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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员外郎初对劄子(二)(1191年) 南宋 · 陈傅良
臣闻熙宁以来用事者,始取艺祖之约束一切纷更之,驯至于今,而民力之困极矣。
盖自祥符奏立诸路上供岁额,熙宁新法增额一倍,崇宁重脩上供格,颁之天下。
率一路之增,至十数倍,迄今为额。
是特上供耳,而其他杂歛,皆起熙宁。
则以常平宽剩、禁军阙额之类令项封桩,迄今为额。
至于元丰,则以坊场、盐酒、香矾、铜锡、㪷秤、披剃之类凡十数色,合而为无额上供,迄今为额。
至于宣和,则以赡军、籴本与凡应奉司无名之歛,合而为经制,迄今为额。
至于绍兴,则又以税契七分、得产勘合、添酒五文、茶盐袋息之类凡二十馀色,合而为总制,迄今为额。
最后又以系省不系省、有额无额上供赡军等钱,均拨为月桩大军,迄今为额,而折帛、和买之类不与焉。
夫取之之悉如此,而茶引尽归于都茶场,不在州县;
盐钞尽归于榷货务,不在州县;
秋苗斛㪷十八九归于纲运,不在州县。
州县无以供,则豪夺于民。
于是取之斛面,取之折变,取之科敷,取之抑配,取之赃罚,无所不至,而民困极矣!
夫艺祖以得民心受天命,而使困穷至此,此天所以复命寿皇,爰暨陛下,将以救民穷也。
《书》曰:「天明畏,自我民明畏」。
方今之患,何但夷狄?
盖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宽不宽耳。
岂不甚可畏哉?
岂不甚可畏哉?
陛下知畏,则宜以救民穷为己任;
陛下以救民穷为己任,则大臣不敢苟目前之安;
大臣不敢苟目前之安,则群臣陈力,何乡不济?
此艺祖意也,亦天意也。
惟陛下留神,幸甚。
吏部员外郎初对劄子(三)(1191年) 南宋 · 陈傅良
臣恭惟陛下嗣位之初,诏旨丁宁,皆为宽民力,而下台谏侍从,置局讲究,而臣犹以为民穷未救,何也?
诚以裁抑细微,或蠲空张之数而已。
议结局,未有以称明诏、大慰民望也。
臣来自远方,不知朝廷之费、宫掖之奉岁当几何,以所亲见,则天下之力竭于养兵,而莫甚于江上之军。
故每欲省赋,朝廷以为可,则版曹以为不可;
版曹以为可,则总领所以为不可;
总领所欲以为可矣,柰何都统司不可也。
陛下亦熟念之欤?
则以都统司谓之御前军马,虽朝廷不得知;
总领所谓之大军钱粮,虽版曹不得与故也。
于是乎中外之势分,而职掌不同,事权不一,施行不专矣。
职掌不同,则彼此不能以相谋;
事权不一,则有无不能以相济;
施行不专,则前后不能以相守。
故虽欲宽民力,其道无繇。
且夫承平关陕已行之久,中兴韩、岳未罢之前,养兵亦甚盛矣,而不见其不足。
诚在今日,稍仍旧贯,使都统司之兵与向者在制置司时无异,总领所之财与向者在转运司无异,则中外为一体。
中外一体,则宽民力可得而议矣。
凡事断之而有异论,勿断可也;
行之而有后患,勿行可也。
往者元祐至于宣和,尝罢新法矣,则有绍述之说起而为梗;
靖康至于绍兴,尝用兵矣,则有讲和之说起而为梗。
故上之号令相反而不能定,下之朋党相倾而不能合。
若夫宽民力,谁独无是心哉?
断之而无异论,行之而无后患,莫过此者,而何疑不决?
陛下诚断之,则今之大臣皆足以立纲陈纪;
二三大臣诚推行之,则今之人才皆足以受令承教。
方当年谷屡丰,边鄙不耸,失此闲暇,后将何及?
《诗》云:「譬彼舟流,不知所届」。
臣不胜拳拳。
是日上殿,方奏:「臣不肖蒙恩为郎,幸得赐对」。
上云:「卿去国几年,朕欲见卿久矣」!
读劄子,至「宽民力」,上曰:「莫急于此,只为处置难」。
奏云:「臣第三劄子是处置大略,容款曲敷奏」。
天颜甚喜,读劄子毕,褒奖再三。
奏:「容下殿谢恩」。
上云:「且说话。
闻卿在永嘉,从学常数百人」。
奏:「臣无所长,只与士子课习举业。
过蒙清问,不胜悚惧」。
上云:「知卿学问深醇,著书甚多。
朕欲一见,可尽进来」。
奏:「臣岂敢著书,不过讲说举子所习经义,何足仰尘乙夜之览」?
上云:「经说更好,但随所有进来」。
奏:「臣来自远外,乍对清光,已踰平生之望,又蒙睿慈曲垂褒谕,令进所习经说。
顾臣何人?
遭逢如此!
然臣委是目下未有成藁,以应明诏,容臣守官之暇,收拾编录。
候成,次第奏乞投进。
欲望圣慈特赐宽假」。
上云:「看撰得几卷,即逐旋进来不妨」。
又奏:「在廷儒臣多是前进,臣一旦入朝,便敢僭越投进文字。
以此终是踧踖未安」。
上连声云:「不妨不妨」。
转对劄子 南宋 · 陈傅良
臣顷蒙恩赐对,尝奏三劄,上陈艺祖以得民心受天命。
窃以为推行艺祖在人未泯之泽,实在今日。
诚不自意一介僭论,偶契圣聪,奖予备至。
以臣区区之愚,犹以前说未毕,复为陛下诵之。
盖艺祖之后,天命复集于寿皇圣帝,爰暨陛下。
恭惟陛下以艺祖之子孙而修艺祖之故事,此天意也。
不识陛下自信足以济此欤?
抑自视过谦而尚疑其难欤?
以臣考见,肇造之业,其道甚易知、甚易行。
何者?
艺祖治大而不治细,任逸而不任劳。
大抵惩五代丛脞之失,再立朝廷,以还君道。
君道得则朝廷正,朝廷正则天下理。
愿陛下勿疑其难也。
臣请条一二切于当今之务者,以备采择。
「以上书人文字,令知制诰看详,升降以闻」,此建隆二年十月诏书也。
「以次对章奏下尚书省,参详可施行者以闻」,此建隆三年九月诏书也。
且夫中外论建,非近臣面对,则远臣封事,皆所以通下情,裨治道也。
而其患不在于壅蔽,则在于谗嫉。
今也,以远臣封事之言付之制诰,则有舍人院任其责矣;
以近臣面对之言付尚书省,则有尚书省任其责矣。
以为可听者斯听之,不可听者勿听,则听者无特异于众之嫌,不见听者无见遗于上之恨。
是谓不以主断废群议,而无壅蔽谗嫉之患。
人主所自择,毋过台省长官耳,此道岂不甚易知,甚易行哉?
伏睹陛下践祚以来,不信近习而信外廷,不听游言而听公论,亦既深得艺祖之意矣。
然间者上自侍从、台谏,下至百执事,或临遣郡国之臣,对扬敷奏,多见嘉纳。
人人自以为得上意,且行其言,而章往往不下。
他所指挥,动亦留滞,廷臣惑焉。
且陛下不信近习,不听游言,必无壅蔽,必无谗嫉。
或以为方崇清静之化,厌于多事而不加省;
或以为陛下自去冬违豫以来,圣意常有不释然者,于是务自宽大而不暇省。
二者皆妄窥测也。
臣独自思念,未有以艺祖故事上彻冕旒之听者。
陛下其始自今,凡中外论建,一以建隆诏书从事,不唯君道得而朝廷正,亦足以解廷臣之惑,不亦美乎?
由此言之,若法艺祖,但见其易,未见其难,则臣所陈推行艺祖在人未泯之泽,皆非偶然尝试之说,可以次第举矣。
臣不胜至愿。
转对论役法劄子(1192年) 南宋 · 陈傅良
臣不肖顷以备员郎官,蒙恩赐对,尝奏三劄,专论民力之困。
然熙宁以来生财之害,粗及梗概,未敢悉数。
而玉音嘉奖,至于再三。
退切感激,遭际如此,继今可以毕其说矣。
今者适充转对之员,敢以奏劄数内免役一项先为陛下诵之,而因究役法之弊,庶几采择,以救斯民于不胜其病之后。
所谓免役钱者,本以恤民,使出钱雇役,而逸其力也。
自罢募户长,而取其钱,今隶总制
罢募壮丁,而取其钱,今隶总制
罢募耆长,而取其钱,今隶总制
而又以三分弓手雇钱,一分宽剩钱,尽隶总制。
而又以罢□□虞候重禄钱,罢诸州曹官、当直散、从官雇钱(宣和五年拘收充籴本。),罢学事司人重雇钱(宣和五年,拘收充籴本。),宣和籴本之类,尽隶总制。
至于官户不减半役钱,在京吏禄,在京官员雇人钱之类,又令项起发,则免役钱之在州县者日益少,而役人无禄者众矣。
夫使民出钱募役而逸其力,未为非良法也,而反取其钱以赡他用;
既取其钱以赡他用,则必且白著,而役法不得不坏。
何谓役法坏?
今天下州县之胥皆浮浪之人,而乡村催科,专责之保正长是也。
以州县浮浪之人行遣公事,蠹民诚甚,然未易改也,臣不暇论。
若夫乡村保正长任催科之责,破家荡产者,往往而是,独奈何弗救乎?
且夫保正长催科,非役法也,以保甲法乱役法而行之也。
臣请言役法与保甲法之异。
臣谨按熙宁四年八月十一日,行免役,以乡村第一等人户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二、第三等人户分为上、中、下三等,第四、第五等人户分为上、下二等。
耆长于第一、第二等户轮充,一年一替。
与免户下本年役钱一十五贯文。
如本村上等人户数少,即更于第三等内从上轮充,壮丁于第四、第五等二丁以上轮充,半年一替。
并不出纳役钱。
户长于第四等召募有人丁物力者充,一税一替。
逐料夫盘缠钱五贯文。
此役法也。
⑴ 熙宁五年罢,十年以其雇钱别桩管;绍圣三年再雇,建中靖国元年再桩管;绍兴元年起发,九年罢,十年六月拘收入总制窠名。
⑵ 熙宁七年罢,十年以其雇钱别桩管,绍兴十二年十月拘收入总制窠名。
⑶ 熙宁八年罢,十年以其雇钱别桩管,绍兴五年起发,九年罢,十年九月拘收入总制窠名。
⑷ 建炎元年,增置弓手。二年,民户役钱更增敷三分,以赡□□□。三年罢,绍兴五年三月拘收入总制窠名。
⑸ □□二年封桩,四年罢。政和三年再对桩。绍兴五年起发,九年罢。十年六月拘收入总制窠名。
⑹ 宣和三年陈亨伯奏罢,五年拘收充籴本,乾道四年拘收入总制窠名起发。
⑺ 建炎二年起催,绍兴五年起发,乾道二年六月拘收,依经总制,赴南库。
⑻ 在京吏禄每岁下淮南两州十二路起一万四千五百贯,政和元年每路量添五百贯。在京官员雇人钱,绍圣元年立一万贯为额,于十四路起发。政和四年每路量添三百贯。
封事(绍熙二年十一月)(1192年11月) 南宋 · 陈傅良
臣一介疏远,才不逾众人,而多病早衰,齿发颓变,久无荣进清显之望。
间者将指湖湘,罢弗胜任。
尝上奉祠之请,乞便医药。
不谓陛下过听,不以臣为不肖,归以畿节,留之郎舍,赐对便殿。
初无建明,而天颜开怿,玉音温厚。
曾不数日,擢贰册府。
又未几,用以为皇子嘉王府赞读官,极一时儒者之遇。
臣诚不自意陛下待之甚宠也,不胜大惧,无以塞遭值之责。
日夜思念,独有与二三僚友共秉一意,为大王道古今父子君臣之际,人之大伦,天地之正义,以成孝敬,长恩爱,无负任使之意,死且不朽。
盖尝读书,至《文王世子》之记曰:「文王朝于王季者日三,鸡初鸣,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侍之御者:『今日安否何如』?
内侍曰:『安』。
文王乃喜。
其有不安,则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
则必反覆为王诵之,曰:是可以为法。
事亲若文王,则受命作周,本支百世,功德见于雅颂。
愿王慕之仿之,勿以为不可及也。
至汉戾太子之传曰:「亲戚之路,隔塞而不通,太子进不得见上,退则困于乱臣,独冤结而亡告」。
则亦必反覆为王诵之,曰:是可以为戒。
事亲如汉太子,则交兵阙下,父子不相保,而望思归来之台,天下悲之。
愿王警之惧之,勿使万一有此也。
赖天之灵,社稷宗庙之福,而大王姿禀纯明,嗜好鲜少,不自贵倨,喜亲书生,每得僚佐危言极论,则深信而不讳忌。
至若周之所以得,则歛衽加敬;
汉之所以失,则嚬蹙不忍闻也。
迩者王誉日彰,人心日附,臣与二三人者窃相欣贺,以为陛下有子,国家无疆之休也。
今窃有惑焉。
会庆诞节,陛下阙上觞之礼而弗讲;
长至大会,陛下复阙称贺之礼而弗讲。
群臣迫怵,妄窥圣意。
臣固知陛下自违豫以来,虽及康复,尚弗便于乘舆而怯风霜。
虽然,非所以为训也。
何者?
区区陈说,无过口耳之感,必不能胜躬行之化。
汎观往古,无过纸上之习,必不能如家传之法。
今陛下上亏三宫之欢,而下责小臣陈谊于冢嗣,以庶几寡过。
则虽抱血诚之忠,未见其补,将以逃斧钺之诛而已。
楚王有言:「人之爱其子者,亦如余乎」?
陛下以国家无疆之休托在一子,宜如何爱之?
而偶不察夫所以仪刑之道如此,顾使讲读皆为空言,名曰辅导,安用臣等?
此所以痛惜此举动非所以为训也。
臣以多病早衰,齿发颓变,久无荣进清显之望,方申祠请,以便医药。
不忍默默,昧死为陛下一言,以冀省悟。
伏纸流涕,不知所云。
是时《寿皇圣政》书成,已降指挥十一月十四日进呈,忽长至日驾不出,宰执以下不胜忧惧。
是日,却付出《圣政序》,内翰李巘献之所撰也。
翊日,丞相进呈,上云:「可别令人撰入」。
既进入,宸翰遂出,于是过宫。
缴奏刘炜与监司差遣状(1193年2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尚书省劄子节文,三省同奉圣旨:「刘炜首议禁戢私钱,今已见效,依旧与监司差遣」。
臣寮上言,乞赐寝罢。
二月六日三省同奉圣旨,令以次官书行。
劄付臣,须至奏闻者。
臣窃以刘炜尝为监司,以言罢去,今既旬岁,循省云久。
陛下念之,再与元来一等差遣,此乃朝廷起废之常典,人主弃瑕之美意。
求之故事,前后施行,似此非一,盖亦无可争执者矣。
独缘特降批旨,稍关事体,即与寻常行遣不同。
此后省所以不无疑惑,须至论奏。
臣愚欲望圣慈特垂天听,收回批旨,将刘炜只依常行起废事例,候有阙次,随宜差使。
如此,则虽臣书行而当官之人可以自安,不至再有烦渎,且亦以免刘炜烦言滋至之累。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按:二月初九日奏入,留中。
缴奏刑部大理寺鄢大为断案状(1193年2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一道节文,为刑部、大理寺状:「吉州奏:勘到百姓鄢大为说合已断人李一讨合游六等,各持杖行劫朱三家谷物,赃满」。
按法寺称其鄢大为准条为绞刑,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二月十四,三省同奉圣旨,鄢大为依断,令臣书行。
缘事干人命,须至奏闻者。
臣窃详上件断案,止以鄢大为所带劫谷木檐堪以害人,定为持仗强盗;
赃满五贯,合决重杖处死。
设若不以木檐为杖,即计赃须满十贯方得死罪。
死生之分,在于木檐称仗不称仗。
毫厘之间,此不可不谨也。
臣尝习此矣。
在律,「仗」谓兵器、杵棒之属,馀条称仗准此。
恭惟本朝列圣继作,刑日益轻,以为杵棒立文,该载未明,则犯法者易,陷刑者众,于是重立两条。
直前劄子 南宋 · 陈傅良
臣待罪右史,日侍清光,恭睹陛下大昕视朝,天颜肃穆,垂衣拱手,尊严若神。
凡所施行,悉中机会;
凡所延见,曲尽谦勤。
未尝有一话一言匆猝过差,一趋一步俄顷失错。
可谓动容周旋中礼,盛德之至者矣!
近者车驾过宫日分,与引班直换授之时,百官有司,伺候移日,竟成中辍。
各自引退,臣切惑焉。
何者?
平居暇时,曾无过举,何独至于六飞戒严,百辟就列,却乃深处九重,都不省记,近在旬月,顿违常度者哉!
而军民籍籍,妄生谤议,转相倡和,无所不有。
臣虽至愚,固知陛下之不如所云也。
反覆思惟,乃得其故。
盖自往岁之冬,圣意尝有不能释然者矣。
为之震怒,至于愆和,尝发威断,痛有行遣。
由此宫掖之内,人人自危。
宦官嫔御,皆有归过君父之心,往往故作缘由,欲开间隙。
每至期会,上挠冲襟,所以或于临轩而爽兴居之节;
或于命驾而亏号令之信。
陛下天资仁厚,不察其为误己,臣所以深惜陛下无故而得怠荒之谤也。
臣闻人主之心当与天同,今夫太虚清明,天之体也。
将以润物,则为雨露;
将以动物,则为风雷;
将以成物,则为霜雪。
俄而开霁,天体湛然。
纤翳不留,三光如故。
若夫人主喜则为赏,怒则为刑,刑赏既行,更何疑滞?
心宇泰定,即天德也。
岂容郁郁,有所不快?
自古帝王,盖有处世故之难,遭人伦之变者矣,要以宗庙社稷付托为至隆,天下苍生关系为至重。
莫不先定其心,期于克济。
是故父母未顺,舜有《南风》之歌;
兄弟不咸,周有《棠棣》之燕。
是皆转祸为福,身致泰和,不闻以此自累方寸。
今陛下上有重庆之亲,以慈俭闻四海,下有盛年之子,以孝敬闻两宫。
三朝累世,旷古所无。
历观载籍之传,最得圣人之幸;
而又边鄙不耸,年谷屡丰,一时贤才,略在朝列。
只守成业,已谓小康;
若怀远图,可以大治。
而又以九州之富,无供养有阙之虞;
以万乘之尊,无使令不足之恨。
志所欲为,胡乡不可?
则陛下果何所不快于心欤?
况夫怨不在明,患生所忽。
方其因循,但曰细故,寖以悠久,遂成后忧。
则尤不可不虑!
何者?
一国之势,譬如一身,血气标本,贵在贯通。
少有壅底,便生疾恙。
若乃咫尺君门,杳如万里;
今日迁延某事,明日阻节某人,日复一日,莫以为怪。
人心益玩,主势益轻。
脱有奸憸乘时为利,则中外之情不接,威福之柄可移。
虽是擅传指挥,将亦无从觉察。
或放散仪卫,或革退臣僚,或斗谍宫闱,或激怒军旅,万一有此,臣恐陛下孤立,而外廷无以效区区矣。
然则陛下何不务自节宣以养气体,务自宽大以怡精神,出则从顺动之宜,居则享燕闲之福,而直为此悒怏,徒速无故之谤,且贻万一之忧哉?
臣尝谓爱君之至,莫如诗人,见于《南》、《雅》「乐只君子」之辞,不一而足;
至于不能自乐,则《风》之《山有枢》、《雅》之《鱼藻》,皆以为刺。
作诗之旨,岂是容悦?
诚以一人有庆,兆民赖之,非其己之私也。
臣不胜拳拳,愿附于诗人之义。
惟陛下留神,幸甚幸甚。
缴奏内侍张安仁转官状(三月十三日)(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准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一道,枢密院关:「二月三十日奉圣旨,已降指挥,张安仁该进呈安奉《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会要》了毕,两局推恩,得转一官,并昨该解带合转一官,未曾收使。
今来为系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可将上件两官特与依黄迈昨任省官日例,于阶官上转行一官」。
令臣书行,须至奏闻者。
右,臣窃详祖宗以来,文武官磨勘立为止法,二百馀年守之旧矣。
至武功大夫不可转横行,则尤为严密。
前后臣僚论奏非一,臣不复悉数。
今来张安仁指挥,用安奉《寿皇圣政》、《会要》推恩得转一官,并昨该解带合转一官,将上件两官与阶官上转行一官。
若遂转行,即径入横行。
盖其陈乞之词,以为两官转一官不为踰越,而陛下俯从其请,亦以为两官而转一官不为侥倖云尔。
检准隆兴元年四月二十四日敕,诸军立功将士转官碍止法人,缘经战阵,与杂功轻重不同。
若令一例回授,无以激劝,于是始立武功大夫三官转行横行一官之法。
恭惟寿皇爱惜名器,独不吝于战功,岂不欲径许转行横行,以厉斗士?
而诏书谆谆,特示优异,必累三官方转一官,何也?
诚以二百馀年遵守止法,而一旦创为异恩,不但回授,亦必以战功三官方得转行,则上不废祖宗之制,而下可以劝将士之心也。
今也安仁乃欲以进书、解带两官比之战功,又少一官而转横行,岂不破累朝之成宪,紊隆兴之新法,启庸人之觊心,沮壮士之斗志乎?
且今来指挥引用绍熙元年七月十八日黄迈事例,臣窃谓黄迈事例已是失错,自合改正。
若已曾经施行,便为永制,则臣所未之闻也。
窃见绍熙元年张国珍以武功大夫任统制官及十年,有旨许用赵圭例转遥郡,臣寮论之,竟寝前命,即不以赵圭为例放过。
此不以例废法,陛下之所已行也。
又郑大亨以武功大夫干办御药院,职事修举,有旨许用王公昌例转遥郡,臣寮论之,亦寝前命,即不以王公昌为例放过。
此不以例废法,又陛下之所已行也。
仰见圣心本无适莫,何独此等却但因循?
此臣所以敢为陛下言之。
臣愚欲望睿慈将上件指挥特赐寝罢。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奏内侍张安仁转官第二状 南宋 · 陈傅良
臣昨论奏内侍张安仁横行不当。
自惟疏远小臣骤蒙任使,而辄违忤天威,死有馀罪。
恭奉御笔,依自来体例施行。
仰见圣心优容,词旨温厚如此,益自感激,不容但已。
盖臣已取索到吏部尚右名籍,并已行遣过干照逐一稽考,自陛下临御以来,即无似此体式。
缘有淳熙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敕节文:「吏部奏:『检照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七日敕,武功大夫实历七年用七举主,并转横行』。
三省同奉圣旨,遵依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已降圣旨指挥施行」。
此陛下初政,所以示信于天下,而臣之所当守者也。
岁尝降特旨,郭果等八人总戎阃外,宣力为多,并特转一官。
吏部申:「数内郭果、郭杲、田世卿、李思孝各系武功大夫,并合转右武大夫,缘有上件圣旨指挥,遵依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已降指挥,未敢便行拟转」。
续奉圣旨,竟令回授。
且夫帅阃之臣,比之省职,难易劳逸大段不同,兼之是陛下始初特恩,而犹以有司申审,竟令回授。
今来若以张安仁放过,臣恐诸将解体矣。
此臣之所不敢已也。
若以为见任省官便可转行,则又不然。
祖宗旧制,入内内侍省使臣寄资至内殿承制,即更不得磨勘转至副使。
宣和以来,方许系寄资内殿崇班以上磨勘依吏部法转至诸司副使。
靖康元年五月十四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两省官称职任恩数请给并遵祖宗旧制」。
上件存留照用指挥,系是见行,即无冲改。
以此可见省职即无指定都知、押班许转横行之法。
况自淳熙十六年以后,内侍官转行横行不过二人。
黄迈新知省事,用该遇登极及制造皇后袆衣了毕;
梁彬以从寿皇驾过重华宫。
此乃舜、禹授受之际,千载一遇,岂得与□恩同年而语哉!
由此言之,藉使废法从例,则亦无例可攀。
臣不免上违隆旨,再三论奏。
区区欲望圣慈特赐寝罢前命,止令回授。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内引劄子 南宋 · 陈傅良
臣顷因奏事,妄意窥测,以陛下之心务在无为而厌多事,虽蒙矜纳,不谓违忤。
然言之未悉,不足感动,今请申明之。
臣闻人主之德,当与天同。
今夫生成万物,皆六子之职也。
而天不与其劳,此之谓无为。
若夫一昼夜之运,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者,则必天德也。
假如天德不健,而一昼夜三百六十五度之间或差顷刻,则其始也以早为晏,其积也以春为秋。
由是而六子之功废;
六子之功废,则万物不遂矣。
平治天下,皆群臣之职也,而君不与其劳,此之谓无为。
若夫兢兢业业,一日二日应万几之烦者,则必君德也。
假如君德不强,而一日二日万几之际或废一二,则其始也宜速者迟,其积也宜行者罢。
由是而群臣之官旷。
群臣之官旷,则天下不理矣。
天德不健,而六子之功废,则万物不遂;
君德不强,而群臣之官旷,则天下不理。
谓之无为,无乃反多事乎!
夫将以无为,反以多事,其故何也?
人主不自强,而谗间迎合之计中也。
是故,因其厌省览也,则有以好名之说中伤忠谠;
因其惮改作也,则有以生事之说沮坏劳绩。
凡若此,皆谗间也。
因其近声色也,则有以勿问外人之说固结宫禁;
因其乐厌饮也,则有以勿亲小事之说窃弄威福。
凡若此,皆迎合也。
甚者讳恶灾异,虽水旱螟蝗之变而不以告;
禁止张皇,虽盗贼夷狄之警而不以闻。
且夫谗间之计中,则君子日疏;
迎合之计中,则小人日亲。
而其极,至于天变不告,边警不闻。
如是而天下不多事者,未之有也!
由是言之,不察于实,而眩于无为之名,特奸臣持禄保妻子者之利,非有国家者之福也。
然则人主果何便于此,而堕奸臣之计乎?
恭惟陛下天资英明,学力刚健,遇事辄断,罔或留难;
有言必中,靡容荧惑。
君德如此,足以上当高宗宏济艰难之志,光绍寿皇总揽乾纲之业矣。
践祚以来,其见于明效大验,如不信近习,而请托苞苴之弊息;
不采游言,而察探罗织之狱衰;
不尚独断,而宰相执政之启拟行;
不事繁文,而百官有司之职守定,则又汉唐以来君德所不及也。
臣犹虑圣心务在无为,而进自强之论,诚望陛下充此君德,济此治效,以其所已行,达之于其所不行者而已。
恭以陛下天资英明,学力刚健,诚以其所已行达之于其所不行,特反掌之易耳。
臣窃见间者擢用同姓为大臣,有以故事争之者,陛下勿疑也。
虽大臣自以绍兴圣训,逡巡不敢就职,而诏旨丁宁,不可回夺。
二三大珰,解罢省事,俄以片纸出禁中,虽左右朝夕之人,欲吁哀乞怜而不可得。
此则陛下之所已行者也。
至于蠢尔小臣,白身补授,被封驳者再矣。
而陛下久不忍决。
监司、郡守差除不当,台臣论列至于数四,盖逾月而后付出。
此则陛下之所不行者也。
然则陛下非不能行,直偶不行耳。
臣故曰诚以其所已行达之于其所不行,特反掌之易,此臣所以拳拳也。
缴奏给事中黄裳改除兵部侍郎状(1193年5月) 南宋 · 陈傅良
臣以楼钥差充御试官,时暂兼摄吏左房书黄事,近者新除郑汝谐权吏部侍郎录黄一道,臣已书行去讫,给事中黄裳不肯书读,辄有论奏。
臣于郑汝谐有乡曲之好,于黄裳有僚友之情。
与此二人,初无厚薄。
郑汝谐之除授,堪与不堪,黄裳之封驳,当与不当,臣不复论。
忽奉圣旨,改黄裳兵部侍郎,此臣之所不敢默默也。
何者?
给舍封缴,是谓官守。
其言行则谓之振职,其言不行则谓之失职。
振职谓之功,失职谓之罪。
此百王以来与国家列圣之所务暴白也。
今者,黄裳之言,臣不识陛下以为是欤?
抑以为非欤?
若以为是,则当听从;
若以为非,则当罢黜。
今也阴废其言,而阳迁其官,是非不明,赏罚倒置,臣窃以为当今之时,不宜有此。
何者?
阴废其言而阳迁其官,古来传记尝有此事,若非猜阻之君喜权任数,以此为盖抹之术,则是奸回之臣嫉贤丑正,以此为中伤之计。
今陛下宽容乐易,非猜阻之君,二三大臣靖共正直,非奸回之佐。
不谓清朝,有此过举。
臣顷尝奏事,屡言君德当与天同,每蒙渊听,曲加奖纳。
今夫天发生则为雨露,肃杀则为霜雪,未有明示雨露之恩,而密加雪霜之惨者也。
由此观之,若裳所言悖理伤道,荧惑聪明,怀奸挟私,变乱事实,则陛下宜出其章,播之公众,明怒而明黜之。
如此施行,岂不正大?
若裳所言止于为国过虑,无悖理伤道之失,或是求人太备,无怀奸挟私之邪,则以陛下明恕,何所不容?
岂应违忤,遽有迁改?
今乃名为进官,而实夺其当言之职,外示优假,而中不无怒绝之意。
遂使凡有官守,人人自疑。
黄裳虽去,何以继之?
强颜缄默,谁无愧耻?
随事正救,未知所终。
则此除之后,将见给舍竟为虚设,虽有忠贤,无以自明。
此臣之所甚忧,而不敢默默也。
欲望睿慈少霁天威,收回成命,令黄裳依旧供职,以释在廷之疑,以为来者之劝。
缴奏给事中黄裳改除兵部侍郎第二状 南宋 · 陈傅良
臣昨具奏给事中黄裳缘封驳不行,改除兵部侍郎,乞收成命,且令黄裳依旧供职。
所有录黄一道,当日缴还中书门下省,去后更不付出。
仰见圣心本无适莫,不唯阔略黄裳违忤,亦复不以僣越罪臣。
感激隆宽,何以论报?
然黄裳尚未被受供职指挥,琐闼阙官,今已数日。
臣愚窥度,或者陛下以为无此故事,尚迟之耳。
臣考之史传,人臣暂失人主之意,将及去官,俄而再留者,不可胜数。
今特举给事中二事,为陛下诵之。
唐吕元膺自给事中除同州刺史,及入谢,奏对激切,宪宗嘉之,翊日语宰相曰:「元膺谠言直气,朕欲留在左右,使言得失」。
李藩、裴垍进贺曰:「陛下纳谏,冠于前王。
臣等既不能广求直士,又不能数进直言,合当负罪。
今请以元膺复为给事中」。
上悦而从之。
且夫元膺解职刺州,已有成命,而宪宗终惜其去;
李藩、裴垍复赞其留,遂令元膺再还旧官。
故宪宗号为英主,裴、李亦称名相。
虽然,此犹是唐朝故事,非本朝家法也。
绍兴二年,以兵部尚书权邦彦为签书枢密院事,给事中程瑀三疏驳之,寻令官书书读。
瑀乞罢,遂迁兵部侍郎。
瑀不拜,除龙图阁待制、知信州。
台谏官江跻、方孟卿皆言:「黄门职典出纳,顾不留瑀自助,窃为朝廷惜之」。
上批复除瑀给事中。
及入谢,上曰:「给事之设,正要驳异,岂在雷同?
朕以卿再三求去,勉从所请。
然深不欲卿去,故再有此除」。
瑀出,特赐象笏,是则陛下家法也。
仰惟高宗中兴之初,君臣相与,不事形迹,故程瑀志在报国,不以婴鳞为惧,而敢于驳邦彦;
江跻、方孟卿志在惜贤,不以朋比为嫌,而敢于留瑀。
而高宗天锡勇智,从善如流,故亦不以反汗为吝,而深信跻等之说,用瑀如故。
传之史籍,千载美谈。
臣所以不敢信宿进此二事,以赞圣断之决。
伏望宸衷体高庙无我之心,二三大臣效李藩、裴垍献替之力,特收成命,速降黄裳依旧供职指挥,以增圣治之光华,以劝臣工之兴起。
而微臣不肖,亦得与江跻、方孟卿同托不朽,曷胜荣幸!
取进止。
按:五月初四日奏入,留中。
论史官劄子(绍熙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臣尝具奏,窃见唐大顺二年二月敕吏部侍郎柳玭等修宣宗、懿宗、僖宗实录。
始,丞相、监修国史杜逊能以三朝实录未修,乃奏吏部侍郎柳玭、右补阙裴廷裕、左拾遗孙泰、驾部员外郎李彻、太常博士郑光庭等十五人修之,踰年竟不能编一字。
臣以此知史事至重,不宜以他官兼领。
今史院检讨皆是兼局,更出迭入,有同传舍。
至修撰,亦以从臣兼之,往往多近上眷渥之人。
率不淹久,去掌机政,大槩一年之间,方议立条例,均分卷帙,而出院多矣。
则一朝钜典,无由就绪。
事大体重,岂容空过岁月?
提领大臣须至取旨,立限奏篇,臣恐未免逐急率课,取具临时,草草逃责,而无以发明盛德大业,传信万世。
要亦非秉笔者稽故之罪,而其势必至此者,无专官故也。
近年李焘、洪迈,以待制相继修史,不领他事,而后《四朝国史》方及成书。
以臣愚见,两制臣僚位望已贵,若委以史事,见谓冷局,不过一二年间,朝廷须更迁除,虽曰专官,未必久任。
今职名中有秘阁修撰、右文殿修撰,并旧有史馆校勘等,正是三馆修书官名目,自郎察卿监补外之人,皆得除授。
若将此二三职名置为史官,以二年为任,自史馆校勘之类供职,稍迁秘阁修撰,又稍迁右文殿修撰,在院少亦已五七年。
俟有劳迹,虽就迁次对如李焘、洪迈,兼领可也。
则是史官与郎察卿监可以驯至从班,事体略同。
有专官之效,无冷局之嫌。
庶几大典责成有人。
况在祖宗朝,虽谏议大夫以上,皆带出为寄禄官,而以供职谏院者为谏官。
则今以修撰为贴职,而以供职史院者为史官,盖旧章也,有何不可?
臣愚不自度,妄论史事,唯陛下裁幸。
缴奏陈源除入内内侍省押班状(1193年8月) 南宋 · 陈傅良
臣去国日久,初不详陈源得罪之由,及考之有司,见得尝投寘远外,没入家产,一时同恶相济之人,如徐彦达、李庚辈,亦各编管估籍。
及许逐便以来,间有恩命,则给舍臣寮节次论奏,然后知陈源得罪于高宗。
盖服用或儗于乘舆,声色不下于宫禁,禁路钤正使实供厮役,所谓小人之无君上者也。
故自寿皇及陛下初政至于今日,凡群臣有言,悉蒙开纳,前后施行。
已降指挥,有司所共遵守也。
今者押班之除,后省封还,迫于天威,黾勉书读。
而臣适暂摄西掖,若亦书行,便当命词臣。
不知若陈源者,将何以为之词也?
若采群臣前日之言因为之词,则是暴其罪状于天下,适以彰圣明擢用之失;
若但揣陛下今日之意别为之词,是以寿皇及初政以来施行群臣之言所降指挥驳而不用。
即为此词,将进退或戾于君父矣。
臣必不敢奉诏。
臣愚欲望圣慈少霁威严,追寝除目,勿以蝼蚁之微敢遏风雷之命而加之罪,则臣之幸也,圣时之盛事也。
臣不胜拳拳。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按:七月二十五日,谢深甫为给事中,已书枢密院劄子去讫,奏入不报。
缴奏白身彭焘补官状(八月八日)(1193年8月) 南宋 · 陈傅良
准中书门下送到录黄,奉圣旨,御前书写文字、白身彭焘上等实及一十年,依已降指挥与补承信郎,令臣书行。
右,臣伏睹今年五月四日枢密院劄付臣寮上言,枢密院送到录黄一道,为御前书写文字薛淙补官,臣茫然不知所从。
欲乞行下薛淙所属官司,取见入役年月据实保明,委及十年,方与取旨补官。
则臣有凭据乃敢书行。
伏候敕旨:「睿思殿库供到『本库契勘薛淙于淳熙十年正月十一日差充御前上等书写文字,睿思殿库掌管官物,祗应至今,实及十年已上,即无在假不在司月日,保明是实申闻』事,五月四日奉圣旨依已降指挥与书行」。
其薛淙已书行补授去讫。
今来彭焘即未见得本人应得上项指挥。
臣愚欲乞检照五月四日圣旨指挥,行下所属保明施行。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奏閤门承受赵铨乞将转官回授封赠状(1193年) 南宋 · 陈傅良
准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一道,为成忠郎、閤门承受赵铨用因该人使到阙应奉及一十番得转一官公据,乞将回授封赠父母,令臣撰词给告,须至奏闻者。
右,臣据吏部供到状:「契勘赵铨见系閤门承受,所授成忠郎,系该遇皇帝登宝位,引用绍兴三十二年指挥预行补授成忠郎,其馀应于合得转官恩例酬资,即无许收使条法指挥。
又据司封供到状:『检准淳熙六年九月十一日臣寮上言,三省同奉圣旨:今后封赠,并依司封见行条法施行』。
本部除有曲全礼、钟阐已放行回授封赠父母体例外,自淳熙六年已降指挥之后,别无命官带吏职放行封赠体例」。
臣愚欲望睿慈将赵铨所乞回授封赠指挥特赐追寝。
所有告词,臣未敢撰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奏张子仁除节度使状(八月十一日)(1193年8月) 南宋 · 陈傅良
臣恭睹数日以来一二明诏,讲庆寿之礼,足以欢两宫之心;
除鬻田之令,足以快四海之望。
中外小大之臣,莫不手额欣抃,延颈以企,曰近者二三大臣进退哀荣之典,久未予决,意者自今圣心豁然,如天开霁,必次第处分矣。
忽奉宸旨,张子仁除节度使,果有以见九重燕閒,未尝不轸怀勋旧而及其后人。
诚举斯心而加诸大臣,则一指挥之顷耳。
然而人之关系有重轻,则事之施行有先后。
今二三大臣进退哀荣之典,宰执台谏屡尝奏请,方留未下,而遽加恩于勋臣之子,则是轻重不伦,先后失序。
臣窃未晓,不敢不为陛下条陈之。
且夫留正辅相初政,于今四年,言听志行,曾未有君臣之间,而仓卒不审,便出脩门,揆之经义,未为中节。
然而待放郊外,屏居山樊,省咎陈情,亦既累月。
陛下诚怒之欤,则策免旧章,皆可覆视。
诚不欲其亟去欤,则或以少保归班,但解机政,或以内祠领使,间奉朝谒,则为正者,进退唯命,夫复何辞。
若犹鞅鞅觖望,禀命不虔,则持宪臣寮,岂容但已?
然则今置正弗问,而遽加恩于子仁,独何欤?
恩足以及勋臣之后,而念不至上相,此臣之所未晓者一也。
非特此也,赵雄以抱痾不痊,均佚乡郡,陛下强起之以帅江西,雄之逊牍亦一再上,而重违天威,当暑出峡,竟以旧恙卒于官下。
万里旅衬,道路恻然。
虽雄勋业不敢望过厚之礼,而有司常度安用损益,何为恤典迟迟至今?
至如尤袤,三朝老儒,而陛下之潜邸僚友也。
最蒙睿简,行且大用,而其致仕遗表之章,亦数月未报。
然则今置雄等弗问,而遽加恩于子仁,又何欤?
恩足以及勋臣之后,而念不至故老,此臣之所未晓者二也。
非特此也,关陕对垒,今六十年,国家以十万貔貅,付之吴氏,父子三世,全蜀晏然,不烦西顾者,吴挺之力也。
陛下方将召见阙庭,行《采微》、《杕杜》之礼,曾未及讲,挺复致仕故,尤以为传闻失实,屏申奏而不信。
岂非托重于挺,爱之欲其生乎?
陛下之意则厚矣,而非其事情也。
以挺之威望,敌国之所窥觎,则择代不可以不谨;
以挺之恩信,士卒之所怀感,则恤终不可以不至;
以挺之事权,海内偏重,则一旦而收之,又不可以不深加思虑也。
方今急务,未有过此,然则今置挺弗问,而遽加恩于子仁,抑又何欤?
恩足以及勋臣之后,而念不至大将,此臣之所未晓者三也。
虽然,臣所云云,特谓轻重不伦,先后失序,物论沸腾,因事而进言耳。
若夫张子仁者,介在闲散,人不称数。
虽少长将家,而无横草之劳;
虽久缀班行,而无涓埃之补。
不知何故,得此殊渥?
且夫开府建旄,非叙迁之官也;
告廷孚号,非私昵之赏也。
无故而取之,则交结之谤,在子仁适足以祸己;
无故而予之,则非汎之恩,在圣朝不足以劝人。
况张子仁尝使令姚德打死命官欧阳安中,又有外宅婢阿关用炮烙刀刃之刑虐害阿郑等。
盖尝经法寺定断,台官觉察矣。
又皆以议功,仅从追夺,即其怙势奸法,见于奴婢,罪状明白,不当除授,大略如此。
其他妨碍,臣未暇数以烦天听。
臣不胜拳拳,欲望圣慈下采公论,将张子仁无故恩数速赐罢寝。
于以光华主德,尊重名器,而亟因群情,举行体貌大臣之礼,则社稷之福也,󲦤绅之愿也。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缴奏张子仁除节度使第二状(八月十三日)(1193年8月) 南宋 · 陈傅良
今月十二日恭奉御笔,付下臣昨奏缴张子仁除节度使事,奉御笔:「为系勋臣之子,特除节度使,可与书行」,须至再有奏闻。
右,臣昨不揆愚贱,尝缴奏张子仁除节度使事,退惟蝼蚁辄抗雷霆,言虽当理,死有馀罪。
今者恭奉御笔,令臣书行。
仰惟圣度如天,曲赐容忍,而又亲洒宸翰,明示风旨。
顾臣何人?
尚敢违忤!
虽然,臣闻脩当行之政者,足以慰傒望之情;
施无故之恩者,足以来谤讟之口。
臣前所奏,固知子仁之为勋臣子也,但方群情嗷嗷,延颈累月,皆以留正待放,而罢命未闻;
赵雄告终,而恤典不及;
凛然西陲,拥兵十万,吴挺物故,阙无主者。
当此时也,而授钺于闲散庸缪之臣,宜先者反后,宜缓者加急。
则是舍当行之政,而推无故之恩。
臣恐傒望者惶惑,而谤讟至矣。
此所以深为圣明惜此事体。
且夫报答旧劳,孰与辅初政者之为亲?
矜怜后裔,孰与专帅阃者之为重?
此事理晓然,岂唯群臣?
虽子仁固知之也。
使子仁稍有念虑,则亦于此恩数跼蹐不安矣。
臣是以不敢隐嘿,须至再三,庶几熙朝不以无故之恩而先当行之政。
恭惟陛下聪明仁厚,远继三五,傥蒙少霁威严,下采狂瞽,而今而后,天意豁然;
万几之间,群疑冰释。
事关廊庙,则立见施行;
忧在疆埸,则便须处置。
上以承两宫之志,下以尽百辟之情。
人无后言,事无后患。
如是则国家尊荣,朝野忻豫。
虽勋旧子孙,凭藉宠灵,穷极富贵,亦物议之所不及矣。
至如张子仁,有罪无功,自是不当有此除授,则臣不暇论。
所有元御封付下臣奏状一件,连粘在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按:八月十三日奏入,留中。
缴奏傅昌朝转官状(九月二十九日) 南宋 · 陈傅良
准中书门下省送到录黄,奉圣旨,皇后亲属、训武郎、閤门看班祗候、干办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傅昌朝,已该归谒,得转一官,特与转行,令臣书行。
臣取到吏部案,见得傅昌朝昨来将皇后归谒家庙恩例转行一官,吏部告示本人「勘会从淳熙六年九月十一日指挥,其在内有应奉不系理年出职一时推恩补授名目之人,依条作非汎补授,欲将自降前项乾道八年七月八日指挥后来似此补授之人,亦合一体止令转至训武郎止。
今来本人已转至训武郎,所乞转官有碍前项指挥」去讫。
臣今若与书行,即合行下吏部迁转。
其吏部系是守法去处,准前告示不敢放行。
则是徒奉成命,于本人实无所济。
臣愚欲望圣慈收回上件指挥,庶免烦黩。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