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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山亭记(1079年) 北宋 · 曾巩
闽故隶周者也,至秦开其地列于中国,始并为闽中郡。
自粤之太末,与吴之豫章,为其通路。
其路在闽者,陆出则阸于两山之间,山相属无间断,累数驿乃一得平地,小为县,大为州,然其四顾亦山也。
其途或逆坂如缘絙,或垂崖如一发,或侧径钩出于不测之溪上,皆石芒峭发,择然后可投步
负戴者虽其土人,犹侧足然后能进。
非其土人,罕不踬也。
其溪行,则水皆自高泻下,石错出其间,如林立,如士骑满野,千里上下,不见首尾。
水行其隙间,或衡缩蟉糅,或逆走旁射,其状若蚓结,若虫镂,其旋若轮,其激若矢。
舟溯沿者,投便利,失毫分,辄破溺。
虽其土长川居之人,非生而习水事者,不敢以舟楫自任也。
其水陆之险如此。
汉尝处其众江淮之间而虚其地,盖以其狭多阻,岂虚也哉?
福州治侯官,于闽为土中,所谓闽中也。
其地于闽为最平以广,四出之山皆远,而长江在其南,大海在其东,其城之内外皆涂,旁有沟,沟通潮汐,舟载者昼夜属于门庭。
麓多桀木,而匠多良能,人以屋室钜丽相矜,虽下贫必丰其居,而佛、老子之徒,其宫又特盛。
城之中三山,西曰闽山,东曰九仙山,北曰粤王山,三山者鼎趾立。
其附山,盖佛、老子之宫以数十百,其瑰诡殊绝之状,盖已尽人力。
光禄卿,直昭文馆程公为是州,得闽山嵚崟之际,为亭于其处,其山川之胜,城邑之大,宫室之荣,不下簟席而尽于四瞩。
程公以谓在江海之上,为登览之观,可比于道家所谓蓬莱、方丈、瀛州之山,故名之曰道山之亭。
闽以险且远,故仕者常惮往,程公能因其地之善,以寓其耳目之乐,非独忘其远且险,又将抗其思于埃𡏖之外,其志壮哉!
程公于是州以治行闻,既新其城,又新其学,而其馀功又及于此。
盖其岁满就更广州,拜谏议大夫,又拜给事中、集贤殿修撰,今为越州,字公辟,名师孟云。
按:《元丰类稿》卷一九。又见《曾文定公集》卷九,《南丰曾先生文粹》卷六,《皇朝文鉴》卷八○,《方舆胜览》卷一○,《文章正宗》续集卷一三,嘉靖《建宁府志》卷七,《八代文钞》第三二册,《古今游名山记》卷一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七○,《文编》卷五六,《名山胜概记》卷四一,《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四三、考工典卷一○七。
越州赵公救灾记(1079年) 北宋 ·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
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馀人以告。
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
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馀石,佐其费。
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
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
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
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
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
又为之出官粟,得五万二千馀石,平其价予民。
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
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
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
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
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
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
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
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
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钜必躬亲。
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
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钜于此也。
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
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
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
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
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
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
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閒矣;
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閒矣。
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少保致仕,家于衢。
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
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听琴序(1044年) 北宋 · 曾巩
凡有贵于物者,岂特物不能胜之欤?
抑亦无所待于物故也?
世之有学者名占一艺,苟不期于徇物,则亦足贵矣。
然以自售,然后人得而贱之。
故工于艺者,常恐人之羞薄,则往往拂人之好,而自要其简重。
虽求之者愈勤,而拒之者愈坚,然不知人亦愈羞薄之也。
琴之为艺,虽圣人所不废也。
其制作之意,盖有所寓。
而至其所闻者,不出乎几席之间,而所感者常在乎沧浪之滨,崔嵬之颠,亦已至矣。
虽然,声自外入也,使闻于彼而应于此者犹且如此,况不自外入者乎?
故乐之实不在于器,而至于鼓之以尽神,则乐由中也明矣。
故闻其乐可以知其德,而德之有见于乐者,岂系于器哉?
惟其未离于器也,故习之有曲,以至于有数,推之则将以得其志,又中于得其人,则器之所不及矣。
故乐作而喜,曲终而悲,岂能易吾于须臾哉?
若夫吾之心在于雁门,吾之目在于鸿鹄,则虽九奏于吾之前,犹不闻也。
故琴之作,有厌乎人之耳者,岂非自外入,无有久而不倦者乎?
虽然,吾尝学琴于师矣。
反宫于脾,而圣亦不废也;
反商于肺,而义亦不废也;
反角于肝,而仁亦不废也;
反徵于心,而礼亦不废也;
反羽于肾,而智亦不废也。
方其时也,非春也,求之于律则不中夹钟,物安得而生哉?
非夏也,求之于律则不中蕤宾,物安得而长哉?
非秋也,求之于律则不中南吕,物安得而敛哉?
非冬也,求之于律则不中应钟,物安得而藏哉?
故无出无内,无缓无急,无修无短,巧历不能尽其数,岂止于十九八六而已耶?
故闻者无闻也。
其神之游,东不极于碣石,南不极于北户,西不极于流沙沈羽,北不极于令正之谷,则鸟何从而舞?
鱼何从而跃?
六马何从而仰秣?
景风何从而翔?
庆云何从而浮?
甘露何从而降?
醴泉何从而出?
吾之琴如是,则有耳者无所用其听,尚何厌之有哉?
则凡贵者,且不足贵也。
故在郑则不淫也,在宋则不溺也,在卫则不烦也,在齐则不骄也。
用之于祭祀,则鬼神亦莅乎其所矣,尚何烦于知音哉?
若乃当春而叩商,及秋而叩角,当夏而叩羽,当冬而叩徵,虽知四时之行,在我未免乎有手动弦也。
某人尝与巩适抚之金溪,因以琴称,而不知吾之琴也。
某人茍知所存不在弦,所志不在声,然后吾之琴可得矣。
虽然,他日祭酒之堂,樽俎之宴,追三代之遗风,想舞雩之咏叹,使闻者若有所得,则庶几不愧于古人矣,尚何恨于羞薄哉!
厄台记(1048年) 北宋 · 曾巩
淮阳之南,地名曰厄台,询其父老,曰:夫子绝粮之所也。
夫天地欲泰而先否,日月欲明而先晦。
天地不否,万物岂知大德乎?
日月不晦,万物岂知大明乎?
天下至圣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也。
尧有洪水之灾,舜有井禀之苦,禹有殛鲧之祸,汤有大旱之厄,文王有羑里之囚,周公有管、蔡之谤,孔子有绝粮之难。
噫!
圣人承万古之美,岂以一身为贵乎?
是知合天地之德,不能逃天地之数;
齐日月之明,不能违日月之道。
泰而不否,岂见圣人之志乎?
明而不晦,岂见圣人之道乎?
故孔子在陈也,讲诵弦歌,不改常性。
及犯围之出,列从而行,怡然而言,美之为幸。
又曰:君子不困,不成王业。
果哉!
身没之后,圣日皎然。
文明之君,封祀不绝。
有开必先,信其然也。
于戏!
先师夫子聘于时,民不否;
迍于世,民不泰也。
否则否于一时,泰则泰于万世。
是使后之王者知我先师之道,舍之则后,因之则昌,习之则贵,败之则亡,道之美此,孰为厄乎?
杂识(一)(1056年) 北宋 · 曾巩
孙之翰言:庆历中,上用杜衍、范仲淹、富弼、韩琦任政事,而以欧阳修、蔡襄及甫等为谏官,欲更张庶事,致太平之功。
仲淹等亦皆戮力自效,欲报人主之知。
然心好同恶异,不能旷然,心无适莫。
甫尝家居,石介过之。
问介适何许来,介言方过富公。
问富公何为,介曰:「富公以滕宗谅守庆州,用公使钱,坐法。
杜公必欲致宗谅重法,曰:『不然,则衍不能在此』。
范公则欲薄其罪,曰:『不然,则仲淹请去』。
富公欲抵宗谅重法,则恐违范公;
欲薄其罪,则惧违杜公。
患是不知所决」。
甫曰:「守道以谓如何」?
介曰:「介亦窃患之」。
甫乃叹曰:「法者,人主之操柄。
今富公患重罪宗谅,则违范公;
薄其罪,则违杜公。
是不知有法也。
守道平生好议论,自谓正直,亦安得此言乎」?
因曰:「甫少而好学,自度必难用于世,是以退,为《唐史记》以自见,而属为诸公牵挽,使备谏官。
亦尝与人自谋去就,而所与谋者适好进之人,遂见误在此。
今诸公之言如是,甫复何望哉」?
自此凡月馀不能寐。
庆历之间任时事者,其后余多识之,不党而知其过如之翰者,则一人而已矣。
杂识(二)(1056年) 北宋 · 曾巩
广原州蛮侬智高以其众叛,乘南方无备,连邕、宾等七州,至广州,所至杀吏民,纵略,东南大骇。
朝廷遣骁将张忠、蒋偕驰驿讨捕,至州,皆为智高所摧陷。
又遣杨畋、孙沔、余靖招抚,皆久之无功。
仁宗忧之,遂遣枢密副使狄青为宣抚使,率众击之。
翰林学士曾公亮问青所以为方略者,青初不肯言,公亮固问之,青乃曰:「比者军制不立,又自广川之败,赏罚不明,今当立军制、明赏罚而已。
然恐闻青来,以谓所遣者官重,势必不得见之」。
公亮又问:「贼之标牌殆不可当,如何」?
青曰:「此易耳。
标牌,步兵也,当骑兵则不能施矣」。
初,张忠、蒋偕之往,率皆自京师,六、七日驰至广州,未尝拊士卒,立行伍,一旦见贼,则疾驱使战。
又偕等所居,不知为营卫,故士卒见敌,皆望风退走。
而忠临偕居,方卧帐中,为贼所虏。
杨畋、余靖又所为纷乱,不能自振。
而孙沔大受请托,所与行者,乃朱从道、郑纾、欧阳乾曜之徒,皆险薄无赖,欲有所避免,要求沔引之自从,远近莫不嗟异。
既至潭州,沔遂称疾,观望不敢进。
青之受命,有因贵望求从青行者,青延见,谓之曰:「君欲从青行,此青之所求也,何必因人言乎?
然智高小寇,至遣青行,可以知事急矣。
从青之士,能击贼有功,朝廷有厚赏,青不敢不为之请也。
若往而不能击贼,则军中法重,青不敢私也。
君其思之,愿行,则即奏取君矣。
非独君也,君之亲戚、交游之士,幸皆以青之此言告之,茍欲行者,皆青之所求也」。
于是闻者大骇,无复敢言求从青行者。
其所辟取,皆青之素所与,以为可用者,人望固已归之矣。
及行,率众日不过一驿。
所至州,辄休士一日。
至潭州,遂立行伍,明约束,军行止皆成行列,至于荷钟赢粮持守禦之备,皆有区处。
军人有夺逆旅菜一把者,立斩之以徇。
于是一军肃然,无敢出声气,万馀人行,未尝闻声。
每青至邮驿,四面严兵,每门皆诸司使二人守之,无一人得妄出入,而求见青者,无不即时得通。
其野宿皆成营栅,青所居,四面陈壳弓弩皆数重,所将精锐列布左右,守卫甚严。
方青之未至,诸将屡走,皆以为常。
至是,知桂州崇仪使陈曙、知英州供备库使苏缄与贼战,复败走如当时。
青至宾州,悉召陈与裨校凡三十二人,数其罪,按军法斩之。
惟苏缄在某所,使械系上闻。
于是军中人人奋励,有死战之心。
是时智高还守邕州,青惧昆崙关险阨为所据,乃下令宾州具五日粮,休士卒,贼谍知不为备。
是夜大风雨,青率众半夜时度昆崙关。
既度,喜曰:「贼不知守此,无能为也。
彼谓夜半风雨时吾不敢来,吾来,所以出其不意也」。
已近邕州,贼方觉,逆于归仁庙。
青登高望之,贼据坡上,我军薄之,裨将孙节中流矢死,青急麾军进,人人皆殊死战。
先是,青已纵蕃落马军二千人出贼后。
至是,前后合击。
贼之标牌军为马军所冲突,皆不能驻。
军士又从马上以铁连加击之,遂皆披靡相枕藉,遂大败,智高果焚城遁去。
青先为公亮言立军制,明赏罚,贼不可得见,标牌不能当骑兵,皆如其所料。
青坐堂户上,以论数千里之外,辞约而虑明,虽古之名将何以加此,岂特一时武人崛起者乎?
方庆历中,葛怀敏与李元昊战于广川,怀敏败死,而诸校与士卒既败,多窜山谷间,是时以权宜招纳,皆许不死。
自此军多弃其将,不肯死战。
故青云「自广川之败,赏罚不行」云。
翰林学士蔡襄亦言闻于青者如此。
游山记(1046年9月) 北宋 · 曾巩
余与南阳张侨、颍川晁仲升九月壬子会太平观宿。
癸丑,过东、西林寺,与道士任禹恭、丁宗元、僧本全俱过化成、护国、石盆寺、宝兴岩,宿普照寺。
甲寅,止峰顶、大林、天池寺、佛手岩,至定心石,还大林寺宿。
乙卯乃归。
凡观游之得石有名者十:刘仙、峰顶、文殊、头陀、把针、睡魔、定心、南北石柱。
峰有名者三:峰顶、掷笔,皆至其上;
香炉,坐峰顶下视之。
谷一:锦绣。
坐掷笔下视之,池四:白莲、白氏草堂、东南天地。
台二:讲经、十八贤。
煮茶试泉二:虎跑,石盆。
书姓名刻石二:掷笔峰、佛手岩。
余既游其间,而因思慧远等十八人,相与避晋于此者,诚山水之佳处也。
然十八人者,知避晋而自肆于山水之间,而不知自溺于异学,此陶令所为不取也。
自文武没,君臣相得之际少,士之有道者所以难仕。
若陶令者,从容于浊世,以道自守,进不受污,知时之去,隐不离正,非十八人者所能到也。
若予者虽能知其是非,而岂能仿佛及之,而徒知山水之为乐。
将归,遂书之,所以使余心与后之游者有考焉。
全真庵记(1046年) 北宋 · 曾巩
九牧献金,夏禹铸以为鼎,九州山川草木百怪之象,莫不在焉。
其历乎万世,有时而隐,有时而显,其隐也莫知所去,其见也莫知所来,世以为神鼎云。
人神其鼎,而鼎不知其神,此其所以为神也。
人视其鼎,欷歔咨嗟,有爱其鼎之为器而不精察其鼎之文象者,有爱其鼎之文象而不究其鼎之全质者,皆非善观鼎者也。
且文象百变,其为鼎象则一也;
文象虽假,其为金则真也。
一变而百,百归乎一,假不异真,真不异假。
知乎此者,其亦庶乎善观鼎者耶?
惟善观鼎者,然后可以议乎全真矣。
夫六合内外,万物洪纤,有形无形,有识无识,生死去来,喜怒哀乐,皆一真之所融也,亦犹神鼎之上,一山一川,一草一木,一鸟一兽,莫非一金之所为也。
视一象则可知一鼎之全质矣,视一法则可知一真之全体矣。
故鼎金常一而无象可择,真理常全而无法可除,极六合内外,尽万物洪纤,孰非全哉?
孰非真哉?
江西老人结草庵乎福山,太守黄公题曰「全真」,命某以文,故叙而铭之曰:
其行徐徐,其觉于于。
渴焉而饮,饥焉而哺。
全真庵乎,达者以为籧庐。
游双源记(1080年秋) 北宋 · 曾巩
县郊之东北,有山支为三峰,下会于平阪。
两腋之间,修竹重莲,桃花流水,随人耳目之所及。
三峰之前,断流为池,凡五十丈。
揖中一峰为澄心堂,于堂之背为濯缨轩,去轩之西为日亭。
引流而下,左右方沼。
峻宇画阁,置于峰之麓。
飞桥走阶,雕栏曲槛,帘隅翼翼,红绿相照。
双源之会,澄心堂为矶以钓。
相望之间,仰有翠阴,俯有清浅。
风色动静,禽声语默。
水涵太虚,形影上下。
忘机之鳞,一游一濯。
庚申之秋,予来尤川,因拜之。
辱才华物象适然而相值,且叹迷误之流,役为年之期,而致千岁之忧,忘不可过之分,而徇不可必之物,以贫作忧,而以理养心,以忧作老,而不以时受形,心与形化,共还尘壤。
虽然,我庾如坻,黄金满赢,泉石之间,松云之下,不能笑歌自若,以为劳生之梦幻,予尝悲之。
君不然,宾客至,正捕鱼于池,摘果于林,破谷于场,趣雉于野,盘有嘉肴,樽有旨酒,诗笺棋局,为宾客欢涟猗之上,尽日而后去。
分内之物,外之亦足洼者,故予乐为君记之,又为数诗以次其后,孜孜为利发皓而情淡者,得予之言而有感焉。
游信州玉山小岩记(景祐三年五月) 北宋 · 曾巩
去县所东南二十五里,有山秀特卓诡,介然出于群峰之表。
治下有浮图,幽邃冲静,栋宇朴约,无彩饰刻镂,而与俗绝远。
游其间,真若排阊阖,登阆风,追伯侨、羡门而与之驰骋,翩翩然有超忽荒萧烟外之意。
景祐二年,家尊受诏为是邑宰,仆侍偕来。
至未周岁,居甚无事,思有以远览,为尘外之乐者,得是小岩焉。
其状略曰:距寺西南隅四十步有奇,逾小桥,西北至于岩下,隆然而有门,初若隘局不可通者,入其中,辟而益广。
其道盘屈崄嶬而无光明,隆超俯降,登陟艰难甚。
乃命仆人秉烛,破其晻翳昧默,群而入焉。
其石之异,有重碧耸翠,崛然本于下而起者;
有势依理合,峨然覆于空而存者;
有鳞累羽缀,委其旁而列者;
有壁峭刃攒,缭其隅而倚者。
森然巍然,瑰玮奇怪,与珉瑊其远。
控其穴,犬牙交峙;
视其形,若圭璧联植。
致若瞻浮云,枝匽叶丽,错置旁列乎空旷;
骇若窥武库,巉然见戈甲丛委,并拥乎王府。
行十馀步,上下有水声潺然,若急鸣玉而趋者,非丝竹也,而听之者心平气舒,吁乎韶濩之奏,有忘形绝累之趣。
益知轩冕而荣者为其外,恬静而居者为其内。
又行二十馀步,至于西北隅,有若架危构虚成宫殿而宅浮图之像者,上蔽下承,中旷然甚夷。
其下有钟乳,围五六人。
凝而欲滴者,若檐溜垂空,合而外结;
积而广者,若聚雪委平厓,侧崇而未浅。
腻如酥凝,分如爪形,垂如盖张,色若海波,风聚而沫,食之咁吻津舌,异若蔗浆露蕊焉,殚乎美味。
说者云:可以安躬辅气,颐精休神,为不死之药。
自始通至于其深,飙发众窍,当之怆然体清,歘振忽怒,反炀为冷,幽虫伏蛇,往往鸣息其下。
又行三十馀步,状益奇诡,而石上俛压乃可前。
人甚疲,而恐惧者益众,仆固求穷其终而不我从,遂相与复还。
噫嘻!
使我遗泉石之胜而不得远骋周视,良可惜也。
是日之会者,叔父易丰伯洪,伯氏斝成之、绎世昌,仲氏牟子进、宰元辅。
其名皆以书于石矣,惧其远而翰墨剥缺也,复使仆实其事,为记以诒永久。
乌乎!
自古述山水者多矣,见其瑰美幽丽而多诿之神明之为者,其言怪诞迂谲,非戴縰垂绅而游者所宜尚,予不敢知也,故于是而独无取。
若夫觞豆之丰约,弦革之嘲轰,皆羁于流俗而不有异,非书岩石之本,辄复略其辞焉。
是时景祐三年仲夏五月戊子日也。
徐复传(1070年) 北宋 · 曾巩
徐复字希颜,兴化军莆田人。
尝举进士,不中,去,不复就。
博学,于书无所不读,尤通星历五行数术之说,世罕有能及者。
为人倜傥有大志,内自饬励,不求当世之誉。
乐其所自得,谓富贵不足慕也,贫贱不足忧也。
故穷阎漏屋、敝衣粝食、或至于不能自给,未尝动其意也。
遇人无少长贵贱,皆尽恭谨。
其言前世因革兴坏是非之理,人少能及。
然其家未尝畜书,盖其强记如此也。
康定中,李元昊叛,诏求有文武材可用者,参知政事宋绶、天章阁侍读林瑀皆荐复,诏赐装钱,州郡迫趣上道。
既至,仁宗见复于崇政殿,访以世务,复所为上言者,世莫得闻也。
仁宗因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
西兵欲出如何?
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
仁宗善其言。
复又献所为《边防策》、《太一主客立成历》、《洪范论》。
上曰:「卿所献书,为卿留中」。
必欲官之,复固辞,乃官其子晞。
留复登闻鼓院,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
岁馀,固求东归。
仁宗高其行,礼以束帛,赐号「冲晦处士」。
复久游吴,因家杭州。
州牧每至,必先加礼,然复未尝肯至公门。
范仲淹知杭州,数就复访问,甚礼重之。
仲淹尝言西兵既起,复预言罢兵岁月;
又斗牛间尝有星变,复言吴当大疫,死者数十万人。
后皆如其言。
复平居以《周易》、《太玄》授学者。
人或劝复著书,复曰:「古圣贤书已具,顾学者不能求,吾复何为,以徼名后世哉」?
晚取其所为文章尽焚之。
今其家有书十馀篇,皆出于门人故旧之家。
复卒时,年七十馀。
既病,故人王稷居睦州,欲往省之。
复报曰:「来以五六月之交,尚及见子」。
稷未及往,至期,复果已死。
其终事皆预自处。
子晞,年五十馀,亦致仕,官至国子博士,复赠尚书虞部员外郎。
复死十馀年,而沈遘知杭州,榜其居曰「高士坊」云。
赞曰:
复之文章,存者有《慎习赞》、《困蒙养》等篇,归于退求诸己,不矜世取宠
余论次复事,颇采其意云。
若复自拔污浊之中,隐约于闾巷,久而不改其操,可谓乐之者已。
洪渥传(1076年) 北宋 · 曾巩
洪渥,抚州临川人。
为人和平
与人游,初不甚欢,久而有味
家贫,以进士从乡举,有能赋名。
初进于有司,辄连黜。
久之乃得官。
官不自驰骋,又久不进,卒监黄州麻城之茶场以死。
死不能归葬,亦不能还其孥。
渥里中人闻渥死,无贤愚皆恨失之。
予少与渥相识,而不深知其为人。
渥死,乃闻有兄年七十馀,渥得官时,兄已老,不可与俱行。
渥至官,量口用俸,掇其馀以归,买田百亩居其兄,复去而之官,则心安焉。
渥既死,兄无子,数使人至麻城抚其孥,欲返之而居以其田,而孥盖弱力不能自致,其兄益已老矣,无可奈何,则念辄悲之。
其经营之犹不已,忘其老也,渥兄弟如此无愧矣。
渥平居若不可任以事,及至赴人之急,早夜不少懈,其与人真有恩者也。
予观古今豪杰士传,论人行义,不列于史者,往往务摭奇以动俗,亦或事高而不可为继,或伸一人之善而诬天下以不及,虽归之辅教警世,然考之《中庸》或过矣。
如渥之所存,盖人之所易到,故载之云。
故朝散大夫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上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孙公行状(嘉祐二年正月) 北宋 · 曾巩
曾祖恕,皇任博州堂邑县主簿,赠太子中舍。
祖贲,皇任尚书库部郎中。
父从革,皇赠尚书职方员外郎。
公讳甫,字之翰。
天圣五年同学究出身,为蔡州汝阳县主簿。
八年进士及第,为华州观察推官。
华州仓粟恶,吏当负钱数百万,转运使李纮以吏属公,公令取斗粟舂之,可弃者十才居一二。
又试之亦然。
吏遂得弛,负钱数十万而已。
纮以此多公,荐之,迁大理寺丞、知绛州翼城县。
枢密直学士杜公衍奏知永兴军司录,迁殿中丞。
枢密直学士张公逸奏监益州交子务,迁太常博士。
庆历二年,杜公为枢密副使,又荐之,得试为秘阁校理。
三年改右正言,知谏院。
因灾异,言应天所以谴告之意者,在诚其行。
有其诚矣,所以顺天者,在爱其民。
于是遂请斥浮费,出宫女,除别库之私以宽赋敛。
初,李元昊反河西,契丹亦以兵近边,谋弃约,任事者于西方益禁兵二十万,北方益土兵亦二十万,又益禁兵四十指挥。
及群盗张海、郭邈山等劫京西,江淮之间皆警,是时已更用大臣矣,又令天下益禁兵。
公言曰:「天下所以大困者,在浮费
浮费之广者,兵为甚。
今不能损,又何益之邪?
且兵已百万矣,不能止盗,而但欲多兵,岂可谓知所先后哉」?
不报。
于是极论古今养兵多少之利害以闻,语诋大臣尤切。
既而保州有兵变,朝廷赏先言者。
公以谓有先言者,而枢密院不以时下,不可以无责。
天子曰:「某,吾方倚以治也,不可使去位」。
公犹固请议其罚。
边将刘沪谋立水洛城,与部署狄青、尹洙议不合,沪违其节度,遂立之。
青等械系沪以闻。
公言曰:「城之所以蔽秦,而通秦、渭之援,宜不废其功,而赦沪之辄」。
遂从公议。
燕王薨,大臣谓用不足,欲缓葬。
公言曰:「燕王,上之叔父,葬不可以不如礼」。
又言后宫事,又言宰相罪当罢,皆行其言。
上既罢宰相,而用某为参知政事。
又言某不可任以政,天子难之,因求为外官。
而是时,朋党之议亦已起,大臣相次去位,公上书论争,语尤切。
已而奉使契丹,还,迁右司谏、知邓州,徙安州。
又徙江南东路转运使,又徙两浙,迁起居舍人、尚书兵部员外郎,改直史馆。
知陕府,简厨传之费,陕人安之。
邻州岁时以酒相庆问,公命储别藏,备官用,一不归于己,至今遂为法。
徙晋州,近臣过晋,夜半叩城欲入,公曰:「城有法,吾不得独私」。
终不为开门。
徙河东转运使,赐金紫服,入为三司度支副使,输物非土有者,公为变其法,使之代输。
至和三年,迁刑部郎中,入天章阁为待制,遂为河北都转运使。
疾不行,又兼侍读。
嘉祐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卒于位。
公博学强记,其气温,其貌如不能自持。
及与人言,反覆经史,上下千有馀年,贯穿通洽,不可窥其际。
而退视其家,初未尝蓄书,盖既读之,终身多不忘也。
其居官,于其大者既可知已,于其小者,亦皆尽其意云。
虽贵而衣食薄,无妾媵,不饰玩好,不与酣乐,泊如也。
时从当世处士讲评,以为遂其好,而客或造其席者,与之言终日,不能以势利及也。
其于人少合,亦不求其详,所与之合,亦不阿其意。
盖公与河南尹洙相友善,而尤为杜丞相所知。
庆历之间,二三大臣又与公同心任事。
然至于论保州之变,则所指者盖杜公;
非益兵之议,则所诋者盖二三大臣。
至于城水洛也,又绌尹洙而申刘沪,其不偏于所好如此。
然已而朋党之议起,大臣多被逐,公之争论尤切,亦不自以为疑也。
噫!
可谓自信独立矣,可以观公之行也。
所著《唐史记》七十五篇,以谓己之学、治乱得失之说具于此,可以观公之志也。
公殁,有诏求其书。
公享年六十。
其先开封扶沟人,至公之祖,徙许之阳翟,今为阳翟人。
母李氏,长安县太君。
妻某氏,某县君。
子宜,滑州观察推官,实、寘皆将作监主簿。
宜等以状来属巩,谨序次其实可传于后世者如右,谨状。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熙宁九年八月)(1076年) 北宋 ·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既葬,其孤聃与其宗亲属人谋曰:公殁,所以原大追功,既有太史之状,幽宅之铭,维墓道有碑,可以明著公之休德遗泽,章视万世,以假宠陈氏之子孙于无穷。
而其辞未立,于谊谓何?
乃相与来请于余。
余辞不能,既不获,乃论具公胄出位序行治之实,以为碑辞,而属之以铭。
其辞曰:惟陈氏,其先虞舜之后,封于陈。
春秋时陈灭入楚,其子孙以国为氏,世为显姓,见于记录
至公之先,始家南康军之星子。
至公,又家江州之德化。
曰知脱三字,公曾祖考也。
曰彦璩,公祖考也。
曰累赠礼部尚书俊,公考也。
公讳巽,字公顺,祥符八年进士及第,历常州团练推官。
盗有弃财走者,公以谓不应死,通判不肯用公言。
是时,公起家少年,及遇事坚争,不可夺其守,老吏皆惊,盗卒得不死。
以尚书忧去位,服除,补武安军节度推官。
侍御史李偕守武安,事倚公决,州赖以治。
转运使陈从易以公为材,狱有久不决者,皆属公治之。
凡治二十四狱,人皆服其平。
以皇妣嘉兴郡太君冯氏忧去位。
服除,补岳州军事判官,举监潭州茶米仓。
天圣初,潭州茶课视景德亏十之六,公谨于绳吏,而果于去民之所素不便者,茶视旧课岁增九百万斤。
用荐者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吉州庐陵县。
庐陵人喜斗讼,械系常充县庭。
公除其害政者,人心大变,月馀,囹圄空虚,而人自得田里之閒。
枢密副使姜遵尝为庐陵,民便之,至是,有「前姜后陈」之谚。
移知资州资阳县,迁秘书丞。
用荐者通判戎州,州将武人,以州任属公,民夷允附,政以大和。
迁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潭州。
溪洞诸蛮犯约,知州事刘夔、刘沆继出行边
公实总州任,内修民事,外奉师费,凡输粟帛金钱四十有八万,兵械称之,用足于军,而赋役不加于民。
沆及荆南王居白、岳州滕宗谅与湖南北部使,凡十有二人,请即用公为转运判官。
会转运判官废,故不行。
迁都官员外郎,知抚州,恩信行部中,奸强扰服,贫细得其职。
迁职方员外郎,明堂恩迁屯田郎中,赐服金紫。
去,知安州,以宽静顺其俗,教民通沟洫,趋农桑。
迁都官郎中,知蜀州,大兴学校。
迁职方郎中、太常少卿、知蕲州。
居半岁,以目疾请老,迁光禄卿致仕,始家江州。
英宗即位,迁秘书监。
今上即位,迁太子宾客。
公少长闾巷,能自感发,强志力学。
为进士,一出遂收其科。
为吏明悟敏捷,见义敢为,不少屈以求合。
盖从事于州郡,久之不进,而其志弥厉。
其治,于恶人无所贷,至其过失,则无所不容,而于善人,惟恐失其所也。
遇人豁然,不为畦疃
于其所长,未尝不荐藉成就之。
于其急难与贫不能自存者,未尝不赈而助之。
公既好学,至于声音星历之伎,无所不知。
及退而自休,日使家人诵书,常数千言,危坐听之,未尝有倦色。
江于东南为水陆之冲,宾客日凑,公广于招纳,与之酾酒高会,弹琴赋诗,曰:「是足以佚吾老也」。
及间而言天下之事,于其是非得失之际,慨然奋励,少者有所不能及,闻其言者,莫不壮其意。
少客京师,有欲教公以化黄金者,公辞不受,教公以寡欲,乃受而行之。
盖出事天子四十有八年,退老于家又十有五年,年八十馀,饮食倍人,仪状甚伟,声音满堂,进拜公于前者,不知其已老也。
前终十馀年,自为冢于南康军星子县白鹿原,距尚书之兆千有八百步,棺椁衣衾,皆豫自制。
属疾至终,容止如常。
遗言里中亲疏,各尽其意。
享年八十有五,殁于熙宁九年五月壬申,葬以是年八月壬寅。
累阶至朝散大夫,勋至上柱国,封至颍川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二百户。
娶张氏,尚书屯田员外郎诩之女,封清河县君。
再娶王氏,尚书都官员外郎告之女,封同安郡君。
子男二人,曰耆,太庙室长,有易疾。
次即聃也,守江州瑞昌县主簿。
女五人,嫁太常博士文劝、进士吴骘、光禄寺丞曾轸、进士陶舜仪、吉州庐陵县主簿薛缝。
孙男一人,曰瑰;
女三人。
聃承德袭教,能世其家者也。
铭曰:
允穆陈公,学繇自力。
收科于少,其髦维特。
于陪于贰,懿其壮画。
于附于颛,焯其伟绩。
驱之磔之,于其蝥贼。
膏之妪之,于其黍稷。
彼疾而驰,我徐不亟。
宁无尔谐,不渝我则。
于郎于卿,进皆以序。
疾集于微,乃谢而去。
乃长书省,乃宾宫朝。
宠则日跻,身焉逍遥。
世狠而争,公裕有之。
世惴而持,公恬处之。
公有宾事,鼓瑟吹竽。
公退燕私,左《诗》右《书》。
年则大耄,气盖坐人。
笑谈待终,曾不嚬呻。
有岿墓隧,丰碑螭首。
勒辞告休,尚慰尔后。
秘书少监赠吏部尚书陈公神道碑铭(1058年) 北宋 · 曾巩
祥符九年九月甲辰,秘书少监、知广州陈公卒于位。
以闻天子,官其二子,以慰宠其家。
天圣中,今天子修先帝功臣,记之于史,而太史考公之谋议劳烈于朝,访公之世族、州里、官次、行治之本末于家,以书于册。
已,又有诏次其功,著之令典,布之天下,曰:维所以宠嘉陈氏之子孙者,其世世无绝。
嘉祐三年,公子三人谋曰:吾先人之所既立,记德之史藏于有司,褒功之诏传于天下。
维墓有碑,后嗣所以载吾先人之休声美实,而久废不立,惧无以饬其子孙于千万世,以为己羞。
则相与来乞铭文,以刻于石。
其叙曰:维陈氏,其先远出于舜,至周武王之时,陈为舜后妫满之封国。
至春秋之际,楚灭陈,而子孙之散亡者,因为氏族。
其后居长葛者,出于汉太丘令寔之后。
唐之晚,长葛之陈氏徙南剑州之沙县。
公讳世卿,字光远,南剑州沙县人也。
曾太父昶,太父昂,父文馀。
公贵,赠其父尚书驾部员外郎。
公为儿时,书木叶为诗,其父见之大惊,遂使书学,以笃志闻于人。
中雍熙二年进士,为衡州军事推官,改静安军节度推官。
王小波、李顺盗蜀,州县多不能保,东围静安,公应变,为箭笴兵械城守之具百馀万,约其属分城守之。
围既久不解,分城者疑惧意懈,出语动公,公以义谯数勉之。
而间谓州长张雍曰:「此属留之则溃人心,纵之使求外兵,则两全」。
雍听其言。
盗数万人围静安八十日,公奋励距敌,射其裨将一人,应手死。
又射至数百人,无不辄死。
盗以故不敢迫。
而外兵来救,乃卒解静安之围。
事闻,即其军以公为掌书记,父丧不许去官。
自宋兴小吏势弱,盗起往往转掠数百千里,吏辄弃城走。
及公之保静安,则若吏力皆可以有为者。
然公之于此时,盖亦以无为有,以少胜众,此材智烈丈夫之所为。
小拘常见之人,亦安能责其此出哉?
公在静安七年,还为秘书郎。
真宗即位,召公欲以补御史,而张鉴守广州,乞公自助,乃以公与鉴。
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赐绯衣银鱼,历知河南府新安县,通判广州,知建州,改福建路转运使,又改两浙,入判三司勾院,复为荆湖北路转运使。
澧州诸蛮夺澧旁地耕守,数纵兵入盗,积十馀岁莫能却。
至公,诸蛮畏悦,皆还就溪洞。
而归故所掠地与人。
公因筑武陵澧州三塞以备蛮,诏书嘉奖。
公去久之,而后吏不能善蛮,蛮亦辄复入盗。
天子问公前所以服蛮者何为,而今将治之者何出,公具对而刊其稿,世故莫知其何术也。
公在荆湖岁馀,擢为秘书少监、知广州,赐金紫服,至则罢计口鬻盐,人以休息。
海外国来献,多人徒以食县官,而往往皆射利于中国也。
天子问公所以纲理之者,公以谓以国之小大,裁其使员,授官之多少,通其公献,而征其私货,可以息弊止烦,从之。
居南海四年,未及召而得疾卒,享年六十有四,某年某月某甲子葬于沙县之龙山乡崇仁里。
母夫人某氏,某县君。
继母夫人萧氏,某县君。
夫人罗氏,某县君。
子五人:曰俨,尚书比部员外郎。
曰侃,福州古田县尉。
曰佩,卫尉寺丞。
曰伟,同学究出身
曰称,殿中丞。
侃、伟皆早世,而俨、称之进于朝,累赠公吏部尚书。
公事继母行纯笃,其进膳饮药物必经手,其执丧,人恐其不胜哀也。
遗戒诸子,皆人之大节。
好振人之穷,乐奖人之善,所荐士后多至大官,宰相张士逊,公所荐也。
公常以谓:我之所以自著者在行事,故不必见于文章。
所以事上者,不求人知,故其于谋议尤多,而人罕得而知也。
噫!
其可谓自信特立也已。
其铭曰:
允淑陈公,生知书学。
人就其华,我居以朴。
盗惊西土,公在围城。
邻有破亡,公守不倾。
往视蛮荆,其得孰窥?
蛮来受职,若与为期。
翼翼蜀州,士全纯白。
茫茫楚野,人复耕织。
原念累功,进位南伯。
内治何为?
与人休息。
外治何为?
宾柔荒国。
允淑陈公,文武之特。
声戴于人,实告于册。
又慰尔后,刻铭墓石。
刑部郎中张府君神道碑(1043年) 北宋 · 曾巩
府君讳保雍,字粹之。
景德二年举进士,中甲科。
授山阴主簿,有能名。
提点刑狱皇甫选上其状,拜大理评事,监尉氏酒。
逾年,知三泉,用故事,得假五品服专达。
既至,叹曰:「吾常所欲为此,几可试也」。
县以治闻,就改寺丞。
久之,通判齐州。
李丞相迪镇永兴,扳府君自赞,遂通判其军府。
李公去,寇莱公代之。
诏易府君凤翔,莱公雅知其贤,因奏留之。
事有利害,未尝不争,听乃止。
玺书奖之,迁殿中丞。
钱思公惟演、李三司士衡荐任佐益州,避亲嫌不拜。
授鄜州,迁太常博士,寻换晋州。
今上即位,以屯田员外郎、绯衣银鱼知汉州。
夜中四卒叩府,告禁兵两营变。
佐吏骇,辈入府,府君徐出,独械四卒掠之,趋作诬状,徇两营以安之。
至明,鞫得实,乃四卒与伍中谋,幸受己甲,捕两营,因自以为叛。
遂弃之市,及谋者九人。
因奏言:蜀戍兵久合,往往叛,可因使臣去来番代之,行之至今。
擢拜都官,还朝,庄献太后面嘉之。
联拜职方度支判官、契丹国信使、荆湖北路转运,章服金紫。
有冯异以化黄金干太后,得奉职监鄂州税,知州欧阳颖事之曲恭
武昌置场中市民炭,常时吏先署入抄文为足,而实尚留民家不入,比漕发,乃直取载之,以为故。
颖暴,又欲资异谋,使按之,坐盗死者十八人,当论,府君自荆南乘单船,六日夜入鄂,直之,笞守吏数人而已。
同时,汉阳俚民贩茶,得知军骆与京诬民忤巡检,应首死者二十人,随者百馀人,与京暴甚颖,人莫敢相曲直,府君遂乱江往虑之,二十人者得不死,随者皆贳。
汉阳距江为城,潦至堤辄毁,岁调薪石,发民完之,工四千人,两县以病,府君身自护作,省工费半,堤完至今。
迁祠部郎中,满岁,更两浙转运使,加刑部,行部至婺,刺得其守罪,留治之。
未既,疾作,遂不起,明道二年九月五日也,享年五十九岁,以景祐二年八月壬申葬汝南宣猷乡之先茔。
张氏世为显姓,府君先居齐之禹城,及考讳制,官至库部员外郎,赠吏部侍郎,过蔡州,乐之,家焉。
府君娶彭城刘氏,枢密直学士师道之侄,封本县君。
子定、察、彦博,仕有治声。
最少彦辅未仕。
府君之丧,朝廷以察为鄂州推官。
府君甚爱考城刘待制,刘亦厚结之,子娶府君女。
庆历三年,彦博为抚州司法,为予言:府君平生端重不忲,燕閒未尝见其懈容,为治威严,不擿细事。
为汉州,民赵昌以画名,府君迄代不问。
至剑门,昌追献画二幅曰:「前太守举从昌取,又应朝贵人求汲汲,昌以技尝自苦,德公不扰,敢献」。
府君强受之而归之直。
其使吴越,吴越匠巧天下,未尝致一器一物。
历问其治己,虽小者如此。
又称其官次施设状如前,而曰今史馆修撰王质铭其德于圹中,校书郎王安石又序其诗,惟所以显章于墓道之左者,其辞不立,惧无以畀四方人视听,请予文张之于碑。
予不让,铭曰:
为天下之道,本诸得人。
公卿内庸,诸侯部使者外治,其体两重也,易知矣。
今常患材难,不足布此位,故不能推其功惠及民,岂世所谓贤,天固啬邪?
抑其求弗切耶?
盖宜放而登,当取而遗,其施为缪然也。
如府君钟材甚美,而进也得其时,自守及使,绪行既卓矣,使极其设修,可胜言耶?
而止于斯,其可嗟也已。
方今敝郡彫部相望,如府君其又可思也已。
则凡蔡里之耋龀,恶得不严其墓耶?
郓州平阴县主簿关君妻曾氏墓表(1062年) 北宋 · 曾巩
郓州平阴县主簿关君景晖妻,姓曾氏,建昌南丰人,尚书水部员外郎讳某之曾孙,尚书户部郎中、直史馆、赠右谏议大夫讳某之孙,太常博士讳某之女,而巩之长妹也。
始,吾妹为儿时,育于祖夫人,已不好戏弄。
及长,喜读书。
于女工之事,不教而自能。
为人进退容止皆有法度,人罕见其喜愠之色,内外属皆严重之。
性俭素,于纷华盛丽之际无所好。
其在父母及夫之家,或蔬食不给,处之晏然。
其推之于人,虽资身之物,不为秋毫顾惜计也。
其治女事尤勤,虽劳不厌。
家人之业,虽烦细皆有条理
养父母姑舅皆至孝。
姑久疾,昼夜候省,未尝须臾去其侧,药食非亲调不以进。
其于内外属,亲疏皆尽恩意。
人皆以为宜富贵寿考,而卒不得至其所宜有。
呜呼,其岂非命也欤!
嘉祐二年,巩与二弟得进士第南归,而吾妹从景晖视余于淮南,至真州得疾,七月某日,卒于余之舟中,年三十有二矣。
有女一人,曰某,始五岁。
景晖以其丧归,六年十月丁酉,葬于杭州钱塘县履泰乡龙井原。
景晖之王考讳某,考讳某,皆尚书职方员外郎,而越之山阴人也。
吾妹既殁之六年,景晖得进士第。
于是时,余被命校史馆书籍,皆会京师,而余于其间再哭妹,又哭女与哭妻,忧患之接于余者,可谓多矣。
景晖之始葬吾妹也,来请铭不及,余与之皆恨焉。
而其会京师以归也,乃为之书吾妹之事以遗之,而使表之于其墓上。
虞部郎中戚公墓志铭(皇祐六年正月) 北宋 · 曾巩
余观三王所以教天下之士,而至于节文之者,知士之出于其时者,皆世其道德,盖有以然也。
去三王千数百年之间,教法既已坏,士之学行世其家,若汉之袁氏、杨氏、陈氏,唐之柳氏,其操义风概有以厉天下、矫异世否邪?
以予所闻,若宋之戚氏,其事可以次叙焉。
公其世家子也。
叙曰:公,宋之楚丘人。
大父讳同文,唐天祐元年生,历五代入宋,皆不仕,以文学义行为学者师。
殁,其徒相与号为正素先生。
后以子贵,赠兵部侍郎。
考讳纶,事太宗、真宗,以贤能为枢密直学士,与其兄职方郎中维以友爱闻。
祥符、天禧之间,学士以论天书绌,而郎中盖亦举贤良不就,以为曹国公翊善,不合去。
盖其父子、兄弟之出处如此。
学士后以子贵,赠司徒。
公讳舜臣,字世佐,司徒之少子也。
恭谨恂恂,举错必以礼,择然后出言。
与其兄某官舜宾、某官舜举,复以友爱能帅其家,有先人之法度闻。
自天祐至今,百有五十馀年,天下六易,士之名一能,守一善,或身不终,或至子孙而失者多矣,而戚氏之世德独久如此,何其盛也。
然世之谈者,方多人之嚚子憸孙,隆名极位,世世茍得者,以为能守其业,是本何理哉!
公少以荫补将作监主簿,然三十犹在司徒之侧。
司徒终而贫,乃出监雍丘税,又监衢州酒。
迁知舒州太湖县,兼提举茶场。
治有惠爱,民乞留,诏从之。
复三年,乃得代。
献诗言赋茶之苛,岁用万数,愿弃勿采,以感动当世。
归,监在京盐院,言盐之利宜通商,听之。
出通判泗州,能使转运使不得以暴敛侵其民,而民之养其父者得以其义贳死。
又通判濮州,当王则反于贝,濮民相惊且乱,公斩一人摇濮中者,惊乃止。
已而提点刑狱以为功,得改官,公不自言。
转知抚州,其治大方,务除苛去烦,州之诡祠有大帝号者,祠至百馀所,公悉除之,民大化服。
徙知南安军,至,未及有所施为,而公盖已病矣,以皇祐四年六月七日卒于官,年五十有七。
自主簿凡十一迁,其官至尚书虞部郎中。
公濮州之归也,以其属与公之配陈氏,凡十三丧,葬宋之北原。
皇祐六年正月八日,公之子师道遂以公从陈氏葬。
戚氏者,卫之大夫孙文子,食于河上之邑曰戚,为姬姓之后,至后世失其所食邑,而更自别曰戚氏。
汉有以郎从高祖封临辕侯者,曰戚鳃,鳃侯四世而失。
梁有以三礼为博士入陈卒者,曰戚衮,衮称吴郡盐官人。
侍郎之曾祖曰远,祖曰琮,父曰圭。
其谱曰:琮自长丰之戚村徙居楚丘,故今为楚丘人。
此戚氏之先后可见者也。
观公之守其业者,可以知其恭;
观公之施于事者,可以知其厚矣。
然人亦少有能爱之者。
盖世之为聪明立声威者,虽荒谖悖冒无不遇于世。
至恭让质直不能驰骤而遇困蹶者,独不可称数,余甚异焉。
夫赴时趋务,则材者固亦重矣。
而立人成俗,则洁身积行,是岂可轻也哉?
然时之取舍若此,亦其不幸不遇,处之各适其理也。
铭曰:
隆隆戚宗自姬出,临辕盐官辉名实。
侍郎家梁自祖琮,违世恬幽树儒术。
司徒郎中艺且贤,诋符绳公事魁崛。
恂恂南安得家规,庄容毖辞若遵律。
盛哉世徽后宜闻,刻铭方珉告幽室。
戚元鲁墓志铭(熙宁元年)(1068年) 北宋 · 曾巩
戚氏宋人,为宋之世家。
当五代之际,有抗志不仕、以德行化其乡里、远近学者皆归之者,曰同文,号正素先生,赠尚书兵部侍郎。
有子当太宗、真宗时为名臣,以论事激切至今传之者,曰纶,为枢密直学士,赠太尉。
有子恭谨恂恂、不妄言动、能守其家法、葬宋之北原、余为之志其墓者,曰舜臣,为尚书虞部郎中。
元鲁其子也,名师道,字元鲁,为人孝友忠信,质厚而气和,好学不倦,能似其先人者也。
盖自五代至今百有六十馀年矣,戚氏传绪寖远,虽其位不大,而行应礼义,世世不绝如此,故余以谓宋之世家也。
元鲁自少有大志,聪明敏达,好论当世事,能通其得失。
其好恶有异于流俗,故一时与之游者,多天下闻人,皆以谓元鲁之于学行,进而未止,意其且寿,必能成其材,不有见于当世,必有见于后。
孰谓不幸而今死矣!
故其死也,无远近亲疏,凡知其为人者,皆为之悲,而至今言者尚为之慨然也。
元鲁初以父任为建州崇安县尉,不至。
以进士中其科,为亳州永城县主簿,以亲嫌为楚州山阳县主簿。
嘉祐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以疾卒于官,年三十有五。
娶陈氏,内殿承制习之女。
再娶王氏,参知政事文宪公尧臣之女。
有子一人。
皆先元鲁死,而元鲁盖无兄弟,呜呼!
天之报施于斯人如此,何也?
元鲁且死时,属其僚赵师陟乞铭于余,师陟以书来告。
余悲元鲁不得就其志,而欲因余文以见于后,故不得辞也。
以熙宁元年某月某甲子,葬元鲁于其父之墓侧,以其配陈氏、王氏祔。
将葬,其从兄遵道以状来速铭,铭曰:
行足以象其先人,材足以施于世用,而于元鲁未见所止也。
生既不得就其志,死又无以传其绪。
曷以告哀?
纳铭于墓。
尚书都官员外郎陈君墓志铭(元丰三年八月)(1080年8月) 北宋 · 曾巩
尚书都官员外郎、权知泉州事陈君讳枢卒于位,其孤敩以君之丧归葬于湖州长兴县尚吴乡雉山原。
前葬,其弟杞以书之亳州,乞铭于南丰曾巩。
盖元丰元年,巩为福州,充福建路兵马钤辖,奏疏曰:「臣所领内,知泉州事、尚书屯田员外郎陈枢,质性纯笃,治民为循吏,积十有五年,不上于课,故为郎久不迁。
方朝廷抑浮竞、尚廉素之时,宜蒙特诏有司奏枢课,优进其官,以奖恬退」。
其是天子特迁君尚书都官员外郎,诰曰:「吾宠枢也,所以戒奔竞」。
明年六月甲子,君以疾卒,享年若干。
又明年八月甲寅乃葬。
君事亲以孝闻,为人恂恂蹈规矩,有善不自伐。
于势与利无秋毫顾计心,于义所在,侃然自任,人莫能及也。
为吏去觚角,绌雕琢,以平易敦朴为务。
于刑宁失有罪,惟恐伤人。
于赋役,度所不可蠲除者,然后调发,与民为期会,未尝取疾争先。
其为民去害兴利,若疾痛嗜欲在己。
所至必兴学校,以教化为先。
初尉鄱阳,令得盗五人,属尉使为功,君辞不受。
及令宜黄,宜黄在穷绝山谷之间,旧令无显者,至君为之,名常出众上。
令旌德亦然。
旌德之民,岁输米于太平州芜湖县仓,路回远,费甚,君请输钱以便民,谯县民输麦于酂阳仓,以供漕,输豆于会亭仓,以给驿行者。
君复请输钱,以籴供漕,以直给驿行者,各得其所便。
罢县,民绝桥闭门留君,以间乃得去。
泉州岁凶,君筑室止穷民,饥者给食,病者给医,人忘其穷。
使者蒐兵于闽,以益戍广西,君建言兵当蒐者,父母老或疾,至无他子,皆可听免,诏定著于令。
余尝闻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君时令旌德,或徙其狱属君,君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
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
又闻君之令旌德也,州有所赋调,他县皆奉行,至旌德,令独计曰:「非吾土之所有也,非吾人之所堪也,不敢以赋民」。
争或至十反。
守恚,出语诋君,君益争,州听然后止。
最后闻泉州旱,君图所以赈民者,欲预为具。
或讥君近名,君不为动。
此君之事,余得之于耳目者也。
昔司马迁记前世循吏,上下数千载,所列叙者五人,详者人数事,略者一二事而已。
今余所论次君事,与迁所记五人者相似否,必有能识之者。
君之事多矣,然犹为所试者小也,令所试者大,则其事可胜传邪?
君字慎之,湖州长兴人。
曾祖彦夔。
祖文倚。
考迪,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君进士及第,初尉饶之鄱阳,用荐者令抚之宜黄,避亲嫌,令宣之旌德,用荐者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亳之谯县。
英宗即位,恩迁秘书丞,徙签书资州判官厅公事,迁太常博士。
今上即位,恩迁尚书屯田员外郎,用荐者知越州司录。
未至,丁父忧。
服除,授三司盐铁判官。
未至,丁母忧。
服除,驿召对崇政殿,以为提点淮西刑狱公事,愿得治一州,徙权发遣明州事。
未至,又徙泉州。
留再任,以疾请致仕,未报而卒。
母某氏,某县太君。
娶赵氏,某县君。
又娶刘氏,吏部员外郎述之女,某县君。
又娶石氏,某县君。
一子敩也。
君既行治高,世皆以谓宜不次用,而任事者亦意向君为尤甚。
然卒不得至中寿,而用止于此,其非命也夫!
余与君好为最久,故不辞而铭君墓。
辞曰:
人孰宜之?
以夷易也。
物孰诚之?
朴质也。
所处而安,绌外累也。
所守而固,笃自强也。
古有循吏,其尚似也。
诗以铭之,其常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