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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试策 南宋 · 王十朋
问:盖闻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仰惟祖宗以来,立经陈纪,百度著明,细大毕举,皆列圣相授之模,为万世不刊之典。
朕缵绍丕图,恪守洪业,凡一号令,一施为,靡不稽诸故实,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
然画一之禁、赏刑之具犹昔也,而奸弊未尽革;
赋歛之制、经常之度犹昔也,而财用未甚裕,取士之科、作成之法犹昔也,而人才尚未盛;
黜陟之典、训迪之方犹昔也,而官师或未励。
其咎安在,岂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耶?
朕欲参稽典册之训,讲明推行之要,俾祖宗之治复见于今,其必有道。
子大夫学古入官,明于治道,蕴畜以待问久矣。
详著于篇,朕将亲览。
臣对:臣闻有家法,有天下法,人臣以家法为一家之法,人君以家法为天下之法。
人君之与人臣,虽名分不同,而法有小大之异,至于能世守其法者,则皆曰权而已。
人臣能执一家之权,守一家之法,以示其子孙,则必世为名家;
人君能执天下之权,守其家法以为天下法,贻厥子孙而施诸罔极,则必世为有道之国。
盖法者治家、治天下之大具,而权者又持法之要术也。
今陛下亲屈至尊,廷集多士,访治道于清问之中,首以监于先王成宪、恪守祖宗之法为言,是则陛下欲守家法以为天下法者,固已得之矣。
臣获以一介草茅,与子大夫之列,仰承圣诏,其敢不展尽底蕴,茂明大对,以为陛下遵祖宗、守成法之献邪?
臣之所欲言者无他焉,亦曰揽权而已。
尝谓君者天也,天之所以为天者,以其聪明刚健,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昧也。
君之所以为君者,以其能宪天聪明,体天刚健,司庆赏刑威之权而不下移也。
天执天之权而为天,君执君之权而为君,故天与君同称大于域中,而君之名号必以天配。
以天道而王天下也,则谓之天王;
以天德而子兆民也,则谓之天子;
居九五正中之位,则谓之天位;
享万寿无疆之禄,则谓之天禄;
五服五章者谓之天命,五刑五用者谓之天讨,就之如日者谓之天表,畏之如神者谓之天威。
居曰天阙,器曰天仗,法曰天宪,诏曰天语。
天之大不可以有加,君之大亦不可以有加者,以其咸能司域中之权而已矣。
恭惟陛下蕴聪明之德,体刚健之资,躬亲听断,动法祖宗。
一诏令之下而万民莫不鼓舞者,如天之雷风;
一德泽之布而万民莫不涵泳者,如天之雨露。
开众正之路,杜群枉之门,而万民莫不悦服者,如天之清明;
为政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而万民莫不拭目以观者,如天之运行而不息。
巍巍乎,荡荡乎,固不可以有加矣。
而臣犹以法天揽权为言者,盖陛下之德虽不可以有加,而臣子之心每以有加亡已而望陛下,此臣所以昧死尽言而不知讳也。
臣伏读圣策,首以「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为言,次及于祖宗立经陈纪,列圣相授之道,又次以今日奉行而不能无四者之弊为问。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守成宪,遵祖宗,欲革今日之弊也。
臣切谓陛下能揽福威之权,率自己出,则成宪有不难守,祖宗有不难法,时弊有不难革,天下有不难治,凡所以策臣者,皆不足为陛下忧矣。
不然,陛下虽勤勤问之,臣虽譊譊诵之,无益也。
臣观自古善言治之人,未尝不以揽权为先;
自古善致治之君,亦未尝不以揽权为先。
「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者,箕子告武王之言也。
「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至于无道,则自诸侯大夫出」者,孔子垂戒后世之言也。
谓「庆赏刑威曰君,君能制命为义」者,左氏记时人之言也。
谓「堂陛不可以相陵,首足不可以相反」者,贾谊告文帝之言也。
此臣所谓善言治之人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
三皇官天下者,揽福威之权以官之也;
五帝家天下者,揽福威之权以家之也;
三王计安天下而历年长且久者,揽福威之权以安之也。
汉宣帝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中兴之业者,无他焉,以其能革霍光专政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观其总核名实,信赏必罚,斋居决事,听断惟精,而神爵、五凤之治,号为吏称民安,功光祖宗、业垂后裔者,盖本乎此也。
光武亦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建中兴之功者,无他焉,以其能鉴西京不竞之祸,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观其总揽权纲,明慎政体,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建武之政号为止戈之武,系隆我汉,同符高祖者,盖本乎此也。
唐明皇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开元之治者,以其能革前朝权戚干政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初,明皇锐于求治,姚崇设十事以要说之,其大概则劝其揽权也。
帝自谓能行,由是励精为治,责成于下而权归于上矣。
宪宗亦善法祖宗之君也,然其所以能守祖宗之法、致元和之治者,以其能惩前日沾沾小人窃柄之弊,躬揽福威之权而已。
初,宪宗锐于致治,杜黄裳惧不得其要,劝其操执纲领要得其大者,帝嘉纳之,由是励精为治,纪律设张,赫然号中兴矣。
此臣所谓自古善致治之君,未尝不以揽权为先也。
陛下惩前日权臣专政之久,收还福威之柄,运独化于陶钧,裁万机于独断,天下翕然称陛下为英主,凛凛乎汉宣帝、光武、唐明皇、宪宗之上矣。
而臣尤劝陛下揽权者,非欲陛下衡石程书,如秦皇帝,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陛下传餐听政,如隋文帝,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其强明自任,亲治细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谓之揽权也;
又非欲其精于吏事,以察为明,无复仁恩,如唐宣宗,而谓之揽权也。
盖欲陛下惩其所既往,戒其所未然,操持把握,不可一日而少纵之,使福威之柄一出于上,不至于下移而已。
臣切谓陛下欲守祖宗之法,莫若躬揽福威之权,欲揽福威之权,又莫若行陛下平日之所学。
五经泛言治道,而《春秋》者人主揽权之书也。
陛下圣学高明,缉熙不倦,万机之暇,笃好此书,固尝亲洒宸翰以书经传,刊之琬琰,以诏学者矣。
迩者,又命儒学近臣于经筵讲读之,是则夫子二百四十二年行事之书,固已默得于圣心之妙。
至于其间可谓揽权之法者,臣请为陛下诵之。
《春秋》书王曰「天王」者,所以为人君法天揽权之法;
有书「王」不书「天」者,所以为人君不能法天揽权之戒。
书朝、书会者,欲朝会之权必出于天子也;
书侵、书伐者,欲征伐之权必出于天子也,书僣礼乱乐者,欲其收礼乐之权也;
书僣赏滥罚者,欲其收赏罚之权也。
权在诸侯,则讥之,如践土之盟之类是也;
权在大夫则刺之,如鸡泽之盟之类是也。
先王人而后诸侯者,欲权在王人也;
内中国而外夷狄者,欲权在中国也。
书「盗」一字者,所以戒小人之窃权也;
书「阍」一字者,所以防刑人之弄权也。
凡一字之褒重于华衮者,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福;
凡一字之贬重于斧钺者,皆所以劝人君揽权以作威。
臣愿陛下尊圣人之经,行圣人之言,以是正天下之名分,以是定天下之邪正,以是成天下之事业,则何患乎不能监先王之宪、遵祖宗之法、革今日之弊邪?
臣伏读圣策曰:「仰惟祖宗以来,立经陈纪,百度著明,细大毕举,皆列圣相授之模,为万世不刊之典。
朕缵绍丕图,恪守洪业,凡一号令,一施为,靡不稽诸故实,惟祖宗成法是宪是若」。
臣有以见陛下谦恭仰畏,不以聪明自居,必欲行祖宗之法,以致中兴之治也。
臣以谓陛下欲法祖宗以致治,又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臣谨按《春秋》有变古则讥之之书,有存古则幸之之书,有复古则善之之书。
经书「初献六羽」者,讥隐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先王之乐也;
书「初税亩」者,讥宣公不能守祖宗之法而轻变成周之彻也。
此所谓变古则讥之者也。
书「犹三望」者,讥僖公不郊而幸其犹三望;
书「犹朝于庙」者,讥文公不告朔而幸其犹朝于庙。
此所谓存古则幸之者也。
襄公十一年,书「作三军」者,讥其变古也;
昭公五年,书「舍中军」者,善其复古也。
此所谓复古则善之者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汉惠帝用曹参,守萧何之法,而海内晏然。
武帝用张汤,取高皇帝之法纷更之,而盗贼半天下。
守祖宗之法者其治如此,变祖宗之法者其乱如彼,为人主者其可自坏其家法耶?
我太祖、太宗肇造我宋之家法者也,真宗、仁宗至于列圣,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先正大臣若范质、赵普之徒,相与造我宋之家法者也,在真宗时,有若李沆、王旦、寇准,在仁宗时,有若王曾、李迪、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之徒,相与守我宋之家法者也。
侧闻庆历中仁宗出御书十三轴,凡三十五事,其一曰遵祖宗训。
二曰奉真考业。
三曰祖宗艰难,不敢有坠。
四曰真宗爱民,孝思感噎。
故当时君圣臣良,持循法度,四十二年之间治效卓然者,盖本乎此。
又闻熙宁中,先正司马光于经筵进讲,至萧何、曹参事,谓参不变何法,得守成之道,且言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异日吕惠卿进讲,立说以破之,谓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
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
光随而折之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非变也。
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谓世轻世重,非变法也」。
观二臣之言,亦足以见其人之邪正矣。
陛下自即位以来,固未尝不遵守祖宗成法。
比年有出于一时申请,权宜而行者,致与成法或相牴牾。
迩者陛下面谕群臣,谓国家政事并宜遵守祖宗,今又发于清问,以求致治之效。
臣有以见陛下得持盈守成之道,真仁宗之用心矣。
然臣复以揽权为言者,盖《春秋》讥时王失揽权之道,故诸侯遂有变法之弊。
今陛下欲守祖宗之法,宜用《春秋》赏罚之权以御之可也。
大臣有清净如曹参者,宜命之持循;
忠正如司马光者,宜俾之讨论;
变乱如张汤者,则诛之;
异议如吕惠卿者,则斥之。
如是则祖宗良法美意,可以垂万世而无弊矣,尚何患乎天下之不治哉!
臣伏读圣策曰:「画一之法,赏刑之具犹昔也,而奸弊未尽革」。
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在乎明赏刑以革弊也。
臣切谓欲奸弊之尽革,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盖《春秋》之法,非孔子之法也,成周之法也,故杜预曰:「周公之志,仲尼从而明之」。
经有书赏者,如锡命威公、锡命文公、锡命成公之类,皆所以讥时王之滥赏,非周公之赏也。
有书刑者,如杀其大夫、放其大夫、杀其公子之类,皆所以讥时君之滥刑,非周公之刑也。
时王失周公赏刑之法,不能革当时之奸弊,故仲尼以笔削之权代之,善劝而淫惧焉。
我祖宗制赏刑之法,载在有司,画一之章,昭然可睹,创之者如萧,守之者如曹。
未尝有滥赏也,而赏必当乎功;
未尝有淫刑也,而刑必当乎罪。
历世行之,弊无不革者,盖以圣祖神宗能揽权于上,而群臣能奉行于下故也。
故司马光自为谏官及为侍从,尝以人君致治之道三献之仁宗,又献之英宗,又献之神宗,而其二说则在乎信赏必罚也。
三宗既用其言,以致极治矣。
光以清德雅望,执政于元祐之初,躬行其言以革时弊,进退群臣邪正之甚者十数人,天下皆服其赏刑之当,一时之弊亦无不革者。
我三宗真盛德之君,而光亦可谓救时贤相也。
今者陛下躬亲万机,一新时政,斥逐奸邪,登用耆旧,禁锢者释,告讦者诛,兹赏刑之至公而革弊之甚大者也。
圣策犹以奸弊未革为忧者,岂今日朝廷犹有僭赏滥罚如春秋时乎?
臣不敢不陈其大槩。
夫人主赏刑之大者,莫若进退天下之人才。
今陛下每进一人,必出于陛下素知其贤,亲自识擢可也。
不然,则出于大臣侍从公心荐举可也。
不然,则采于舆论而天下国人皆曰贤可也。
苟不出于三者,而一旦遽进之,则议者必曰:「某人之进也,出于某人阴为之地也」。
如是,则一人之滥进,有以损陛下作福之权矣。
陛下每退一人,必出于陛下灼知其罪,震怒而赐谴可也。
不然,则出于谏官御史公言论列可也。
不然,则得于佥言而天下国人皆曰有罪可也。
苟不出于三者,而一旦遽退之,则议者必曰:「某人之退也,出于某人阴有以中之也」。
如是一人之误退,有以损陛下作威之权矣。
昔舜举十六相,而天下说其赏之当;
去四凶人,而天下服其罚之公。
陛下苟能以祖宗制赏刑为法,以虞舜用赏刑为心,执《春秋》赏刑之权以御之,则何患乎奸弊之不革耶?
若夫有某劳进某秩以为赏,犯某事得某罪以为罚,此特有司之职耳,非人主福威之大者,臣不复为陛下言之也。
臣伏读圣策曰:「赋歛之制、经常之度犹昔也,而财用未甚裕」。
臣有以见陛下欲行祖宗之法,在乎裕财用以经邦也。
臣切谓欲财用之有裕,又不可不法《春秋》以揽权。
谨按《春秋》书「臧孙辰告籴于齐」者,讥庄公不节国用,一岁不熟而告急于外也;
书「初税亩」者,讥宣公不节国用,变成周什一之法至于履亩而税也。
书「作丘甲」者,讥成公不节国用,至于以丘而出甲也;
书「用田赋」者,讥哀公不节国用,至于用亩而出军赋也。
《春秋》书「告」者不宜告,书「初」者不宜初,书「作」者不宜作,书「用」者不宜用。
臣由是知《春秋》赋税之书,为人君节用裕财之训明矣。
昔孔子对齐景公之问政,不曰「政在生财」,而曰「政在节财」;
有若对鲁哀公之问年饥,不告之以生财之术,而告之以「盍彻」。
臣又知裕国之术实在乎节用也。
侧闻太祖皇帝有言曰:「我以四海之富,宫殿悉以金银为饰,力亦可办。
但念我为天下守财耳,岂可妄用?
古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
呜呼,大哉言乎!
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
又闻仁宗圣性尤务俭约,器用止于漆素,衾褥止用黄絁。
嘉祐间临轩策士,出《富民之要在节俭》以为御题,时吕溱赋曰:「国用既节,民财乃丰」。
仁宗悦之,擢为第一。
观仁宗取士命题之意,又真可为万世子孙保国之训也。
又闻熙宁初,司马光、王安石同对,论及救灾节用事,安石曰:「国用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也」。
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
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光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财货万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司马光之名言,真可谓节用理财之法、聚歛毒民者之深戒也。
陛下自和戎以来,兵革不用二十年矣,是宜仓廪富实,贯朽粟陈,如成、康、文、景时可也,而圣策乃以财用未裕为忧。
虽臣亦切疑之,岂国家用度之际,有所未节乎,奢侈之风有所未革乎,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尚繁乎?
今赋入不及祖宗全盛之日,而用度不减祖宗全盛之时。
三年郊祀之礼所不可免者,而臣下赏赐之费有可得而省也。
不得已之岁币所不可免者,而使命往来之费可得而省也。
百官之俸所不可免者,而冗官可得而省也。
六军之养所不可免者,而冗兵可得而省也。
臣所谓用度之际有所未节者如此之类,不止乎此也。
朝廷往尝屡有禁销金之令矣,而妇人以销金为衣服者,今犹自若也。
又尝有禁铺翠之令矣,而妇人以翠羽为首饰者,今犹自若也。
是岂法令之不可禁乎,岂宫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风未形于外乎?
臣所谓奢侈之风有所未革者,盖在乎此也。
臣又闻之道路,谓远夷外国有以无益之奇玩,易我有用之资财者。
池台、苑囿、车骑、服御有未能无所增益者,中贵外戚、便嬖使令、倡优伶官之徒有未能无非时赏赐者,臣所谓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尚繁者,盖在乎此也。
昔汉文帝躬行节俭以化民,而海内至于富庶。
臣愿陛下揽权于上而革众弊,以文帝及我太祖、仁宗恭俭为法,以《春秋》所书为戒,则何患乎财用之不裕乎?
若夫自同于聚歛之臣,献生财之术,则臣不敢也。
臣伏读圣策曰:「取士之科、作成之法犹昔也,而人才犹未盛」。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士,而欲人才之盛如祖宗时也。
臣切谓陛下欲人才之盛,宜揽育才取士之权。
臣谨按《春秋》书「作丘甲」,《谷梁》因论古者有四民,而以士民为首。
范宁释之曰:「士者,治道艺者也」。
又按经书「单伯送王姬」,《谷梁》曰:「单伯者,我之命大夫也」。
范宁释之曰:「古者诸侯贡士于夫子,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
又按《公羊春秋》曰:「什一行而颂声作」。
何休因论及成周之时,井田校室之制、大学小学之法、养士取士之说为甚详。
又按经赦许止之罪,《谷梁》曰:子生三月,「不免水火,母之罪也。
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
师傅学问无方,心志不通,己之罪也。
心志既通而名誉不彰,朋友之罪也。
名誉既彰而有司不举,有司之罪也。
有司举之而王者不用,王者之过也」。
《春秋》伤时王失育才取士之权,而默寓其意于笔削之际。
《公羊》、《谷梁》、范宁、何休之徒,从而发明之,亦可谓有功于风教矣。
我祖宗以来,取士于科举,是古者诸侯贡士之法也,养士于太学,是古者校庠序之法也。
又有制科以待非常之士,是有取于汉唐盛世之法也。
进士科或用诗赋,或用经义,虽更变不同,而未尝不得人也。
大学之士或出于舍选,或出于科举,虽作成不同,而亦未尝不得人也。
二百年间,名臣钜儒,建勋立业,背项相望,莫不由此涂出,可谓盛矣。
陛下往者虽在干戈日不暇给之中,而亦未尝废俎豆之事。
自偃兵以来,复兴太学以养诸生,其取士之科、作成之法,一遵祖宗之旧,恩甚渥也。
而圣策犹以人才未甚盛为忧者,臣辄献揽权之说焉。
今取士之科、作成之法虽曰犹昔,而人才非昔者,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
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岁权臣子孙、门客省闱殿试,类皆窃巍科,而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
朝廷比因外台之言,例行驳放,士论莫不称快。
臣愿陛下常揽福威之权以御之,严诏有司,谨取士之公法,而无蹈往年之覆辙可也。
至所谓作成者,盖欲作成其器,如鸢飞鱼跃,涵养其平日之刚方,而成就其异时之远大者耳,非取其能絺章绘句,以媒青紫也。
自权臣以身障天下之言路,而庠序之士养谀成风,科举之文不敢以一言及时务,欲士气之振可乎?
臣闻嘉祐间,仁宗以制科取士,时应诏者数人,眉山苏辙之言最为切直,考官以上无失德而辙妄言,欲黜之,独司马光慨然主其事。
仁宗曰:「朕以直言求士,其可以直言弃之邪」?
擢寘异等。
此陛下取士之家法也。
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命庠序去谤讪之规,科举革忌讳之禁,有司取忠谠之论。
将见贤良方正、茂才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济济而出,如仁宗时矣,尚何患人才之不盛乎?
臣伏读圣策曰:「黜陟之典、训迪之方犹昔也,而官师或未励」。
臣有以见陛下知致治之道在乎得人,而欲官师之励如祖宗时也。
臣切谓欲官师之励,宜揽黜陟贤否之权。
谨按《春秋》隐十一年书「滕侯」,至威二年别书「滕子」,范宁曰:「前称侯今称子者,盖时王所黜」。
隐二年书「纪子」,至威二年则书「纪侯」,范宁曰:「前称子今称侯者,盖时王所进」。
臣切谓《春秋》时王不能黜陟诸侯,是必夫子以赏罚之权因其贤否而黜陟之也。
又按经书,楚曰「荆」,《公羊》曰:「荆者何?
州名也。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何休释之曰:「圣人因周有夺爵之法,故备七等之科以进退之」。
臣是以知《春秋》实夫子黜陟之公法也。
故为臣而知《春秋》者则必为忠臣,盖《春秋》以责忠臣之至,训迪天下之为人臣者也。
为子而知《春秋》者则必为孝子,盖《春秋》以责孝子之至,训迪天下之为人子者也。
我国家任官之法,上自公卿百执事,下至一郡一县之吏,无非以公道黜陟之,固无异虞舜三载考绩之法也。
有学以教之于未仕之前,有法以禁之于筮仕之后,无非以公道训迪之,固无异乎成周训迪厥官之方也。
故当时为官师者罔不勉励厥职。
坐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是宰相之励其职也;
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是谏官之励其职也;
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者,是御史之励其职也。
百官励其职于朝,守令励其职于郡县,是以祖宗之世,内外多任职之臣,故其致治之效远出汉唐之上。
今陛下任贤使能,以建中兴之治,黜陟之法、训迪之方无非遵祖宗之时,而圣策乃以官师未励为忧者,臣辄献揽权之说焉。
今黜陟之法、训迪之方虽曰犹昔,而治效非昔者,由福威之权下移于前日故也。
夫法之至公者莫大乎黜陟,而治乱之所系者莫重乎官师。
曩者内外用事之臣,多出乎权门之亲戚故旧朋党,文臣或非清流而滥居清要之职,武臣或无军功而滥居将帅之任,贿赂公行,其门如市,郡县之吏,其浊如泥,是皆官曹澄清时可堪一笑者。
至于一言忤意,虽无罪而亦斥,睚眦之怨,虽忠贤而必诛。
其一时黜陟皆出乎喜怒爱憎之私,无复有唐虞考绩、李唐四善二十七最之法,求欲其尽瘁励职,可乎?
若夫所谓训迪者,盖将以忠义训迪之,使其忘身徇国而已,非欲训迪其巧进取、善造请以事权势也。
当权门炙手可热之时,搢绅相率为佞之不暇,孰有以忠义相训迪者乎?
至于今日而官师犹未励者,以其承积习之后,而馀弊未革故也。
陛下必欲官师咸励厥职,莫若大明黜陟于上,而以黜陟之次者付之宰相,又其次者付之吏部,又其次者付之监司可也。
昔庆历中,仁宗黜夏竦等,用杜、韩、范、富以为执政,以欧阳脩、余靖、王素、蔡襄为谏官,皆天下之望,鲁人石介作《圣德颂》以揄扬之。
此陛下黜陟之家法也。
臣愿陛下以仁宗为法,以前日权臣之事为戒,执福威之大柄以为黜陟之法,明忠孝之大节以为训迪之方。
如是,则尚何患乎官师之不励职如祖宗时乎?
臣伏读圣策,谓:「奸弊未尽革,财用未甚裕,人才尚未盛,官师或未励,其咎安在,岂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邪,抑推而行之者非其人邪?
朕欲参稽典策之训,讲明推行之要,俾祖宗致治之效复见于今,其必有道」。
臣仰见陛下愿治之切,思慕祖宗之深,欲聿追其盛德大业者,可谓勤且至矣。
然臣已陈揽权之说于前,且以《春秋》,为献。
抑尝闻先儒曾参有言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
《春秋》之学,陛下既已深得之,复能尊其所闻,行其所知,揽福威之权以守祖宗之家法,则赏刑当而天下悦矣,奸弊不患乎不革;
节俭行而天下化矣,财用不患乎不裕;
取士公而贤能出矣,人才不患乎不盛;
黜陟明而邪正分矣,官师不患乎不励。
祖宗致治之效,又何患乎不复见于今邪?
若夫所谓道虽久而不渝,法有时而或弊,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
臣按先儒释《春秋》有变周之文、从周之质之说,又有商变夏、周变商、春秋变周之说。
臣以谓《春秋》未尝变周也,特因时而救弊耳。
又尝闻董仲舒之言曰:「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
救其偏者,所以补其弊而已矣」。
我祖宗之法譬犹大厦,弊则修之,不可更造。
苟不知遵守而轻务改更,臣恐风雨之不芘也,损益之宜有不可已者。
臣愿以仲舒补弊之说为献,可乎?
若夫所谓「推而行之,有非其人」者,臣按《春秋》书「乃」一字,如「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之类,《谷梁》释之曰:「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盖言任用不得其人耳。
又尝闻荀卿之言曰:「有治人无治法」。
夏商周之法非不善也,苟得其人,监于成宪常如傅说之言,遵先王之法常如孟子之言,率由旧章常如诗人之言,则夏商周虽至今存可也。
汉唐之法亦非不善也,苟得其人常如曹参之守法,宋景之守文,魏相、李绛之奉行故事,则汉唐虽至今存可也。
祖宗之法非不甚善也,苟得其人常如司马光之徒持守成之论,则垂之万世与天地并久可也。
陛下既知前日推而行之非其人矣,则今日又不可不慎择焉。
臣愿以荀卿有治人之言为献,可乎?
若夫参稽典策之训,则有历朝之国典在焉,祖宗之宝训政要在焉,有司之成法在焉,朝廷之故事在焉。
陛下宜诏执政与百执事之人参稽而奉行之可也。
若夫讲明推行之要,则无若乎揽权。
陛下提纲振领,而以万目之繁付之臣下可也。
陛下终策臣曰:「子大夫学古入官,明于治道,蕴畜以待问久矣。
详著于篇,朕得亲览」。
此陛下导臣使言,臣不敢不尽言也。
臣闻人主开求言之路,必将有听言之实。
人臣遇得言之秋,不可无献言之诚。
盖求言之路不常开,而得言之秋不易遇。
今陛下开求言之路,而臣遇得言之秋,陛下有听言之实,臣其可无献言之诚乎!
臣复有一言以为陛下献者,欲陛下正身以为揽权之本也。
按《春秋》书正者,杜预谓欲其体元而居正。
《公羊》又有「君子大居正」之说。
谓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者,董仲舒之论正也。
谓人君所行必正道,所发必正言,所居必正位,所近必正人者,刘蕡之论正也。
臣观自古人君能正身以化下者,莫如周文王,不能正身以化下者,莫如汉武帝。
文王宅心于正道之中,其勤劳则日昃不遑暇食,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万民惟正之供,故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见于《思齐》之诗。
在位之臣皆节俭正直,见于《羔羊》之诗。
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其化,又见于《驺虞》之诗。
文王能自正其身,而其下化之如此。
若夫武帝则不然,其所以自治其身与其下应之者,皆不正也。
帝好谀也,故公孙弘曲学以应之;
帝好刑也,故张汤曲法以应之;
帝好利也,故孔仅、桑弘羊以剥下益上应之;
帝好兵也,故卫青、霍去病以拓土开疆应之;
帝好夸大也,故司马相如作《封禅书》以应之;
帝好神仙也,故文成五利之徒以左道应之。
武帝不能自正其身,而其下应之如彼。
臣愿陛下以文王为法,以武帝为戒,端厥心居以为化本,非正勿视,非正非听,非正勿言,非正勿动。
其用人也不必问其才不才,而先察其正不正。
是果正人也,其进则为治之表,其可以其才不足而不与之进乎?
是果不正人也,其进则为乱之机,其可以其才有馀而使之进乎?
其听言也必观其言之是与非,斯可以见其人之邪与正。
有逊志之言必将察之,曰:彼何为而投吾之所好哉,是必不正人之言也,是言之有害于我者也,其可以其逊吾志而受之邪?
有逆耳之言必将察之,曰:彼何为而犯吾之所恶哉,是必正人之言也,是言之有益于我也,其可以其逆吾耳而不受邪?
左右誉言日闻必察之,曰:是必不正人也,是必阿大夫之类也,是必善结吾左右以求誉者也,退之可矣。
左右毁言日闻必察之,曰:是未必非正人也,是必即墨大夫之类也,是必不善结吾左右以致毁者也,进之可矣。
如是则一念虑无非正心,一云为无非正道,左右前后侍御仆从罔匪正人,殆见四方万里,风行草偃,莫不一于正矣。
臣愿陛下以是为揽权之本,而又任贤以为揽权之助,广览兼听以尽揽权之美。
权在陛下之手则所求无不得,所欲皆如意,虽社稷之大计、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动声色而为之,况区区四者之弊,尚何足以轸渊衷之念哉!
臣闻主圣臣直,惟陛下赦其狂愚,不胜幸甚,臣昧死,臣谨对。
轮对劄子(一 绍兴三十一年正月) 南宋 · 王十朋
臣一介小臣,不识忌讳,不知朝廷事体,爱君忧国出于天性,妄怀嫠不恤纬之心。
窃闻道路汹汹,咸谓虏情叵测,有南下牧马、巢穴汴都、窥伺江淮之意。
庙堂之上、帷幄之臣,必有料敌制胜之策,臣不可得而知,然议者以谓边奏有警则群臣失色相顾,传闻稍息则恬然便以为安。
且谓敌有内难,势必不来。
夫不恃我之有备而幸敌之有难,其谋国之术亦疏且殆矣。
自建炎至今,虏未尝不内相残贼也,然一酋毙,一酋出,其势愈炽,曷尝为中国利哉?
要在所以自备者如何尔。
我有先备,敌虽强而不足忧,我苟无备,敌虽有难,幸之何益?
彼或不以有难为畏,乘我稍怠,长驱而来,其将何以禦之耶?
臣谓今日禦戎之策莫急于用人,用人之要莫先乎人望。
盖知人之术,自古所难,萧何不生,孰人识韩信于未知名之日?
孟轲复出,亦必取士于国人皆曰贤。
晋悼公以民誉而用六卿,遂成复霸之业。
东晋以人心而起谢安,遂成破敌之计。
国家宝元、庆历间,西夏叛命,仁宗以经略安抚之任付之韩琦、范仲淹,二人雅有时望,军中有「一韩一范,西贼破胆」之谣,兵不大用而元昊臣服。
皇祐中用文彦博、富弼为相,朝士相贺。
仁宗曰:「古之用人,或以梦卜。
茍不知人,当从人望,梦卜岂足凭耶」!
元祐初,相司马光,辽人、夏人相戒曰:「中国相司马矣,谨无生事」。
人望之能服人如此。
今若内若外士夫军民口无异辞,咸谓有天资忠义、材兼文武可为将相者,有长于用兵、士卒乐为之用、可为大帅者,今乃投闲置散,无地自效,或老于藩郡以泯没其材。
内为谗邪之所媢忌,外为夷狄之所窃笑,天下舆情愤闷抑郁。
臣愿陛下断然为社稷计,起而用之,以从人望,可以作士气,可以慰人心,可以寝敌人之谋,可以图恢复之大计。
陛下纵未大用之,亦宜付以江淮重任,使自当一面,为国长城,亦可无西顾忧矣。
臣又闻范仲淹初以言事得罪,尤为宰相吕夷简所恶,斥逐于外。
及西方用兵,仁宗思用仲淹,夷简荐之亦力,仲淹果能成功,夷简不失为贤相。
陛下当以仁宗之心为心,大臣当以夷简之事为法,相与任用天下之贤才,以为排难解纷计,天下幸甚,社稷幸甚。
其次用旧宰执、侍从及尝言事之臣,名节素著者,或守远藩,或食祠禄,或已休致,或在谪籍,并宜起废,置诸朝列。
其声名风采亦足以耸动一时,谋谟措画必有大过人者。
诸将有以骁勇善战称者,悉宜列置分布于荆襄江淮间,以为爪牙藩屏,用贾谊众建诸侯而小其力之法以驾驭之。
如是,则异人辈出,可以供任使矣。
猛虎在山,藜藿不采,国有人焉,难当自消。
臣以为禦戎之策莫大于此。
轮对劄子(二)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者,盖人主揽权之术;
得之于此,失之于彼者,又人主揽权之弊。
臣请借唐以论。
唐自高宗、中宗以来,权移房闼。
明皇亲平内难,惩孽后骄主之祸,挈大柄而掌握之,可谓能收之于此矣。
承平既久,怠于听断,内则移于奸臣,外则移于藩将,是又失之于彼也。
肃宗再造王室,代宗平乱守文,而权稍归朝廷,亦可谓能收之于此矣。
然君臣苟安,瓜分土壤以授叛将,继以德宗之姑息,自是而后,权归藩镇矣。
是又失之于彼也。
宪宗刚明果断,削平僭叛,而权复归朝廷,可谓能收之于此矣。
晚节任用非人,祸生所忽,自是而后,权归阉寺矣。
是又失之于彼也。
陛下比惩大臣之盗权,收还威福之柄,朝廷清明,皆谓陛下为不世出之英主。
迩者众口籍籍,谓权虽归于陛下,政复出于多门。
是一秦桧死,百秦桧生也。
其间最甚者,如三衙管军辈与北司深文固结,盗陛下之大权,养成跋扈之势,不可制遏。
昔汉之祸起于恭、显、王氏之相为终始,唐之祸起于北军、藩镇之相为表里。
今祸胎于内而乱形于外,臣窃为陛下忧之。
夫权之大者莫如名器与财与兵,今以管军而位居三公,是盗名器之极矣,古之时无有也,祖宗之时无有也。
又天下之利源财路皆入其门,掊克聚歛不知纪极,国用日蹙而私室愈富。
三家擅鲁,田氏擅齐,殆不过此。
且身总禁旅,久而不代,阴结诸将以为之党,深忌元功宿将之功名者,不容其进。
自恃兵柄在手,有轻视朝廷心。
夫枢密者号本兵之地,号令节制天下之诸将者也。
今殿廷立班,管军傲然居前,枢密甘心其后,而不自以为耻,事势倒置如此,不奉行其意旨者几希,其能节制号令之耶?
又其子弟亲戚咸盗清要之职,台谏有论列之者,朝廷必委曲庇护,俾其言卒不得行。
昔唐大将管崇嗣背阙语笑,李勉劾其不恭,肃宗谓:「吾有勉,乃知朝廷之尊」。
李祐有入蔡缚吴元济之功,违诏进马,温造正衙抨劾,祐自谓胆落于温御史。
今台谏言及侍从大臣,随即罢斥,而风宪独不行于管军之门,其何以为国耶?
不独此也。
至若清资横加于哙伍,高爵滥及于医门,诸军置承受,福威自恣,甚于唐之监军,皇城置逻卒,旁午察事,甚于周之监谤
内外将帅剥下赂上,结怨于三军,道路之间捕人为卒,结怨于百姓,皆非治世事也。
陛下自总揽以来,圣政不可胜纪,如前日窜逐猾阉,天下尤服陛下之英断。
惟此数事,臣所谓得于此而失于彼者,可不深惩而痛革之耶?
臣愿陛下慨然发愤,断自宸衷,杜邪枉之门,塞侥倖之路,鉴汉唐之祸而斥近习,惩齐鲁之患而抑强臣。
不惟尊严朝廷,亦所以保全此类。
不然,臣恐太阿倒持,日甚一日,天下之忧不特在夷狄而已。
此臣所以不避斧钺之诛,为陛下痛哭流涕言之也
桧:原无,据雍正本、四库本、光绪本补。
⑴ 《梅溪先生奏议》卷二。又见《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二,《宋史》卷三八七《王十朋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八,嘉靖《温州府志》卷八,《古今图书集成》宫闱典卷一三五。
轮对劄子(三)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自古人君未尝不以得民心、固邦本为急,而尤欲抚绥固结之于动摇疑贰之时。
我国家有天下二百年矣,中遭厄运而宗社复兴者,良繇四海民心戴宋惟旧。
陛下即位,于今三纪,深仁厚泽,尤著在天下之心。
然迩年以来,监司守令多不得人,为国歛怨,民心稍离:一曰不宣诏条,二曰不恤刑狱,三曰不先抚字。
何谓不宣诏条,臣伏睹比年宽恤之诏屡下,然而实惠未孚于民,皆繇州县不能奉行之敝。
昔人谓徒挂墙壁,今则初未尝挂。
凡遇诏下,事有便于民而不便于吏者,或宣毕而遂匿,或略挂而遽收。
故上虽有良法美意,下不得而知者多矣,况欲被其泽耶?
何谓不恤刑狱?
臣伏睹陛下慎刑恤狱之意,虽尧舜成汤亡以加。
然措刑之效未逮于古者,盖由师帅之任鲜或循良,昧者以胥吏为耳目,怠者以胥吏为精神,贪者以胥吏为鹰犬。
案牍满前,漫不加省,狱情出入,动由此曹。
故富民纳赂以买直,贫者不能自伸;
强者劫持以求胜,弱者不能自兑。
所望以直其冤者,监司也,今监司按部,动以胥吏数十自随,所至州县唯务诛求,茍满其欲,则狱事一切不问,而望其有所平反,可乎?
何谓不先抚字?
国家张官置吏,本以为民,要当以抚字为先,催科次之。
昔之循吏劳心抚字而民皆乐输,不待催科而常赋自登。
夫催科自有常法,岂在先期而取办?
官以未及期为办事,民当未及期而被虐,故常赋未入于官府,而横费已归于蠹吏矣。
悍吏持尺牒走乡闾,噭呼隳突,鸡犬不宁,而欲民安其业,可乎?
臣又闻迩者边奏稍警,所在以防秋为名,拘集舟船,团结保伍,措置无术,州县骚然。
至有鬻田宅以充粮草之赋,杀耕牛以供筋角之输,斩山林以为兵器,撤室庐以营寨栅,吏缘为奸,民情大扰。
茍不有以安恤之,切恐民逃其上,散为盗贼矣。
况今夷狄外侮,国威不振,人心摇动,正宜抚绥固结时也。
臣愿陛下推溥博之仁,下恻怛之诏,勤恤民隐,动之以诚,官吏有害民者必罚无赦。
仍命宰相慎择诸道监司,以寄休戚,以宣明诏条,慎恤刑狱,抚字黎元为先务。
如是,则四方万姓罔不感泣,人心既悦,宁患天意之不我助耶?
臣以谓固本以宁邦者,莫大乎此。
上殿劄子(一 壬午十月)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舜受尧之天下,序《书》者美之,曰「重华协于帝」。
武王继文王而有天下,记礼者美之,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
说者谓尧之所为如是,而舜亦如是,故谓之「协帝」。
文王之所为如是,而武王亦如是,故谓之「继述」。
臣尝考其行事,乃不然。
尧之时有八元、八凯者,天下谓之才子,尧不能用,至舜乃举而用之,号十六相。
有共工、驩兜、伯鲧、三苗者,天下谓之四凶,并在尧朝,尧不能去,至舜乃流放窜殛之,而天下咸服。
文王在商之末,三分天下有其二,而终身执臣礼以事纣。
至武王嗣位之初,乃会八百诸侯,兴仁义之师以伐之,天下遂一统于周。
舜之所以协尧,武王之所以继文者,如斯而已矣,曷尝泥其行事之迹哉,此尧所以得知人之名,而武王为达孝也与。
恭惟太上皇帝至仁至圣,内不谋之宫中,外不谋之卿士,断自宸衷,以天下大器付之陛下,世皆以尧舜拟之。
臣独谓尧、舜之逊固美矣,然出于耄期倦勤,岂若太上皇春秋犹盛,而遽为是旷世绝无之举哉!
真可谓贤于尧舜远矣。
陛下思所以仰副太上皇之付托者当如何!
今社稷之大安危,生民之大休戚,人才之大进退,朝廷之大刑赏,非有所矫拂更张,则无以慰天下之望。
必矫拂而更张之,则必有以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之说而惑圣听者。
陛下于此有若难处者焉。
臣谓太上皇之与陛下,可谓父尧而子舜矣。
以圣继圣,推诚无间,岂区区形迹之所可拘,臣下常情之所能测哉?
太上皇既以不疑而待陛下,陛下亦宜以不疑而报太上皇。
三纪圣政可遵而行之者非一也。
至若因时救弊,有所矫拂,有所更张,宜若舜之所以协尧、武王之所以继文者,断然行之,以彰太上皇知子之明,以尽陛下继述之道,毋若鲁陪臣孟庄子之孝而已,则社稷幸甚,天下幸甚。
上殿劄子(二)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国犹身也,强国与身者气也,医者观身之气而知其人之寿夭,识者观国之气而知其世之兴衰。
自古帝王图回天下,虽谋之以智,办之以才,必以气为之主,然后大业乃济。
刘、项之争雄也,项自谓力拔山气盖世,非也,要之项之失天下也盖以力,而刘之得天下也盖以气。
夫百战百胜,一不胜而自谓天亡者,气何在哉?
屡战屡败而不为之屈,卒之易败为胜、转弱为强者,气也。
蜀先主英姿大度,有高帝风,兵虽屡挫而终不为曹操屈,吴孙权闻周瑜之言,拔刀斫案,遂成赤壁之隽功。
吴蜀之势非魏敌也,然而能霸有一方,鼎足而立者,气使之然也。
臣来自草茅,得之道路,谓庙堂之上、谋议之臣和守战之议鬨然未决,兹理固洞然易晓,议者何不思之耶?
臣谓养今日之气莫如守,伸今日之气莫如战,挫今日之气莫如和。
今我兵寡力弱,国威未振,固未能与之决雌雄于一战,以伸天下之气也,正须养之使壮,俟时而动。
宜于荆襄江淮要害之地,如人身之可以禦风寒者数处,命大将屯重兵以固守之,纵未能得志于中原,亦足以据长江之险,都帝王之宅,保吴蜀万里之故疆。
何故屈己买和,蹈前日之覆辙耶?
大抵天下之势强弱均而和,则彼此受其利,晋与诸戎和,我与契丹和是也。
强弱不均而和,则强者得其利,弱者被其害,六国与秦和,契丹与女真和是也。
虏以和议谲契丹而灭契丹矣,又以和议谲中国而困中国矣。
耿南仲主和议而致靖康之祸,秦桧主和议而弱国家之势。
太上皇知虏之无厌而和之不可保也,去岁下亲征之诏,而天下二十年湮郁之气亦少舒矣。
虽淮上之师不利,而虏之被毒亦甚矣。
陛下应天受禅,天下罔不欢欣鼓舞,咸谓真主既出,恢复指日可期也。
陛下宜亲御鞍马如汉文帝,慨然发愤如唐宪宗,抚巡六师,以作将士之气,以图进取之计。
况陛下之圣德可以动天,陛下之节俭可以丰财,陛下之英武可以定乱,江淮有重臣以为长城,川陕有良将以为爪牙,亦何患事之不济耶?
不然,宜因天设之险以为城池,与民守之可也。
苟或复用和议,则军民解体,虽苟一时之安,而气已为之索矣。
百万之岁币固有所不惜也,至尊之名分其可自贬损于嗣登大宝之初乎?
诸将用命血战,新复数路,其可复捐而与之乎?
西北之民襁负来归者不知其几,又可复委之虎狼而使之甘心乎?
况讲和之后,举天下惟虏之命是听,无厌之求、难塞之请,当不止此,陛下将何以应之乎?
臣谓今日之计,战固未可轻,和决不可议,守以养气,俟时而伸,乘机而投而已。
上殿劄子(三)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人主之职莫大于论相,尤宜遴选于嗣位之初。
论相得人,则可以相与大有为,遴选于嗣位之初,斯可以慰天下惟新之望。
昔舜之受命也,选于众而首举皋陶;
汤之革命也,选于众而首举伊尹;
高宗中兴也,首求诸野而爰立傅说;
成王访洛也,首以师保而并处周、召。
汉高祖首相萧何而成创业之功。
唐太宗首相房、杜而致贞观之治,明皇首相姚崇,宪宗首相杜黄裳,武宗首相李德裕。
我太祖之有天下也,宰相虽因周旧,其自图任也则首用赵普。
仁宗即位之始,则相王曾,又以李迪、张知白、鲁宗道为宰执,皆正人也。
英宗因旧相韩琦、曾公亮而委任之,又起富弼为元枢,用欧阳修为参政,治平之治最号得人。
神宗又因治平宰相而委任之,及韩琦既去,则代以富弼。
元祐垂帘之际,首用司马光,又起文彦博于已老,平章军国重事,又相吕公著,又并相吕大防、范纯仁,元祐人才于兹为盛。
历代帝王与我祖宗任用大臣,皆极一时之选,又皆遴择于新政之初,足以厌伏天下人心,君臣相与有为,各成一代之勋业。
人主之职,其有大于此乎?
恭惟太上皇授陛下以大宝位,又以一相遗之,虚右揆以待陛下自择。
天下莫不拭目以观此举。
臣愿陛下择诸内外千官百辟之中,孰有清德雅望负王佐才者,孰有兼资文武可以救时活国者,必诸大夫国人皆曰贤,天下苍生望其起者,然后用之可也。
茍惟不然,宁虚位以俟之,不可使庸人鄙夫侥倖而得,以失天下之望。
非特此也,人主之职虽在于论相,至若侍从台谏,亦不可不亲自识擢。
宰相得人则内可以尊安宗社,外可以镇服四夷。
又得贤侍从以论思献纳,真谏官以拾遗补过,方御史以纠肃官邪,如是则内之百执事,外之监司郡县,皆可以得人。
陛下端拱一堂之上,群天下人才如意而任使之,内修外攘,中兴之功不日可冀矣。
应诏陈弊事(1162年) 南宋 · 王十朋
厥今天下之弊安在哉?
在乎中外小大之臣,各居其官而不知其职也。
居其官,食其禄,因循苟且,旷职不修,欲望弊事之革、治道之兴,可乎?
臣请言其大者。
夫进退百官者,大臣之职也;
献纳论思者,侍从之职也;
为天子之耳目、正朝廷之纪纲者,台谏之职也。
内之卿监百执事,外之监司守令,莫不各有其职焉。
比年以来,为大臣者果能尽进退百官之职乎?
臣见其进百官,不见其退百官也。
今日召某人赴行在,明日除某人为某官,是固能进百官矣。
其所进者未必皆贤才,率一二岁,或半岁,或踰月,类皆迁之,初不问其职事之修与否也。
其或有罪,必待台谏论列,然后从而出之。
或人主之意有所不悦,则谕之使去,而大臣未尝自退百官。
居进贤退不肖之职,而所进者未必皆贤,其不肖者又不能自退之,臣知其故矣。
是己欲收恩而不敢任怨也。
先正王曾有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
为大臣而不敢退不肖,宁不愧王曾之言乎?
此大臣失职也。
为侍从者又果能尽献纳论思之职乎?
臣见其各司其局,而未闻献纳论思也。
熙宁初,司马光以论新法不从,力辞副枢之命,神宗曰:「枢密,兵事也,不当以他事辞」。
光曰:「臣未受命,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是则居侍从者事皆可言,是谓献纳。
掌内外制者不止于代言,为给事中者不止于封驳,为尚书侍郎者又不止于各董六官之属也。
今之居是官,以各司其局为了官事,以献纳论思为越职,宁不愧司马光之言乎?
此侍从之失职也。
为台谏者又果能尽其所以为耳目、正纪纲之职乎?
臣闻欧阳修有言曰:「天子曰是,谏官曰非。
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
又闻苏轼之言曰:「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今之为台谏者果能争是非于殿陛之前,如修之言否乎?
又果能批人主逆鳞而使之改容,如轼之言否乎?
臣往岁备员馆职,窃闻台谏有论事不行者,而同列不为之助,乃曰我自有体,又有缄默不言者,闻侍从百官言时事则怒而逐之。
台谏之职果如是乎?
祖宗时台谏论事,或一章不从,至于十馀章而未尝但已,言苟不行,则继之以去。
赵抃为御史,言陈升之不当除枢副,凡十有六章,于是乞郡而得虔。
司马光为谏臣,论刺义勇及乞降黜,凡十有三章。
今之论事者或一再不从,遂不敢复言,宁不愧光、抃等乎?
此台谏之失职也。
至若内之卿监百执事、外之监司守令,其失职之弊有不胜言者。
臣窃谓欲尽革今日之弊,宜首诏大臣修进贤退不肖之职。
内之侍从卿监百执事,孰为贤为才,拔其尤者一二人而进用之;
孰为愚为不肖,亦取其尤者一二人而斥退之。
外之监司、郡守孰为贤才而称职者,拔其尤者一二人而进之于朝;
孰为愚不肖而为民害者,亦取其尤之一二而置之于罪。
诏下旬日之间,必责大臣以进贤退不肖,而必欲其当。
如是,则进一二人而中外莫不劝,退一二人而中外莫不惧,是则大臣之职举矣。
于是又诏侍从,宜修献纳论思之职,凡朝廷阙失,知无不言,而不止于各司其局。
又诏为台谏者,宜尽所以为耳目、正纪纲之职,拾遗补过,纠肃官邪,凡有论列不可但已,宜以祖宗台谏为法,而痛革前日缄默不言之弊。
虽然,此特人臣之职也,而人主有大职事,陛下不可以不知。
一曰任贤,二曰纳谏,三曰赏罚。
臣闻诗人美宣王曰:「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
任贤乃人主之职,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陛下迩日召元老正人,或寘之政府,或寘之台谏,或寘之侍从,天下翕然称为治表。
臣愿陛下既来之则宜力留之,既留之则宜推诚委任之,勿责以繁文,勿待以虚礼,勿贰之以小人,延之岁月,可以责治效矣。
又陛下既以疆埸之事委之重臣良将,宜若宪宗之任裴度,断然勿疑,无惑乎纷纷之议而事从中制,以失其机会。
臣窃闻张浚欲守淮,而议者欲其守江,吴璘屯兵德顺,而议者欲其退保。
夫守淮乃所以守江也,舍淮而守江,则长江之险与虏共之矣,江其可守乎?
唐韦陟欲李光弼退保潼关,光弼曰:「两军相攻,尺地必争,今委五百里而守潼关,贼得地,势益张矣」。
力破其说,而成战功。
三路之地陷没久矣,今幸力战而复之,乃欲无故而弃之,可乎?
陛下宜诏之曰:「阃外之事将军制之,可进则进,可退则退」。
如是则事不中制,而机会不失矣。
臣闻傅说告高宗曰:「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
高宗命之朝夕纳诲,而中兴有商。
听谏乃人主之职,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陛下自即位以来,虽擢用正人以为台谏,然听纳之美犹未彰闻。
臣窃闻近有以酤榷之利而持使命于浙东西者,谏官论列不听,陛下又亲批圣语以谕之,有识咸以为疑。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陛下嗣位之始,何急于用言利之臣,又何以知此曹之名,至于咈谏而用之乎?
又闻谏官有以尽言而去职,御史有以振职而出台,此必奸臣有以误陛下者,不可不察。
陛下比尝下诏求直言矣,未闻赏一敢言之臣以劝言者,乃闻交结左右者得官,迎合时事者免解,赏谏如此,其何以劝?
夫听谏之道在乎博询广览,不可昵于偏听,而蔽其四达之聪明。
臣愿陛下亲君子,远小人,推诚听纳,养成圣德,则纳诲者皆傅说,而高宗不独圣矣。
臣尝闻汉史赞宣帝曰:「综核名实,信赏必罚」。
明赏罚者乃人主之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臣窃见迩年以来,有姑息之政,无惩戒之罚。
去岁逆亮之死,盖上皇圣德所感,天假手其徒以诛之。
诸将非唯无毫发之功,虏未退则逗留观望,已退则乘势虏掠,既不干斧钺之诛,而又受无名之赏。
有盗节钺者,有为两府者,有为三公者,传呼道路,取笑闾阎,名器之滥未有甚于今日。
又有爵位已崇而迁犹未已,官曹已冗而员又复增,政或出于多门,命或从于中降,是皆为新政之累,不可不革也。
至若有罪者不诛而恶无以惩,又今日之大弊。
秦桧专权误国二十年,而乃生极宠荣,死封王爵,天下莫不切齿扼腕。
纵不剖棺戮尸,其可不行追贬之诛乎?
又前日阉寺有弄权纳贿紊乱朝纲者,大将有聚歛交结败坏军政者,大臣有进不由正迷误国家者,台谏有朋奸罔上恶直丑正者,或依城社以自安,或盘根错节以自固,或以去位而幸免,典刑不正,非大舜所以去四凶而服天下者。
臣闻太上皇即位之初,任用贤相,追贬元恶,窜殛奸邪,天下称快,所以能中兴我宋,致治三纪者,由其能大明刑赏于体元居正之初也。
陛下宜奋乾刚之断,法虞舜之明,继述太上皇故事,先正首恶之罪而追贬之,馀则次第施行。
如是,则可以揽威福之权,而陛下之职举矣。
夫欲救今日之弊,非至诚任贤纳谏,大明赏罚以劝惩之,虽商高宗、周宣王、汉宣帝复出,不可以致中兴之治。
故臣愿陛下先举其职,以率百僚。
如是,则中外大小之职罔有不举,而弊宁有不革者耶?
弊事既去,内治既修,则夷狄有不足攘,祖宗之境土指日可复矣。
论左右史四事 南宋 · 王十朋
臣等误蒙亲擢,承乏左右史。
自供职以来,检讨故事,窃见今之史职废坏者非一,其尤甚者有四焉:一曰进史不当,二曰立非其地,三曰前殿不立,四曰奏不直前。
何谓进史不当?
臣闻唐褚遂良知起居注,太宗问:「人君得观之否」?
对曰:「史记善恶以为戒,庶几人君不为非法。
不闻帝王躬自观史」。
魏谟为起居舍人,文宗遣中使取记注欲观之,谟谓:「史官书事以为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
帝乃止。
遂良与谟可谓能守官矣。
至国朝梁周翰、李宗谔为左右史,乃建言每月起居注愿先奏御付史馆,国史书之曰:「进起居注,自周翰等始」。
岂不愧唐二子哉?
庆历中,欧阳修为起居注,尝论其失曰:「自古人君皆不自阅史,今撰述既成,必录本进呈,则事有讳避,史官虽欲书而不敢。
乞自今起居注皆不进本」。
仁宗从之。
厥后佞臣执笔,乃复进史,沿袭不革,遂至于今。
臣愚欲望陛下遵仁宗之训,革周翰之失,自今起居注皆不进呈,庶使人主不观史之美不专在于李唐二君也。
何谓立非其地?
臣案唐制,每皇帝御殿,则左右史夹香案而立,善恶必书。
其后许敬宗、李义府动必怀奸,惧为史官所记,遂废左右侍立之职,凡谋议皆不预闻。
文宗复贞观故事,每入閤,命左右史执笔立于螭头之下,由是宰相奏事得以备录,故开成之政详于史书。
国朝故事,天子坐朝,则记注臣立于御坐之后。
欧阳修以谓起居者,当视人君言色举动而书,若立于后则无以尽见,乃徙立于御坐之前。
至修罢职,乃复立于后。
今乃远立于殿之东南隅,言动未尝或闻,可谓立非其地,有愧于修多矣。
臣又闻元丰三年修起居注王存奏:「欲追贞观故事,使左右史得尽闻天子德音。
傥以二府自有时政记,即乞自馀臣僚登对,许记注侍立」。
神宗曰:「人君与臣下言必关政理,所言公,公言之,自非军机,何必秘密?
盖人臣奏对,或有颇僻,或肆谗慝,若史官书之,则无所肆其奸矣」。
大哉王言,然未及施行,至今议者惜之。
今史徒有左右之名,而不知天子言动之实,群臣奏对,并以无所得圣语关报,职记注者但不过录诸司供报公文而已,何名曰史耶?
臣愚欲乞陛下复欧阳修侍立故事,庶几言色举动皆得以书。
如宰执造膝之言,自有时政记,亦乞如王存所请,凡馀臣奏对,许令侍立,亦足伸祖宗之志也。
何谓前殿不立?
臣历观自古左右史,未尝不侍于天子之侧,亦未尝有前后殿之分。
唐制但云左右史分立于殿下螭头之侧,和墨濡翰,皆就螭之拗处,有命则临陛俯听,对而书之,不闻后殿立螭而前殿不立也。
又闻欧阳修奏请:「自今前后殿上殿臣僚退,合少留殿门,俟修注出,面录圣语」。
以此知国朝旧制前后殿皆侍立矣。
夫人主言动,不独后殿有之,而前殿无也。
宰执奏事,百官进对之言,不独后殿有之,而前殿无也。
今独后殿侍立,而前殿不与,义安在耶?
夫后殿侍立,虽非其地,然犹立焉,亦爱礼存羊之意。
前殿不立,是饩羊亦去,而礼意俱亡矣。
今左右史分日而立,无言动之异,臣愚欲乞于前后殿皆分日侍立,庶几一言一动皆得以书,以备一朝之典谟,光千载之史册,非细事也。
何谓奏不直前?
臣闻唐文宗谓魏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
谟对曰:「臣顷为谏官,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
帝曰:「两省属皆可论朝廷事,而毋辞也」。
故国朝左右史皆许直前奏事,虽以奏史事为名,而朝廷事亦可议焉,盖亦文宗命魏谟之意也。
熙宁中修起居注张琥奏曰:「近日缘例须牒閤门,然后上殿。
窃见枢密都承旨每于侍立处尚得奏事,起居注既得侍立,或有敷奏,乞便面陈」。
诏从之。
臣等自领职之后,初欲直前奏事,閤门以臣不预牒,却之。
臣又尝预牒之矣,又谓今日无班次。
臣每见閤门奏事,未尝以班次为拘,左右史职言动,当日有敷奏,乃必欲预牒閤门,又必欲有班次,则事有当奏而不得奏,其为失职多矣。
臣又闻景祐中,御史唐介论宰相文彦博,仁宗怒之,时蔡襄为起居注,直前论救,事出一时,又曷尝预牒閤门与必俟班次耶?
况今来后殿奏对,未尝无两班。
如是,则记注之臣虽有直前之名,而无可奏之时矣。
臣愚欲乞自今左右史奏事,当令直前,不必预牒閤门,及以有无班次为拘。
臣等所陈四事,皆近日记注失职之大者。
臣等滥居是职,敢不尽言?
伏望陛下考古验今,循名责实,断而行之。
不胜幸甚。
除侍御史上殿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圣人之德无以加孝,天子之孝莫大乎光祖宗而安社稷。
因前王盈成之业而守之者,孝也,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是也。
承前世衰微之绪而兴之者,孝也,商之高宗、周之宣王是也。
国有耻而雪之者,孝也,汉宣帝臣单于以雪高帝平城之耻、唐太宗俘颉利以雪高祖称臣之耻是也。
先君有雠而复之,孝也,夏小康灭浇以复后相之雠、汉光武诛王莽以复刘氏中绝之雠是也。
历代帝王虽守成、中兴、雪耻、复雠之迹不同,其功光祖宗、孝安社稷则一而已。
我艺祖皇帝应天受命,肇造大业,亲平僭伪,一统万方。
圣子神孙,继继承承,可谓盛矣。
不幸运厄阳九,丑夷乱华,靖康之祸有不忍言者,国雠世耻自古无之。
《记》曰:「君父之雠,不共戴天」。
《春秋》讥不讨贼,以谓国无臣子。
齐襄复九世之雠,仲尼贤之;
楚以六千里之国事雠,荀卿罪之。
贤圣立言垂训,责后世之为君臣、为子孙者,可谓至矣。
恭惟太上皇帝躬尧、舜至圣之德,有禹、文知子之明,断自宸衷,以社稷付之陛下,圣意端有在焉。
陛下天资英武,慨然以兴复为念。
窃闻每对群臣论天下事,则曰「当如创业时」,又曰「当以马上治之」,又曰「某事当俟恢复后为之」。
臣比因宣召,语及祖宗陵寝,圣容恻然,曰:「四十年矣」。
臣仰知陛下之心,真夏少康、商高宗、周宣王、汉光武之心也。
奈何在位之臣不知忠孝大节,不能仰副圣心之万一,复欲蹈昔日奸臣之覆辙,屈己以和仇雠之犬羊。
指祖宗中原之境土为虏人之土,谓不当取;
指祖宗中原之人民为虏之人民,谓不当纳。
又取秦、陇已复之故地无故而弃之,以资寇雠,以绝生灵归附之望。
闻有说进取者则群嘲而聚笑之,大臣唱之于上,小臣和之于下,并为一谈,牢不可破。
自非陛下刚明果断,不惑群议,则社稷大计其谁与谋?
有君无臣,真可以长太息也。
臣愿陛下推诚尽孝,终始如一,言动之间不忘社稷,食息之顷必念祖宗。
侧身修行,上以承天意;
兴衰拨乱,下以慰民心。
任贤勿贰,去邪勿疑,以革前日图任之失;
有善必赏,有恶必罚,以振今日纪纲之弊。
仍下诏音,戒饬有位,无小无大,咸怀忠良,去和附之私心,赞国家之大计。
陛下既率之以孝,群臣咸应之以忠,如是则可以动天地,通神明,慰祖宗在天之灵,无负太上皇付托之意矣。
中原何患乎不复,中兴何待乎以日月冀耶?
论史浩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人臣之罪莫大于怀奸误国,植党盗权,忌言蔽贤,欺君讪上。
有一于此,罪不容诛,众恶备焉,其何可赦?
臣谨按尚书右仆射史浩人品凡下,天姿险奸。
昔为士人,以榷酤犯罪,身几不免。
及试吏州县,奸赃狼藉,恶声播闻。
浩能以谄佞取容,致身朝列,夤缘遭际,事陛下于潜藩,龙飞在天,躐居政府。
浩不知尽臣子之大节,报非常之恩,机巧百端,得罪公议。
臣请条其罪恶之著者有八焉:往岁太上皇帝闻钦宗之讣,痛切宸衷,下诏亲征,思雪国耻,知陛下春秋鼎盛,智勇天锡,断然以社稷付之,深望陛下之大有为也。
浩为心腹之臣,不能以忠自效,乃于义不共戴天之日,首进寝兵之言,专主和议,以沮大计。
盖欲踵秦桧之态,为固宠之身谋。
此怀奸之大罪一也。
太上皇愤逆亮之渝盟,悟和戎之失策,以疆场之事付爪牙之臣。
大将吴璘等奋身血战,复秦陇故土,屯兵固守,俟时投机,纵未能长驱以定中原,亦可以牵制虏人南牧之患。
浩既主和,惧吴璘进取,阴使其党鼓扇浮议,妄谓虏与西夏协力攻璘,遥从中制,令不退者斩,遂取十三州之地而尽弃之。
将士丧气,中原离心,误彼生灵,尽遭鱼肉。
不独弃地,是乃弃民,不独弃民,是乃弃信,皆由浩欲售一己之私而不顾国家之大计。
此误国之大罪二也。
浩履历既浅,德望素轻,骤居要涂,天下窃笑。
于是取国家名器为一己私恩,躁进之徒,翕然合为一党,门阑可以炙手,士论为之沸腾。
至有嫡子嫡孙之号,亲侄过房之称,有号密传心印者,有号正法眼藏名者。
名居宗派,布在朝列者纷如也。
昔王叔文窃柄,有八司马之党;
李逢吉用事,有八关十六子之徒。
浩得时遇主如此,乃欲效叔文、逢吉之为人。
此植党之大罪三也。
浩自参朝政,即盗大权,视宰相若无人,待同僚为不物,人皆畏其凶焰,莫敢谁何,官爵科第轻以与人,进退百官悉自己出。
自为右揆,益肆其奸。
方欲排击所憎,驱除异己。
会其腹心内溃,党与相攻,陛下察其奸邪,知其朋比,收揽权柄,出自宸衷。
不然,朝廷之祸可既耶?
此盗权之大罪四也。
陛下嗣位之初,首下求言之诏,忠臣义士上封言事者非一。
浩抑谠直之言,不使上达,有佞己者则以免解啖之。
春闱省试,知举三人上体圣心,策问时事,浩疑其斥己,遂令党人林安宅追捕雕匠,勒令毁板。
三知举尝面奏其事,有旨令刊行。
安宅憸人也,知有浩而不知有陛下,不遵圣旨而惟浩是从,卒不许刊。
陛下取士之始,而浩首禁程文,何以彰清朝不讳耶?
此忌言之大罪五也。
太上皇用天下人望,起旧相张浚知建康,陛下因付以江淮重任,擢为枢府,委任之专,不啻若宪宗之待裴度。
浩与浚冰炭不同,且惧其成功,凡有奏请,必多端沮之。
初遣史正志往建康,欲沮浚进取之计,及其既还,遂酬以郎官。
又因诏百官言事,遂令正志等密加诋毁,指为许靖、房琯,有识为之不平。
此蔽贤之大罪六也。
浩凡与同列奏事,未尝不留身,退则妄称圣旨以诳之。
浩尝有辞免参政劄子,未尝称祖宗及太上皇之德,退则增加数语以报行。
浩之欺君大率类此。
昔王钦若为相,每奏事必袖数奏,但出其一,馀则诈称已得圣旨,马知节尝面折其奸。
浩挟钦若之奸以罔众,朝廷无知节之直者以折之。
此欺君之大罪七也。
陛下即位之初,以太学生经太上皇教养之久,并与免解,浩乃为己恩,务在笼络。
已而闻诸生议己,遂深疾之,复加沮抑。
尝于稠人中言太学有风波,臣对以子产不毁乡校,浩曰:「某固无他,但上怒之尔」。
浩近赴景灵宫行香,道由贡院,会太学补试,士子填壅。
邓王回车避之,闻者钦叹。
浩乃作威以逞,为士子所嘲。
既而语人曰:「上怒补试喧哗,欲令不考。
某以误其远来救之」。
浩善则称己,过则称君,皆此类也。
此讪上之大罪八也。
浩无宰相才而居具瞻之位,遇尧、舜主而怀共、鲧之凶,陛下方当任贤使能,图回大业,如使浩辈久在庙堂,其可以望中兴之治耶?
臣愿陛下正其罪恶,窜之远方,以快天下之心,以为群臣之戒。
再论史浩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人主之职莫大乎任贤去邪,任贤去邪莫先乎信赏必罚。
任贤而不知赏,与不任同;
去邪而不能罚,与不去同。
古之帝王能任贤去邪者莫如舜,举八元、八恺而相之,取四凶而流之,可谓能赏罚矣。
未闻以十二牧之任而处四凶于外也。
臣昨日面对,论列尚书左仆射史浩之罪,乞加窜殛。
陛下谓今日已罢之。
臣知陛下能去邪勿疑,可谓无愧于舜矣。
及宣麻于庭,乃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府,舆论咸以为疑,谓陛下虽能去邪,而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也。
人臣得时遇主,未有如浩,不忠于主,亦未有如浩。
浩不忠之罪不可以一二数。
臣姑论其大而著者有八,已见前章:效秦桧而主和议,可谓怀奸;
弃德顺而资寇雠,可谓误国;
名在宗派者不止八司马,可谓植党;
窃天下之柄不止如王叔文,可谓盗权;
陛下导人使谏,而浩钳人之口,可谓忌言;
陛下委任忠臣,而浩百端谮毁,可谓蔽贤;
留身奏事,妄称圣旨,可谓欺君;
善则自称,过则归主,可谓讪上。
八罪有一,且不容诛,浩备有之,其何可赦?
纵不投之四裔以禦魑魅,其可以巨藩大府而赏奸耶?
臣恐天下未必咸服如虞舜时也。
况绍兴密迩王都,最为大府。
浩昔尝为属吏,奸赃著闻,亦何面目见其吏民耶?
臣愿陛下出臣前章,正其罪恶,褫爵名,罢差遣,窜之三危之地,与天下共弃之,庶使大功不专于舜也。
论进取利害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恭惟陛下以英武之资,奋刚明之断,不惑群议,任用忠谋,遣二将臣出征淮甸,首平灵璧,败虏将萧琦而降之。
又平虹县,降蒲察徒穆、大周仁,归附者以万计,又败虏人于宿而得其州。
可谓日百里以辟国,月三捷以奏功矣。
投机而进,势如破竹,恢复有期,神人交庆,正勇者效力,智者献谋时也。
况臣误蒙亲擢,为耳目之官,可无愚者一得之虑,以裨庙谟雄断之万一乎?
臣窃谓王者仁义之兵,为吊伐而举,况中原本吾土地,人民本吾赤子,正宜谕之以恩信,先之以招纳,不得已而战伐随之。
臣虑诸将或不知此,临阵之际,未必无过有杀伤,捷获之后,又未必无秋毫之犯,恐伤陛下好生之德,失中原来苏之望。
欲乞陛下密诏张浚,深戒敕之。
昔李晟平长安,李愬入蔡,国朝曹彬平金陵,皆得王师吊伐之意,宜谕诸将以此为法,庶几富贵可以及子孙,功名可以垂竹帛也。
又三虏将既降,宜速加封爵以劝来者。
昔沛公入关,留围宛城,陈恢说以莫若约降,封其守,因使止守,诸城未下者必闻声争开门而待之。
沛公从其言,南阳守齮降,封为商侯,封陈恢千户,引兵西,无不下者。
今中原列城为虏守者,闻皆有离心,非不欲降,但未知吾所以待之者如何耳。
彼闻萧琦、蒲察之徒降而受赏,亦何惮而不来?
不然,则其心愈疑,而其守愈坚矣。
今日之事正宜若沛公用陈恢策,则可以不战而屈人兵也。
臣又闻汪澈被召,已至中涂,未知谁摄其任。
臣谓宜令张浚并节制荆襄,庶得令出于一,轻重不偏,将士协心,远近同体,缓急可以相闻,胜负可以相援。
况荆襄将士素怀浚恩德,皇甫倜之徒尤服浚威名。
若使浚兼制之,则人必乐于用命矣。
又璘退师保蜀,陛下亦宜以进取事诏之,且明谕以前日退保,由建议者之失,不惜为悔过语,以慰将士及三路人心。
令璘观时度势,以图进取,如秦陇可复得,宜即进兵,以相犄角,以牵制虏人南牧之患。
如是,则虏数处受敌,救覆亡之不暇,纵未得其头颅,必将远窜沙漠矣。
此数者皆今日之所甚急,臣愿陛下与一二大臣速议。
如臣言可采,乞赐施行,今正是天以机会授陛下,时不可失也。
论史正志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奸人多谋,能观时而为进退。
当权臣植党,则必附合以求进,以窃美官;
及朝廷清明,则又用奸计而苟免,以逃天宪。
熙宁初,王安石为执政,用小人吕惠卿之谋,变祖宗法度,逐朝廷正人,天下莫不切齿。
及元丰末,司马光为相,惠卿自知罪大,为正论所不容,遂丐祠于外,冀脱典刑。
时苏辙为谏官,遂首论其恶,安置建州,天下快之。
由是见祖宗时为台谏者排击奸邪,未尝因其求去而容其幸免也。
臣谨按吏部郎官史正志,操心倾险,赋性奸邪。
自为士人时,常出入贵人之门,专事交结。
及初登科,遂欲求为秦熺之婿,托平日素所交结者赂熺乳媪,使之誉己,秦氏闻而薄之,遂不见纳。
既而干求时相而得监仓。
善观时以求进,闻枢密叶义问欲议进取,遂窃吴若《江淮表里论》而增损之,自号《恢复要览》,以投义问,遂繇管库而得密院编修,为士论所嗤。
及史浩执政,欲主和议,正志复变前说以投浩。
浩喜其佞己,遂遣之建康以为说客,欲以口舌沮进取大计。
尝谈兵于张浚之前,为浚所不礼,正志乃妄撰语录,设为己与浚答问辨难之语,归以佞浩。
浩大喜之,除为户部郎官。
浩与正志姓同而族异,继拜浩而父事之,在浩之门最为用事,故士论有亲侄之嘲。
正志既不见礼于浚,遂极口诋之,尝应诏上书,比浚为许靖、房琯。
闻陛下召浚,惧其不利于浩,唱为浮议以沮其来,时人比之张又新。
今陛下知浩之奸,断然罢之,知浚之忠,破群议而任之。
正志自知朋比谗慝,得罪于清议,遂力求去,朝廷乃以福建运判与之。
正志能用奸以自免,大类惠卿求去于元丰之末。
臣滥职风宪,苟不论而击之,宁不自愧于苏辙乎?
欲乞陛下特发英断,明正志谗慝朋比之罪,以正典刑。
纵未能行两观之诛,亦当薄示三危之窜,庶使元祐清明之政复见于今日。
天下幸甚
继:原阙,据雍正本、光绪本补。
⑴ 《梅溪先生奏议》卷三。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四,《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二,乾隆《温州府志》卷二八下。
再论史正志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昨尝论列吏部郎官史正志朋比谗慝,自知罪大,欲逃典刑,力求外补,朝廷以运判与之,是用外台重任以赏奸也。
欲乞睿断,正其罪而窜殛之,至今未见施行,臣深所未谕。
臣闻唐王叔文以沾沾小人窃天下柄,号召当时有名之士欲侥倖而躁进者,并以郎官清要之职处之,相与结为死党,至誉叔文为伊、周、管、葛。
宪宗监国之始,首逐叔文而杀之,其徒皆终身窜殛,号八司马。
元和之治比迹贞观,淮西功业冠出李唐,盖繇宪宗必于用罚以去邪也。
臣窃谓前宰相史浩之恶不减王叔文,其党与之盛不止八司马,虽非天下奇才,至于挠节以附匪人,怀奸以害公议,则一而已。
如正志者在浩党中尤为亲密,出入门阑,踪迹诡秘,人皆呼之曰继拜公,又榜之曰亲侄,遂自枢属骤迁户部郎,又迁天官郎。
使浩不去,则正志必躐处侍从矣。
正志去冬归自建康,不独摇撼张浚,尤媒孽李显忠之短,必欲朝廷罢浚而诛李显忠,以沮恢复大计。
非陛下保全而委任之,则忠臣良将身首且不可保,岂复有今日淮甸之捷耶?
今国家方欲恢复中原,所赖以激劝者赏罚而已。
前日二将奏功赏不踰时,舆论咸以为当,谗慝之人亦宜薄正其罪。
今不独逃司寇之刑,而又以外台耳目之寄处之,何以慰天下之公议乎?
郎曹、运判至么么也,而臣喋喋言之者,非以其玷列宿、污外台而已,而朝廷之刑赏、公议之是非寔系焉。
伏乞陛下出臣两章,断然逐之,以示去邪勿疑,亦足以惩一而劝百也。
论广海二寇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王者将欲治外,必先安其内,不有小忍,则不能成大谋。
臣窃见陛下刚断不惑,神武维扬,命将出师,平定淮甸,曾未踰月,捷音屡闻,盖将复祖宗之境土,复会诸侯于东都,可谓得宣王外攘之道,有光武大敌之勇矣。
然臣愚计以谓治外必先安内、欲小忍以成大谋者,今欲外攘夷狄,而境内有广寇海贼,啸呼为患,犹未剿除。
外未宁而内有忧,不无上贻圣虑者。
臣窃闻朝廷议遣鄂渚之师,进诛广寇,想荡涤固有期矣。
然臣相时度宜,恐未可遽进。
岭外当盛夏,乃瘴疠大作之秋,北人冲之,未有不病者,尤非行师之利。
臣以谓不如顿兵于桂林以为声势,而下诏赦其罪恶,许其投降。
或不受命,斯可以必杀无赦矣。
海寇出没无常,尤为濒海州县之患,闻枢府尝遣人招安之,亦有受招之意。
臣谓二寇皆可开其自新之路,庶得境内稍平,可专意外攘。
臣所谓治外必先安内、少忍以成大谋者,此也。
臣又闻二寇之作,皆缘监司郡守不得其人所致。
既未能弭之于未萌之前,又不能诛之于已觉之后,养成其乱,以致猖獗,隐匿不闻,遂致滋蔓,为监司郡守者其可不惩之乎?
欲乞陛下宣谕宰相,稍正典刑,仍别择贤才,以为外台共理之寄,以分陛下宵旰之忧。
不胜幸甚。
论韩仲通俞良弼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古之为民师帅者,能以德化人则人耻于为盗,能以威服人则人不敢为盗,能以智略屈人则可以除一时之盗。
三者俱无焉,则何以为民师帅,共理天下乎?
臣窃见广贼海寇久未扑灭,上劳圣虑者,盖繇帅守不得其人,既不能使之怀德畏威,又无智略以剿除之也。
朝廷不诘其致乱之由,惩其不职之罪,又从而迁为大藩,因而久任,亦可谓失刑矣。
臣切见知明州韩仲通,不能防禦海寇,致昌国、定海诸县皆被其毒,而海道为之不通。
初有捕致海寇者,仲通从而纵之,遂致其徒益炽。
昌国令尝献谋于郡,仲通忽而不听,四明人莫不切齿。
朝廷既不罢黜之,又除知绍兴府,仲通不能治一郡,其可以典大藩、帅一路乎?
知静江府俞良弼,不能弭雷化之盗,遂致蔓延,而二广为之骚然。
运使邓酢用虔、吉茶商以禽凌鈇,良弼忌酢,并与茶商等皆不奏功,致茶商愤然,啸呼而起,丑党数千人,陷没州县,杀戮官军,守臣有死者,其势方炽。
朝廷不能正良弼之罪,乃因而久任之,安能使鼠窃狗偷辈即时殄灭乎?
仲通刻薄小人,昔为秦桧鹰犬,其恶备见于白简,臣不复论之。
议者犹谓其有粗才,可以任使。
及治四明,最无善状,专用公帑,交结奥援,海盗猖獗,略无计画,其才亦可见矣。
良弼虽无仲通之恶,然闻其老缪不事事。
况二广去朝廷为最远,斯民所恃以为命者,惟师帅之臣尔。
良弼为大帅而盗贼充斥如此,何以安远人乎?
臣欲乞睿断罢仲通绍兴之除,夺良弼静江之帅,别择有用之才以代之,将见海、广二寇不诛而自灭矣。
论内庭节省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生财莫若节财,省用斯能足用。
今陛下方图恢复,而板曹以财用不足为言。
常赋既不能供所须,民财又不可遽而取,惟有痛加节省,可以薄助军兴,然节省一事尤在圣躬亲率。
昔汉文帝身衣弋绨,以致富庶。
唐宪宗躬服浣濯,以致中兴。
艺祖皇帝幕用青布,而僭伪以平。
仁宗皇帝被用黄絁,而风俗归厚。
此乃前代帝王之盛德,我宋祖宗之家法,尤不可不遵也。
陛下比从谏臣之请,裁减外廷官吏,度一月所省亦不下十万缗,以岁计之,不无少补。
又切见内侍都知李绰具到宫掖用度之数,有云此项全支者,有云减半支者,有云住支者。
内庭节约如此,亦可以风化天下矣。
然臣愚区区犹望陛下躬率之者,盖欲陛下于乘舆服御玉食之间有可更加节损者,亲出御批,敕赐外府以助军须,以为中外节省之训。
如内侍所具之数,除德寿宫不可减损外,亦有全支而或可减半者,亦有已减半而更可以分数减者。
陛下既躬率之,为下者亦何敢不从耶?
俟边事稍宁,自当复旧。
今日权宜行之,正圣训所谓今日当如创业时也。
臣不胜拳拳之至。
论宿州退师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闻宿州之师全军退守,观时识变,深淂进退之机。
然而异议小人与圣意素不合者,往往幸灾乐祸,倡为浮议,以动摇大计,以离间陛下素所委任之臣。
使其说果行,殆非宗社之福。
昔唐宪宗伐蔡,战数不利,群臣争请罢兵,钱徽、萧俛之徒言尤确苦。
会高霞寓战却,宰相揣帝厌兵欲赦贼,以探上旨,帝曰:「一胜一负,兵家常势。
若师常利,则古何惮用兵耶?
今但论帅臣勇怯、兵强弱、措置如何,渠可一败便沮成计乎」?
于是左右不能容其间,断然用一裴度,卒能成平蔡之功。
臣愿陛下以刚大为心,毋以小衄自沮;
察小人之意,勿为浮议所摇。
敦遣中使,慰劳将士,且令解甲休息,养锐俟时。
大臣如裴度者益加委任,以固其心,勿使异议如钱徽、萧俛之徒,得以肆其谗间,况陛下今日之师为祖宗陵寝而举,为徽宗、钦宗复雠而举,为二百年境土而举,与古之帝王好大喜功、开边生事者万万不同。
陛下隐之于心,俯仰无怍,小人异议亦何足恤哉!
投机而进,知难而退,侧身修行,任贤使能,政事益加修,军旅益加治,财用益加蓄,以待天时人事之至可也。
顾在陛下断之如何耳。
论休假劄子 南宋 · 王十朋
臣窃以今日边事未靖,正君臣相与有为、日不暇给时也。
窃见朝廷尚循平时故事,假故稍多,有妨机务。
臣欲乞陛下未明坐朝,日晏而退。
至放假故之日,宜常御便殿,不拘早晚,引见宰执、侍从、台谏群臣,赐以从容,访问时务,事有可采,即时施行。
仍敕朝廷,不可似常时作假。
宰执日入朝堂,百僚各任其职,庶几事务不废,共致中兴。
不胜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