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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太皇太后加上尊号表(嘉泰二年十二月) 南宋 · 周必大
臣某言:恭闻加上寿成惠圣慈祐太皇太后尊号册宝礼成者。
三朝母道,丕彰行地之功;
六字号荣,益显补天之德。
化行宫壸,风动华夷。
臣某(中贺。)恭惟皇帝陛下遹骏孙谋,懋隆孝治。
从行庆寿,续盛事于熙宁;
奉献义安,掩前闻于咸泰。
有衍玉卮之礼,无疆金母之年。
臣久返农畴,幸逢邦庆。
昔长秋俪极,叨视草于制麻;
今广内蒇仪,阻缀班于孤棘。
永言抃蹈,实倍常均。
臣无任。
辞免复少傅状(嘉泰二年) 南宋 · 周必大
少保、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周某状:十二月十八日巳时,准尚书省递到劄子:十二月九日奉圣旨,周某、留正并特与复元官致仕。
伏念某叨踰滋久,罪戾实深。
比致人言,祇从轻典。
仰衔天施,方省前愆。
虽历岁时,未经赦宥。
敢图洪造,骤洗丹书!
俯伏以思,兢惶并集。
谨附元递筒回申尚书省,乞赐敷奏,且令依见存官致仕。
庶安孤迹,以保馀生。
伏候指挥。
贺立杨皇后表(嘉泰二年闰十二月)(1202年12(闰)) 南宋 · 周必大
臣某言:恭睹进奏院报,降制立皇后者。
二仪奠位,协成覆载之功;
两曜宣精,丕显照临之象。
盛典朝敷于宫掖,欢声夕遍于海隅。
臣某(中贺。)恭惟皇帝陛下德本身修,化刑内治。
正中宫之御,礼可已乎;
承大母之颜,养之至者。
粲是星妃之首,俪于天极之尊。
既表正于妇仪,亦述宣于阴教。
臣里居岁久,邦庆时逢。
言如丝纶,竦听邮传之命;
孤执皮帛,阻随仗入之班。
徒与黔黎,胥同鼓舞。
臣无任。
谢复少傅表(嘉泰三年) 南宋 · 周必大
臣某言:近蒙圣恩复臣少傅致仕,寻具辞免,伏准诏书不允,已于正月六日祇受制命、望阙谢恩讫者。
阅吕刑之实,周典素轻;
还疏傅之官,汉恩弥重。
丹书洗涤,皓首兢荣。
臣某(中谢。)伏念臣坎𡒄孤踪,摧颓暮景。
冒宠光而最久,积罪戾以殊深。
比致烦言,分甘严谴。
独赖圣神之眷,许存孤保之官。
仅阅再期,未经三宥。
骇新纶之骤下,恍旧秩之鼎来。
兹盖伏遇皇帝陛下遍覆无殊,容光必照。
刑非乐用,汝自速辜;
恩弗遐遗,予无作好。
诞布发生之德,俯加老退之臣。
大诫薄惩,昔忝小人之福;
初迷后顺,今晞君子之行。
惟誓糜捐,以图报称。
臣无任。
贺瑞庆节表(嘉泰三年) 南宋 · 周必大
伏以迎上元之甲子,宝历方昌;
占南极之丙丁,寿星有烂。
标十月为阳之节,肇一人有庆之期。
臣某(中贺。)恭惟皇帝陛下诞圣继天,施仁发政。
十年生聚,俯同越国之时;
百世本支,远迈周王之寿。
凡居有截,共祝无疆。
臣身处山林,欢均朝野。
虽弗及羽毛之众,群舞百于虞廷;
岂不如土石之顽,助呼三于汉岳。
臣无任。
谢郊祀礼成加恩表(嘉泰四年) 南宋 · 周必大
臣某言:伏奉制命,以郊祀大礼庆成,加臣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臣已望阙遥谢祇受讫者。
祀以一纯,二精格三灵之景贶;
德遍群黎,百姓洽四表之欢心。
霈然渗漉之恩,惠此疲癃之老。
臣某(中谢。)伏念臣蚤持薄技,久觌盛仪。
玉辂安行,尝预执绥之选;
金銮儤直,屡裁肆眚之书。
历二府之弼谐,导一人之陟恪。
晚安新政,归老故乡。
舜乐九成,已断钧天之梦;
汉封万户,犹披舆地之图。
荣幸则多,事劳何有?
兹盖伏遇皇帝陛下功绳祖武,德契天心。
清庙祖郊,浮霁光于晓日;
紫坛奠币,翔协气于层霄。
敛福孔多,均釐滋广。
臣猥叨邦赉,增耀里居。
锡之山川土田,敢虚沾于帝泽;
与尔邻里乡党,期共戴于君仁。
臣无任。
贺瑞庆节表(嘉泰四年) 南宋 · 周必大
伏以冬候燕温,储祥甲观;
天光绚烂,载诞圣君。
薄海春回,欢声雷动(中贺。)
恭惟皇帝陛下齐休天地,冠德帝王。
共北辰之星,常居其所;
如南山之寿,无不或承。
念昔三五之时,野多八十之老。
臣今何幸,年适与同。
播击壤之谣,岂知帝力;
陋守封之请,但罄祝词。
臣无任。
论荆襄两淮利害劄子(绍兴三十年十月二十五日)(1160年10月25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事有大疑,谋及卿士,著之《洪范》,为世元龟。
我仁宗皇帝之在位也,或御资政殿,召两府侍从而询天下之事;
或御迎阳门,集两制近臣而赐直言之目;
或开天章阁,内出笔札而使条时政之当行者。
盖欲采在廷之善,决当世之疑,盛德成功,至今盖巍巍也。
陛下自临万县,备历百为,凡曰事机,难逃圣鉴。
近者奋刚断,起治功,更易将臣,举直错枉,治内之道已无可言。
惟是荆襄两淮地方数千里,田亩未尽辟,民兵未甚精。
将置而弗恤与,则或非固圉之策;
将屯田以寔塞与,则必有生事之嫌。
此议者所以日夜为言,陛下所以宵旰轸虑,而庙谟筹箸所以尤汲汲也。
夫心术有限,必因众人之智明;
臆度难精,不若亲见之谋审。
臣愿陛下监《洪范》之训,法仁祖之规,以此二疑,条为清问。
内询台谏侍从,以殚众人之智;
外询沿边帅守,以尽亲见之谋。
俾之深思,各以寔对,必使疆埸按堵,盟约无亏。
在我者备禦既修,而在彼者观听不惑。
然后陛下与二三执政总其说之善者,折衷而行之,不过片言,议论定矣。
与夫日上螭头之奏,时渎黈纩之聪,徒为危言而卒无可行,名知大体而实则迂阔,较其利害,盖相万也。
譬犹治疾,当集良方。
茍无良方,但言疾状,虽云明脉,岂曰善医?
淹历岁时,初亦何补?
思患豫备,恐不其然。
伏望圣明特垂睿断。
取进止。
论州县置行直厅劄子(1160年10月25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仰惟陛下约己裕人,务极其至。
自顷置免行钱以救时估之弊,犹以为未也,则并免行钱罢之。
今都城之中,上自宫禁,下逮黎庶,日用之物初无二价,岂容外路乃敢不然?
臣姑以江东诸郡观之。
监司守将则有公库之例,属官僚吏则有直厅之行,凡百供需,比之市价,大率十亏四五,亦有不止此者。
盖繇市令司剥下媚上,恣为低昂。
居台府者承例取足而已,僚属从风,复何惮乎?
至于酬直之不时,渔取之不艺,系人贤否,尚未论也。
夫营生之艰,莫若小民,终日市廛,仅糊其口。
在官者常有以利之犹惧不给,况可瘠之以自肥乎?
违制伤廉,理宜痛革。
今若止令户部检坐条法申严行下,彼且以常事视之,不过揭榜于门,抑铺户供文书而已,未遽止也。
臣愚欲望圣慈明饬监司郡守,自今公库私家凡金缯器用食饮之所需,一切以市价为准,毋循旧弊置行直厅。
必以身先,乃可率下,倘不如律,以赃坐之。
庶几百物之价平,小民之惠遍。
取进止。
太上尊号议(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8月)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举旷古所无之事者,不可泥历代已陈之迹。
昔尧之禅舜固美矣,然犹在既老之后,未有春秋鼎盛,视听方彊,中外无事,而能脱屣万乘,亲授嗣圣为万世法如太上皇帝者也。
陛下欲加上尊号,致推崇之谊,诚未为过。
然德之盛者,言虽多而不能尽,况区区数字乎?
今天下之所传诵者,太上难名之德也;
天下之所愿欲者,太上无疆之寿也。
日者既合二美而名宫矣,因而用之,其说盖有三焉。
不失熙宁却尊号之诏,又有以称陛下尊太上之心,一也。
语简而所该者备,诚至而请祝者大,二也。
即所居而播鸿名,自我作古,三也。
一举而三美从,岂不增光太上巍巍之德,而尽陛下事亲之孝乎?
太上皇帝伏请上尊号曰太上德寿皇帝,太上皇后伏请上尊号曰太上德寿皇后。
仍俟来秋奉上册宝,庶几声容文物得以备焉。
谨议。
举官状(绍兴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1162年10月28日) 南宋 · 周必大
准尚书省劄子节文,十月三日,三省同奉圣旨,令举可任监司郡守之人,于见任闲居待阙官中选取,以资叙分为二等。
一见今可任,一将来可任,限一月内具名闻奏。
今具下项,须至奏闻者:
一员:左朝请大夫、知严州吴槩,律己甚廉,禀资尤粹。
尝为淮南江东运判,严于束吏,宽以待下,加之老成儒雅,动无过举。
一员:左承议郎、新通判泰州赵公说,文学政事,议论智略在宗室中未易多得。
常为建昌军之属邑,及摄治赣之宁都,所去见思,有循吏之风。
今同姓被任用者甚少,尤宜拔擢,以示激劝。
一员:左奉议郎、主管台州崇道观李浩,刚毅木讷,孜孜为国。
尝为太常寺主簿,持论劲正,议者伟之,使之临民,必不偷懦,以辜任使。
一员:左朝请郎、新通判平江府赵善养,详练疏通,不为表襮。
久丞大理,甚修职业,试之以事,必有可观。
以上见今可任之人。
一员:右奉议郎、新通判潮州宋敷,名臣之后,廉谨练达。
顷宰萧山,人以为能。
一员:右通直郎、新知岳州巴陵县郑坰,颇勤儒术,深达吏方。
尝任赣州察推,鄂州江夏县令,廉平明敏,所至办治。
一员:右从政郎孙升,安贫守道,励节奉公。
尝任赣州录参,既不谄附,亦不矫激,勇于为义,勤于恤民,未尝枉己,辄求闻达,陆沉选调殆四十年,表而出之,必为有用之才。
一员:左从政郎、监潭州南岳庙黄文昌,才气少双,志趣不苟。
尝为赣县主簿,不畏强禦,不惮繁剧。
虽为邑佐,已能使民怀之,可谓难矣。
宜加拔擢,以振士气。
以上将来可任之人。
右,臣所举吴槩等并系保任终身,或不如所举,甘坐谬举之罚。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条具弊事状(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九日)(1162年12月9日) 南宋 · 周必大
准十二月六日尚书省劄子,奉圣旨,令臣条具方今时务,须至奏闻者:
一、臣窃惟名器轻假,无甚于此时。
陛下试命有司取毕仲衍《中书备对》,以熙宁官吏之数,校今日之籍,逐项比类,修写成图,则多寡盖可见矣。
纵未能大有更革,安得不详议而稍加裁制乎?
一、比来内外官司安于苟且,视诏令为具文。
虽丁宁告戒,终莫之听者,无他,公勤未必见知,偷惰可以序进故也。
今若按祖宗设官分职之由,各以所掌之事大书揭于其局,内则御史,外则监司,时按其目而加考察焉。
每季必取举职者一人,或迁秩,或赐金以示劝;
又取旷职者一人,或贬秩,或罚俸以示沮。
夫以为官之众,三月之久,岂无勤惰宜黜陟者?
若臣言可采,乞命有司斟酌条具而施行之,庶几稍革因循之弊。
若夫徒法不能以自行,择御史,择监司以振起颓靡,则在陛下与二三大臣矣。
一、臣伏见祖宗朝甚重诸路总管、钤辖、将副、都监等差遣,或待有功之士,或储将帅之才。
比来乃不问能否,不顾资格,有武功大夫为一路总管者,有小使臣为一路将副者,权要之人利其俸厚,百方干求,败坏成法。
台谏给舍既不见得前后条令合与不合除授,往往置而不问。
今乞下枢密院,自今进拟上件窠阙,须先令吏房取具本人脚色,检照祖宗旧法,毋使背戾。
如系内降,亦须依此取索粘连于敕黄之前,然后过阙。
庶几不应资格之人自然息心,免有倖求,以妨实材之路。
一、文武臣堂除差遣,本以选用贤能。
近岁吏职承信郎敢承例干乞,下至副尉为号簿官者,亦系堂差。
于是不问高卑,皆怀侥觊。
一人得之,十人攀援;
十人得之,百人攀援。
欲望士风安恬,不亦难乎?
向者臣僚请限堂除资格,而吏辈观望,乃惟许宰执侍从有恩例者陈乞。
夫立法本以抑贵势,伸孤远,今反如此,人谁退听?
今乞下有司别议资格,以示百执事,候见得别无未尽事件,即付三省遵守。
仍于敕黄前连粘新格,如一事不应,许吏部申审。
却将内外赡军酒库及属官监当窠阙并选吏部,庶几庙堂之上专意图回军国重事,而士大夫亦知亲疏一律,虽得远阙,必无怨者。
一、比来入流太泛,入仕甚难。
受命者至有十馀年不成一任,贤愚并滞,殊无甄别。
弊至于此,可谓极挚。
欲乞今后初出官人并不得用恩例,文臣须要铨试,武臣须要呈试,候其中格,即注差遣(呈试亦仿铨试以分数取人。)
若有恩例,听次任收使,虽两府贵戚子弟,亦不许破此条例。
如此则抱负才器者稍申,不亲文墨、不习弓马者何怨?
行之尽公,乃可示劝沮而伸缩远次。
一、赦令者非常之恩也,既告之大廷,又颁之天下,岂容数改?
昨自六月十三日以后已屡有增益,近者又闻有欲援前朝旧例以为言者。
夫恩自上出,或因或革,岂有定说?
若取今赦不及前赦者尽要给还,则前赦所无如免文解之类者,却当追还矣。
欲乞明降指挥,赦书已踰半年,毋得辄有陈乞。
一、贵游近习固有廉于进取、不以私心挠公道者,但以积习既久,递相祖述。
甲既得之,乙则告之,虽欲自已,为众所迫,于是躁妄之徒、豪富之家,得以投其隙、售其说矣。
此风不革,何以为治?
今欲乞明坐臣僚所请,特降诏书,榜之朝堂。
今后内降不应格法者,所属非惟不得施行,仍令具请求人姓名取旨。
谓如近日宁寿观乞披戴道童,礼部执奏而有旨免执奏,遂使法令尽为文具。
如此之类,若非开具本观主,首治其宛转结托之罪,则法行而人不信,不若不问也。
一、臣窃见朝廷知外虞之当先,而忘诸道之无备。
向者广西凌铁作祸,近者全州执辱守臣,其不至猖獗幸耳。
万一淮北用兵,此曹乘势倡乱,然后兴师,所损多矣。
故臣愿于湖南、二广、福建量屯军马数百,控扼要害。
仍诏有司遴诸州都监之选而稍重其权,使本州禁军渐知阶级,时与阅习。
此事若缓而甚切,惟陛下与大臣速图之。
臣非不知今方调兵戍边,岂容虚外以实内,但朝廷能保诸路无他警否?
脱有之,能坐视否?
今于数万军马中摘那数百,可以弭未形之患,是曲突徙薪之计也。
如必欲俟焦头烂额而后赏,则非臣所敢知矣。
一、臣窃见绍兴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奉圣旨:州县官贪残不法,监司守臣庇奸徇情,不即按发,臣僚论列,乃始待罪,以觊幸免,甚失责实之意。
可自今量其重轻,必行责罚,不许待罪。
自降此指挥未几,而兴化军守臣有因言章以赃败者,本路监司未尝按发,朝廷未尝行罚,监司亦更不待罪,则是因此指挥愈无忌惮矣。
今若申严前诏,必行一二人,则监司自然举职,吏部自然知畏。
一、臣窃惟陛下以询访朝臣为未能尽知天下之利害,故许中外士庶上封言事。
然臣以谓当行其言而不当加以赏。
盖不行其言则非求言之意,遽加以赏则启侥倖之心,且假手冒名之弊无所不有。
臣向者尝面奏此事,似合圣意。
今若取某人所言某事可施行者施行之,报之四方,足以来忠臣之正谕,广陛下之听言,何必赏焉然后知劝?
右,臣误被圣知,擢侍左右,当陛下辟四门、询刍荛之际,乃喑无一语少裨国论,已在可诛之域。
逮蒙给札赐问,若又不尽底蕴,则虽万死安能塞责?
辄条十事,上渎天听,惟睿主裁择。
谨录奏闻。
⑴ 谓如朝奉大夫今有几员,附于当时诸行郎中之下;武功大夫几员,附于当时皇城使之下之类。
同翰苑给舍议北事状(1162年9月下旬) 南宋 · 周必大
翰林学士承旨、左朝散大夫、知制诰、兼侍读臣洪遵等,准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七日尚书省劄子节文,九月七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敌人来索旧礼及中原归正之人源源不绝,宜各以己见指陈定论者。
右,臣等窃度今日之势非惟中国利在速和,而虏意亦未尝不欲和也。
前日使者先至,近者书词虽嫚,而卒章实致志焉,情状略可见矣。
然又惧我测其实而有轻彼之心也,故倡为大言,邀索旧礼。
吾若直情径行而不示以开纳之意,则边备未固,国用方匮,亟与之战,能无殆乎?
若因其咫尺之书遽为之屈,安知不乘我之怯继以难从之请?
不与是废前功也,与之尚何以为国?
故臣等以谓莫若折衷斯二者,而婉辞以应之,使彼有以藉口,而吾可以纾难,其庶几乎。
昔庆历中,契丹挟西夏之扰,无故而请地请婚。
其求非不大也,仁宗一再遣使,稍增岁币遂已。
为今之计,谓宜效此。
遣使若有定论,则书词未当遽屈,而使指可以密授,或许岁遗金缯如前日之数,或许稍归侵地如海、泗之类。
使彼无意于和,则虽用旧礼何益?
或有意也,得此亦可以藉口而来议矣。
使介往复,动涉数月,吾于其间汲汲然以内脩外攘为事。
他日以战则克,以和则固,此上策也。
若夫归正之人,招之非计也,拒之不能也,惟申谕边帅,继自今勿以赏格诱之斯可矣。
迂阔之言,未敢以为至当也,惟陛下择焉。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论北事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度今日之势,中国固欲和,而虏亦欲和也。
何以知之?
虏未尝先遣使也,而今春来,寔我之使既入其境矣。
而陕右之攻,海州之战自若也,彼曾不以是归曲于我,而徙屑屑然惟礼之议,则其情略可见矣。
是故明逆使者而阴困之,寔受书币而阳却之。
盖以为不如是,则我且测其实而有轻之之心。
故见于报书者,率皆詷疑虚喝,而卒以善意结之。
近者对境之符犹是物也。
今若直情径行迭为夸大,而不示以开纳之意,则彼将激怒其众,为瘠牛偾豚之计。
吾之边备未固,民力方屈,安危未可知也。
若乃遂以旧礼与之,则臣谓非惟未有其说,抑亦未见其利。
何也?
太上皇帝向以祐陵未卜,慈宁未返,虽居南面之位而不知南面之乐。
一旦以讲好之故,宁亲宁神,两遂所欲,礼屈而志则伸矣。
今固不然,臣故以为未有其说也。
夫争讼于庭,直者示弱,则曲者愈肆。
酬物之价过则未必售,而不及者或可得也。
今虏以数寸之檄邀我厚礼而遽畀之,安知其不谓我为怯而继以难从之事,肆其溪壑之欲乎?
尽与则不胜其求,不与则前功随废。
使朝廷他日果如句践之报吴,唐太宗之谋突厥,从一时之宜可也。
不然,何以待之?
臣故以为未见其利也。
今信使之行有定论矣,臣愿再以敌国之礼尝之。
彼纳吾使,吾又何求?
如必候旧礼而后受,则告之曰:「太上皇帝前日之屈为亲也。
今通好于用兵之后,主上欲以何名而屈?
北朝欲以何名而受?
愿以为请」。
彼虽贪利无厌,亦将思所处矣。
或曰:「虏纳我之使而后责礼如前日之为,则奈何」?
曰:「大夫出疆,圣人尝许其专矣。
强则下之,弱则抗之,朝廷勿与知可也」。
幸今岁晚,羽檄不至,汲汲然修边备,宽民力,以达于春,庶乎可以有为矣。
若夫归正之人,招之无益也,拒之不能也,惟密谕边帅,自今勿下徕之之令,而前日赏格无出诸境斯可矣。
迂阔之言,未敢以为至当也,惟陛下择焉。
论选人关升后致仕白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隆兴元年春,臣僚劄子:窃见绍兴令,无出身选人曾经关升,历任六考,与改通直郎,许封赠一次。
按选人自从政郎以上皆可谓之关升,其间或用举主,或因常调。
若乞致仕,即可升朝。
惟因劳绩酬赏循至从政郎以上者,吏部独不与作径关升人。
故虽儒林、文林郎满六考,只得京官致仕。
间有旋行申请,方取旨贴转,如马仲谌等是也。
万一孤远无力,往往莫能自伸。
立法之意,恐不如是。
且用赏循资,借曰不及有举主之人,岂不过于五考常调者乎?
常调五考尚许升朝,而有劳绩六考反出其下。
止缘当时立文之时该载未尽,故有司得以拘执,不肯一例放行。
欲望朝廷令吏部看详,于「曾经关升历任满六考」之下注入「举主、劳绩、常调并同」八字,于见行条法别无冲改,非特可以劝知止,兴廉逊,亦庶几上广孝治,非小补也。
论名实赏罚劄子(隆兴元年二月十八日)(1163年2月18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天下之事徇其名也易,求其实也难。
汉宣帝功光祖宗,德侔商周,本出于信赏必罚,综核名实。
然王成以伪增户口赏,杨恽以晻昧之语废,盖宽饶、韩延寿以尽力之吏诛,而黄龙诏书亦曰:「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
则宣帝所以见称于史氏者,亦何可尽信也?
岂不难哉!
陛下嗣位,于今期月,未明求衣,日旰坐朝,夜分决事,可谓勤矣,而未能变一时之媮惰。
旧德名臣收召殆遍,片言小善擢用无遗,可谓公矣,而未能化一时之阿私。
意者综核之政或有所未至欤?
臣试以赏罚近事明之。
邵宏渊能还军中冒滥之恩,并录战功而除正任观察使,此信赏也。
而郭振仅一对内殿,既无旧劳,又无新功,亦以观察使与之则重矣。
陆廉以贪黩配流,此必罚也。
至于张耘贼杀士卒,乾没军资,有司当以殊死,而亦以与廉同罪则轻矣。
故臣愿陛下大明赏罚以照临百官。
赏罚明则名实辨,名实辨则政事可以内修,夷狄可以外攘。
夫何求不获,而何治不成哉?
取进止。
乞六参官依常制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惟群臣六参,自有定制。
绍兴初庶事未备,然且行之,况陛下自临宸极,未尝以风雨寒暑暂阙垂拱之朝,而卿监郎官多亲被简擢,服在班著,岂可使累月不一造廷望穆穆之光?
此则有司循习近例之过也。
愿颁明诏,遵用常彝,除朔望车驾诣德寿宫相妨外,馀值六参日勿改常朝。
如此则既不废朝廷之仪,亦少伸臣子之敬。
取进止。
同侍从台谏议权罢举主改官劄子(1162年10月28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等闻法弊则变法,法不弊而人自弊之,则亦责人而已矣。
本朝自太祖以来,患幕职州县判司簿尉之官谬滥者多,故内自翰林学士,外至监司长史皆许荐举。
中间虽岁月久近、员数多寡时有损益,而荐举之制则未尝废。
今若患其奔竞,遂尽除之,何异因噎而废食,大不可也。
臣等谓欲救斯弊,莫如必行连坐之法。
昔景德中,兵部员外郎邵晔坐举李随不当,审刑院以会赦当免,宰相王旦曰:「朝臣举官甚众,若遇赦悉免,则是更无连坐法矣」。
真宗以晔近使岭表,止命停任。
又治平三年,枢密直学士、知泰州李参所举人坐赃,故事当责知小州,英宗方倚参守边,但命夺官。
夫以二臣有劳于国,方被倚任,然犹不废谬举之罚。
今令甲明有同罪之文,绍兴初又有减二等指挥,然犯人事发,举主临时陈首,故法虽严而实未尝行,此致弊之大者。
诚能遵用旧制,不许自首,量罪轻重,削秩停任,彼监司郡守借有简贤附势、殉货营私之人,亦且计其得失而知所择矣。
此法既行,又虑常情为己太重,或至一切不举。
按大中祥符三年诏书,常参官举外任幕职、州县官各一人。
如年终无举官状,即具奏闻,当行责罚。
乞仿此制,遇岁终令逐司逐州具当年分监司郡守所举官姓名闻奏及申吏部照会。
如或员阙,亦行责罚。
庶几并革不举之弊而无变古之讥,窃以为便。
论诸路帅臣将副劄子(乾道六年七月十七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见陛下选将练兵,大修边备,深谋远略固非外庭所能窥测。
然臣私忧过计,以为诸路帅臣有其名而无其实,将副有其官而非其人,万一用师于外,而寇攘乘间掣肘于内,安得不为之虑也哉?
愿诏三省枢密院稽考诸路帅府,除本路禁军外,安抚司实有兵马几何,随其闲剧远近立为定数。
已足者令精加训练,不足者令疾速招填。
既只在本路驻泊,计亦不难办集,仍于见今副总管、钤辖、路分都监中选有勇略、经行阵之人就兼统制。
戎容既壮,奸谋自折。
至于择帅加详,谕以久任,其在今日尤为急务。
如此则稍有帅臣之实矣。
昔神宗皇帝初置将副,其选甚重。
比年小使臣不经边任者往往得之,军情兵法,懵然不晓,但知谄辞媚色以奉守帅。
勇夫壮士,专充工匠杂役之用。
本路一有调发,岂徒无益?
愿遵旧制,参以宏谟,详于择人,革此积弊。
如此则稍复将副之旧矣。
二者一定,他日朝廷专意外禦,必无掣肘之患。
取进止。
论人才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立政图事,人才为急。
然而平居选择则易,缓急求之实难。
又况一官易效,通才难得。
优赵、魏者不可为滕、薛,有文事者未必有武备。
自非储蓄素广,品目素定,一旦任违所长,用过其量,譬之以骥捕鼠,使蚊负山,小大虽殊,其失一也。
仰惟陛下内修政事,外攘夷狄,今日先务,孰有大于此者?
臣愿深诏执事,杂举中外文武之才,不限员数,不拘资序,区分所能,总为一籍。
若驭军,若临边,若经理财赋,若行视利害,若监司,若郡守,推类以往,详议格目,仍于其间各纪所长。
假令某人可驭军也,又须别列其孰智,孰勇,孰当为偏裨,孰当为统帅。
某人可治郡也,又须辨其孰中和,孰健决,或使之抚雅俗,或使之治繁剧。
人为一格,格储数人,继此有得,接续来上。
藏之禁中,副在二府。
无事之日,预加审覆;
遇有任使,按图而取。
比之既寒索裘,已渴浚井,其为利害盖相远矣。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