方,不异于古。
分符竹者擅一郡之政,绾铜墨者专百里之权,贤能之士得举以自辅,奸猾之党得诛以正法。
久于其任,民吏服习,虽丞相遣吏分部按刺,所问止于六条,纠其大过而已。
法既美矣,加以闳规夷旷,禁网疏阔,期会簿书,目不烦数。
郎吏贤者,始得补令;
郡守高第,入备三公。
两汉之盛,其制若此,故龚、黄抗清尘于前,卓、鲁振高风于后,其馀英猷茂绩,应时而造者,不可胜纪,咸足以光华帝载,表著方来。
夫鲁邑为政,先虞掣肘;
渤海胜残,终以便宜。
郡邑之势,古今之情,未之或异。
后世驭县以两汉之术,则两汉之吏出矣;
不由其术而冀其效,何异指燕然而驰辕,庶游目于七泽乎?
守令论(下) 北宋 · 华镇
心不灵者,神志瞀乱;
腹不宁者,血气淫衍;
目不见者,不识日月;
耳不闻者,不知雷震;
鼻不通者,膻香不分;
口喑呜者,疾痛不言;
手不遂者,食饮不执;
足跛躄者,跬足不前。
五官四体,心腹六脏,皆得其类,不失故常,则生理足而无憾。
一物有一疾,一事委废,虽未遂殂殒,不得为康宁完具之全人,生生之意无聊矣。
故君子内外并爱,而小大兼养。
然则世言手足之病可缓,而心腹之疾不可不养者,非欤?
曰:存性保命,运脏荣气,以立生理;
涵精养神,发挥思虑,以役手足者,心腹也。
此身之本也。
经营往来,传心腹之意,达于事物,秉执践履,采物滋之美以养心腹者,手足也。
此身之末也。
心腹手足不幸而皆病,势不可以兼治,则先心腹而后手足,急其本也。
若心腹和宁,靡有疵疠,手足之末,或失其平,又恶可缓而弗治乎?
此养生之大略也。
古之人观养身以养天下,斯可以言养天下之术乎。
夫朝廷,天下之腹心也;
郡县,天下之手足也。
腹心安而手足病者,不得为完人;
则朝廷正而郡县有不洽于理者,未可以为纯治之世。
郡县之本,系于守令;
守令之才,何代不生?
弱鲁之微,而有宓子;
童子之智,而有子奇。
龚、黄、赵、张、卓茂、鲁恭之徒,皆非有大过人者,而名实之美,后世若不可及,何哉?
今畎垄之上,圭荜之人,有一亩之园,环堵之室,必索绹乘屋,筑理藩垣,育鸡豚,殖桑麻,虽勤而不舍者,己之有也,非此则无所归也。
乘轩服冕之使,籯金怀璧之贾,更传舍,过逆旅,视其室宇之颓落,垣墉之圮毁,器用之敝乏,草木之荒萎,如目不见,虽易而莫肯为者,暂托宿之地也,晓则舍此而进于彼也。
此岂人心之不类哉,物使之尔。
故驱道之势,君子慎之。
使为守令者视郡邑如野人之视一亩之园,环堵之室,无若使者之更传舍,商贾之过逆旅,托宿于此而希进于彼,将见宓贱、子奇、龚、黄、张、赵、卓茂、鲁恭之才续续而出矣,不独称于齐鲁二汉之世矣。
蠹论(一) 北宋 · 华镇
圣王所以阜安生民,善美风俗,济平治之功者,进贤退不肖,振遗革弊,以正官人,以善政事而已。
后世亦尝进贤退不肖,振遗革弊矣,然而官人不加正,政事不加美,平治之功未云获者,则志之所趣,有不同也。
人各有志,志之所趣,有公有私。
公私相反,如冰炭方圆,不可得兼。
徇公则忘私,营私则背公。
夫志于公者,惟君民之念,苟益于君而便于民,则为之,不以恩怨、疏戚、好恶、利害之情自贰。
谓可进者,必仁贤也;
谓可退者,必邪枉也;
谓可振者,必众之所欲也;
谓可革者,必人之所厌也。
故仁贤在位,众职咸举,邪枉见黜,而庶官无旷;
良法必用,而上无遗善;
宿弊必去,而民无受其患者。
故官人正而政事脩,平治之功起也。
志于私者则不然。
计其身,不惟其君;
顾其家,不思其国。
苟利于己,虽负君而贼民,为之不疑。
谓贤而进之者,非厚亲戚,则善故旧也;
非报恩德,则媚贵势也。
谓不肖而退之者,非复仇怨,则倾素望也;
非嫉违戾,则茹寡弱也。
谓遗而振之者,非趋世之所向,则苟异前人之事也;
非谋己之私利,则徇私智之所好也。
谓弊而更之者,非嫉前人之功,则迎时事之变也;
非避己之害,则持偏见之所恶也。
故贤者未必进,不肖者未必退,振而起之者未必利,革而去之者未必弊。
故官人不加正,政事不加美,而平治之功未云获也。
夫进贤退不肖者,沮劝之所在,人主操之以驭多士;
振遗更弊者,利害之所系,人主审之以定理乱。
士有进者,天下咸知以亲戚、故旧、恩德、贵势援而见进也,未必贤也;
士有退者,天下咸知以仇怨、谮愬、违戾、寡弱毁而见退也,未必不肖也;
事有兴者,则以媚时苟异,谋己私好之人献计而兴之也,未必利也;
事有废者,则以嫉善迎时,避害私恶之人自谋而废之也,未必弊也。
若是,则所进退者,尚足以立沮劝之权,而废兴者,尚足以定利害之几乎?
非惟汩利害之几,败沮劝之权而已,贵者为之,贱者斯效之矣,大臣行之,小臣斯从之矣。
有诸内必形诸外,发于近必达于远。
贵贱、小大、内外、远近,人人背公家而营私利,蠹莫大矣。
昔萧相国与曹参不平,至何且死,所推贤惟参。
参代何,举事无所变更,一遵何之约束。
齐桓公还管仲于鲁,取之桎梏之下,位于高、国之上,鲍叔之力也。
管仲病,桓公欲用鲍叔,管仲以为不可,而举隰朋。
汉昭帝时,宫中尝夜惊扰,霍光疑有变,就郎索符玺,不与,将夺之。
郎按剑曰:「头可断,玺不可得」。
明日,光荐郎,诏增秩二等。
郭子仪与李光弼同在朔方,雅不相善,及子仪为使,有诏光弼中分其兵。
光弼匿诏不敢言,入,要之以死。
子仪下堂,执其手曰:「今非公不能东伐,岂怀私忿时邪」?
遂分兵遣之,勉以忠义,执手相别,至于泣涕。
天下之士,言必称姬孔,视萧、曹、管、霍、汾阳、临淮,犹珷玞尔;
至好恶予夺之际,或有愧于二三子者,何哉?
岂《书》所谓「知之非艰,行之惟艰」者乎?
蠹论(二) 北宋 · 华镇
世俗之言曰:甚矣,法令之难善,而天下之不易治也。
济宽以猛,则弊于刻核,而其害与宽同,不可以为治;
救猛以宽,则弊于纵弛,而其害亦无异于猛,不可以为治。
甚矣,法令之难善,而天下之不易治也。
天下果难治,而世之法令果未皆善欤?
殆或不然。
天下甚易治,世之法令非未善也。
然而治效不见,而弊随以至,有可疑者,则亦未闻持衡之说也。
果闻持衡之说,则法令之未善,世治之难成,不足多怪矣。
何谓持衡之说?
夫持衡者,心手相得,则权之所厝,动与物钧而衡平。
心知轻重,而指无准绳,则终日进退而不得其正,虽铢两之物,莫能权矣。
何则?
夫前仰者,心知其轻,则引其权而进之;
进之已甚,仰斯俯矣。
前俯者,心知其重,则抑其权而退之;
退之已甚,俯复为仰。
一俯一仰,皆非平也,故终日进退,而铢两之物不能权。
矫枉革弊,图新治功者,必有法以成其政。
然制法在上,而推行在下。
人主虽知弊之所在,而宽猛时用,各有攸趣矣。
推行之吏意或不然,近臣希望风旨,远方迎合朝廷,郡县趣向监司,上下风靡弥甚。
敕法则洗垢索瘢,慎罚则轻释有罪,理财则锥刀必取,厚下则国用不虑。
问其纵弛,则曰朝廷方尚宽厚,不得不尔也;
问其刻核,则曰朝廷方务谨严,不得不尔也。
不知谨严不在于刻核,宽厚不在于纵驰。
刻核纵弛,则过于已甚而害治,失宽厚谨严之意矣。
忘公徇私,不顾忠义之责者,早夜思念,自以为不若是则不足以容身固位,希进苟得,持其说甚牢,行其志甚笃,坦然自以为善谋而得计,不可或异。
特立之士,不徇流俗,守常德以从事,无俯仰将迎之意者,不见恶于等夷,必见怒于上官,甚者或沿以摈斥矣。
朝廷虽有良法美意,无与推明而奉行之,皆转而为弊。
故下不得受其赐,上不得收其效,上下之势,果有异于持衡之人指不应心者乎?
由是言之,经世者未可谓法令难善,而天下不易治也,亦务去蠹政之人,革承望之风而已。
蠹论(三) 北宋 · 华镇
昔者圣王不作,道术散,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则归于墨。
当是时也,儒有孟子者,负命世之才,传圣人之学,惧邪说之芜民,悼王道之不昭,于是骋仁义之辩,以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谓杨墨之害侔于洚水滔天、蛮夷猾夏、猛兽祸物、乱臣贼子,距之,所以承禹、周公、仲尼三圣人之业也。
盖杨子以为我而无君,墨子以兼爱而无父。
夫君臣父子,人道之大伦,治安之纲纪也。
立言设教,而率天下之人灭大伦,乱纲纪,同于禽兽之非类矣,是宜君子力距痛诋而灭息之也。
故子云曰:「古者杨墨塞路,孟子辞而辟之,廓如也」。
释氏以理性之说倡道天下,谓至妙之理,本无名物,善恶空有,悉从妄起。
人之灵性,此理皆具,惟五官接于外,七情感于内,心之思虑,道不足而引于物,故灵性彫丧,而至理远矣。
惟为佛者,乃能外觉万有之为妄,内觉一性之为真。
真妄已分,则契至理。
为佛之法,去妻子之属,弃父母之养,绝祖宗之绪,舍君主之事。
兼忘则视形骸如粪壤,兼爱则视草芥如君亲。
杨墨之道观之,其为绝灭纲纪,废乱大伦甚矣。
天下之言皆曰,三者之教本乎一道,至于尽理性之说,则儒不如老,老不如释。
至谓小民不畏刑诛而畏报应之说,刑诛不足以惩恶,报应,人惧而不敢犯,是为有补于王道。
此亦未之思也。
夫小民所以不畏刑诛,而畏报应者,为刑诛僭滥,而报应不可侥倖也。
使世之刑诛如报应之说无僭滥而不可侥倖,则小人知畏,而无待于报应之说矣。
不知正法以为治,而恃无形莫考之说以冀万一,智者弗为也。
举天下之言,不及仁义忠信,而惟理性之说;
不称尧舜姬孔,而惟释氏之诵。
先王之道不著,西域之教流行,使孟子复起,不识在所取乎?
将在所距乎?
如在所取,则吾不知也;
果在所距,则天下之风靡然惟理性之尚者,不可不革。
夫鲜衣美食,溺妻爱子,耽黩玩好,奔走势利,兹数事者,释氏之所先去者也。
天下之人未能忘此,而喋喋然曰理性哉!
理性哉!
此释氏之罪人。
遵其戒律,尽其宗旨,如其书之所谓佛者,本不足以经世,又况未免为其罪人者,恶足以济王道乎!
徒舍仁义之学而论理性,捐名教之习而谈清净,使志意隤惰,辞气烂漫,至于尊主庇民,忠义名节之际,往往逡巡而不肯为。
所至之地,庠序不顾,兵刑未省,联镳方驾,慇勤塔庙,与一二缁流促膝剧谈,侧影移晷而不知倦,俯仰如意。
片言适情,则过誉借声,便同佛祖。
徒使无知小民观望承效,竞先奔走,破家废业,黜妻亲,毁形骸,捐性命者多矣。
蠹弊风俗,其有大于此乎?
夫杨子取为我,其义失于无君,非舍君也;
墨子兼爱,其情失于无父,非弃父也。
然昔人距之甚力。
释氏弃君亲,灭忠义,过于杨墨远甚,天下之士恬不以为怪,方且誉之不暇,尚距绝之何有哉!
昔两晋之风所以不竞者,当时士大夫非无奇伟磊落之才,经世济功之术,徒以承汉末之流风,习曹魏之逸韵,祖述柱史,宗师园吏,尚清谈,贵名理,窅然慕林下之风气,以礼法为桎梏,视政事为尘垢。
士有不由此者,天下共指而笑之,谓之拘儒俗吏。
及风俗既靡,而礼法坏败,政事颓弛,于是鱼烂冰释,不可支维。
鉴晋人之流荡,视清谈之败俗,理性之渐,殆不可长。
蠹论(四) 北宋 · 华镇
仁义、礼智、孝弟、忠顺,为之在人,求之可得者,谓之性;
死生、寿夭、贵富、贱贫,制之在天,求之不可致者,谓之命。
性有正有否,命有吉有凶。
正者吉,否者凶,天人之理,报施之常也。
然正者未必吉,不幸而凶者有矣;
否者未必凶,幸而吉者有矣。
修性而不失其正,以顺受吉,可以无愧;
以不幸而或凶,可以无憾。
性之不修而失其正者,以顺受凶,自取之也,能无憾乎?
幸而或吉,非所宜也,能无愧乎?
故君子修性而不言命,命之在天者,听之而已。
商王受曰:「我生不有命在天」?
则祖伊述之以为戒,武王数之以为罪。
天命之说微矣,故孔子罕言,而子贡不得闻。
古之善言天命者,莫详于孟子。
孟子曰:「莫之为而为者,天也;
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言天命之所制,非人之所能为也。
如此,则知天命可听而不可图;
可图而为之者,修己而已。
又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言不以天命贰其心,敬修其可愿也。
知此则知天命不在人事之先已。
又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是故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
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言人事尽然后可以言天命;
人事未修,自贻伊戚,未可言命也。
如此,则在我者,君子之所当尽也。
又曰:「哭死而哀,非为生者也;
经德不回,非以干禄也;
言语必信,非以正行也。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
言尽其在我者,而不度其在天者也。
如此,则知物之在外者,虽出于性,君子不敢殉;
理之在内者,虽制于天,君子不敢怠。
又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
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
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
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言外物在所忘,而德性在所善也。
如此,则知求此而不求彼已。
又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
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言物不可必得,而善易致也。
如此,则知志于道而不惑于物已。
志于道者,其为善也安;
不惑于物者,其所遇也自得。
此穷理尽性而达乎天命之极致者也。
尽性命之说,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故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
颜回簟食瓢饮,而不改其乐。
内外之分素定,荣辱之境素辨故也。
古之人所以贵知天命者,贵其能与此也。
天下之人亦贵知天命矣,然不合于古之人。
天下之言命也,考时推日,约消息满虚,以求吉凶祸福之期,计死生夭寿之数也。
谓有其期者,积日累月,时至必应,贤者无所补,不肖者亦无所失;
有其数者,脩短疾徐,物无僭差,仁者无所益,不仁者亦无所损。
以功见赏,以仁致寿,则曰时命然也,非才力德善之所预;
以罪见罚,以鄙致夭,亦曰时命然也,非愚暗过恶之所召。
夫贤者贵,不贤者贱;
仁者寿,不仁者亡,圣人之训也。
有功者赏,无功者废;
有罪者诛,无罪者置,帝王之法也。
此两者相资以为用,人主操之以劝善惩恶,砺世磨钝,济功业而杜暴乱者也。
举天下之人皆曰有期有数,则是贤才不足尚,事业不足为,德善不足勉,罪恶不足避,爵赏刑诛委为虚器,而沮劝之权不行矣,人主何以诱善良、禁奸宄、济功业、止暴乱乎?
天下媮脱苟简,陵厉恣肆,不以修饰笃懋,敦厚畏敬为意,其弊起于命说胜而人事轻。
命说之为蠹,亦已甚矣。
王者将大有为,命说之蠹,不可不去。
本末论 北宋 · 华镇
今有人曰:我能已疾疢。
肤凑之间,攻以砭艾;
心腹之内,涤以汤剂。
善矣,然俗医知之。
有曰:我能胗脉理,视颜色,听声音,审趣舍,知阴阳虚实、浅深缓急之变,而识其疾之所在。
益善矣,然良医能之。
有曰:我能少私寡欲,节情养性,饮食有度,起居以时。
俾血气不乱于内,而众邪莫入;
固和平之真素,而疾疢不作。
则善莫加矣,然非有道之士,不能为之。
盖识砭艾汤剂之宜者,未能知疾疢之所在,故俗医不若良医;
知疾病之所在者,不能使之无疾,故良医不若有道之士。
善养生者,必从有道之士而舍良医之术;
良医之术犹在所舍,而况于俗医乎?
养民者犹养生也。
刑奸诛暴,称情定罪,上下轻重,不失其中,断狱之能也,有司守之。
察言观色,参伍以事,情伪无爽,曲直必明,听讼之贤也,师尹任之。
和之以乐,节之以礼,渐摩仁义之术,使民陶陶然日迁善远罪,教化之善也,王者尚之。
故圣人道德齐礼,不先政刑。
道之有弗从,齐之有弗一,迭相陵犯,或失其平,至于狱讼,然后师尹听之,以要其情,有司明辟,以治其罪。
断狱听讼,既非圣人之职,又非圣人之意,不得已而用之者也。
故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
使无讼者,礼乐教化之功,非法律听断之所能与。
然则善断狱者,识砭艾汤剂之宜者也;
善听讼者,知疾病之所在者也;
善教化者,能使之无疾者也。
养身则慕有道之士,养民则用有司之术,是所用以养民者,或未尽矣。
律令之书,有司断狱之具也。
士学律令而得利禄,与经术之人俱进;
吏通律令而见优擢,与勋德之士并升。
上之所求,下之所向;
今之所学,后之所用。
以律令之选,取律令之人,任以养民,不谓之以有司断狱之术养民乎?
善斯术者,不过于张汤、赵禹。
圣人之治,岂直使一世之士为张汤、赵禹哉,岂直以汤、禹之术养斯民哉!
何士而无德,何世而无才,顾上所以求而取之者如何尔。
汲水者,以杯则满杯,以罂则满罂;
临鉴者,在西子则美形,在嫫母则丑见。
世之才如鉴,而士之德如水。
以伊、吕之事求而取之,则士学伊、吕,而伊、吕之士出矣;
以申、商之术求而取之,则士亦惟申、商之学,而申、商之士出矣。
律令,申、商之遗术也;
申、商之术,安足以美圣人之政者也?
官论 北宋 · 华镇
事非官不治,功非事不立。
设官以治事,立事以济功,三五所以成帝王之业也。
后世官冗而事不治,无以济功,适以为蠹,其势必有异于先王而为弊者,不可不察。
设官不欲多,多则冗;
省而不善其事,亦未免为冗。
官任事必惟其人,非其人则事不举;
置官而不因事,亦无补于治功。
故官有四冗,事有二不治,庸堕邪枉不与焉。
不知去四冗、二不治,而务并官省吏,复古之名,以要成效,其为术亦已疏矣。
并官省吏,不审则事有阙;
复古之名,名同而实不至,故疏而不切。
人主清心寡欲,不务兴造,则事简而不冗;
随时建置,趣于无缺,则员少而不冗;
为官择人,不求备员,则当贤而不冗;
官必任事,不以假所好,则有功而不冗。
如是,而四冗去矣。
当贤则事治,有功则事治。
如是,而二不治去矣。
四冗去而吏无蠹,二不治去而功业可济,三五帝王之隆,其庶几乎。
昔太皞氏以来,纪官以瑞物,故有龙火云鸟之号;
高阳氏而后,不复远纪,命以民事,而帝王之道,殊途同归。
然则官不在名。
《书》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
夏商亦克用乂。
成康之盛,四十馀年,天下无一人之狱,刑罚厝而不用,颂声交作,有以告于神明。
帝王之功业何异哉?
然则官不在多寡。
汉世因循简易,兼用秦官,不闻有二世之弊。
宇文氏尽复成周之制,炳然可述,不闻有成康之效。
张洪靖并省官吏,时多缺事,天下汹汹。
李泌行之,利归县官,士论无恨,然时亦不加治。
此皆前世已然之事也,其为术何如哉,智者可得而察矣。
先王驭吏之大权有四,曰:官、爵、禄、赏。
旌以车服,厚以金缯,所以劝有功也,故赏以功加。
国君兼十卿之奉,大夫倍上士之秩,所以称其官也,故禄以官制。
列五等以辨王侯之分,建六等以异诸臣之名,所以彰其德也,故爵以德进。
明水土者使为司空,善播殖者使为后稷,所以因其能也,故官以能授。
以能授者,才有所善则命之,德虽未纯,无害于以能善其事也。
苟非其能,虽有甚盛之德,不强之以其所短。
以德进,才虽不完,无害于以德受其名也;
苟非其德,虽有高世之才,不假之以其所无。
以官制者,居其官则食之,功虽未立,无害于以官受其秩也;
苟非其官,虽有可赏之功,不给以常廪。
以功加者,功有可旌则与之,虽能非所官,德非所爵,无害于以功受其赐也;
苟非其功,虽有尊爵高位,不益之以滥赏。
爵号,旌劝之虚名;
禄赏,役使之实利。
虚名,人贵而不怀;
实利,人怀而不贵。
先王以是四者相权而用之,故贤者致其心,能者竭其力,百官以治,庶功以成。
后世沿革,有散官,有勋官,有职事官,有爵、有禄、有赏。
散官尚名,犹爵也;
勋官尚功,犹赏也。
其所以分职釐事,立中外之政者,职事官一官而已,此则古之所为官也。
夫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倍之以治,事以时异,官以事设,名称不同,则职业相远矣。
仲尼之门,渊骞、二冉以德行称,宰我、子贡以言语显,冉有、季路以政事达,子游、子夏以文章名。
一人之才,不足以兼善天下之事也久矣。
黄霸优游于结课,而寂寥于论道者,通近务而昧远图也。
管仲谋鲍则鲍困,相齐而齐霸者,拙于用小,而巧于用大也。
故丽于天者,不可使潜于渊;
翔于夜者,不可使奋于昼。
班倕妙绝于械器,使之调丝竹,则曾不若郑卫之伶官;
旷冕致察乎韶濩,使之辨五色,则曾不若三尺之童子。
故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长者用之不勤,短者强之不能。
粤人巧于为镈,胡人巧于为车;
使越人为车,胡人为镈,久于其事,必有能者,然不若因其所善而用之敏且工也。
故唐虞之世,五臣分职,终身居之,不易其事。
夫禹、皋陶之徒,皆资圣哲之才,负该明之术,然犹官有常职,不能相代,况后世之士乎?
故选任必因其能,得能必常其任,然后百工称职,而庶事咸举矣。
若夫有功见赏,假以显要,有好见宠,置之清切。
才不过于中人,而职兼数官,居未阅于岁月,而骤以迁陟者,谓之为人择官可也,如曰代天理物,缉熙庶事,则其效远矣。
成王曰:「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设官分职,临莅天下者,无违成王之言,然后可。
铨选论 北宋 · 华镇
士贵多得。
多而非贤,不如其少而贤也。
取之不慎,则贤不肖必并进,虽格以流品,限以资序,终与贤者并官。
官有大小,若代天工,治民事,则举相似耳,一以贤者任之,一以不肖者为之,民之幸不幸,何相辽哉。
仕进之门不欲杂。
夫承学之士,虽机悟敏慧,超绝伦类,必十年观书及史,讲明道义,考合古今,渐摩师友之训,涵泳庠序之教,然后能应有司之程,中科第之选。
阀阅子孙,虽生而见任,必既冠然后莅官,聆父祖之话言,视先生之行事,渐渍名教之益,由有知以来,亦十有馀年矣。
此两者犹或愚不达事,佚而败度;
彼诵经而不知旨,论法而不见德,刀笔憸巧之人,奴隶奔走之徒,农桑百工、输纳金粟者,其人可胜言耶?
果无异于承学之人,世胄之子,则流品可去,而资序不必用。
流品资序,贱彼贵此,则是道有所在而才有不足任者。
使有道之士与不足任之人并流交骛,更用迭舍,三人守一官,六载一任事,何哉?
新造之世,人材未富,务博选以集事,如彼等者,或在所录;
然犹审较短长,因能任使。
承平既久,多士济济,奈何舍有道可用之人,俾阘茸不足使之徒,积劳循格,指日任事,而夺之治乎?
此弊之大者也。
夫官尚选任。
选而不尽其才,无以异于不选。
听言语,则有言者不必有德,易言者常以败功。
观容止,则禹行舜趋,无颜闵之贤;
巧言令色,非仁者之器。
等劳效,则积资累日,可以得常人;
绳墨委曲,不足以致奇士。
省过失,则庸夫以循嘿自守,憸人以机巧侥倖。
此皆不足以尽人才,故选任之法欲精。
汉世之士,为善于家,然后召于郡邑;
著名郡邑,然后辟于公府;
因乡里之选而察举之。
其后也,士无三代之才,非选任之法未周,所以教养之者异也。
李氏专委吏部,以四事选士,事同者,差以才、德、劳、效。
其弊也,士无两汉之人。
非人才之不同,所以择之者异也。
舜之称尧曰:「咸若时,惟帝其难之」。
故忧驩兜,畏巧言令色孔壬。
皋陶之戒舜曰:「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
夫尧舜,圣之至也。
以舜之浚哲,不能以貌言知士,必因事考行,以行观德。
智愚、贤不肖,果身言书判之所能察乎?
以尧之聪明,不敢以知人为易,而忧畏凶人。
千万人之心,果一吏部之所能知乎?
李氏之术,固已疏矣。
若夫视拜起,观书礼,问年齿,其法不过察手足耳目之有无疾痛而已,凡无疾痛者,皆在所用,曾不少问其才否。
视李氏之四事,又何如哉?
观人之术,观之者众,而所观者寡,则审而无遗;
久与其人游,则心术可得。
故先王之建官也,慎选其长而已,若其属,则使官长自择取焉。
朝廷之所选者,庶官之长;
官长之所择者,一官之属。
则观之者众,而所观者寡。
将命之以为长,取之以为属,非久与之游而得其心,莫敢或用,故世无遗才,而官无匪人。
先王盛时,教养致详,人才致美,选任之法犹精慎而不敢易。
后世教养人才不迨先王远甚,而吏部之官,至则拟授,为之铨选,其术亦异矣。
任举论 北宋 · 华镇
世之治乱,生于事之修否。
官得其人,则事修而治;
非其人,则官旷,而乱由之以生。
今取士不由乡党,黜陟不由考比。
外官委郡守、监司保任之,内官则本司长官保任之。
吏部据其所任而受用其人,任以为令,则因以为令;
任以为幕职,则因以为幕职;
任以为京官,则因以为京官。
其人苟无大过,皆得序进,至其贤否,吏部一不可得而知也。
则吏部第为出纳之地,若铨择审察之权,则举在于郡守、监司与在京诸司之官长矣。
执铨择审察之权者,果聪明足以识别贤否,于取舍无所蔽,尽心公家,唯才是任,不以寒素贵势亲疏德怨贰其间,则岁举之数,诚亦足以得天下之贤才矣。
一有不然,而岁举之数不可损,则贤者未必被举,举者未必皆贤,虽才如屈宋,行如曾史,或不契其所好,或裔出于寒素,或无一日之雅,或有纤芥之怨,则必摈弃而不顾。
贪污之徒,冗末之类,茍有所挟,将冒荐论,与贤者同升于上矣,况断断自守者哉。
然知人之妙,尧舜所难,赏识之间,鲜或无蔽。
又高贵势,下寒素,厚亲薄疏,录德匿怨者,常多是焉,足以尽天下之贤才乎?
虽朝廷约束,举非其人者有从坐之责;
然乘权藉势,挟亲怙旧者,傥有过恶,例相为隐。
茍至贯盈,罪不可掩,则举者得以首原,故人不慎所举,而侥倖之徒,得以公事营私也。
今天下清夷,多士并用,郡守、监司与诸司官长,皆一时高选。
然习以为常,其来有素,弱者挠于权势,欲者溺于私计,非见善明、用心刚者,未能不混于流俗。
今膏粱子弟,资考未盈,荐者数倍;
寒素之士,周旋勤劳,鲜或登格。
岂贤才皆出于彼,而此无一介可赏之善哉!
诚所居之地不同耳。
今岁举有限,而选格三五为约,及格之外,乃为虚器。
忍遗寒素之可举,以益贵势之无用,则在彼何优,而在此何劣?
今则制科条,俾举职令者不得过四人,举京官者不得过六人;
已及格而阙者,听举及格而止。
任其终身,有累不得以首原。
则人知慎其所举,而朝廷尽得天下之士矣。
考绩论 北宋 · 华镇
庶绩咸熙而帝道成,兆民阜成而王业固。
卿大夫尽瘁于内,五侯九伯效职于外,内外庶官,人人治业赴功,不为趋竞,故庶绩咸熙,兆民阜成,道格上下,德施方外,帝王之事业备矣。
夫登三迈五,比隆前圣者,世主所愿得于身者也;
治业赴功,不为趋竞者,世主所愿得于人者也。
自汉兴以来,千有馀岁,欲治之主、可为之时多矣,人主未尝不以此为意,议臣未尝不以此为说。
所以讲求之意甚笃,然而趋竞之风浸盛,赴功之俗愈远。
庶绩无咸熙之效,兆民无阜成之利,帝王功业未足以拟唐虞成周之盛者,岂无说乎?
试粗言之。
夫天倾西北,而七政无左旋之象;
地缺东南,而百川无西倾之流。
非天地之类有殊,则势使然也。
由汉以来,人臣急趋竞而缓事功,不及唐虞成周之士者,岂皆人材行义之不逮乎,亦驱导之势异也。
故人主法制、施设、用舍之际,不可不慎。
夫唐虞之际,黜陟幽明,本于考绩;
成周之隆,废置诛赏,诏以会计。
汉兴以来,考绩之法不行,会计之术不复,黜陟幽明,废置诛赏,一出刺举资序矣。
由考绩会计而无刺举资序,则有功者见进而知劝,无功者见退而知沮。
沮劝之典必行,积累之资不用,进退两端,取之自己,不制于人,无事请托。
故唐虞成周之士,知赴功而不知趋竞。
由任举资序而废考绩会计,则进不待功而无劝勉,退不以罪而无畏忌。
劬劳职业者,毫发不获;
积日累月者,寸进有序;
驰骛躁进者,荐拔常及;
恬淡廉退者,谴怒是虑。
故汉兴以来,人知趋竞而不知赴功。
由是观之,果人才行义之不逮乎?
亦所以驱导之势异乎!
今吏部授官,有给以印纸者,釐务期岁,则所属以一岁之功罪书之,谓之课绩。
代日持纸赴部,考其所书,然后拟授,谓之判成,有意乎考绩之术矣,然所书不能尽所考。
不以诏废置,进官增秩者,皆资序任举合格之人,殆亦未足以要唐虞成周之效。
诚恐不复考绩,功实不可致;
不去资序,媮脱不可变;
不废任举,趋竞不可息。
古之导人者如彼,后之导人者如此,而望治业赴功,不为趋竞,如古之人,亦异矣。
赏罚论 北宋 · 华镇
士有由义而行者,动则出于义,非见利而为之,不待赏而后劝;
不污于不义,非见害而避之,不待罚而后惩。
赏罚之典,可以厝而弗用。
然斯人也,世所希有,万国之广,百执事之众,恶能尽得斯人而用之?
亦选贤任能,材德并建,振长策以驭之而已。
中人之性,见所好则劝励而赴功,见所恶则惩戒而远罪。
人人务赴功而知远罪,天下之官治矣。
圣人建中道以为民极,宠锡之利,虽非所志,有功实者未尝辞赏,所以俯己而立经制也。
故虽尧舜之圣,不能去赏罚以为政,而况后世乎。
《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赏罚之谓也。
赏罚之权,经世之砥砺,不可不用;
设之不当,犹不用也。
夫有赏无罚,则缓而纵奸;
有罚无赏,则薄而遗善。
赏不以善,则民惑而弗慕;
罚不以罪,则下疑而弗威。
功浮于赏,则确而少恩;
罚轻于恶,则懦而不胜。
以上赏而加小善,则费资而难继;
以重罚而责微罪,则失士而乏才。
此数者,皆设之不当者也;
不当,则沮劝之法不行。
赏罚用而沮劝之法不行,何异于不用?
人主所用以为赏罚沮劝者,非名器廪秩、废置予夺乎?
后世官吏积日累久,自下升高,名器之尊荣,廪秩之饶厚,不待功善而后得,人人可以驯致。
庸惰邪枉之人,苟过恶败缺侥倖不暴于外,非惟不见废夺,亦得与贤能之士交骛而并进。
夫名器廪秩,所以为赏,得以驯致,不必有功;
庸惰邪枉,所宜加罚,得以侥倖,又从而序进之。
苟非盛德之士,而有待乎赏罚沮劝,驱策者孰不务媮脱而缓事功,忘畏忌而轻义乎?
若然者,不可以为设之当也。
呜呼!
建官吏以图事,而官吏之情若是,难言治矣。
法令论 北宋 · 华镇
禁奸宄,防诈伪,使人心一出于中正诚实者,莫尚于法令。
法令,先王之所用也。
前史言汉世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者,汉之法令不美于先王耶?
汉之人心机巧而不可以制耶?
何效用之异也?
夫先王之法令,不美于汉之法令;
先王之人心,不淳于汉之人心。
其用与汉异效者,先王之治不本于法令,而汉本之也;
先王之人不发其巧心,而汉发之也。
何则?
人主正心诚意,率德而用道,以临莅天下,辅之以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敦礼乐以导和睦,示好恶以明避就,则中林之远,兔罝之贱,皆知好德而有贤者之美,又况在位多士,豪杰美材,莫不兴起而为士君子之行矣。
人有士君子之行,则法令可以无用。
故先王之法令,大为之防,不胜德教,人无所用其巧,而机变之心不发。
汉之德义,不足以风动流俗,又无善教以振发多士之性,而辅成其美。
及其弊也,忘公徇私,违义死党,依势倚法,蔑弃廉耻,风靡波荡,日趋于罪戾矣。
务正德以治其本,乃滋益纲目,稹致科条,专以法令笼之。
不知法令有限而智变无穷,故防禁愈微,而机巧愈出,卒之奸诈不胜,而法令为虚器。
然则驾驭豪杰,临莅士君子,德义教化而已,非法令防禁之所与能也。
德义明而教化行,则君子益其德,能者增其才,蔽愚不肖之人有以发明善心,而变易志虑。
法令多而防禁密,则义士耻于见疑,而不为用;
智者迫于绳墨,而不得为;
小人投隙伺便,骋其巧而莫之能禦。
是教化行而善否兼得,防禁密而君子小人并弃也。
夫善否兼得,与君子小人并弃,其效远矣,为政之术,可弗慎乎!
天下名川三百,而江、河为大。
江无一夫之役,块土之费,而自昔无患者,得其性也;
河防之用,岁以亿万计,高厚如丘陵,坚强如铸金,然而决溢时报,其未决者,惴惴然不能以一日为安,失其性也。
夫水有东倾就下之性,顺之则行,逆之则决。
得其性者,虽无堤防之备,水行而不为患;
失其性,虽堤防隆固,水决而不可遏。
天下之性犹水也,法令之禁犹堤防也。
知江河之性,知为政之术矣。
监司论 北宋 · 华镇
《记》言三王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周官》载成周之法,小行人以五物书邦国之事,而反命于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监统、刺举之术,三王四代之所用也。
夫四海之内,九服诸侯,地方五千里,锡土数千国,大者制一州之广,小者亦五十馀里;
近则王圻之外,远则荒忽之表。
逆顺敬慢,能否淑慝,何所不有,王者有所弗知,而诛赏废置之政弗加焉,则纪纲法度将遂凌迟,天下不可得而有矣。
故虽盛世,监统、刺举之术不敢忽也。
汉制,侯守杂治,则丞相遣吏分部按刺。
唐悉天下为郡县,则十道置使,巡省观察。
此皆广览远驭,防奸杜微,宪章先王,图久安长治之业者也。
迹前世制置施设之方,虽名位不同,政事殊用,因时适变,各有攸趣,要之皆刺恶举善,录功记过,察微伺奸,陈利明害,领略维纲,振举法度而已,未尝与邦国之事,夺守令之治,繁苛细碎,牵制肘腋,使贤才不得为,而事功以废也。
今州郡有观察、钤辖之名,而无监统、刺举之实;
监统、刺举之实,一切委之宪漕两司。
两司之任,总一路而监统、刺举之,由郡守而达。
名位虽异于商、周、汉、唐,而职守则三监、行人、刺史、巡察之使而已,其可缺乎?
诚使监统、刺举如三监、行人、刺史、巡察之官,不为苛细,不与郡邑之事而夺其治,则所以幸天下者甚厚。
夫人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禦,如仲山氏者常少。
柔弱之地,苟在所茹,而事见侵夺;
刚强之徒,虽有罪恶,畏而吐之,不敢绳纠。
是曾无补于天下,而适所以扰之也。
朝廷尊其位命,厚其禄秩,崇其车服,重其权寄,期有以补于世,非期扰之也。
然事行而与朝廷之意异者,岂制置之术有以使之欤,抑选任之官未得其人欤?
亦在所宜察也。
朋党论 北宋 · 华镇
昔之言朋党者多矣。
陈司败曰:「吾闻君子不党」。
则是小人然后有党也。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
则是君子亦有之。
盖党,类也。
人之德志万殊,要其大致,两端而已:不出于义,则出于不义。
出于义,则义者之类,君子之党也;
出于不义,则不义者之类,小人之党也。
君子有党而无比,故无适无莫,惟义之从,而不害物。
小人有党则比周,故忘公徇私,惟利之得,而恶直丑正。
是故正邪不可并进,而朋党在所察也。
虽然,膏壤不能无稂莠,山林不能无樗栎,治世不能无奸憸。
要之,增收倍穫之田,良苗无稂莠之害;
明堂路寝之材,杞梓无樗栎之杂;
光明盛大之世,君子无朋党之患。
何则?
良农早辨而不使滋蔓,大匠精别而不使参错,明主照知而不使封殖故也。
驩兜尝舍舜禹而引共工矣,尧识其是非,而小人之数不售;
管蔡尝比霍叔而谤周公矣,成王悟其奸妄,而君子之道不消;
上官父子亦尝与燕盖、桑羊为朋而倾霍光矣,昭帝察其情状,而妖燄自息。
惟李德裕与牛僧孺、李宗闵挟世隙之私,立党相轧,文宗听之不明,择之不审,断之不果,执之不固,而使德裕进则去宗闵之所善,宗闵用则去德裕之所进,四十年间,为󲦤绅忧。
观文宗叱宗闵之辨杨虞卿,拒黎埴之论李德裕,非不知党人之所在,贤否之所归;
卒使二人更为用舍,而进退朝士大夫,未尝少问其当否功罪也。
二三人者,片言援之,则宠以爵位;
单辞却之,则加以窜逐,至于荧惑舛误而不自得,乃谓去此难于河北之盗,为之慨然叹息,是不明、不审、不断、不固之甚也。
由驩兜、管蔡、上官、牛李之事观之,明主能消朋党而已,不能使小人不为也;
小人能为朋党而已,不能使朋党必立也。
为之在下,立之在上。
人主进退予夺之权,不为小人窃取以援己之类,而去异己者,则朋党无自而立矣。
然君子以公义相与,犹小人以私爱相昵,迹似而情不同。
禹、稷、皋陶相先以官,萧何、曹参相许以政,汲黯言事常先公孙,房乔决疑必引如晦。
此君子之迹似为党者也。
小人欲售其奸者,必托君子之事以荧惑世主。
君子进,必引君子而退小人;
小人进,必引小人而退君子。
故君子、小人之间,不可不察。
君子、小人之辨虽微,然察之则得。
以文宗之不睿,犹足以知宗闵深巧之情,而况明哲之君乎?
是以人主贵察之明;
既明矣,贵择之审;
既审矣,贵断之果;
既果矣,贵执之固。
明则君子小人辨矣;
审则取舍不失其所矣;
果则所取必用,而所舍必去矣;
固则用者必终,而去者不复取矣。
四者备,而进退予夺之权不见窃于小人矣。
下之为党者,虽重信如虞卿之厚魏齐,赴急如朱家之与季布,死交如齐楚魏之四豪,慕义如甘陵之南北部,亦将彫落溃散,而无所聚其类;
又况俯仰声势,趋竞锥刀,佻巧轻脆之人,又安得胶漆之约,金石之信,坚不可破,牢不可拔之势,而为国患哉?
人主务明察以谨操而已。
操柄不失,而朋党消矣。
养士论 北宋 · 华镇
天下道术不明,文章诞漫,士行彫薄,人材无取,议者必曰庠序未兴,师儒未立,教养未善。
谓州郡虽有学校,文具者多,讲教者少;
学校虽有师儒,时聚时散,例无久计;
教养之具,不敦经术,而先声偶。
近岁京师广太学,设祭酒、司业、博士,总阅分授,聚而讲肄,仰食县官者以千数。
通国大都,特建教官,专领学事;
中下之郡,亦以州官兼之。
经置谕说,分徒传授,去声偶之小技,专经术之本业。
议者之说所欲兴造者,悉施行之矣;
所欲釐革者,悉芟夷之矣。
行之几二十年,亦可谓久矣,宜乎道术隆显,文章温雅,士行修洁,人才众多。
曳裾春官,应书郡邑者以千万计,士不为少矣。
然识量高爽,身名兼全,有如郭泰者乎?
见义明用,心刚不畏祸患,不淫利欲,有如何蕃者乎?
翻经论议,则揉杂释老,道术散乱而愈晦;
缀缉辞句,则竞为缪悠,文章诞怪而无纪。
轻浮荡佚,憸巧污下之行,为之无愧。
事佻薄为俊迈,指礼法为迂疏。
流风既彫,硕德甚鲜。
故浮浅之弊未异曩日,至其漫不可考,则又过之,使议者复思声偶之习。
昔仲尼以布衣之贱,养教衰世之士,门人高弟名科德行者,大可以为邦,小可以南面,游夏之徒,文学之士,亦足以为万乘师,身所存亡,系国轻重。
以明天子之盛德,表章经术,养平世之人,几二十年,而不得郭泰、何蕃之比者,何哉?
往年胡瑗侍讲之居吴兴,吴径遗逸之在会稽也,非有天子之命,名位之重,以震叠人心,张设纲纪;
皆衡荜之势,韦布之人,讲修夷等之中,偃息乡闾之内。
徒以行义高洁,学术该遍,取重于士类,见知于公侯。
故卑辞重礼,延置庠黉;
鼓箧抠衣,匍匐函丈。
至于千里之外赢粮裹足,云集麇至,一郡之学,常数百人。
片善可称,虽后学晚生,一旦延誉,升之多士之上,人情厌伏,不以为过;
虽悍夫豪士,摈斥摧沮,不齿诸生之列,咸自知咎,无或敢怨。
约束条教,后来资之以为法令,升堂入室之人,隐然为国名臣者多矣。
今以殊科俊人,任举名士,奉朝廷之命,操法令之权,典学聚徒,分经教育,而庠序不尊,生徒离散,多者百馀人,少者数十人而已。
修洁之士,不尽趋向;
预籍之人,类多悠悠。
缓则偃足而违教,急则欢噪而不逊。
训导不行,纲纪颓弛,而人才无益者,何哉?
其弊盖亦有所在矣。
昔孟子有言:「中心悦而诚服者,如七十子之服孔子」。
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服其德,非服其力;
服以心,非服以势。
故学如颜渊,学之不能罢;
勇如仲由,畏之不敢迕;
辨如子贡,誉之不如已;
文如子夏,辞有不能措者。
故道尊而教行,教行而人材成。
胡侍讲、吴遗逸之风猷,虽未可以比隆孔子,而文学行义,特立一时,卓绝伦类,亦有以使人中心悦而诚服者,故为世宗师,庶几洙泗。
又有州郡尊礼之者,故令行禁止,而教训有辅。
今诚得天下之士为祭酒、司业,一国之士主郡邑学校,刺史、县令尊礼师儒,相为表里,殆可以革天下之弊。
唐制:国子监,尚书省补祭酒统之;
郡县之学,官长补长史主之。
制置之方,似为近者。
制举论 北宋 · 华镇
世之言马者有三,曰驽马、曰良马、曰骏马。
皮缓而骨疏,少筋而多肉,左之则右,前之则后,虽有良、乐,不能以进退者,驽马也。
服辀衡,顺衔辔,履规中矩,鸾和有节,不穷其力,无有奔败者,良马也。
朝刷燕蓟,夕饮南海,追风逐影,绝尘弭𨅊,过都历块,飞蹄疾惊鸿者,骏马也。
驽马之材,可以为脯为醢,用以养人,非人之所养,不足论也。
良马之材,师行不过三十里,吉行不过五十里,步骤驰骋,穷之则乏矣,亦不足以尽致远之利。
尽致远之利者,惟骏马能之。
然马之骏者,未易可得,古之求骏马者,视其所视,而略其所不视,至于牡而骊者,谓之牝而黄。
骊黄牝牡,物色之易见者也,视马而有所不见,则其所视者微矣,不在乎物色之间矣。
辀衡之下,衔辔之间,进退规矩之中,鸾和节奏之内,求天下之马,天下之马远矣。
士之材甚有似于马也。
人主知马之说,则能知士之材矣;
知求马之道,则知取士之法矣。
愚而自专,曲而自用,槌钝不足以赴机会,疲懦不足以济功业,与物则迕,遇事则废者,驽马之材也。
有为之世,如驽马者,无所用之。
智足以效一官,明足以见所察,学术有达于古,事业有济于今,陈力就列,职无旷败者,良马之材也。
然可以小任,而不足以大用;
足以守常,而不足以应变。
干大事,咨大议,深谋远虑,宏辞硕论,出众意之表,定利害之几;
闻其言者心开目明,如披云雾而睹青天;
观其成者心悦诚服,如入宗庙而见众美:必得天下之士,非常之人,然后能也。
非常之人或不习常人之业,常人之事不足以察非常之器;
亦犹天下之马不驯于车下,良马之材不足以格骅骝,人主不可不知也。
制举之科,自汉设之,至于今,皆所以待非常之人也。
然不以论议施设之是非为中否,而先以隐僻疑似之题,掩其不备,出其不意,以记忆之多少进退之。
应诏者虽无深谋切议,高才硕德,侥倖六题识其四五,则获奉大对矣。
智如晁错,直如刘蕡,纯粹宏达如董仲舒,不幸忘二三论目之所在,则遂从报罢,不得摅发所蕴,献达于上矣。
所取之法与所求之意何相戾欤!
夫道有本末,能有大小。
术贯帝王,功格上下者,道之本也;
文采辞令温厚尔雅者,道之末也。
奇谋伟略,经济世务者,能之大也;
博记隐僻,问无不省者,能之小也。
伊吕成汤武之业,书传不称其强记博文;
祢正平一览无遗,笔不停缀,而智不足以自保。
设制举以待非常之人,而求之博记隐僻者,谓必能济天下,与夫制举之设务求博记隐僻之人而已,不必非常之士,则非吾之所知也。
如其不然,诚恐所取之法,未称所求之意,不足以致天下之士,得非常之人。
任举阅试虽与进士殊,要其实,则殆相似尔。
事神论 北宋 · 华镇
德业不修,法度废缺,文章散逸,纲纪不振,惟鬼神之事,侥倖福祐者,其风巫。
躬桑为衣,力耕为食,乘时分利,以身为职,不知报本返始迎祈之理者,其风野。
巫固不足以经世,而失之野者,亦未可以为得。
《记》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鬼神之功与礼乐相似,幽明之道,不可诬也。
故昔之人虽曰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神明之事未尝不敬。
《洪范》八政,王者之道也,三曰祀;
文种九术,霸国之权也,一曰尊天事鬼。
祝鮀治宗庙,而无道之卫可以存,孔子之所言也。
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乾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之所述也。
二子,古之圣人也,其道全,其术正,其言不溺于巫祝,而记述若此,则鬼神之事不可非,严奉之道不可忽已。
故古者天子诸侯躬耕籍田以为粢盛,王后夫人亲蚕公桑以为祭服,事天地、神祇、社稷、宗庙,必诚必敬,无所不至。
仁义之尽,至于猫虎迎而祭之,以报其功,而况天地、社稷、山川、鬼神,有功之大者乎?
当是时也,阴阳和,风雨时,五谷熟,草木茂,疾疢不作,而无灾害者,非惟淳德孔明,民气和乐之所召,抑亦不失神明之心,而阴有相焉。
《礼》: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
社者,土地之主;
稷者,农食之先。
无土则食无自而生,无食则民无自而养。
民,国之本也;
食,民之天也;
土,食之母也。
重民故重食,重食故严社稷。
故天子有大社、王社,诸侯有国社、侯社、大夫以下至于庶人有置社。
今自京师达于郡邑,莫不有社稷,春秋奉事,著在甲令,严矣。
大社坛壝、牲牷、币帛、器皿,朝廷诚敬精洁,所以交神明之道,固无愧于古之人。
郡邑之下,殆或不然,坛墠所在,垣墙不周,扃鐍不设,平日则登践秽渎,无所不至,事至则刬草设席,跪起而奉之,牺牲、粢盛、币帛、器皿,类不如法。
君子不加意,小人不知敬,礼未及成,人已纷错諠污,亵慢渎于明神。
神而无知,尚非所以示众;
如其有知,不怒不谴,不为祸灾,斯幸矣。
以是奉之,而望其报,不亦难乎?
今阴阳未和,水旱为沴,货食不阜,人罹札瘥,殆非尽出于德泽之未纯,或交神明之道有不备者,弗可弗思也。
法禁论 北宋 · 华镇
管敬仲镂簋朱纮,塞门反坫,功被天下,而不免为小器。
臧文仲居蔡,山楶藻棁,位列大夫,而不得为智人。
晋侯金奏三夏,穆叔不敢拜。
季氏庭舞八佾,仲尼谓「孰不可忍」。
古之人敬慎名器,其重如此,何哉?
盖治乱之几,常生于细微。
细微者,众人之所忽;
及其著也,圣哲之才不能图救。
故智者慎重于未然之前,不悔于既著之后,此所以常治而不乱。
昧者虑不及此,细微之失不为近患,则忽之,故欲治而不获。
名器者,事物之细微者也,一得一失,固无益损于目前;
及其流也,未尝不效于异日。
此所谓治乱之几,不可不知也。
夫贵有常尊,贱有等威,名义位分,人道之纪也。
贱者畏其义而不乱名,则贵者安;
卑者守其分而不僭位,则尊者立。
尊卑贵贱,各安其理,而无僭拟陵犯之意,此之谓平治,反是则为乱矣。
先王所以等尊卑,卑贵贱,表章名义,藩饰位分者,宫室、车服、礼乐制度而已。
故声名文物,细微之间,下人不得僭拟,上人不以假人。
纲纪或弛,侈心一启,则蔓不可禦,故古之人重之。
周道衰,诸侯尚攻战而重兵食,秦人任私智而谨法令。
出纳当否,会计疏密,听审详简,断决轻重,利害止于目前,损益不过财狱者,当世所先务,朝廷所慎重者也。
至于经纪人伦,维制上下,安危治乱之所系者,则恬不以为意。
故期会簿书、断狱听讼之政重,而声名文物、节制分守之道轻矣。
于是僭窃不禁,侈靡无艺,而风俗大坏。
其弊也,小则费财,大则陵夺。
汉兴,颓风弊俗皆在,而上不知变,故庶人之贱,而田宅服食有等于封君彻侯者,僭亦甚矣。
人臣玉食,《洪范》犹曰害家凶国,氓隶为之,其害可胜言耶!
法禁不立,而下无所畏守,故虽孝文恭俭,至于衣弋绨,履革舄,而天下土木被文绣,倡优为后饰,自若也,又况武、宣、明、章之君,自为靡丽乎?
故五侯恣肆,田窦侈大,至于莽卓,卒弄神器,积其俗习,名义素轻,位分素玩,而不以僭窃为事故也。
有唐经制之术,无异于汉,上奢下僭,竞为淫侈,则又过之。
厥后禄山乱华,朱泚犯阙,易如反掌,曾不旋顾。
岂惟凶悍之性所固然哉,亦纪纲纵弛,侈心素摇,驯玩服熟,非一朝夕也。
古之所重,后之所轻,后之所先,古之所后,其术亦相远矣。
夫北首燕路者不可以图楚越,西向秦关者不可以及齐鲁,所由异道,则所适异归也。
后世舍先王之法,而冀先王之效,其可得乎?
天下僭衣服,侈居室,华器皿,美饮食,厚婚葬,淫祭祀,事雕几,饰珠玉,出于誇大美好而犯分陵制者多矣。
果能少加意于此,而不独以期会簿书、断狱听讼为事,则汉唐之患消于未然,先王之效见于不日,非惟变革侈靡,还之淳厚,爱惜财用,趋于富足而已,可不讲欤?
役法论 北宋 · 华镇
天下之言役法者,利害多矣。
要其大致,二端而已。
持前闻者,以差役为善;
守后议者,以免役为得。
纷纭两可,利害相半,未知所从适。
夫用民利以办国事,重轻平施,而岁月更代,则差之未为不义。
古者府史胥徒不役,下民庶人在官,代耕有禄则免之,未为非是。
曩时役力,不取其财,上有疏数不均之弊,下有破家失业之害。
朝廷患之,故议免役,则差之者未为良法。
近岁敛财,不役其力,复苦重轻失称,不乏缗钱,家业荡析,人民徙死。
朝廷悲之,故复差役,则免之者又非善计。
虽然,方免役时,下民有思差之为善者;
及差役矣,又有思免之为便者,何哉?
盖利害相半,而互有得失也。
以差役为尽善,则今无差役之议矣;
以为尽非,则人亦弗思之矣。
是均有所善,亦均有所不善也。
均有所不善,故用之则弊;
均有所善,故革之则思。
惟所善不胜所不善,故利少而害多,不得为良法。
民之所思,特一人之私心,非天下之利害;
虽非天下之利害,而天下之利害可由是以察之矣。
何则?
人情之所安,法之利于人者也。
利于人者如是,则害于人者必异于是尔。
以其所利,推其所害,因所利而充之,见所害而革之,则经久之良法可得,而差免之是非可见矣。
差之为善,则以差为法;
免之为善,则以免为法。
互有所得,不可偏废,则录长遗短,舍害取利,相辅而用之。
不必差,不必免,不必差免之兼用,惟便于私而无缺于公,则役法之美实已。
夫差役之弊,皆曰版籍不明,吏胥为奸,强者幸免,弱者数及。
野人市贾,不达官府之事,失陷迷谬,资倍备偿。
不肖子弟一当役事,放荡骄佚,糜费财贿,募人承代,私约无艺,须求百出,故当年不以为便。
然民有人丁富而财力贫,物产多而缗钱少者,一人从役,事未乏人,而家无骤费,过则休息。
募人者,布帛丝麻,米粟百物,凡适于用,皆可以售。
一旦免之,责其缗钱,人丁无用,而家有骤费,多者数十万,少者亦千百金。
所有非所须,所须非所有,且岁岁不息。
故免役行而人有思差役为善者也。
免役之弊,皆曰:物产利薄,增价虚估。
见缗息厚,计数实算。
农田本业,竭无赢馀;
商贩末流,多寡不尽。
庐舍定居,与邸肆同计;
什物供用,与货财并数。
厚薄不实,轻重舛迕。
役用之外,更谋宽剩。
百物不用,必收见缗。
布帛米粟,贱货速售。
利失倍蓰,故今日不以为便。
然民有财力富而人丁少,物产寡而缗钱多者,岁输之数,未称其实。
一夫从政,家则乏人,废事失财,甚于课役。
虽容募人,资给之费,或多于旧。
一旦役之,下无省财之利,而有乏人之患。
故差役既复,而有思免之为便者。
此二端之大略也。
然差役之法,其役在下,故为害晦而迟,然不可复救。
免役之法,其弊在上,故为害显而速,然可以更张。
版籍不明,可修也;
吏胥为奸,可禦也。
若资倍备偿,糜费财贿,非上之所能制,故曰不可复救。
去物产之虚估,详商贩之实数。
邸肆财货,平计其直;
庐舍什物,不以为算。
役用趣足,无求宽剩。
布帛丝麻,米粟缗钱,凡适用者,皆得输纳。
则二端之害既去,而利兼得矣。
故曰可以更张。
由是言之,力役之法,其良亦有所在矣,惟上之人慎思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