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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题昭平王氏来仙阁 北宋 · 邹浩
浩以崇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自○陵移昭平居此阁,四年十一月七日自昭平移汉阳离此阁,杜门循省,凡十六甲子。
非上主之恩与天同造,何由脱死炎氛,生还膝下乎!
感涕援毫,概见于此。
鞭从 北宋 · 邹浩
谁使汝言?
谁使汝行?
言而不雠谁之咎?
行而不笃谁之愆?
汝不念有时而弊乎,则臭腐而已矣,复欲天长地久知何年?
呜呼!
戒之慎之,道不汝弃神汝怜。
冠柄文 北宋 · 邹浩
二十而冠,礼固有仪;
十五而冠,义亦从宜。
未冠则概以童子之品目,既冠则责以成人之作为。
吾自汝总角,爰迨今兹,听汝言而察汝质,必能卓然建立,称吾所期。
方吾窜岭表也,则曰父为国事耳,何足动;
及吾斥湖外也,则曰父坐前事耳,何足疑。
念祖母之省侍阻,念诸叔之音问希,念诸兄诸弟不得相与处以学,则每咨嗟而涕洟。
凡孝悌忠顺之端,固已见于此矣,所以充扩成就,则惟汝笃诚而弗移。
彼合抱之木非不大,然生于毫末之细;
彼九层之台非不高,然始于累土之卑。
汝其尊六经以为本,博群籍以为稽。
有可友者取以为友,有可师者奉以为师。
积日月而已年,迄至于期颐,虽将圣之耳顺从心且庶几其可及,而况孝悌忠顺之实,又安有不孚于上下,格于神祇。
俾世人称愿曰「幸哉,有子如此」,以畅吾父祖之泽于无所终穷,岂不自于斯时乎!
汝其勉之!
汝其勉之!
洗幼子文(1094年) 北宋 · 邹浩
分日月之末照以本汝之气,据潇湘之上游以洁汝之形。
汝聪汝明,汝所固有;
汝忠汝孝,汝勿妄行。
视汝父之不得安其位,则知所以修职业;
视汝父之不得养其志,则知所以奉晨昏。
庄子曰:「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
「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吾既以此训汝之兄矣,汝其从兄而恭命,勿使失坠,以对吾生育之恩。
琴铭 北宋 · 邹浩
襄州钤辖王馀庆以其所斲琅韵琴示予,为之铭。
有薰其风,有远其志。
比隆舜文,天子在位。
厥惟中和,不复杀戮。
将军凯歌,变为雅曲。
合天者天,岂师于今。
于无弦中,而有此琴。
万籁并作,琅然其音。
日月老矣,孰知君心。
座右铭 北宋 · 邹浩
先君之丧既祥除,念无以赎不孝之罪,勉率诸弟,稍就术业。
于是雪涕作铭,以置其座右。
呜呼!
尔年既壮,尔身则孤。
痛九原之难作,常陨血而号呼。
欻炎凉其再序,报罔极以何如。
呜呼!
有田以足尔之食,有屋以宁尔之居。
曾不以寒饥暴露窘尔之心兮,舍为善而曷图。
呜呼!
志难成而易败,时难遭而易徂。
奉先训以夙夜,无自画于须臾。
声载实而远骛,焕祖考之规摹。
彼圣贤之人,亦人而已,庶以此而为徒。
古铜炉铭 北宋 · 邹浩
十月十八日,予生日也,男柄走家僮,持寿香与古铜炉来献。
其面如杯,其形如鼎,用以炷旃檀,起自肤寸而弥满六虚,于予心有会焉。
乃作铭曰:
天地氤氲,山川出云。
油油蔼蔼,郁郁纷纷。
六合为巨,未离其内兮,但见薰然慈仁,漠然无分。
过此以往,夫孰得而名之。
雷式琴铭 北宋 · 邹浩
蒋彦回出所藏雷式琴求铭,因为之铭。
椅桐梓漆,道通为一。
吹万不同,由此途出。
物有所然,孰知其然。
其宜不揉,其曲则全。
我思古人,无古无今,复其见天地之心。
贤哉回也,式如玉,式如金。
金玉尔音,惟昭氏之琴。
甘泉铭 北宋 · 邹浩
祁阳邑城之北有泉出焉,赡足一方,不知几年矣。
陵蒋湋恨元次山居浯溪,去泉才五里许,又数数往来,访寻山川之胜,见于文字,何所不有,乃无一言及此,遂以语予而属铭之。
铭曰:
山下出泉,其甘如醴。
井冽而食,大国百里。
莫之令而自均,民到于今受其利。
云行雨施,自今以始。
水不可以终止,其孰能止之。
天保松铭 北宋 · 邹浩
衡州华光山实衡岳之南麓,有松杰出,盘礴云表。
晋陵邹某尝以问长老仲仁曰:「方法堂佛殿鼎新之时,他山之木尚入绳墨,乃不以此为材耶」?
仁曰:「自合抱以来,睥睨其旁者踵相寻而至,岂特吾寺之人哉。
但以适当天子寿山之前,故不敢运斤耳」。
因告之曰,若闻《天保》之诗,其比物以见意,必曰如南山之寿,而以松柏之茂继焉。
今山前之松可谓茂矣,宜以「天保」名之。
仁请著以示后,于是乎铭。
铭曰:
山有乔松,在南山之阳。
巧匠观旁,莫之能伤。
匪以此为不材,可以全生,得极其高大,惟时太平。
薄海内外,罔不稽首,归美以报,如松之茂。
惟此独也正,能长且久,勿伐勿败,祝圣人寿。
感应泉铭 北宋 · 邹浩
昭平江水不可饮,饮辄发瘴。
日用汲井乃在二三里外,又石路崎岖,当风雨寒暑时,尤以为病。
忽于所居乐川之上,仙宫岭之下,有泉出焉,甘凉莹彻,一邦之井无与比者。
因疏道为小池,日得四五斛,用遂有馀而人不劳。
名之曰「感应泉」。
铭曰:
有穹其山,有澄其渊。
动惟厥时,以出斯泉。
惟泉沛然,莫遏其源。
我感我应,其来自天。
知幸轩铭(为从外祖作) 北宋 · 邹浩
八十二岁外祖既成知幸轩以休,奉亲之馀日,外孙邹浩乃推本尊意,献铭于座右。
惟亲惟天,惟亲惟地,覆育我躬,德莫可议。
汲汲以报,亦岂他求。
权衡乃心,则知厥由。
惟身康强,亲喜而安。
惟身疢疾,亲憯于颜。
矧惟此身,其来有自。
自祖自考,以至于此。
能钦爱身,为钦爱亲。
祖考听之,何福不臻。
亲寿而昌,我戏于侧。
念兹在兹,敢忘朝夕!
归愚斋铭(为陈公晦作) 北宋 · 邹浩
堕肢体,黜聪明,修胸中之诚而勿撄。
以成其身,以顺乎亲。
归欤归欤,虽智大迷矣,柴也愚,回也不愚,又恶得而强名。
焚香石铭 北宋 · 邹浩
一铢烟,从此出,遍十方,能事毕。
砚铭(并跋 大观二年三月) 北宋 · 邹浩
磨之涅之,不磷不缁。
进思退思,墨守勿欺。
此砚昔为伊川先生注经所用。
浩在谏垣时,先生举以相授,其传衣钵意耶?
爰铭之不敢忘。
大观丁亥三月,邹浩识。
按:《道乡集》卷末,成化六年刻本。
传神自赞三首 北宋 · 邹浩
汝为臣邪,弗得事君。
汝为子邪,弗得养亲。
与世作戒,莫汝比伦。
汝惟自新,日以省循。
尚庶几迷而悟,屈而伸,无愧乎古人。
洞庭之南,苍梧之北,雁不到处,莫汝心恻。
有腼斯颜,有延斯息。
何以酬恩?
皇恩罔极。
忠愧屈原,才疏贾谊。
仁圣当阳,自取投弃。
挹彼湘流,濯兹罪累。
厥惟后图,以对天地。
支离疏赞 北宋 · 邹浩
支离疏,形若斯,看虽丑,世莫疵。
外非誉,忘盛衰,游人间,常自怡。
使形者,亦如之,德不德,至希夷。
与万物,妙相宜,聪且明,焉能窥。
挂壁上,群儿嗤,儿勿嗤,斯吾师。
故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1102年6月) 北宋 · 邹浩
苏氏出己姓,颛帝之后。
裔孙吴回为重黎,生陆终,陆终生昆吾。
昆吾之子封于苏,今邺郡之西苏城是也。
三代时,苏忿生为周司寇,世居河内,后徙武功。
至汉平陵侯建徙平陵。
七世孙章为并州刺史,又五世生魏刚侯则,又八世生绰,为周度支尚书,封邳公。
邳公生威,相隋,封房公。
曾孙瑰相唐中宗、睿宗,封许公。
许公生诜,为徐州刺史。
徐州之孙奕元和中终光州刺史,家固始。
光州之孙益自固始随王潮入闽,为王氏领军使,国初赠隰州刺史。
隰州生光诲,石晋初与留从效诛泉南叛将黄绍颇,从效表为漳州刺史。
泉帅陈洪进畏其英杰,不为己下,以计召之至同安,为大第留不遣,而密使人之漳州夺其位,遂为泉州同安人。
开宝末盗起,劫漳州为盟主,馀党环城下。
监郡何承矩与州将乔维岳欲屠城,遁去。
漳州一夕殪盗魁十馀人,送首级于州,馀众皆溃,城门始开。
归朝赏功,迁左屯卫将军,官其子十人,即公之高祖也。
子某仕江南,为漳州行军司马、检校国子祭酒。
初,漳州既夷群盗,祭酒急索帐中,得贼所募人名籍千馀纸,火之,皆得不诛。
漳州闻之,语人曰:「吾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以公贵赠司空,大夫张氏赠代国太夫人。
生福公,讳某,少魁杰,有文武术略,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被召,会罢六科。
后与魏公同登进士第,既而覆落,改三班官,非其志也。
历提点荆湖南北路刑狱公事,知宜、邵、复三州,所至有风绩。
终左屯卫将军,赠太师、福国公。
初娶刘氏,陈留郡君,赠随国太夫人。
再娶翁氏,长安郡太君,赠徐国太夫人。
刘夫人生魏公,讳某,仁宗时以贤良方正决科,登侍从,入翰林为学士。
数纳忠论事,特被知遇,赫然为天下伟人。
不幸早世,终侍读学士知河阳府,赠太师、魏国公。
娶陈氏,河南郡太君,赠魏国太夫人,生公。
公机警夙成,性知礼义。
三岁时,魏公为宜州推官,公犹未离怀抱,与人语,出则从官府之称,入则如家人礼。
州将日召至其家与语,谓人曰「儿异人也」。
既就外傅,则与老生大儒讲论六经指义,无不通贯。
建安黄晞、福唐王皓、南城李觏,临川蔡元导、元翰,建阳陈洪辈皆与为忘年友。
十八预进士高荐,大为吴公育所重。
魏公任子恩当得京秩,公力辞不受。
再举,为别试第一,考官欧阳公修、张公方平谓人曰:「吾所试题,非通天人之奥、穷制作之原者不在首选也」。
遂中庆历二年乙科,调汉阳军判官。
以魏公奉诏修建北京,改宿州观察推官。
魏公持福公丧,又改知江宁府江宁县事。
建业承李氏后,版籍赋舆皆无法制,每有发敛,府移追扰,吏系缧于道。
公至则曰:「此令职也,府何与焉」。
每因治诉,旁问邻里丁产多寡,悉得其详。
一日,召乡老更定户籍。
民有自占不实者,必曰:「汝家尚有某丁某产,何不自言」?
相顾而惊,无敢隐者,一县以为神明。
又为刬革蠹弊,更设条教,简而易行,诸县取以为法。
他日,诸令长造门,领县长拜廷下,谢曰:「此曹获免追逮,皆公之赐也」。
民有忿争者,至诚喻以乡党宜相亲善意,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往往谢去,或至半道思公言而归,县以大治。
时监司王鼎、王绰、杨纮皆以部吏少许可,及观公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寻以魏公忧去职,用治命葬京口,故今为润州人。
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公一以府政委之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某不复省矣」。
杜岐公老居睢阳,一见公,深器之,每间数日,必折简召,常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疏者」。
且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
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先后本末,悉以语公,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
其后公出入中外,荐历清要,至为宰辅,还政退居,名德终始略相似焉。
皇祐四年,翰林学士赵槩与诸禁从列荐公文学才行宜在朝廷,召试学士院。
明年,改大理寺丞。
时公与冯公京同试,入最优等,除馆阁校勘。
至和初,同知太常礼院。
嘉祐二年,改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再迁太常博士。
前后在馆九年,官冷俸薄,而奉翁夫人、陈夫人,养诸姑姊妹与外族之无归者凡数十人,躬自刻厉,甘旨无阙,婚嫁以时,妻子衣食之用常不足,而公处之晏如也。
时富郑公、韩魏公为相,务推尚廉退有德之士,以劝励风俗,知公久次儒馆,不干荣利,屡问所欲,惟力求外,以便亲养,遂除知颍州。
后富公遗公书曰:「若吾子出处,可谓真古之君子矣」。
考课,进祠部员外郎。
英宗即位,迁度支员外郎。
仁宗山陵,有司不知故事,调发严急,吏挟事势,多以不时难得之物赋诸郡,旁郡皆取于民,至胁以军法。
公谕吏曰:「遗诏山陵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可强赋以害民乎」?
至纤至悉,躬自区处,民既便之,而事以集。
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陛对称旨,赐绯衣银鱼。
岁大旱疫,公请转邻路粟以补匮乏,且委本司与诸县审蠲租税,免自朝廷差官以重劳扰,民赖以济甚众。
又言周制六军盖出六乡之众,在王畿四郊之地。
唐设十二卫将军,亦散布辅畿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隶之,皆所以临制四方,为上国蕃卫也。
国朝禁兵多屯京城及畿内东南诸县,虽于运粮供馈为便,而西北两面武备或阙。
今中牟、长垣直都门要冲之路,二鄙驿置皆由此出,而旧不屯兵,至于城守防传,居常乏人。
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
明年,杜文等乘饥啸聚长垣,贼杀官吏,人莫不服公之先见。
公即请以获盗多寡立县令殿最法,以为巡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民不为盗,能使民不为盗者,县令也。
且州县物务岁课稍亏,则官佐有罚。
今良民罹剽劫之害,而亲民官独不任其责,可乎!
迁三司度支判官,为治平四年寿圣节接送伴使。
虏使还至恩州驿舍,夜火,左右白请与虏使出避。
州兵叩门,欲入救,公闭门不纳,令曰「妄动者寘之法」,徐使防卒扑灭之。
郡人恟恟以为虏反,州兵亦欲因缘生事,飞语至京师。
公还入对,神宗首以问公,闻奏本末,喜曰:「朕始亦疑之,使人密诇,皆如卿言。
闻卿措置甚得宜,其所镇遏多矣」。
覃恩改工部郎中,迁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收揽万机,厉精政事,尤留意人物,自在藩邸闻公名。
及使事还,益被知遇。
至陛辞日,咨访治道,因问入馆之年,曰:「何濡滞久耶」?
公曰:「臣自选调被召,才改官即入馆,历计资级,未为濡滞」。
于是有用公意。
未几,光禄卿史炤为淮南转运使。
因对,上曰:「苏某有学识,与卿同事甚善」。
后数月,召修《起居注》。
先是,记注久阙员,资望无踰公者。
丞相韩魏公数荐公,会执政以亲嫌为言,故有使淮之命。
至是上自擢焉。
公与秘阁校理李大临并命,官同而除同,以公职集贤,在大临上,公以年齿推先大临而居其下。
兼同判礼部、祠部,又判三司磨勘司,改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熙宁元年,召试知制诰。
故事,外制不过六员,时阙其一。
上不欲独试大临,命公同试,员遂溢数,乃特恩也。
入谢,赐金紫。
俄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是岁郊恩,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二年,兼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详定命官使臣过犯。
又为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
时知金州、比部郎中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辅例,贷死杖脊,黥隶海岛。
公奏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而情有轻有重者」。
上愕然曰:「枉法岂复有轻者」?
公曰:「希辅知台州,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
仲宣则以所部金坑发檄巡检体究无甚利,土人惮兴作,遂以金八两求仲宣不差官比较,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耳,故枉法为轻」。
上曰:「免决黥之,如何」?
公曰:「士大夫有罪,可杀则杀之。
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令贷其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所重者污辱衣冠,顾其人无足矜也」。
上曰:「免决与黥,流岭外」。
公再拜奉诏。
自是命官犯赃抵罪者遂以为例。
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
三年,权知贡举。
四月,朝廷特除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以为弗循旧制,封还词头。
翌日辞职,罢之,词头复下。
公适当制,即奏:「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
今定自支郡幕职官入居纠绳之地,近岁未有。
议者或谓唐世自诸侯幕府入登台省者多矣,定之此除不为过,臣以谓不然。
在唐方镇盛时,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增重。
祖宗深鉴此弊,一切釐改,州郡僚佐皆从朝廷补受,大臣出镇或许辟官,亦皆随资注拟,满岁迁秩,并循铨格,非复唐世之比。
而今之三院又重于昔时,况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寘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所益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复送李大临,大临如公议。
又送公,公又言:「祖宗朝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
自真宗后,每有除授,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今朝廷清明俊乂,并用进士,台阁动有成规。
定以远州幕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偶因召对,一言称旨,便授台官,它日或有非常之人又过于此,则复以何官处之?
浸渐不已,诚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臣切谓威福之柄,人主得以自专;
官守有责,臣下得以固执。
若朝廷以定才实非常,则当特与改官,别授职任,随资超用,无所不可,不必遂弃近例,处之宪纲」。
疏奏,手诏曰:「二十八日上殿来,有事指挥」。
公入对,上曰:「卿所谓李定事虽善,然熙宁二年诏书,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则定之除命正合诏意,不为越法。
宜以举官条赴院商量,速为草制,久格诏命,恐将得罪。
卿宜思之」。
公曰:「臣闻治道在察臣下之邪正,邪正之分,惟所操守。
若臣前以为不可,今蒙陛下召谕,遂变前言,乃奸邪固位之臣所为也,陛下亦将察而罪之矣。
熙宁二年诏书臣亦讲论,若于臣心无疑,岂敢久格诏命」?
退而复论曰:「从前台官须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奏举,难得资序相当之人,故朝廷又令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盖谓不限博士与中行员外郎耳,非谓选人亦许奏举也。
所谓兼权者,如三丞已行,未可为监察,故令上权;
前行员外郎,不可为侍御,故令下兼。
皆不为选人设。
若不拘官职高下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以兼权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
臣所以喋喋有言者,但为爱惜朝廷之法,遵守有司之职耳」。
缴而复下,至于七八。
后虽大临当日,而堂劄批「圣旨与除李定系特旨,不碍近降条制」,促公撰词。
公又奏:「定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
若果出圣意,则须非常之才,然后可以厌伏群议。
昔马周为条陈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
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拔于河阳职官。
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
然周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
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
若定果足副特旨之擢,别授一官,寘之京师,俟见实状,进用未晚」。
遂与大临俱落知制诰归班。
凡岁馀,虽大寒暑、甚风雨,未尝一日移告。
执政或喻公请外官闲局,公曰:「方以罪谪,敢求自便乎」?
士大夫益推重之。
四年,大享明堂恩,始知婺州。
溯桐庐,江水暴迅,挽舟卒力不胜,樯折,舟横覆。
魏国太夫人在舟中几溺矣,公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
太夫人甫出及岸,舟反覆,溺公一子与妹与甥。
皆不救,独太夫人脱危难,水不入口。
众以谓公诚孝所感,阴相之所致也。
婺学逼双溪,每秋潦溪涨,浸殿堂水数尺。
公乃迁于近南爽恺之地,多士四集,导以礼义。
自此士益向学,登第者相继,文物之盛,前数十年无有也。
移知亳州,七年,召还,勾当三班院。
是岁用郊祀恩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八年,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十月,彗星出,赦天下。
始,公与李大临同得罪,而当涂者特不喜公,至是三更赦,大临复待制,独于公以久不磨勘为言,止除秘书监。
岁终,复召勾当三班院。
因对奏言:「本朝自庆历中因营妇逃亡,指赦而出,始有不用赦原之法。
臣在南都,见有犯罪在数十年前,虽屡经赦宥,不得沾恩者,则无知之民一犯禁令,无自新之路矣,甚可矜恻」。
上以为然,其后遂诏法官议而改焉。
寻兼知通进银台司。
九年,以吴越荐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馀人遮道泣诉曰:「某等以转运司责所逋市易缗钱,昼系公庭,夜禁厢院,虽死无可偿者」。
公曰:「吾今释汝,使汝得营生事。
衣食之馀,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
皆曰不敢负,于是纵之。
转运使大怒,欲奏公沮坏法令,而民偿责者乃先期而至,遂不复言。
一日,燕有美堂,闻将兵结集,谋害官吏,郡人喧传,恐惧不安。
公谈笑自如,密谕兵官多捕首领十数辈,械送狱中。
逮暮夜会散,而坐客不知也。
十年,召修仁宗英宗正史,俄兼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
是岁,再充北朝生辰国信使。
郊礼成,进右谏议大夫,封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在虏中,遇冬至,本朝历先北朝一日,北人问公孰是。
公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
谓如亥时节气当交,则犹是今夕;
若踰数刻,即属子时,为明日矣。
或先或后,各从本朝之历可也」。
虏人深以为然,遂各以其日为节庆贺。
使还奏之,上喜曰:「朕思之,此最难处。
卿之所对,极中事理」。
因问虏中山川形势、人情向背,公曰:「虏讲和之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令,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
昔人以谓匈奴直百年之运,言其盛衰有数也」。
上曰:「虏比自耶律德光至今,何止百年」?
公曰:「汉武帝自谓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动征讨,而匈奴终不服。
至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
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每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
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
由此观之,夷狄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
上深然之。
京尹缺,上欲用公,吴丞相充以史院才难得人为言。
上宣曰「苏某久历藩府,详练政事」,遂擢权知开封府。
未半岁,都邑称治。
上谕宰臣等曰:「苏某到府,决遣无滞」。
会祥符令孙纯罢官,欲之新任,贷其所部门僧钱百千。
它日,同院僧告门僧还往倡家,且持钱百千出,疑有奸。
公判曰:「告非干己事,不当治。
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贷贷法,然纯闻事作,已偿之矣」。
乃杖僧。
言者谓公纵出纯罪,有诏鞫治,而公止坐失出杖罪。
案成,御史舒亶驳奏,以谓纯乃苏某女婿堂姊之子,实为近亲,不可以失论。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李大族,公固不知其为亲也,不复自辨。
降授秘书监、知濠州。
公在府日,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狱。
世儒妻李氏恶世儒所生母,欲其死,谕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则汝辈欲留者多与金,欲去者厚遣之」。
语多类此,终不明言使之杀也。
狱成,而法吏以李氏无杀姑语,情虽切害,而法不至死,案屡驳而情不移。
一日,因奏事,上谓公曰:「人言卿与所司欲宽世儒狱,此人伦大恶,当穷竟,不可纵」。
公曰:「臣备员京尹,有罪者皆付之有司,一有轻重意,则有司观望,遂致刑名出入。
此事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喻之使重」。
公既出,而狱久不决,移治大理寺。
大理即以李氏之母吕乃枢密副使公著之妹,公著与苏某厚,必尝请求,请遣官即讯,而已移劾御史台。
公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公素长者,必以交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
公曰:「使某诬人,虽死不可为。
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
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
上览奏牍,以为疑,诏御史求实状。
御史反覆究治,无所得,乃诘大理狱吏所以得吕某请求之说。
吏穷,吐实曰:「此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而为之也,今其稿尚在家」。
取而视之,信然。
于是公得辨明,止坐尝闻同列语世儒帷箔事,应曰诚有之,为泄狱情,罢濠州。
未几,除知河阳,以魏公捐馆河阳辞不行,改知沧州。
入辞,曰:「如卿宜在朝廷,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所夺,岂非命也。
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因言:「臣母畏寒,俟春和可行」。
上曰:「卿母谁氏」?
公曰:「龙图阁直学士陈从易女」。
上曰:「天圣间侍从耶」?
公曰:「臣外祖天圣间以直昭文馆知广州还,不市南物,辇见俸过岭。
仁宗闻之,即日擢知制诰」。
上曰:「清节过于马援矣」。
到沧数月,复大中大夫,召还,判尚书吏部。
中书舍人舒亶言公复官未应叙法,中批以旧官判吏部,又兼详定官制。
先是,唐制文选掌于吏部,武选则兵部主之。
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
公言:「唐制,吏部有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
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莫若分左右曹以掌两选,又以品秩课格分治之,无所不可」。
上从之,于是吏部有四选之法焉。
后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
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
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
公曰:「臣愿尽力二年」。
因令置局于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
如期书成,凡十有八门,合二百五十卷,为事目总叙奏之。
上览之嘉叹,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元丰五年,为北虏贺正馆伴使。
虏使郑颛明辩有才智,上命副使张山甫谕以「近命苏颂修《信录》,欲以重两朝盟好之固」,颛感激称谢,见公益恭逊,私觌礼物,皆异常时。
遣使喻旨曰:「闻虏使以卿儒学酝藉,赠遗特殊,今以小龙茶琉璃器赐卿,可予之以答其意」。
颛复遗公异锦一端,即日进之。
后因奏事语及,上曰:「禁中所无也」。
复大中大夫。
官制行,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尝领详定,特迁正议大夫。
六年,上幸尚书省,迁光禄大夫。
是岁,增上列圣徽号,为礼仪使,乘辂奉册入庙。
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七年,魏国太夫人寝疾在告,同曹侍郎权引选人。
上顾左右,问苏颂安在,左右以实对,令枢密承旨张诚一喻旨曰:「太夫人疾幸有间,宜亟出视事」。
会太夫人薨,遣中使就第抚问曰:「早闻太夫人之丧,想卿情极哀慕。
方暑,宜少抑摧踊」。
明日,又遣使赐白金千两,诏有司假官舍以居,州郡应副葬事。
元祐初服除,进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敕令。
二年,迁吏部。
八月,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大抵沿袭唐旧,史官所记,善恶咸备。
乞诏史官、学士采录新、旧《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
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
公每有所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以己意,反复言之。
公前后掌天官四选五年,是时新法行,吏无所觊。
每选人改官,京朝官、使臣关升磨勘,或以功过当升降者,吏洗垢求瑕,故为稽滞,且引失自首,以沮格之。
远方寒选待次辇下,动经岁时,不见得否。
公至则敕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
每诉者至,必取案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
其不服者,公必往复诘难,度可行行之。
苟有疑,则为之奏请,或建白都堂。
故士大夫受赐多,不得者亦以为无可憾。
四年,迁翰林学士承旨,兼掌皇弟五王笺表。
明年三月,迁尚书左丞。
公自至和入中,馆居京久,闾巷之人皆闻公名。
至是登用,莫不相庆。
明日,语执政曰:「苏颂甚慰人望」。
七年,纳皇后,讲修六礼,为册礼使。
六月,进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开国公,加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
是岁郊礼恩,加千户、实封四百户。
公自与闻国政,务在奉行故事,使有司奉法遵职,执事量能授任,杜绝侥倖僭差之原。
深戒疆埸之臣邀功生事。
每庙堂论议,援古證今,出入经史,所未安者必力争之,毅然不可回,与同列浸不合。
会牵复前侍御史贾易知苏州,争不决,至论于上前。
公曰:「易与臣本无雅故,以其为御史不避权要,号为敢言,又法应牵复。
既已为监司矣,乃徙知苏州,则是虽更赦,反下迁。
兼其馀当牵复者甚众,使人人如易,则赦令为虚文矣」。
众欲加易以直馆阁职,公亦以为不可。
有旨再议,而御史杨畏、来之邵言公稽留诏命。
公闻之,即舆归私第待罪。
三上章乞致仕,不许,又再以老病辞。
八年三月,拜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时宣仁太后上仙,哲宗始亲政,因公陛辞,尤加眷礼,问为政大略与人才能否。
公对甚久。
明年,西京留守阙,首命除公。
公以老再辞,不听。
既行而卫国夫人薨,恳请南归,时绍圣初年也。
复知扬州,明年,再请还政。
章累上,遂拜中太一宫使,居京口。
后二年复请老,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拜太子太保,增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戊寅日北至,公起居膳犹如常,三接宾客,甚款至。
已而草遗表数百言。
逮暮,与诸子语如平时,无一及家事。
明日稍就枕,即屏左右、却药饵,召常所用医工亲谢遣之。
夜半,犹起就坐,达寅而薨,实二十日也。
讣闻,上辍视朝二日,制赠司空,遣中使赙恤其家,恩意甚至。
公天资仁厚,宇量闳博,喜愠不形于色。
事亲孝,睦九族以慈,处朋友以义。
幼自偪束,尤谨礼法,虽燕居,必正衣冠危坐,家人莫见堕容。
平生未尝问家人有无,晚际会,所得俸赐,随即散用。
其自奉养至俭薄,每食不过一肉。
始薨之日,吊哭者造其寝堂,见其居处服用,无不叹愕咨嗟,以为寒素不若也。
自少所交,皆当世贤杰。
及居显近,务推挽正人吉士,不问识与不识。
性酷嗜学,晚岁弥甚。
自书契以来,坟史所载九流百家之说,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山经、本草、训故、文字,无所不通,不独见于论议文章,必欲验之实事,以扶助世教。
其于名理,所造尤精诣,所至为政,务大体,深戒虚名,因时乘理而实利及下,莫见其迹。
既去,则人莫不思之。
在相位时,避远权势,门无杂宾。
其进退士大夫无纤毫私意,以故人不归恩,而怨讟亦不切至焉。
为馆职时,尝被命补注《神农本草图经》、《千金方书》,而医家赖以活人甚众。
元祐中,建请别制浑仪,因命公提举。
公既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晓算术、有巧思,奏用之。
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仪,仪中设浑象,下设司辰。
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谷,星辰躔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明,皆可推见,前此未有也。
至和中,文潞公为相,尝请建家庙。
事下太常,公议以为《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也。
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是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
若参合古今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差等,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议。
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享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中,诏礼院议立故郭皇后神御殿于景灵宫。
公以谓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
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周一纪;
逮事先后,秪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
又云「可追复皇后,其祔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祔庙及谥册之义。
请祔郭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义,备荐享之礼。
众论未定。
一日,白事至都堂,丞相曾公问曰:「学士议郭后事甚善。
然郭后是上元妃,若祔庙则事体重矣」。
公曰:「国朝祖宗三圣贺、尹、潘皆元妃,事体正相类。
今止祔后庙,则岂得有同异之言」?
曾公曰:「议者以谓阴逼母后,是恐伤万岁后配祔之意」。
公曰:「若加一怀哀悯之谥,则不为逼矣」。
曾公叹重久之。
后群牧判官宋公敏求谓公曰:「闻议郭后事引敕语,此是先人宣献为参政时自撰,甚有微意。
云『后有知礼者当行之』,盖当时有沮此议者,非公莫能见也」。
然竟不行。
熙宁初,经筵官请坐讲,下礼官考议。
公以谓:「天禧旧制,侍臣皆赐坐,讲官别设本于前列坐而听。
乾兴后,侍臣皆先就坐,赐茶讫,彻席立讲,讲毕复坐赐汤而从容焉。
其尊德重道,固已重于三公矣。
然事出上恩,虽微贱赐坐,于义无害。
若人主不命而自请之,则为非礼矣。
且侍从之官见于天子,若赐之坐,有所顾问,犹当避席立对,况执经人主之前,本欲便于指陈,则立讲为宜。
若谓其传道近于为师,则今侍讲但解诂旧儒章句之学耳,非有为师之实也。
自乾兴以来,侍臣立讲仅五十年,足为定法,岂可一旦以为有司之失而轻议变更乎」?
神宗竟从旧制。
尝议学校,欲博士分经课试,诸生以行义为升俊之路。
议贡举,欲先士行而后文艺;
去封弥誊录之法,先行州县,使有司得专参详考察,庶几存乡举里选之遗范。
又请每岁考进士量留人数,以广制科遗逸之选。
又谓尚书,古之天台,朝廷万事之本皆由此出。
仁宗朝大臣尝请移审官院归吏部,三班院归兵部,审刑院归刑部,庶稍近古制。
而当时议者不深惟其本,苟惮兴作,遂不果行。
请先制朝臣两员,振举纲维,俟其葺有绪,然后议移审官等三院还省,则南宫故事可举而行,一代典章,于斯为盛矣。
其后诏博士分经,以三舍取士,兼考行义。
又十馀年而官制行,皆略如此言。
又请重加役流法以代配隶。
又尝因对,神宗从容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公言,礼典久废,服属亲疏有所未明。
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专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夫庶人亦何预焉。
传曰:「父为长子,何以三年?
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
今《五服敕》嫡孙为祖、父为长子犹斩衰三年,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也。
而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而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尝闻庆历中朝廷议臣僚应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馀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法也。
乞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者,以异于众子孙之法。
及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
为左丞时,尝权枢密院,边帅遣种朴入奏,得谍言,阿里骨已死,国人未知所立。
蕃官赵纯忠者信谨可任,愿乘其未定,以劲兵数千拥纯忠入其国立之。
众议欲如其请,公独曰:「不可。
昔晋赵鞅以师纳蒯聩于卫,其子辄犹拒之而弗受,以尊王父之命也。
今越境而入其国,事未可知,使拒而不受,得无损朝廷威重乎?
徐观其变,俟其定而抚辑之未晚也」。
已而边奏至,阿里骨故无恙。
公学问渊博,无施不宜,其大者固已发于朝廷,垂之典册;
其小者亦足以警动一时,诱掖后进。
元丰五年,神宗御集英殿放进士,有暨陶者,主司误呼为「暨」(去声,)三呼不应。
上顾公,公对曰:「当呼为『暨』」(居乙切。)果应。
上曰:「卿何以知?
出何书乎」?
公曰:「臣尝记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也」。
问陶乡里,乃建人。
上喜曰:「果吴人」!
褒谕再三。
又问曰:「字书中训何义」?
公曰:「字书不出何义,止云人姓氏,当从旦。
今旦字缺下一画者,盖俗书避唐代宗名耳」。
又尝接伴至雄州,虏使问:「适过市,其榜有『仉』家,此何姓也」?
公曰:「音与掌同,出《姓氏谱」》。
虏人叹服。
每公卿会集,有僻书疑事,必以问公,公随为言之,常倾一坐。
诸公好事者时时造前,听语经史微旨,前代典故,至近世名臣阅阀,无不厌服。
公亦喜为讲道,或终日清谈,亹亹忘倦,客有退而记录其言至盈编秩者。
平生于人无纤芥仇怨,在杭州日,有要人以事属公,公不从。
后其人当言路,怀忿抵巇,或谓其事迹书札具存可辩。
公笑曰:「吾岂为是者」!
在颍州日,通判赵至忠本归明人,所至辄与守竞。
公待之以礼,具尽诚意。
他日,至忠泣曰:「某虏人也,然见义则服。
平生诚服者,唯今韩魏公与公耳」。
累官太子太保,职观文殿大学士,爵赵郡公,食邑四千七百户,实封一千三百户。
所著文集若干卷。
初娶凌氏,屯田郎中景阳之女,追封吴国夫人。
继室辛氏,驾部员外郎某之女,封魏国夫人,追封徙韩国。
男六人,熹、嘉皆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女三人,长适婿朝议大夫李孝鼎;
次二前卒,婿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
孙男十九人,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德舆、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长庆、馀庆、公绰、彦伯、道孙、简求、陶孙、伯孙、朝孙、叔孙、文孙、镇孙、季孙、公孙、葛孙,皆未仕。
孙女十二人,婿宣德郎李德严、知相州录事王琮、天平军节度推官朱邦彦、湖州武康尉王騠、明州定海主簿吕无忌、郊社斋郎曾怘,馀皆幼。
曾孙男八人,直孙、赵孙、朱孙、磻孙、房孙、迎孙、瀛孙、信孙。
曾孙女四人。
卜,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某孙属某编次历官行事而为之状。
谨状。
故朝请郎张公行状(绍圣四年)(1097年) 北宋 · 邹浩
公讳次元,字希一。
其先广陵人,自天章公归老于常州,遂为常州武进人。
六世祖升,仕唐为滁州清流县令。
生约,为金吾卫长史。
生训,即公高祖也,仕杨行密,为黄州刺史。
有智勇,与其等辈三十六人号淝上英雄。
曾祖璆,仕南唐为校书郎。
祖佖,擢进士第一,为右内史学士。
金陵既平,从后主归本朝。
太祖闻其清节,授右赞善大夫、知荣州。
太宗时数言治要,多见听用。
考温之,以直道自奋,仁宗深器之,尝待制天章阁,隐然为一时名臣。
生二子,公其季也。
皇祐二年,用天章公奏为太庙斋郎,再奏守将作监主簿。
至和二年,签书江阴军判官事。
年尚少,守将易之。
初不为沮,事枉必争,如道理而后已。
富民孙氏缘守将数燕其池亭,浸有所谒。
公察其端,每遇燕集,力以疾辞。
自是孙氏严惮,不敢逞,而守将益知公非碌碌贵游子也,尊礼之。
嘉祐三年,转太常寺奉礼郎、知常州武进县。
每岁输纳甫期,吏必豫率私财,探邑官之欲而置其所须以阴中之,然后肆行诛求。
公先谕以不可,乃为禁令,且峻惩其犯者。
迄公去,所输无虑数十万,而民间卒无一钱入吏手,欢然为俚谣传于世。
白鹤溪导滆湖,溉民田甚广,岁久湮塞,公力浚之。
大姓有冒其地者飞语撼摇,竟不动。
初流亟还,绵百馀里,无复旱暵,至今赖焉,目为奉礼河。
转大理评事。
丁天章公忧,服除,遇神宗即位,转卫尉寺丞,监楚州粮料院。
熙宁三年,转大理寺丞,用淮南转运使陈安石荐,知通州静海县,兼监都盐仓。
岁适大旱,苗且槁死,惟漕河衍溢而法不可决,慨然身任其责,决以便民。
郡果操法按治,章甫上,今翰林学士蒋公之奇方领漕事,闻而止之,且以书劳公曰:「真古良吏用心」。
海濒瘠卤,民窘寒饥,类以鬻盐为生。
每捕至庭下,不忍遽寘于法,诲而遣之,约毋犯。
往往怀公之恩,转就它业,而冒法者益少。
转太子中舍,同提举淮南东路市易事。
元丰元年,赐绯衣银鱼,转殿中丞,以官制换奉议郎。
市易法行,奉承之人多不喻上意,于是选置使者,分董诸路。
而大丞相王文公雅知公才,首被除擢。
使既称旨,留久其任凡五年。
转承议郎,通判太平州。
未行,丁谯郡太夫人忧,服除,遇今上即位,转朝奉郎资。
任事直,知信阳军。
时河朔水灾,洺州尤甚,遂改知洺州。
朝廷方务赈恤,公条约三十馀事以辅导之,吏绝巧谩,民受实惠。
按察使朱光庭嘉其所为,深得仁圣恻隐之意,推示诸郡,使矜式焉。
漳河距城才五里,遥堤高峻,下视城中。
方涨溢时,一失固禦,则冲注无前,荡为陂泽。
公每至岁初,饬属县谨不虞,苟可以致力者,无不为也。
一夕河暴决,水怒至齧堤,举城号救。
亟出慰之曰:「吾已有备矣,无患」。
即率兵夫巡护堤上,冒盛暑、忘寝食,如是三日而水退,人争鼓舞歌之。
地居重法,素多贼盗,其魁桀者咸有号名,曹聚雠劫,人逸不获。
及公赏罚明信,人乐用命,不日就擒。
初,鸡泽境内最为渊薮,耕蚕岁入悉辇致邑中,民以为苦。
至是犬卧不警,遂不为避盗计。
俗祀崔府君尤敬,亦或乘之济其诡谋。
一日方退食,遽闻百馀人拥一黥者直入据黄堂曰:「我府君也,来为太守福」。
公命左右缚于庭,状立见,悉诛之,其俗遂革。
代还,知蕲州,改信阳军,转朝散郎。
信阳逾百年进士无显者,首兴学校,延致望士,于其讲日亲主豆觞,而学者感孚,术业自劝,且立生祠著公德焉。
长社李氏子讼其弟本黄氏,不当弟,挽女兄为證。
女亦黄氏也,助之力,故狱屡变而听者咸取决焉。
自庆历至元祐,李讼不已,后以属公。
公顾其弟貌言不类兄,且诘其女所以證者。
女指亲在时献神状语,取状视之,则纸弊而墨鲜,又有桑枝痕。
折之曰:「岂非染纸为弊色,以桑枝暴于日中乎」!
女矍然无以应,即具首伏。
数十年间,听者几人,至公立谈决之,人皆神以为异。
代还,以先茔在清流,求知滁州,转朝请郎。
未行,改虢州,又改除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
坑冶散布九路,多在山谷险绝中,使者罕到,弊久益深。
公不以为惮,躬自按之。
期年遍五路,以其所见,条利害四十有三事请于朝,书可行者三十有五。
至睦州,感疾,犹欲东去,浸剧,乃还杭州,至则革矣。
然而经画鼓铸,谆谆在口,家人勉公姑少休,毅然曰:「食君之禄,而尸素可乎」!
比卒,无一语及私事。
实绍圣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也。
享年六十有七,积勋至上护军。
娶鲁氏,赠扶风县君,参知政事肃简公宗道之孙,尚书驾部郎中有功之女,谯郡太夫人之犹子。
继室严氏,封华阳县君,直秘阁颖之孙,衡州军事判官孟坚之女。
子男八人,基,宣德郎,以文学政事称于时。
坚、域、垣、坦、坰、埙、壑,皆举进士,有贤声。
女三人,长适进士方希纯,早卒。
次适承奉郎吕切问,次适郊社斋郎崔颂。
孙男五人,铎、铉、錞、锡、銮。
女八人。
公天资孝友,遇事刚明,斩斩不可夺。
天章公既老,未尝去左右,虽勉之使仕,非数舍近,不废问安,不往也。
太夫人嫠居二十年,承颜养志,惟恐不逮如一日。
女兄归都官员外郎蔡天球,惟一女;
女弟归著作郎石约,惟一子宽民,尚幼;
皆丧其夫。
取以归,俾无愁叹终其身,又择名士以归其女,今朝进郎、通判庐州凌浩则其婿也。
择师友以成宽民,其后中进士第。
元祐初,将变役法,诏郡邑言利害。
公建以为先朝行免役久矣,民安之,愿毋变。
当路或擿公曰:「此非庙堂意,亟改奏」。
公曰:「臣事君当勿欺,所见如是,曷可改也」。
使淮东时,布衣使敏功持钱千万,懋迁多乾没。
公绳之,或以告曰:「敏功乃丞相王禹玉亲党也,奈何不纵」?
公曰:「吾职在奉法,忍废法以奉权贵乎」!
已而遣都提举司勾当官吕震按公职事,一无所得。
比公还朝,当升郡守,遂沮不行,送吏部为通判。
人人为公不平,而公恬然无怨色。
郡吏稍不自强,必面折之,然卒归于恕。
或不幸大故,如洺州临洺监镇滁阳林师忠、信阳军司理参军河南宋瑜,则力为主其后事,且计其乡远迩,以资助其归。
微至食饮,亦具风棱峭厉,若不可屈折。
一闻人之善,则靡然向慕,尤于山阳先生徐公积倾心焉。
先生亦伟公趣操,爱敬之,每形于诗。
读书成诵该洽,尤悉本朝事。
常慕「籯金不如一经」与「多财损智益过」之说,用以诲子孙甚严。
而禄廪之馀,一以周艰阨、施宗族,于其亡也,衣衾犹有不备者。
自远祖以来,皆葬清流,凡无后者,至其终日,必即其处用浮屠法追享之。
今遂循以为式。
呜呼!
公以天章公直道终始为朝野推重,常惧奉承失坠,贻识者之讥。
今以其生平大节观之,虽年位弗充,不极其志,亦可谓无愧乎前人矣。
诸孤迫于吉卜,既以其年六月二十七日己酉葬于清流县昌城乡安仁村之原,尚念幽刻未就,将以求铭于世之显人,则相与泣血而属状于某。
某愚不肖,视公盖外曾祖行也。
蚤辱知怜,恩德隆厚,顾虽衔哀在庐,死亡无日,不敢辞命。
于是迹其实而次序之以告云。
故登州防禦推官华君行状(元符元年) 北宋 · 邹浩
君华氏,讳峙,旧名申甫,元祐初避高鲁王讳改焉,字元翰,世为常州武进人。
君天资豪爽,初就外傅诵书,日记数千言。
年十四,课试六论,词旨如成人。
既长西游,必与名士为友。
会熙宁初罢制举,专以经术取士,君不远数千里谒王文公于金陵。
公称异之,授以经义。
退归,不复茹荤,杜门自饬。
如是三年而学成,遂登九年进士第,调高州电白县尉。
未赴任,今户部侍郎吕公提举中都市易务,辟为监门。
未几免归,丁父忧。
至元丰八年,神宗山陵,今翰林学士承旨蔡公为顿递使,辟君管城县顿事。
事已,调环州通远寨主簿。
方待次外台,选权奉天县。
奉天故乾州,为陕右剧邑,前令类以不职去。
君至,擿奸吏之已甚者绳其一二,而民以服。
他郡邑虽远数百里,至有请君以听其讼者。
甫留七月,邑以大治。
部使者奏终其任。
会亲嫌,并罢通远,又法当远仕。
久之,调端州四会县尉。
明年,部使者奏移广州录事参军。
广州蕃汉错居,狱讼纷纠,率由译者变乱其言,以致失实。
君察见弊端,每有所治,必先穷竟译者,自是人无冤声。
囚方在系,日躬视其饮食沐浴之事,使悉如所欲。
一旦遇赦,出囚于州门之外,其肤发充泽,殆非囹圄中人也,见者感叹。
秩满,调登州防禦推官,知衢州西安县事。
以疾卒于都城,实绍圣五年三月十有七日也。
享年五十,娶周氏。
子男八人,实、宇、宙皆举进士,以学行知名,而宇卒矣。
馀尚幼。
女七人,长适进士周咸,早卒,许以第三女继其室。
次适进士王临,四适进士王履,馀未行。
孙男二人,女一人。
君怀慷慨,喜功名,才出仕即遇神宗厉精治道之日,拔用人才不以次序,又一时知己在显途,力挽致君,且有以馆阁荐者,然君免归矣。
及元丰末,西鄙用兵,单骑走寨上,究观形胜,得边防措置十二事以献。
未报,而神宗弃天下。
三十年间,负其志气,落落不合,卒穷以死,其命也夫!
君为学不泥章句,为文辩博俊伟。
平居凛凛若无所屈,一闻人善,则靡然归之。
苟不可意,虽在势者面折不避也。
其孤卜以元符元年八月一日葬君于武进县怀德北乡萧塔村之原,念所以发扬潜美,非得当世大贤君子知君之深者一言以信之,则无以垂示无穷,于是属某状其行以告。
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