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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县俸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观汉诏有言: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
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
今治民之吏莫切于县令,而禄至薄,往往堕中人于贪吏之域,非古谊也。
按绍兴令,外县知县供给不得过十五贯,仰事俯育,何以糊口?
于是撰造名色,并缘增加,前后相承,其数反多。
自非慕拔葵挂鱼之廉,安饭疏饮水之俭,则或惧违众,或乐用例,鲜有能自立者。
一旦偶因他事为猾胥奸氓所持,方且低首下心,冀幸苟免,望其抑豪强,戢吏奸,革蠹弊,斯亦难矣。
臣伏见近制,堂除知县许支供给钱四十千。
夫邑有大小,任责则均。
且以郡守言之,有堂除,有部阙,有大藩,有小郡,供给之数皆为一等,岂于令宰而独不然?
臣愚欲望圣慈送重修敕令所,将天下知县、县令供给斟酌近制增其所当得,而禁其所不当得。
既有以养其廉,斯可以责其清。
庶几人尽其治,少副陛下为民之意。
取进止。
论县尉获贼赏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在法选人曾历一任方注县丞,有举主关升改官方得为邑,重民事也。
今初官为尉,偶获强盗七人,不待满考便可改秩。
其间未经任者,虽注监当亦理亲民资序,又有径为邑者,则是择令轻于择丞,臣窃以为过矣。
异时山东、河北之盗类皆桀黠骁果,其徒不繁而能横行于州县,赏格之重或以示劝。
今江湖、闽广山长谷荒无知之民,春夏归农,秋冬散剽,所在有之。
藉令为尉者勇能执俘,艺可夺槊,犹于邑政未遽习也。
况弓兵格斗而获,司狱傅会而奏,其弊尚多。
若不稍加釐正,臣惧子产有伤割学制之讥也。
愿诏有司具为令甲,应县尉获贼当改官者,吏部先给公据,候历任及六考以上方许收使。
彼既无营求举将之劳,而考第稍多,免初等细转之迂。
名缓其期,实厚其赏。
所贵稍更民事,不至政学伤割。
取进止。
论汉儒劄子(乾道六年九月十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愚不肖,蒙陛下过听,擢在班列,又取汉宣帝之言,亲制赞书,明示好恶,使知所趋向。
在臣荣遇可谓至矣,敢因训词所及,推广圣意,冒陈一二,惟陛下察焉。
臣闻儒有君子,有小人。
孔子尝以是告子夏,不可以不辨。
二帝三王之时,稷、契、伊、周道德隆备,功业光明,此君子儒也。
春秋战国之际,以诈谋相高,以功利相倾,此小人儒也。
虽然,二者是非白黑犹易辨也。
至西汉则不然,所谓社稷臣者乃在乎周勃之鄙朴,汲黯之少文,霍光之不学,至于服儒衣冠,持禄保位,则公孙宏、蔡义、韦贤辈寔为之。
是非白黑贸易如此,宣帝察而嫉之,故曰: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盖有激而云尔。
虽然,汉儒多伪,高帝固有以启之也。
当创业之初,叔孙通以儒服降彭城,知帝憎之,乃变服短衣,所守如此,是托儒以希进耳。
帝遽信之,毋怪乎鲁两生之不至也。
臣故曰汉儒多伪,高帝启之也。
使宣帝而知此,且将求真儒用之,何至杂霸哉?
我艺祖皇帝则不然,创业于初者一赵书记也,混一于后者亦赵书记也。
规模不易,凛凛乎帝王之佐,岂尝如叔孙通辈希世用事以为进取之资乎?
累圣以来,卿相多名儒者,太祖任人之效也。
臣愿陛下以汉为监,以太祖为法,则名实决不能眩,而士大夫趋向一归于正矣。
取进止。
论听言责实劄子(乾道六年九月十五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三日之间再望清光,敢陈瞽言,致惓惓之谊。
臣闻政莫衰于隋而功莫隆于唐文皇,乱莫极于五代而治莫速于我艺祖。
一言以蔽之,文皇善于听言,艺祖善于责实故也。
仰惟陛下厉精政事,无声色之娱,无畋游之好,无便嬖之私。
好问听言,惟治道是求;
综核名实,惟烈祖是继。
然而中外之臣鲜有助陛下大有为者。
謇谔之节无闻而谄谀之习固在,激厉之风未著而阘茸之俗弥胜。
平居尚尔,缓急何赖?
夫文皇所以革隋季之政而身致太平,艺祖所以变五代之俗而坐臻上治,其施设次第具载史册。
臣愿陛下诏经筵官择当时听言责实之要,条上其目,以今准古,勉而行之。
庶几风俗一变,不负陛下孜孜为政之意,则功何患于不隆,而治何患于不速哉?
取进止。
论四事劄子(乾道七年四月六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蒙圣恩赐对便坐,不敢泛为无益之论,上渎天听,谨列四事,惟陛下择焉。
一曰重侍从以储将相。
臣不复远引祖宗故事,且以绍兴初言之。
当时近臣往往极天下之选,故议论设施皆有可观,中兴之功不为无助。
只自秦桧专政,以收集阘茸庸俗之士充员备位,人才衰弱,职此之由。
陛下忧勤十年,作成甚切。
凡侍左右,无非亲擢,其能否贤不肖岂逃睿鉴?
臣愿陛下更赐留神,每进一人,不徒取一时之长,须可备他日之用,则人才见矣。
二曰增台谏以广耳目。
臣闻人主深居九重,所赖以周知中外之利害、别白臣下之邪正者,台谏也。
然好名者失于徼讦,泥古者失于迂阔。
听之未见其益,违之宁免其非!
必欲得人,固亦难矣。
臣愿陛下勿以其难遂虚其官,或博问详试而用之,或命忠信之臣而举之,必得端士,增广聪明,诚助治之大端也。
三曰择曾任监司郡守人补郎员之缺。
今之郎官分职中台,奉行政令,视汉盖加重矣。
而六曹二十四司,惟户、刑二部稍有正官,馀多兼摄。
以天下之大,曾任监司郡守者固多。
愿诏二府择应格而才者授之,非独可振职业,亦足为异时侍从之储,此又当时之先务也。
四曰久任监司郡守,责事功之成。
夫数易之弊深矣,且以二年为任者论之。
到官半年始知风俗,去替半年已怀归志,其间留心政事仅有一岁。
若又不待满而迁易,则弊何由不生乎?
簿书缘绝,将迎劳费,特其小节耳。
臣愿陛下坚持久任之说,深监数易之害。
有治理效,且增秩赐金以须其成。
庶几革苟简之风,塞侥倖之望,而循吏稍见于世矣。
臣志在不欺,忘其狂瞽,无任昧死。
取进止。
论治效劄子(乾道七年八月六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政如农功,春而耕,夏而耘,秋而收,冬而享其成,本末先后不可易也。
故一日则有一日之效,一时则有一时之功。
虽勤劳于前而享富贵于后,理之必至,无可疑者。
昔勾践谋吴,可谓难矣。
然范蠡不过三言: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
自初即位至于七年,深思力行不出乎此。
一旦天应至矣,人事尽矣,蠡奋然曰:「得时无怠,时不再来。
天与不取,反为之灾。
赢缩转化,后将悔之。
天节固然,惟谋不迁」。
岂比常试而谩言,骤为而屡改也哉?
陛下天纵神圣,锐意图治。
日往月来,今既十年,焦劳益甚而大欲未得。
夫去速者辰也,易失者时也。
臣愿陛下以农功为准,以越语为念,立一定之规,要必致之期。
若曰一年抚民,则自春以及冬,视抚民之效何如。
二年富国,则自春以及冬,视富国之效何如。
三年彊兵,则自春以及冬,视彊兵之效何如。
推是以往,凡复古之图,致治之方,皆可以次第求,以岁月俟,而陛下十年之勤劳亦为不负矣。
孟子曰:「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
况陛下居天子之位乎!
区区勾践固不足道也。
惟明主留神财幸。
取进止。
论人才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帝王用人之道二:不次而任者大才也,循次而升者常才也。
诚使鹰扬如太公,先觉如伊尹,一旦拔于耕钓之间,寘诸辅佐之列,人亦孰以为过?
若乃佞而托于忠,伪而托于诚,私而托于公,苟不察焉,其害深矣。
孔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
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古犹如此,况后世乎?
仰惟陛下知人则哲如帝尧,立贤无方如成汤,人才大小固不逃于圣鉴。
然乃者常遣使理财矣,又尝遣使按军矣。
方被命之初,截截幡幡似若可听,及责成效蔑如也。
此无他,用之过其量,赏之不待功。
彼既冒受宠荣,则惧诞谩获罪,于是多方以掩其过,妄作以盖厥愆。
虽以陛下之明随加谴斥,然而兵民已被其侵扰,财用已为其蠹耗,噬脐之悔可胜计乎?
臣愿陛下于用人之际,因言以考实,试可而后迁。
彼知爵禄不可侥倖取也,必将趋事赴功,少副陛下综核之政,而真才寔能见矣。
取进止。
论科举代笔劄子(1171年8月6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科举之害莫切于代笔。
大约州郡数十人方解一名,亦有至一二百人者。
其间富民乃或捐厚利以假手,主司但知据文考校,往往叨预荐送,遂使实学之士反遭黜落。
前后条令虽曰详备,然棘闱既辟,旅进动以千计,为巡捕者纵欲禁止,势不能也。
臣愿诏诸州就鹿鸣宴之前,委教官或有出身官二员,集得解举人就州县试论一首,如大学兼引南省覆试之法。
知通躬亲监视,严为防闲,须文理不至纰缪,用字不至颠错,方给解牒,令赴省试。
或有不能动笔,及大段错缪者,即行驳放,仍推究代笔人,依条施行,却将驳放之数次举补还。
其转运司发解者准此。
盖治之于科场之中,则人众而势或难行;
覈之于既定之后,则人寡而真伪易辨。
此法既立,代笔之风不禁而自熄矣。
取进止。
答选德殿圣问奏(乾道七年八月六日) 南宋 · 周必大
贞观十六年,太宗问魏徵曰:「朕克己为政,仰止前烈。
至如积德、累仁、丰功、厚利四者,常以为称首,朕皆庶几自勉。
人苦不能自见,不知朕之所行何等优劣」?
徵曰:「德、仁、功、利,陛下兼而行之。
然则内平祸乱,外除戎狄,是陛下之功。
安诸黎元,各有生业,是陛下之利。
由此言之,功利居多。
德与仁,愿陛下自强不息,必可致也」。
朕即位以来于今十年,功则未能有成。
至于安养黎元,俾遂生业,正今日之急务,朕未尝不以为自治之良策,然所行优劣亦不自知,卿各极陈其当否。
凡有未至,悉情毋隐。
若夫仁德,帝王之高致,朕亦不敢自居,方以魏徵之言为龟鉴耳。
臣仰惟陛下万几馀暇,无所嗜好,惟书史是观,惟前言往行是监。
乃者阅《贞观政要》,见太宗与魏徵论积德、累仁、丰功、厚利四者之优劣,亲御翰墨,宣示臣等,且自谓「即位十年,功则未能有成。
至于安养黎元,俾遂生业,正今日之急务,未尝不以为自治之良策」,俾臣等「极陈其当否,凡有未至,悉情毋隐」。
顾臣智识浅陋,何足以知此?
然清问俯及,敢不竭其拳拳!
臣观自古人君或溺于宴安,或乐于盘游,或喜谗邪而恶忠直,或始勤政事而终怠惰。
陛下则不然,清心寡欲,进贤退佞出于天性,临政愿治,愈久而愈勤,此固中外所共悉也。
然治效未及贞观者,殆时不同欤!
昔隋末盗贼蜂起,天下大乱,民无定居,国无定主。
高祖义师一起,有摧枯破竹之易。
至太宗受禅,则中外已廓然无事,于是一意抚民,自致太平。
今陛下虽乘中兴之后,然北方地大人众,非隋末四方分裂之比。
敌酋虽曰不德,然亦未至虐用其民,又非如隋之失人心也。
彼所据者中原,我所有者东南耳。
以今准古,图治固难。
然而练兵以图恢复,而用将之道或未尽;
择人以守郡国,而责实之方或未至。
今之急务,无乃在此乎!
臣不敢泛引古事,姑以近事言之。
夫若内若外屯兵百万,卒伍之勇怯,器甲之利钝,教习之精粗,人主安得尽知?
不过责成大将而已。
所谓大将又不过数人,其择之也当审,其任之也当久。
今颇不然,进或失之太简,退或失之太遽。
彼既未尝为煖席计,则其下视之亦将如转石矣,号令何由而可信,纪律何由而可明乎?
且如江州一军,自陛下即位始付苗定,其后戚方继之,甫一年而定复至,又数年而王明继之,才半年而皇甫倜又继之。
池州一军,始付时俊,其后王琪继之,甫半年而用秦琪,才十月而吴总继之,又十月而郭刚继之。
数易如此,平居自守,臣犹虑其乏事,何暇议进取哉?
陛下谓功则未能有成,而臣所以疑用将之未尽者此也。
陛下深居九重,所赖以宣布惠泽者莫切于郡守。
奈何循良者十无二三,贪残昏缪者常居六七。
是以仁心德意无由下达,良法善政无由奉行。
其间号称能吏者,知巧为名色,趁办财赋而已。
民之失业,彼何恤焉。
遐方僻郡,姑置勿言。
临安者,陛下之行都也,耳目易接,虚实易考,观于酒课一事略可见矣。
夫酒者,国家之利源。
令得其人则课增,令非其人则课亏,亦理之常,以此为殿最议赏罚可也。
奈何顷年为守者乃以增羡之数加诸岁入之额,岁额之外复求增羡。
既得增羡,又添岁额,展转不已,殆且倍蓰于初。
不幸令又非人,则多方渔取以充其数。
夫民非昔贫而今富也,饮者非昔寡而今多也,顾取之如此,安得不困?
近畿尚尔,远方何如?
又诸州长吏条来忽去,迎送靡定,且以二浙言之。
婺州四年之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之间易守者四,又其甚则秀州一年而四易守矣。
用度何为而不窘?
吏奸何为而不滋?
民瘼何由而可苏?
陛下欲安养黎元,俾遂生业,臣所以疑责实之方未至者此也。
继今以往,愿陛下择将择守,审于其初而久于其后。
其命之也,必使条具如之何而治军,如之何而治民,几年而某效可著,某弊可革,几年而某事可成,某害可除。
要之以必致之期,示之以劝沮之方,兵庶几可强,民庶几可富。
自治之策,孰急于此?
未有能自治而不能治人者也。
凡此二者,陛下因《政要》而问臣,臣亦因陛下俯询而献言,他固未敢及也。
抑臣观《政要》凡十卷四十篇,既以魏徵论为君之道为首,又以魏徵论克终之道为终。
盖太宗时,惟徵为善谏。
上有所问,必指近事以为据,而不为泛滥迂阔徼讦之言。
是以太宗乐闻而喜从之,治几成、康,徵功为多。
吴兢所取,厥有旨哉!
臣愿陛下思太宗广谏诤之德,择忠实而无他顾、通明而知大体者引以自近,使嘉言日闻,治道日兴,何患其不贞观如也?
若夫仁德,帝王之高致,陛下既以徵言为龟鉴而自强不息矣,臣复何云。
狂愚冒昧,惟明主择焉。
取进止。
论荐举劄子(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知人则哲,帝犹难之。
然所以能官人者,举得其要故也。
舜问:「畴若予工」?
满朝专以垂对。
又问:「畴作朕虞」?
满朝皆曰益可。
上不泛问,下不泛应,是故所取必合众论,所用必称厥职,不亦简而易行,敏而有功也欤!
本朝太平兴国六年,特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十一人,于常参官内各举堪任三司判官及转运使者一人。
淳化三年,又命宰执、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尚书丞郎、两省给谏以上各举一人。
是亦唐虞之遗法也。
仰惟陛下急于图治,劳于求贤,乃者尝诏监司臧否守令矣,略计诸路所荐无虑数百;
继命侍从台谏设四条荐士矣,合在廷所举又百馀人。
既不可以悉褒而尽用,不过召见一二,随才奖擢,其馀则籍记名姓于中书而已。
后有任使,又将他求,乌足以副陛下为官择人之意哉?
臣愚欲望圣慈远稽前代,近法祖宗,遇内外要剧官阙,复行杂举之制。
假令办某事须某才,则诏公卿各举资任相当堪此委寄者一人,然后取众所共称者而用之。
其利将有四焉:合廷臣之言,不患于不公,一也。
采众人之论,不患于不精,二也。
遇阙而亟求,则嘱托之私绝,三也。
既举而必用,则虚支之弊革,四也。
惟陛下留神则幸甚。
取进止
此篇前原标「垂拱殿对劄子二首」。
⑴ 《周文忠公奏议》卷三。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九。
论发解考校之弊劄子(1171年11月22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政有似缓而寔急者,科举是也。
夫以士子一日之长而欲验其终身之事业,疑若迂阔矣。
然昔人赋「有物混成」及「金在镕」,而识者遂以公辅期之。
盖有学有文,形于笔端,决非阘茸之士,而骫骳剽窃者,必常才也。
本朝取人虽曰数路,然大要以进士为先。
陛下笃意人才,士之求试于有司者日益众。
惟是三岁发解,凡州县官,苟有出身,不问才否,例差考试。
其间富于学识固不乏人,亦有工声律者未必通经,习经术者未必能赋,或学殖不丰,懵于文体,或久去场屋,忘其旧业,命题发策,往往颠倒事实,背违义理。
故当校艺之际,则平凡者收,优异者斥,至使真才实能抑郁而不伸,庸人假儒侥倖而滥中,非所以崇雅黜浮,劝勤抑惰,罗英俊,育人材也。
兹事体大,臣心知其弊而未敢轻为之说,愿下此章于学官,俾之博询诸生,条上利害,然后命廷臣杂议而详处,其当断自后举行之,非特于学者甚惠,抑庶几名臣辈出如祖宗盛时,于以助陛下之大有为,不亦善乎!
取进止。
按:《周文忠公奏议》卷三。又见《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四一。第五册第四三一一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九。
论时令不正劄子(乾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见自冬以来寒气弗效,无大雨雪,虽时作蒸溽为滂沱之候,然亦不过汎洒而止。
天意若曰陛下仁民爱物切于圣心,而有司不能推广德泽致之斯民,是以云同而雪遽止,础润而雨不应。
《易》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可不念哉!
臣愚伏望圣慈深诏中外之臣,体主上之诚,勤恤民隐,驯致休徵,以必来岁之丰。
不胜幸甚。
取进止。
乞优恤二浙劄子(乾道八年二月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陛下以币券太轻,日夜忧之,一旦内出积镪以百万计,为权之之术。
旬日来军民既被实惠,欢呼之声遍于行都。
推是心也,岂止以羊易牛而已!
臣请因圣德所及而推广之。
臣闻爱民仁也,理财义也。
二者相须,初无二说,而中外之臣不能深体上心,用意或有未善。
且如中兴以来,驻跸二浙踰四十年,盖今日根本之地也。
平时当爱养其力,缓急乃深得其心,而赋税供亿反重于他路。
盖四方州县近则畏监司之刺举,远则惧上台之诘责,审于举措,莫敢轻发。
惟近甸官吏则不然,或陈其利而掩其害,或徇其名而蔽其实。
凡有献明,率称奉旨行之。
吏民以其出于朝廷,莫敢违者。
如近日越、婺诸郡以隐漏为名,增无实之税是也。
窃料陛下特未详知,知则必有以处之矣。
臣虽书生,岂不思邦计未裕而徒为空谈?
然而日侍清光,窃叹陛下有养民之德,而有司无体国之风也,敢冒昧言之。
愿陛下深诏执事,爱惜民力。
譬如子弟富贵,他日父兄有不时之须,虽竭其囊橐以济用度,夫复何怨?
不必平居无事,骤增科调,使怀戚戚也。
《诗》曰:「惠此京师,以绥四国」。
惟陛下念焉。
取进止。
论久任劄子(淳熙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伏观自昔人君大抵始于忧勤,久则豫怠,非固欲其如此,驯致焉耳。
陛下则不然,临御大宝十四年于兹,自强不息,新而又新,可谓度越百王,光于载籍,是宜功成治定,坐臻无为之效。
然而大欲未得,弥轸宵旰者何也?
人主有急治之心,群臣无任事之实故也。
臣试举当今要务一二而言之。
陛下既择内外将帅之官矣,而士卒勇怯,甲兵坚窳,未免悉关于渊听。
既择内外主计之臣矣,而调度盈虚,水旱备豫,往往犹烦于圣虑。
以至兴一利除一害,小大之臣举未有独当其责者,不过遵守成法,奉行文书而已。
事成则例迁爵秩,兼受赐予,不成则猥曰:「委任不专,非我罪也」。
纵加之罚,率用轻典。
是以初为苟且之计,终怀幸免之心,使陛下之善政良法举为虚文。
玩岁愒日,殊未有以少副忧勤者非以此欤!
臣愿陛下劳于用人,逸于仰成。
凡任以是职,必责以是事。
久其岁月,尽其才力。
底绩而赏使之劝,瘝官而罚使之惧。
一人雍容于上,百职交修于下。
如此而功弗成效弗著者,臣不信也。
扬雄曰:「于事则逸,于道则劳」。
惟陛下念焉。
取进止。
论归正人就食诸道劄子(1175年3月21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向来朝廷分遣北军归正人就食诸道,俸给居处务从优厚。
盖陛下矜其慕义,虑其不能自存,故加意抚存,使为悠久之计。
然郡有小大则人有众寡,多者或至二三百人,少亦不下数十辈。
目今虽未至于失所,而岁月浸久,男婚女嫁渐有不足之患,其间怀觖望者有之,思遁逃者有之。
臣居吉州,每见官吏以此为忧,且谓州郡禁军常常在营尚可相制,一遇调发,其事有当虑者。
洎至经历豫章、衢、信等处,其说亦皆如此。
以臣观之,若是山东、河北之人忠义尚或可保,缘内有燕山女真、契丹渤海遗种,狼子野心根于天性。
前世江统劝武帝不可居戎落于近郡,魏徵谏太宗不当处突厥于中国,盖为是也。
今区处既定,理难顿改。
臣愿陛下密谕大臣,别为曲突徙薪之计,以善其后,毋致滋蔓难图,于他日乃为上策。
臣来自远方,既有所闻,不敢辄隐。
取进止。
论章服等差劄子(淳熙二年四月十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爵禄以驭富贵,在乎虚实之相参;
服饰以定尊卑,在乎轻重之相权。
三代两汉远矣,近而可稽者莫若有唐。
按唐之命秩有四:曰职事官,曰散官,曰勋官,曰爵号。
惟职事官居其位,食其禄,馀则别资荫、辨章绶而已,是谓虚实之相参。
又按《车服志》,绯为四品之服,五品则浅绯;
绿为六品之服,七品则浅绿;
深青为八品之服,九品则浅青;
流外及庶人又以黄别之,其带銙名数皆有等差,是谓轻重之相权。
虽然,慕实而弃虚,取重而舍轻,天下之常情也。
有道在于此,使其出无穷其用不偏,则系乎上之人所以处之何如尔。
观德宗尝欲以散试官赏献瓜果者,陆贽力言不若赐以钱帛,则人不失利,国不失权,故当时皆以空名为贵。
宣宗时,有司常具绯紫衣数袭从行,以备赏赐,或半岁不用其一,故当时皆以绯紫为荣。
然则守此以为公器,操此以为大柄,固有天下国家者之急先务也。
本朝自元丰间尽罢文武散官,政和以来又罢文武勋官,惟爵号仅存,而与否多出吏手,是以人不之贵。
所谓赏格唯寄禄官及贴职遥郡而已,一有微效,例加迁授,徒损实利,悉废虚名。
往往勤劳之士未劝,而侥倖之心先启,非所以驭富贵也。
文臣中大夫与通直郎之有年劳者班秩固远矣,而同服一色之绯;
朝请郎任大卿监与诸州助教百司胥长流品固殊矣,而同服一色之绿;
武臣正使带遥郡而为诸州钤辖路分者,其视修武郎监当固有间矣,而佩服无别;
从义郎而下,或为将领兵官,或任场务城寨,视州县胥吏固异辙矣,而等威无辨。
盖由三代冠冕不可施于常服,两汉印绶又难一旦复行,历代以来日趋简便,因循混淆,乃至于此,非所以定尊卑也。
臣愿陛下深诏有司,博加讨论,纵未能尽如古法,犹当略用唐制,虚实相参,轻重相权,使官秩不冗而善者劝,命服有章而能者勉,其于总核之政不为无补。
取进止。
乞依旧存留部阙知州军劄子(1175年4月) 南宋 · 周必大
臣窃见近制,堂阙多下吏部,公正之路既开,奔竞之风浸息,甚盛举也。
惟是知州军数处旧系吏部用阙,今并归堂,盖缘陛下注意守臣,凡有除授,必延见访问,察其能否,而吏部所注之人往往久次羸老,间烦睿旨汰遣,故令堂除,示不轻畀。
然臣谓孔子重去告朔之饩羊,闵损欲仍长府之旧贯。
吏部注知州军,其来久矣。
今兹顿废,理或未安。
愿下明诏,将闽、广、江、湖间小郡元系吏部使阙去处依旧差注,审察陛对,自遵成宪,疲癃谬懦固无所容,庶几不废久行之法,亦足稍劝平进之士。
取进止。
论久任边帅劄子(淳熙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闻怀远图者不可要近效,立大功者不可守常格。
窃见陛下自临御以来,宸心之所经度,谋臣之所计虑,常以两淮为急。
然岁月浸久,欲固垒则垒未固,欲屯田则田未辟,版曹有馈边之费,边民无定居之心。
其故非他,特在于要近效、守常格太过耳。
盖要近效则悠久之计有不暇为,守常格则远大之谋有不容施。
今陛下以郭棣守淮扬,郭刚守历阳,殆将专付阃外之事,稍革二者之弊也。
臣谓若只如寻常所用守臣,而不假以事权,示以久任,则不过年岁间又将更易,望其怀远图立大功难矣。
昔李牧为赵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飨士,赏赐不从中覆。
牧乃尽其知能,选车千三百乘,骑万三千疋,百金之士十万,逐单于,抑强秦,支韩、魏、赵几以霸。
晋羊祜镇襄阳,绥怀远近,降者欲去听之,减戍逻之卒垦田八百馀顷。
其始军无百日粮,季年乃有十年之积。
本朝太祖、太宗以李汉超守关南,郭进巡检西山,贺惟忠守易州,李谦溥守隰州,姚内斌守庆州,董遵诲守通远军,远者二十年,近者犹十馀年。
是以屯兵甚少,用度自足,内平僭伪而外无边尘之警。
布在方策,可覆视矣。
臣愿陛下远稽前代,近守家法。
如棣、刚辈既审知其可用,莫若尽以二州之事畀之,使其条境内之利害,具设施之前后,明示久任之指,责以必成之效,毋掣其肘,毋代其斲,有治绩则且增秩赐金,勿遽移改。
彼知朝廷委寄既专,异时无可推避,必将悉其知略,不敢萌苟简之心,而陛下之忧顾宽矣。
取进止。
论军政劄子(淳熙二年六月十三日) 南宋 · 周必大
臣旬日来闻湖南茶贼转剽吉州界,其徒仅数百人,乃敢覆军杀将,盗据县邑,略无忌惮,至勤睿旨远调江鄂之师。
计期虽已殄灭,然所在兵将巽懦不足恃略可见矣。
臣又闻去年江东西诸郡多以十二月地震,是殆盗贼扰民之象,欲望圣慈因此小警,诏逐路帅守监司铨择兵将官修举军政,严饬巡尉等谨察所部,凡奸宄稍有萌芽,早为之所,毋使啸聚,兹备禦之先务也。
又湖广地接溪洞,四方不逞之人、亡命之卒往往逋逃其中,不可不过为堤防。
诸处茶园户既利私商所得之厚,导使为奸,复为之资给停藏养成后患,不可不严行觉察。
至于诸州禁军多作占破及违法接送而未尝教阅,外县弓兵拖下请给动是数月而致其失所,是皆弊之大者。
虽国家具存成宪,大抵废而不举,纵或举行,亦止于文具而已。
惟陛下留神裁幸。
取进止。
乞改正宣谕圣语误字劄子 南宋 · 周必大
臣仰惟陛下圣学高明,洞照今古,凡老生宿儒皆不足以企望清光。
近五月中,伏见都堂宣谕圣语:「欲执两端,用其中于民」。
而执政官一时听闻不审,退书于简,误以「杜密」为「杜乔」。
按乔与李固为汉三公,抗情伊稷,不幸为跋扈臣梁冀所陷,系死狱中,与杜密党锢事岁月全不相涉。
以臣愚见,恐合改正。
又窃窥圣意专欲主张公议,力戒清谈。
盖公议者实事也,清谈者虚文也。
粤自三代直道而行,是谓是,非谓非,至当归一,未尝分别,此务实之效也。
至西晋时乃有王衍、乐广辈皆善清谈,宅心事外,名重当世,朝野争慕效之。
衍又与弟澄好题品人物,举世以为仪准。
自其少时,山涛已谓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其后果然,此虚言之弊也。
今陛下公是公非,专以虞舜三代为法,党锢之害固无自而起,清谈浮议则当在所戒。
盖虑久而不已,或蹈西晋之弊故也。
若引唐末清流、浊流之说,则为不类矣。
臣职专讲劝,苟有所见,义当效万分之补。
然初只谓颁示在廷,未敢冒进其说。
至今窃闻欲报行四方,审尔岂容稍误?
欲望圣慈将三省所进本更赐详览,如臣言或可采,即乞从中删改行出。
取进止。
原注:「寻删改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